对接CPTPP新规则的陕西自贸区“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政策及路径创新研究

杨维霞 西安外事学院陕西自贸区研究院教授。

摘要:在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日益逆全球化潮流的冲击下,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已成为各国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路径。区域一体化贸易协定的签署对世界贸易版图、战略布局产生了一定影响,其中,《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作为亚太地区大型区域一体化贸易协定,代表了亚太地区迄今为止最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发展方向。它的生效势必给中国的对外贸易带来一系列的挑战,造成重大压力。面对挑战和压力,中国应积极推动自贸区战略,倒逼“深水区”改革,降低CPTPP对我国经济贸易的负面影响。本文主要对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制度、贸易监管、金融开放创新等方面已经形成的创新成果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再通过对标CPTPP新规则,找出其目前发展中的一些差距,针对其进一步的发展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为其他自贸区的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CPTPP新规则;陕西自贸区;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政策;创新

一、引言

2018年12月30日,备受世界关注的亚太地区大型区域一体化贸易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正式生效。与以往的贸易协定相比,CPTPP协议涉及地域较广,囊括11个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覆盖世界人口的6.55%,所有签署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和占全球经济总量的比例达13%,贸易总量约占全球的13.5%;协议条款范围较宽,制定标准高,可引领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在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日益逆全球化潮流的冲击下,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已成为各国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路径,它的签署会对世界贸易版图、战略布局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中国来说,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加入CPTPP不仅与我们自身的对外贸易发展方向相一致,而且可以起到“以开放促改革”“倒逼国内改革进程”的作用,是提高自身实施高标准规则的能力、拓展与亚太国家经贸合作的重要时机。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进入新时代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试验田,肩负着“制度创新高地”的使命,是我国发展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助推器。目前我国的自贸试验区已经达到了18个,形成了东西南北中皆有,沿海成片、内陆连线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尤其是海南自贸区向自贸港的升级,更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质量的大幅提升。各自贸区也纷纷根据国家对各自确定的发展重点和开放方向,不断推动自由贸易发展,快速对标国际先进,到目前为止已形成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经验和创新案例,并进行了一定的推广。其中,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陕西自贸区)自挂牌成立3年以来,找准自身特点、定位,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与“航空港”“跨境电商综试区”等新平台、新载体、新动能相结合,变区位优势为竞争优势,转化资源禀赋为开放亮点,在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制度创新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成果。陕西陆空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集散辐射全国的门户和枢纽作用正在强势凸显。

作为我国西部改革开放的桥头堡,陕西自贸区在新的发展建设阶段如何对接CPTPP规则,未来应在哪些规则领域进一步开放创新,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在新阶段进一步推动各领域的政策及路径创新制度,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陕西自贸区建设成效

打造西部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是国家赋予陕西自贸区的主要发展任务。陕西自贸区作为陕西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试验区,不断释放制度创新红利和政策叠加优势,积极探索差异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通过制度创新提升营商环境,特别是通过不断出台投资贸易便利化举措,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盘活核心发展要素,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引领陕西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带动区域平衡协调发展,建设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3年来,其总体方案明确的165项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已累计形成创新案例370个,其中16项创新成果或得到国务院和相关部委通报表扬,或在全国进行复制推广,53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这为陕西改革开放、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内生性动力。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陕西自贸区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476.32亿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比例高达71%,同比增长24.84%。2020年1—6月陕西进出口总值为1290.08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排名第16位,同比增长3.63%。陕西探索出了新形势下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新路径,为打造成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注入了强劲动能。

(一)搭建“通丝路”跨境金融服务平台

“通丝路”平台以进出口电子商务平台为主体,以线下配套信息管理和投融资金融服务为两翼,主要服务于陕西出口企业及农户,全方位介入以农副产品为主的多品类商品流通链条管理,扩大支付结算通道,快速提升市场占有率。利用国际贸易结算和海外机构的优势,通过商户及企业宣传推广、产品信息发布,借助“互联网+”平台模式,实现跨境网络购物、跨境交易结算。该平台将接入银行、海关、税务及省口岸办提供的各类接口,打通支付结算、企业报备、产品报备、在线报关全流程,提供单一窗口的“一条龙”服务。该平台的计价和结算全部使用人民币进行,这样就大大提高了结算效率,降低了汇兑费用,最终使得陕西自贸区在“一带一路”中的国际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创新“跨境人民币+精准扶贫”新模式,与省内金融机构和外贸企业共同帮助陕西中小企业及农户将特色产品推向全球市场,为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出口代理和融资担保等服务。

目前入驻陕西自贸区“通丝路”平台的外贸企业达160余家,涉及装备制造、工业品、农产品等200余种类,跨境人民币结算额突破1000万元人民币,共计33笔,覆盖陕西70%的县域,出口目的地包括缅甸、韩国、新加坡、日本、老挝、泰国、俄罗斯等国。

(二)创新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新模式

和其他内陆地区一样,陕西铁路货物运输是其主要运输方式。针对此短板,利用陕西“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地理特征和产业优势,西安海关与西安国际港务区为提高进境粮食指定口岸通关效率,与阿拉山口等海关对接,实现企业从原来的“一柜一单”模式变为“舱单归并”模式。“五同一”,即同一品名、同一规格、同一合同、同一公司、同一列次的大宗进口货物,其舱单可以归并成一个舱单,一单到底,改变了以前沿途运输更换运单的操作,用一票报关单申报,3小时内完成报关手续,不仅大大节省了通关时间,还能节省90%以上的通关费用。这样做不仅显著提升了中欧班列通关效率,而且促进了内陆地区货物贸易便利化,有利于辐射带动“一带一路”沿线西部城市的协同开放。2019年,中欧班列“长安号”共开行2133列,同比增长70%,运送货物达180.2万吨,同比增长50%。例如,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从哈萨克斯坦采购2000吨初榨食用油,通过“舱单归并”的新模式,将原来需要申报86票的货物缩减为两票,通关费用从30100元降低到700元。

(三)实现中国农业标准化的国际覆盖

陕西自由贸易区杨凌片区是我国自贸区领域唯一的现代农业科技板块、首个国家级农业高新区,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为干旱半干旱地区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标准和整体解决方案。杨凌以农业标准化为核心,先后探索形成了“三型五化”“五位一体”的安全农产品标准化综合服务模式,培育出了“农科城”“秦岭山”等一批杨凌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远销国外,杨凌品牌价值已达818.58亿元。杨凌目前已建立了11个国家级、1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在国内建立了70个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在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了7个农业国际合作园、20多个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推动了我国农业技术标准在外应用,扩大了中国农业标准化的国际覆盖面。

(四)构建“一带一路”跨国农业产能合作新模式

为了充分发挥“一带一路”与自贸区的共振效应,陕西努力践行自贸区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政策试验要求,目前逐步把“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农产品贸易产业链搭建起来,打通了从种植、收购、加工、物流到销售的全球全产业链,完成了跨国合作。例如,陕西爱菊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农业技术输出至哈萨克斯坦,利用哈萨克斯坦良好的土地条件进行种植和产地初加工,然后进口哈萨克斯坦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目前已实现“北哈州、阿拉山口、西安”三地互为支撑、协同发展的中哈农业跨国全产业链体系。

(五)实现“全城通港”政务服务新模式

西安国际港务区全面实现了数据共享、信息跑路、足不出户的“互联网+”的全城通港政务服务新模式。该模式旨在全面打造一个线上、线下一体化的7×24小时的15分钟政务服务圈。启用24小时自助信包箱和全城1345个中国邮政速递易箱柜,用户在国际港务区政务服务网填写资料、输入位置关键字,系统会帮助用户自动搜索周围可供选择的速递易箱柜,用户可根据自己的位置和时间等条件选择最方便的速递易箱柜进行邮寄或取件。该模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让群众办事像网购收发件一样方便,享受在家门口随时随地“自助交件、自助取件”的新政务服务模式。这种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做法,进一步打通了政务服

务的“最后一公里”,缩短了服务距离,全面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

(六)建立大型机场运行协调新机制

为了提高放行正常率和始发正常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机场整体运行品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公司基于A-CDM机场协同决策系统,联合东航、海航、地勤、油料等单位,构建起包括决策层、组织层、实施层和协调层在内的四级协同管控框架。此管控框架将航空公司运行、机场保障、空管运行服务,以及政府监督四大管理体系融为一体,探索出了大型枢纽机场协同运行、高效运转的新模式。

该模式通过数据平台,全面整合了空管、机场、地勤等运行主体实时数据。运用信息实时共享,保证了各单位间信息畅通,缓解了因空域、时刻、机位等资源而不断凸显的矛盾,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时间节点可预测性水平,实施了六大协同机制,即空地协同放行机制、航班分类处置机制、不利条件运行机制、关键资源统筹机制、地面运行督查机制、运行评估提升机制。这样可以明显缩短机场的地面滑行时间、关舱等待时间和航班延误时间,从而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相关数据统计,运用该模式使得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出港航班平均滑行时间缩短3.5分钟,累计减少碳排放8万吨以上,每年可节省燃油成本5000万元左右。

(七)构建“云审批、微服务、智监管”体系

陕西自贸区西咸片区将持续构建“云审批、微服务、智监管”体系,打造行政许可的云审批平台,商事登记、许可审批和项目的微信申报平台,基于信用大数据应用的智能监管平台。把与行政审批有关的各类申报事项全部纳入微信平台,率先实现随时随地微信办理,打造全国领先的商事电子政务环境,实现各种商事证照电子申办、电子发放、电子公示、电子应用。具体采用工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市场主体关注工商部门官方微信,完成“刷脸—自主选名—录入申报信息”三步操作,即可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微信刷脸实名登录技术、申报信息一次录入技术、手写签名技术的综合运用,进一步简化流程,可以防控微信办照风险。这一创新工作模式降低了申报门槛,将表格填报改为信息填报,大大提升了效率,减少了审核工作量,审核时间从1个小时压缩到10分钟左右。全程电子化办照,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在全社会推广后,将实现“零跑路”办照。

(八)探索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

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打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在该模式中,技术经理人扮演了科技创新的推动者、传播者和发起者等多重角色,能够更“贴心”地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提供集信息集散、技术评价、市场预测、决策支持、专家咨询等于一身的全方位服务,从而改变了国内目前科技成果转化以“柜台中介”为主的服务方式,确保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连贯性,使转化更加具有针对性,也会提升它的预期效果。

三、陕西自贸区对接CPTPP新规则的主要内容

陕西自贸区和其他自贸区一样,改革创新的核心是“制度创新”。从目前的改革成效来看,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主要集中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制度、贸易监管、金融开放创新等领域。从以上阐述中可以看出,目前已有16项创新成果或得到国务院和相关部委通报表扬,或在全国进行复制推广,53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但若与CPTPP规则对接,我们发现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政府职能转变方面

1.竞争政策

因为国有企业在我国社会承担着特殊的责任,所以在中国自贸区战略实施中,国有企业扮演着重要的经济和社会角色,在“走出去”的企业中,国有企业仍然占有主导地位,成为“走出去”的主力军。据《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统计,2018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存量中,国有企业占66.2%。同时,我国政府为实现此战略,通常会为国有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信贷、外汇、税收、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措施。例如,《关于支持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的信贷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均对国有企业有一些特殊照顾,这样的优惠政策会使国有企业获得的利润高于市场利润。

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出现,在CPTPP的框架下,国有企业将受到很多规则的约束和限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扩大非歧视待遇。CPTPP中非歧视待遇适用的领域将服务贸易领域也纳入其中,对象也包括国有企业海外投资设立的企业。②扩大非商业性援助的调整范围。鉴于对反竞争商业行为的禁止和消费者保护,非商业性援助的范围不仅包括货物贸易,更包含服务贸易,对象既包括成员国国内企业,又包括国有企业海外投资设立的企业。要求缔约国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国有企业提供非商业援助而对另一缔约方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否则会根据该条例规定对中国国有企业进行审查甚至提起诉讼。③公开国有企业的相关信息。这些规则使得我国国有企业在走出国门的时候,会被禁止或更难获得政府的融资或优惠待遇。同时规则也禁止了在一些活动中国有企业向其他地方企业提供优惠待遇(如在采购中)。这些条款的目的是给予外国公司更多与国企竞争的机会,使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因此,陕西自贸区和我国其他自贸区一样需要面对这样的问题。

2.知识产权

通过调研发现,陕西各自贸片区的行政执法机关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和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自建立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例如,西安高新区设有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和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中心,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成立了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等机构,主要为各区内企业提供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展会知识产权服务和维权援助等服务。同时,各片区之间建立了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实现了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

在CPTPP的框架下,我们发现:①CPTPP的商标法的保护客体范围扩大到了对声音、气味商标都予以保护,同时加强了对域名和国名的保护。②CPTPP明确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扩展了知识产权权利内容,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畴从同类保护扩大到了跨类保护,将数字形式增加到了复制权的控制之中。③CPTPP规定了严格的执法程序和法律责任。基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救济标准和救济措施,规定了具体的救济方式、赔偿数额的计算、诉讼费用的承担、侵权工具与货物的处理、法定赔偿等。对临时措施与边境措施给予了极其宽松的知识产权执法裁量自由,并且将边境措施施用于进出口和过境的各个环节,加大了海关的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通过对接CPTPP的相关内容,我们发现,陕西自贸区各片区对转口贸易货物、过境贸易货物、保税货物和展示交易货物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尚未涉及,有待加强。自贸区的多边贸易货物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尚未出台。目前已有的双边的、分散的执法协作机制并不能满足自贸区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集中、专业和高效的要求。另外,海关的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有限,海关备案的数目较少,执法案件相对较少,在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不能获得海关及时、有效的保护。面对不断增多的新型知识产权纠纷,执法力量仍有待加强。

(二)投资管理制度方面

陕西自贸区在投资管理制度方面,一方面,为了提高对外开放度和透明度,减少或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已经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做好了对外开放的压力和风险测试。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提升利用外资综合质量,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鼓励跨国公司在自贸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目前,美国康坦无害化农业总部、西门子创新工业技术中心等外资企业和项目已相继落户自贸区。有关资料显示,2019年陕西自贸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91家,占全省的28.17%,实际利用外资30.78亿美元,占全省的39.83%,货物进出口总额2476.32亿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71%。

另外,作为国务院确定的“互联网+监管”系统试点省,省内的陕西自贸区在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方面,已经完善了社会信用体系监管平台,建成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并积极创新综合监管新模式,率先实现动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应用,并陆续出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的相关制度及清单。目前,陕西自贸区在监管事项梳理、监管数据汇聚、监管应用对接方面已达到全国领先,政务数据监管共享能力显著提升。

与CPTPP的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对接中,陕西自贸区的差距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①在CPTPP中,负面清单数目更少,对外资的开放水平相对更大。而陕西自贸区虽然已出负面清单,但是在对外资开放水平方面,负面清单数目较多,所涉行业也较多,因此,对外资开放水平与CPTPP的规定相比,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对外资的透明度方面,陕西自贸区仅涉及限制措施和所涉部门,但并未对设定的原则和法律依据予以详细具体说明,说明其对外资的透明度不够。另外,也未参照CPTPP设定“未来不符措施”,使得未来投资管理动态调整的空间不足。②在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方面,陕西自贸区的主要问题在于,外资主管部门对企业运营过程的动态监管仍然不足,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具体政策措施尚不清晰。

(三)贸易监管方面

在贸易监管方面,陕西自贸区与CPTPP对接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货物贸易自由化方面,按照CPTPP规定,各参与国的关税减让力度很大,各参与成员国的零关税比重已高达80%以上。而中国目前参与最大零关税比重(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也只达到57.02%,与CPTPP规定差距显著,因此,货物贸易自由化对陕西自贸区的挑战也不小。第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方面,CPTPP关于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的规定主要是以CPTPP中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为基础制定的。陕西自贸区在这方面一直低于国际水平,例如,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尤其是在农残、药残、微生物和重金属方面的科学依据不充分且标准较低,违反行为处罚力度不够。这些方面若与CPTPP标准比较,差距更大。因此,该规则对中国国内规则的挑战不小。第三,监管的一致性方面。全球价值链生产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对国内监管提出了空前的挑战。实现监管的一致性,可以有效推动管制的协调性和标准的一致性,促进自贸区内贸易与投资,提升自贸区内价值链的整合。这方面在中国所参与签订的协定中还未涉及,因此是一个全新的考验。

(四)金融开放创新方面

陕西自贸区自成立以来,通过“金融政策进自贸区”系列活动,鼓励各片区结合各自的产业特点和优势,开展差异化金融措施改革,推动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在此活动中,西安国际港务区提出了“金融发展二十条”;建立浐灞自贸片区“通丝路”陕西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服务平台;自贸区长安银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启美元融资业务;通过信用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市场化征信服务;按照“物流+贸易+金融”发展模式,持续探索供应链融资特色金融产品。这样的措施实现了“园区+市场化”的政务、信用和金融服务一体化功能,为区内企业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对照CPTPP的相关规定,在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体系方面,陕西自贸区与之对接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大规模跨境资本流动的金融监管配套制度和金融法制环境保障不足,对肩负打造“一带一路”国际金融制高点先行先试任务的陕西自贸区来说,还有更长的路要走,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制度创新。

四、陕西自贸区对接CPTPP新规则制度创新路径

在下一阶段,对照CPTPP对接差距,陕西自贸区要依托自己的发展优势,从推进四条“丝绸之路”建设、加快构建“五大专项”服务体系、高质量完成建设总体方案中的160项改革试点任务等战略规划出发,统筹谋划多维度、多层次的制度创新,探索出独具特色且不可复制的制度创新举措,在优势领域创造出新的国际最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此加快培育对外开放新优势,搭建开放新通道,持续推动陕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构建高效、便利的自贸区营商环境

1.建立自贸区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为了满足自贸区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集中、专业和高效的要求,本文建议由陕西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海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联合建立跨部门多边执法协作机制。具体来说,基础性框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陕西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海关、公安机关和相关司法机关定期组织召开执法联席会议,一方面,通过分析执法协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法经验交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的措施和计划。另一方面,面对重大疑难问题,各部门可以共同研究具体案情,商讨相关对策。第二,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针对自贸区内具有涉外因素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案件,陕西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海关、公安机关和相关司法机关探索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第三,实现执法信息资源共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互联网+”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陕西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海关、公安机关和相关司法机关对相关违法案件举报投诉信息、案件线索等信息的共享和案件移送,并实现信息的相互认可、相互使用,提高案件处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2.强化西安海关的行政执法力度和保护功能

由于陕西自贸区各片区中的案件多为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要构建高效、便利的自贸区营商环境,必须强化西安海关的行政执法力度和保护功能。第一,强化海关对自贸区进口、过境或转运货物的行政执法力度,坚持对知识产权地域性进行保护。一方面,对进入自贸区的货物,如果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海关应当立即进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另一方面,对自贸区中过境或转运中有明显证据证明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海关也应对其进行知识产权执法。第二,提高本地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海关通过开展展示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和创新示范产品及品牌等活动,积极鼓励、号召本地自主品牌企业到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和保护,并承诺与其建立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联系配合制度,增强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第三,陕西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海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联合建设新业态(如跨境电商和互联网邮递渠道)的侵权态势研判中心,免费提供“知识产权网上侵权预警与存证云服务”,合作推出自贸区外贸订单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服务,提前预判知识产权风险,有效筛选知识产权问题订单。

(二)对CPTPP国有企业规则新发展的应对措施

第一,规范对国有企业的政府补贴。在涉及政府非商业援助行为方面,对国有企业的援助范围和力度一定要合适,不能对其他同行造成严重的影响,注意提高援助行为过程的透明度,必要时公开被援助国有企业的信息。第二,提高对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程度。在披露国有企业的相关信息时,要将那些未涉及核心内容的信息尽量公布于众,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如工商注册登记情况、重要的人事变动情况、重要人员的薪酬情况、破产重组等重要信息。

(三)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

陕西自贸区应该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缩短与CPTPP的差距。第一,将企业信用和诚信管理体系融入综合监管平台。首先,完善陕西自贸区区内企业诚信档案,结合大数据信息技术,完善平台的监管功能。其次,对企业进行分类监控,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将监控内容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加大对企业失信、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而对信用等级相对较高的企业,通过适当减少检查频率,降低监管成本。第二,建立自贸区综合监管执法部门。避免多头管理、重复检查,综合监管执法部门将集中行使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民防、环保、药品食品监管等各领域的全面行政检查权和处罚权,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第三,实现电子化监管。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技术,加快综合监管数字化和流程化建设,真正实现现代化的综合监管治理。第四,完善社会参与监管机制。充分尊重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重要公共事件的知情权,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的处置信息,探索实施“吹哨人制度”,加强舆论监督。例如,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增加群众登录口,拓宽群众反馈渠道,完善社会举报奖励制度以及处罚结果信息共享制度,以更大力度地推进政务公开。

(四)充分挖掘金融开放领域创新

陕西自贸区各片区在过去3年建设期未能充分挖掘金融开放领域,目前其金融领域发展水平内与上海自贸区、外与CPTPP均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陕西自贸区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当持续加大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力度。第一,探索新的外汇管理模式。应大力引进或设立本外币特许兑换机构、合资期货、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探索新的外汇管理模式,促进商业保理发展。第二,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外主体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扩大人民币离岸和结算业务范围。第三,设立期货保税交割仓库。依据之前在西安商品交易所交易过程中具备竞争优势的特色产品,发展一批期货品种,并在海关特殊监管区设立期货保税交割仓库,为商品交易提供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

五、总结

总之,陕西自贸区经济的发展需要以CPTPP这样高标准的协定作为指引并形成倒逼之势。作为我国西部改革开放的桥头堡,为在我国“一带一路”沿线进行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扩大改革开放压力测试,陕西自贸试验区在未来3年新的建设发展期,要坚持一贯的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通过不断探索实践,构建高效、便利的自贸区营商环境,找到对接CPTPP国有企业规则新发展的应对措施,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充分挖掘金融开放领域创新,大力破除制约其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摸索出对接CPTPP的、更适合我国发展的制度成果,打造西部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同时也为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王云.CPTPP国有企业规则的新发展及我国的应对[D].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

[2]Myrdal G. Economic theory and underdeveloped regions[M]. London: Duckworth, 1957.

[3]Williamson J G. Regional inequalities and the process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J].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1965, 20(3).

[4]Friedmann J. Regional development policy: a case study of Venezuela[M]. Cambridge, Mass. and London: MIT Press, 1966.

[5]Malmberg A. Industrial geography: agglomeration and local milieu[J]. Progress of Human Geography, 1996, 2(1).

[6]Richardon H W. Regional growth theory[M]. Macmilan, 1973.

[7]Matin R, Sunley P. Paul Krugman's geographical economics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regional development theory: a critical assessment[J]. Economic Geography, 1996, 10 (6).

[8]Krugman P. Geography and trade[M]. Leuven: Leuven University, 1991.

[9]Krugman P. Development, geography and economic theory[M]. Cambridge: MIT Press, 1995.

[10]Malmberg A. Industrial geography: location and learning[J]. Progress of Human Geography, 1997, 23(5).

[11]Stephen Hoadle, Yangjian. China’S Cross-Regional FTA Initiatives: Towards omprehensive National Power[J]. Pacific Affairs, 2007, 80(2).

[12]王昕.TPP/CPTPP国有企业规则对中国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昆明:昆明理工大学,2019.

[13]张丽萍.TPP协议和WTO有关国有企业规定之比较[J].国际商务研究,2017(5):27-34.

[14]余烨.TPP国有企业的定义对中国国企分类改革的启示[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9(4):86-94.

[15]赵旸頔,彭德雷.全球数字经贸规则的最新发展与比较——基于对《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考察[J].亚太经济,2020(4):58-69.

[16]孙秀娟,吴一鸣.CPTPP的规则、影响及中国对策:基于和TPP对比的分析[J].法制与社会,2020(19):1-3.

[17]曹广伟.亚太经济一体化视域下CPTPP的生成机理及其后续影响[J].商业研究,2018(12):90-96.

[18]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文本解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19]马其家,樊富强.TPP对中国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的挑战及中国法律调整——以国际竞争中立立法借鉴为视角[J].国际贸易问题,2016(5):59-70.

[20]张宇.CPTPP的成效、前景与中国的对策[J].国际贸易,2020(5):52-60.

[21]关兵,梁一新.中国应该加入CPTPP吗?——基于一般均衡模型GTAP的评估[J].经济问题探索,2019(8):92-103.

[22]吴立鸿.CPTPP正式生效后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的挑战及应对之策[J].广西农学报,2019,34(1):65-68,76.

[23]赵灵翡,郎丽华.从TPP到CPTPP:我国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模拟研究——基于GTAP模型的分析[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8(5):61-72.

[24]李天国.逆全球化背景下韩国亚太自由贸易区战略——基于RCEP、CPTPP规则比较[J].东北亚学刊,2020(3):61-75.

[25]董静然.数字贸易的国际法规制探究——以CPTPP为中心的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20(5):5-10.

[26]崔晓静,陈镜先.CPTPP税收措施规则解析及中国应对[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7(2):61-67.

[27]李鸿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及中国的策略选择[J].东北亚论坛,2020,29(3):115-126.

[28]韩秀丽,翟雨萌.CPTPP下过境货物知识产权的执法规则——法理解读及中国应对[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2):141-151.

[29]刁莉,杨玉蒙,陈哲馨.CPTPP对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的影响研究[J].开发性金融研究,2020(3):34-41.

[30]刘艺卓,焦点,赵晶.CPTPP农产品原产地规则与我国应对的谈判策略[J].中国外资,2020(2):66-67.

[31]郑建成,王卓.CPTPP、美日贸易协定及中国的应对——基于日本与CPTPP 10国及美国贸易投资面板数据的分析[J].东北亚经济研究,2019(6):76-92.

[32]蔡彤娟,郭小静.TPP到CPTPP:中国面临的新挑战与对策[J].区域与全球发展,2019(2):5-16.

[33]白洁,苏庆义.CPTPP的规则、影响及中国对策:基于和TPP对比的分析[J].国际经济评论,2019(1):58-76,180.

[34]樊莹.CPTPP的特点、影响及中国的应对之策[J].当代世界,2018(9):8-12.

[35]胡枚玲,张军旗.论CPTPP规制合作的新范式及中国应对[J].国际贸易,2019(10):35-41.

[36]刘斌,于济民.中国加入CPTPP的可行性与路径选择[J].亚太经济,2019 (5):5-13.

[37]杨立强,余稳策.从TPP到CPTPP:参与各方谈判动机与贸易利得变化分析[J].亚太经济,2018(5):57-64.

[38]石超.从TPP到CPTPP:知识产权条款的梳理、分析与启示——兼谈对中国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合作的建议[J].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33(4):6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