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芝尧作者时为国民党交通警察第三师第十三总队上校副总队长。:交警总队破坏兵工厂亲历记

破坏兵工厂,我负责警戒

1949年11月,我任国民党交通警察第三师第十三总队上校副总队长,率领两个大队担任重庆朝天门、林森路(现改为解放东路)一带治安,维持交通,并看守民生轮船公司船只及长江巡逻任务。

同月27日上午,忽奉师长彭自强命令,我总队开赴江津江口布防,阻止解放军渡江。正准备出发前,交通警察总局局长马志超命令:江口布防任务,改由胡宗南部第一师派兵接替,我总队改担任破坏重庆各兵工厂的警戒任务。

下午,总队长元祖周带着第一大队大队长韩绍愈、第二大队大队长任云岫到嘉陵新村开会,叫我留在队部指挥。等到他们回队时已时近黄昏了。元总队长面色十分沉重,通知在晚饭后召开总队会议,传达下午嘉陵会议主要内容并落实任务。这次总队会议,除了总队长同两个大队长均已参加下午会议之外,实际上等于向我传达下午会议情况并说明我们总队的任务而已。

元祖周传达毛人凤的破坏计划

元总队长说:“下午会议是毛人凤召集各兵工厂稽查组组长、交警总队长、重庆破厂办事处(又称破厂指挥部),各组组长与技术员等汇报从成立破厂办事处10余天来的工作。出席的有毛人凤、破厂办事处处长廖宗泽(兵工署警务处少将处长)、国防部第二厅技术大队上校大队长杜长城、交通警察总局副局长兼交通警察第三师师长彭自强、交通警察第三师政工处长陈海初、交通警察第三师下辖的三个总队——第二总队少将总队长陈洁生、第十总队少将总队长余钺、第十三总队少将总队长元祖周以及每个总队所属的两个大队大队长均出席了会议。”

元祖周接着说:“下午会议已决定了破坏目标,计500多处,爆破所需要的炸药、运输、人员同技术等问题;均已另有专人负责。我们交警三师为掩护爆破部队,由师长彭自强任总指挥。重庆的破坏对象,分为10个地区,主要是兵工厂同电厂。我们总队负责警戒爆破第十兵工厂及二十兵工厂。”

元祖周接着命令:“第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高振国率该中队警戒第十兵工厂;第二大队大队长任云岫率部警戒第二十兵工厂。第二十兵工厂在南岸,为共军来攻重庆的方向,因此用上的警戒人员比地处江北的第十兵工厂警戒人员多出一倍以上。所有这两个爆破警戒区,必须保证爆破队伍顺利进厂,防止各该厂护厂队的阻挠。必须在明日下午6时前到达警戒区,警戒界为距厂一华里(防爆波及),爆破后立即返回,随队西撤;副总队长张芝尧率余下部队驻守原防地。”

深夜一声巨响,兵工厂被炸毁

次日(11月28日),重庆风声愈紧,人心惶惶。但我知道爆破未动,重庆必无事。到29日晚上8时,忽听一声闷雷传来,抬头则见火光冲天,我认为时间已到,应该立即带队向成都方向移动,但我犹豫着,盼望警戒爆破的弟兄早点回来一同行动;又知道蒋介石还未离开重庆,所以一直等到10点钟,警戒第十兵工厂的部队,陆续地零散地回来,而中队长高振国则未见归队。接着,去第二十兵工厂警戒的部队,仅回来了几个人,问之则说被解放军打散了,大队长任云岫已身亡。据说解放军先遣队已于下午到达南岸,所以遭遇着,一经接触,警戒部队即被打垮。我们都恐慌了,元祖周总队长立即命令部队撤退。撤退后的第三天到达永川时,第一中队少校中队长高振国才赶上队伍。

(本文选自《重庆文史资料》第35辑,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原标题为《重庆解放前夕交警总队破坏兵工厂亲历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