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退火系统

7.4.1 退火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玻璃带的退火质量,满足切裁、二次加工及使用;

2 退火窑辊道拉引速度范围应满足生产不同厚度玻璃的需求。

7.4.2 退火系统主要性能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退火窑宜采用密封式全钢结构;

2 退火窑宜采用电加热;

3 玻璃带在退火窑内不同的温度区间宜采用不同的冷却速度及冷却方式;

4 退火窑的入口上方宜设置可调挡板;

5 退火窑辊道的传动应采用无级调速,并应设置备用传动站;

6 玻璃带在退火窑辊道上全长允许跑偏量应为±30mm;

7 应合理配置退火窑辊子的材质;

8 应配备专用换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