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本标准是针对岩土工程的具有综合性和通用性的国家标准。

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将与岩土工程紧密联系的,包括勘测、设计、施工、监测、检测及试验研究等基本术语,在一定范围内使其统一。少数术语,尽管在岩土工程界习用已久,但考虑其定名与其原技术含义不尽相符,容易产生误解,或与国家法定计量术语存在矛盾,在制订本标准时,经认真讨论,给予了正名。名词术语合理地规范化,有利于岩土工程领域的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

出于完整、科学地将新理论、新技术及其他岩土工程热点问题(如环境岩土工程、近海与海岸岩土工程等)中的基本术语编制在现有标准中,并将已颁布标准中新的基本术语及时地编制到现有标准中,更好地与其他修订的标准相协调,以及将近年来国内外岩土工程中出现的各种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基本术语及与其相对应的英文术语及时地补充、编制到标准中,科学、准确地体现我国在岩土工程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与现状,更好地促进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推动本行业技术发展等需要,在原标准GB/T 50279—98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采用了我国已有的和即将颁布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部分权威性的手册、词典等,也参考吸收了部分国外权威性标准。

本标准的章、节框架结构按照岩土工程本身的技术系统编制,而非按行业编制,因为不同行业中存在较多相同的工程,按照技术系统编制有利于避免重复。在每一章中,首先包含了高层次的、综合性的基本术语,根据需要延伸至两、三个层级。不过有的术语,例如岩土测试和计算中的某些术语,层次虽低,但使用频率较高,且有必要加以解释,也被纳入了词条,如应力路径等。原标准制订时,土工合成材料已是一种功能较多,在国外已应用较广,国内推广也较快,有广阔开拓前景的新材料、新技术,但当时国内岩土工程界不少人对其不熟悉,为了从一开始就统一理解,原标准中专门为其列了一节。本次修订时仍遵循此原则保留“土工合成材料”一节的设置,并补充和调整相关术语。另外,原标准制订时,环境岩土工程尚属一个新的学科分支,因其涉及内容界限不易准确确定,加之它与一般岩土工程内容交叉甚多,其有关术语未予列入。本次修订时,环境岩土工程领域经多年发展,已较为成熟和完善,故修订后独列为一章。与之情况类似的还有基础工程、近海与海岸岩土工程等。此外,如地震与振动等方面的术语已包含在其他一些标准和规范中,本标准修订时未予选列。本标准所列基本术语共计844条。

对于每个术语的编写,首先在中文术语后附列相应的、通用的英文术语,继而针对该术语给出其定义或必要的解释,一般不作过多延伸。但对少数术语,或因其内容较复杂,或其含义易被误解,或为新概念等,故用较多文字加以解释。为便于读者检索,对所有术语分别按它们的拼音和对应英文术语的字母顺序编制了索引,见“中文索引”和“英文索引”。

以下按章、节顺序对部分术语做必要说明。对一般性的、人们熟悉的、不会引起误解的术语,不做过多说明。

1.0.1 为统一我国岩土工程术语及释义,便于该领域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实现专业术语的标准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测、检测以及试验研究等有关领域。

1.0.3 岩土工程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