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构造要求

3.2.1 乙烯基酯树脂材料可铺设于水泥砂浆、混凝土或钢铁的基层上。

乙烯基酯树脂与各种基层有良好的粘结性,又由于该树脂配合比中无腐蚀基层的物质,故可适用于各种基层。

3.2.2 当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用作池槽和设备内衬时,可与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钢复合使用;在接口、拐角等处,应与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钢复合使用。

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层的厚度目前一般在2mm~3mm;作为池槽衬里,其整体强度和抗变形能力尚不能保证防腐蚀要求,因此推荐与玻璃钢复合使用。但当用于腐蚀性较小的池槽时,可以单独采用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

3.2.3 乙烯基酯树脂砂浆整体面层的厚度宜为4mm~6mm,乙烯基酯树脂稀胶泥整体面层的厚度宜为2mm~3mm。乙烯基酯树脂整体面层下,宜设置隔离层。

设置隔离层一是起第二道防线作用,二是可以防止砂浆、胶泥固化收缩可能产生的脱层现象。

3.2.4 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厚度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用于液态介质作用时,不宜小于2mm。

2 当用于气态介质作用时,不宜小于1mm。

一般气态介质的浓度远低于液态介质,故气态介质在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层中的扩散性较液态介质慢,所以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层在气态、液态介质中的厚度要求也不同。

3.2.5 当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钢用作隔离层时,厚度不宜小于1mm,树脂含量不应低于45%。当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钢用于池槽内衬时,宜采用玻璃布和玻璃纤维毡复合使用,厚度不宜小于3mm,其中防渗层厚度不宜小于1.5mm,树脂含量不应低于70%。采用乙烯基酯树脂稀胶泥铺贴玻璃布时,防渗层厚度不宜小于3mm。

一般玻璃钢采用玻璃钢胶料铺贴玻璃布。近年来实践证明,用玻璃纤维毡铺贴的玻璃钢含胶量高,但抗拉强度不如玻璃布铺贴的玻璃钢,而两者交替使用效果较好。规定玻璃钢的厚度和含胶量,主要是为了确保质量。目前还有一种用稀胶泥铺贴玻璃布的构造,能取得较好的抗渗和抗收缩的效果,因此在本规范中将其方法予以列入。

3.2.6 块材面层的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6.2条的规定。

3.2.7 当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用于碳钢表面时,除锈等级不应低于Sa2级或St3级;当用于设备衬里时,除锈等级不应低于Sa2.5级。碳钢、水泥砂浆或混凝土表面应选用与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相配套的底层涂料。

采用与乙烯基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配套的底层涂料,主要是起到在基面与防腐蚀面层之间的过渡作用,增加同基面的粘结性能。底层涂料的具体品种应注意与相关的供应商沟通和联系。目前,在工程上有采用高韧性乙烯基酯树脂作为底层涂料的,其高延伸率可以在基面与防腐面层之间起到柔性过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