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笑嘉嘉公司对网文的先行改革

林河钊对王枝晴说:“你表哥真的太厉害了。什么都能写入小说了。”

王枝晴说:“不是小说,是电影。他只是有点本事而已,不过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他能做到这一点,而我做不到。”

林河钊心想,你赞一下你表哥就这么难吗?

林河钊问:“那他的新电影叫什么名字?”

王枝晴说:“我不清楚,他没有告诉我,这些是商业秘密,就像你这个元宇宙人物的设计,我也是今天才知道。”

“是不是关于月亮的?”林河钊想起刘老板的话。

“可能吧。”王枝晴说,“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得去洗澡,准备休息了。肚子里的孩子也得好点休息。你先想想什么时候有空,再告诉我。”

“你还不如告诉我,刘老板什么时候有空。”

“我老公怎么说也是个知名人士,我们适当摆点谱,时间得是我们来安排。”王枝晴说。

“呵呵。”林河钊听着心里就开心。

林河钊继续上网看资料,他顺道去看看笑嘉嘉公司的网文合同。

他先看到笑嘉嘉公司有一个集体的笔名【小嘉文】,已经开始了收集中国传统经典故事,并改编成动画,这些故事大概分为中国神话集、中国人物故事集,神话主要是上古人物及其神话,例如盘古创世,女娲补天,大禹治水,杜康造酒;而人物故事,例如孟姜女哭倒长城,梁祝(梁山伯与祝英台),柳毅传书,司马光砸缸等等。

他又看到笑嘉嘉公司【大国文创】战略,对网文有这么几项主要的改革措施:

1,合同与年限、版权。笑嘉嘉公司提供两种合同,即壹合同、贰合同,年限分别是七年和四年。作者创作的作品,年限结束之后,版权基本全归于作者所有,但其中一部分供笑嘉嘉公司永久使用,而改编的影视作品(包括动漫、电视剧、电影、广播剧等)版权归笑嘉嘉公司拥有,作者会获得相应的报酬。

2,合作形式。作者和笑嘉嘉一般是对等合作关系,但也存在委托创作的关系。对于某些作者,笑嘉嘉公司会委托其创作。如果是委托创作的作品,版权全归于笑嘉嘉公司。

3,关于侵权。如果作者的作品遭到侵权,在合同期限之内,打官司时基本由笑嘉嘉公司出资及负责;合同结束之后,除了涉及笑嘉嘉公司保留的那部分版权,其他由作者自己出资。

4,关于利益与福祉。在合同期内,作者享受笑嘉嘉公司的相应收益和福祉。合同结束之后,作者只能享受涉及笑嘉嘉公司保留的那部分版权的利益。

5,取消优先权。合同签订后,笑嘉嘉公司不会享有作者下本书的优先权。但是出于防止冒名盗版,如果作者是使用同一笔名在其它平台发布新书,理应事先通知笑嘉嘉公司和在社交账号上对外公布。如果是不同笔名,则无需通知笑嘉嘉公司,笑嘉嘉公司亦无需为此带来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作者应该注意使用同一笔名或不同笔名,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同时,会不会带给笑嘉嘉公司损失,如果会,作者应该承担这个损失。希望作者看清楚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律师。

6,收入分层。合同签订后,收入低于五千元的作者,作者能得到的是,扣除税收以后的所得,包括读者的付费阅读的部分;作者收入超过五千的,超出五千的那部分按相应的梯度,扣除一定比例的运营费,作者能得到的是,扣出这部分比例的运营费、税收等之后的所得。

7,关于作者的社交账号。笑嘉嘉公司不拥有作者所有社交账号的支配权,但是作者如果固定使用某个社交账号,在签约之后需要通知笑嘉嘉公司,笑嘉嘉公司会予以登记,并确认为作者正式的社交账号。当作者使用任何一个社交账号发表不当言论,为笑嘉嘉公司带来损失的,笑嘉嘉公司有权向作者追讨损失。

8,关于代写或续写。笑嘉嘉公司如果对作者签约作品内容不满意或不达要求的,笑嘉嘉公司方面不会找他人“代写”或“续写”原作,但是笑嘉嘉公司保留对作品改编后的原创改编权,包括在影视作品上增加原作不存在的故事情节等等。

林河钊想,刘笑笑很具魄力,真是敢为先下之先,先行先试地去改革网文合同,取消优先权和缩短年限,为此还赔付了几千万,让更多的网文作者到它们那里去写作。虽然有人会说是沽名钓誉,但是能这样做到的又有多少家企业呢?难怪某报有这样的评价:(刘笑笑的文创集团)此举是唯有大国独有之仁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