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奴化教育方针政策及其演变

日本侵略者在武装侵占中国的同时,为了达到其完全征服中国的目的,消灭中国人民的抗日意志,开始考虑在占领区内改变其残暴政策,推行奴化教育,使沦陷区人民成为“顺民”。1938年7月19日日本内阁五相会议通过的《从内部指导中国政权的大纲》明言:“对于抗日思想泛滥的现状,必须一面以威力为后盾,打开局面,一面提高国民经济,收揽人心,恢复东方文化,确立指导精神,恩威并施,以促进一般汉民族的自发合作。”[2]其后,又秘密颁发了《对支宣传策略纲要》。日本政府设立的专门处理侵略中国事宜的兴亚院还拨款100万元用于宣传方面,并制定了对华宣传教育的基本宗旨:(1)消灭民族意识,毁灭中华民族文化,彻底铲除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排除一切抗日思想;(2)“在日满共荣、共同防共和建立东亚协同新秩序的原则下,进行文化工作”;(3)“恢复固有的文化道德,扑灭一切毁灭固有文化道德的欧化思想及普罗文学”;(4)强调反共,破坏国共合作。[3]

伪维新政府和汪伪国民政府成立后,秉承日本侵略者的意旨,制定了适合于日本侵华政策的奴化教育的宗旨、方针和政策,并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需要而加以改进。

一 伪维新政府的教育宗旨和方针

伪维新政府成立后,制定了各项适应日伪统治的方针政策,在教育方面,伪维新政府为执行日本侵略者的奴化政策,消除中国人民的民族意识,废除了原国民政府所确立的教育宗旨,于1938年5月公布了所谓“维新政府教育宗旨”:“维新政府之教育,以恢中国固有之道德文化,吸收世界之科学知识,养成理智精粹体格健全之国民为宗旨。”并于同年8月15日拟定公布了教育宗旨实施方针:“一、大学教育注重纯粹科学,提高研究对象,高等专门教育注重实用科学,养成专门知识技能,并切实陶融为国家社会服务之健全品格;二、普通教育须根据我国历代圣贤之言行,以立国民道德之基础,并培养国民之生活技能,以增进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三、师范教育为国民教育之本,必须以最适宜之科学教育及最严格之身心训练,养成一般国民道德上学术上最健全之师资为主要之任务,于可能范围内,应使其独立设置;四、社会教育为学校教育之辅,必须使人民认识国际情况,深知亲仁善邻之道,并具备近代都市及农村生活之常识,家庭经济改善之技能,公民自治必备之资格,保护公共事业及森林园地之习惯,养老恤贫防灾互助之美德;五、男女教育机会平等,女子教育须注意陶冶健全之德性,保持良母贤妻之特质,并图建设良好之家庭生活及社会生活;六、各级学校及社会教育,应一体注重发展国民之体育,其目的在增进民族之体力,必须以锻炼强健之精神,养成服从规律之习惯为主要任务;七、中国以农立国,推广农业须由农业教育机关与产业界取得切实联络,以谋其积极设施,凡农业生产方法之改进,农民技能之增高,农村组织与农民生活之改善,农业科学知识之普及,以及农民生产消费合作的促进,均须以全力图其推行。”[4]实际上就是要把中国人民培养成服从傀儡政权、拥护所谓中日“亲善”,并懂得基本农业知识的顺民。

为了实施其教育宗旨,1939年2月7日,伪教育部召开了苏浙皖三省及宁沪两市教育行政会议,参加会议的除三省二市教育官员外,日本顾问原田少将、菅野中佐等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通过的决议案,也反映了日伪施行奴化教育的本质。如会议通过的为表现中日“亲善”精神试行学童作物互惠案,其理由是:“为求中日儿童互惠互爱起见,应设法沟通儿童友爱精神”,办法为:“由省市教育机关组织小学儿童作物研究会,于每学期内,抽选各年级美艺作物呈部赠友邦校童,于可能范围内,更举行友邦学童联欢会,以表亲善。”再如“在教育行政上应谋促进中日文化提携以实现亲善合作案”,其理由为:“我中日两国民族,同种同文,国境又系毗邻,凡有国际眼光知识者,莫不明了我两国在文化上应互相提携,在国交上应互相亲善,以达其共荣之目的。惟是国民智识有限,所受反日抗日之矫情宣传影响,自不易一时省悟消除,此项责任,我教育行政人员应在政务上发挥能力,使中日文化互相提携,进入合作境地,俾世界人士尽知我同文同种亲善之真精神”,其办法为:“(一)各省市教育行政人员,应就政务上发挥能力,使文化提携由倡导精神达于实施表现;(二)施教人员应演绎日本民族道德与中国文化之关系与维新以来科学文化之优点,使人民模仿研习实施亲善。”[5]

为了贯彻其教育宗旨,伪维新政府教育部开始在原国立中央大学原址筹设“国立”南京大学,在上海设立维新学院,恢复各级中小学校,开设日语专修科和教员养成所。同时,对原国民政府编纂的教科书进行修改,并确立了三条修改标准:“1.排斥共产主义及不纯正的三民主义;2.坚持东方道德精神;3.一扫排日精神,打破欧美残留的痕迹。”其修改步骤为:“(1)第一步先就各书局出版之教本加以增删;(2)第二步将小学教科书全部另编。”[6]据档案资料记载,其修改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关于公然侮蔑者:如在高小历史第三册内讥评我总理‘行易知难’之学说粗浅不值一驳,初小国语第七册将党字拆为‘尚’‘黑’二字;(2)关于迷糊民族意识者:如在初小国语第六册‘我们的小朋友’、‘日本人的小学生活’等课内,说明日本与我国同文化同种族,本为兄弟之邦,并鉴于民族性如何谦让,而尤富于进取精神,足为我人模范等语,廿七课譬喻孟母择邻,国家亦应择邻,须与日本互助合作。至于地理科,则竭力避免恢复旧土意识之萌发,如叙海南而不提琉球、台湾,叙威海卫而不提旅顺大连,其于东四省,则更一字不提。历史课本上于戚继光平倭寇之事实,讳言‘倭寇’名称而易以‘海盗’二字,并在课本之末,加具考案说明所谓倭寇并非倭人主持,抹杀事实,文词掩饰,极尽其献媚之能事;(3)关于麻醉诱惑者:如在国语第六册、第七册内‘日本武尊’、‘男童节和女童节’、‘富士山’及‘日本的东京’等课,极力叙述日本之故事及风景,‘松太郎和春子’一课,竭力夸耀日本帝国臣民的强大,以引诱儿童,使其对于日本发生爱慕钦服之心。”[7]

为建设所谓“东亚新秩序”,伪维新政府最高顾问原田熊吉少将还于1939年5月7日致函伪维新政府行政院,要求在所有中小学开设日语教育,以“促进强化双方之协同团结”,彼此通晓国语,[8]并制定了《中小学日语教师任用规则》,规定小学日语教师以任用中国人为主,而中学及其同等以上学校日语教师则应“中日两国人一体任用”,“小学、中学及其同等以上学校日本人教师之监督,属于省、市、县者,由特务机关长,属于其他者,由教育部首席顾问任之”。[9]

二 伪华北临时政府的教育宗旨和方针

早在1937年8月,伪冀东自治政府即制定了推行奴化教育的宗旨及实施方针,其教育宗旨为:“冀东全区之教育,以发扬固有道德,锻炼健全体格,充实国民生计,促进东亚文化为目的。务期本此目的,以养成优美之道德,尚武之精神,社会之富庶,自治之进展”;其实施方针为:“(一)普通教育,应根据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古训,陶冶儿童及青年之德行,并培成其生活技能,俾成自立立人自治治人之模范人民。(二)社会教育,应使人民具备科学常识,了解东西文化,谋家庭经济之改善,自治之资格完备,并养成卫生习惯,爱护公物,服务精神,以及敬老恤贫,防灾互助守信爱群等美德。”[10]同时将“亲日”和“防共”作为着力点,并贯穿于中小学教学中。

伪华北临时政府成立后,根据日本“尊重汉民族固有的文化,特别尊重日华共通的文化,恢复东方精神文明,彻底禁止抗日言论,促进日华合作”及对共产党“应绝对加以排除打击”的精神,[11]“纠正以往教育宗旨之错误,确定新教育方针,一本东方文化传统与亲仁睦邻之旨,对国民观感作正本清源之计”。[12]为确保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伪临时政府教育部于1938年4月15日颁布了《关于教育方针应注意事项之训令》,对该方针“实施上切应办理或注意之事项”进行“逐条指示”,要求所属各省市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执行,其主要内容为:(1)对以往国民政府施行的“党化排日教育,亟应严加取缔”;(2)规定中小学年限(中学为三三制,小学为四二制);(3)中学以男女分校为原则,专科以上学校得兼收女生,并强调对于女子教育应注意品格之修养;(4)“对外国人所办之学校,宜切实监督指导,务使其遵循新政府之教育方针”;(5)由编审会“根据新政府之教育方针”,另行编纂各级学校之教科书;(6)废止会考制度;(7)从新训练中小学教员,“俾得纠正以往错误之观念”。[13]1940年6月,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又制定了专科以上学校实施训育方针八条,并要求所属各省市“转饬公私立中小学校一体遵办”。此八条内容为:“1.尽力提倡我国固有之美德,以领导学生之思想趋于正轨,而为建设东亚新秩序之始基;2.根绝容共思想,以亲仁善邻之旨,谋东亚及全世界之和平;3.善用我国固有之家族精神,以敦风纪而固国本;4.阐发修齐治平之道,以儒家精义为依归,摒弃外来之功利主义;5.注重人格之修养、品格之陶镕,宜使学生有以国士自许之志向,俾将来能以担负复兴东亚之重任;6.厉行节约运动,纠正奢侈陋习,以养成勤苦耐劳之精神与习惯;7.个人生活与团体生活宜有严格的规律,俾公私德双方得以平均发展;8.加强竞技运动等训练,以锻炼强健之体格及振奋有为之精神。”[14]

为贯彻落实“亲仁善邻”的教育方针,“纠正从前教科书之缪点,并统一教材起见”,[15]伪临时政府教育部于1938年3月将前伪北京地方维持会所组织的中小学教科书改定委员会改组为编审会,直隶于伪教育部,除设会长及总副编纂外,下设中等教育、初等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刊物及发行5股,聘请专家分任编审,并于同年5月制定并公布了《教科图书审查规程》及《审查教科图书共同标准》,规定“学校所用之教科图书未经临时政府教育部审定者不得发行或采用”,教科书的精神应“适合国情”“适合时代性”,其实质要做到“内容充实”“事理正确”“切合实用”,[16]明确规定各级各类中小学和补习、民众、聋哑等校“不得再行沿用未经修正审定之各项教科书”。[17]

1938年3月,伪华北临时政府教育部“为探讨今后教育之设施及学校制度之改善起见”,组织成立了“学制研究会”,在同年3月17日举行的首次会员会议上,伪教育部长汤尔和在讲演中就强调要对“过去党化色彩各点,予以彻底之刷新”。[18]伪山东省公署也于1938年3月发表训令,要求对地方教育或学校教育“以提倡固有道德,改正误谬思想为实施标准”。[19]

为培养贯彻执行奴化教育宗旨和方针的师资,伪华北临时政府于1938年3月成立了教育部立中等教育师资讲肄馆,招收高中以上学校毕业生入馆培训,学习期限第一期学员为3个月,第二期改为1年,并改馆名为“教育部立师资讲肄馆”,至1940年7月共举办了三期。1939年7月,伪华北临时政府教育部“为补充华北各省市中等学校教员之学识,并促进其教学效能起见”,举办了第一届华北各省市中等学校教员暑期讲习班,听讲学员有100人。同时通令所辖各省市自办教员暑期讲习会。伪教育部还特别制定了“中小学教员暑期补习班训话纲要”十条:“(一)善用我国固有之家族精神,以固五千年立国之本。(二)睦邻之道,以积极且诚意主张之。(三)认识东亚及世界时局。(四)民族、文化、经济各方面造成东亚集团,以建设真正新秩序。(五)了解国家远大之利害,排斥崇拜欧美观念。(六)排斥虚伪宣传,以躬行实践为宗旨。(七)以儒家精义为依归,摒弃外来之功利主义。(八)以东方固有之美德为立身基础,尽量吸收日新科学消化而运用之。(九)青年须以国士自许,将来使能分担复兴东亚之重任。(十)纠正因循保守之积习,发皇进取努力之新气象。”[20]

1938年8月伪北京市教育局为“使北京市立、私立中小学校长及中等学校首席教员认识时局,了解日本情况及其教育之现状”,特举办了两期暑假讲习会,内容有“东西之现状(军事、外交、经济)”“日本事情(国势、国民生活)”“关于日本之初等中等教育”“新民精神”,由日本满铁调查部阿部勇、日军特务部少佐河野、日本教育编审院编辑官藤本以及伪新民会中央指导部部长缪斌、教化部部长宋介等担任讲师。[21]

三 汪伪国民政府的教育宗旨和方针

1940年3月20日汪伪国民政府建立后,为配合日军对沦陷区的军事、政治、文化侵略和经济掠夺,消灭中国人民的抗日斗志和民族意识,秉承日本侵略者的意旨,在统治区内大肆推行奴化教育,制定了一系列奴化教育的宗旨、方针和政策,并随着日本侵略战争的变化而不断加以改进。

(一)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的教育方针政策

汪伪国民政府是在强敌入侵,中国军民对日抗战处于极为艰难的形势下,由日本侵略者一手扶植的傀儡政权。为了适应日本侵略战争的需要,汪伪集团在1939年8月召开的伪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和平、反共”的卖国纲领。1940年3月12日,在伪中央政治会议即将在南京召开之际,汪精卫公开发表“和平宣言”,称他即将成立“中央政府”,致力于与日本调整邦交,“谋和平方案之实现,以底和平运动于成功”。[22]汪伪国民政府成立后,为“确定和平建国的基础,而图和平统一之进展”,[23]将“和平反共建国”作为其行动纲领,其一切工作都是围绕着“和平反共建国”的投敌政策而展开,而汪伪政权的教育方针也是与此相适应的,即积极鼓吹和宣传“和平反共建国”的汉奸理论,以泯灭中国人民的民族意识。

早在1938年底发表的投敌“艳电”中,汪精卫即表示:为“确立中日永久和平”,要“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1939年8月在上海召开的伪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汪伪集团对中国国民党政纲进行了修订,其教育部分的内容为:“(1)保持并发扬民族固有之文化及道德,同时尽量吸收适于国情之外国文化;(2)铲除狭隘之排外思想,贯彻睦邻政策之精神;(3)励行纪律训练及科学研究,以养成健全公民及建国人才;(4)改订教育制度,重编教材,以适应新中国之建设。”[24]1940年1月19日,汪精卫在回答日本记者有关汪伪国民政府将如何教育中国民众,而“新中央政府”的教育方针如何时,再次宣称以确立中日永久和平和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25]1940年3月30日发表的《国民政府政纲》第十条更明确规定:“以反共和平建国为教育方针,并提倡科学教育,扫除浮嚣空泛之学风。”[26]6月22日,汪精卫在南京接见出席汪伪“全国教育行政会议”的代表时称:和平反共建国,为一切施政方针,亦即教育方针,教育界应谋青年心理之改进与改造,使青年的思想与行动,与“建设东亚新秩序意识吻合一致”。[27]8月,汪精卫在《对中央大学教职员训词》中曾对所谓“浮嚣之学风”做过解释,即“喜欢参加政治活动,把学校当作个人活动的场合……以为读书没有出息的纷纷来干组织,作活动”,要扫除这种学风,必须“纠正青年的思想行动”,“要切切实实地去求知”,“埋头读书,认识和平反共建国的真意义,养成和平建国的真本领”。1941年3月汪精卫发表的《今后施政方针》明确指出要加强“亲日和平教育”。

对于汪伪国民政府的教育方针,汪伪宣传部宣传事业司司长杨鸿烈曾做过清楚的解释:“教育的目的,是要达成反共和平建国,而所养成的人才,也必须负起反共建国的责任。……忠诚谋国,应有切实若干的精神,则往日浮嚣空泛的学风,不得不为之扫除。”[28]

为贯彻执行并实施其教育方针,汪伪国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曾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其一,根据日军的意旨,在其统治区内强迫民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学习日语。1940年7月6日,侵华日军总司令部致函汪精卫,要求汪伪国民政府将日语列为中小学必修课,并“将日语之是否列为中小学必修课程,以观我中日亲善程度与真诚之情势”。日本兴亚院文化局局长与驻华大使馆书记官长清水董三还先后以私人名义访问汪伪教育部部长赵正平,表达上述旨意,清水还提醒汪伪国民政府“改进各政宜采渐进,免致日方惊疑”。[29]为此,汪伪教育部经“一再考虑,为兼筹并顾起见,拟在小学课程中,不列外国语,而于课程表中附加一条说明:‘外国语以不授为原则,但于大都市区域,依实际需要,高年级得于正课外补授外国语(日语或英语)。[30]至于初级中学以上,则列为必修科’”。[31]27日,汪伪行政院指令照办。

其二,严格审定各类教科书,将宣传民族意识的内容加以修改或删除。汪伪国民政府成立后,由于编定教科书需要一定时间,伪教育部乃令伪国立编译馆以抗战前商务、中华、开明、世界各书局所有幼、小、中学教科书及伪维新政府所编的小学至中学等各种教科书作为补充读本,以应急需,而又恐其中不无不合之处,下令进行“审查”。[32]1940年8月,汪伪教育部公布了对幼稚园、初小、高小、初中等各种教科书的审查表,凡有所谓“妨碍中日邦交”的内容均应删除,如《高小国文读本》第一册“报国仇”字句;《初中新国语》第二册之“王冕少年时代”“战地一日”“抗战受伤的追忆”“济南城上”,第五册之“川原中尉战毙记”,第六册之“戚继光传”“南口喋血记”等课文,一律删除。而有关反映“五四运动”“五卅惨案”“济南惨案”“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内容的课本统统都要修改。

其三,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思想控制。为了实施其“和平反共建国”的教育方针,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奴化教育,1940年4月20日,汪伪教育部通令各中小学校每周必须对学生进行一个小时的“精神讲话”,宣扬“和平反共建国”卖国理论。同年10月,汪伪教育部又颁布了《中学训育方针及实施办法大纲草案》,并“通令各省、市及国立各中学于民国二十九年度内切实试行”。该《大纲草案》规定以“训练学生反共睦邻思想,指导学生和平建国途径”为训育原则,其训育目标为养成学生“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德性”“创造建设好学精研之兴趣”“安分务本坚忍不挠之意志”“快乐奋勉勇于进取之情绪”“严守秩序服从纪律之生活”“活泼健康整齐清洁之习惯”“娴习礼貌敬友乐群之态度”“推己及人祛私爱物之观念”“节俭朴实刻苦耐劳之精神”“互助合作知行合一之能力”,并规定各校“每周举行周会一次,讲述和平反共建国要义,报告国内外政治概况,或举行精神讲话”。经试行一年后,汪伪教育部“经逐一审核,各于草案各项条目,多数认为尚称适合”,决定将草案正式公布施行,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将训育原则修改为“训练学生反共睦邻思想,并深切了解国父遗教及和平建国国策”。[33]

其四,利用图书、画报、戏剧、电影、歌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沦陷区民众宣传“和平反共建国”理论。汪伪宣传部不仅大量印行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等汪伪集团主要人物的卖国投敌言论集,还编辑出版了诸如《和平建国要义》《国民政府还都以后的使命》《国民政府政纲略释》《和平运动与建国原理》《妇女与和平运动》《农民与和平运动》《青年与和平运动》《和平救国问答》《和平言论文选集》《何谓东亚新秩序》等宣传“和平反共建国”的书籍,广为散发。伪中央电台及各地电台,还经常广播汪精卫等伪国民政府要员的录音讲话。同时,还大量编写和广泛教唱《庆祝国府还都歌》《建国歌》《实施宪政歌》《追悼和平运动殉难同志歌》《保卫东亚之歌》《东亚民族进行曲》《庆祝国府还都周年纪念歌》等宣传“和平”的歌曲,并组织剧团到沦陷区各地进行巡回演出,每逢“纪念日”,还在街头巷尾,甚至酒楼茶馆张贴宣扬“和平反共”的宣传画照片,举办“和平建国文献展览”等。

为贯彻落实奴化教育政策,汪伪统治区内各伪省市教育当局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1940年8月,伪江苏省教育厅制定了《小学指导儿童及家庭推行和平运动办法大纲》,要求各小学组织有校长、教职员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和平运动推行委员会”,并由校长任主席。该会的任务是“规划学校及家庭推行和平运动之具体方案”、“讨论学校及家庭推行和平运动之实际问题”。具体做法是:学校调查儿童家庭状况及社会环境,随时随地注意儿童日常行为,邀集家长参加学校周会、“和平运动”“恳亲会”、各种集会等,对学生不合于“和平运动”之行为,家长要配合学校“予以纠正”。学校各科教学应“采用与和平运动有关系之材料”,阐述“和平运动”之重要,务使儿童对于“和平运动”认识清楚,并努力宣传。同时要求教师和家长“对于和平运动应切实力行,以身作则,为儿童及各家庭表率”。[34]伪南京市教育局根据汪伪国民政府的政纲及教育宗旨,“以和平反共建国为中心目标”,拟具了中小学训育方针。其中中学的训育方针为:“A.训练学生确切认识国际环境与中国地位,以和平反共为建国之基本信念;B.训育学生有科学智识与生产技能,以谋战后经济之恢复及产业之发展;C.养成学生有忠恕友爱、进取互助、礼义廉耻等德性,发扬我国固有之美德。”小学的训育方针是:“A.养成儿童有和平亲善、敦睦友爱之精神;B.养成儿童有手脑并用、生产就业之技能;C.养成儿童有忠恕诚实、礼义廉耻之美德。”[35]

1940年10月,伪南京市教育局鉴于该市民众“过去从听虚伪宣传,而青年学子,又受偏激教育之薰陶,其谬误思想言行,自应立予矫正,俾便共同担当和平反共建国之重责。倘令因循沿袭,匪特影响国家社会之进展与繁荣,抑且中日和平合作之真谛,亦难期其实现。本局为适应环境需要,矫正市立各级学校及社教机关教职员学生及市民思想,并宣扬和平反共建国国策起见”,[36]特制定了《南京市各级学校社教机关实施思想善导办法》。《办法》规定:“思想善导目标依照下列各项规定行之:(1)使市民了解中日两国彻底提携合作的信念;(2)使市民咸能遵守纪律,拥护领袖,以达到和平反共建国之目的;(3)使市民明白汪主席主张,实施宪政之目的,在谋民主政治之实现;(4)使市民认识共产党罪恶及第三国际对我之阴谋;(5)使市民尊重我国固有道德文化,务使咸具简单、朴素、刻苦、耐劳、重实践、有礼貌之良好习惯;(6)使市民都有克服环境忍受困难的精神”,“思想善导实施机关以市立各级学校及社教机关为推行之主体”,“思想善导之推行由南京市政府教育局每月召集市立各级学校校长及社教机关负责人员举行会议一次,讨论实施方法,交由各该机关执行之”,“市立各级学校暨社教机关负责人员应随时审察校内或馆内全体教职员学生之思想,并召集思想善导会议,每月举行两次”,“市立各级学校教职员应利用集会或上课时间实施思想善导或个别谈话”,“市立社教机关全体职员应利用施教机会或宣传工具实施思想善导”,“中等学校学生亦应分别编组为家庭思想善导活动中心,并由级任教员于每周末考查之。高级小学由级任教员择其年龄较长、思想纯正之学生分别编成之。民众学校除由校长或教员在授课时间内随时实施思想善导外,并于入学一个月后选择学业较优之学生分别编成之”。[37]1940年11月14日下午,伪南京市教育局在伪南京市政府大礼堂举行了由市立各级学校校长及社教机关主管人员参加的第一次思想善导会议。[38]伪南京市教育当局还在日军的指使下,编写了《亲日歌》:“同文同种又连疆,兄弟谊重感情良。为弟贫弱兄富强,全赖我兄来帮忙。中日携手共相将,东洋和平便发光。中国百姓得安康,皇军救我恩莫忘。皇道王道整宣扬,天下太平何难望。旭日东升正堂堂,此光未艾此运长。”[39]伪湖北省政府教育厅也根据汪伪国民政府的教育宗旨,制定了本省教育宗旨三项,命令各县各校及各社会教育机关切实遵行。其宗旨如下:(1)崇尚固有道德;(2)提倡职业教育;(3)普及社会教育。[40]

1940年12月25~27日,伪浙江省召开教育行政会议,周抱一在代表汪伪教育部长所致训词中即强调:“对于青年学生的思想和所看的书本,希望大家根据反共和平建[国]的国策,加以灌输和审查,使一般青年认识国家环境,信仰政府国策,同做一个东亚的建设者。”在会议所收提案中,关于学校训育提案第13案为“学校及社教机关应切实推行和平建国教育以促成兴建大业案”,会议讨论决定:“原则通过,由会呈请教育厅参酌原提案办法拟订具体方案,通令各级学校实施。”[41]

伪上海市小学界为保证“和运”的实施,还精心炮制了从基本原则到具体实施的奴化教育方案,其基本原则为:“1.坚定和平反共建国必成的信念,并切实奉行;2.恪守南京国民政府暨教育部之一切法规;3.协力谋本市小学教育界之精神团结;4.发扬和平运动,完成救国救难之任务;5.加强和平中心教育,以实现和平总动员。”在行政方面,要求:“1.彻底遵行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颁行之通令暨教育界和平团体之决议;2.改进本市小学教育运动,切实谋本校之改进;3.校长教师和衷共济,全力谋行政效率之提高;4.校长得鼓励或领导教师参加本市教育界和平团体之活动;5.设法减轻儿童入学负担,使受业儿童数量增加;6.组织教育情报网,潜伏恶势力务必设法铲除,阴谋破坏之捣乱分子更要积极肃清;7.尽量节省学校行政开支及教师儿童课业用品之消耗;8.设法使教师待遇改善,生活安定;9.校长教师共同参加课余进修活动,以调剂身心,增进教学之效能;10.校长教师协力谋战后社会教育之复兴;11.全校同人共同在物质生活上互助,协谋消费合作之推进。”在教学方面,要求:“1.采用部审富有时代性之各科教科书;2.运用各种新教学方法促进教学效率;3.增编补充教材以补充教科书之不足;4.指导儿童在课外多学习并使其自动阅读富有和平与科学思想的新读物;5.增添时事教学,使儿童对现社会有充分的认识;6.尽可能运用‘弹性格调’,使天才提拔,低能造就,以补救班级制之缺憾;7.尽力谋教学与训育合一,使儿童在整个生活上学习;8.增充教学设备,布置教学环境,以启发儿童学习兴趣。”在实施要目中进一步规定,编辑补充教材的内容“须适合目前和平反共的需要,并同时须顾及上海目前的客观环境”;选择儿童在课外的读物应依照以下标准:“1.适合目前和平需要而没有消极悲观倾向的,2.富有现实性没有空想色彩的,3.富有社会性没有自私自利色彩的”;增添的时事教学应以“和平反共”为中心,以儿童生活为出发点,每天第一课上课时做时事报告,每周举行时事测验、时事演讲各一次;生产教育方面,要求改善各校劳动科教学内容,以养成儿童生产技能,指导儿童制造各项简易的日用品,尽量利用机会,使儿童为学校社会服务。在训育方面,则规定:“1.恪守和平之言论与部定之训练目标,确定训育方针;2.采取活泼与多变化的训练方式,以增进训育效率;3.改善儿童自治组织活动,提高儿童组织能力与服务兴趣,并纠正儿童谬误思想;4.经常采取集体与分组方式加紧训练;5.举行‘德行’‘健康’‘学艺’‘服务’的各种竞赛,与教学打成一片;6.尽量指导儿童干部,辅助学校训育工作之开展;7.采取‘积极鼓励’‘环境诱导’‘团体浸润’方法,以谋儿童顽劣因素之减少;8.指导儿童参加各种适当的社会活动。”训育的实施细目为:“1.举行精神谈话:(1)每周规定时间,集合全校儿童举行集体讲话;(2)每级每晨上课前,规定10分钟为分级精神谈话时间;(3)精神谈话材料如下:阐述三民主义及目前‘和平反共建国’的宗旨,讲述时事问题,讲述身心修养问题,处理偶发事项。2.举行中心训练:(1)选定科目,如整洁、勤勉、服务、敏捷、和平等举行中心训练;(2)训导周举行时,须有具体办法,事后须有严密考察;(3)每种训练须选择适时时间举行,更须注意实践。3.举行各项竞赛:(1)视实际情形决定竞赛项目,如演说竞赛等;(2)各竞赛前,先制定办法,确定比赛标准,切实执行;(3)奖励方面可用名誉奖、实物奖两种。4.实行儿童自治工作,须注意下列原则:(1)要从实际生活出发;(2)要有具体工作,再有总的组织;(3)要简单而不复杂;(4)要适合各校实际环境;(5)要启发儿童自动性,教师处于辅导地位;(6)利用适当时间,令儿童参加社会服务工作;(7)举行救火救灾及防毒之基本训练。”[42]

为“将和平反共建国之真谛灌输于小学生之脑筋中”,汪伪御用的教育团体中国教育建设协会特聘请初等教育专家顾宝梓,编辑了《小学和平反共建国周中心教育实施大纲》。该《大纲》分为“和平”“反共”“建国”三单元,各单元又分高、中、低三级,举凡教育计划、教学要点、各科教学纲要、成绩考查、训导方针、课外活动、环境布置等,均条分缕析,罗列无遗。该《大纲》先行刊载在协会会刊《教育建设》月刊上,后“为便利全国各小学采用起见,特印行单行本”,并列为该协会教育丛书第一种。[43]

同时,汪伪政府还加强了对广大教职员工的控制。1941年2月,伪南京市教育局制定了《教育工作人员连环保证办法》,对教师实行“连坐切结”。伪南京市教育局还“举行全市中、小学教职员思想测验,如发现尚有抗日思想者,即予停职惩办”。[44]在日伪统治下,广大教师没有言论自由,更不能有所谓“妨害邦交”的思想和行动,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制裁。

(二)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教育方针政策

1941年12月日本向英美宣战,发动了太平洋战争,即日本所称的“大东亚战争”。就在太平洋战争爆发的当天,汪精卫就发表声明,宣称:“为实现建设东亚新秩序之共同目的,国民政府决定与日本同甘共苦,临此难局。”[45]汪伪国民政府开始充当日本反对英美、侵略东南亚各国的帮凶,为其侵略战争服务。1943年1月,汪伪政府宣布“对英美处于战争状态”,表示要“悉其全力,与友邦日本协力,一扫英美之残暴,以谋中国之复兴,东亚之解放”,[46]完全被绑上了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的战车。为配合“大东亚战争”,汪伪将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纳入了战时轨道,其教育方针政策也是围绕着“完成战争之使命”而制定。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宣布所有英美教会在华所办学校均为“敌产”,予以没收。不久,日军又将教会学校移交汪伪国民政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为此,汪伪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秉承日军的旨意,制定了“打击”“改造”教会学校及对原教会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改造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具体办法。1941年12月8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电请“各省市当局与当地关系方面妥为联络,将英美系及与英美有关各国之私人或团体设立的各级学校即时予以封闭”,[47]并拟定《华北各省市封闭英美等国籍所办各级学校善后处置要纲》14条。《要纲》规定:“各省市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于办理善后期间,对于已封闭之各级学校校长、重要教职员及学生,应随时调查其思想,并注意其行动”;“应限期令各该校负责人交出教职员学生名簿、财产目录及其他重要文书,并须严密考核所交各项文书簿册内容是否确实”;“已封闭之各级学校,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调查清楚后,得斟酌需要之缓急,依照《修正私立学校规程》分别另组校董会,筹划复校。学校之名称,有必要时得变更之”;“已复校之学校,应遵照教育总署之教育方针、现行各种法规及教育总署所颁各项训令办理,并须服从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之指挥及监督”;“各省市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对于已复校之各级学校应负切实整理监督指导之责,不得疏忽”;“学校开学后,原有之教职员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考察之后认为称职者,得仍令其在本校服务”;“已封闭之各级学校因故不能复校时,均由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斟酌情形改为公立”;“已封闭之各级学校如认为无必要时,得不准其复校”;“未能复校之各级学校,其原有学生应由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令其转入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各级学校肄业”;“前项转学学生须经入学试验,转入相当年级,此项试验尤应注重于思考行动之考查,经试验及格入学之学生,仍应由该校随时监察之”;“未能复校之各级学校,其原有之中国籍教职员,经严密考查认为思想行动确属纯正时,得由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设法录用,或予以职业之介绍”;“各省市教育厅局应依照本要纲拟定实施办法,呈报教育总署备案”。[48]伪北京市教育局制定了《接收英美系学校处理办法》4条,规定:“校舍校具及财产等概归市公署教育局接收”;“限无敌性行为之教职员全体留任,以固人心而免动摇,其月薪最低者可酌量各该校情形作个别之考虑”;“非经教育局令准,不得自行招收插班生”;“经费以维持原有状况为原则,但可增加不能减少”。[49]据档案记载,仅伪北京市即封闭了41校,其中中等学校8所、小学20所、幼稚园4所、新民学校1所,其他8所。经伪北京市教育局整理、改组,至1942年4月,上述41校中,有18所学校予以立案,并有25所学校继续招生,其他16所学校由警察局“切实封闭、解散”。[50]伪北京市教育局还对改组后继续招生的学校的教育方针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接收学校之教育,一切悉遵照教育总署历次颁布之教育方针办理。(二)使学校完全脱离过去英美羁绊及教会关系。(三)使教职员及学生铲除从前依赖英美之思想。(四)使教职员及学生切实认清世界大势及日本实力,协力建设东亚新秩序。(五)使教职员及学生一致向华北固有之使命迈进。”[51]原由英美教会主办的燕京大学、协和医学院也被迫停办。伪江苏省教育厅于1942年2月23日制定公布的《处理第三国系教会学校办法要纲》规定了彻底打击、根本改造教会学校的9条方针:“(1)以和平反共建国之最高国策为教育之最高方针;(2)特别强调大东亚战争之意义,肃清依存英美之思想,同时渗入清乡地区之教育精神,以适应当前之工作;(3)解除宗教之毒化宣传,根绝其教会之潜在关系;(4)力求教职员思想之健全、素质之改进;(5)要求社会人士之协助,欢迎教会关系分子之转向;(6)行政系统根据教育厅对原有省立与县立学校同样办理;(7)训导教育方面之实施,完全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规定法令办理;(8)经济方法采用征收学费办法,专以‘自给自足’为原则,经费不足时,依照其情况,讲求补给办法;(9)因经费或其他实际迫不得已之情形,经认可后,容许保持若干特殊,暂缓依照一般省立、县立学校之标准办理。如教职员之待遇、资格以及学生之程度、事务之机构等。”[52]根据上述方针,伪江苏省教育厅还确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法,其主要内容为:“1.严格执行精神训练,如举行各种集会,以改造学生之思想。2.小学废止英语课目,中学英语课目每周时间,依照其他省立中学规定,切实纠正以英语为中心之传统,加聘日语教师,增授日语课目。3.废止宗教课目,撤除原有宗教设备。4.一律采用国定教科书。5.原有教职员之工作,予以适宜之调整,如有不服从者,即予开除,其或有重大反动者,予以严厉之处分。6.工作调整后,利用休闲时间,予以再教育,如举办讲习会、训练班、参观团等,以强化其意志与工作。7.各校可组织‘校务策进会’(假称),其任务为建议改进办法,协助学校之发展,其人选由教育厅于下列各种关系中决定之:(1)旧校董会之开明人士;(2)旧同学会之愿为母校尽力者;(3)学生家属;(4)有名之教育家;(5)与学校有深长之历史关系者;(6)中日各机关有关人员。”[53]在此《办法要纲》中还特别声明:“处理第三国系教会学校,以尊重日方之指导意见,并接受其最大协助为绝对原则。”[54]据伪江苏省教育厅调查,当时苏州共有私立成智中学暨附小、振声补习社、集才学校、仁立中学、乐群补习社、慕家花园补习社、天恩小学、天赐学校、崇道小学、萍花小学、新光私塾、益民私塾、思杜小学、尚德小学等教会学校14所,均由伪教育厅接受,并“视其环境和性质的差异,分别予以‘废止’‘合并’‘改造’的处置”。[55]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汪伪国民政府全面开展了1941年11月伪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发起的“新国民运动”,并将此运动的目的由为日本侵略战争服务进一步扩大为协助日本完成“大东亚战争”,反对英美,保卫“大东亚”。12月27日在南京召开的“大东亚解放大会”发表宣言强调:大东亚战争是日本为解决东亚侵略势力而战,以还我东亚人之东亚,国民政府将在其统治区域内,开展“新国民运动”,予日本“建设新东亚应有之协力”。[56]1942年元旦,汪伪正式公布了由汪精卫手订的《新国民运动纲要》,提出了对“新国民”的八项具体要求,要求沦陷区人民“把爱中国爱东亚的心打成一片”,“为保卫大东亚战争”,“去其旧染之污”,“要有勇气来承认缺点,矫正缺点,尤其是劣点,更要有勇气来扫荡廓清”,以培植适合“大东亚战争”需要的“新国民精神”。[57]1月16日,汪伪宣传部拟定了《全国新国民运动推进计划》,决定分三个时期大力推动:第一期为普遍宣传,“务使一般国民了解何以要做新国民之意义”;第二期为实际训练时期,“选择各学校、各机关团体优秀分子为集体训练”;第三期为推广期,“由经受训练分子扩充普遍于一般民众”。在第一期,除通过报刊、电台广为宣传外,由伪教育部通令各学校,“以新国民运动纲要列为公民特别课程之一”,并由各地宣传教育机关派员分赴各校讲演。同时,还要举行“万众签誓”,“宣誓”奉行“新国民运动”,其誓词为:“余誓以至诚接受最高领袖之指导,服膺三民主义,厉行新国民运动,完成中国革命,实现东亚解放,尽力竭力,贡献一切于国家……如有违背誓言,愿受一切制裁。”[58]1942年6月,以汪精卫为委员长的“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成立,沦陷区各省市也纷纷成立分会。“新国民运动”初期将重点放在对青少年进行奴化教育和训练方面。1942年5月15日,汪伪教育部公布了《各级学校推行新国民运动实施方案》。同年7月4日,“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制定了《新国民运动青年训练纲要》《第一期组织计划大纲》,仿效德国组织法西斯青年挺进队和日本组织青少年团的办法,在其统治区内普遍设立“中国青年团”和“中国童子军”等青少年组织,作为对青少年实施训练的机构。7月27日~8月17日,“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在南京举办了由南京、上海等地各大学学生45人参加的“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训练班,训练内容以“新国民运动”为主旨,分军事训练、政治训练、社会服务三科,以使这些学生加深“对新国民运动的理解与实践”。[59]1943年1月15日,“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南京分会也在南京举行了“国民精神总动员首都学生集训”。

为进一步加强对沦陷区广大学生的控制,1942年9月汪伪行政院第13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正中等学校训育主任公民教员工作大纲》规定,训育主任、公民教员的主要工作为:“襄助校长实施有关党义教育之法令与计划”,“协助校长充实有关新国民运动之设施”,“商承校长制订训育方案”,“商承校长于每学期开始时拟具工作实施计划书一份”;在“周会、各种纪念日及各种集会,应因时制宜讲演国父遗教、主席言论、革命史实、国际现势,并依照中央施政方针作时事报告”,“指导并鼓励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使党义教育及新运精神能渗透于学生日常生活之中”,“审查学生所阅刊物及交友种类与平时之言论行动,以便明了其思想及生活,及时设法纠正”,“用各种暗示方法警觉学生,以养成其民族意识及爱中国爱东亚之观念”,“实际参加学生团体之集会活动,以收指导实践之效”,等等。[60]

1943年1月9日日本对英美宣战后,汪伪统治区内的教育被纳入了战时轨道,成为为所谓“大东亚战争”服务的工具,毒化沦陷区人民特别是青年学生的思想,致力于反共、反英美的宣传。1943年2月18日汪伪教育部制定并公布了《中国青年团童子军思想训练纲要》,要求沦陷区各省市及各“国立”学校执行。其训练方针为:“消极方面:革除个人自由主义、享乐主义、狭义的国家主义、共产主义、独裁主义、侵略主义……各种偏激的不正确思想。积极方面:养成其对于新时代的认识,激发其纯正的爱国家爱东亚思想,使其得到正当的发展,期于一个国家、一个领袖、一个主义原则之下,造成一个中心势力之青少年集团。”并在实施办法中规定“思想测验拟定表格,按时发给青少年填答,以觇其思想正确与否,至学期结束时,应举行思想总测验”。[61]2月20日,汪伪国民政府发布训令:“以三民主义、大亚洲主义、领袖言论、新国民运动纲要为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62]2月25日,为适应建立战时教育体制的需要,汪伪教育部又将“中国青年团”与“中国童子军”合并改组为“中国青少年团”,并确定该团设立的宗旨为:“在使全国青少年有严密之组织,受严格之训练,发展作事能力,培育服务精神,养成良好习惯,使其人格高尚,思想纯正,常识丰富,体魄健全,成为智仁勇兼备之中国青少年,俾能共同负荷兴复中华保卫东亚之划时代之责任,以建设三民主义之中国与共存共荣之东亚。”[63]同年6月10日,汪伪最高国防会议第17次会议通过了《战时文化宣传政策基本纲要》,成为汪伪文化宣传的指导纲领。《纲要》规定战时文化宣传的基本方针为:“动员文化宣传之总力,担负大东亚战争中文化、思想战之任务。”为贯彻这一方针,“首须激扬举国一致之战时意识,根据国情,适应战时需要,从事于体制之创立,力量之集中,思想之清厘,观念之肃整,与科学技术之发展”。[64]《纲要》提出了战时文化宣传政策的七项要领及十一项实施办法。

根据《战时文化宣传政策基本纲要》的要求,1943年11月30日,汪伪教育部制定并公布了《战时社会教育实施纲要》。《纲要》强调社会教育的重心,是要“加强民众参战意识”,其内容包括一般社教、生计教育、语文教育、健康教育、公民教育、休闲教育、家事教育等七个方面,其主要内容为:(1)指导民众增加农工业生产知识和技能,增加农工业产品,以充实物资,为日本发动的“大东亚战争”提供军需品;(2)厉行“新国民运动”以促成“国民精神”总动员,强化占领区民众参战意识,发挥“总力战”;(3)运用保甲制度,推广自卫自治运动,配合“反共清乡”,强化对占领区人民的法西斯统治;(4)训练青少年团,向妇女灌输各项战时救护知识,为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提供后备兵员,适应战时后方救护需要。[65]

与之相适应,汪伪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配合日军“大东亚战争”的教育政策。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制定的《1943年度华北教育施策要纲及其实施方案》规定,1943年度华北教育的主要任务为:(1)协力食粮增产运动。动员各级学校学生参加食粮增产,以支撑日本的侵略战争;(2)实施集团训练。对大中小学生实施严格的训练,“清除一切不良思想”;(3)肃正思想,革新生活。各级学校及社会教育机关要加强宣传,“确立中日共存共荣之信念”,担当“复兴中国”之重任,等等。[66]冀东特别区行政公署根据华北教育总署的教育施策,“斟酌地方实情,以反共建国协力圣战为目标”,制定了1945年度教育实施方针:“推行决战体制教育:(一)树立中心思想。本东方道义精神,发扬孔孟思想,排除共产邪说,沟通中日文化,以纳人民思想于正轨,而昂扬其参战意识。(二)实施集团训练。调整青少年之训练机构,强化施行集团训练,以养成其忠国家、爱东亚、团结互助之精神及健全之体格,而促动青少年之奋起,俾发扬教育之真实性。(三)协力食粮增产。借团体训练之方式,广辟校馆隙地栽种作物,以举增产报国之实,而增强战时物力。(四)提倡勤劳服务。励行勤劳奉公暨社会服务,以养成学生勤苦耐劳之习惯,而补充后方劳动。”[67]

此外,为了吸引沦陷区内青少年特别是家境贫寒的学子进入汪伪所办各级各类学校读书,汪伪教育部还制定了给予清寒优秀学生补助的政策,并制定了《教育部补助清寒优秀学生办法》,决定由汪伪教育部给予汪伪中央直辖的“公”私立学校中的优秀清寒学生每人每月20~30元的补助,但在汪伪统治初期这一政策并未实行。1943年,汪伪国民党中央执委樊仲云向伪国民党六届五中全会递交了“提请由国库酌拨款项于各级学校,设优秀学生免费名额,以津助青年有为学生”的提案,经伪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决议交伪国民政府办理。汪伪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商议后,重新修改公布了《教育部补助清寒优秀学生办法》,并经1943年6月1日召开的汪伪行政院第164次会议讨论表决通过,从194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按上述《办法》,补助名额暂定为180名,其中大学生100名、中学生60名、小学生20名;补助费数目暂定为大学生每名每月60元,中学生每名每月50元,小学生每名每月20元,一律以6个月为限;申请条件为“国立”各级学校及曾在汪伪教育部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在校学生中家境确系贫寒,最近一学期学业成绩在80分以上、操行列甲等的学生。汪伪行政院第164次会议还通过了清寒学生补助费预算,计自194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共需56400元,由财政部以专项形式拨交教育部。[68]至1944年,接受补助的学生名额及金额有了较大的增加,仅1944年下学期,接受补助的专科以上学校学生就有255名,每人每月补助金额为500元。[69]1945年5月19日下午,汪伪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朱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汪伪教育部拟自1945年7月起,将清寒优秀学生补助费总额在原预算基础上提高20倍,为每月390万元。[70]但不久,汪伪国民政府即随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而垮台,该项计划也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