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 威权 多元:东亚政治发展研究报告(修订版)
- 房宁等
- 10446字
- 2022-05-26 20:14:20
第三章 占领改革:确立战后多元民主政体
1853年7月,四艘美国海军舰船来到东京湾横滨的浦贺,被日本人惊呼为“黑船来袭”,成为日本下层武士们抵抗欧美列强军事和经济入侵、兴起明治维新运动最为直接的起源之一。明治维新的领袖们绝对不会想到,92年后的1945年9月,美国巨大的军舰再次驶到东京湾,继承了明治维新遗产的大日本帝国的军事和外交领袖们在美舰密苏里号上签署投降书,向全世界宣告日本无条件投降。这就是历史给这个曾经饱尝过不平等条约痛苦却通过战争和殖民给亚洲人民带来无比痛苦和巨大灾难的国家的最好回答。极具意味的是,在密苏里号巨大桅杆上飘扬的一面美国国旗就是92年前“黑船来袭”时美国旗舰上的旗帜。这面高高飘扬的旗帜,除了有在心理上彻底而又坚决地打垮日本军国主义的意义之外,也标志着战败了的日本,将被牢牢地掌控在美国手中。美国代理行使日本的主权,直至1952年4月《旧金山和约》生效。
日本在美国军队占领和强制下,完成了政治改革与重建,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发生了大规模的改变,“和平地实现了通常没有革命便无法实现的国体的变更”。这是日本政治发展历史上十分特殊的一页。
一 盟军主导下的三项改革
1945年8月,战败时的日本与其在欧洲的盟友纳粹德国和法西斯意大利不同,日本国家行政体系的政府并没有被摧毁,政府依然具有统治能力。以美国为首的占领当局是通过日本政府未瘫痪的执政能力实施间接统治的。美国政府在占领日本时,确定了三项方针:第一,解除日本武装,实现非军事化;第二,确立民主主义;第三,经济的非军事化,排除垄断和过度集中,避免严重贫困。根据美国政府的对日方针,以麦克阿瑟为首的盟军司令部通过强制性或引导性手段帮助日本政府,在政治上通过制定新宪法进行民主改革,在经济上实行了土地改革、取缔财阀、设立商会工会等措施,实现经济民主化。
(一)农地改革
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经济社会结构有很大变化,但在农村和农业领域里传统的封建生产关系依旧,地主与佃农是农村中的两大主体。1940年,日本全部耕地中租佃地所占比例仍然高达45.7%,收获量中地租比例为50.6%。[1]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缚了日本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大量社会矛盾,“二战”前以及战争当中,日本内部要求改革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呼声不断,因一直遭到地主阶级的反对而未能实现。“二战”后,主张改革的日本政治家再次提出了农地改革的动议,该项改革动议因得到了盟军的支持而得以开展。
盟军主导的日本农地改革是通过政府有偿收买和有偿转卖地主土地所有权而实现土地再分配的,基本方法是,政府强制收购在外地主即未居住在耕地所在地的市、町、村的地主的全部出租土地,强制收购在村地主出租土地超过1町步(北海道为4町步)的部分,优先出售给佃农。对于地主保留下来的出租土地,地租限定为现金交纳并限制比例为不超过收获量的25%。1946年和1947年,日本进行了两轮农地改革,直至1950年最终结束。
农地改革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战后日本经济的恢复。从社会角度看,农地改革使广大佃农和农民受益,得到了农民阶级的热烈拥护。
土地改革深度改变了日本的政治形势和生态。战后初期,日本农民组合[2]是农民的最大组织,1946年2月,日本农民组合成立时会员为10万人,当年6月为60万人,一年后的1947年6月达到130万人,1948年更是达到250万人。农民组合的领袖们大多数原来分属于日本社会党和日本共产党。农地改革后,围绕着如何对待自耕农主义以及农民运动的性质和方针等问题,农民组合内部以及共产党与社会党之间发生了激烈论争,最终导致农民组合分裂和共产党与社会党分道扬镳。日本农民组合分裂后,会员数激减,1951年时只剩下不到100万人。社会党与共产党在农村都失去了影响力。“甚至可以说,战后30年保守政治的出发点是始于土地改革选择了自耕农主义。”[3]“农村的社会运动,战前的租地斗争中可以经常见到的带有浓厚阶级斗争色彩的情况基本消失,社会政治运动的主要内容转化为,在政府的粮食管理制度,全面的补助金行政,政策金融等管理之下,农业者团体参加谈判,参加调整资源分配和收入分配”[4]。
农地改革是在盟军的支持下进行的,是由日本保守派政治家操办的,这使得与美国关系紧密的日本保守派政治势力——自民党长期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广大农村地区成为支持自民党长期执政的“55年体制”的“票田”。在推行农地改革的同时,在盟军总部指导下组建的日本农业协同组合,快速扩大成为日本最大的农业者组织,农业协同组合有着超强的组织力和集聚力,代表农民同政府协调农业政策。后来,几乎所有的日本农户都是农业协同组合的会员,2011年度,拥有正式会员466.9万人,准会员516.5万人。巨大的规模、强大的组织动员力以及与政府的紧密关系,使农协毫无疑问地成为选举政治体系中丰硕的“桩脚”。农协提供选票,自民党回报政策扶持,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与保守型政党的协作关系日益紧密。
我们在日本调研考察期间,日本学者讲:在中国,是中国共产党给了农民土地,让农民翻身得解放。在日本,是美军给了农民土地,美军是日本的“共产党”。
(二)解散财阀
财阀是明治维新以来,日本工业化进程中成长起来的经济主体与骨干,也是日本历次对外战争的经济依托和支持者。“二战”后,美国政府在如何对待日本财阀问题上存在两派意见,一派认为财阀是日本走向军国主义的经济基础,是战争的根源之一,应予除之;另一派意见则希望改造财阀为美国所控制和驱使。最终前一派观点占了上风。1945年11月,盟军司令部下令冻结三井、三菱、住友、安田等15家财阀财产;同年12月,指定三井、三菱、住友、安田等18个财阀、336家公司,之后又追加了83家控股公司和4000个子公司为财阀整肃对象。1946年,持股公司整顿委员会成立,负责接收和处理被指定的持股公司和财阀家族所持有的有价证券的转让。1947年,通过《禁止垄断法》和《排除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法》,进一步分解大企业。1948年,有325家企业被确定适用《排除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法》,其中三菱商事被分解为139家公司。但这项法律并未严格执行,此后又逐步放松了对垄断的限制力度。
在对财阀的限制和改造中,反垄断等措施并未得到严格彻底的落实,但股权分散却起到了一定作用。经过股权分散的改制,日本大企业的产权和隶属关系从财阀控制逐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有和控制的转变。通过这种改造,日本企业的股权逐步分散化,而企业内部管理阶层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最终演变为日本经济学家所称的“法人资本主义”。
财阀解体,给新产业组织提供了发育空间,奠定了通过竞争实现经济发展的经济自由基础。商会行会在盟军总部的促动下很快成立起来。1946年4月经济同友会(同友会)成立,1946年8月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经团联)成立,1946年11月日本商工会议所(日商)成立,1947年5月日本经营者团体联合会(日经联)成立。经团联针对日本的经济和财政政策向政府提案建言,日经联则对劳资双方关系进行调和与建言。日经联侧重于经营者的立场调和劳资双方关系,以代表资方的利益为主,于1948年4月与经团联合并。经团联、日商和同友会被称为经济三团体,从成立之初,以经团联为中心的经济团体就对日本的政治运作和政党的政策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战后的经济高速发展期,经济三团体也是保守性政党强有力的支持力量。
中下层群体的社会组织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保护处于社会底层国民的基本生活权利,缩小贫富差距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根本条件。1945年10月,美国在“对日初期方针”的《五大改革指令》中提出,对于立足于民主主义基础上的工人、农民组织的发展应该给予鼓励和支持,并指令日本政府支持工人成立工会组织。在此背景之下,战前就活跃在产业各界的工会组织迅速发展了起来。1945年12月已拥有工会会员38万人,1946年6月增加到375万人,到1949年工会会员已达到666万人,工会数量达到3.5万个。在工会运动风起云涌之时,因意识形态差异,全国工会组织一开始就分为左、右两派。1946年8月,以铁路、钢铁、机械、煤炭等21个行业为主成立了全日本产业别劳动组合会议(产别),成立时拥有会员163万人,占全体产业工人的40%以上,由共产党支援并掌握领导权。同年同月,以战时提倡国粹主义的大日本产业报国会为基础,工会组织中的右派、合法左派、中间派等成立了日本劳动组合总同盟(总同盟),拥有会员86万人,有2600多个工会组织加入其中。
(三)政治改革
占领之初,盟军占领当局要求日本政府以《紧急敕令》形式宣布,盟军最高司令官的命令高于一切日本法律。以此为基础,盟军占领当局开始推动战后日本的政治改革。
政治改革首先从动摇日本自尊王攘夷以来确立的神国一体的“国体”开始。在占领之初,盟军占领当局在清洗战犯的过程中,对一部分天皇亲信甚至皇族成员发出逮捕令,对天皇形成威慑。1946年1月,天皇发表《人间宣言》,否定了天皇神格。国家与神道的分离,在法理上和精神上为政治改革开辟了道路。
随后,盟军占领当局总体按照西方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和体制改造日本的立宪君主制,在日本建立西方式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体制。“民主化”改造分别从政治、行政和人事等方面启动。在政治上,麦克阿瑟在发给1946年10月新组建的日本政府内阁首相第一份“指令书”中宣布了政治改造的纲领:第一,给妇女参政权,解放妇女;第二,给工人团结权;第三,实行教育自由主义化;第四,废除各种压迫的专制制度;第五,经济机构民主化。在行政上,对日本的行政机构进行清理和重组,改革内阁和司法制度,改革中央集权制为地方自治制,保障公民政治权利。
对于在一个社会与文化环境差异极大的国家里实行占领的盟军当局来说,进行人事清理与改革是至关重要的,政治与行政改革只有体现到人事方面,才算真正落实。在这方面还有一段插曲。盟军占领当局仿照西方政治制度重新建立议会民主体制后,出现了颇有讽刺意味的一场闹剧。在盟军占领当局匆匆实行各项改革之际,日本军部势力改头换面,成立了日本进步党,并且成为当时的第一大党。无奈之下,1946年1月,盟军总部以备忘录的形式发表《有关开除不适合从事公务者公职之事》,命令币原喜重郎内阁在政府中肃清军国主义者。“解除公职指令”规定日本战前议会议员不得担任公职,不得成为议员候选人,禁止在新的政党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此后,日本内阁颁布了《有关禁止就职及退官退职之事》的政府令,开除战争罪犯、战争协力者、军国主义者和军国主义支持者、军需产业和战争支柱产业干部的公职,并规定凡是在1942年大政翼赞选举中被推荐为议员者不能成为新的议会议员候选人,同时,还命令对当时的五大政党的历史、纲领、组织、人事和议员的情况展开调查,肃清其中的军国主义者。根据这些指令,对日本政界右翼进行大清除,1946年战后第一次大选前的众议院357名众议员中有331人被整肃,其中日本进步党的274名众议员中就有247名被解除了公职。
日本有一个“刷新政治”的说法,而以“解除公职指令”为代表的人事改革,确实起到了“刷新政治”的作用。“解除公职指令”以强制手段将“二战”前军政时期的一代政治精英彻底逐出政坛,为战后新一代政治精英的崛起创造了条件,对日本战后的政治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 战后新宪法:重建宪政政体
盟军占领当局改革的最终成果是重新建立日本宪政体制,仿照西方建立多元民主体制,将日本纳入“世界文明大道”。在盟军占领当局主导下制定的日本战后新宪法,集中表现了占领当局改革的这一目的和成果,成为日本战后重建的里程碑。
经过一年多紧锣密鼓的准备,日本政府于1946年11月3日颁布了《日本国宪法》,新宪法从1947年5月3日正式取代《大日本帝国宪法》开始生效。与明治宪法不同,《日本国宪法》的制定基本上效仿美英体制,其法理基础和体制设置基本上以西方为蓝本。与西方国家普遍的宪政制度相比,日本战后新宪法除了强调贯彻自由民主精神、保护人权之外,最突出的特点是放弃战争和确认象征天皇制。
(一)战后新宪法的核心内容
和平宪法。新宪法在序言中宣称:“日本国民期望永久和平”;宪法第二章以“放弃战争”为标题,第九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以武力威胁和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海陆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这些规定体现了和平主义的立宪原则,使新宪法在世界宪法史上独树一帜,享有和平宪法之称。
象征天皇制。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大日本帝国是由万世一系的天皇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是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将天皇置于国家权力的最高位置。而《日本国宪法》开宗明义的第一条中规定“天皇是日本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属的全体国民的意志为依据”,天皇只能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职能。天皇关于国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有内阁的建议和承认,由内阁对其负责。这些规定,使天皇不得干涉国政。1947年1月,又制定《皇家典范》和《皇室经济》,限制了日本皇室扩张经济实力,将皇室一切财产收为国有,将皇室一切开支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并须经国会审议通过。通过这些宪法条款完全废除了政教合一的皇权神授说,把总揽统治权的天皇所拥有的权力剥夺殆尽,不再有统帅军队、缔结条约、决定立法等权力,确立了国民主权的立宪原则。
普选的两院议会民主制。《日本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构”,废除由身份决定而组成的贵族院,国会改设为众议院和参议院,实施两院制,两院的议员均由国民通过选举产生。众议院选举后由占多数议席的政党组织政府执政。至此,日本真正树立起议会制下的政党政治制度。与1947年实施新宪法相配合,1950年4月修改了选举法,废除“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改为“公职选举法”。
地方自治制。1947年制定的《地方自治法》,打破了中央集权的行政体系,参照联邦制,实行地方自治制度。《地方自治法》修改了地方自治体的都道府县和市町村制,规定地方政府的首长均由当地居民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中央政府和机关没有任命权;强化了地方议会的权力,地方议会可以在不违背宪法和在各项法律范围之内制定并颁布自治体条例,自治体自行管理其财政,决定自治体的年度预算,自行行使行政权。
日本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以落实新宪法。除了上述法规,主要有:1947年制定的《内阁法》《裁判所法》《国会法》和《国家公务员法》,1948年制定的《国家行政组织法》《政治资金规正法》等。通过这些法律,进一步推进了选举制度、公务员制度、行政机构、教育制度、劳动制度以及司法制度等诸多领域的改革。
(二)战后宪政与明治宪政的比较
战后日本,在战败的重创和美国的压力下,激活了明治维新以来的民主遗产,通过民主改革在宪政体制上实现了国家政治体制的转型,建立了以“主权在民”为法理基础的宪政民主体制。以新宪法为标志,日本完成了宪政体制的构建。普选制、议会制、独立司法制度构成了战后日本宪政民主的基本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建立政党制度、监督制约机制等。
与明治宪政体制相比,战后日本宪政体制完成了三大重要转变。
第一,国家政权合法性的转移,在法理意义上,将政权的合法性由以天皇主权为基础,转向了以人民主权为基础,重构了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合法性来源。
第二,国家元首的性质转变。从明治维新到《日本国宪法》实施前,日本天皇以国家最高统治者的身份担任国家元首,在国家政治结构中处于顶端位置。战后的宪法改变了天皇神格,破除了君权神授的神话,天皇仅是国家象征。
第三,政体结构形式的改变。明治宪政之下的政体结构形式比较复杂,既含有天皇集权的成分,也有一定程度的分权与制衡。明治宪政下,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项权力由天皇总揽,议会、内阁、军部各自为政,分别对天皇负责。明治体制中,司法权地位不清,议会与内阁分享立法权,军部与内阁分享行政权,这是一种界限模糊的政体结构形式,为变通与操纵留下很大的制度空间。战后宪政体制基本贯彻了西方宪政精神,确定了界限和责任比较确定的政体结构形式。
三 政党政治再生
完成三大经济民主化改革之后,日本各政治势力的国民基础即选举中可动员的组织力量,经济基础即维持政治势力运营的财力,已经阵垒分明了。提倡自由主义的资产阶级政党与财界经济界相结合,并得到几乎拥有全体农民会员的农业协同组合的支持。提倡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政党与代表工人阶级相结合,得到了工会的经济支持和选票支持。
占领改革,使日本恢复了宪政体制,为竞争性政党制度和多元体制创造了前提条件。在这一背景下,日本的政党政治重新出现并再度活跃起来。
(一)政党复活
1945年10月,盟军总部颁布被称为“人权指令”的《废除限制政治、民事、宗教自由的备忘录》。根据指令,废除禁锢国民言论,国民可以自由地议论天皇制,实施保护政治和宗教等自由的治安维持令和思想犯保护观察法等15项集权制法令,释放了战时被关押的政治犯。此后,曾在1940年10月后被取缔被禁止活动的各种政治势力,以政党形式重新回到日本政治舞台。
在占领改革的催动之下,在战后一片废墟、极度困苦中的日本,各种政党居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一时间,日本竟然出现了数百个政党,甚至不乏一人一党现象。日本战败无条件投降后,代表各个社会集团利益的政党马上以重组或新建的方式出现在政治舞台上,战后日本出现政党“井喷”的直接原因是实行议会制度,议会成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舞台。1945年日本开放党禁之后,在当年11月的半个月之内,战后初期日本大政党全部成立了起来。在政府和议会中清除了军国主义者和军国主义支持者之后,在1946年4月举行的战后首届大选中,参选政党竟然多达363个。[5]
在众多的政党中,日本社会党、自由党、进步党和日本共产党等,是战后初期日本政坛的主要势力。战后,日本最早成立的政党,是被压抑已久的左翼力量组成的日本社会党,西尾末广、平野力三、水谷长三郎是筹建社会党的中心人物。1945年11月2日,在东京日比谷公会堂召开了日本社会党成立大会,大会发表了成立宣言、党的纲领以及包括政治、外交、财政、经济、劳工、农业、社会、妇女、文化等九项政策。大会通过的纲领只有三句话:政治上确立民主主义、经济上实行社会主义、对外政策上奉行和平主义。
仅仅一周后的11月9日,在同一会场,日本自由党召开成立大会。自由党以战时受到军部压制的原政友会干部鸠山一郎为首的同交会系议员为主组成,当时所属议员有40余人。鸠山一郎被推为总裁,会议通过了宣言、纲领和九项紧急政策。纲领以自由主义思想为主导,主张铲除军国主义、发展自由经济,以及倡导学术和宗教信仰自由,等等。自由党是自民党的前身之一,属于保守派。
再过一周的11月16日,日本进步党也粉墨登场。进步党以战时御用政治团体“大日本政治会”为基础,成立之初,为议会中第一大党,共有274名议员,主要为“大日本政治会”推荐的议员。进步党后来被整肃,于1947年3月改组为民主党。改组后,政党性质发生改变,在年轻议员的推动下,其纲领修改为“拥护新宪法、推动民主改革、提倡劳资合作、尊重劳工作用”。民主党1955年与自由党合并,成立自由民主党,为“55年体制”准备了条件。
在大正民主时期,日本左翼运动一度兴起,1922年7月,日本共产党成立。但在“二战”前,日本共产党一直被作为非法政党,受到压制与镇压。成立19年之后的1945年12月1日,日本共产党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重新建党,通过了新的行动纲领和党章,号召国民打倒天皇制,建立人民共和政府,废除钦定宪法和旧议会,实现民主主义革命。
随着战后新时代的到来,战前的左翼革新政党得以重新登上政治舞台并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不可忽视的政治势力。在左翼革新政党的恢复和建立过程中,日本社会党和日本共产党都突出地表现了对战前各自政党的继承性。
1946年5月22日,自由党和进步党两大保守政党联合组阁,战后第一个政府吉田内阁成立。经竞争性选举诞生的政党内阁,标志着日本重新进入政党政治时代。随之而来的多项民主改革措施,进一步稳固了政党政治,竞争、多元的政治体制在日本最终得以确立。
(二)自民党诞生
战争造成的巨大社会痛苦和经济政治民主化政策,使得战后日本的工人运动蓬勃高涨,面对这一形势,盟军主导下的日本政治生态逐步走向保守化。1947年的总罢工被盟军命令终止,使工会成员和广大工人对日本共产党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转而成为社会党的支持者,伤害和削弱了日本共产党的影响,社会党代替共产党成为产业工人势力的组织代表。此后,社会党成为日本社会中最大的革新势力,在议会中长期与保守型政党展开竞争。
1948年,盟军总部对日方针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政治上将日本纳入反社会主义阵营,把日本打造成为维护美国亚洲权益的基地。盟军在日本经济方面的政策,从经济非军事化开始转向复兴日本经济。1948年12月,美国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稳定经济9原则》和“道奇方针”。芦田均内阁成立了经济复兴计划委员会,制订了从1949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这一计划的目标是,在5年期间,使国民的生活水平接近战前(1930~1934年);依靠出口来维持必要的粮食与工业原料的进口;实现经济独立”。由于芦田均内阁很快倒台,经济复兴的成果尚未显现,其后的第二任吉田茂内阁和第三任吉田茂内阁,忠实地继续执行了《稳定经济9原则》和“道奇方针”的经济政策。到1949年,日本工业生产恢复到战前的70%,恶性的通货膨胀得到遏制。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直接介入朝鲜战争,地区形势的变化对日本的未来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第一,直接导致日本重新武装起来,1950年8月成立约7.5万人的警察预备队。第二,日本向美军提供战争所需的军需生产,彻底摆脱了战后的经济混乱,进入经济复兴期。军事特需生产总额在1950年到1952年的3年间达到10亿美元,从1950年到1955年的间接生产额达到36亿美元。为朝鲜战争提供军事特需生产,给日本带来巨大的经济利润,为其后的经济高速成长期奠定了产业和资本基础。第三,改变了美国为首的盟军对日媾和的进程和方向。以美国为主的盟国在朝鲜战争之前就开始策划对日媾和,朝鲜战争的爆发则加快了这个进程并达成成果。1951年9月,不顾中国的反对,日本和美国等国在旧金山签署《对日和平条约》(旧金山和约),根据此条约日本恢复了主权。在签署《旧金山和约》的同一天,日本和美国还单独签署了《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间的安全保障条约》(日美安保条约)。
《对日和平条约》(旧金山和约)的签署,标志着日本重新恢复主权,曾经被开除了公职的政治家们重新步入政坛并活跃起来,保守势力开始了政界的重组工作。政界的政治力量平衡被打破。原立宪民政党的松村谦三、大麻唯男等人组建了新政俱乐部,于1952年2月与三木武夫率领的国民民主党和农民协同党一起组建了改进党,重光葵出任总裁,三木武夫任干事长。改进党提倡修正资本主义路线和协同主义的外交方针,号称是保守中道主义政党。在1950年10月到1951年8月期间,曾被撤销整肃的原自由党鸠山一郎派的重要人士安藤正纯、三木武吉、河野一郎、岸信介、石桥湛三等人也重新登上政治舞台,重归自由党,集合在鸠山一郎身边,在自由党内成立了反对吉田茂势力的鸠山派。1952年8月,自由党内吉田派拥有140人,鸠山派拥有119人,中间派26人。由于鸠山派与吉田派的严重对立,分分合合,鸠山派于1953年3月从自由党内独立出来成立了分党派自由党。分派不到10个月,1953年11月,在吉田茂派同意在自由党内设立宪法调查委员会之后,主张修改宪法的鸠山一郎带领部分成员重新与吉田派自由党合并,但三木武吉、河野一郎等人依旧坚持反对吉田茂体制,主张成立日本民主党。1954年11月,在反吉田茂派势力的拥护下,鸠山一郎最终脱离自由党,以反对吉田茂体制为共同目的,与改进党合并组建了日本民主党。
在有利于自己的国内外形势下,保守势力政党的统一合并,结束了战后日本一度多元化的政治格局。自由党内部派系和其他保守政党的聚散离合,使得许多政治家感到政党力量分散已经影响到议会政治的正常运作,对派别之间的聚散离合已经感到厌恶和反感。推动保守势力政党统一合并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第一,不同派别的政策方针与基本路线有许多共同之处,派系的分分合合更多是为了争夺党内地位。第二,左派社会党和右派社会党出现了实现统一合并的倾向。众议院中,1952年10月保守势力政党拥有325席,革新势力政党拥有118席;到1955年2月,保守势力政党拥有297席,革新势力政党拥有162席。革新势力逐渐强大,在议会中形成与保守势力强有力的对抗力量。第三,随着经济恢复,向保守势力政党提供政党运营资金和选举政治献金的经济界和财界势力增强,加大了在政治上的诉求,他们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以保障经济成长和产业生产。第四,被称为“保守政党合并之魔”的三木武吉的积极推动。自由党元老三木武吉认为,“无论民主党还是自由党,除了极少数感情用事者外,都迫切希望通过保守势力的团结来实现政局的稳定。至于保守势力团结的形式,无论采取合并,联合或相互协作都可以,总之时机已经成熟”[6]。为了促成保守势力的合并,三木武吉不惜与政敌和竞争对手合作,在各派之间做说服工作。
1955年11月,自由党和民主党合并为自由民主党。鸠山一郎、绪方竹虎、三木武吉、大野伴睦四人为总裁代行委员。吉田茂、佐藤荣作等人离党[7]。合并后的自由民主党成为日本政党政治中代表保守势力政党的重要一极。
自1951年9月《旧金山和约》签署之后到1955年11月的5年间,在《日本国宪法》的体系之下,日本实现了议会内阁制,政党政治得到巩固。革新型政党和保守型政党尽管内部派系林立,但是基本上完成了重组整合,逐步形成共产党、社会党、自由民主党三大政党。
[1] 〔日〕依田熹家:《简明日本通史》,卞立强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第340页。
[2] 日本农民组合于1922年成立,“二战”前曾分裂和被镇压取缔,1946年2月重建。
[3] 〔日〕正村公宏:《战后日本经济政治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第75~76页,转引自玉城哲《稻作文化与日本人》。
[4] 〔日〕正村公宏:《战后日本经济政治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第76页。
[5] 中村菊花男:《战后日本政治史》,日本有信堂,1973,第33页。
[6] 〔日〕富森睿儿:《战后日本保守党史》,吴晓新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第92页。
[7] 1957年2月,在池田勇人的介绍与斡旋下,吉田茂与佐藤荣作加入自民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