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老余家的二三事

不过王氏入门后家里地外也是一把好手,加上王氏也不是个磋磨人的后娘和婆婆。

分家后各自有什么大事也会和老屋这边有商有量,才能一直这么父慈子孝的维持到现在,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每隔十来天也会来老屋集体烧火做饭围坐一堂。

王芳老远就听到老屋的喧嚣声,院门大开,进到院子看到余有雨和余长功打了招呼就往灶屋钻。

余长勇看到媳妇对自己视若无睹,笑侃,“这婆娘!男人外出一天回来也没收到个嘘寒问暖,老夫老妻难道还害羞呀!”

余有雨斜了余长勇一眼,“你还是做爷爷的人了,不也这么不正经!”

伤害不大,但侮辱性极强…

余长勇摸了摸鼻子,放下手里的工具,轻手轻脚离开木棚。

看到侄子余庆在院外,嘴角一咧,又嬉皮笑脸搭上侄子肩膀往院子外面走去,继续扯东家聊西家。

王芳看着灶房忙碌的众人,“娘、大嫂、玉娘我来了。”

“哎呦,芳娘来了,那你来炒菜,”王氏看到王芳赶紧递上铲子让位。

老余家这几个媳妇就王芳厨艺最受大家喜爱,不然也不会被蔡仙姑时不时请去料理家务。

其实玉娘手艺也好,但就不像平民百姓炒菜那么节省麻利,炒个菜,油盐配料要一大堆。

不过人无完人,反正在王氏眼里自己亲生媳妇肯定是最好的!

王芳盯着铁锅烧干,然后把大碗装的腊肉扔进锅里煸炒,等肉干瘪炼出油脂,随即放入椒、茱萸等调料迅速翻炒。

抬手端起一旁的蒜苗倒入,继续翻炒。

铁锅里“呲呲滋滋”声伴随着高温蒸发的肉香,带来世俗最平凡的美味。

蔓蔓和桃子两个蹲在旁边的小灶旁看着罐子里的老鸭炖的“咕噜咕噜”直响。

大灶小灶上的香味顺着炊烟飘进嗅觉味蕾里,直馋的屋里屋外的人垂涎欲滴。

桃子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看着蔓蔓双眼发亮的一会看看小灶一会扭头看看大灶,不亦乐乎。

撒盐起锅,王芳盛出最后一个青菜。

王氏直接把耳锅的小米罐端到堂屋旁边,扭头望着木棚有说有笑的几父子,“老余叫小子们架桌子吃饭咯~”

“嗳!”

几人已经被灶屋的香味馋的不行,余铁强今年十一岁,已经能帮家里下地干农活了。

前段时间春种完毕,养了一冬的肉也变得瘦黄瘦黄,双眼明亮、精神十足脸上还有点婴儿肥。

一阵旋风似的蹦到仓房去搬凳子,憨厚稚气模样,用实际行动表现出对食物的迫不及待。

几个年轻一辈坐在小桌子,狼吞虎咽吃的满嘴油光,蔓蔓还不忘记问旁边陪着自己的阿娘,“爹爹怎么样了?”

李氏没想到美食都没让蔓蔓忘记,记得蔓蔓姥姥说过,不要看孩子小就什么不懂。

其实掰开细说她们都能明白,所以做父母的一定要用心对待,做父母如果敷衍了事,她们心里自有一杆秤。

李氏放下筷子,双眼微笑直视清澈的眼眸,“今日你姑父带我们去府县的车马行问了熟人。”

扭头看着注意到这边的众人,“那里每天来来往往人多,的确打听到不少洛城的消息。”

笑看着停下筷子的王氏,“是好消息!听说那边已经把海匪击退出洛城了,我们写了信让南边的商队带过去,商队只要见到长斯人一定会有回信。”

“对!”余长勇应和,“八丫头你个小人儿操心啥,长斯老弟肯定能平安回来的!”

说完望着桌上的其他人,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比划着今天听来的八卦。

“听说那个什么岛的海匪头子,带着人偷偷凫水想潜入洛城刺杀洛城城主!”

“你们说怎么着?”望着两桌好奇的眼神,手比划拉弓的动作。

“呔!”

“被司马大将军千里之外射于城下啦!然后哪些海匪啰啰们被吓得屁股尿流…”

余长功一听随即反驳,“我怎么听说是司马大将军,在什么府县的海边被埋伏了。”

“有一个黄金城姓宋的小兵天生神力,靠着一把长矛和司马大将军把海匪打的落花流水…”

余长功不服回嗤,“嗐,司马大将军武功盖世肯定是他救别人,你那个肯定是谣言!”

玉娘看着小桌上的各位听得津津有味,也凑热闹嬉笑,“我可听说是龙诞岛屿的公主游览洛城时,看到洛城城主公子风流无双,心生爱慕。”

“让身边的奇人异士,使出了百般武艺把城主公子虏到岛上,让其做上门女婿呢。”

笑看着众人惊讶的眼神,“最后也是司马大将军带着部下,千里从海里凫水上岛救的人,听说还斩杀了岛主儿子!”

王氏拿着筷子听的满脸红光,嘴巴夸张的咧开,做着嫌弃的表情,“啊!那什么岛的公主没见过男子呀,还让手下去抢男人!”

“果然是恶水出恶人哦,野蛮又粗鲁!听说那些岛上的都是野人,毫无礼仪人性,青天白日袒胸露背在外行走,”回头望着自家老余努嘴,“我说的是不是?”

余长勇对着余长功挤眉弄眼,可惜余长功不是余长勇肚子里的蛔虫,没能领会到这个二弟传递的信息。

其实余长勇只是听到女抢男,就想到了王氏当初大胆追求老爹的历史。

虽然余长雨当时是个鳏夫,还拖着四个孩子,但是命好呀,西戎之战走了五年,最后不仅全须全尾的回来,还带了些家底。

若要王氏知道余长勇心里所想,肯定上手就是一个爆炸栗,当初王氏虽然主动,但肯定和女抢男没关系。

王氏看上了大自己十几岁的余有雨,也完全是是对自己有自知之明。

王氏被当时家里拖到二十岁都还没嫁出去,周围介绍的夫家,要么人有缺陷,要么拖家带口,看来看去余有雨是最合自己心意。

虽然余有雨比王氏大很多,最大的儿子都已经娶了媳妇。

但是这个人没啥恶习不打婆娘不嗜酒,不是种地好手,可是又有点手艺,虽不会大富大贵,但肯定不至于让家里人饿死。

嫁过来也没婆婆磋磨,王氏自己就能当家做主。

主要也是余有雨这个人爱干净不邋遢,再加上五官端正,当过兵卒身姿挺拔,也没有中年人的油腻。

对比十里八乡同龄人那是甩了十条街,当初王氏听媒人一说就很满意,见到人之后就更满意了。

后来相看后,虽然隔了两个村,王氏知道抓住机会,时不时就主动的揣着做好的鞋子、饭菜,来余有雨面前献殷勤。

余长斯小的时候,还经常听到他娘炫耀抱得老余归的丰功伟绩!

导致后面余长斯遇到李玉第二次,就胆大包天的凑上前献殷勤,把人家丽春布庄一个好好的绣娘,勾的心甘情愿嫁给大字都不识几个的贫民小子。

说到余长斯为什么一定要去南线平匪乱,也是想给妻女父母挣个好日子。

余长斯自己清楚,种地自己是没有天赋,为了闺女未来衣食无忧,父母可以做对富贵闲人安享晚年。

热血一上头,怀揣着凯旋而归的期望,义无反顾的接令就上了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