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供稿
- 99字
- 2022-05-07 10:31:25
第四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0年6月20日
第四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