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家,总有珍惜的理由

自1841年以来,一代又一代的香港人因为不同的理由从四面八方移居至此。

在“借来的时间,借来的空间”里,求生存,觅生路,面对变动不安的环境,还有什么比家庭更能凭借依靠?

家,是生活的资源,亦是精神的寄托;家,既是梦想,亦是现实。

此之所以许多香港男子被父母取名家辉,有地位或无地位,有财富或无财富,都一样,家在名上,家在心里,不可无家。

家:总有珍惜的理由

大概是八九岁的时候吧,也可能是只有六七岁,记不清楚了,然而那一天的惊慌、恐惧、难过,依然强烈地在心里纠缠、盘桓,仿佛那一天至今仍未过去。漫长的一日,漫长的惊吓,漫长的失败的告别。

那一天是中午时分,星期日,如常的一家五口到湾仔的英京酒饮茶,如常的在回家的路上父母亲有了口角,不如常的是这回吵得特别厉害,还动了手,一切发生得那么出人意料。母亲抱着我妹妹,和父亲走在前头,我和姐姐慢吞吞地跟在后面,我应该是在一边走路一边翻读《儿童乐园》之类的漫画。突然,我母亲“哇”地惨叫一声,我抬头望去,见她用右手掌抚着脸颊,左手仍然抱着妹妹;我父亲站在她身边,瞪目蹙眉,一脸怒容。

我母亲也非省油的灯,挥拳抡向我父亲的肩臂,两人一阵拉扯,我妹妹哭了,我母亲哭了,我姐姐哭了,我也哭了。我父亲有没有哭,我忘记了。但清楚地记得我母亲扭腰转身,抱着我妹妹穿越电车轨道冲到对街,剩下我父亲、我、我姐姐,一大两小,站在庄士敦道街头手足无措。庄士敦道的名字跟溥仪的老师R.F.Johnston无关,而是纪念十九世纪的英国驻中国商务第一副监督A.R.Johnston,他曾经担任香港英治时期的副总督。

我母亲回娘家去了。其实她并没有真正的娘家可归,我外公外婆租住在一栋房子里的一个狭窄房间,只容得下一张上下铺床,所以她只能投靠她姐姐,即我姨母,她一家五口住在新界区的政府公共房屋,三十平方米的小单元,勉强可让她和我妹妹借居一阵。而这“一阵”,大约三四天的日子,于我恍如漫无止境的无助岁月,在轩尼诗道的家里等待,等待,再等待,等待我母亲的归家身影。轩尼诗道以第八任港督John Pope Hennessy命名,跟干邑洋酒无关。

那三四天是我首回实实在在地体会到“家”的意义,或该说,体会到“家之毁散”的意义。五口之家顿变三口,我父亲中午到报社上班,深夜始回,我和姐姐相依为命,一天跟我母亲通一两通电话,寥寥数语,挂上话筒后比通话前更觉凄凉。在那几天里,我父亲问过我和姐姐两回:“如果爸妈离婚,你们选择跟谁生活?”我没听见我姐姐如何回答,我心里的答案则是“妈咪”,然而不敢对我父亲直说,只是支支吾吾,回避不说,而他也没追问。

那恐怕是我生平唯一一次从我父亲的眼里窥见哀伤。他的眼神,如此灰暗,如此无奈,如此不知道如何是好。一家三口,愁眉相对,家仍是家却又家不成家,人事成毁,竟是可以如此把你杀个措手不及。

到了第四天,事情终于有了转机。中午时分我父亲跟姨母那边通了电话,然后兴高采烈地对我和我姐姐说:“换衣服吧,我们去接妈咪!”三个人出门,搭车,搭船,再搭车,在那年头从港岛去一趟新界,天长地久,交通缓慢得似遥无止境的西行取经。这一天,我的脑海影像由三组片段组成。第一组是车船上的雀跃心情,望向窗外,海浪、树影、山崖飞快地在眼前闪过,阳光不一定明媚,但我心里认定了是阳光明媚。第二组是踏进我姨母家门,我母亲满脸尴尬,我父亲亦满脸尴尬,我姨母和姨父则在叽叽喳喳地说着话,气氛像节庆团聚,又不似节庆团聚。

第三组影像是在高高的天上。我父亲带大家到荔园游乐场玩耍,坐上摩天轮,那年头规管不严,一家五口挤坐在一个小铁箱似的座椅上,铁箱从低往高爬升,缓缓地,缓缓地,差不多爬到顶点,朝下回转降落,缓缓地,缓缓地。后来的速度便越来越急、越来越快,两圈、三圈、四圈,摩天轮高速转动,风声在耳边呼啸鸣响。我非常害怕,但无法确定是因为恐惧于高度,抑或是担心当轮子停定,我们踏出座椅,这个五口之家将再度崩析离散。人在高处,我既快乐,亦感到不安全,在往后的日子里,我有畏高焦虑症,如果你说跟这童年经验截然无关,我是不同意的。

“家”之铭印说来从我出生以来已经牢牢附着。我叫什么名字?家辉嘛,家辉,家之光辉,为家求取光辉,替家发扬光辉。我姐姐叫作嘉丽,我妹妹叫作嘉慧。嘉与家,音同字不同,身为儿子的我从呱呱落地的一刻开始已须替家承担责任。香港常有所谓“狮子山下精神”,意指具备刻苦耐劳的拼搏精神,而且懂得灵活变通,所以才成全了香港的经济和社会成就。但其实,“狮子山下精神”的另一项关键元素是重视家庭,即广东人所谓的“顾家”。自1841年以来,一代又一代的香港人因为不同的理由从四面八方移居至此。在“借来的时间,借来的空间”里,求生存,觅生路,面对变动不安的环境,还有什么比家庭更能凭借依靠?家,是生活的资源,亦是精神的寄托;家,既是梦想,亦是现实。此之所以许多香港男子被父母取名家辉,有地位或无地位,有财富或无财富,都一样,家在名上,家在心里,不可无家。

可是说来有点荒唐,却又是真实的事情:我母亲同样是“顾家”的女人,但,至少据她自己说,她之所以在众多男朋友里选择我父亲,关键理由正在于我父亲在结婚以前没有家。我父亲是独生子,我祖父亦是独生子,我父亲十六岁丧父,十七岁丧母,承继过来的财产或输掉了,或被骗了,孤身一人,“马死落地行”,辍学打工,在报社做小记者、小编辑。父亲认识我母亲后,追求她。但追求她的男子不止他一人,他求婚,她犹豫未定,左盘右算,最后,终于,点头答应。因为一来她若拒绝,以我父亲的刚烈性情,想必日夜借酒消愁,自暴自弃,她不忍心毁了这样的一个男子;二来呢,我母亲像做投资买卖般用心琢磨了一下“性价比”,认定我父亲无亲无故,嫁给他,最大“收益”是不必看婆婆公公的脸色,而她向来豪放不羁,口头禅是“不怕官,最怕管”,非常痛恨受到管束,所以,尽管我父亲无车无房,却终能夺得他渴求的爱情锦标。

成家后的我父亲,不负我母亲的期望,给了她极大的自主自由,马家一直女权至上,由我母亲当家做主。若干年后她把我外婆外公接来同住,家里亦常出现伯婆(我外公的大嫂)、叔婆(我外公的弟妇)、姨婆(我外婆的妹妹)、太婆(我外公的后娘)等女性长辈,或借居数月,或暂住数年。我母亲来者不拒,既是因为“顾家”,也是贪图她们能够帮忙做家务,让她可以经常出门打麻将,会朋友。除此以外,我家也出现了其他男性成员,三个舅舅,或酗酒,或嗜赌,沉沦于现实泥泞,在麻烦与麻烦之间不断挣扎,我家成为他们在挣扎途中的浮木,抓住了,又放开;放开后,再抓住。总之是多年以来经常出入我家,亦给我家添了不少麻烦。

说句实在话,有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我是不解的,也不接受。明明是个简简单单的五口人家,住在五十平方米的房子里,不算太挤,但加上了一堆亲戚长辈,便已经不是一个“挤”字所能形容。外公外婆都抽烟,姐姐妹妹又日渐成长为少女,诸种的不方便、不安全、不舒适,成为我们为他的孝心而付出的代价。然而,我自己年岁越长,越能体会到我父亲的想法,慢慢领悟到在其决定背后原来隐藏着一种柔软而复杂的感情。他说过,“家辉,爱一个人,便也该爱他的亲人”,但这只是第一层的善良。不止的,我相信不止于此。我父亲是个父母双亡的少年孤儿啊,独自一人谋生于世,种种凄凉酸楚,岂足为外人道。娶了妻子,生了子女,为人夫,为人父,有了最亲近的家庭成员,这之于他,是何等的温暖。接纳更多的家人前来共居,谋生的担子确实越来越重,越来越辛苦,但当他半夜下班回家,瞄一眼房间和客厅的床上、沙发上、地板上的一张张甜睡的脸,不问可知,在疲惫以外,他必亦感到无比充实。终于,他有了一个确确切切的家,用当下的流行语来说便是,他必有强烈、充沛的“存在感”。

说句怪力乱神的话:我父亲背上有两颗痣,根据中国传统的说法,那是“劳碌命”,一辈子工作辛勤。少年的他长得瘦弱,一张长长的马脸,浓眉大眼高鼻,有几分营养不良的颓相。年纪越大,工作越重,反而越趋发福,脸圆了,腰肚圆得更厉害,但挺直的鼻梁和深邃的眼神仍然顶天立地地存在,两三天不刮胡须便有人误认他是洋人。他极少谈及家族事情。或因父母早亡,他来不及探问细节。偶尔喝了酒,他涨红着脸重复这样的说法:“家辉,你的爷爷的爷爷是英国人,本姓Majeson,来中国娶了中国老婆,改姓马。所以,我看上去像洋人,你看上去也像洋人,因为我们的父系就是洋人。”

我没把这话当真,倒常跟朋友们胡吹其他的家族根源版本。其一,我家远祖本是罗马士兵,汉朝流落中国,有人问:“您尊姓大名?”他以为对方问他来自何方,答曰:“Roman!Roman!”对方听不懂,误认他的意思是:“老马!老马!”

其二,我家远祖是鲜卑人,本名拓跋六郎,魏晋南北朝时是王室贵胄,“五胡乱华”就是我家远祖有份干的事情,后来落难了,来到南方,因比其他人更擅马术,得了“马王拓跋”之誉,慢慢简称为“马拓跋”,子子孙孙因此姓马。原先为什么叫作六郎?不为什么,只因我迷信,命书说“六”是我的吉祥数字,随口乱编故事,理所当然要用上它。

我写作许多年了,从杂文到小说,我一直想写我父亲的故事,但我是这么无力和无能。理由非常简单,对于父亲的故事,我知道的根本就不多。或该说是,我知道的非常非常的少,茫无头绪,难以找到足够的故事素材。我父亲是个寡言的男人,唯在喝得半醉的时候多谈几句旧事,但来来去去都是零碎的述说,说得最多的事情只有两件:一是前述的关于我家远祖的英国根源;另一便是曾有相士铁口直断他只有六十三岁阳寿。所以他在六十二岁半那年把手里的积蓄花光,而他今年已经八十二岁,依然健在。就这样而已。我心疼他生了个写了上百万字文章的儿子,却未能让儿子完整地、有头有尾地用笔头记下他走过的人生道路。对迷信文字力量如我的人来说,他是个没有故事的人,这让我无法接受。

最近半年算是有了新进展:我父亲开始用手机了。我跟他在手机屏幕上沟通,问候,请安,非常简单地闲话家常,多问了几句关乎祖父祖母的生平,亦对我和他的关系有了前所未有的拓展。譬如说,有一回,因为雇人修理计算机之事,我父亲摆了乌龙,我有点不高兴,传字对他说:“你这么做很不好,让我很为难。我明明说过别这么做,为何你仍要如此?”

传出之后,心里不安,觉得说得太重。岂料,半小时后,手机传来他的回应:“sorry,以后不会了。”

这一刹那,我几乎流泪,因为这一刻,仿佛我才是严苛的父亲,他是个受责的儿子,我们的关系彻底颠倒过来。

或许我将来会写一本书,但不是张大春的《聆听父亲》,而是马家辉的《阅读父亲》。阅读手机里的父亲,透过手机了解父亲。两部手机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线,竟然把我和父亲再次拉到一起。

之于我,在文字故事里跟我父亲“重逢”或是最稳当而温暖的形式。但有时候我不免狐疑:我父亲愿意吗?他会否根本不希望读到我写及他的任何文字?会否担心我把他写得不够好,甚至,写得太坏?

我亦为人父,至少我有此忧虑。

我女儿二十六岁了,她写小说,用英文,发表了一篇。我读了第一段便放弃了,因为第一段写的便是父亲出走。我非常非常担心在她的文字里读到她心中的我,读出她心中的我的阴暗、愚昧、无能,甚至邪恶。我非常非常担心在她的文字里读到她对父亲的怨怼和恼恨。不知道有多少回了,我打开计算机,开启她的小说,想咬牙读下去,但读了几个字便停下来;又一回,再开,再读,再停下来。我实在冒不起这种在文字里“重逢”的风险。

或许,再过一些岁月吧。待我真的真的老了,老到什么都不在乎,也不在意了,总会有一天晚上,我泡一杯热茶,把她的小说印出来,坐在沙发上,在夜灯下,就只把小说当作纯粹的文学,云淡风轻,认认真真地读,纯粹以读者之眼,看在她笔下,出走了的父亲到底去了哪里,又会否迷途历劫之后,满身伤痕,安然归家?

如果问我生平有没有感到后悔的事情,我的答案必是:“没有多生一个孩子。”

别误会,我并非遗憾于只有女儿没有儿子。我说的是,孩子,无论男女。可能是上了年纪,每回看见我女儿的孤独背影,我便联想到他日自己和她母亲走向衰败,终而死亡,天地茫茫,唯剩我女儿一人面对,那是何等凄酸的事情。她性格内向,跟她母亲一样,几乎是“零朋友”,办事情亦手忙脚乱,令我这个多愁善感的父亲忍不住提早替她感到无助和伤心。她将一人独自面对父亲的离去、母亲的离去,再然后,早已抱定独身主义的她,很可能要独自一人走向人皆不免的颓败衰亡。生命的各式重担将如梁柱般从她前后左右倾斜崩塌,一根连一根地朝她头顶压下,她奋力闪躲逃避,可是,终于,累了倦了,无论是被迫、抑或自愿,她跟她父亲和她母亲,以至所有人相同,必被压垮于地,只不过,我和她母亲的身边有她,而她身边,没有其他的人。

唯有安慰自己,无所谓了,有人也好,无人也罢,生命的终章密码毕竟只能由个人独自面对和解读,谁都一样,不分你我他。曾经成为家人,共处过,喜乐过,争执过,笑过哭过,便是谁都夺不走的独特体验。这使我想起小说《百年孤独》的末段预言,如斯哀伤却又如斯真实,何止马尔克斯,何止布恩迪亚家族,何止百载千年,而更是不管何时何地何人皆须面对的宿命处境:

“当奥雷里亚诺为避免在熟知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又跳过十一页,开始破译他正度过的这一刻,译出的内容恰是他当下的经历,预言他正在破解羊皮卷的最后一页,宛如他正在会言语的镜中照影。他再次跳读去寻索自己死亡的日期和细节,但没等看到最后一行便已明白自己不会再走出这房间,因为可以预料这座镜子之城——蜃景之城——将在奥雷里亚诺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走,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而这之于我,便是最最基本的珍惜“家”的理由。

她撕掉的情书

这是真的,但我无权反对你当作小说来读——

十五岁那年,我生病了,久烧不退,腹痛呕吐,脸色黄得像刮走了皮的树干,胸口隐隐现着玫瑰色斑,西医说是细菌感染,打针吃药,躺个五六天应可痊愈。那几天有如身处地狱,我睡不安稳,陷入半昏迷状态,又常发呓语,经常高喊:“走!走!快走!”

我怎么听见自己的呓语?

我听不见,全由外婆后来告诉我。外婆和外公多年来一直住在我家,我在《龙头凤尾》小说里谈过他们。外公是二世祖,在中环士丹利街有十多幢房子,祖业代理经营进口花露水,二十五岁继承父产,但滥嫖滥赌,不到五年已把祖业败得七七八八,扔下烂摊子不顾,到远洋货轮上做水手,我们广东人叫作“行船”。那年头非常普遍,许多男人稍遇不如意事,或生意失败,或情场失意,马上行船。王家卫拍的《阿飞正传》里的刘德华就干过这码子事,看似潇洒,其实是不负责任。所以外婆常在我母亲面前抱怨:“男人有什么鬼用!”

外公整整行了八年船,每隔八九个月回港靠泊,来来回回八九趟,把我外婆的肚皮搞大了六七回,一窝子女由她独力抚养。我母亲排行第三,外公外婆老了后,搬来我家,由我父母供养,他们则帮忙照顾我和姐姐、妹妹,另有几个不成材的舅舅亦常来借住,四五十平方米的小单元挤了八九个人。然而小时候不觉苦楚,只把它叫作热闹。

外公外婆经常吵架,偶尔更动手,当然是外公掌掴外婆。挨揍后,外婆蹲在地上哭,而我不知何故自小已有开解女人的本领,走过去,哄她几下,她便抱着我笑了。所以,她跟我亲,亲到我在情窦初开的时候,会把在班上暗恋谁谁谁的心事对她透露,亲到她会把自己的初恋故事告诉我,而我姐姐、妹妹、妈妈、爸爸,甚至连外公亦从不知晓。

事情是这样的:在认识外公以前,润娴——我的外婆——有个亲密的男朋友,读书人,据她说,斯文俊朗,是结婚的好对象。我的曾外祖父是在港岛上环开诊所的中医,义褀——我的外公——偶有患病,前来求诊,看上了她,展开追求,但她心有所属,对他只是像对一般病人的客气。

某年某月,润娴和男朋友闹别扭,冷战,整整一个月没见面。义褀乘虚而入,邀她出游,她觉得不妨利用他来招惹男朋友妒忌,答应了。日子这样耗着,过着,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男朋友竟然仍未现身,她终于放下矜持,到湾仔寻他找他,发现他早已启程到上海工作。好狠心的男人!润娴天愁地惨,哭得双眼红肿。

八个月后,润娴嫁给了义褀,开始了数十年的不幸婚姻。

“说走就走,不辞而别?”我问。

“不,其实他找过我,只是我没有好好回应,万料不到他一走了之。”润娴答。

原来他在冷战后不久,写了一封信到诊所,哄她,认错,写尽甜言蜜语讨她欢心,可是她仍然在气头上,发了小姐脾气,不仅两三下把情书撕得粉碎,更把纸屑放进信封里寄回给他。她并非绝情,只是在摆架子,女生嘛,她自觉有这权利。而她做梦也料不到对方竟是如此玻璃心,她这么一撕一寄,于他看来表示恩尽义绝,刚好上海有发展事业的机会,一咬牙,离开了香港这片伤心地。

“我撕掉了一段好姻缘。”润娴感慨道。

“难说。搞不好嫁给那个读书人,日后的命运更不堪。搞不好他命中克妻,你嫁给他,不到两三年,走在路上被车撞死,坐在屋里被横梁压死,连食豆腐也有可能哽死。你那么辣手一撕,其实是救回自己一命。”少年老成的我再度施展开解大法,把润娴逗得眉开眼笑。

外婆和我的对话在黄昏进行。我刚睡醒,浑身冒汗,她坐在床边,用毛巾替我抹脸。她告诉我,我不断猛喊:“走!走!快走!”她问我在梦里看见了什么。我说:“我记不清楚了,只觉得有一团黑影围拢眼前,我惊吓得挥手驱赶。”她笑道:“对,许多时候我们真难知道自己到底赶走了的是些什么。”然后,谈着谈着,谈到了我的暗恋对象,再谈到她的初恋对象。

聊天结束的时候,天色已黑。外婆收起被我撩拨的笑容,忽而叹了口气,站起来说:“我煲了皮蛋瘦肉粥,多吃几口,赶快恢复精神,明天上学去,不然那女孩子会被别人追走啊。”

外婆一边走向厨房,却一边喃喃自语:“可是,就算被追走了,是好是坏,谁说得准?”

既然无法肯定自己错过了什么,世上便不存在“错过”。生命毕竟只能是眼前的生命,现在有的便已是全部,面对它,其他免谈。这是我从“润娴狠撕情书”一事上领悟的小小道理罢了。

即使做不成夫妻

二十四岁时听我母亲说过这样的话语:“即使做不成夫妻,也可以做朋友嘛!”

我便深深记住;但,从未成功,或许只因,从未尝试。

我母亲倒是做过身教示范。

十四岁时曾经和姐姐妹妹跟随父母亲到沙田看望一位长辈,不知道是叔叔抑或伯伯,应是伯伯吧,年龄应该比我父亲大,很斯文的一位先生,个子高,戴眼镜,瘦瘦的,语调温文,看起来像个读书人。但听母亲说,他以前是个生意人,生意还做得蛮好蛮强。

我母亲还说,她年轻时,在工厂工作,他是上司,曾经追求她,来往过一阵子,她没有接受,最终选择嫁给我的父亲,那便有了姐姐,有了我,有了妹妹,那便有了后来的历史。

我母亲又说,她那年头的人非常纯正,追求就是追求,饮茶,看戏,跳舞,散步,骑单车,朋友交谊却又暗有情愫,但不会乱搞乱来,不是不希望,而是不急,不行动,慢慢来,该来的事情总会来。

嫁给我父亲后,我母亲仍跟这位先生保持联系。但那是没有手机、没有电邮的简朴年代,就依靠电话了;每一两年会见个面,但都是一家人去见,像见老朋友,坐下来,孩子们在旁边蹦蹦跳跳,大人则喝茶话旧。天凉好个秋,云淡风轻,聊天道别,下回再见可能又是一两年后。

我母亲是在我父亲面前跟我们述及这位先生的往事,父亲笑着听,没说话,我猜他早已知悉一切。或许我母亲主要是对我姐姐说。她已经拍拖了,交男朋友了,我母亲借机对她进行“感情教育”。那是在探望这位先生后搭巴士回家的路上。那年头没有地铁,从新界返回港岛,必须搭完巴士再转渡轮,好长好长的一段路,一个多小时的行程,困坐在车上、船上,孩子们没手机可玩,正是两代沟通的大好机会。

不知何故,我虽然只是“次要听众”,却仍印象深刻,仿佛暗暗知道总有一天会轮到自己接受类似考验,交往,分手,决定保持或不保持朋友关系。

十年以后,我终于由“次要听众”变成“主要听众”,因为那一年我跟交往了好几年的女朋友分手,情绪极度哀伤,在我母亲面前,哭了。性格向来达观,甚至几近病态的达观的她笑道:“这不值得难过!人生缘分,有来有往,有聚有散,就像打麻将一样,有输有赢,这盘吃和了,下盘可能放炮。世事难料,事在人为,即使做不成夫妻,也可以做朋友嘛!”

我不哭了,看她一眼,心中暗骂一句:赌鬼!

但其后我并未跟分手的女朋友转型为朋友,只因天涯海角,找不着了,其实也没有找,散了就这样散了;尽管曾经爱得以为没有对方便宁可不活了,但发现,原来是可以活的,而且活得很不错。因为生命没法重来,所以也不能比较。如果当时没分手,如果往后的日子都是跟对方一起,会否更不错,或反而宁可不活,就不得而知了。

没有找,所以没法验证我母亲的朋友理论能否应用到自己身上,但仍隐隐相信她是对的。理由不仅是她做过示范,而更因为在理论上确能成立,且想想,“朋友”的交往状态可以有不同类型和不同深浅,做了朋友,不一定是亲密朋友;做了亲密朋友,也不一定无所不谈;无所不谈,也不一定能够常谈长谈。所以即使我跟前女友重逢重聚,坐下来聊聊天,当然也算是朋友了,但不一定是密友,那可以是非常独特的一种朋友状态。可以说,世上每一种友谊状态都可以独一无二,不管男女,不管身份,只看你如何经营和愿不愿意经营。

这是我经常引用的“感官原理”:如果听觉有千百万种,味觉有千百万种,嗅觉有千百万种,触觉有千百万种,生命是如斯细致,为什么感情关系只能容纳区区几种?夫妻、朋友、情人外,就没别的了?不会是这样的,也不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是这样,只因我们不察或不敢,我们其实是,也应该是比自己想象中的分殊细腻。

四十九岁了,我的朋友数量是多是少,视乎跟谁比较和采用什么衡度标准,但我毫不计较,我只在意如何跟不同的朋友以不同的方式相处,只看重如何拓展不同的朋友状态以享受不同的友谊交往。我常想,如果我不是自己而是别人,或许我也全无兴趣跟马家辉这种人做朋友。我是心知肚明的,但我没法子,四十九岁了,改变不了自己,也无意改变自己,唯有随缘行之,善男子善女人,合则来,不合则去,谁都千万别勉强谁。

数年前我曾午夜电邮给香港女作家黄碧云,借引洋人之言感叹:“一个人混蛋到了四十岁,就一辈子混蛋定了。”

黄碧云回邮,嘲笑道:“如果四十岁是混蛋,二十岁时一定亦早已是混蛋,唯一差别是四十岁以后混出了一些格调,便不太容易找到人陪你玩。没有人陪,唯有自己玩咯,如果不这样,难道去死?”

说得正确。所以我看清楚了两项真理:一、自己玩,这是王道;二、年过五十,朋友、情人,都会愈来愈少了。

选择快乐的女子

就我记忆所及,我妹妹从小到大的考试都是第一名,而且是不必用心读书而得,否则,年年第一,不算稀奇。我妹妹总是吃喝玩乐地从学期初放任到学期末,然后在考试来临前草草读读课本,bingo,便行了。我家人已是见怪不怪。初时,我妹妹从学校取回成绩单,进门高喊一声:“妈,我又考第一了!”坐在麻将桌前的母亲雀跃万分,尽管双手仍然忙着搓牌,至少会用嘴巴遥远地表扬几句;但后来,年年第一,听多了,没感觉了,当我妹妹再喊“妈,我又考第一了!”或“妈,我又取得了流行歌曲填词冠军了!”之类,我母亲双手继续忙着搓麻将,嘴巴说的却只是一句淡然的“嗯,知道了”。

我却曾因考试成绩而欠我妹妹一个头颅,至今未还。话说中学毕业那年她考大学,全港联招,她考九科,故技重施却又变本加厉,竟于考试前夜还跟男朋友去看电影。我看不过眼,调侃她道:“你肯定自讨苦吃!如果你考试过关,我往脖子上横砍一刀,把头颅搬下来,让你用作椅子!”

她冷笑一声,没搭腔。日后公布成绩,她考了八科A一科C,成为香港的女状元;她本来可以是九科皆A,但因过于自大,匆匆写完答案便提早交卷离场,看漏了最后一页的最后一道题目,饮恨没法取得圆满。

然而有饮恨之感的人只会是我,绝对不会是我妹妹,她不会的,她的意志非常坚决,当她选择了快乐,便会拒绝任何懊恼,踢走所有遗憾,全心全意把眼睛放在事情的光明面上。许多年后我阅读帕慕克的散文,他讨论快乐,说自己向来觉得快乐是一件很没水准的事情,只有忧郁才够酷,但终于发现,不,不是的,令自己快乐原来需要很大的勇气,更是一种伦理学上的行为艺术。在那一刻,我联想到的是我妹妹,她果然是一个有勇气的女子。

人生需要运气,但运气这事儿,再厉害的天才也控制不了,意志再坚决的人也操纵不来。然而这就更需要用勇气去对抗运气了,用选择快乐的勇气,告诉命运,你如何狂妄嚣张亦没法成功地把我打倒,当我决定了让自己快乐,我便快乐,快乐地顺遂,快乐地倒霉,我才是自己的主人,你不是。

我妹妹其后在英国、美国都读过书,现居北京,专事写作,在她的字典里,除了“快乐”,没有其他词儿。她不知道,真的,我是如此妒忌。

我父亲,我舅舅,我的道歉

对于金钱这玩意儿,我的最深刻印象来自童年时的大年夜,或该说,是大年初一的凌晨,大约三点,门锁转开,咔一声,把我吵醒,我知道父亲回家了,于是,起床了。

那是维持了好久好久的“家族传统仪式”,父亲在报社上班,那年头,法令不严,假期未定,新闻工作者年中无休,由大年头忙到大年尾,最高兴的日子是大年夜从报社老板手上接过一封大利是——等于当下流行的年终奖金——深更半夜回到家中,跟妻儿子女坐下来,吃一顿素菜,并且向安置在客厅的祖先牌位恭恭敬敬地上香叩头。

报社老板是个人物,江湖气重,喜用现金派发利是,出手阔绰,少则五千,多则一万,在那年头,对打工仔来说已是非常丰厚的数字。而且,报社老板习惯派发新簇簇的钞票,一百元,红彤彤,喜气洋洋。我还记得父亲每年回家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公文袋,放在桌上,母亲穿着睡袍从房里走出来,双瞳发亮,冲过去把袋内钞票倒出来,一大沓,繁华盛世,尽现眼前。

写着写着,我仿佛仍然能嗅到钞票的奇特味道,有一股淡淡的腥气,不臭,只觉浓重,想必是油墨的余韵,那是纸的气味,亦是丰足的气味,摸在手里,硬硬的,也滑滑的。父亲喜欢捡起一张钞票,假装它是刀片,拿近腮边,一边上下磨刮,一边笑道:“家辉你看!新钞票可以剃胡须!”

吃过斋菜后,便是“分钱”时刻了。父亲把不同数量的钞票分进不同的红封包里,给我母亲,给我姐姐,给我,给我妹妹,给我外公,给我外婆,给我舅舅,人人有份,永不落空。我父亲是个性格严肃的人,眉头通常紧皱,每年几乎只有在这个时刻,他才稍稍放松,眼睛、嘴角,皆有笑意,显然非常满足于自己的成就。少年的我当然不会懂得这份成就感的意义何在,直至许久许久以后,自己做了人父,也仍是人子,更是人夫,一副肩膀挑起家庭的全部支出,才渐领悟,真不简单,也不容易,这是一个快乐但沉重的责任担子。每年有这么一个短暂片刻让他感受到责任之圆满完成,把钞票带回家,把钞票分出去,他绝对有理由心满意足。而当农历新年过完,又是新的开始,他的眉头将重新合拢。

对了,舅舅,我说的是小舅舅,他在我家住了十年,跟我一起成长,我一直欠他一个跟钞票有关的道歉。

那是小时候,大概十岁,年龄我忘了,总之是很小很小,而舅舅比我年长六岁。有一回,我要买一份生日礼物送给父亲,舍不得自己掏钱,竟然从我父亲的蓄钱铁盒里偷取。那是一个“丹麦蓝罐牛油曲奇饼干”铁盒,这牌子在那年代十分流行。曲奇饼干吃光了,圆圆的盒子通常被用来盛放杂物。我父亲用透明胶带把铁盒盖子封住,再用小刀在盒顶割开一道小缝,便可投入铜板,用作扑满(一种用来存钱的瓦器)。愚蠢的我趁家人不在时,把胶带拉开一半,抓开盒盖,伸手进去取走十元硬币,然后把盒子封回原状,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罪行不必说是立即被发现了,但我父亲没有责怪我,因为他以为是我舅舅所为。但他也没有责怪我舅舅,因为舅舅终究不是他的儿子,他不希望事情闹大,被我母亲认为他在欺负她的弟弟。这是我父亲的善良。然而这都是我自己想象的前因后果,我从未向父亲或舅舅求证,我只是分别从他们的言词和反应里推敲两人的心中想法。我父亲捧着曲奇饼干罐喃喃地说:

“咦,奇怪了,怎么铁盒的盖子好像被人碰过?”说时,眼睛瞄向舅舅。舅舅没有说半句话,只是低着头,表情是百口莫辩、委屈含冤,他跟随父母——我外婆外公——住在姐夫家中,显然一直有“寄人篱下”的自卑感受,或许正是这种凄凉令他不欲自白、不敢自白、不肯自白,无论遇上什么冤屈都往肚子里吞下算了。

我舅舅是乐观的人,极有幽默感,不管有什么不幸遭遇,都能嘻哈大笑,从悲剧里看出喜剧成分。我经常被人说“言谈幽默”,若真,必是受到舅舅的熏陶感染,不知不觉地向他看齐。但有一点我终究学不来:他一辈子只喜悠闲度日,能够工作八小时便不肯多做半个钟头。而我呢,稍有半个钟头悠闲便觉无比焦虑,仿佛已遭世界遗弃。我是个工作狂,他不是,广东人说“外甥多似舅”,就这点而言,我们毕竟属于两个世界。

坐在木椅上

有些情景有些感觉说浅不浅说深不深,却总缠绕于脑海、心头,每每遇上类似场面必立即像跌进陷阱般重回往昔,恍如昨日,再一次体会当天的强烈情绪。执笔忘语,正是其一;而忘的,是英语。

中五毕业那年,会考成绩不弱,可以申请升读中六和中七,我有几个选择,但我偏偏因为某个奇特的理由入读了一间政府中学,我有点“降尊纡贵”,在客观上吃了大亏,但自己并不觉得。

一个于怒气下所做的决定,对我日后的成长路途,影响不轻。但更不轻的尚在后头呢。

话说那间政府学校有一间不错的图书馆,安静,书多,至少有我爱读的胡适、鲁迅、巴金、殷海光之类。我发现这个宝藏后,不仅把许多用来拍拖的时间改用于阅读,甚至连许多课都懒得去上,除非老师点名。而英文课的老师刚好彻底采取放任政策,所以我是肆无忌惮地避不露脸,完完全全把英文课的时间消耗在图书馆里。

听来非常文艺也非常浪漫,对不对?对极了,确是文艺,实在浪漫。天真的我一心以为学英文等于学游泳或骑脚踏车,学懂了便学懂了,不会忘记,不必练习。殊不知,我错了,英文的读写能力皆会退化,读完中六和中七,经过两年的阅读深思,到了A-Level的考试日,我的中文和中国历史知识进步神速,临场挥写,如有神助,轻易取得优良成绩,但英文考试则刚好相反,完全报废,像清水在太阳光下完全蒸发殆尽。我记得写作文时,拿着笔,对着纸,好久,好久,我都写不出半句英文句子,懊恼得坐在木椅上脸色惨白。单词是懂的,但挤来挤去就只是那几个简单词语,而且没法把词语拼凑成句,最后只能胡乱写了一堆像密码般的东西交差,甚至故意把英文写得有多潦草就多潦草、有多微小就多微小,暗盼阅卷员因为懒得耗神细察我的龙飞凤舞而马虎地打个合格分数。我果然合格了,但就真的只是刚好合格,尽管中文、中国历史、经济学等科目都成绩不错,却仍没法报读香港大学。如果当年不嚣张逃课,我的英文考试分数应不止于合格;如果英文成绩不止于合格,我应能顺利入读港大;如果顺利被港大录取,我应不会到台湾读书。一个“如果”接上另一个“如果”,往后三十年的生命路途被彻底改变,而这一点,当天坐在考试场木椅上执笔忘英语,脸色惨白的我,肯定没法预料。

美枝美枝,你嫁人了没?

到台湾度圣诞,台北往南走,搭高铁,一小时已到台中。开着朋友借出的车子往山上走,左舵车,在弯多路窄的山间开了一个多钟头,不无惊险,对于五十岁的人,这已是小小的冒险之旅了。

过了清境农场再往上走,便是合欢山。住了一间英格兰别墅风格的民宿。这家民宿由一对五六十岁的夫妻经营,包早餐晚餐,本来以为是西餐,却仍是地道的台式清粥和小炒,有点不搭调。山上民宿大多数是英式、欧式、美式,号称什么“小瑞士”、“小巴黎”、“小爱尔兰”,但山上餐厅全是台湾菜或云南菜,十分不搭,勉强说是mix and match(混搭)吧。

然而风景是好的。把车子停在山间路边,看日落,观云海。下午两点的天空是淡淡的蓝,如幻灯片打出来的舞台布景,可以想象游客来到这里必更感如到仙境。怪不得来过的人都嚷着要常住。

回程时把车子还给朋友并探望其母。二十多年没见面的朋友,是大女孩母亲的大学室友,脸容当然如你如我如她般苍老了,但声调语速都没变,话匣子打开后,立刻被彼此的声音卷回当年的好风景、好时光,仿佛即时接上了二十多年前道别那天的那分那秒,宛如昨日,不必热身。这便是老友的好处。任何寒暄都多余,不管分别多少年,一旦见面了,当时在哪里停顿,如今便从哪里重来,无缝接合,中间没有失去任何光阴,或,假装没有失去。

其母已经八十四岁,记忆力不行了,但记得六十五岁以前的事情,故见到大女孩的母亲仍能牵着手亲切地喊唤“美枝,美枝”。见到大女孩,问几岁了。哦,快二十一了?嫁人了没?嫁人了没?不断地问;终究是古早人,于其心里,女子的生命意义在于找一个好人家,嫁出去。念兹在兹,仅此而已。

朋友的祖父曾是台中首富,传到第二代,即朋友的父亲,吃喝嫖赌,都败光了,以前整条街的房子差不多全卖了,只剩下两幢楼,各三层,兄弟姐妹及第三代、第四代几乎都住在这里,如果全部坐下来吃饭,恐怕要有三桌。故除非是年节,否则沿用台式老规矩,厨房有张大桌子,桌上从早到晚摆着大大小小的饭菜,用纱罩盖着,谁回家,谁饿了,自己夹来吃。

家里有老人,便有听不完的台式老故事。台湾的历史都在家族笑谈里。台中的夜,是连续剧的好情节。

黑键白键

朋友的女儿在深圳音乐厅演奏钢琴,跟台北爱乐合作,我们前往欣赏。掌声里,十五岁的少女穿着红彤彤的长裙走到台前灯下,自信的笑容中带着腼腆,毕竟是青涩的年岁,尽管已经去了德国习乐,也已刚取得英国一项青年钢琴大赛的首奖。

然而坐下来之后,她双手轻轻举起,然后再缓缓放下,放到琴键上,即像有人施展了催眠魔法,笑容、眼神顿时有异,是专注地投入,是成熟的投入,不似是她带出深沉的音乐,而像乐曲唤醒了隐藏的最深最沉的她,把她召引出来,如精灵般在台上琴前回旋舞跃。

台下这群叔叔、伯伯、阿姨、阿婶当然是感动的。她从幕后走到台前的刹那,已有两个身影在眼前重叠。见过她小时候在台北家里练琴的模样,是心甘情愿,却亦是不情不愿:虽热爱音乐,每天练习四五个钟头终究是苦差事,更何况是在老师和父母的督催下,有压力,难免有时候一边在弹,一边在心里思量如何逃离。

后来她终于走出了自己的路。台湾地区的比赛,其他地方的比赛,参与和胜利、竞争与挫败,都尝过了,来到了音乐专业的关口,挽起大志,前面的路很幽暗,也很光亮,深吸一口气,迎上前去,从此不会再回头。叔叔、伯伯、阿姨、阿婶,以及父亲母亲,能做的只是浅浅的陪伴和深深的祝福。

好久没去音乐会了,说来惭愧。有一阵子迷过欣赏钢琴,当然是年少岁月,当然是受余光中的《音乐会》感染:“所有的白键刚刚哭过,一只黑键,委屈在一隅幽幽地泣着,黑键哭得很玄,白键哭得很哀怨,那女孩,还不来,白键白键黑键啊白键,那女孩,还不来,白键白键黑键啊白键,那女孩,还不来。”年轻时读得流泪,自己浪漫了自己,常约女朋友到音乐厅,为的既是乐声,亦是站在门外时的忐忑等候;其实最好她别来,我便可以享受失恋后哀伤的快感,而当她现身眼前,想象失恋的快感立即结束,一起牵手进场,好多次,其实是几乎每一次,当灯光转暗而琴声响起,不到半小时,我的眼皮便重重垂下,睡去。

但这回没睡。早已远离哀伤的快感岁月,如今最享受的是温馨与感动,看年轻人坐在琴前舞动手指,上半身摇摇晃晃,像引擎加足了马力,准备往前奔去了。两小时的台北爱乐和李其叡演奏会,我在精神利落里,度过。

李其叡是台湾作家杨照的女儿。杨照本名李明骏,他女儿,当然不姓杨。

数星星

回到台北时天气极差,又是雷又是雨,幸好飞机掌控得稳当,只是稍稍摇晃,然后降落,只不过误点一小时。降落之日是清明,夜了,机窗外雨打风吹,灯光昏黄,真有萧萧索索的落寞感受。

困在机舱的时候,忽然想念一位老朋友,是大学同学,算是唯一的朋友。朋友头脑极聪明,性格也极幽默,经常领我探索台湾的昏暗而美好的江湖天地。酒精和女子,他都在行,简直像一个“小教父”,到处有人给他面子。

那年头认识了一些同学,都不熟,只知道都是不简单的年轻人,因为台大的心理学系是理学院,同学们的第一志愿都是当医生,考试失手,进不了医科,唯有“屈就”改读心理学,等到毕业再考“学士后医学士”。这群家伙大多来自台湾的中南部,由小学到中学的履历表上写满得奖荣誉:全省辩论赛冠军、全市演讲赛冠军、全校钢琴比赛冠军,诸如此类。我看过其中几个同学的履历表,厚厚四页,很可怕。而我的,只是短短几行字,出生于香港,喜欢阅读和写作,大学二年级时出版了一本书,除此以外,啥奖都没得过——噢,不,我得过“青年文学奖”,但只是小说佳作,卑微得自己都忘了。闻说今年是第四十届,你,投稿了没?参赛了没?

说回那位天才同学。大学毕业后,他当兵去了,我则做记者,偶尔联络。最后一次通电话是一九八九年我在芝加哥,他在洛杉矶,原来他陪朋友应考飞行员,对方落选,他却被选上(听来真像张曼玉当年陪朋友报名选港姐,对方不入围,她却胜出!),留下在美国受训。

电话挂断后,转眼二十五年“失联”,去年在台北街头偶遇,原来他已成为某航空公司的总机长,但他总结二十五年生命,只得一句结语:困守机舱,天昏地暗,从来不曾脚踏实地。

会过去的。如斯或如彼的生活,都会过去。机长老兄,别急,我们都老了,很快你便飞不动,甚至走不动,跟我一样,坐在地上,仰头细数天上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