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晋南朝长江中下游环境与农业发展
- 王勇
- 14382字
- 2022-03-29 09:58:04
第一节 《禹贡》中的下中、下下之地
《尚书·禹贡》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综合性地理文献,篇中分当时天下为九州,并将九州田地划定为三等九级,其中“荆及衡阳惟荆州……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中”,“淮、海惟扬州……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下”(5),长江中下游地区荆州与扬州的土壤类型为涂泥,田地等级在九州中位列最末两位。《禹贡》的成书年代说法不一,从周初至战国末年都有学者主张,但篇中对九州田地等级的划分无疑反映了先秦时期人们对于各州农业生产环境优劣,或者说土地可利用程度的认识。
一、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涂泥”
就环境因素而言,农业生产过程中首先碰到的就是土壤问题。《汉书·食货志》说“辟土殖谷曰农”(6),意思是开垦土壤、种植谷物称之为农。由于土壤在物理结构和生化性能上存在差异,表现在肥力上也就有高低之别。我国传统农业很早就注意到了土壤的不同类型。《史记·周本纪》记载周的始祖弃曾“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7);《周礼·地官司徒》载“大司徒”职掌“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艺”(8);《管子·立政》说“相高下,视肥硗,观地宜……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由田之事也”(9);《荀子·儒效》说“相高下,视硗肥,序五种,君子不如农人”(10)。可见区别土壤肥瘠在先秦时期不仅是农夫的常识,而且也是官员的职责。《禹贡》对于九州田地分等的主要依据就是土壤类型。
表1-1 《禹贡》九州的土壤类别及田地等级
《禹贡》根据土壤颜色、质地等将全国土壤进行分类,实际上以壤、坟、涂泥为主,垆、青黎的数量较少,其中壤又分为黄壤、白壤,坟又有黑坟、赤坟、白坟。壤、坟、涂泥是土壤性状上的差别,黄、白、黑、赤表示土壤色泽的不同。壤、坟都是肥沃的土壤。关于壤,《禹贡》孔安国注“无块曰壤”,马融注“天性和美也”(11),许慎《说文解字》“壤,柔土也”(12),刘熙《释名·释地》“壤,瀼也,瀼瀼,肥濡意也”(13)。可见壤是比较疏松、柔软不结块的肥地,分布于雍、冀、豫各州。关于黑坟,《禹贡》孔安国注“黑色而坟起”,马融注“有膏肥也”(14)。可见坟是膏腴而具有隆起性质的肥土,分布于兖、青、徐各州。在九州田地的排名中,北方六州占据了前六位,虽然这里也有“海滨广斥”(即盐碱土)存在,但主要土壤都以“壤”或“坟”为名,而冠以黄、白、黑、赤等颜色。南方长江上游梁州的土壤为青黎,《禹贡》孔安国注“色青黑而沃壤”,马融注“小疏也”(15)。青黎是黑色小疏土壤,一般认为即指今成都平原及沿河各地的深灰色无石灰性冲积土。在古人看来,青黎虽然不如壤、坟,但仍比涂泥的肥力强。
涂泥是一种什么类型的土壤呢?《释名·释丘》“水潦所止曰泥丘,其上污水留不去成泥也”(16);《广韵·齐韵》“泥,水和土也”(17);《易·震》“震遂泥”,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坤土得雨为泥”(18),可见泥在古代是指水与细土的调和物。既然如此,涂泥必然是一种水分含量非常高的土壤。《禹贡》孔安国注“涂泥”为“地泉湿”(19)。辛树帜解释说:“傅寅著《禹贡说断》称:‘土惟涂泥,谓卑湿也’;毛(奇龄)传称‘涂,泥也’,土湿如泥,斯指黏质湿土。考其所在,则荆、扬为今之湖南、湖北、江苏、浙江、皖南,乃我国主要湿土分布所在,正相符合……至梁、荆、扬各州即长江流域之‘青黎’与‘涂泥’即无石灰性冲积土与湿土,列为最瘠,或以当时灌溉与排水设施尚未发达,不能利用之故,以致视为无用。”(20)涂泥可利用程度最低,最直接的原因是这种土壤水分过多,潮湿如泥,必须经过排水才能利用。涂泥是《禹贡》中荆州与扬州的主要土壤类型,《禹贡》称扬州“厥田下下”,荆州“厥田下中”。相对于长江下游的扬州而言,中游的荆州地势要高些,土壤积水现象要轻些,所以田地也高一个等级。
长江中下游地区地形以平原和低山丘陵为主,地势低平。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皖中平原、三角洲平原的海拔大都在50米以下。尤其是长江三角洲平原的地面高度,海拔一般在10米以下,太湖中比较深的地方甚至已经在海面以下8米左右。加之地处温暖湿润的亚热带,雨量丰沛,河湖密布,地下水位高,素来有“水乡泽国”之称。现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年降雨量在1000—1600毫米之间,先秦时期大部分时间内的气温都比现在要高,降水也比现在丰富,如果说黄河流域可以用相对现在温暖湿润来形容,长江流域就只能说是更为炎热多雨了。《水经注·沔水》称:“东南地卑,万流所凑,涛湖泛决,触地成川,枝津交渠。”(21)由于长江中下游地区地势低洼、雨量过大,起初又没有系统的蓄水或排水设施,这里沿江滨湖地区沼泽密布,土地泥泞的状况非常突出,尤其雨季山洪泛滥,平原地区更是遍地流潦。
大面积浅水深泥的低洼沼泽地区,对于早期农业生产而言并不是适宜的条件。《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载:“余始受封,人民山居,虽有鸟田之利,租贡才给宗庙祭祀之费。乃复随陵陆而耕种,或逐禽鹿而给食。”(22)《越绝书·外传记地传》记载越王勾践说:越人“水行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往若飘风,去则难从”(23)。由于平治水土的能力有限,越人起初以“山居”为主,生活和经营的地方主要是山地和丘陵。虽然有部分“鸟田”(即水田),但数量非常有限,可能分布于地势较高的山泽平原和沼泽的孤丘上。直到春秋晚期越国兴起,能够调动较多的力量修建蓄水、排水工程,越人才开始逐渐将农业生产的重心从稽北丘陵转向平原地带。然而,当时能够开发的仍然限于季节性干涸的浅水区,对于常年积水的地区仍无能为力。元人王祯《农书》之《农器图谱·田制门》载:“围田,筑土作围,以绕田也。盖江淮之间,地多薮泽,或濒水,不时渰没,妨于耕种。其有力之家,度视地形,筑土作堤,环而不断,内容顷亩千百,皆为稼地。”(24)江淮之间的积水与沼泽化情况是要较长江以南地区轻的,但直到封建社会晚期这里的“薮泽”“濒水”之地仍然往往只有“有力之家”才能开发。
涂泥除了水分含量过高,还非常黏重。农史学家解释“涂泥”说:“涂泥是卑湿的土壤。这里大抵指黏质湿土。”(25)《淮南子·齐俗训》“若玺之抑埴”,高诱注“埴,泥也”(26),说明泥是一种同于埴的士壤。而《说文解字》称“埴,黏土也”(27),《禹贡》孔安国注“赤埴坟”曰“土黏曰埴”(28),《周礼·地官司徒·草人》郑玄注“埴壤,黏疏者”(29),都是以黏释埴。长江两岸成土过程以黏化为主,但也具有富铝化的特征,因而形成黄棕壤。黄棕壤“粘粒在剖面中的移动和淀积均甚明显,尤其是下蜀母质更为突出,常在剖面中部形成粘磐层”。长江以南的广大丘陵区则是我国红、黄壤的主要分布区,这两类土壤都属于红壤系列。红壤系列的土壤“在成土过程上的共同特点是:具有不同程度的富铝化作用;在酸性环境中进行着腐殖质的累积以及淋溶作用和粘位下移都很强烈”(30)。这几种土壤都具有黏、酸的性质,湿时泥泞,干时密结坚硬,所以整地会比较困难。
在生产工具比较简单的情况下,整地困难是相当大的问题。尤其是与在黄河流域黄土层上的耕作相比,涂泥的这一劣势更加凸显。孙达人认为《禹贡》所说的黄壤“就是原生黄土,而所谓坟和垆,就是次生黄土”(31)。按照地质学家刘东生等的说法,黄土是沙漠、戈壁地区扬起的粉尘落在干旱、半干旱的荒原、草原或稀疏森林草地环境中堆积形成的,这个黄土化过程本身又是一次发生次生碳酸盐化,并使土壤呈疏松多孔和具有大孔隙的结构的过程,因而黄土特别细腻而疏松、肥沃(32)。由于土层深厚疏松,呈柱状节理,具有肉眼可见的大孔隙。黄土不仅内部能保持良好的通气、通水状态,使地面以下的水分可以借其多孔性毛细血管作用,接近地下的植物根茎,而且具有易垦易耕的优点,特别适宜使用简陋农具条件下的生产。西汉初年成书于长江流域的《淮南子·主术训》曰“一人蹠耒,而耕不过十亩”(33),而战国晚期商鞅变法时规定秦国每户农民必须耕作的农田却是一百大亩,反映了在黄土上耕作最初确实有很大优势。
土壤是农作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一个复杂的自然综合体。《禹贡》将长江中下游的荆州、扬州列于末等,而列于上等的各州均位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各州土地等级的差异,既反映了当时对各地不同类型土壤性状的认识,也反映了当时的生产条件下各类环境的可利用程度。
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植被
土壤的植被类型对于农田垦辟的难易程度同样有直接的影响。《禹贡》中有关于兖州、徐州与扬州植被的记述。其中扬州的情况是“筱既敷,厥草惟夭,厥木惟乔”,孔安国注:“篠,竹箭。,大竹”,“少长曰夭。乔,高也”。可见扬州地区草木的生长十分茂盛,这里不仅有大面积竹林,而且树木非常高大。木材是《禹贡》所载扬州的重要贡物,“厥贡……惟木”。孔安国注“木,楩、梓、豫章”,孔颖达疏“直云‘惟木’,不言木者,故言‘楩、梓、豫章’,此三者是扬州美木,故传举以言之,所贡之木不止于此”(34)。荆州的植被在《禹贡》中没有描述,但当地贡品却包括木材、竹材。“厥贡……杶、榦、栝、柏……惟箘、簬、楛,”孔安国注“榦,柘也。柏叶松身曰栝”,“箘、簬,美竹。楛中矢榦”。马融释“楛”为“木名,可以为箭”,孔颖达疏:“杶、栝、柏皆木名也,以其所施多矣,柘木惟用为弓榦,弓榦莫若柘木,故举其用也。”(35)
长江中下游地区在历史早期的森林覆盖率相当高。周宏伟研究指出,“除了江源草地区、高山岩石裸露区、低洼沼泽积水区、滨海盐碱区,长江流域无论是平原、丘陵、山地,几乎都覆盖着茂盛的亚热带(含部分温带、热带)常绿阔叶林、针叶林和落叶林,中全新世初期的森林覆盖率估计应在80%左右”,“直到东汉时期,长江流域的丘陵山区还保存着繁盛的森林植被……到2世纪末,长江流域的森林覆盖率应接近于70%”(36)。在长江下游地区,《越绝书·计倪内经》记载:越王勾践谋伐吴时问计于计倪,提到吴地“山林幽冥,不知利害所在”(37)。《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记载:勾践曾“使木工三千余人,入山伐木”,并且采伐到“大二十围,长五十寻”的大木(38)。《汉书·严助传》称:越地“以地图察其山川要塞,相去不过寸数,而间独数百千里,阻险林丛弗能尽著”(39)。在长江中游地区,《诗经·周南·汉广》歌咏“南有乔木,不可休息”(40)。《后汉书·刘玄传》记载新莽末年王匡、王凤起义时“藏于绿林中”的好汉“至有五万余口”(41),不难想见当时江汉平原周围山区拥有广阔的丛林。长江中游靠近中原的江北地区在两汉之际森林植被尚如此良好,在此之前以及江以南地区的森林面貌当更加普遍。
利用孢粉分析,可以对先秦时期长江中下游的植被状况有更为直观的认识。舒军武等的研究表明,太湖平原西北部在距今9500—3900年期间是常绿阔叶林的大发展期,“植被演变为繁茂的中亚热带性质常绿阔叶林”。该阶段对应全新世大暖期,气候暖湿,其中距今8000—3900年为该地区大暖期的鼎盛期。距今3900年后,这里“落叶和常绿阔叶树花粉明显下降,松属针叶树显著增加,植被演替为亚热带落叶常绿针阔混交林”(42)。张玉兰的研究表明,上海东部地区全新世古植被演替可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前北方期(距今10000年前)为针阔叶混交林——草地;中间三个阶段北方期、大西洋期、亚北方期分别为含常绿阔叶树的针阔叶混交林、常绿阔叶林、针阔叶混交林,全部为森林类型;第五阶段亚大西洋期(距今2000年至今)为落叶阔叶、常绿阔叶、针叶混交林——草地(43)。吴立等的研究表明,安徽巢湖地区距今9870—6040年间的“植被是以壳斗科的落叶、常绿属种为主的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距今6040—4860年间的“植被是以落叶栎类、栗属、青冈属和栲石栎属为主的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距今4860—2170年间的“植被是以落叶栎类占绝对优势的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直到距今2170年左右森林退缩,“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迅速被破坏,演替成以禾本科为主的草地”(44)。刘静伟等的研究表明,杭州湾钱塘江两岸在全新世植被演化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为针叶林或针阔叶混交林、针阔叶混交林、针叶林(45)。
长江中游地区的情况同样如此。朱育新等的研究表明,江汉平原仙桃沔城地区M1钻孔孢粉分析显示,距今3500—2500年期间,这里为“禾本科—栎—青冈栎—松占优势的含常绿属种的落叶阔叶针叶混交林”;距今2500—1700年期间,“植被类型为栎—青冈栎—松—蒿占优势的常绿和落叶阔叶针叶混交林”(46)。徐瑞湖等的研究表明,江汉平原在距今2500年左右为松—桦—栎—木兰属—蒿—豆—泽泻科—中国蕨—水龙骨—膜蕨孢粉组合,木本含量占43.7%,草本30.1%,蕨类26.2%,为针阔叶混交林植被(47)。张丕远等的研究表明,洞庭、江汉平原距今4000—2700年期间的第三带孢粉分析结果,“木本类占30%—55%,以松为主,达11%—40%,其次为栎,达5%—15%,青冈增加,达3.5%—5.5%。另有少量的水青冈出现。亚热带类型如漆树科、冬青、木兰科、芸香科等占2%—6%。本带蕨类高达30%—70%。草本以水生草本香蒲、黑三棱等为主,达2%—8%,同时,萍属也有较多出现。此带划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和落叶阔叶植被类型以及该气候带下的水生植被类型”(48)。吴艳宏的研究表明,鄱阳湖湖口地区3800年前“孢粉组成中暖性木本属种含量较高”,3800—3400年前“孢粉组成为松—鳞盖蕨”,3400—3000年前“以松—栗—青冈栎为组合特征”(49)。以上是利用孢粉分析全新世以来长江中下游地区古植被的众多研究中的少数例子,但据此已经可以想见先秦时期长江中下游地区森林繁茂的状况。
清除地表植被是农业生产在开荒阶段的必要工序。《尚书·梓材》说“惟曰,若稽田,既勤敷菑,惟其陈修,为厥疆畎”(50),意思是治理国家犹如种田,首先要勤劳地展开“菑”的功夫,即指清除草木,然后开展田亩的修治。《诗经·大雅·皇矣》“作之屏之,其菑其翳。修之平之,其灌其栵。启之辟之,其柽其椐。攘之剔之,其其柘”(51),所描写的是周人为进行农业生产而辛勤垦荒的场景。在工具尚比较简单,金属农具还未完全普及的条件下,完成这项工作十分艰难。尤其是除木。《周礼·秋官司寇·柞氏》记其职掌:“攻草木及林麓。夏日至,令刊阳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剥阴木而水之。若欲其化也,则春秋变其水火。”(52)意思是说除木要夏天先砍剥掉树木向阳的那一圈树皮然后点火烧使其死亡,冬天再砍剥掉树木向阴的那一圈树皮然后泼水使其冻死,等到来年的春天或秋天,才能焚烧那些已死的树木,并用水将其变为肥料。在漫长的岁月里,如果大地被茂林所覆盖,自生自灭千万代,它们盘根错节,深深地埋藏在土壤里,要把这些清除干净无疑更加困难。《齐民要术·耕田第一》记载:“凡开荒山泽田,皆七月芟艾之。草干,即放火。至春而开。其林木大者,杀之;叶死不扇,便任耕种。三岁后,根枯茎朽,以火烧之。耕荒毕,以铁齿楱,再遍杷之。漫掷黍穄,劳亦再遍;明年,乃中为谷田。”(53)北朝时期铁器已经普及,但当时伐林仍然比较艰难。烧去草莱,第二年春便能开垦。而彻底改造林地为农田,则需要数倍的努力和三四年的时间。可见,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茂密森林对于早期农业的展开是很不利的因素。
从《禹贡》的描述中,能看出黄河流域的原始植被与长江中下游地区存在明显区别。《禹贡》描写兖州的植被时说“厥草惟繇,厥木惟条”(54)。条为树木细长的枝条,《说文解字》“条,小枝也”(55);《诗经·周南·汝坟》“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毛传“枝曰条,干曰枚”(56)。兖州的树木显然不及扬州的乔木高大。《禹贡》又说到兖州的贡品,“厥贡漆丝,厥篚织文”,孔安国注“地宜漆林,又宜桑蚕”(57)。漆树、桑树都是人工栽培的经济林木,与荆州、扬州贡献木材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禹贡》描写徐州的植被时说“厥土赤埴坟,草木渐包”,孔安国注“渐,进长。包,丛生”(58)。虽然这里提到了木,但“渐包”的描述却应该是在形容灌木丛的长势。《禹贡》对雍州、冀州、豫州、青州都没有植被的记载,只是在描述青州贡品时提到有松、有丝。不过这里的松是出于“岱山之谷”(59),范围不广;《尔雅·释木》云“桑,山桑”(60),桑主要用于提供蚕食,很多也是人工栽培的。而且《禹贡》说青州“莱夷作牧”(61),说明当地应该存在较大面积的草地。
关于黄河流域的原始植被,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史念海对历史早期黄河流域森林覆盖率估计较高,认为黄河中游的森林地带包括黄土高原东南部,豫西山地丘陵,秦岭、中条山、霍山、吕梁山地,渭河、汾河、伊洛河下游诸平原(62)。但是自然科学知识表明,降水和空气湿度对森林的分布有密切影响。春季,多数树种在气温5℃—8℃时萌发,在土壤温度达到5℃,气温达到10℃时开始生长。气温低于上述温度,树种处于休眠状态,气温高于40℃,生长就不能进行,最适温度是20—30℃。森林的形成一般年降水量热带需大于500毫米,温带为300—400毫米,干燥度小于1.5,生长季节的相对湿度在65%以上。由于黄土的形成本身就是气候干燥的产物,黄河流域的原始森林覆盖率照理不可能太高。何炳棣对《诗经》中出现的木本植物按照生长地形进行了归纳,分析结果反映“原野上的森林或林丛不过占9.5%,而且这百分比还可能是相当夸张的。靠近十分之七的森林都生长在山上,不到四分之一的森林生长在低平的湿地”。他结合文献和地质研究互证,提出“黄土区域的森林大多限于山岭、阪、麓和平原上比较低湿的地方。一般的黄土高原和平原是自古未尝生长过森林”(63)。
对孢粉的分析反映出森林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北方黄土地区原始植被的主体。杨肖肖等的研究表明,黄土高原西部渭源黄土区在“全新世早—中期,针叶树消失,草本和灌木植物花粉含量增加,植被以蒿属为主,其次有紫菀、蓝刺头型菊科、菊苣一蒲公英型菊科、十字花科、禾本科和伞形科等植物”,“全新世晚期,藜科、茄科和十字花科等‘伴人植物’增加”,“整体上看,末次盛冰期以来渭源地区发育以蒿属为主的草原植被,即便在温暖湿润的全新世适宜期亦未见森林发育”(64)。孙湘君等的研究表明,“近10万年以来黄土高原南缘的塬面上始终是以草原植被为主,除了短暂的时段有过不稳定森林植被外,没有过典型的森林”(65)。唐领余等的研究表明,黄土高原西部在“全新世大部分时间内是以草原或森林草原(或疏林草原)植被为主”。在全新世中期,距今约7600—5800年,“有近1700年时间发育有森林植被,在这个时期当地自然植被覆盖度较高,而草原或疏林草原发育时期植被往往较稀疏”。自距今3800年以后,“气候环境总的变化趋势是逐渐变干,植被开始向草原荒漠化演变”(66)。
因此,就清除地表植被而言,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垦殖相对于黄河流域也是有劣势的。夏鼐很早曾指出:“从猿发展到人,石器工具的出现,可能长江流域并不比黄河流域为晚,但是进一步战胜了自然,从渔猎采集经济进到有农业和家畜的新石器文化,长江流域可能较晚。这大概是由于秦岭以南的土壤和气候(温度和湿度),是适宜于森林的生长。到今天虽经过了几千年的采伐,长江流域的森林仍占全国39.6%。新石器时代的特征是农业和畜牧。森林地区不适宜于畜牧,也不适宜于原始农业。石斧和铜斧的砍伐树木的效率不高。只有铁斧出现后,才有可能大量砍伐森林,改为农田,才使长江流域的经济迅速发展。”(67)《禹贡》称:兖州“厥土黑坟,厥草惟繇,厥木惟条,厥田惟中下”;徐州“厥土赤埴坟,草木渐包,厥田惟上中”;扬州“筱既敷,厥草惟夭,厥木惟乔,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下”(68),对于各州植被与土壤类型的记载没有固定的先后顺序,而统一置于田地等级之前,应该也是将植被与土壤类型一样,视为决定田地等级的重要因素。
三、地理环境对南方早期农田拓展的限制
荆州与扬州在《禹贡》中被列为下中、下下之地,主要是因为最初这里森林、沼泽密布,土壤黏重,相对于易耕易垦的黄土区,早期农业的发展需要克服的困难更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环境条件不适合农业生产。事实上,长江中下游地区气候温暖湿润、雨量热量充足,对于农作物的生长是非常有利的,尤其是水稻。在古代文献中,长江中下游是野生稻记载最多的地区。如《三国志·吴书·吴主传》载黄龙三年(231)“由拳野稻自生,改为禾兴县”(69);《宋书·符瑞志》载元嘉二十三年(466)“吴郡嘉兴盐官县野稻自生三十许种,扬州刺史始兴王濬以闻”(70);《南史·梁本纪》载中大通三年(531)“吴兴生野稻,饥者赖焉”(71);《新唐书·玄宗本纪》载开元十九年(731)“扬州穞稻生”(72),《太平御览·休征部》引《唐书》曰当年扬州有“穞生稻二百一十五顷,再熟稻一千八百顷,其粒与常稻无异”(73);《文献通考·物异考》载宋淳化五年(994)“温州静光院有稻穞生石罅,九穗皆实”,大中祥符三年(1010)“江陵公安县民田,获穞生稻四百斛”,天禧五年(1021)“四月,襄州襄阳县民田,谷穞生成实”,天圣元年(1023)“六月,苏、秀二州湖田生圣米,饥民取之以食”(74)。六朝以来随着农田开发日益普遍,野生稻生存环境不断缩小,但无论是长江中游的襄阳、江陵,还是长江下游的浙北、苏南都有野生稻的记载,说明水稻是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天然适应性作物,也说明在人类历史早期这里野生稻的分布必然相当普遍。
栽培稻从野生稻演变而来。野生稻是一种喜温暖湿润气候的植物,主要成活在沼泽地带,因此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原始农业最初也是一种沼泽型的农业。浙江河姆渡早期新石器遗址出土了丰富的稻谷遗存,同时还出土有大量骨耜与少量木耜。这些骨耜顶端柄部厚而窄,末端刃部薄而宽,大小不一,一般长约20厘米,刃部宽11厘米,柄部宽4.5厘米,厚也有4.5厘米。刃部多为平铲状或半圆舌尖状,也有叉状或波浪形。骨面正中有一道浅槽,两侧有两个平行的长孔,顺着浅槽绑上一根木棒,再用绳穿过长孔把木棒绑紧。骨柄厚处凿有横穿的方孔,可以穿过一条小木棒,以供足踏(75)。骨耜质地脆弱,比较容易折断坏损,不能用于旱地翻土,但是考虑到沼泽土壤的柔软性,骨耜在沼泽地上用来浅翻表土达到平整田面和细碎表土却是可以做到的。关于河姆渡骨耜的具体功能,学术界尚存在不同看法(76)。但如果确认其与稻作有关,那么骨耜的大量使用,则可说明河姆渡的先民们主要是在平原沼泽地中种稻。
河姆渡遗址位于宁绍平原的东南部,南靠四明山,其余三面则是河湖沼泽遍布的平原地带。对遗址第四层文化所做孢粉分析表明,当时遗址附近的丘陵地带分布着青冈、苦楝、九里香等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林,遗址附近的平原地带水域广阔,淡水湖塘沼泽极为发育,生长着大量香蒲、眼子菜、菱、莲、芡实等水生植物。遗址北面3—5厘米处耕土层下面有厚度不同的大片泥炭层,是当时湖泊沼泽水浅后淤积而成,这些湖泊沼泽的消退,成为种稻的理想地点。河姆渡的先民们应该就是居住在遗址南边的低丘缓坡上,而利用遗址周围长年浅水或季节性的沼泽地种稻。学者对河姆渡文化田螺山遗址发掘出土的古水稻田沉积有机质开展了详细的有机地球化学分析,结果揭示田螺山先民当时耕作的正是浅水湿地的沼泽类型稻田,且后期稻田废弃与水体加深有密切关系(77)。这一研究很好地印证了上述推测。
学者普遍注意到水稻籼、粳两个品种的分化与环境条件的关系。游修龄提出:“籼稻在从南向北(以及从低地向山区)的传播过程中,由于进入温带(及山区)以后适应气温较低的生态环境而出现粳稻的变异型。”(78)郑云飞注意到,“长江下游新时期时代早期的栽培群体中以籼为主,以后逐渐减少,与此相反,粳稻比例逐渐增加,到新时期时代晚期反而以粳稻为主”。其中河姆渡遗址、罗家角遗址出土稻米中籼稻占到70%以上,草鞋山下层出土稻谷大部分为籼稻,崧泽下层出土稻米粳多籼少,澄湖遗址大部分为粳稻。他认为这“可能同该地区原始稻作形态的变化有着密切关系”,是籼稻进入山区以后,“为适应气温较低的生态环境而出现粳稻变异型”(79)。可见,长江中下游原始稻作也逐渐在从浅水沼泽地向低山丘地发展(80)。
然而,由于人类早期无论是对于低湿沼泽还是山地森林的开发能力都很有限,史前稻作基本上局限于平原沼泽与丘陵岗地的边缘或中界地带,而难以全面展开。居住于湖沼地带的高岗、缓坡或丘陵谷地,兼过着农耕和渔猎采集的生活,可以说是多数原始种稻者共同的环境特点。
长江中游新石器早期的彭头山文化主要分布在湘西北澧水流域和鄂西长江干流沿岸,“这里原先的自然地貌是山区与湖沼盆地间的低山丘陵区,属于典型的山前地带”(81)。属于彭头山文化的八十垱遗址曾发现保存甚好的近万粒炭化稻谷(米),该遗址“地处平原与岗地,河流冲积平原和湖泊沼泽三者的边缘和中介地带……遗址原来地貌为湖旁高地,东西为湖沼,其余三面均有河沟环绕”(82)。澧县都督塔遗址属于大溪文化,“遗址所在地远古时应属丘陵深入大湖的平缓坡地,原先的自然地貌是山区与湖沼盆地间的丘陵区,属于典型的山前地带”(83)。华容车轱山遗址“遗址东面、南面,一九五八年围垦前还是淤泥过膝、芦苇丛生的沼泽,本是古代的平原地带;遗址背面的墨山一带,即为低矮丘陵的边缘地区。车轱山遗址即为一高出周围农田约3—5米的台地”(84)。何介钧指出:洞庭湖区“新石器时代早期诸遗址均位于湖边或湖沼地带中的岗地上,正是发展原始稻作农业的最理想的地理环境”(85)。但遗址集中于这种“最理想地带”,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原始稻作的环境局限。
江汉平原新石器遗址的分布与云梦泽关系很大。韩茂莉根据《中国历史地图集》提供的信息,结合《中国文物地图集·湖北分册》遗址位置,发现“城背溪文化与大溪文化遗址基本围绕江汉平原呈环形分布,平原的腹心只有戴家场附近的柳关遗址,其余均为空白,环形区域的北缘在天门以北;西缘止于荆州附近,东面为空白”,同时“城背溪文化与大溪文化遗址所形成的环形地带基本为50米等高线之处”。根据遗址分布特征,她指出,“50米等高线以下地带多数属于云梦泽水体覆盖的湖沼,城背溪文化距今8000—7000年,大溪文化距今6000—5000年,那时人们选择的居住位置多数处于山麓地带,云梦泽近水之处,虽有人类活动的遗存,但数目并不多。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距今均4000年以上,这两类文化遗存沿江汉平原北缘50米等高线分布同时,50—30米等高线之间的区域也有一定数量的遗址,与城背溪文化、大溪文化相比,变化明显之处在于北部边缘的遗存数量大为增加的同时,遗址沿孝感、随州、枣阳一线形成密集的线状分布,此外仙桃、潜江附近有零星石家河文化遗存”(86)。江汉平原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有数百处,其中北部与西部山前地带的江陵、松滋、天门、京山、钟祥等县市遗址分布较多;东部长江两岸的武昌、汉阳、洪湖等县市也有分布,但数量较少,而两者中间则是空白,可见云梦泽水体对江汉平原史前稻作发展的限制。
长江三角洲地区新石器遗址呈现出同样的特征。这里的马家浜文化遗址大多分布在山坡和湖汊岸边稍高的岗地、土墩上,崧泽文化遗址多建于河湖间高爽处,良渚文化遗址则距离湖泊较远(87)。苏州草鞋山遗址马家滨文化时期的水稻田,“位于东西两侧为微高地而中间低洼的地势内,以原生洼地底部略加平整后作水田使用”。谷建祥等研究指出,“草鞋山遗址在马家滨文化时期,地貌类型为高台平原,存在垅岗和洼地,呈丘陵起伏状,分布有河塘、沼泽、小型湖泊和浅水洼地”(88)。
春秋战国时期楚、吴、越国逐渐兴起,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农业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但是长江中下游密布的森林、沼泽对于当时农区拓展的障碍仍然相当明显。
楚人兴起于荆山与睢山之间,这里森林密布,拓荒非常艰辛。楚文王时为能有更好的发展,迁都到江汉平原西缘的郢都(湖北江陵)。如前所述,江汉平原北部与西部山前地带的京山、天门、钟祥、江陵、松滋等县市是今湖北省新石器时代遗址分布最密集的地区,也是早期农业发展条件比较理想的地区。郢都周围地势大体平坦,大部分都是江湖的冲积平原,也有一些起伏不大的丘陵岗地。以郢都为中心的汉江中游地区是楚国农业生产的重心,这里出土了东周时期的农田、粮仓遗迹,而最能反映当地农业发达程度的则是江陵凤凰山出土的一批汉初材料。江陵凤凰山10号汉墓出土简牍属西汉文景帝时期,其中10号简至34号简记录了25户居民的人口、田亩与贷谷数,被命名为“郑里廪籍”。这25户居民的田数相加共617亩,共有“能田”者69人,平均每位“能田”者不过有农田9亩左右。27号简中的民户人口数有残,此户人口按该简文中“能田”者3人计算,这25户的总人口是113,平均每人只有农田5亩多(89)。江陵地区的发展程度在汉初应该不及楚的鼎盛时期,凤凰山“郑里廪籍”中农户占有田亩如此之少,从这批农户需要贷谷看,可能是由于他们属于较自耕农贫困的佃户,但他们不能租种或垦辟更多的农田,反映出这一带的土地垦殖率应该是比较高的。
楚国曾进行一系列水利活动,以扩大农业生产的规模。《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楚掩为司马,子匠使庀赋,数甲兵。甲午,掩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疆潦,规偃猪,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量入修赋。”(90)据李学勤考证,“掩所分的九种土地是:山林、蔽泽(湖泊沼泽)、京陵(丘陵)、淳卤(盐碱地)、疆潦(刚硬易潦之地)、偃猪(陂塘)、原防(堤防间地)、隰皋(下湿之地)、衍沃(平原)”。他还将掩所分与《周礼·大司徒》的五地相对照,指出淳卤、疆潦、偃猪、原防四种“是《大司徒》没有特别标举的。楚人把这四种土地划分出来,显然是根据长江流域的地理状况”(91)。掩大规模登记楚国的土地,将陂塘、堤防专门划为一类,反映了这类水利工程在楚国应该是较多见的。楚国最著名的陂塘灌溉工程是在江淮之间修建的芍陂。《淮南子·人间训》云:“孙叔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雩娄之野。”(92)期思之陂就是一般所谓的芍陂,在安徽寿县南。《水经注·肥水》载:“陂周百二十许里,在寿春县南八十里,言楚相孙叔敖所造。”(93)《后汉书·循吏传》云:“(庐江)郡界有楚相孙叔敖所起芍陂稻田,(王)景乃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94)
然而,长江流域腹心的平原沼泽以及山地森林仍然限制了楚人对这里的开发。古云梦泽是郢都东南江汉之间“方九百里”的平原广泽。《禹贡》:荆州“沱潜既道,云土梦作乂”(95)。辛树帜从《诗经·召南·江有汜》中沱、汜并举推测:沱是江水溢出后,“水汇为湖或旁溢为江河别支”;潜是指水伏流,而水“潜出而复伏流者”为汜。“沱、潜既为农事未大兴起时江、汉区域水流一般现象,则两州平治水土工作亦即以解决沱、潜问题为重要环节,所以两州皆述‘沱、潜既道’……‘沱、潜既道,云土梦作乂’,乃因荆州云梦两泽,一南一北,沱、潜既治,‘云’泽之土自出而‘梦’泽始治了”(96)。似乎先秦时期云梦泽地区在疏导后已经治理得可以耕种。而实际上这个极其广阔的平原沼泽地带在春秋战国一直主要是作为楚王的游猎区。《战国策·楚策》:“于是,楚王游于云梦,结驷千乘,旌旗蔽日,野火之起也若云蜺,兕虎嗥之声若雷霆。有狂兕䍧车依轮而至,王亲引弓而射,一发而殪。王抽旃旄而抑兕首,仰天而笑曰:‘乐矣,今日之游也。’”(97)这里描述的就是楚王在云梦的一次大规模田猎活动。《史记·高祖本纪》载:汉初高祖刘邦“用陈平计,乃伪游云梦”,诱使韩信出迎被擒(98)。从汉高祖以从关中出发远迢迢“游云梦”为名,并没有让韩信产生足够的警惕来看,云梦附近在汉初大部分山林池泽当大致保持着原始面貌,山林中的珍禽猛兽非常丰富,仍然没有改变其游猎区的性质。
楚国农业最发达的始终是与中原毗邻的北部地区,即汉水与淮水上中游的丘陵盆地和高平原地带。郢都被秦攻占后,楚相继迁都陈(河南淮阳)与寿春(安徽寿县),说明这两个地区也是楚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寿县位于淮河中游南岸,已经属于长江流域北缘,而淮阳更已经属于黄河流域。《史记·河渠书》记载:西汉武帝时全国大兴农田水利,“于楚,西方则通渠汉水、云梦之野,东方则通沟江淮之间”(99)。直到西汉中期,故楚地农业开发的重点仍然是接近中原的北部地区,长江干流沿线及江以南地区在全国热火朝天发展农业的氛围下仍然没有太大动静,足见长江中下游的森林、沼泽确实对早期农业开发是构成相当程度障碍的。
春秋晚期兴起于长江下游的吴越两国因为地域较狭小,发展农业的回旋余地不大,对于长江三角洲低洼沼泽地区的改造与开发力度加大。吴、越两国兴起之初,农业主要是在低山丘陵地带进行。《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云:“余始受封,人民山居,虽有鸟田之利,租贡才给宗庙祭祀之费。乃复随陵陆而耕种,或逐禽鹿而给食。”(100)当时越人居住在山地丘陵,大部分农田也都在陆上。吴人早期创建的湖熟文化,主要分布在宁镇地区和芜湖、溧阳之间,这里是长江下游的低山丘陵区。当时的泛滥平原区虽然土地相当平坦,水位很浅,适合于水稻种植,但首先需要有较严密的排水工程才能造田和居住,尚不具备大规模开发的条件。
吴国从寿梦开始强大,其子诸樊将都城迁往吴越平原上的苏州。吴国迁都的举动,有出于与越国对抗的考虑,但事实上也是从相对适于居住的地区向农业生产潜力更大的地方发展。吴国在长江下游开凿、疏浚了很多河道。如发动民力在太湖上游开凿胥溪河沟通太湖西与长江,在下游开通胥浦汇纳上游众流东泄出海;吴王夫差时开凿了苏州境至无锡,经奔牛,由孟河出长江的航道,随后又越过长江开凿了邗沟等。这些河渠的开凿一方面是出于方便运输的目的,但同时也能汇集自然地形上的浅水排泄出去,使原来的积水区逐渐干涸,从而给营田创造条件。直接以垦殖为目的的水土改造在吴国也已经出现。《越绝书·外传记吴地传》记载:“(吴都)地门外塘波洋中世子塘者,故曰王世子造以为田。塘去县二十五里。”(101)洋中世子塘是为了农田开发而开凿的陂塘,凿塘的目的主要在于泄水、蓄水。围田的出现可能也在吴国时期。《越绝书·外传记吴地传》记载:“吴北野禺栎东所舍大疁者,吴王田也,去县八十里”,“吴北野胥主疁者,吴王女胥主田也,去县八十里”(102)。农史学家缪启愉认为疁是指地形四面高中央低的地方,用“疁”等名目命名的田段,都有筑堤围田的迹象(103)。
吴越争霸期间,越王勾践听从范蠡“欲立国树都,并敌国之境,不处平易之都,据四达之地,将焉立霸王之业”的建议(104),将国都从会稽山麓迁到宁绍平原,利用平原上比较集中的大小孤丘营造了新的都城,同时也开始了对都城周围平原地区的有组织开发。《越绝书·外传记地传》记载:“富中大塘者,勾践治以为义田,为肥饶,谓之富中,去县二十里二十二步。”(105)在会稽山麓与沼泽平原交界的冲积扇地带,越国还修建了吴塘、炼塘、苦竹塘等工程。《越绝书·外传记地传》记载:“勾践已灭吴,使吴人筑吴塘,东西千步,名辟首。后因以为名曰塘”;“炼塘者,勾践时采锡山为炭,称‘炭聚’,载从炭渎至练塘,各因事名之。去县五十里”;“苦竹城者,勾践伐吴还,封范蠡子也。其僻居,径六十步。因为民治田,塘长千五百三十三步”(106)。
然而,吴越对沼泽平原的开发能力仍然是有限的。东汉时马臻主持修建鉴湖,其主体部分是在会稽山麓诸小湖北部修建的长堤。当时的湖堤东起今上虞市曹娥镇附近,往西经过今绍兴城南,然后折向西北止于绍兴钱清镇附近,全长127里。公元300年前后晋会稽内史贺循主持开凿漕渠,北起西陵(今萧山西兴镇),西南经绍兴城东折而抵曹娥江边的曹娥和蒿坝。这条河道与鉴湖湖堤平行。东段(会稽境内)河道即在湖堤之下,西段(山阴境内)河道距湖堤也不过三四里。鉴湖的南界是会稽丘陵的山麓线,湖堤围成后,湖堤与稽北丘陵之间形成周长358里的狭长形湖体(107)。鉴湖不仅能基本解除会稽、山阴地区的洪潦威胁,也能为这一带储备充足的灌溉用水,但是鉴湖是春秋时期越国在会稽山麓冲积扇兴建的富中大塘、庆湖基础上的大的发展,由于在围堤蓄水的过程中必须淹没上述富裕地区,引起富户不满,马臻遭到诬陷并被处以极刑(108)。由此可见,此前宁绍平原的农业开发仍然主要是利用会稽山麓周围冲积扇地带进行,并没有深入到平原的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