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我后悔了

多米尼克想不到汤马士骑士愿意付钱买了她。他眼珠一转,又有了一个鬼主意:「汤马士大人,原本这个女奴是有问题的,所以只值30个金币,但很感谢仁慈的骑士大人你出手治疗了她,她现在没问题了。以艾琳这种美貌少女,经过那些可恶的异教徒卖到东方,可以拍卖出3百金币也不止。」他顿了顿:「但因为你的仁慈,所以我算便宜一点,就卖给你,作价3百个金币吧!」

多米尼克洋洋自得。

本来收30个金币,让出一个女奴,算是化算合理。但在自己这位未来伯爵这边,人家看来,他在大骑士面前显得弱了气势。

他这个伯爵长子,本来也是可以参与十字军的。但一来伯爵十多年前在战场上被杀怕了,知道刀剑无眼,舍不得把大儿子这个首位继承人送上战场。而多米尼克他自己也不大敢去参加十字军。但这样,在两个弟弟和诸多贵族面前,便显得自己很懦弱。

在老爸面前,更被两个弟弟比了下去。

因为老二找到了逃奴,小弟入选了当骑士侍从。将来有机会凭自己本事,得到公主册封骑士。

而自己,除了是头胎长子,没什么本事,未来只能乖乖地等老爸去世才轮到他继承。

这表示,他的地位,其实并非最稳妥的。

他须要表现自己的能力。

当下便要耍一耍他这个未来领主的权术计谋和威风。

“漫天开价,落地还钱”这种谈判手法,在西方也是有的。

他要故意刁难汤马士骑士,三番四次拒绝!最后才卖个人情给汤马士骑士。

他要汤马士骑士欠他们家一个人情,这样,不论将来伯爵领有事,或是他弟弟犯事,也可以求汤马士骑士出手相助。

「啊!」听到这话,准新娘和新郎都吓呆了。

3百金币?!天哪!

一辈子也还不了这笔钱啊!

罗杰更苦恼了。

为一个初次见面的女奴,值得吗?!

我其实单纯是孤独,想找个女孩子陪我生活而已。

找谁都可以啊!

之前是感觉自己赚了点钱很风光,似乎有钱也没地方去花。

现在,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両了。在领主贵族面前,他还是个穷人啊!

犯不着开罪两个领主,还要付出毕生代价……太不划算了!

他心里有怯意,想退缩了。

汤马士骑士也面露疑难之色。

金币他要多少有多少。

但这样乱花,一是不值得,二是会破坏本地经济,造成通涨。而且,被人知道他有这么多钱,又人傻钱多,以后他买货时不被当冤大头乱砍才奇怪。

他望向公主,见公主亦面有难色。

她亦在考量。

一个女奴,花天价买回来,送给治下一个领民当妻子?!

肯定不成!

而且他俩还得起这笔钱吗?

她有善心,但也不想被汤马士骑士感觉她是败家娘。

她犹豫了。

「我……」罗杰突然鼓起勇气直接跪哭了:「大人,我不订婚了!」他猛摇头:「我放弃了!」

多米尼克愕然一下,然后狠狠地瞪了罗杰一眼:“你小子好啊!居然又破坏我的事!”

罗杰更害怕了。

「你别害怕,我会帮你。」汤马士骑士安抚他。

「不!领主大人,小民想清楚了。我决定取消订婚。」罗杰:「我其实不爱她。我们今天才见面。结婚的决定太急了。我后悔了。」

他想清楚了。

这个女孩,已经不可能是他的妻子了。

他背不起这个责任。

真要勉强坚持下去,说不定将来他会在外出跑生意时,横死在某条路边树林里,然后尸骨无存,成为野狼群的口中美食。

「你真的是这样想?」

「是的。」他对女孩充满歉意地说:「我后悔了。艾琳,对不起!」

艾琳泪流满脸,泣不成声。

多米尼克张大口,下巴疙瘩气得抖动。

坏了! 3百个金币啊!这就没了?!我本想还价1百个金币便成交,那知这个小屁民这软骨头,这便退缩了?!

「太好了!」博格丹才不管艾琳能不能卖到3百个金币,反正肯定也不进他口袋。

他很不爽。

这个漂亮的女孩两次落入他手里,却都没得手。

第一次他在河边看到她在打水洗衣服,于是不管旁边还有其他女人看着,硬要捉她到小树林里去玩弄。那知她死命反抗,还咬得他手臂出血。老羞成怒的他疯狂揍她,一个不小心她摔倒地上,头撞到河边大石块,鲜血迸流,吓得他落荒而逃。

他不怕被人看到他杀人。一个小女奴而已。

老爸顶多骂他罚他,扣他零花钱。

但要命的是他胆小见不得血,会晕血。

而且他回头偷看了一眼,那个少女虽然没死,但浑身四肢乱动乱抖,像只垂死蟑螂。

这是中邪了吗?!

好可怕。快跑!

后来据说那名少女被救活了。

但大哥天天说这事取笑他。

后母狠狠地责骂他。小弟和小妹鄙视他。

他很不服气。

老爸不是说在那里跌倒,便要从那里爬起吗?!

所以当少女的老爸,老头汤姆带领着少女来请求进献初夜权时,他马上自告奋勇接下了这件任务。

那知当他已经把衭子都脱了,少女的恐怖着魔情况又来了!

猛翻白眼,四肢抽搐乱动乱踢的女人怎么上?怎么敢上?!

怎么办?!

最后惊慌的他只好去找大哥求援,请来碧加修女不住祈祷,好半天少女才好了。

只好让她爸领走她了。

从此,她便被定性为不洁之人。

而且据说少女艾琳从此常常发作,经常去找碧加修女代祷。

博格丹再也不敢打她主意。

今日骑士施展圣光驱走了污邪,他要一雪前耻。

免得还要被大哥看扁。

「汤马士骑士大人,我可以带走她回去完成我的初夜权任务了吧?」

他傲视众人,尤其洋洋自得地望向自己的继母和两个弟妹。

卡米尔伯爵夫人面沉如水。两个弟妹愤然含怒鄙视他们这个兄长。

博格丹才不会理会。要的就是气你们,让你们不爽!他感觉又狠狠地报复了她们,吐气扬眉。仿佛自己又赢了一局。

怎么样?卡米尔伯爵夫人,我就爱这样做!

任妳怎么样说破嘴,这就是我们贵族的权利,我就是这样提醒妳们,妳们的出身低贱,别在我面前得意忘形!

博格丹一步步走向哭倒地上的可怜女孩艾琳。

汤马士感觉好憋屈。

中世纪初期,骑士精神其实并未普及整个欧洲,骑士们更着重的是维护他们贵族本身的权益。但在后期教会和吟游诗人的宣传夸大下,怜悯弱小和主持正义这些主张才变得更受重视。

原历史上的骑士,做到汤马士现在这个程度,已经算是主持了公义。以当前这个时代的约定俗成,他自己也是既得利益者,他也有领地内领民的初夜权。

没有骑士会去背逆自己的贵族阶级去救她。

连教士也帮不上忙。

因为当时的教会对贵族妥协,容忍了奴隶的继续存在。奴隶是贵族的财产,粗暴干涉便是侵犯了贵族的权利。

但汤马士融合了未来东方大国来客亚伦的思想,几十本武侠小说里,东方侠客任侠好义,不为自己利益,不惜生死,为公义锄强扶弱,救民于水火的思想已经深深影响到他了!

所以他就是看不过眼!

想做个好人,发挥一下骑士精神,伸张一下正义,怜悯一下弱小,便这么难的么?!

他妈的!

你敬酒不吃吃罚酒吧?!

汤马士也决定抛出大招!

「慢着!」他伸手阻止了博格丹:「就3百个金币,我买下她了,她转到我的领地。假如你还有不满意……根据贵族的法则,」汤马士正要脱他的手套:「我们来为她的贞洁决斗吧!」

「啊!」人们都傻眼了!

包括博格丹,他也当场傻眼了!

他的面庞都抽搐了。

他怎么敢跟大骑士决斗啊?!

眼见面前的骑士马上要丢手套给他。他要不接受骑士比武,要不提前投降认输,否则硬要撑下去,后果堪虞。

「汤马士大人,我同意了!这个女奴是你的了!」老伯爵笑哈哈地快步走出来,一手拉住了汤马士要脱手套的手掌。

「傻子!一个农奴女儿卖3百个金币这么多还不够么?!」伯爵爽朗大笑,推开次子博格丹:「现在你老爸还在呢!我决定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