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 落实“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措施
(1)在招标过程中要尊重科学、尊重价值规律,遵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2)临床科室有义务调研在本学科内医疗器械的发展动态,写出医疗器械考察调研报告和申请计划,拟招标医疗器械需最少报3家以上厂家供选择,如属独家产品,要写出相关情况。
(3)医学工程科(处)招标小组在接到科室申购计划和调研报告后,应认真做好前期调研、考查工作,并查询相关证件,将不同价格、不同档次的器械分类。
(4)招标时,评委有义务根据医疗器械性价比给出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