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我们徒步走向距离小学500米处的森林。孩子们手挽着手,兴奋地一边走一边聊。我扛着一些捕虫网和收集盘在前面带队,他们的老师夏基女士跟在后面,竭尽全力地使孩子们保持队形。

这是2009年的一个下午,这一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学期快要结束时,我带着大儿子芬恩以及他在邓布兰牛顿小学的同班同学们去捉虫。邓布兰位于苏格兰中部,是奥希尔丘陵西缘的一座小镇,边上不远便是野外。到森林之后,我把捕虫网和其他装备分发下去,并教他们如何使用,这群七八岁的孩子早已急不可耐。在他们手中,所有的网子都显得巨大而笨拙,捕蝴蝶的网子足以把体形小一点儿的孩子都装进去。这些像风筝一样的捕虫网看起来很好用,但是想要捕到会飞的昆虫,还有一个小窍门:轻轻转动捕虫网,让捕虫网的框压住网袋,封住网袋底部,防止昆虫再次飞走。我教他们把收集盘(一块用木框架撑起来的巨大矩形布)放到较低的树枝下,让他们用力摇晃树枝。虫子们落到白布上,跌跌撞撞地扭动身子,仓皇逃窜。一切立刻热闹了起来。我们需要用这个结实的白色网子(捕虫网)使劲击打高高的草,保持网口朝前。我发现,要想做到这一点,需要弯着腰,撅着屁股,把它从身子一侧划着弧形挥舞到另一侧。这么做的时候,我看起来像是在走着碎步跳莫理斯单人舞。这段“舞蹈”结束之后,我扎紧网口,免得里面的昆虫跑掉。我把孩子们叫过来,检查大家的捕捉成果。打开捕虫网总是很好玩的一种体验,有点像打开圣诞礼物的感觉,因为你根本不知道里面会有什么好东西。当许许多多小生物——蚂蚁、蜘蛛、胡蜂、甲虫、苍蝇和毛虫——从网中飞出来、蹦出来或扭动着爬出来时,孩子们一声接一声地叫喊着。我教他们如何用昆虫收集瓶[1]把最小、最脆弱的虫子捉住,还给他们每人分几个瓶子装猎物,然后打发他们散开。孩子们朝着灌木丛跑过去,用力击打,横扫四周,或是用昆虫收集瓶猛吸,玩得眼睛放光,不亦乐乎。我们翻开腐烂的木头和长满苔藓的石头(之后又小心翼翼地还原),发现了许多潮虫、步甲和马陆。他们每捉到一种新东西,总会骄傲地跑过来让我看看。从硕大的红蛞蝓到脆弱的普通草蛉,他们捕到的东西丰富多样。忽然传来一声激动的尖叫,原来是有一个孩子捕到了一只巨大的欧洲熊蜂的蜂王。这只熊蜂大声嗡嗡地叫着,向我们表示抗议。芬恩难以抵挡充当万事通的诱惑,给他的同学介绍着一切。

捕虫的场面异常混乱。不过,大约一小时之后,我们收获了各种形状与大小的虫子。我们将它们都装在罐子里,摆在一个收集盘上,又按科做了分类,以了解苍蝇和胡蜂、甲虫和蝽、蜈蚣和马陆之间的区别。我给孩子们讲起了它们丰富而又独特的生活:哪些虫子吃粪便,哪些吃叶子,哪些吃其他昆虫;寄生蜂会从里向外把毛虫活活吃掉;沫蝉大部分时间会躲藏在用自己的唾液做成的球里。当我们释放这些虫子时,我鼓励孩子们去拿那些个头比较大,看起来强壮些的家伙。有一只漂亮的原同蝽,身上呈现出鲜绿色和铁锈色,背部棱角分明,末端带尖。它得意扬扬地走了几步,然后拍拍翅膀,突然一下从我们的手里飞走了。一只未完全发育的灌木斑螽呈现鲜艳的叶绿色,夹杂着黑色的小斑点。它似乎有些近视,要用超过身长三倍的巨大的触角探着路往前走。一只柔弱的红蟌好像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被释放,它用突出的大眼睛小心翼翼地盯着我们,然后展开闪闪发光的翅膀,悄无声息地飞走了。

当我看到孩子们的笑脸,不禁想到那位伟大的生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的话:“每个孩子都有一段喜爱昆虫的时光,而我始终没有从中走出来。”为什么孩子们天生热爱自然?为什么他们喜欢收集贝壳、羽毛、蝴蝶、压花、松果或是鸟蛋?为什么他们喜欢捉住各种各样的小生命,愿意观察和收集它们?这些问题想想都让人觉得有意思。我猜想,在遥远的过去,当人类依靠捕猎和采集为生时,这种好奇心对人类意义非凡,因为如果想要生存,我们必须积累与自然界有关的知识,尤其是哪些动植物可以吃,哪些又会给我们带来危险。这种好奇心还能让我们获得一些来自大自然的微妙线索。解读鸟儿的行为可能会让人类发觉即将面临的危险,或许也能获知食物和水的位置。经常有人问我,当初对自然的着迷劲是从哪儿来的,仿佛我是个异类似的。但事实上,我认为我非常典型,正如爱德华·威尔逊所说,几乎所有的人都有一段喜爱昆虫的时光。

一个更大的问题是,为什么绝大多数孩子失去了对昆虫的兴趣,并进而失去了对自然的兴趣?明明这些孩子八岁时还能全神贯注地盯着手掌里爬过的潮虫,他们到底怎么了?不幸的是,到了十几岁时,到处乱飞的昆虫和它们发出的嗡嗡声会让大部分孩子产生恐惧和攻击行为,而这些都是源于他们对昆虫的无知。他们极有可能会猛击那只可怜的小生物,然后用脚踩踏一通。倘若只是害怕地挥着手,发着嘘声把它赶走,就算是最好的结果了。这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他们童年时的喜爱之情变成了现在的极端厌恶?这让我想起了邓布兰的那些孩子们,他们现在已经十几岁了。他们对昆虫感到陌生了吗?他们还记得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吗?还记得找到的那些让他们着迷的东西吗?父母对昆虫的恐惧会不会也影响了他们,让他们对窗帘杆上垂下的蜘蛛,或是家庭野餐中闯入的胡蜂产生过度反应?如今,我们家已经从苏格兰搬到了英国南部的萨塞克斯郡。但是,芬恩告诉我,他的新朋友大多也对野生动植物丝毫没有兴趣。他们感觉不到自然的世界与他们有什么关系。他们更有可能对足球、游戏机或是在社交平台上发自拍照感兴趣。放学回家的路上,他们会不假思索地把饮料罐和薯片包装袋扔进树篱。在他们眼里,观鸟没什么好玩的,收集、拍摄、饲养蝴蝶或蛾子是傻瓜和怪胎之类的人才会有的爱好。

我大胆地猜测,这种变化的出现是因为在城市化的现代世界中,孩子们与自然接触的机会太少了。成长中的孩子只有经常与大自然亲密地接触,才有可能珍爱自然。他们很难爱上在成长过程中不了解的东西。如果他们不曾在春末去过一片长满野花的草原,不曾嗅闻那里的花香,不曾倾听那里的鸟儿和昆虫歌唱,不曾欣赏蝴蝶从草地上飞掠而过的场景,那么当这一切遭到破坏时,他们根本就不会在意。如果他们从来没有机会去古老的野外森林中攀爬,从来没有用脚踢过那些带有霉味的叶子和翠绿色的山靛,从来没有闻过蘑菇腐烂和生长的味道,那么他们就很难理解把树砍倒后做成刨花板是多么暴殄天物。纵使我有莎士比亚的天资,我也无法真正表达自然世界的美好和神奇。近几十年上映了一些极好的自然纪录片,让我们能欣赏到在本地没有机会看到的奇异生物。尽管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我认为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让孩子们走出家门,让他们趴在地上去翻找大自然的乐趣。在我看来,花十分钟观察灌木斑螽,要比花上十个小时在电视纪录片里观看遥远热带森林中的天堂鸟跳求偶舞更有价值。

当然,可惜的是,现在没有多少孩子能有我和威尔逊曾有过的机会来培养对自然的兴趣。从更大的环境来说,我想孩子们再也没有机会像我一样,在20世纪70年代英国乡下的一个角落里去发现和接触自然了。如今,世界上的大部分人口都居住在城市,在英国,这一比例更是高达82%。孩子们不再像以前那样可以无拘无束地四处漫游了。从七岁起,我就在村子附近的郊野玩耍。有时和朋友们一起失踪几个小时,父母根本不知道我们去哪里了。我们爬树,去湖里和河里摸鱼,在森林里野营。现在,即使是住在农村的孩子们也没有这样的自由了。因为他们的父母担心往来的车辆会造成威胁,这完全没错。还有一部分是担心他们的孩子会被无处不在的坏人绑架,这就有点杞人忧天了。我的想法听起来可能有点不负责任,我认为应该给孩子们多一些探索的机会,做点冒险的傻事,这能让他们学到很多东西。在我的童年时代,这种傻事我做得可不少,我不也活下来了吗?

我最早的记忆都是关于各种昆虫的,它们简直渗透到了我的灵魂深处。五岁时,我发现了一些朱砂蛾的毛虫,它们长着横纹,身上黑黄相间,正在那些生长在我小学操场裂缝中的欧洲千里光叶子上大吃特吃。我弄了一大堆这种虫子放到午餐盒里,把它们带回了家,还采摘千里光来喂养它们。当它们长成蛾子时,我异常兴奋。这些蛾子不太会飞,但是非常漂亮,熠熠发光,呈现洋红和黑色相间的颜色。(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种有毒的标志,是欧洲千里光用来保护自己的毒素在它们体内积累的结果。)我收集院子里的马陆、潮虫、甲虫,还有在好天气里从房子前矮矮的水泥墙上匆匆爬过的红色螨虫。我把它们装在果酱罐里,一字排开放在卧室的窗台上。这些可怜的生物大多恐怕都死了,但我因此学到了很多东西。后来,父母给我买了本《牛津昆虫之书》,目的就是让我了解收集的那些宝贝们,我从中获益匪浅。到了晚上,我仔细钻研那些水彩插图,为我的地方探险制订计划。我想我可以找到更加有传奇色彩的生物——宽跗牙甲、帝王伟蜓和赭带鬼脸天蛾。

七岁时,我们从伯明翰郊区一栋半独立式的小房子搬到了什罗普郡的一个小乡村——埃奇蒙德,这给我的生物捕猎活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我在学校交了一些趣味相投的朋友。午饭时,我们会在围绕学校的山楂树篱上搜寻漂亮的桑毛虫,它们像黑色的天鹅绒一般,装饰着由一簇簇红色、黑色和白色的刚毛形成的条纹,就像莫西干人的头饰一样。周末,我们会走遍我们村子周围的树篱、草原和萌生林,去搜寻其他种类的毛虫。我的父母给了我另一份礼物——《毛虫观察手册》。在这本书的帮助下,我们尽最大可能去了解找到的虫子,并找来恰当的叶子喂给它们。我发现它们挑食的习惯很有意思,大部分蛾和蝴蝶的毛虫只吃某一种或某两种叶子,宁愿饿死也不吃其他东西。也有几种不那么挑剔的毛虫,比如豹灯蛾的幼虫非常巨大,这种带有黑色和橙色的虫子毛茸茸的,除了草之外,它们几乎什么都吃。[2]有一次,我们看到一只黑带二尾舟蛾的幼虫正在吃柳树叶子。这种绿色和黑色的虫子很奇特,它们受到惊吓的时候会翘起腹部末端,从分叉的尾部伸出一对来回摆动的红色触角,借以显示威胁。我等了将近一年,直到第二年年初才见到它们变成蛾子。它们长得很胖,毛乎乎的像小猫一样,还有黑色的斑点长在白色的身子和翅膀上。我在只有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收集鸟蛋,而我父亲小的时候也做过类似的事。在我的记忆之中,几乎村子里的每个男孩都会收藏鸟蛋。(我不知道女孩子们在干什么——我没有姐妹,而且上的是男子中学,所以,直到十四岁时才知道还有女孩存在。)我们比赛看谁能找到不同寻常的鸟巢,对于彼此的收获还充满觊觎。当然,这次也离不开“观察手册”系列博物类书籍的帮助。我现在仍然保留着已经被翻成碎片的《鸟蛋观察手册》,它差不多有50年的历史了。我记得我发现了一颗有浅棕色斑点的蓝色鸟蛋,它被遗弃在什罗普郡南部的朗麦得山的斜坡上。我自信那是环颈鸫的鸟蛋,属于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生活在高地的罕见鸟类。我的朋友们对此表示怀疑,我们还为此争论了好几天。以我的“后见之明”判断,这只是乌鸦的蛋而已。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学到了许多关于鸟类的博物学知识。因为每种鸟儿大都在特定的地方、用特定的材料筑巢。有几次,我们找到了银喉长尾山雀的巢穴,它由蜘蛛网和软苔藓编织而成,是一种格外漂亮的球面结构。

我以此为起点,发展到收集蝴蝶,接着是蛾子,然后是甲虫,最后,我变成了识别它们的专家。喂养蛾子和蝴蝶的技能给我带来了一个好处,它能让我收集到完美、没有污损的成虫标本。但是,到了十二岁左右,我终于厌倦了杀死这些可爱的生物,喂养的最终目的是把它们放归自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养了几百只孔雀蛱蝶和荨麻蛱蝶。我从荨麻上寻找毛虫,把它们养在自己的笼子里,这样它们就能躲避寄蝇和小蜂。在野外,这些蝴蝶毛虫大多难逃这些寄生虫的魔爪。看到这些新羽化出来的蝴蝶第一次尝试飞行,看着它们的翅膀一点点变干,随后拍打翅膀,飞向高空,并最终从我们的院子里飞走,真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

当然,不止是博物学占据了我年轻的头脑。当我开始上中学时,我很快就喜欢上了所有的科学,尤其化学课上的烟火制造和电学里带有危险的刺激实验。父母给了我哥哥克里斯和我一套化学装备,从此以后,我们便和许多孩子一样,花几个小时随便地把什么东西混在一起,再放在小小的变性酒精燃烧器上加热。通常,我们只能得到一团棕色的黏糊糊的东西,加上一团有毒的烟雾。我们会冒着被罚课后留校甚至更严重的风险,从化学课上偷偷带走一些镁条,然后在午饭时,欣喜若狂地在学校运动场的边上把它们烧掉。它们燃烧得非常剧烈,以至于到了下午上课时,我们的眼前还在冒金星。我们的老师曾经把一些小块的钠和钾放到水槽中。这些极不稳定的金属便开始咝咝作响,然后便是“砰”的一声,喷射出一团火焰和水蒸气。看过这些演示之后,我们非常渴望去尝试一下,但是我们那位怀着“小人之心”的老师从不让这些东西脱离他的视线,每次上完课,他总是把它们锁在金属柜子里。

幸运的是,虽然我的父母并不清楚我和朋友们到底在忙什么,但是他们对我早期的化学实验非常包容,就像当初能够容忍我把屋子里塞满装着各种生物的瓶瓶罐罐一样。在我们学了点化学之后,便可以设计出能在家里操作的更加危险、也更有意思的实验。我和朋友戴夫(我们班有五个戴夫,对于我们这一代的男孩子来说,要是有人找到了一个集合名词来指代某群人的话,那这个名字确实很有用)往水里通电,制造出了氢气和氧气。我的玩具赛车配备的变压器可以说是这些实验理想的电力来源,因为它能提供非常稳定的12伏电压。我们用瓶子收集氢气和氧气,假如用火柴点燃它们,就会发生让人激动的爆炸。当然,这么做有一定的风险。我甚至学会了通过给家用漂白剂通电,实现在厨房的案台上操作复杂的实验来制取氯气,这种棕色的气体毒性很强。实验异常成功,要不是我及时关闭装置,打开窗户,估计我早没命了。

那时克里斯和我正在收集二手图书,准备在学校即将到来的重大活动中卖掉。虽然我记不太清了,但我想应该是父亲主动为我们申领的这项任务。我想象不出哥哥和我会自愿找这么一个差事,推着一辆独轮手推车,挨家挨户地在村子里收集别人不想要的书。不过,事实证明,这件事有意想不到的好处——在一堆堆泛黄的传奇小说和数不清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谋杀谜案中,我找到一本小书,名字就叫《爆炸》。我打开这本书,发现里面详细记录着如何制造大量极其危险,而且可能非常不稳定的化合物,你可以想象我有多么激动。让人失望的是,对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而言,书中需要的大部分反应物都找不到。例如,从一开始我就很清楚,我根本没办法找到制造TNT炸药所需剂量的浓酸。然而,火药的配方还是充满了诱人的可能性。火药被爆炸迷们偷偷称作黑粉末,它仅仅含有三种成分:硫黄、木炭和硝酸钾。我的儿童化学装备里就有硫黄。至于木炭,尽管我们只会手忙脚乱地把烧烤用的木炭磨成需要的粉末,但它们毕竟还是很容易获得。那样,就只剩下硝酸钾了。书上说,鸽子粪中含有大量硝酸钾,如果小心操作,就非常有可能提炼出来。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在村子里找到一位养鸽人。透过他家的篱笆贼头贼脑地偷窥了一番之后,我们终于发现了一座鸽舍和满满一窝咕咕叫的住户。如果有些常识的话,我们一定会敲开鸽子主人的房门,索要一些鸽子粪。只要我们给出一个稍微能讲得通的理由,这肯定不成问题。但是,我们担心鸽子的主人会看穿我们的真实目的。当然,以我后知后觉的判断,他不太可能推断出我们索要鸽子粪的目的竟然是为了制造炸弹。然而,我们当时偏执地认为,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发生。不管怎么说吧,我们一旦认定了不能直接索要,那么夜晚的偷盗似乎就是唯一的选择了。在一个漆黑的晚上,我的伙伴戴夫(众多戴夫中的一个)和我偷偷潜入那家院子,非常欣慰地发现鸽舍没有上锁——大概那个时候,在什罗普郡的乡下,偷鸽子或者鸽子粪的事实在是非常罕见。我们不敢打开手电筒,只能在一团漆黑中把鸽子粪铲进一个袋子里,一边小心翼翼地忙活着,一边还得忍受着刺鼻的气味。鸽子开始扑腾起来,紧张地飞来飞去,鸽子粪像雨点一样从上面砸落下来。我们赶紧从院子里撤退,对自己的战利品扬扬得意。我一直想知道,那位养鸽人是否注意到了有人神神秘秘地大半夜帮他清理了鸽舍。

第二天,我们开始动手提炼硝酸钾。书上并没有记载如何操做,这明显是作者的疏忽。我们知道硝酸钾溶于水,所以,凭借着我们尚不成熟的化学知识,我们认为应该冲洗粪便,筛除固体,然后从余下的溶液中把硝酸钾提取出来。我们在院子的尽头把这些粪便倒入一桶热水里,然后用一块旧茶巾把硬块过滤出来。这工作实在是让人恶心。最后,我们得到了一桶臭烘烘的浅褐色液体。我们认为接下来仅需要把液体加热,让水分蒸发就万事大吉了,最后余下的主要成分应该就是硝酸钾。起初,我用一口旧锅在厨房的炉子上操作。但是,妈妈很快把我们赶出了屋子。对此,我们一点都不意外,也非常理解。幸亏我之前在棚子里把一盏煤气灯和一个旧野营气瓶简单地组装到了一起,我们只好将就着用它了。这项工作花了我们好几个小时。当液体变稠时,恶臭达到了极点。但是最后,锅里的东西变成了一团黏糊糊的褐色物质,看起来实在不像是硝酸钾。因为我们知道,硝酸钾应该是白色的晶体。不过,我们还是抱着幻想,希望能够成功。

我们小心地按比例把这团褐色的黏东西和硫黄、木炭混合在一起,结果得到了一些黑乎乎的东西,还有点发绿,看起来挺好玩。我们取了一点儿,把它放在一个倒扣着的易拉罐的底部。然后,我小心翼翼地点燃火柴,心突突地跳个不停。火柴燃烧得断断续续,那团东西发出噼啪的响声,最后……什么也没发生。我试了一遍又一遍,不过还是没什么希望。很明显,鸽子粪中的硝酸钾含量不如预期高,也可能是因为我们的提炼方法无效,或者是鸽子的种类不对。

我们稍微做了一些调查,发现硝酸钾有时会被当成肥料来卖。事实上,有一家园艺店紧挨着我们在纽波特的学校,店里储备着硝酸钾,当然还有许多其他值得拥有的化学物质。但是,它们都被放在柜台后一个高高的架子上。我和朋友们曾假装察看蔬菜种子,趁机偷偷地侦察过它们。最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尝试着买一些。我敢肯定,店主会立刻怀疑我的真实目的。他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头发灰白,一脸严肃,马上开始盘问我到底要干什么。因为我一直都不太会撒谎,所以我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是学校做实验用,目的是要看一看硝酸钾对植物的生长有什么作用。我的朋友们在我的身后站成一排,给予我道义上的支持,胆大些的还插两句嘴,对我说的话进行各种补充。有的说,学校要举行一个比赛,看谁能种出最好的蔬菜。虽然听起来不大可能,但也勉强说得过去。不过,在他继续质问我的时候,我立场坚定。最终他非常勉强地从架子上取下一个两磅的盒子。我敢确信他知道我们不怀好意,但是又没有证据。而且,可能他也很高兴终于能卖点东西出去,因为那个小商店实在是太冷清了。我递过钱,抓起盒子,一溜烟地跑了出来,生怕他再反悔。

火药果然好玩极了。它并不能爆炸,但是会猛烈地燃烧,释放出含有硫黄味的烟。在寒冷的十一月的晚上,这种味道能勾起人们对烟花的记忆。我们用这些成分按不同比例做过多次实验,把小堆火药放到院子尽头的石板上燃放,以躲过家长窥探的视线。当我们提高混合物的纯净度之后,它燃烧得更快了。用火柴点燃火药时,我们的手指表面经常会被烧焦。所以,我们琢磨出了一个办法:把卫生纸拧在一起,在硝酸钾溶液中浸湿,然后再晾干,这样便成了导火索。我们尝试着往化学装置里添加其他物质来改变火焰和烟雾的颜色。我们还在纸板筒里装上不同量的火药,完成我们的原始烟火表演。与专业的烟火相比,它们当然望尘莫及,但是因为所有东西都是自制的,所以比起买来的那些种类繁多的烟火,它们更令人满意。

我的朋友戴夫想出了另一个烟火配方:把氯酸钠灭草剂和糖混合在一起。我们决定比赛看谁能做出最好的烟火,于是花了几周制作能飞起来的火箭。但是,我们一直都没有真正取得成功。我们做出来的成品中,飞得最高的火箭也只能飞到四英尺[3]高的地方,然后便一个跟头扎向地面。屡次的失败让院子中的草坪遭了殃,上面被我们烧焦了好多块。

虽然我们制造的火药燃烧得很好,却没有真正爆炸,这有点让人失望。最终,我们发现要想实现爆炸,必须要把火药密封在一个不透气的容器中,然后把它点燃。这做起来有点棘手。你怎么去点燃一个密封起来的东西呢?又怎么在安全距离之内把它点燃呢?在这一点上,我那本《爆炸》帮不上忙了。在经过多次讨论、尝试和失败之后,戴夫和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们想到了老式的一次性四联闪光灯。年轻点的读者可能不知道,稍早一些的照相机并没有内置闪光灯,而是通过一个安装点连接着一个四联闪光灯,其中有四个一次性的灯泡。照相时,朝前的闪光灯白炽化并烧毁。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一次照相所需要的光。然后,你得把闪光灯转动四分之一圈,让另一个灯泡做好准备。让人惊讶的是,仅仅使用1.5伏的5号电池就足以让这些灯泡白炽化。

当我们小心翼翼地把这些灯泡从塑料壳中剥开之后,就能轻松地点燃我的火药和戴夫的灭草剂混合物。于是,我们用纸板做成厚厚的筒,里面装上我们制作烟火的火药,又放了一个灯泡,引出两条细电线。我们在纸筒外缠了一层又一层的电工胶布。接下来,我们只需要把电线与电池的电极相连。砰!随着一声巨响,纸筒四散飞去,只留下一些残迹还冒着烟。这实在是太有意思了!不久,我们便升级到使用铜管,爆炸时发出的声音便更大了,简直能让大地都跟着震动。事后,满地都是扭曲的金属屑。为了保证自己处在安全的位置,我们给老式闹钟装上了电池,再用电线穿过玻璃表盘上的一个孔,在分针达到垂直位置时便会发生接触。这样,我们就能推迟炸弹爆炸的时间,最长能推迟55分钟,从而可以在几百英尺之外坐着观看爆炸瞬间。这些自制的筒式炸弹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我们在树洞中,在当地一个报废的采石场的岩石缝里,还在一个废弃农场中摇摇欲坠的砖墙缝里制造爆炸。它们威力不大,通常只能把几片木头、石头或砖头炸飞。有一次,我们在电视上看了炸药捕鱼的节目后,也试着在本地的运河中投放了一枚自制炸弹。虽然没有杀死任何一条鱼,产生的水花还是让我们很满意。

对青少年来说,制作炸弹并不是一项很安全的活动,所以我决不推荐青少年去做那样的尝试。但是,这与后来我们对地方电力供应造成的混乱比较起来,就有点小巫见大巫的感觉了。在我们十三岁时,经历了一个非常倒霉的早上。那天,我与朋友马特和塔哥(蒂姆)正在院子里玩,手里拿着一段从别的地方弄来的生了锈的老旧带刺铁丝。它有几码长,在头上用力甩动旋转时,能发出呼呼的声音。不过,我们很快就玩腻了。鬼使神差地,我决定要把它旋转着扔出去,扔过我们房前的路,扔到地里去。我没注意沿街道的电线杆之间有一些电缆。铁丝击中一根电缆,挂在上面,在它转动的过程中又接触到了另一根电缆。电缆上瞬间发出一声巨响,一团橙色的火花四处飞溅,铁丝断成两截,落到地上。细看之下,我们发现它的中间已经熔断了,还在人行道上冒着红光呢,想来是因为铁丝无法承受从中穿过的高压电流。这种活动可太好玩了,我们当然还想再尝试一次。

我们很快便意识到,我家门前的草坪并不是最佳场所,找一个偏僻点的地方才是个明智的选择。所以,我们朝村外游荡,一边走,一边留心着更多的铁丝——我们手头的那一段已经太短了。这让我们花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过到了最后,在一块田地的一角上,我们发现有一捆多余的铁丝绑在一根篱笆杆子上。我们反复地来回弯折,最终从上面弄下来了一段。我们拿着它朝最近的巷子走去,走过最后一栋房子,找到一块头顶有电缆的地方。事后看来,我们本该注意到,这些电缆要比我家房子外的高一些,从而意识到它们其实更重要。按说,我们也该注意到它们更粗一些。但是,因为它们太高了,所以可能不是很明显就能看出来。无论怎样吧,尽管有那些区别,我们还是开始用力朝电缆投掷铁丝。然而由于这里的电缆太高,所以这一次要比之前在我家附近的那一次难多了。我们轮流把铁丝旋转着投向空中。有时,铁丝击中其中一根电缆,毫无效果地落了回来。我们折腾了差不多有两个小时,幸运终于降临到我的头上。我让铁丝挂在一根电缆上,在旋转过程中,触碰到了另一根电缆。接下来发生的事永远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们听到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还看到了像闪电一样的白光。其中一个人喊道:“快跑!”那个人可能是我,也可能是我们同时喊了出来。我们飞速逃离了现场,朝村子狂奔。我扭头迅速瞅了一眼,只见两根电缆已经落到了地上,冒着火星。这有点出乎我们的意料。

大伙儿跑回我家,因为它离得最近。我们躲在院子的棚子里,坐在学校活动之后剩下的二手传奇小说上,盘算着下一步的行动。我们知道这次闯祸了,而且躲过麻烦的可能性不大。我们在有电线的那个巷子待了很长时间,这期间很多车从我们面前经过。在我们这个小村子里,大家都彼此认识,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发现罪魁祸首是谁。最终,我们认定,除了回家坦白,我们别无选择。我提心吊胆地从后门走回家,发现妈妈一反常态地心情很糟。刚才她正在为周日午餐烤一大块肉,没想到突然就停电了。我们村里没有煤气,所以每一次的周日午餐都是用电烤箱做出来的。现在,全村烤了一半的鸡和牛排都在慢慢冷却。在我们村那两家分别叫“狮子”和“羔羊”的小酒馆里,很多份周日午餐也做不好了。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停电是常事,但通常都是在晚上,而且大多会提前通知。然而,这次根本没有任何警告。

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便一句话没说又跑了出去。塔哥和马特还没走远。他们根本不情愿回家,所以正在与回家相反的方向上磨蹭着。我把他们叫回来,告诉他们发生的事。这回的事态可不是糟糕,而是太糟糕了,称得上是史无前例的灾难。我们又躲回了棚子里。马特建议说,或许停电只是巧合而已,鬼才相信他的话。我们都知道,肯定不是这样。事实上,后来我们得知,我们击中的是11 000伏电线,那是我们村子唯一的电力来源,电力部门的抢修人员忙到天黑才把它们修好。我和朋友们正在棚子里摸黑坐着时,当地的警察开着他的迷你警车过来了。他对我们的印象不太好,因为前几年,他曾抓住我们用自制的弹弓(被他没收,然后焚毁了)拿他家的鹅练瞄准。所以,他带着几分得意把我们带到了纽波特警察局。

最后,我们交了一小笔罚款,轻轻地挨了几板子之后便被放了回来。对我来说,最麻烦的是这件事给我父亲造成的尴尬。他是本地的老师,是社会的标杆。很自然,儿子被拉到地方官员面前实在是让他蒙羞。更糟的是,他们学校的校长就住在我们村子,在那个重大的日子,他的周日午餐也被毁了。

当然,我不会建议您允许孩子们去炸农场的建筑,蓄意破坏电线,或者是收集鸟蛋。我们做的很多事非常危险,也十分愚蠢。不过,如果当初没有这点热情,我长大后还能不能成为科学家可就说不准了。或许我的父母太包容我了,或许他们也有点单纯,但是我非常感激他们给了我相当多的自由。(不过,要是他们能提前讲一讲高压电线的危险就更好了。)我自己有三个儿子,一个五岁,一个十二岁,另一个十四岁,对于他们,我尽量给予自由,让他们自己去学习。当我看到他们在高高的树枝上摇摆时,我会赶紧避开。或许,我不该让我五岁的孩子拿着我的斧子或锤钻玩耍。但是,截至我写这本书时,他们还都好好地活着呢。我给他们买了自制烟火的材料,但是我努力关注他们的操作,而且禁止他们尝试铁管炸弹。尽管他们从未成功地升起过火箭,我们的草坪上依然布满了被烤焦的斑点,这是他们尝试失败的标志。我也努力给他们提供机会,让他们接触大自然。我们住在萨塞克斯郡附近的原野上,万分幸运地拥有周围的树林、牧场、小溪,他们可以安全地去那里探索。他们有可能遇到的最大的危险就是他们自己。每到夏季,我们会来到我们家位于法国乡村最深处、最富有神秘性的小农场。在那里,他们可以尽情撒欢。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会像我一样去研究博物学,但是至少他们有充足的机会爱上大自然。我的大儿子芬恩现在能辨认大多数野花,次子杰德善于昆虫摄影,最小的孩子塞思喜欢收集一切东西,再把它们放在特百惠塑料杯里观察。在他端详虫子的时候,他非常安静,要是一直这样该多好呀!我确信,未来的他们一定会尽力去探索自然的奥秘。

让人有些难过的是,我感觉他们只是特例。虽然我不是特别肯定,但是我感觉人们与自然的接触正在减少,当前正在成长的这一代人距离养护他们的世界更远了。如果果真如此,那可真是太可怕了。现在,人类活动造成物种灭绝的事件时有发生,气候变化也威胁着全球的大部分地区,使它们在不久的将来不再宜居。与此同时,地球表层土壤正在以每年一千亿吨的速度流失。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环境问题在政治议程中鲜有提及,即使是绿党也不例外。政客们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经济上。但是,如果没有了土壤和蜂类,钱还有什么用呢?

如果我们想拯救这个世界,并最终拯救自己,那么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来关注它的命运。首要的是,我们需要给孩子们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去探索自然,让他们蹚着泥水去捕青蛙,爬进树篱去捉毛虫。我们需要给他们机会表达对自然的好奇,让他们观察蝴蝶破茧而出,看着小蝌蚪长出四肢,体会在木头下发现蛇蜥的激动。如果我们给他们提供了这些机会,那他们将来就有可能热爱自然,珍视自然,并为自然的未来奋斗。

我非常幸运,能在小的时候拥有机会获得上述体验,这种经历促使我用毕生精力去探索博物学的奥秘。我有幸周游世界,观察鸟翼凤蝶在婆罗洲的雨林中穿梭,倾听吼猴在伯利兹的森林中宣示着自己的领地,还有许多印象深刻的经历,简直不胜枚举。在离家近的地方,在法国和英国那些不算壮观,但也同样精彩的森林和草地中,我不知花了多少时间去寻找昆虫、鸟儿、爬行动物、哺乳动物和野花。在乡下长大实在是我的幸运。我的职业也是一件幸事,它让我有机会追寻世界上最有趣的蜂类,并有望更多了解它们,揭示它们生活中仍不为人知的细节,再寻找办法去保护它们,使其他人能有机会在未来见到它们。本书便记述了这些寻找蜂儿的旅程。我们将以家为起点,从隐藏在英国的那些角落开始,在那儿,野生动植物仍然生机勃勃。此后,我们要走出国门,先到波兰的野山上,然后到新世界的安第斯山脉和落基山脉,那里正上演着熊蜂的悲剧。最后,我们将回到英国,见证大自然的恢复能力,这将令人鼓舞,充满希望。欢迎走进我的《寻蜂记》,与我一同踏上环球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