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戈尔丁在这部《金字塔》出版(1967)之前,已经发表了《蝇王》(1954)、《继承者》(1955)、《品彻·马丁》(1956)、《自由坠落》(1959)和《教堂尖塔》(1964)五部小说,在英国文坛,甚至世界文坛赢得了一片赞扬。但评论界对《金字塔》却褒贬不一。于是他沉默了十二年。是对评论界有眼无珠失望,还是反省自己的创作方向?我们不得而知。事实是直到1979年,他才又发表作品。先是《黑暗昭昭》(1979),然后是《纸人》(1984),以及为他光辉的创作生涯画上句号的《海洋三部曲》(《启蒙之旅》,1980;《近方位》,1987;《甲板下的火》,1989)。1983年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至此,威廉·戈尔丁国际文学大师的地位已确定无疑。1993年9月,第一届国际威廉·戈尔丁研讨会在法国圣埃提尼大学举行。遗憾的是,他在这年6月去世,享年82岁,距大会召开只有三个月。
不过,如果他出席了大会,则会有另一种遗憾。这次会议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金字塔》无人注目。英国诺丁汉大学教授诺曼·佩奇在为会议论文集写的《前言》中,一方面欣喜除《蝇王》和《海洋三部曲》受到了理所应当的最大关注外,从前不被看好的《纸人》也得到了一定的重视;另一方面却遗憾几乎无人提及《金字塔》这本他认为绝不应当被忽视的作品。他进一步指出,这一现象本身就是个有趣的研究题目。[1]
一
《金字塔》说简单则轻松好读,说复杂则耐人寻味。
先说简单。
小说分三大部分,由主人公奥利弗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贯穿联系。
第一部分是奥利弗十八岁那年的夏天,几乎是整整一个月的逐日经历。中心事件是他跟斯蒂伯恩城下层女孩艾薇的一段风流史。尾声是两年之后两人的再次相遇:艾薇恶意地报复了奥利弗的薄情寡义,在公众场合谎斥他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强奸了她。
第二部分叙述了奥利弗在牛津大学上了一学期后回家度假,参加斯城歌剧社演出,结识了从伦敦来的专业导演埃弗林·迪·崔西先生。埃弗林向他暗示了自己的易装癖,甚至同性恋倾向,也指出他暗恋的伊莫锦并非他想象的那么完美。奥利弗最后从少年的迷恋中解脱,但对埃弗林的暗示却懵然不解。
第三部分的时光向前推进了二十多年,奥利弗四十五岁,故地重游,在童年的音乐老师墓前回首往事。这部分有两条情节线索交叉并行。一是奥利弗跟老师彭斯的师生关系,如何从表面的热爱到真心的憎恨;一是彭斯跟亨利的情人关系,如何从畸形的痴恋到疯狂的绝望。结果是已经成人的奥利弗认识到自己跟亨利一样,毕竟达不到为爱可以生死相许的境地,而是只肯付合理的代价而已,于是离去。
人们注意到这部小说一改戈尔丁前五部作品的寓言风格:地点并非全然虚构,如《蝇王》中的海岛,而是典型的英国小城镇;时代也不遥远,如《教堂尖塔》中的中世纪,而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人物更难一概以符号论,而是生活中似乎随处可见的你我他。
有许多细节显示这部作品带有自传性。比如,斯城的地形地貌跟作者生长的马尔波洛十分相似,都是以一个广场为中心。主角奥利弗一家跟作者一家也兴趣相合:戈尔丁自己和父亲都擅长演奏提琴等乐器,他跟奥利弗一样,放弃了音乐,进入牛津改学科学等等。再加上戈尔丁把这部作品献给自己的儿子戴维,人们自然联想到这是一部反映“成长的痛苦”的作品,半是小说,半是自传,题材不新,主题也非重大。
另外一个事实是,这部小说的第一、第三部分曾单独作为中篇小说在杂志上发表过。第一部分发表在《凯尼恩评论》上,取名《悬崖上》。第三部分在《老爷》杂志,取名《金字塔内》。所以,有些评论认为这是三个硬绑在一起的中篇,结构松散,缺乏内在的张力,不足以一部完整的长篇论。更严厉的指责则说它完全是失败之作,是为了商业利益而自毁名声的产物。
二
当然,《金字塔》不乏它的鼓吹、崇拜者。在他们看来,上述指责皆是短见、偏见。此书自有完美的结构,深厚的含义。
关于结构,戈尔丁自己有过提示,说是仿照贝多芬的奏鸣曲设计的。[2]根据这个线索,第一乐章便是主题:(奥利弗跟艾薇)没有爱情的男女关系。中间乐章是谐谑曲,包括舞台上的闹剧和奥利弗无法理解的埃弗林暗示的非男非女关系。第三乐章是主题的变奏与重申,即亨利与彭斯之间同样没有爱情的男女关系。尽管都是始乱终弃的“乱爱”,这两对男女关系表现不同。艾薇与奥利弗是青少年;亨利与彭斯是成人。艾薇有美丽的肉体,下贱的出身,低俗的精神;彭斯是丑陋的肉体,高贵的出身,优雅的精神。于是,奥利弗只要艾薇的肉体以满足自己的生理欲望和精神安慰——战胜对手鲍比,填充暗恋伊莫锦不遂的空虚,却鄙视她的出身,绝不敢公开展示两人的关系,也鄙视她对流行音乐的爱好,从没用心去理解她的精神世界,最终还是带着一腔迷惘分手。亨利要的是彭斯的出身所带来的金钱,作资本供他发展商业,却把肉体和代表高雅的精神生活的音乐抛在一边,假惺惺地将“天堂即音乐”镌刻在了她的墓碑上。结果是奥利弗出卖了灵魂得到生理的满足,以音乐交换了化学、精神毒气取得人生的成功;亨利牺牲了爱情得到资本,以道德交换了商业的蓬勃发展。艾薇是带着死亡的心灵逃离了斯城,进一步走向以肉体交换生活的道路;彭斯是肉体死亡,精神疯狂,脱离了斯城,去到那对她来说并不十分美好的音乐天堂。故事不同,主题一样。
如此分析,主题与变奏果然存在。另外如彭斯的小轿车在第一部分中陷在水潭里、在第三部分中陷在路旁沟渠里等细节,不妨看成是音符的重奏,旋律的呼应。
作者给予的另一个暗示是书名。就结构而言,众所周知,金字塔是由四方形的底座和三角形的立面组成的建筑。所以,唐纳德·康普顿分析说,这部书的故事都围绕着斯城的广场(Square,正方形)展开。在此基础上建成的金字塔的四个立面,分别是斯城的居民、阶级、音乐和性。居民由奥利弗、艾薇和彭斯构成三边,阶级由中、上和下构成,音乐由音乐喜剧、爵士乐和古典音乐构成,性由被压抑的、淫荡的和理想的构成。具体而言,奥利弗代表了人类的心灵,艾薇代表肉体,彭斯代表精神;中产阶级包括奥利弗的父母,上层是医生埃温、报纸老板克莱默、老道利什等,下层则是杂货坊的居民以及在小酒馆门口闲逛的流浪汉们;音乐喜剧指的是《多情国王》,爵士乐是艾薇爱听的萨沃伊俄耳普斯乐队,古典乐当然是道利什父女及奥利弗所欣赏的那一些;压抑的性由彭斯代表,淫荡的欲念可由奥利弗对艾薇的态度看出,理想则出现在他对伊莫锦的幻想中。[3]更进一步观察,书中人物也大多是三角关系,比如奥利、鲍比和艾薇,奥利、艾薇和伊莫锦,奥利与父母,奥利、彭斯和亨利,彭斯、亨利和玛丽等。
就功能而言,金字塔是保存死尸的场所。作者原先以它来命名小说的第三部分,明显地暗示彭斯所住的那一幢房子。那里黑沉沉,空荡荡,阴森森,是童年奥利弗的梦魇。而彭斯便是其中的一具活尸。后来作者又以此总冠全书,无疑将整个斯城都包括在内了。事实上,斯城(Stilbourne,与Stillborn同音)在英文中就有“死产、死水”的意思,所以我们不妨就将它念成“死城”。而它的居民代表、城市喉舌报纸老板克莱默(Claymore),名字就是由“泥土或肉体”和“较多”两个字拼成的,所以意思便是“肉体多而灵魂少”,亦即“行尸走肉”。
这一类象征、隐喻、暗示之类的手法正是戈尔丁早期寓言式作品中惯用的。循此思路,还可以发现,艾薇(Evie)是伊甸园中亚当的妻子夏娃(Eve)的姐妹,同样让奥利弗偷尝了禁果;埃弗林·迪·崔西(Evelyn de Tracy)身上有魔鬼的影子(a trace of evil),似乎有将奥利弗引入同性恋的企图;奥利弗(Oliver)可以拼出生命(live)、爱(love)或者魔鬼(evil),全看他如何修行——从书中看,他是错过了种种领会真爱的机会;伊莫锦(Imogen)的神圣之美纯是奥利弗的想象(Imagine);道利什(Dawlish)小姐则确实令人乏味(dullish)。诸如此类处处说明,尽管戈尔丁这部作品将视野转向现实社会,风格上还有过去的影子。同样,尽管小说的三部分不是一气呵成却不能说他没有苦心经营。貌似简单滑稽,其中也有沉痛的寓意。
三
解读现代作品,尤其是像戈尔丁这样以寓言风格名世的作品,往往会有“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之感。张中载先生就曾指出过,戈尔丁作品的“广阔的诠释天地构成了极强的挑战性”。[4]读者不妨自己揣摩。
在戈尔丁建造的这座金字塔身上,无疑可以看到三十年代英国社会等级的森严及其后果。奥利弗明白,在斯城有一条无形的界线,“人人都不提这条线,但人人都知道它的存在”。所以,演剧那种高雅的事,斯城居民有一半无资格参与。比如艾薇,尽管有婉转的歌喉、绰约的丰姿,还是被摒弃在门外。奥利弗尽管喜欢艾薇,却时时提醒着自己:
跟巴伯科姆中士家沾上边,尽管只是婚娶,也是不可想象的!我看见他们那个微妙地平衡、小心地维持、拼命地防卫着的社交圈子因此而破碎,被冲入阴沟。我会把他们从社会等级的阶梯上拖下几步,即便仅仅是几步,却也是无法攀登,而总是轻易就会滑落的几步。我会要了他们的命!(69页)
为了显耀等级的高贵,埃温医生每年圣诞节都要给他礼物;小埃温则直言奥利弗是他的奴隶。为了向上爬,艾薇出卖了肉体,亨利出卖了爱情,奥利弗则出卖了音乐天才——他乐感强,有绝对音高,又有欣赏力,听得出老师彭斯的演奏局限。但是为了在生活这只牡蛎中取得珍珠,他放弃了这一切,去研究化学,制造毒气。
从这座塔的另一侧面,我们又能看出社会环境对青少年成长的重大影响。这在戈尔丁作品的主题中是一种扩展。他有一句名言:人制造罪恶有如蜜蜂制造蜜,并直陈自己相信原罪的存在。他在跟约翰·凯里的一次访谈中提到,人是生而自私的,而自私与原罪这两个词可以互换。[5]这是他早期作品的一贯主题。在《金字塔》中,戈尔丁把视野扩展到社会的压力对人格塑造的影响。奥利弗时时感觉到斯城的这种无形压力,不管是在海尔街上还是在那片性感的树林中。由于与艾薇交媾被父亲看到,后来又由于艾薇被逐,彭斯变疯,他直到多年之后,唯一的见证人(父亲)去世,自己又有了家小、金钱、地位的陪伴,才敢重回故乡。同样,艾薇尽管是韦莫特上尉的性虐待受害者,是鲍比、奥利弗排泄的“厕所”,却因在琼斯医生的嘴角留下一个吻痕而被驱逐出城,在伦敦真正堕落。彭斯则因畸形地反抗性压抑而裸行,尽管那是她最平静、最幸福的一刻,却被斯城一致唾弃,送进精神病院,被诊治得重又痛苦不堪才放回那座坟墓。
在这一切之上,我以为,这座塔尖上闪光的最高主题是爱。这就是作者在卷首放了那条古埃及箴言作为引语的用意所在。那句话说白了,便是“与人相处要有爱心;有爱心则生,无爱心则死”。作者在小说中更借艾薇项链十字架上的铭文重申了这一点:爱可战胜一切。
当然,你可以说这句话在书中只是一个反讽。奥利弗尽管辨音能力高强,但是不管是对男女之爱、同性之爱还是师生之爱,他都无法辨明。亨利也是一样。彭斯希冀他的真爱,哪怕是一点点,他都无法给予。他跟奥利弗一样,都太热衷于在社会等级的阶梯上攀登,看到的只有肉欲和现实利益。即便是对音乐,他们也不真爱。奥利弗的态度前面已提过。亨利也有一副好嗓子,结果也为了开车行而埋没了。斯城的其他居民又何尝不是如此?他们对同类有打探隐私的兴趣,却无一丝怜悯或同情。彭斯的遭遇便是如此。看到彭斯引来了落魄的亨利,他们兴奋,鄙视。看到彭斯的失恋绝望,他们便一致掉转背去。
然而这正是斯城之所以是死城的缘故。艾薇得出男人都是野兽的结论,回乡后在街上大喊:“总该有人吧!……活人!”彭斯告诉奥利弗:“要是一间房子着了火,而我只能从中救一个孩子或者一只鸟,那我就会救那只鸟。”这座城里的人没有爱,于是心死,于是虽生犹死。这正是埃及箴言所示的道理。有人据此便说这是戈尔丁对人心黑暗的深刻洞察,因而表现出的一种悲观主义。不错,作者在第三部分开头甚至暗示,斯城的标志如今清新醒目,又修上了马路,人们更容易滑入充满由亨利新建的商业为代表的物欲横流的世界了。于是,这篇代前言的题目或可更确切地改为:看世间爱在何处?《金字塔》成了一曲挽歌,哀悼失去的和谐和未清理的混乱,一个无爱的斯(死)城。
不过,作者也许还不至于如此悲观。在上面提及的跟约翰·凯里的同一次访谈中,他就强调,原罪是可以消除的,那就是用爱。从爱学习无私,最好是从小开始,通过父母或通过保姆,通过人与人之间这种非凡的关系。我们毋宁把卷首那句箴言看作是他的希望,他开出的一剂药,一剂“可以治愈斯城所有病症的药”。
最后说几句关于译文的话。由于此书看似简单、实则晦涩的风格,我深感力有不逮。比如作者命名的双关之义,往往找不到合适的中文表达。又如因为作者为增强此书的乐曲性质,书中很多地方都照搬了音乐术语。解决的办法,只有加注一途。但注解一多,读来不免阻滞。所以繁简是否恰当,注解是否合适又是一个问题。至于本书的寓意,上面粗浅的分析更不敢说一定中肯。所有这些都还有待高明指教。
李国庆
1999年6月20日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