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不是最高级的艺术

不久前,在“金陵论坛”听专家学者发言,再一次听到某公提到“书法是最高级的艺术”,也再一次引起我对书法本体的思索。

郑振铎说,书法不是艺术。此事见于朱自清1933年4月29日的日记:晚赴梁宗岱宴,振铎在席上力说书法非艺术。

书法是不是艺术?在20世纪中叶也有过争议,当时章士钊就此问题问过毛泽东,得到的回答是,中国多一种艺术有什么不好。有意思的是,过去了半个世纪,书法是艺术毋庸置疑了,但我们万万没有想到,书法成了最高级的艺术。蹿升的速度之快,出乎我们的意料。

书法究竟是什么?姜澄清在《中国书法思想史》中说得十分清楚:“不论是从广义抑或是从狭义去理解‘文化’一词,书法都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从民俗看,镂金勒石,题壁书匾,以楹联及书幅装饰环境,或以为纪功祈福之用,成了中华民族三千年来的习尚。”正因为书法的文化指向性清晰而明确,所以,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熔铸书法深处的是智识、功利、修养。它与现实生活的直接关联,使之很难成为游离生活以外的感官娱乐。游于艺,这是艺术的根本,而书法的文化使命恰恰对艺术的娱乐功能是不屑的。显然,在古代中国,把书法当成艺术是对书法本身的亵渎。

确定书法的艺术身份,是现代中国的事情。受西方社会和工业化的影响,社会分工逐渐细化,市场日趋成熟,被普遍认同的艺术门类,基本找到了各自的市场,需求的不同,又决定了各个艺术门类产业化的特点和规模。现代中国,是国际化的中国,在国家辞典中陈列的艺术门类,基本得到了国际的广泛认同,其中的审美属性超越了国家、人种、区域,比如电影、戏剧、美术、文学、舞蹈、音乐等。书法具有民族性和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在很晚的时候把书法纳入艺术的层面,自然有其无可置疑的理由。

毛泽东说得对,多一种艺术有什么不好。领袖的认同,影响了国家的认同,此后,艺术界、学术界,开始谨慎地审视书法的艺术属性和学术价值。

简单回顾书法艺术化的过程,我们应该理性认识书法艺术的美学特征,以自尊、自重、自省的科学态度,完善书法的艺术属性,提高书法的艺术质量。

可是,为数不少的人,甚至是书法界较有影响的人,不断强调书法是最高级的艺术,理由无非是中国哲学的特殊意义,东方的审美思维,或者是文字的独特性、书写的民族性云云。其实,这些理由仅仅是书法作为艺术的理由,而不是、也不可能是书法是最高级艺术的理由。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与其他姊妹艺术是并存的、平等的,没有层级之别、高矮之论。

书法被国家认同为艺术,书法学被认定为二级学科,是在中国文化的转型时期,即,绵延三千年的传统文化断裂,文化的传播方式、手段、文字的书写均发生了本质变化时。书法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只能以传统文化的遗韵观照人们的审美意识。

现代社会,我们理应具有现代的价值观念。对书法艺术的认识,必须持有科学的历史判断能力和宽阔的文化眼光。不妄自菲薄,也不能夜郎自大,不能以虚无主义藐视传统文化的艺术价值,更不能无知、浅陋地把书法凌驾于其他艺术之上。现代社会的民主思想、平等观念、相互尊重的价值理念,是我们必须尊重并接受的人类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