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店开在一个隐秘的街巷里,巷子里每日来往的人不多,有时几乎没有。
秋日雨后的清凉,站在书店的二楼,打开雕花窗户,可以看到远处的高楼大厦。
秦牧每回来此,都要劝我签了那份拆迁合同,让这里变得跟对面一样。
他总说,这一条街的人都是因为我而享受不到拆迁户的快乐。
但我并不这么认为,藏在闹市中的古老街巷,才是别有一番风味。
秦牧是个钢琴家,书店三楼的某个房间里放着他那爱若珍宝的钢琴。
书店里鲜少有锁着的房间,有一次我心血来潮,想去三楼找几本古籍看看,路过那间带锁的房微微一愣。
我不允许别人擅自将我的领地占为己有,为此我叫开锁的来撬了门,刚准备叫人把钢琴搬走的时候,面前伸出一只手,手上拿着一张黑卡。
我活这么久没见过黑卡长什么样,据说有人拼命,争得头破血流,就为了这么一张卡。
我收下了卡,让开锁师傅换了一把更牢固的锁。
我的兴趣来得快,去得也快,很久之后秦牧来到我的书店,在饮水机旁接水的时候发现了他那张黑卡。
我很念旧,饮水机的颜色是我爱的蓝色,我不愿意换,即便它缺了一个角,黑卡很实用,刚好让我的饮水机变得平稳。
前台是个可爱的学生妹,有一日我走在路上,看到她蹲在街边哭,身旁一堆行李。我不是个爱多管闲事的性格,只是刚好书店缺了个看门的,外加收银。
书店一共四楼,在这偏僻的街巷中算是很高的存在。
一楼不大,放着一些畅销书。我不太爱看这些书,但周娴说要把这些书摆在最显眼的位置,才能招来看书的人。
学生妹的名字叫周娴。
我不太认同周娴的看法,但书店平时就我们两个人,她也乐得折腾,我索性也就没管。
经她这么一弄,来往的人确实多了起来,从平时的一两个变成了三四个。
“老板,楼下来了个怪女人非要找你,说她是什么药神的朋友......”
周娴很不解,皱着眉头,她最近不知道在跟谁学化妆,眉毛总是粗得像根毛毛虫,好在我拉她去剪了个刘海,原本是稍微能遮住的。
我也很不解,指着周娴狗啃的刘海问:“它怎么成这样了?”
周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动手梳理那几根实在看不下去的刘海,“我昨儿看视频,在学习怎么剪刘海来着,一不小心剪砸了。”
这起止是砸了,我心里很难受,心想因为这刘海,又要痛失几位上门买书的客人。
周娴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自己的头发上,我这才转身往楼下走。
我一般住在二楼,二楼的书最多,隔了许多小房间供人看书,只有一间大房间,在走廊的最里面,就是我的居所。
走出房间,我依稀看到左边的第二个小房间里有个背影。
“你去问问里面人想喝茶吗?”
我想支开周娴,她很单纯,听了我的话,转身瞧了瞧那道门。
我下楼的时候不放心的又看了一眼,正巧,与里面看书的人对视,那人穿着黑色的卫衣,温润的笑似曾相识。
一楼,摆着畅销书的地方,有两个勾肩搭背的女生正在挑选。
“书里写的是两个男人相爱的故事,现在这些小女生都爱看这样的书么?”站在门口的女人说道。
她的声音不大,但也不小。
挑书的两个女生听到这话,很鄙夷的看了眼女人,转身就走,与女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还不忘嘟囔两句。
“天下万物,各有所爱,某些人就像网络上的键盘侠,电脑面前管不住手,现实中还管不住嘴,多管闲事!”
我装着大度,其实心里早已开始骂娘,走掉的两个女生很有可能是今日书店唯一的收入。
“把店开在这种破地方,还没有牌匾,有人来才怪!”女人审视着周围,嘴上闲不住。
她身上穿的并不是周娴口中的现代汉服,准确来说叫做云纹绉纱袍,是正儿八经的古代服饰。
“这里只是给人提供看书的地方,外加赚点外快,也不招待闲人,也不上市,不需要名字。”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但应该是淡定的模样。
我故作云淡风轻,但其实心里很虚,因为书店没有名字是因为我想不出一个好名字,又不想随意糊弄,这一拖,就拖了好久。
“是药神告诉我......”
我伸手打断了她要说的话,转头看了眼楼梯,幸好周娴还没有下来,否则我又得再嘲笑一下她的发型,转移注意力了。
我指了指外面,率先走了出去。
书店三楼有个阳台,从外面可以直接上去,我走在前面,心里在打鼓,不知道这位周娴口中的怪女人,因何找到这里来。
人还没坐下,我便先发制人,“我很久不动笔了。”
女人苦笑了下,没坐,就站在那里,“我知道。”
我叹气,她也跟着叹气,秋风很冷,我拢了拢单薄的外衣。
“永生的人也怕冷吗?”
我的心咯噔一下,从这句话里,大概判断出了她的来意。
忘说了,我是个作家,开书店的是个作家,听起来倒是合情合理。但也有不合理的地方,我是个永生的作家。
怎么理解永生这个词呢,不老不死,不老不死,不老不死......
除了不老不死,我与常人无异。
女人说话带刺,我不乐意给自己找不痛快,下了逐客令。
她却没有要走的意思,一反常态,跪在了我面前。
我内心慌得不行,表面强壮镇定,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什么。
她先开口说话,眉宇间楚楚可怜,比周娴被家人赶出家门,露宿街头还要可怜。
“求你,动动金贵的手,我想陪陪我的三哥。”
我内心除了震撼,还有更加震撼。
这不是第一个向我下跪的人,在我模糊的记忆里,三年前,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也是这样跪在我面前,他所求,是让我动笔,为他写一个爱而不得的故事。
我的心肠不软,有些破例,只能一次。
她拉着我刚买的裙子,这是城里最有名的定制,她这一拉,竟将裙子的线头拉了出来。
白花花的银子没了,肉疼。
我活了很久,变得很健忘,我只知道我曾经很爱写书,有时一写就是一个晚上。那些书我写完就再也不碰,束之高阁,却有人,万金求购。
秦牧告诉我,我封笔很久,但我想不起我为何要封笔,因此软了心肠,接下了三年前那个男人的请求。
我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药神来看过一次,含糊不清的说了许多话,我也没听明白,只听得他说我这是哀恸所致。
我想了很久,直到今日女人用同样的方式跪在我面前,我才想起,这也许跟我三年前写的那本书有关。
因为写完那本书后,我足足睡了三年。
一个月前我才刚醒,再也不愿碰笔,我虽然永生,倒也不厌倦活着,睡着的滋味不好受。
楼下传来动静,我怕周娴撞到这样的场景,我不喜欢解释。
用力踢开女人的时候,我心如铁。
“梁迟!你真狠!”
“梁迟,求求你,让我见见三哥。”
我快速回到书店,关上了门。
像今日这样找上门来疯闹的女人很少,但也不是没有。
我与常人无异,自然要有些保护自己的法子,才能在这些怪人面前应变自如。
如果我没猜错,刚刚那位,是天上的仙。
我身体里有样东西,它融入血液,跟我一样永生,只要有它,没人能对我使用法力。
我捏着手腕上的绿绳,虽然忘记是谁送给我的,但没忘记怎么用,只要我取下绿绳扔在脚下,没人能近我的身。
拍打门的声音还是把周娴引来了,跟着她来的,还有那位原本在房间里看书的客人。
“有妖气。”他像条狗,鼻子不断嗅来嗅去。
我抱着侥幸,希望周娴没有听到男人刚刚说的那句话。
我真的真的很讨厌解释。
周娴似乎被吓住,手里拿着刚泡好的茶壶,不敢下楼,不敢回头看身后的男人。
男人却已经把鼻子凑到了周娴的身上。
“别动她!”我大声喊道。
这一声喊,竟直接吓晕了周娴。
我很少疾步,此刻略微有些急,上前接住了差点从楼上摔下来的周娴。
口袋里有几颗珠子,我忘记了具体有什么作用,但肯定没有坏处,我喂了周娴一颗,把她轻轻放在一旁的小沙发上。
那男人眼冒红光,盯着我手上的绿绳,看得我毛骨悚然。
“这么强大的妖气,你到底是谁?”男人这样问我。
我该怎么回答,要不要编一个凶猛的身份吓唬吓唬他。
刚要说话,门被人从外面踢开,秦牧这次,染了一头银发......
秦牧长的不错,却有一个怪癖,总爱染头发,每次都能亮瞎我的双眼,每回我都在想,颜色就那么些,总有一天我能看见重复的,可没有,这家伙总能想到各种奇葩的组合方式,从未重样。
“小小狼妖,竟敢在此地放肆,你爷爷的胆都是被我吃了的。”
......
我退后了几步,自觉把场地让给他们,冷不丁的瞪了一眼秦牧的后背。
秦牧曾经还真的给她讲过一个狼妖的故事,他也真的...吃了人家的胆。
不过这种时候,真的有必要多说这一句话来刺激别人吗?
“别搞乱我的书店。”,我强忍着不适,随意的抱了一本书,躲在门后。
但狼妖却没有要打架的意思,眼里的红光也慢慢恢复正常。
我这才有时间看了眼外面,那个奇怪的仙子已经不见了。
“木雅从小是他带大的,你也别怪她。”秦牧说。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眼前的画面开始变得模糊起来,晕倒的前一刻,我竟然看到那狼妖担心的表情。
狼妖站在二楼楼梯没动过,看见抱着梁迟的秦牧,幽幽的说了句:“我要是没看错,她应该吃了一颗白烟珠。”,他还指了指躺在一边的周娴,“还喂了她一颗。”
秦牧:......
“蠢出天的女人,这珠子她吃了延年益寿没什么,你吃了可有得受了。”
秦牧要是在我吃珠子之前来,我就不会连着三天,跑断了腿,拉肚子......
秦牧说,那狼妖的来意跟那位叫木雅的仙子一样,想让我重新动笔。
别说我已经不愿再提起笔,就算愿意,也不是谁都能让我动笔的。
像这种不懂礼貌,凑到别人身上乱嗅的狼妖,我是生死也不愿为他写上一笔。
秦牧又走了,他总是来去匆匆,我其实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但好像他从未怕过谁,想来是十分厉害的。
我与秦牧是如何认识,我也忘了。
两日后,我终于不再难受,周娴一如既往的来书店,没有再提起那日的事。
我猜想大抵是秦牧搞的鬼。
那些神啊仙啊妖的,能力颇强,去掉一个人的记忆,应该不难。
我这样想着,心里微动。
浑噩了许多年,我确实不能这么蠢下去。
我拿了一壶热茶,一个白玉杯子,上了四楼。
我写的书都放在四楼,四楼的门是木头做的,也没有上锁,但除了我,没人上得去。
秦牧有一次不信,非要试试,硬闯上去,结果木门只是轻轻晃了晃,那半年里,我都没再看到秦牧的身影。
再见时,秦牧的手上多了一道火烧过的伤疤。
我用拿着白玉杯子的手轻轻推开木门。
对面商业街嘈杂的声音偶尔会传过来,因此装修的时候我刻意在每个需要安静的地方安装了隔音墙。
前脚刚走进去,木门就自动关上了。
这里很多书,一眼望过去,书架上摆放的全是一个颜色的书,它们都用褐色包纸包着。
我走在中间的过道里,许久都像走不到头,于是我停在一处特别的地方。
这里没有任何分类,连我都分辨不出。
我抬头看了一眼,走了这么久,只有这个书架上标记了一个红色的圈圈。
我忘记为何标记,但想着,那个文质彬彬的男人应该就在此处。
我往白玉杯子里倒了一壶热茶,弯腰将茶壶放在地上,随手抽了一本书。
喝了一口茶,我随意的将白玉杯子放在书架上,动手撕开了褐色包纸。
书是有名字的:梁迟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