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忘川122

一个长发如海藻,面如满月,形容极为艳丽的女鬼扒着船舷,望着莫待痴笑:“小公子,你虽不及我的情郎风流俊俏招人疼爱,马马虎虎也还看得过眼。不如你就跟了姐姐我,咱俩做一对恩爱夫妻,整日在这忘川河自由玩耍,岂不美哉?”

莫待眼珠一转,收了威严,笑道:“姐姐这提议也不是不可行,只是我受人之托找小阎王问点事,暂时脱不开身。要不这样,姐姐宽限我一两个时辰,等我回来时咱俩再好说好商量?”

“等你回来黄花菜都凉了。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快来吧!”

钱婆婆喝道:“现在我们赶时间,小阎王等着呢!还不让路!”

长发女捻着兰花指,用戏腔软声软气地道:“我说婆婆,咱俩这些年没少打交道,也是老熟人了,你想说什么我都明白。可是,规矩在那儿摆着,我不让路也是可以的。不管是他找小阎王,还是小阎王找他,都改变不了他是擅入者的事实。婆婆知道擅入者的意思吧?你呀,护不了他也就别费那力气了!真要动起手来,理亏的是你。回头闹到小阎王面前,别说我不顾全你的脸面。”

钱婆婆道:“我跟小公子没交情,不会自找麻烦。只是孟婆有言在先,各位还是三思而行的好,她可是个敢跟小阎王拍桌子的狠角色。”

“嗨,就别拿那老婆子来唬人了,她天天忙她那张老脸都忙不过来,哪有工夫管别人的闲事。再说了,在忘川河这么多年,我什么罪没受过?会怕她?河底黑暗无趣,我正愁没乐子可寻。快叫她来找我,正好咱们乐呵乐呵也很好。”

钱婆婆厉声道:“你不怕她,也不怕小阎王么?”

“怕?这话好笑了。规矩是小阎王定的,我循规蹈矩做事,为何要怕?”任凭钱婆婆如何说辞,长发女始终是“我占理,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让步”的态度,倒叫莫待生出了几分佩服之心。“行了,别破坏我的好心情了,我没功夫理你。小公子,来牵姐姐的手,姐姐带你玩去。告诉你哦,姐姐收藏了很多值钱又好玩的东西。只要你听话,姐姐都给你。”

莫待苦笑:“看来,姐姐是不打算给我方便了?”

“只要跟了我,你想要什么方便我就给你什么方便。还不跟我走?”长发女娇笑着将头扎进水中,甩动长发,搅起汹涌波涛,搅得河水呈漩涡状疯狂旋转。

众鬼怪嘻嘻哈哈,窜上跳下,在河中嬉闹起哄。一只胖头鬼抓着船身,使劲一掀。船翻了,化作拐杖悬停在半空中。钱婆婆翘着腿稳稳当当坐在上面,丝毫不受影响。待波平浪静后,拐杖又化作船,漂浮在水面。

莫待就没那么好命了,他刚跃起,就被一帮鬼怪死死拽住了双腿。眼见着就要掉入河中,他甩出两点灵力,正中那只扯他衣服的瞎眼鬼。结果,那点灵力不仅没给对方造成伤害,还反弹回来差点打中他自己。雪凌玥担心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莫待虽然对修灵的方法精熟,却无法聚灵,更没办法将灵力转化为武器。遇见妖邪,他连保命都是问题。

钱婆婆想出手,又怕坏了规矩,只能盼着孟婆听到风声后速来救场。

牛头怪道:“就这点能耐也敢闯冥界?哪来的愣头小子?”

“孟婆子是真老了!竟对这么个熊玩意青眼有加!可笑!”

“说孟婆可笑,那就大错特错了。有消息说,追魂使者任期已满,小阎王正物色新的人选呢!呼声最高的就是孟婆。她要当选了,你说她是可笑还是可怕?”

“当然是可笑!”一个多目怪道,“堂堂追魂使者、小阎王的左膀右臂竟是一个识人不明的死老婆子,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么?”

“确实!老子就死在认敌为友,识人不明上。可笑,可笑至极!”

莫待的心思都在如何保命上,根本听不见众鬼怪的纷纷议论与冷嘲热讽。长发女旁观多时,此时看准时机,舞长发为鞭,狠狠抽在他的腰上,直接将他抽落到河中。众鬼怪蜂拥而上,拖着他快速朝河底潜行。

河水由红转黄,浑浊得像雨地里被反复践踏的泥浆,灼热如熔炉之水,能将鱼鳖直接烫熟。越往下,腐尸烂肉的腥臭味就越浓烈,说奇臭熏天都是美化。莫待目不能视,耳不能听,手脚无法动弹,已成了废人。恍惚间,他看见自己已变成一具白骨,正缓缓向河底沉去。好困!好温暖!好想睡觉!长风?怎么会有长风的气味?难道我是在长风的怀抱?是的。我是长风。你安心睡,到时间了我叫你……莫待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沉沉睡去。睡梦中,他听见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一声声,一声声,撕心裂肺,如杜鹃啼血。

是谁?是谁在叫我?

是我啊,我是梅染。

先生?你怎么来了?

傻瓜,我来接你回家。

家?家……我哪有家!

有!草堂就是你的家!

草堂?对了,我要在草堂住一辈子的。

那咱俩约定好了,你可别丢下我不管!

三生石为证,我永远不会丢下你……

我在草堂等你!生生世世,地老天荒!

好,我一定回去找你……莫待猛地从昏沉中醒来,拼了全力想挣脱缠在身上的鬼怪。他越挣扎,鬼怪缠得越紧,直缠得他两眼翻白,就要窒息。蓦地,一道红光自他体内射出,将周围的鬼怪化成灰烬,被河水冲得无影无踪。紧接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他托出水面,他借力跳上钱婆婆的船,头晕脑涨,思绪十分混乱。

“小公子,小公子!醒醒……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莫待使劲捶脑袋,总算清醒了些。是谁唤醒了我?凌寒,是你么?很早以前你就许诺要给我一个家,你还记得?抬头对上钱婆婆关切的眼,忙道:“婆婆安心,我没事。”

钱婆婆看看又开始冒泡的河水,催道:“趁他们没缓过神来,咱俩赶紧走!”

又一道红光闪过,船上多了一个瘦削高挑,清丽绝尘,明眸皓齿的红衣女子。她打量着莫待,清澈的眼眸流转着点点笑意。

莫待暗中戒备,心想:不知道这又是只什么鬼。都说越漂亮的鬼越会祸害人,我得十二分当心才行。却见钱婆婆已整肃衣冠,上前见礼,才知道红衣女子不是恶鬼,随即卸了力气。

红衣女子道:“你继续行船,我与这位小公子闲聊几句。”

“您请便。”钱婆婆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遂安心划船去了。

莫待心想:小时候听老人说,追魂使者喜着红装,见者丢魂。莫不就是这位?

红衣女子笑道:“别打探我的来历也别问我的名与姓。我无害你之心,只是想跟你打听个人。你母亲是不是姓林名漫,双木林,漫漫长路的漫。”

莫待冷眼相对:“前辈认错人了。家母不姓林,也不叫林漫。”

“名字也许有错,人错不了。”红衣女子端详莫待片刻,又道,“你不知道刚才是谁救了你?”

莫待思索良久后道:“在下当时已意识模糊,确实不记得了。”

“你有雪凌玥教导,又跟在梅染身边历练见识,对符咒术应该不陌生。他们有没有跟你说起过巫族的皓天印?”

“说过。他们都说,皓天印乃巫族初代圣女林凝所创,至今仍是世间最厉害的术法,无人可比肩,无人可超越。”

“没错。世间的高级法术,除了神界极个别天才人物有自创,其余的都脱胎于这皓天印。刚才救你的是其中的一式,名为天照。我之所以问你与林漫的关系,是因为皓天印只能用在直系血亲之间,而天照是只有巫族族长才能使用的高级术法。这两点,从巫族建立的那天开始,至今未变。你不用奇怪我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这些从来就不是秘密,三界中知道的人不在少数,雪凌玥和梅染也都知道。”

“说了这么多,在下还是不知道林漫是何许人。”

红衣女子又盯着莫待看了一阵,摇头:“你不信我,没跟我说实话。”

“素昧平生,在下凭什么相信前辈?”

“凭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结果了你的性命,凭我知道林漫与你的关系,凭我即将护送你过忘川。”顿了顿,红衣女子又说,“我已布下结界,你我之间的谈话谁也听不见,钱婆婆也不能。你不必有顾虑,大可以畅所欲言。”

“抱歉,在下不习惯与陌生人说话。”

“你有顾虑不肯说,那么我来说,你听。”红衣女子的右手掌心对着莫待的胸,闭目不语。过了半盏茶的时间,她睁开眼道:“你出生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后被一个锦衣华服的男人抛弃在深山。你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不是你的父母,是一个没有名字手拿紫萝烟的孤苦少年。后来,你叫他长风,视他如兄如父。”

果然是江湖郎中全靠蒙。莫待冷冷一笑:“前辈此言差矣。在下出生在炎炎夏日,不是冬天。长风拿的也不是有‘紫霞仙子’美誉、只生长在雪地的紫萝烟,而是姑娘们用来染指甲的胭脂花,学名紫茉莉。”

“我实话实说,信不信随你。”红衣女子收了手,目光深邃:“我想看透一个人,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困难。”

“随便就将别人看透了,可不是招人喜欢的事。”莫待越发警惕了,言语间便少了些尊重。“前辈要与我同行,我不敢有意见。只是别再研究我了,我不喜欢被人看透。”

“你与不喜欢的人说话的样子,与林漫一模一样。”红衣女子像在透过莫待看另外一个人,眼底流转着万千情绪。“我问你,林漫有没有告诉你聚灵珠的下落?”

“聚灵珠的传闻听说过一二,但我真不知林漫是谁。”

“她是你的母亲,巫族的圣女,也是巫族的前族长。”

莫待嘴角上翘,笑容讽刺:“在下不胜荣幸。”

红衣女子眯了眯眼:“你这态度也很不招我喜欢。林漫有亏欠你的地方?”

“她与我陌生,谈何亏欠?我的态度不针对前辈,不过是冷不丁听说自己不但有母亲而且还是巫族的族长,一时受宠若惊,接受无能的反应。前辈若觉得我态度不好,见谅。”莫待不冷不热地道,“等我哪天心情好了,必定找到伟大的母亲大人,给她磕三个响头,还了她与我的血缘之情。若她要我剔骨还母,也是可以的。总之,我会叩谢她的不杀之恩,没让我胎死腹中。”

红衣女子的眉间尽是疑惑:“你为何对她满怀怨愤?你可知道,她比任何人都爱你。”

爱?这个词激得莫待心中恨意顿生,咬着舌尖才将那句“如果抛弃孩子是爱的表现,那我杀了她岂不是爱她入骨”和血吞了,淡淡地道:“是么?那就请前辈好好跟我讲一讲,她是怎么爱我的?千万别是像戏文一样烂俗的剧情,那就招人笑话了。”

“我只管说,如何看待她对你的感情是你的事。”红衣女子看着莫待,就像看到了少年时代的林漫,神色有些恍惚。“皓天印乃巫族的传世绝学。所学之人如果天资聪慧,灵力高深,可以在五到十年间修完全部。若根基差,资质平常,那就不好说了,二三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也未必能成事。天照是皓天印的最高境界,也是六界中最厉害的封印术,能封印一切法术。比如碧霄宫的飞花令,有天照在,那飞花令就像瞎子的眼睛,只是摆设。”她毫不客气地指了指莫待的额头,很是不屑一顾地摇了摇手指。“天照还是世间最强的守护术。印结成后,只有结印的人、巫族历代族长及被指定的人才能看见。否则,哪怕是小阎王和梅染那样的人也只能察觉到印的存在,而无从知晓是何种符印、封印的是何物,更没本事破解。只是,要想结成天照,代价太大。”

“什么样的代价?是缺胳膊断腿,还是眼瞎耳聋?”

“使人致残的算什么绝学?皓天有三式,一式曰天绝,用于封印;一式名天月,用于守护;还有一式就是天照,是精华中的精华,既能封印,也能守护。若只用天绝或天月,还则罢了,施术者除了灵力损耗巨大,并无性命之忧。可若想结成天照,就没那么简单了。严格来讲,如果侧重于封印,对剑术、幻术、灵力和符咒术的要求都非常高。施术者若驾驭不了四神器,操控不了无相、领悟不透术法的精髓、没有正位上神的灵力,都无法成功结印,完成封印;如果侧重于守护,除了要有超人的修为,最少要花费十年的时间。十年!人的一生有几个十年?这十年对施术者的意义及个中滋味,又有谁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