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最令我羞愧的是,安布罗斯的朋友们欢欣鼓舞,发自内心地为他的幸福而感到喜悦。人们纷纷向作为安布罗斯的信使的我表示祝贺,我不得不强颜欢笑,俯首道谢,跟他们说我早知会有今日。我感觉自己两面三刀,变成了叛徒。安布罗斯曾教导我,对人的虚伪和动物的狡诈都要深恶痛绝,突然发现自己心里一套,表面一套,让我痛不欲生。

“这是顶好的事情。”人们说了一遍又一遍,我也一遍又一遍地回应。我开始回避邻居,在家里围着树林躲躲藏藏,不敢去见满脸急切、舌灿莲花的人们。如果要骑马沿着农田逛游,或者去镇子里,那就避无可避了。庄园里的佃户,或者这儿那儿的熟人,全都会凑上来看一眼,我便不得不与他们说话。我像冷漠的演员,强行挤出一丝微笑,感到皮肤正紧绷着反抗,而且还得用我讨厌的热情回答问题,就是那种提及婚嫁时所有人都期望你该有的热情。“他们什么时候回来?”这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我不知道。安布罗斯没有告诉我。”

对他的新娘的相貌、年龄和整体外形猜测颇多,对此我只能回答:“她是个寡妇,跟他一样热爱花园。”

真登对啊,人们点头表示,天造地设,跟安布罗斯天生一对。接着人们便开始逗趣、开玩笑、插科打诨,说单身汉变成了已婚男,引得众人哄堂大笑。泼妇帕斯科夫人,也就是牧师的女人,每次聊到这个话题就穷追猛打,仿佛这样就能把她单身时受的侮辱全给报了仇。

“这回要大变天了呀,阿什利先生,”她逮着机会就说,“你的家主再不能无拘无束,随心所欲啦。这也是好事一桩。终于要有人管管那些仆人了,我估计西科姆心里不怎么高兴吧。他作威作福够久的了。”

她说中了此事的真相。我把西科姆当作一个盟友,但谨慎地不与之为伍,并且在他试图摸我的底时阻止了他。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菲利普先生,”他一脸忧郁地嗫嚅道,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家里有了女主人,一切都要推倒重来,我们不知道怎么自处。起头一件事,之后是另一件事,或许无论做什么都不能让她高兴。我想我该退休让位给年轻人了,你给安布罗斯先生写信的时候,或许最好提一下这事。”

我叫他别胡思乱想,如果他走了,安布罗斯和我会过不下去,但是他摇摇头,继续拉长脸做事,逮着机会就影射惨淡的将来,比如用餐时间无疑要改变啦,家具要换啦,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打扫卫生,谁都不得休息片刻啦,最严重的是,连可怜的狗也要被毁掉啦。这些预言用阴森的语气说出来,倒让我遗失已久的幽默感恢复了一些,自从看了安布罗斯的信之后,我第一次露出了笑脸。

西科姆描绘的画面多有趣啊!一群女仆推着拖把,将整栋房子打扫得一尘不染,老管家的下唇像往常一样撇着,用冷冷的不满意的眼神盯着她们干活。他的沮丧情绪逗乐了我,可是当许多人——连对我知根知底,聪慧得明白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的露易丝·肯德尔在内——都预言了同样的事情,我就被戳中了痛处。

“谢天谢地,你在图书室里睡觉还能有新被子,”她欢快地说,“之前那些盖得太久,都已经发灰了,但我敢说你肯定没注意到。屋子里摆上花,多大的进步啊!客厅终究还是要起到客厅的作用,总空着不用,我一直觉得是种浪费。毫无疑问,阿什利夫人会布置好的,用她从意大利大宅拿来的书籍和照片。”

她说啊说啊,脑子里列好了一大串可改进的地方,直到我耐心耗尽,暴躁地说:“老天啊,露易丝,别再提这事了。我实在听腻了。”

她突然收声,一副了然的样子看着我。

“你该不是嫉妒了吧?”她说。

“别说蠢话。”我告诉她。

这样说她很不体面,但我们相知甚深,我把她当妹妹看,对她没那么尊重。

那之后,她少言寡语,我发现每当再聊到这个老话题,她就会扫我一眼,试图转换话题。我对此很是感激,也愈加喜欢她了。

我的教父尼克·肯德尔,也就是她爸爸,以他直截了当的坦率方式,对我发出了最后一击,当然,他并不自知。

“菲利普,你对未来有做什么安排吗?”有天晚上,我骑马去教父家里和他们用过晚餐,他向我问道。

“先生,安排?”我说道,不明白他的所指。

“为时尚早,当然,”他答道,“我料想在安布罗斯和他妻子归家之前,你也做不了什么安排。我想知道你有没有考虑过在附近找一处属于你自己的小房子。”

我没听懂他的意思。“为什么要那样做?”我问道。

“哎呀,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不是吗?”他用就事论事的语气说,“安布罗斯和他妻子无疑是要住在一起的。若组建起家庭,比如生了个儿子,你的处境就跟以前不同了,对不对?我敢肯定安布罗斯不会让你因为这些变化而受苦,他会给你买一处你看中的房产。当然,他们可能不要孩子,但反过来想想,也没有理由假定他们不要孩子。你可能倾向于自己建造,有时候,自己建房子比买现成待售的更称心如意。”

他说个不停,滔滔不绝地列举方圆二十英里内我可能中意的房子,我庆幸他似乎无意于从我这里得到答复。他提起的这件事如此陌生,如此出乎意料,我脑子里一团乱麻,没过多久便找借口离开了。嫉妒,没错。露易丝一针见血,我心想。小孩子突然间要和一个陌生人共享他人生中的唯一依靠,嫉妒心就产生了。

正如西科姆一样,我自己也在竭尽全力适应让人不自在的新生活。熄灭烟斗,站起来,没话找话,钻研女性社会的艰难困苦和单调乏味;还有观察安布罗斯,我的天啊,要是他表现得像个傻子,我将会因为全然的尴尬夺门而出。我从未把自己看作被遗弃的人。鸟尽弓藏,逐出家门,像对待仆人一样打发我一笔抚恤金;孩子降生,喊安布罗斯爸爸,于是我便没了用处。

如果提出这种可能性的是帕斯科夫人,我会认为是她心怀怨恨而一笑置之。可我自己的教父,镇定、沉着的教父说出这样的话,那就是另一码事了。我扬鞭纵马,飞奔回家,怀疑和悲伤充斥着头脑。我痛苦得不知该做什么,也不知该如何思考。像教父说的那样,早做安排?给自己找一处住所?做好离别的准备?我不想在别的任何地方生活,也不想拥有别的家产。安布罗斯抚育我长大成人,只培训我继承这一处房产。这是我的,也是他的,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但现在不是了,一切都变了。记得我从肯德尔家里回来后,我绕着房子走来走去,以全新的眼光去看待它,几条狗看出我的焦躁,惴惴不安地跟着同样惴惴不安的我。我的旧育儿室弃置已久,西科姆的侄子每周来一次,在里面修补渔网,如今再去看已有了新的意义。它刷了新漆,而完好的棒球棒结满蜘蛛网,跟一堆落满灰尘的书籍一起放在书柜上,也被当成垃圾扔掉了。我大概两个月进出这间屋子一次,或是缝衬衫,或是补袜子,但却从来没想过它承载着怎样的记忆。现在我想再次独占它,把它当成隔离外界的避难天堂。只可惜,它行将易主,变得沉闷窒息,充斥着煮牛奶的香味和晾晒床单的腥臊,就像我常去的农舍的客厅,那儿是小孩子们的天下。想象之中,我可以看见他们在地板上扯着嗓子爬来爬去,一会儿撞了脑袋,一会儿摔了胳膊;或者更严重的,顺着裤子爬上大人的膝盖,稍有不顺心就像猴子一样皱起脸皮。噢,天哪,安布罗斯将来面临的就是这些吗?

迄今为止,想到表姐瑞秋——的确想过,但次数很少,并且像人们思考各种不如意的事情时那样,我思考的时候把她的名字从脑海里划掉了——我一直把她想象成与帕斯科夫人一样的女人,只是比她更令人厌烦。五官庞大,瘦骨嶙峋,像西科姆预言的那样有着一双明察秋毫的鹰眼,在客人用晚餐时放声大笑,叫人为安布罗斯心疼。现在她呈现出了新的样貌。她一会儿丑陋得可怕,像西苑可怜的莫莉·贝特,叫人小心翼翼地不敢直视;一会儿苍白、憔悴,裹着披肩坐在椅子上,有种病态的狂妄,而一个护工在背景中晃动,用勺子搅拌药材。她一会儿是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一会儿痴痴地发笑,比露易丝还年轻。表姐瑞秋仿佛有十几种人格,一个更比一个让人憎恶。我看见她强迫安布罗斯跪下,让孩子们骑到他背上玩骑大马的游戏,安布罗斯谦卑地纵容他们,尊严丢得一毫不剩。我还看见她身穿平纹细布衣,头上扎着丝带,板着脸摆弄自己的鬈发,浓密的头发风情无限,安布罗斯坐在椅子上打量着她,一脸柔情蜜意,活像个傻子。

五月中旬来了一封信,说他们最终决定在国外度过整个夏季。我松了一大口气,差点大声喊出来。背叛他人的负罪感空前地强烈,但我情不自禁。

“你表姐瑞秋仍然杂事缠身,处理完后才能回伦敦,”安布罗斯写道,“所以我们带着极端失望的心情——你应该想象得到——决定暂时推迟返家。我会竭尽全力,但意大利的法律和咱们国家的法律不是一回事,调和二者难于登天。我好像花了很多钱,但都用在了实处,我一点都不心疼。我们常常谈到你,亲爱的小子,我多希望你能在这里陪我们。”凡此种种,转而询问家事和花园的情况,语气一如往常的热诚,我竟然以为他会改变,真是脑袋坏掉了。

他们夏天不会归家,街坊四邻自然十分失望。

“或许,”帕斯科夫人意味深长地笑着说,“阿什利夫人的身体状况不便出行?”

“我也说不准,”我答道。“安布罗斯信中提到他们在威尼斯待了一周,冻得两人回去都得了风湿病。”

她拉长了脸。“风湿病?他妻子也得了?”她说道,“真倒霉呀。”她又若有所思地补了一句:“她一定比我想象的还老。”

愚蠢的女人,脑子里只有一根筋。我两岁就得了风湿。老一辈人告诉我,这是成长的痛苦。有时候,下过一场雨,我仍能感到风湿痛。话虽如此,我跟帕斯科夫人的想法还是有些相似之处的——表姐瑞秋比我老了二十多岁。她头发花白,甚至拄上了拐杖,当她不在我无法描绘的那座意大利花园里种玫瑰,而是坐在桌旁,拐杖砰砰地捣着地,身边六七个律师用意大利语嚷嚷时,我可怜的安布罗斯却心平气和地坐在她旁边。

为什么他不回家来,任由她在意大利办事呢?

不过,想到痴笑的新娘变幻成年老的主妇,遭受最容易患上的腰部风湿痛折磨,我的心情就好转起来。育儿室逐渐退去,我看见客厅变成女人的会客室,用屏风分割开来,酷暑也生着大火,有人用不耐烦的语气喊西科姆多搬些煤炭,说穿堂风快把她冻死了。于是我哼着小曲骑马出门,使唤猎犬追赶野兔,早餐前游一圈泳,顺风时乘着安布罗斯的小船在河口湾漂荡,在露易丝去伦敦过冬的时候跟她取笑那儿的时尚。懵懂的二十三岁,只需一点点的满足就能精神抖擞:家还是我的家,谁也没有夺走。

到了冬天,来信的语气变了。语气的变化起初细不可查,我几乎没有留意到,然而重新读他的信时,我发现他的话里蕴含着一种压迫感,潜藏的焦虑正在悄悄侵袭他。想家是一方面,这我看得出来。他怀念自己的祖国和家产,但作为一个新婚仅十个月的男人,他最突出的情绪竟是一种孤寂感,这在我看来是很古怪的。他坦承漫长的夏秋时光让人备受折磨,如今冬季又比以往早些到来。大宅虽高,却无人气;他说他常常像暴风雨降临前欢欣雀跃的狗一样从这间屋蹿到那间屋,可是暴风雨终究没有来。空气沉闷不堪,他说他宁愿拿自己的灵魂来换取滂沱大雨,哪怕为此瘸了腿也没关系。“我以前从不头疼,”他说,“可现在经常犯头痛。有时候疼得两眼发黑。我怕见太阳。我对你的想念无以言表。有那么多的话要说,一封信装不完。我妻子今天去了镇里,我才得以乘机写信。”这是他第一次用到“我妻子”这个字眼。他以前总是称呼她“瑞秋”或“你表姐瑞秋”,“我妻子”在我听来过于正式,冷冰冰的。

冬天寄来的这些信里,他没有提到归家,只是常常渴望了解各种消息,而且就我在信里讲的任何琐事发表意见,仿佛对其他事情全无兴趣。

复活节没有来信,圣灵降临节也没有,我渐渐担忧起来。我对教父讲了自己的忧虑,他说肯定是坏天气阻碍了信件邮递。报纸上说欧洲下了一场晚雪,大概五月之前都不会收到佛罗伦萨的来信了。安布罗斯已经结婚一年有余,距他离家已有十八个月之久。我的心情从他离家时的宽慰,在他结婚后,变成了担心他再也不会回来的焦虑。一个夏天显然已经荼毒了他的身体,第二个夏天会给他造成怎样的伤害?终于,七月份来了一封信,内容简短,文字毫无章法,完全不是他的风格。连往常清晰的笔迹也像鬼画符,仿佛笔都拿不稳。

“我一切都不安好,”他说,“想必你从上封信就已经能感觉到。不过最好别乱说话。她时刻盯着我。我给你写过几次信,但没有可靠的人送信,除非我亲自出门邮寄,否则信可能到不了你手中。自生病以来,我就出不了远门了。至于那些医生,我一个都不信。他们是撒谎精,全都是。新来的那个,拉伊纳尔迪推荐的,凶得很,但来自这个国度,凶是自然的。不过,跟我斗是自讨苦吃,我迟早要揍他们的。”后面是一段空白,有些内容被划掉,我看不出来是什么,再后面是他的签名。

我让马夫绑好马鞍,骑马去找教父,给他看了这封信。他跟我一样满怀担忧。“像是精神崩溃,”他立刻说道,“不妙啊。这不像头脑清醒的人写的信。但愿……”他戛然而止,噘起了他的嘴唇。

“但愿什么?”我问道。

“你叔叔菲利普,安布罗斯的父亲,是因脑瘤而死。这你是知道的,对吧?”他猝然说道。

我没听说过,便坦言相告。

“当然,这是你出生之前的事,”他说,“你家人不怎么谈论这件事。这种病是否遗传,我不知道,医生也说不准。医学还不够发达。”他戴上眼镜,又读了一遍信,“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性,虽然微乎其微,但我比较倾向于这种可能性。”他说。

“是什么?”

“那就是安布罗斯写这封信的时候喝醉了。”

若不是看他六十多岁,而且是我教父,我早就为说出这种含沙射影的话揍他了。

“我这辈子从没见安布罗斯喝醉过。”我告诉他。

“我也没见过,”他冷淡地说,“我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已。我认为你最好下定决心,速速前往意大利。”

“这个,”我说道,“早在来见你之前我就已经决定了。”我策马返回家里,对于如何安排行程没有丝毫头绪。

从普利茅斯启航的商船帮不上忙,我必须赶去伦敦,从那儿转往多佛尔港口,坐上前往布伦的邮船,然后横穿法国,乘坐寻常的公共马车进入意大利。一路顺利的话,我大概三周之内就能到佛罗伦萨。我的法语很差,意大利语一点都不懂,但只要能找到安布罗斯,这些都不重要。我向西科姆和一众仆人简短道别,只告诉他们我打算即刻探望他们的主人,但是对他的病情只字未提。于是,在七月份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出发前往伦敦,异国他乡将近三周的行程等待着我。

马车刚拐上博德明路,我看见马夫骑马提着邮袋向我们奔来。我让威灵顿勒住缰绳,马夫把邮袋递给我。邮袋里有安布罗斯的信的概率是千分之一,但这千分之一恰恰让我遇到了。我从邮袋里取出信封,叫马夫回了家。威灵顿赶着马车,我拽出来一小片纸,凑到窗前去看。

纸上的字歪歪扭扭,几乎难以辨认。

“老天,快来看我。她终于受够我了。瑞秋,我痛苦的根源。若再耽搁,恐为时已晚。安布罗斯。”

内容只有这些。纸上没有日期,信封上也没有邮戳,只用他自己的戒指盖了火漆。

我坐在马车里,手中握着那片纸,心知茫茫天地间,没有任何力量能让我在八月中旬之前去到他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