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忏悔录(1)
- 世界名著名译文库:卢梭集(全4册)
- (法)让-雅克·卢梭
- 181128字
- 2021-10-27 16:45:18
第一节
发自肺腑,深入肌肤[607]
我在从事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业。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全部地展示在世人面前;此人便是我。
只有我能这样做。我洞悉自己,也了解他人。我生来就有别于我所见过的任何一个人。我敢担保自己与现在的任何人都不一样。如果说我不比别人强,但我至少与众不同。如果要问大自然打碎了它塑造我的模子是好还是坏,大家只有读过此书之后才可论断。
末日审判的号角想吹就吹吧;我将手拿着此书,站在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我将大声宣布:“这就是我所做的,我所想的,我的为人。我以同样的坦率道出了善与恶。我既没有隐瞒什么丑行,也没添加什么善举。万一有些什么不经意的添枝加叶,那也只不过是填补因记忆欠佳而造成的空缺。我可能会把自以为如此的事当成真事写了,但绝没有把明知假的写成真的。我如实地描绘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可鄙可恶绝不隐瞒,是善良宽厚高尚也不遮掩:我把我那你所看不到的内心暴露出来了。上帝啊,把我的无数同类召到我周围来吧,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丑恶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可鄙而羞愧。让他们每一个人也以同样的真诚把自己的内心呈献在你的宝座前面,然后,看有谁敢于对你说:‘我比那人要好!’”
我于一七一二年生于日内瓦,父亲是公民伊萨克·卢梭,母亲是女公民苏珊·贝尔纳。祖上只有一份薄产,由十五个孩子平分,父亲所得微乎其微。他只有靠钟表匠的手艺谋生;他倒是个能工巧匠。我母亲是贝尔纳牧师的女儿,比较富有。她既聪明又美丽:父亲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她娶到手的。他俩几乎是从小青梅竹马:八九岁时,每晚便一起在特莱依广场玩耍;十岁时,两人便形影不离了。他俩相知相好、灵犀相通,使得由习惯使然的感情更加牢固了。两人生就温柔多情,只等着在对方心中发觉同样心境的时刻的到来,或者说,这一时刻也在等待着他俩,只要一方稍有表示,另一方就会吐露衷肠。命运似乎在阻遏他俩的激情,反而更使他俩难舍难分。小情郎因为得不到自己的情人而愁肠百结,面容憔悴;她便劝他出趟远门,好把她忘掉。他出了远门,可是归来时,非但未能忘掉她,反而爱得更加炽热。他发觉自己的心上人仍旧温柔忠贞。这么一来,两人便终身相许了。他俩山盟海誓;上苍也为之祝福。
我舅舅加布里埃尔·贝尔纳爱上了我的一位姑姑。但姑姑提出,只有他姐姐嫁给她哥哥她才答应嫁给他。结果,有情人终成眷属,两桩婚事在同一天举行了。因此,我舅舅也是我姑父,他们的孩子成了我双重的表亲了。一年后,两家各添了个孩子;后来两家便不得不分开了。
我舅舅贝尔纳是一位工程师:他去效忠帝国了,在匈牙利欧仁亲王麾下效力。他在贝尔格莱德围困期间及其战役中功勋卓著。我父亲在我唯一的哥哥出世之后,应召去了君士坦丁堡,成了御用钟表匠。父亲不在家时,母亲的美貌、聪颖、才华吸引来了一些仰慕者。法国公使拉克洛苏尔先生是最殷勤的人之一。他的爱一定十分强烈,因为三十年后,我看见他在谈到我母亲时仍然情意缠绵。我母亲很看重贞操,不为人所惑。她真情地爱着自己的丈夫,催促他赶紧回来:他抛下一切,返回家来了。我便是父亲归来后结下的不幸之果。十个月后,我出世了,先天不足,病病歪歪的;母亲因生我而死,所以我的出生是我所有不幸中的第一个不幸。
我不知道父亲是如何忍受失去我母亲的痛楚的,但我知道他的悲痛始终没有得到抚慰。他认为在我身上重又看到了母亲,但又不能忘记是我夺去了她的生命。每当他亲我的时候,我总感到在他的叹息、他的抽搐的搂抱之中,有一丝苦涩的遗憾交织在他的抚爱之中。因此,他的抚爱就更加温馨。当他跟我说:“让-雅克,咱们来聊聊你母亲吧。”我便回答他说:“好啊!我们要大哭一场了。”我这么一说,他便老泪纵横了。“唉!”他唉声叹息道,“把她还给我吧,抚平我失去她的痛楚吧,填满她在我心灵中留下的空缺吧。如果你只是我的儿子,我会这么爱你吗?”母亲谢世四十年后,父亲嘴里念叨着我母亲的名字,心里深藏着她的音容笑貌,在我继母怀中死去。
这就是我的生身父母。在上苍赋予他们的所有品德中,唯一留给我的就是一颗温柔的心,这颗温柔的心铸就了他俩的幸福,但却造成了我一生中的所有不幸。
我生下来的时候几乎快要死了,大家对我能活下来已不抱希望。我随身带来了一种病根,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加重,现在,这个病根虽时有缓解,但接着又使我更加疼痛难忍。我的一位姑姑[584],是个可爱而聪慧的姑娘,对我极尽关怀照料,救了我的命。在我写这事的时候,她还健在,已八十高龄,还在照料我那位比她小但却因酗酒而健康不佳的姑父。亲爱的姑姑,我原谅您使我活了下来。但我很难受,不能在您晚年时报答您在我出世时所给予我的悉心照料。我的那位老奶妈雅克琳也依然健在,身体硬朗,腰板结实。在我出世时让我睁开眼的手,将在我死去时为我合上眼睛。
我在想到之前便有所感觉:这是人类的共同命运。对此我比别人感觉要深。我不知道我五六岁前的事;不知道我是怎么学会认字的;我只记得最初读的那些书及其对我的影响:我对自己不间断地了解便是从此时开始的。我母亲留下了一些小说。我和父亲晚饭之后便开始阅读它们。起先,只是为了让我练习读一些有趣的书;但很快,兴趣便十分强烈,我和父亲轮流不停地读,通宵达旦,一直到读完结尾为止。有时候,父亲清晨听见燕子啁啾,便难为情地说:“咱们去睡吧;我比你还要像个孩子。”
很快,我便通过这种危险的方法不仅掌握了一种极大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而且还有了我这种年龄的孩子对激情的一种独一无二的悟性。我对具体事尚无任何概念,但已懂得了所有的感情。我对什么都不理解,但却全都感受到了。我连续不断地感受到的这些乱糟糟的感情,丝毫没有损害我尚没有的理性,但却为我造就了另一种类型的理智,使我对待人生有了一些奇特而浪漫的想法,日后的经验和反省都没能够很好地治愈它们。
一七一九年夏天,小说读完了。冬天,我们就又干别的了。我母亲的藏书都读过了,我们便把外公留给我们的书拿来读。很巧,里面有一些好书。这并不奇怪,这原是一位诚实而博学的牧师的珍藏,因为这是时尚使然,而且他还是一位颇有见地且很风趣的人。勒絮厄尔的《宗教与帝国史》、博絮埃的《世界通史》、普鲁塔克的《名人传》、纳尼的《威尼斯史》、奥维德的《变形记》、拉布吕耶尔的著作、丰特奈尔的《宇宙万象》和《死者对话录》,以及莫里哀的几部著作,都给搬到父亲的工作间里来了。我每天便在他干活儿时,念给他听。我对这些书有了一种少有的,也许是我这个年岁的孩子所绝无仅有的兴趣。我特别喜爱普鲁塔克。我饶有兴味地一遍又一遍地读他的书,这稍微减少了我对小说的钟情。很快我便喜欢上了阿格西拉斯、布鲁图斯、阿里斯蒂德[561],胜过对欧隆达特、阿泰门和攸巴[538]的喜爱。这些有趣的书以及我们父子俩就这些书的谈论铸就了我那种自由的共和思想,那种不屈服的高傲性格,不愿意受到桎梏和奴役,使得我一生之中,在这种性格受到压抑之时,便痛苦万状。我朝思暮想着罗马和雅典,可以说是生活在其伟人们之中,但我生来就是一个共和国的公民,是一位对祖国的爱高于一切的父亲的儿子,我以父亲为榜样,也对祖国充满了激情。我自以为成了希腊人或罗马人。我变成我在读其生平的那些人物了:他们的忠贞不渝、英勇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目光炯炯,声音洪亮。有一天,我在饭桌上叙述塞沃拉[515]的英雄壮举时,为了表演逼真,我离开餐桌,把手放在火盆上,大家见了全都吓坏了。
我有个哥哥,大我七岁。他跟着父亲学手艺。大家对我极其偏爱,对他便有所冷落。我对此并不满意。这种冷落对他的成长产生了影响。他甚至还没到成为一个真正放荡不羁的人的年岁,便已放浪形骸了。他后来被送到别人家去学徒,但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经常偷偷溜出去。我几乎总也见不着他,简直可以说几乎不认识他。但我仍然真心地爱着他,而且他也像一个放荡之人能够爱点什么似的喜欢我。我记得有一次,父亲凶狠粗暴地揍他时,我赶紧夹在他俩中间,紧紧地抱住我哥哥。我就这样用身子护住他,替他挨了不少的打。由于我总这么护住,父亲终于住手了,也许因为我哭喊的关系,或者是父亲害怕反而让我挨打。最后,哥哥越变越坏,干脆逃得无影无踪。过了一段,大家才知道他到了德国。他一封信都没写回来过。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就这样,我便成独子了。
如果说可怜的哥哥受人冷落的话,他的弟弟我可并非如此,王家的孩子们也不会比我小时候所受到的关怀更加深切,我身边的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了宝贝,而且更加难得的是,我始终被疼爱着,但却并不是被娇惯溺爱。在我离开家庭之前,家里人从来没让我单独与其他孩子一起跑上街去过,从来没有要压制或满足任何古怪的脾性,大家把这些脾性归之于天生的,但它们却完全是教育的结果。我有我这么大孩子的缺点;我话多,贪馋,有时候还说假话。我可能会偷吃水果、糖果、零食,但我从不存心坑人毁物,给人添乱,折磨可怜的小动物。不过,我记得有一次,我曾趁我们的一位邻居克洛太太去听布道时,在她家的锅里撒过尿。说实在的,一想起这事,我仍觉得开心,因为克洛太太虽说是个老好人,但却实在是我一生中所见过的最爱唠叨的老太太。这就是我幼时的种种坏事的简短而真切的故事。
我所见到的都是些善良的榜样,我身边尽是些最好的人,可我是怎么变坏了的呢?父亲、姑姑、奶妈、亲戚、朋友、邻居等我身边的所有人,并非一味地迁就我,但都喜欢我,而且,我也爱他们。我的任性很少受到激发或阻遏,以致我都想不起自己有过什么任性行为。我可以发誓,在我受老师管束之前,我都不知道何为奇思异想。我除了在父亲身边看书写字而外,除了奶妈带我去玩之外,我总是同姑姑在一起,坐在或站在她的身边,看她刺绣,听她唱歌,心里挺高兴。她的开朗,她的和善,她那姣好的容貌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以致至今她的音容笑貌、姿态举止仍浮现在我的眼前。她的那些温馨的话语仍萦绕在我的耳边。我甚至还记得她的穿着打扮,还记得她赶时髦,两鬓留有两个小黑发卷。
我深信,我很久以后才培养起来的对音乐的爱好,或者说是激情,应归功于她。姑姑会唱许许多多美妙的小调和歌曲,唱起来委婉动听。这位好姑娘心平气静,为她自己及其周围的人驱除了怅惘和忧伤。她的歌声对我的吸引力极大,以致不仅她的许多首歌始终留存在我的记忆之中,而且,即使今天我已记忆不佳,那些自孩童时起已完全忘却的歌曲,随着我的年迈,以一种我无以言表的妩媚,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谁会相信,我这么一个饱经风霜苦痛的老糊涂,有时竟然会像个孩子似的,用已经微弱、颤抖的声音,一边哼唱这些小调,一边啜泣呢?特别是其中的一首歌的曲调,我还完全记得,但后半段的词儿,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了,尽管对那韵律还有个模模糊糊的印象。下面是歌的开头以及我还能记起的余下部分:
我不敢,狄西,
到小榆树下,
去听你吹芦笛;
因为在我们村里,
大家已经在议论我们。
……
……一个牧童
……一往情深
……毫不足虑,
是玫瑰总要带刺儿的。
我在寻思,我的心为什么对这首歌情有独钟:这是我实在弄不明白的一种心灵感应。每当我唱这首歌时,总不免潸然泪下,时断时续。我一再地想给巴黎去信,打听余下的歌词,如果真的有人能记全这首歌的话。我却几乎深信,如果我确知除我可怜的苏珊姑姑而外,别的人也曾唱过这首歌的话,我那回味它的乐趣便要失去不少。
这就是我涉足人世时最初的情感:那颗既那么高傲又那么温柔的心,那种女性的但却难以驯服的性格,就这样开始在我身上形成或显现出来了;这种性格始终游移在懦弱和勇敢之间,游移在柔弱和刚毅之间,最后,使我自身矛盾重重,使得我节制和享受、快乐和审慎全都没能获得。
这种教育被一次意外的事情打断了;这事的后果影响了我以后的一生。我父亲同一个名叫戈蒂埃的先生发生争吵;后者是法国的一名上尉,与议会的人沾亲带故。这个戈蒂埃是个既无礼又胆怯之辈,他的鼻子出血了,为了报复,他指控我父亲在城里持剑逞凶。被判入狱的父亲,坚决要求根据法律,让指控者与他一同蹲监狱。父亲因为要求未能允准,宁可离开日内瓦,一辈子流落他乡,也不愿在他觉得有损于荣誉和自由的问题上让步。
我舅舅贝尔纳当了我的监护人,他当时在日内瓦防御工程工作。他的大女儿死了,但他还有个儿子[492],与我同年。我俩一起被送到博赛,在朗贝尔西埃牧师家寄宿,学习拉丁文,学习人们冠之以教育美名的一切繁琐杂乱的东西。
在乡村待了两年,我那罗马人的粗暴性格有所收敛,恢复了童稚。在日内瓦,无人逼迫我,我却喜欢看书学习。那几乎是我唯一的乐趣。而在博赛,我不爱做功课,反而喜欢使人得以放松的游戏。乡村对我来说特别新鲜,我不能不尽情享受,乐此不疲。我对乡村产生了一种极其强烈的爱,这种爱永远也不能扑灭。在我此后的岁月中,每当我想起在那儿度过的幸福时刻时,我便对在乡村的逗留及其乐趣感到留恋,直到我重又回到那里去为止。朗贝尔西埃先生是一位极其通情达理的人,他既不忽略对我们的教育,又不用过多的作业来压我们。尽管我憎恶受人管束,但每每回想起以往学习的情景时,我从未感到过厌恶,而且,诚然,我并没从他那儿学到很多东西,但是,我并没花多大工夫便学会了我所学的东西,而且丝毫没忘,这足以证明他的善于教学。
这种乡村生活的质朴给了我一个无价之宝,使我敞开心扉寻求友谊。此前,我只有一些高贵但却是想象的情感。共同生活在一种平和的氛围中的习惯,使我与表哥贝尔纳情投意合。不久,我对他便产生了远胜于对我哥哥的感情,而且从未磨灭。他是一个身材修长、纤细瘦削的小伙子,性情之温柔一如其身体的孱弱,而且,并不因为自己是我监护人之子,在家中受人偏爱,便任性撒娇。我俩的功课、消遣、爱好都相同;我们都没有朋友;我们年岁相同;双方都需要有个伴儿;我俩若是分开,可以说都承受不起。尽管我俩很少有机会表达我们的难舍难分,但我们从未想到过可能终有一别。我俩都心慈面善,只要别人不强逼,我们总是乖巧听话的。我俩在一切事情上都意见一致。如果由于管我们的人的偏爱,他在他们的眼里高我一筹的话,私下里,我便占一次他的上风,双方摆平。课上,当他背不上来时,我便给他提词儿;当我做完作业时,我便帮着他做,而在游戏时,我的兴趣比他浓,总是我带着他玩。总之,我俩的性格如此协调一致,维系着我俩的友谊如此真诚,以致在我们几乎形影不离的五年多中,不管是在博赛还是在日内瓦,我承认,我们是打过架,但从未要人劝解,我们每次争吵从未超过一刻钟,双方都从未告过对方的状。尽管有人会认为这都是小孩子的事,但从中却产生了一个榜样,这也许是自从有孩子时起便是独一无二的。
我在博赛的生活方式对我极其合适,如果能待得更长些,我的性格就彻底形成了。这种生活方式的基调是温柔、亲切、恬静的情感。我认为世上没有谁生来就比我的虚荣心要小。我常因为冲动而心高气昂,但随即便重又萎靡颓丧。我最强烈的愿望是受到接近我的所有人的喜爱。我很温柔,我表哥也一样,连管教我们的人也都如此。在整整两年里,我既没看见也没受到过粗暴的对待。一切都在我心中培育了受之自然的禀性。看见大家对我和一切事情都很满意,我真是快活极了。我总也忘不了,在教堂里回答教理问答时,当我一时语塞,朗贝尔西埃小姐面露焦急不安时,我真是无地自容。就此一点已比我当众出丑更使我难受不已了,但却让我极其感动,因为,尽管我对赞扬很少动心,但我对羞愧却始终是十分敏感的,而且,我可以在此说一句,我并不怕受到朗贝尔西埃小姐的呵斥,反倒是担心让她痛苦难受。
不过,必要时,她同她哥哥一样,也是很严厉的。然而,由于这种严厉几乎总是事出有因的,而且从不过分,所以我虽挺难过,但却心悦诚服。我若是讨人嫌比我受罚还要让我难受,而且难看的脸色比受到体罚更使我痛苦不堪。更明确地解释是挺难堪的,但却必须这么做。如果大家更清楚地看到总是不加区别地,而且常常是心直口快地对待年轻人的那种方法的长远后果,那就改变一下对待他们的方法吧!人们可以从一个既普遍又有害的例子中所能吸取的巨大教益使我决心把这事和盘托出。
由于朗贝尔西埃小姐对我们有着一种母爱,对我们也就有了权威,有时当我们有了过错,竟至对我们像对子女似的进行处罚。
她总威胁要处罚我们,而这种对我来说挺新鲜的威胁比处罚本身更加可怕,但真的处罚过后,我反倒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害怕了,而且,更加滑稽的是,这一处罚使我更加热爱处罚我的人。是我对她的全部真挚的爱以及我全部的善良天性阻止了我再犯应该受到同样处罚的过错,因为我感到在疼痛之中,甚至在羞惭之中,夹杂着一种快感,使我更加盼望而不是害怕今后再挨她的玉手的责打。的确,因为这其中想必是夹带着某种性早熟的缘故,所以她哥哥的责罚我觉得就一点也不带劲儿了。不过,由于他的脾气好,所以他打我也没什么可怕的,而且,如果说我约束自己,免遭处罚的话,那完全是出于害怕伤了朗贝尔西埃小姐的心。因为这就是亲切,甚至是肉欲产生的亲切,在我身上所具有的威力,而这种亲切始终在我心中支配着我的肉欲。
这个我既避之又不怕的过错又重犯了,但错不在我,也就是说,我并非故意的,但我可以说我心安理得地利用了它。不过,这第二次处罚也是最后的一次了,因为朗贝尔西埃小姐想必看出一点这处罚并未达到目的的苗头,便宣称她不再责罚我了,因为这样做太累人。在这之前,我们一直是睡在她屋里的,甚至冬天有时还睡在她的床上。两天之后,我们被弄到另一间房里去睡了。从此,我有幸——我真不想要这种荣幸——被她当成大孩子看待了。
谁会料到,一位三十岁的女子用手责打一个八岁的孩子的这种处罚竟然违背常理地决定了我今后一生的兴味、欲念、激情及我这个人呢?在我的肉欲被激发的同时,我的欲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致我的肉欲只局限于我曾感受过的,根本不想再另有所寻了。我虽有着一腔几乎与生俱来的肉欲的热血,但直到最冷淡、最迟滞的气质发育的年龄之前,我都洁身自好,一尘不染。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何故竟忧心仲仲,用炽烈的目光贪婪地盯着漂亮女人;我老是回想起她们来,但只不过是为了使之按我的方式浮泛起来,变成一个个的朗贝尔西埃小姐。
甚至到了婚娶年龄,这种始终挥之不去的甚至达到堕落、疯狂的奇怪癖好也没有使我失去似乎本该失去的美德。如果有什么淳朴纯洁的教育的话,那我接受的就是这种教育。我的三个姑姑不仅是标准的贤慧女人,而且有着女人们早就不再有的一种端庄矜持。我父亲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但他是个老式的殷勤男人,即使在他最喜爱的女人们面前,也从不说些让大姑娘脸红的话语;没有谁家比在我们家里,在我面前,更尊重孩子的了。我发现朗贝尔西埃先生家里也是同样情形,甚至有一个很好的女佣,就因为在我们面前说了一句有点粗俗的话儿便被辞掉了。直到我成了个大孩子,我不仅对男女间的事毫无概念,而且这种模糊的思想在我脑子里从来就只是以一种丑恶、恶心的形象出现的。我对妓女有一种恐惧,从未去除。每当我看见一个浪荡子,我总是鄙夷不屑,甚至感到可怕。因为,有一天,我从一条低洼小路去小萨柯内村时,看到两旁有一些土穴,人家告诉我说那些人就在里面乱搞,从此,我便对淫荡厌恶透顶。一想到他们,以前野狗交配时的情景总要浮现在眼前,我便恶心得不行。
这些教育的偏见,本身就会延迟一种易惑气质的最初的进发,而如我所说,肉欲的初露端倪在我身上所引起的遏制也对它们有所促进。
我尽管血在不合适地沸腾,但只能想象我曾有过的感受,所以只会把自己的欲念寄托于我已知的那种肉感,从未想到过去尝试别人告诉我的那种我深恶痛绝的快感,而这种快感与那种肉感极其相近,可我却毫无觉察。在我愚蠢的奇思异想之中,在我的色迷迷之中,在它们有时使我干出的怪诞的行径之中,我脑子里常在求取异性的帮助,但我却从未想到过除了我渴求的那种用途而外,异性还会有其他功用。因此,我不仅就这样带着一种很强烈、很色迷、很早熟的气质度过了青春期(除了朗贝尔西埃小姐非常无辜地使我感到的肉欲而外,我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快感),而且,当我随着年岁的增长,终于长大成人的时候,仍旧是原本要毁了我的东西保住了我。我原先童稚的那种兴味,非但没有丧失,反而与另一种兴趣紧密相连,以致无法从我感官燃起的欲念中把它剔除。这种疯狂,加上我天生胆怯,总使我很少敢于在女人们面前造次。因为不敢吐露心扉,或不能为所欲为,另一种享受只不过是我那种享受的最后终结,我的那种享受是不能被渴求它的男人所抢夺,也不能为可以给予的女子所猜到的。我一辈子就这样渴求着最心爱的女人,但在她们面前又不敢声张。我虽说是不敢表明心扉,但至少可以想象我所知的男女间的事,以求自娱。跪在一位凶悍情妇面前,对她唯命是从,求她原谅宽恕,对我来说都是一些很温馨的享受。而且,我那活跃的想象越是使我热血沸腾,我便越是一副木讷情人的模样。可想而知,这种恋爱方式不会立竿见影的,但对被爱上的女方的贞洁是毫无危险的。因此,我实效甚微,但通过我的方法,也就是说,通过想象,我毕竟大大地享受了。这就是我的肉欲与我胆怯的性格和浪漫的精神配合一致,如何通过同样的兴味,为我保住了一些纯净的感情和诚挚的品德。这些兴味如果稍有不慎,也许本会把我推向最粗暴的淫欲之中的。
我在忏悔的黑暗而又满是污泥的迷宫中迈出了最艰难的第一步。最难启齿的并不是那些罪恶的事,而是那些既可笑又可耻的事。从现在起,我可以对自己充满信心了:在我刚才敢于说出那一切之后,什么也不能再阻止我了。大家可以看出,对这种坦白我得付出多大代价,在我的整个一生之中,面对我爱得发狂的女人,我情急不已,我眼不能见,耳不能闻,神不守舍,浑身抽搐,可又不敢造次,去向她们表露心迹,也从来没有趁最亲密熟识之机,向她们乞求我所需要的唯一宠幸。这种事只是在我童年时有过一次,是与一个同我年岁相仿的女孩子,而且那还是她主动提出来的。
在如此这般地追溯我敏感心路最初的痕迹时,我发现了一些因素,它们有时好像格格不入,但却又常常聚集在一起,有力地产生一种相同而又简单的效应;而且我还发现了另一些因素,它们表面上看是相同的,但却在某些情况的作用之下,形成了极其不同的组合,人们永远想象不出它们之间会有任何联系。譬如,谁会料到我灵魂中最强有力的力量之中,有一股会是在奢华和脆弱流入我的血液的同一源泉中蕴育的呢?我刚才说的并没有离题,大家将从中得出一种完全不同的印象。
有一天,我在紧挨着厨房的房间里独自做功课。女佣把朗贝尔西埃小姐的梳子放在铁板上烤。当她回来取的时候,其中有一把一边的齿全都断了。这是谁弄坏的?除了我没别人进过这间房间。大家便盘问我,我说我没碰过那把梳子。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联合起来规劝我,逼迫我,吓唬我。我死不承认。但是他们一口咬定是我干的,我怎么争辩也没有用,尽管大家头一次见我如此胆大,竟敢撒谎。事情闹大了,应该严肃处理。使坏、撒谎、死不认账,似乎应该数罪并罚。但是,这一回却不是朗贝尔西埃小姐来责罚我。他们给我舅舅贝尔纳写了一封信,舅舅赶来了。我可怜的表哥犯了一个也不小的错,我俩被一块儿处治。这一次处罚厉害极了。当人们为了以毒攻毒,要永远割断我的孽根的时候,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因此,他们治得我安生了好久。
他们没能从我口中掏出所需口供。我被多次盘问,弄得惨极了,可我仍不松口。我宁可死,而且也决心以死相拼。武力只好向一个“魔鬼般倔强”的孩子——他们对我的坚贞不屈就是这么说的——让步了。我终于逃过了这次残酷的折磨,虽狼狈不堪,但还是胜利了。
这一经历距今将近五十年了,今天我再也不必为这类事情遭到惩罚了。喏,我要面对上帝声明: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弄断梳子,连碰都没有碰过,我没有靠近过那块铁板,连想都未曾想过。大家不要问我梳子是怎么弄坏的:我不知道,也弄不明白。我所确知的是,我是无辜的。
大家去想象一下那孩子的性格吧:在日常生活中胆怯听话,但弄急了的时候,便激烈、傲岸、不可驾驭。那孩子素来由理性支配,一贯受到温柔、公正、和蔼的对待,都不知道何为不公正,可却第一次受到了正是他最爱戴、最尊敬的人的那么可怕的处治。他的脑子该有多乱啊!他的感情乱了套了!在他的心里,在他的脑子里,在他整个聪明、理智的体内,天翻地覆了!我要求大家如果可能的话,想一想这一切,因为对我来说,我觉得无力分析、无力叙述当时我的心境。
我尚无足够的悟性去理解表面现象是如何使我脱不了干系,也无法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我只是从我的角度去考虑,而我感觉到的是,我并没犯错,却受到了可怕的惩罚。皮肉之苦虽然疼痛钻心,但我却并不介意;我只感到愤怒、气愤、失望。我表哥的情况与我差不多,大家把一个粗心的过错当成故意的行为,对他加以处治,所以他跟我一样地怒气冲天,可以说,与我团结一致。我俩躺在一张床上,激动地颤抖着,搂抱着,喘不过气来。当我们的那两颗幼小的心灵稍微平静,可以泄愤时,我们便坐直身子,拼足全身力气,一遍又一遍地喊:卡尼费克斯,卡尼费克斯,卡尼费克斯![469]我在写这事的时候,只觉得心跳加快;当时的情景我就是活到下辈子也忘不了。这暴力和不公正的第一次感受深深地铭刻在心,以致凡是与之相关的一切观念都会使我如当初那样愤懑,而且,源自于我的这种感受本身已永驻不去,并完全摆脱了一切个人利害,所以,只要看到或听到任何不平之事,不管受害者是谁,也不管发生在何地,我便立刻火冒三丈,感同身受。当我读到一个暴君的残暴行径,读到一个邪僧恶侣的卑鄙伎俩时,我真想去亲手捅死他们,万死不辞。每当我看见一只公鸡、一头母牛、一条狗,或其他动物欺负另一只动物时,我常常会跑得大汗淋漓地去追赶或是用石头砸它,就是因为它在恃强凌弱。我的这种感情可能是天性,而且我也认为这是天性使然。但是,对我第一次遭受的不公平对待的深沉的回忆与我的天性交织太久,太密,不会不增强这种天性的。
我童年生活的宁静到此结束了。从此,我不再享有一种纯净的幸福,而且,我至今仍觉得,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就是到此为止的。
我们在博赛还待了几个月。我们在那儿宛如人们描绘的亚当一样,仍在人间天堂,但已不再享受其欢乐了。表面上,情况依旧,但实际上大相径庭。学生与他们的引路人之间已不再存在爱护、尊敬、亲密、信任了;我们已不再把他们看作是能看透我们心思的神明了。我们对于坏事已不再觉得可耻,而是更加害怕遭到揭发:我们开始藏藏掖掖,争辩,撒谎了。我们这种年龄所具有的所有恶行坏事在腐蚀我们的天真无邪,把我们闹着玩的事变成了丑事。在我们眼里,连乡村也失却了它让人动心的温馨和淳朴的风情,好像变得荒芜悲凉了,仿佛蒙上了一块帆布,遮盖住了它的美丽。我们不再侍弄我们的小花园,不再锄草育花。我们不再去轻轻抠扒泥土,因发现我们撒下的种子发了芽而高兴地嚷叫。我们对这种生活已失去兴味;别人也讨嫌我们了。我舅舅把我们领了回去;我们离开了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彼此都挺满意,对分别并不太遗憾。
我离开博赛快三十年了,每每想起那段时日,心里总不痛快,没什么值得缅怀的。然而,自从我过了中年,日渐老矣,我感到别的回忆在磨灭,唯独那些同样的回忆常常又浮现、深印在脑海里,而且其美妙与深刻与日俱增。仿佛我已经感到生命在消逝,在竭力把它抓回来,重新开始。当年的细微小事都饶有兴味,就是因为它们是当年的事情。所有有关的地点、人物和时间,我全回想起来了。
我看见:女佣或男仆在我房间里忙活;一只燕子从窗户飞了进来;我读书的时候,一只苍蝇落在我手上。我们住的房间的一切布置我都想起来了。朗贝尔西埃先生的书房在我们右首,墙上挂着一幅绘有历代教皇像的版画、一只晴雨表、一个大日历。他的房间背靠一座地势很高的花园,几棵覆盆子树为他的窗户遮荫,有时树枝还伸进窗来。我很明白,读者没太大必要知道这一切,但我却需要把这些告诉读者。我干吗不敢把当年所有的轶闻趣事全部说给读者听!
每当我忆起那些事来,我仍旧快活得浑身发颤哩!特别是有五六件事……咱们妥协一下吧,我少说五件,单说一件,唯一的一件,但愿读者们让我尽可能把这件事说得长一些,好让我多快活一会儿。
如果我只想哗众取宠,我可以写朗贝尔西埃小姐露出臀部的事。她不幸在草地下方摔了一跤,把屁股整个儿露了出来,被路过的撒丁王全给看见了。但是平台上胡桃树的事我觉得更有意思,因为朗贝尔西埃小姐摔跤我只不过是观众,而这一次我却是演员。而且,老实说,我爱朗贝尔西埃小姐如吾母,也许爱得更深,摔跤本身虽然可笑,但我却笑不出来,反倒怕她给摔坏了。
啊,你们,对平台上的胡桃树的来龙去脉很好奇的读者们,听我说说这段可怕的悲剧吧。如果可能,切勿颤抖。
院门外,入口左边,有一平台,午后,大家常去坐坐,但上面没有一点荫凉。为了让它有点荫凉,朗贝尔西埃先生便让人在上面种了一棵胡桃树。种树时十分隆重:我们这两个寄宿生成了树的教父。当大家伙儿填坑时,我们便一手扶住树,一边唱着欢歌。为了给树浇水,还在树根周围垫了个围子。每天,我和表哥两人成了浇水的热心观众,都很自然地坚信,在平台上栽一棵树比在突破口上插一面旗帜更加伟大,而且我们决心独占这份光荣,不同任何人分享。
为此,我俩去砍了一截幼柳树插枝,栽在平台上,离令人生畏的胡桃树约十来英尺。我们也没忘了给我们的柳树根部围了一圈:困难在于如何浇灌它。因为水源较远,大人们不让我们跑去提水。
可是,我们的柳树又必须浇水。我们想尽一切办法给它浇了几天水,而且成绩不俗,我们看到柳树长了芽,有了嫩叶,我们老量着叶子,深信它很快会为我们遮荫,尽管柳树高出地面还不足一英尺。
由于我们一心想着这棵柳树,干什么都专不了心,对学习也没了心思,入痴入迷,大家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回事,便对我们比以前管得更严。柳树要断水的致命时刻到了,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它渴死,难受极了。最后,我们急中生智,想出一条妙计,救了柳树和我们一命:那就是在地下掏出一条小暗沟,把别人浇胡桃树的水偷偷地引一部分来浇柳树。我们起劲地干着,但起先并不理想。因为坡度挖得不好,水一点也不流。土老往下掉,暗沟老被堵上。入口还塞满了秽物。全都乱了套了。但我们仍矢志不移:艰苦劳作,战胜一切[446]。
我们把小暗沟和柳树根周围弄深一些,好让水流进来。我们把小木箱底截成小窄板条,用其中一些一块块地平铺在沟底,用另一些斜置在两侧,呈一条三角形引水道。我们在入口处插一些细木头棍棍,做成类似栅栏门或滤栅的形状,挡住污泥石块,让水流入。我们用经过很好揉捏的泥土把我们的杰作掩盖严实。全部弄好之后,我们怀着希冀而又担心的焦虑心情等待着浇水的时刻。等了好久好久之后,这一时刻终于到了。朗贝尔西埃先生也像平时一样来看浇水。我俩待在他身后,挡住我们的柳树。幸好,他是背朝着它的。
当第一桶水刚刚倒完,我们便看见水流到柳树的小围子里了。
我们一看,便忘乎所以,高兴得嚷嚷起来。朗贝尔西埃先生闻听,便扭过头来。这可完了,因为他看着胡桃树下的土质好,在贪婪地吸水,正在高兴哩,突然发现有两处在吸水,不觉一怔,也喊叫起来,细细一看,发现了花招,立即叫人拿了一柄十字镐来。一镐下去,掘飞了我们两三块木板,还粗声大嗓地吼道:“偷水!偷水!”他抡起镐来,狠狠地乱刨一气,每一镐都击在我们的心上。转眼间,木条、引水沟、树围、柳树,全毁了,刨了个乱七八糟。他这么残酷地破坏时,嘴里没别的话,翻来覆去嚷叫着的就一个词儿:“偷水!偷水!偷水!”
大家会以为,这事对小建筑师们来说后果不堪设想。这可是想错了:一切到此为止。朗贝尔西埃先生没说一句责怪我们的话,没有对我们挂脸,而且再没跟我们提起这事。不一会儿,我们甚至听见他在他妹妹跟前朗声大笑,因为朗贝尔西埃先生的笑声老远就能听见。更加令人惊奇的是,最初的心疼过后,我们自己也不太难过了。我们在别处另栽了一棵树,而且我俩常记起第一棵树的遭遇,常装模作样地学着:“偷水!偷水!”这之前,每当我自以为是阿里斯蒂德或布律蒂斯时,便有着一种了不起的感觉。这一次是我强烈的虚荣心的第一次表露。我们可以动手造一条引水沟,种一棵小树与大树较劲儿,这在我看来是无尚的光荣。我十岁时对光荣的看法就胜过三十岁的恺撒了。
这棵胡桃树及与之相关的小故事一直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或者常常浮现出来,所以,一七五四年,在我去日内瓦旅行的美好计划中,有一项就是去博赛,再看一看我童年戏耍的地方,特别是那棵亲爱的胡桃树,那时大概有三十三年多了吧。我太忙,总是身不由己,脱不开身,腾不出时间来了却自己的心愿。看来我将永远不会再有这种机会了。但我并没死心,我几乎深信,一旦回到这些亲切的地方,发现我那棵胡桃树还活着的话,我将用泪水来浇灌它。
回到日内瓦,我在舅舅家待了两三年,等着他们决定如何安排我。舅舅想让他儿子学工程学,让他学点制图,也教他一点欧几米德的《几何学原理》。我也跟着表哥在学,而且产生了兴趣,特别是对制图。但是,大人们却在商量着让我当钟表匠、教士或牧师。我很想做一个牧师,因为我觉得布道真带劲儿。但是,母亲遗产的那点收入,经我和哥哥一分,就不够我继续求学了。由于我还小,还不必急着做出选择,我便待在舅舅家等着,几乎是在浪费时光,而且,天经地义,还不得不付出一笔数目不小的膳宿费。
舅舅同父亲一样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他同我父亲一样,不知道自己的责任何在,对我们很不关心。舅母是个有点像虔信派的虔诚笃信的女人,但她宁可唱圣诗,也不愿管我们的教育。他们几乎给了我们充分的自由,但我们从未放任自流。我和表哥总是形影不离,只要两人在一起就足够了,并不想与同龄的淘气包们为伍,所以没有沾染上一丝一毫因闲散而生的放荡习气。我把我俩说成闲散之人甚至都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一辈子也没悠悠荡荡过,而且,幸运的是,我俩始终喜爱的游戏把我们一起留在家里,不想到街上去玩。我们制作鸟笼、笛子、三羽球、鼓、小房子、玩具汽枪、弹弓等。
我们好学老外公的样儿,学做钟表,常常弄坏他的工具。我们特别喜欢在纸上涂鸦、画图、着色、润刷画面,糟践颜料。日内瓦来过一位意大利江湖艺人,名叫冈巴-柯尔塔。我们去看过他的一次演出,后来就再也不愿意去了。但他有一些木偶,所以我们也动手制做起来。他的木偶扮演喜剧动作;我们也为自己的木偶编排喜剧。
没有变音小哨子,我们便憋着嗓子学小丑的声音,表演那些有趣的喜剧。我们可怜的善良家长们耐着性子在看,在听。但是,有一天,我舅舅贝尔纳在家里读完了一篇他自己写的很美的讲道稿之后,我们便撇下喜剧,也写起讲道稿来。我承认,这类琐碎的事没什么意思,但是却显示我们的启蒙教育本该多么需要引导,以便像我们这样小小年纪便几乎自己支配时间、管束自己的孩子不致放任自流。我们很少需要找伴儿,甚至有此机会也不以为然。当我们去散步的时候,我们看到其他孩子在玩也不眼馋,甚至都没想过要跟着一起玩。友谊充满我俩心间,只要我俩在一起,最简单的游戏都足以让我们开心畅怀。
由于我俩形影相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特别是我表哥很高,而我却很矮,两人成了挺可笑的一对。他身材修长,小脸蛋像个干苹果,弱不禁风,走路无力,引起孩子们的嘲笑。
大家用当地方言给他取了个绰号“蠢驴”。我们一出来,就听见大家冲我们喊“蠢驴”。表哥比我耐得住性子。我生气了,想打架,这正是那帮小混蛋所希望的。我打起来,但被人打了。我可怜的表哥尽量帮着我,可他体弱,一拳就被人撂倒了。这一下,我可火了。
可是,尽管我没少挨拳头,但他们毕竟不是冲着我的,而是想打“蠢驴”。而我这么怒不可遏反而添乱,所以我们只有等他们上课时再出门,免得被那帮小学生哄笑追赶。
我已经是一个行侠仗义的游侠骑士了。作为一个真正的帕拉丹[423],我只差一位贵妇人了。我倒是有过两位。我不时地去沃州小城尼翁看我父亲。他已在那儿定居了。他很受人爱戴,连他儿子也跟着沾光。在我在父亲身边那不长的逗留期间,大家都争相邀我作客。特别是有位维尔松太太,对我更是抚爱有加。除此而外,她女儿还拿我当成她的情人。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成了二十二岁的姑娘的情人,究竟怎么回事,是可想而知的了。但是所有这些工于心计的姑娘都非常喜欢把小洋娃娃这么摆在前面,以遮掩大洋娃娃,或者通过她们善于使之诱人的把戏来勾引大洋娃娃。可是,就我而言,看不出我和她有什么不般配的,所以我便当了真。我把整个心,或者可以说把整个脑子全放在这事上面了。因为我只是脑子里恋着她而已,尽管我爱得入痴入迷,尽管我因为激越、骚动、癫狂而做出一些令人笑得前仰后合的举动来。
我了解两种完全不同又非常真实的爱情,尽管它们都炽烈如火,但却几乎毫无共同之处,都跟亲密的友谊大相径庭。我整个一生遇到的就是这两种性质迥异的爱情,而且我甚至还同时经历过它们。因为,比方说,在我谈到的那个时候,当我公开地、专横地占有维尔松小姐,不允许任何男人接近她时,我还同一位小千金戈桐小姐幽会过。时间很短,但热烈似火,她像小学老师对待小学生似的待我,仅此而已。但我觉得仅此一点实际上就是一切,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已经感到秘密的可贵,尽管我只是作为孩子去对待它。
但当我发觉维尔松小姐对我的关怀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时,我便以牙还牙了,这她可没有料到。但非常遗憾,我的秘密被发现了,或者说,我那位小学女老师没有像我那样保守住秘密,因为我们很快便被分开了,而且,不久之后,当我回日内瓦路过库当斯的时候,一些小姑娘还冲我悄悄喊:“戈桐、卢梭,两相好。”
这位戈桐小姐确实是个特别的人。她不漂亮,但脸蛋却让人过目难忘,而且,我还经常想起她来。对于我这么一个老疯子来说,未免过分了些。她的身材、她的举止,特别是她的眼睛,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那小模样既威严又傲气,很适合她的角色。我俩幽会时给了我第一个印象的就是她的那副神气。但她最为怪异的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大胆和矜持的兼而有之。她可以对我为所欲为,可却不允许我同她随随便便。她完全把我当成小孩来对待:这使我以为,要么她已不再是孩子了,要么恰恰相反,她自己仍旧是个孩子,把身入险境视同儿戏。
我对这两个人,可以说都是全心全意的,而且是那么投入,以致我同她俩中的任何一位在一起时,从未想过另一位。但是,她俩让我感受到的却毫不相同。我可以同维尔松小姐过一辈子而不想与她分开。但是,在我走近她时,我的喜悦是平静的,不会冲动。人多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她。玩笑、挑逗甚至嫉妒,我都感到高兴有趣。看见她好像冷淡那些年龄大的情敌,而对我情有独钟时,我便洋洋得意,神气活现。我常痛苦难受,但却喜欢这么痛苦。掌声、鼓励、笑容使我心里发热、劲头十足。我侃侃而谈,机智风趣;我在交际圈子里爱得她发狂。与她单独在一起,我会拘谨、冷淡,也许厌烦。但是,我温柔地关心着她。她有病,我难受,我真想用自己的健康以换取她的康复,而且,请注意,我因为有亲身经历,很清楚什么叫有病,什么叫健康。她不在的时候,我想她念她;一见到她,她的爱抚使我的心而不是感官觉得温馨。跟她在一起,我心底坦然;她给什么我要什么;然而,她若对别人也是这样,我就会无法忍受。我像兄弟似的爱她,但又像情人似的在嫉妒她。
如果我一旦想到戈桐小姐会像对我一样地对待别人,我便会像暴徒、狂人、老虎一般地对待她,因为她所给予的形同恩赐,须下跪才能得到。我同维尔松小姐接触时,有着一种很强烈的喜悦,然而坐怀不乱。但我只要一看见戈桐小姐,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整个儿地心荡神迷。我同前者亲近而不放肆;相反,在后者面前,即使是十分熟识了,我也既颤抖不已又骚动不安。我认为要是同她在一起待得太久,我就活不了了,心跳加剧会将我窒息而死。对于她俩,我都害怕得罪,但是我对一个更殷勤,而对另一个则更驯服。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惹恼维尔松小姐;然而,如果戈桐小姐命我赴汤蹈火,我认为我会在所不辞的。
我同戈桐小姐的爱情,或者说幽会,时间不长,这于她和于我都是很幸运的。尽管我同维尔松小姐的关系没有这同样的危险,但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后,也遇上了灾难。这一切的结局将永远带有点浪漫色彩,使人感慨不已。尽管我和维尔松小姐交往并不过密,但也许却更加依依不舍。我俩分手时总要流泪,更奇怪的是离开她之后,我就感到百无聊赖。我嘴不离她,心在想她:我的悲伤是真切、强烈的,但我认为,实际上这些英雄般的伤感并不完全是因她而生,而是以她为中心的娱乐占了很大一部分,但我并没有发现这一点。为了减轻离情别绪,我俩互相写了一些情书,真叫人肝肠欲裂。我终于胜利了:她再也受不了了,便前来日内瓦看我。这一下,我便晕头转向了。她在的两天里,我如醉如狂。她走了之后,我真想跳河。我的哭喊在空中回荡。一个星期之后,她给我寄来了一些糖果和手套。如果我当时不知道她已结婚,不知道她那次有心看望我的旅行是为了置办婚服的话,我会觉得她的表示是极其多情的。可想而知,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士不可辱,我发誓再也不见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认为这是对她最可怕的惩罚。可她并没因此而死去,因为二十年之后,我去看望父亲,同父亲泛舟湖上的时候,我向父亲打听离我们的船不远的一条船上的几位妇人是谁。父亲笑嘻嘻地对我说:“怎么!你的心感觉不出来吗?那是你往日的情人呀。那是克里斯丹夫人,从前的维尔松小姐。”一听见这个几乎忘却的名字,我浑身一颤。我立即让船夫把船划开。尽管我很可以报复一下,但我觉得不值得违背誓言,去找一位半老徐娘算二十年前的旧账。
在家人安排我的前途之前,我少年时的大好时光就这么无聊地浪费掉了。经过长久的商量,为了适应我的天性,家人终于做出了我真没想到的决定,让我到城里法院书记官马斯隆先生家去,跟他学习贝尔纳先生所说的刀笔吏那有用的行当。我对“刀笔吏”这个称谓反感透顶。通过不正当途径去挣大钱,不合我高傲的禀性。
我觉得干这一行厌烦乏味,难以忍受。持续不断,还得听人役使,更让我对这一行深恶痛绝。我走进事务所时的厌恶与日俱增。马斯隆先生对我也不满意,鄙夷不屑,老是骂我“木讷”,“愚蠢”,每天对我唠叼说我舅舅向他保证“我这也会,那也会”,而实际上我狗屁不懂;说我舅舅答应给他送一个漂亮小伙儿来,可送来的却是一头蠢驴。最后,我因愚蠢而被可耻地赶出事务所。马斯隆先生的文书们说我只配去握锉刀。
我的志向被如此确定之后,便被送去学徒,但不是去钟表铺,而是去了一个雕刻匠家。书记官的不屑极大地打掉了我的锐气,所以这一次我乖乖地去了。我的师傅名叫迪柯曼先生,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没用多久就把我幼时的一切光华抹掉了,把我多情而活泼的棱角磨平了,在精神上以及境况上都把我弄成了一个真正的小学徒。我的拉丁文、古典文化、历史,全都被长久地忘却了。我甚至都记不得世界上有过罗马人。我父亲,当我去看望他的时候,认不出我是他的心肝宝贝了。对于妇女们来说,我已不再是那个风流的让-雅克了。我自己都清楚地感觉到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见到我也认不出他们的学生来了,以致我无颜面对他俩,而且自那以后,我也没再见过他们。最卑鄙的兴趣、最下流的恶习代替了我的那些可爱的娱乐,使我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尽管我受过最好的教育,但我一定是有一种极大的堕落的倾向,因为这一切变得如此之快,毫不费力,就连非常早熟的恺撒也望尘莫及。
这行当本身我并不讨厌:我特别喜欢绘图;摆弄雕刻刀也挺有意思;而且,由于雕刻匠与钟表匠相比,属雕虫小技,所以我希望达到尽善尽美。如果不是师傅的粗暴以及束缚太多,使我对这活儿感到厌恶的话,我也许是会心想事成的。我背着他偷偷干些同样性质的私活,因为没有约束,干起来很有趣。我雕刻一些骑士勋章,和伙伴们一起佩带。师傅发现我没正经干活,给了我一顿拳脚,说我在练习造假币,因为我们的勋章上有共和国的徽记。我可以发誓,我压根儿就没想到过造假币,就连真钞我也知之不详。我对罗马阿斯[400]是怎么制造的都要比我国的三苏[374]分币的造法知道得更清楚。
师傅的专横终于使我对本会喜欢的工作难以忍受了,而且还使我染上了一些我所痛恨的恶习,如说谎、偷懒、偷窃。对这段时期我身上发生的变化的回忆比什么都使我更清楚地懂得了依靠父母与受人奴役的区别。我生性胆怯腼腆,我可以有任何缺点,但不会厚颜无耻。我以前所享受的正当的自由,只不过是程度上有所减少,现在却终于丧失殆尽。我在父亲那儿无所顾忌,在朗贝尔西埃先生家自由自在,在舅舅家谨慎小心。到了师傅家里,我变得战战兢兢的,从此,我便成了一个毁了的孩子。同大人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习惯了一视同仁的生活方式,习惯了想玩什么就玩什么,习惯了好菜好饭总有我一份,习惯了想要什么要什么,想说什么说什么。
大家想一想,在师傅家,我该变成怎么样的一个人了:我有话不敢说;饭没吃完就得下桌;没事就得立刻到外面去;整天干活,只能看着别人玩,就是没有自己的份儿;看见师傅及伙计们自由自在,更增加了受役使的重负;争论中,即使我最清楚的事我也不敢插嘴;总之,我看到什么心里就想要什么,唯一的原因就是我被剥夺了一切。永别了,安逸、愉快以及从前使我犯了错而常常躲过惩罚的机灵话儿。有件事,我一想起来便忍俊不禁:有一天晚上,在父亲那儿,因为淘气,便罚我不许吃晚饭就去睡觉,当我拿着一小块面包走过厨房时,我看见并闻到铁扦上的烤肉。大家都围着炉子;我得向大家道声晚安。向众人道过晚安之后,我瞟了烤肉一眼:色香味俱全。我忍不住向烤肉鞠了一躬,可怜巴巴地对它说:“永别了,烤肉。”这句天真无邪的俏皮话好像非常有趣,所以大家便让我留下一块吃晚饭了。也许,这句俏皮话在师傅家里也能产生同样效果,可我肯定是想不起来的,或者想起来也不敢说出来。
我就这样学会了暗自贪婪、隐瞒、遮掩、撒谎,最后还学会了偷窃。在这之前,我从未动过偷窃的脑子,可从此就怎么也改不掉了。
贪婪垂涎而又无能为力必然导致这一步。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仆人都是小偷骗子,而每个学徒为什么也该如此。不过,在平等和宁静的氛围中,看到什么有什么的话,学徒们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是会丢掉这种可耻的癖好的。我没有这样的有利条件,所以没能从中得到同样的好处。
几乎总是一些好的情感因没有正确引导才使得孩子们向邪恶迈出了第一步。尽管一无所有,还不断受到诱惑,我还是在师傅家待了一年多而没敢偷拿什么,连吃的东西都没偷过。我第一次偷窃是出于好心好意,但却给后几次并无这么可称道的目的的偷窃打开了大门。
我师傅家有一个伙计,名叫韦拉先生。他家就住隔壁,稍远处有一个园子,种着一些长得很好的芦笋。韦拉先生手头不宽裕,想偷他母亲的芦笋卖个时鲜,美餐几顿。由于他不想亲自出头,而且还笨手笨脚的,便挑中我去干。他先花言巧语了一番,把我弄糊涂了,看不出他的目的,然后,好像突然来了个主意,让我去干。我不干,可他非要我干。我听不得好话,便同意了。我每天早上把长得最好的芦笋割下来,送到莫拉尔集市上去卖。有个老太婆看出我是刚偷来的,挑明了要贱价买我的。我害怕了,只好任她杀价。我把钱给了韦拉先生。他立即去美餐一顿。钱是我提供的,吃饭的是他和另一个伙计。因为对我来说,有点残羹就很满足了,不会同他们去大吃大喝。
这种小花招我耍了好几天,并没有想到要去偷小偷一把,从韦拉先生的芦笋收入中弄点彩头。我忠贞不二地耍弄这个鬼花招,唯一的动机就是去讨让我这么干的人的欢喜。然而,要是我被人发现,我得挨多少打,多少骂,会受到多大的虐待,而那混蛋会反咬我一口,他的话有人信,而我却因胆敢乱咬他人而加倍受到惩罚,因为他是伙计而我只是学徒!有罪的强者溜了,倒霉的是无辜的弱者,凡事皆这么个理儿。
就这样,我明白了偷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而且我立即把我的技能很好地付诸实行,以致凡是我想要的东西,我只要够得着,就跑不了了。我在师傅家吃得并不算太差,之所以耐不住克俭,是因为看见师傅并不能以身作则。当端上最诱人的食物时,师傅总是把年轻人打发走,我觉得这样做很容易让他们既馋又贪。我很快便两者兼而有之了。我通常是如愿以偿的,有时被人发现,就得吃些苦头。
有一件事让我想起来仍旧又害怕又好笑:那是因为偷苹果,可把我给害苦了。苹果放在食品贮藏室的顶里边,有一扇很高的软百叶窗可从厨房透进光亮。有一天,家里就我一人,我便爬上面包箱,想看看赫斯珀里得斯花园[352]里我无法靠近的金贵水果。我把铁扦——因为我师傅喜欢打猎——接上。我戳了好几次也没戳着。最后,我喜滋滋地感觉到戳着一个苹果了。我慢慢地往回收:苹果已经碰着软百叶窗了,我正准备伸手去拿。真急死人了!苹果太大,没法从窗格中拿出来。我真的是绞尽了脑汁,非要把它拿出来!必须找些东西把铁扦固定住,还要找一柄比较长的刀把苹果切开,另外,还需要一根板条托住苹果。我费了不少的劲儿和时间,终于可以切苹果了,希望随后把两片苹果拿到手。但是,刚刚切好,两片苹果便又都掉下去了。好心的读者,分担一下我的苦恼吧。
我并没气馁,但却浪费了许多时间。我害怕被人撞见;我想好了一条妙计,准备第二天施行,便像没事人似的重新开始干起活来,忘了食品贮藏室里还留有两个会坏事的罪证。
第二天,我又找了个好机会,再做一次尝试。我爬上面包箱,伸出铁扦,对准苹果,正准备戳哩……真糟糕,“凶龙”没有打盹;突然间,食品贮藏室的门开了,师傅从里面出来,抱着双臂,看着我说:“好大的胆儿!”……我的手现在还在发颤,都握不住笔了。
由于老挨打,我很快便不以为然了;最后,我觉得挨打是对偷窃的一种补偿,让我有权继续偷。我非但没有把眼睛往后看,想想受惩罚的情形,反而在往前看,想着如何报复。我认为,拿我当小偷处治,就是允许我当小偷。我觉得偷窃与挨打是相辅相成的,从而可以说是构成一种交易,我在完成这种交易中我的那一份时,就让我师傅去干他的那一份。这么一想,我去偷时就比以前要心安理得了。我在琢磨:最后会怎么样呢?我会挨打。随它去吧:我生来就是挨打的。
我喜欢吃,但并不馋;我喜欢女色,但不淫荡。我其他的欲念太多,对这两种欲念便淡漠一些。只有当心里空落时,我才想到解馋;而我一生之中,很少发生这样的情况,所以我没什么时间去想美味佳肴。这就是为什么我没有老是只想到偷东西吃,而是对一切吸引我的东西我全都偷。如果说我没有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偷,那是因为钱对我的诱惑并不太大。在作坊里,我师傅另有一个单间,门老锁着。我找到了法子把门打开,然后再关好,不露痕迹。我在里面动用师傅的好工具、好图案、印模等一切我所羡慕而他又不肯让我用的东西。实际上,这算不上是偷,因为我是拿来为师傅干活用的,但由于可以随意使用这些玩艺儿,我欣喜若狂,我以为把师傅的技术和产品一块儿偷了过来。再说,在一些小盒子里,还有一些碎金块、碎银块、小首饰、贵重物品和零钱。当我口袋里装上四五个苏时,就神气得不得了。不过,我根本没有去动这些东西,连贪婪地瞟上一眼我都没想过。我看见它们的时候,更多的是害怕,而不是喜悦。我深信,这种对盗窃钱财及其后果的恐惧大部分源自教育。这中间夹杂着羞耻、坐监、惩罚、绞架的潜在想象,使我若是见财起意,便不寒而栗。而我觉得我的那些伎俩只不过是淘气而已,而且也确实是如此。这么干顶多挨师傅一顿打,对此我早有心理准备了。
不过,我再说一遍,我并没有太贪婪,所以没必要洗手不干;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需要斗争的。单单一张好画纸就比可买一令纸的钱对我的诱惑力更大。这种怪癖源自我的独特的性格中的一种,对我的行为影响颇深,有必要阐述一番。
我有一些十分炽烈的激情,每当它们骚动不安时,我便难以驾驭:克制、尊重、胆怯、规矩全都抛诸脑后了;我成了一个厚颜无耻、放肆无礼、粗野撒泼、桀傲不驯之徒;羞耻阻挡不住,危险吓唬不了。除了我一心念着的那唯一的东西而外,世间万物对我来说一文不值。但这一切只是瞬间的事,我随后便陷入颓丧绝望之中。平静的时候,我懒散、胆怯得要命:我什么都怕,什么都讨厌;一只苍蝇飞过能吓我一大跳;我懒得说话,懒得动弹;恐惧和羞耻压得我透不过气来,我真想躲到没人看得见的地方去。非行动不可的话,我不知该如何做;非说不可的话,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有人看我的话,我便局促不安。当我激情满怀时,我有时会找到要说的话;但是,在日常谈话时,我脑子闭塞,找不到任何的话说。我觉得日常的谈话简直难以忍受,唯一的原因就是没话找话。
加之,我的那些占主导的欲念没有一个是牵涉到可以购买的东西的。我只需要纯洁的乐趣,而金钱会使乐趣全都毒化。譬如,我喜欢美味佳肴,但是,我不能忍受高朋满座的拘束,也不能忍受小酒馆的乌烟瘴气,所以只能与一位好友消受。因为我不能一人独饮,那样脑子会想到别的事情上去,也就没了吃的乐趣。如果我心血来潮想女人了,我那颗激动的心让我更渴望的是爱情。我觉得卖笑女子失却了她们的魅力;我甚至怀疑我会消受她们。我对于我力所能及的享乐都是如此。如果它们需要金钱购得,我便觉得平淡乏味。我所喜爱的只是那些东西,它们不属于任何人,而只属于能善辨其味的第一个人。
我从未觉得金钱是一件像人们觉得的那样宝贵的东西。而且,我甚至从来也没觉得它是万能的。金钱本身毫无用处,必须变换它才能享受它;必须购买,讨价还价,常常受骗,花了大价,并不如意。
我要的是一件优质的东西,可我断定花钱买到的却是一件次品。我花高价买一只鲜蛋,却是只臭蛋;买一个好水果,却是没成熟的;找一个姑娘,却是个烂货。我喜欢玉液琼浆,可是到哪儿去寻?去找酒商?不管我如何提防,也要被毒死。要是我非要得到很好的服务呢?那得多操心,多麻烦呀!得有朋友,有代理人,付佣金,写信,来来回回,左等右盼,可最后常常还是上当受骗。我的钱带来了多少麻烦!我对金钱的恐惧胜过我对美酒的喜爱。
在我学徒期间及以后,我千百次地想出去买点好吃的。我走近一家糕点店,看见柜台前有几个女人;我觉得已经看见她们在偷偷地讥讽、嘲笑我这个小馋鬼。我走过一家水果店,斜睨着漂亮的梨子,香味袭人;旁边有两三个年轻人看着我;有个认识我的男人待在他的店门前;我看见远处走来一位姑娘,她是家里的那个女佣吗?我眼睛近视,产生许多幻觉。我把所有走过来的人都当成了熟人;我在哪儿都胆怯,总是畏缩不前。我越是羞涩,欲念越是强烈,但还是像一个馋虫啃啮的傻瓜似的转回家去,尽管兜里有钱买得起,但却什么也没敢买。
如果我把自己或是他人用我的钱时我所感受到的尴尬、羞愧、厌恶、不适以及种种不快都记述下来,那就成了一本索然寡味的流水账了。读者在逐渐对我的生活有所了解的同时,将会对我的脾性有所了解,无需我赘述,也将会感觉到这一切的。
对此有所了解之后,大家将不难懂得我的一个所谓的矛盾:对金钱的极大蔑视与几乎利欲熏心的吝啬兼容并蓄。对我来说,金钱是一件很不合适的东西,即使没有,也不想得到。而当我有了它时,我长久地留着不花,因为不知道如何花才好。然而,如果有了合适称心的机会,我会很好地花钱的,以致用得囊空如洗也没有觉察。
不过,别在我身上寻觅吝啬人的怪癖,为了炫耀而花钱的怪癖;恰恰相反,我悄悄地花钱,而且是为了寻乐:我花钱不是为了摆谱儿,而是深藏不露。我深感金钱不是供我使用的,我几乎羞于有它,更不用说花它了。一旦我有足够的钱,像样地生活,我是不会想当守财奴的,我对此深信不疑。我将把钱全花光,而不想让它下崽。
但是,我境况不佳,总是提心吊胆的。我崇尚自由。我憎恶窘迫、苦痛、寄人篱下。只要我兜里有钱,我就可保独立,就免于挖空心思去找钱。我总是害怕手头拮据。因为害怕囊中羞涩,我爱惜钱。人们拥有的金钱是自由的工具;追逐的金钱则是奴役的工具。正因为如此,我才攥住金钱而又不贪婪金钱。
我的淡泊只不过是懒惰而已。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敛财的繁难。我的挥霍也仍然只是懒惰而已。当有机会痛痛快快地花钱的时候,人们也就不太管它用得是否值得了。金钱对我的诱惑没有物品的诱惑来得大,因为在金钱和希望占有的物品之间,总有一个中介;而在物品本身及其享用之间,绝无中介。我看见物,它便在引诱我;如果我只看到占有物的手段,那该手段对我并无诱惑力。因此我做过贼,而且我现在有时还在偷窃引诱我的而且我宁愿去拿而不愿去讨的小玩艺儿。但是,一生之中,无论幼时或长大之后,我不记得曾经拿过他人的一个子儿。除了有一次,那是大约十五年前的事,我偷过七利弗尔[339]零十苏。这件事值得说一下,因为其中有着一种无耻和愚蠢的十分可笑的巧合,如果不是牵涉到我而是别人的话,连我自己都很难相信的。
那是在巴黎。大约五点钟光景,我同弗朗格伊先生在王宫花园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去歌剧院吧。”这正合吾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的票,给了我一张,拿着他自己的一张走在头里,我跟随其后。他进去了。我随他之后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堵住了。我举目望去,看见大家都站着。我断定我会在人群中走散的,或者至少弗朗格伊先生会以为我走丢了。我走出来,拿了一张中途外出票退了钱,扬长而去。没想到我刚到大门口,大家全坐下了。这时,弗朗格伊先生清楚地看到我没在剧场里边。
这事与我的脾性相去甚远。为了说明有时候人会产生一种恍惚,不应以其行为来判断他们,我把这事记述下来。这并不是在偷这份钱,而是对这钱的使用的偷窃:越是说这不算偷窃,越是让人丢人现眼。
如果我想把我学徒时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无赖的全部历程写得详详细细,那我将永远也写不完的。不过,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我不可能对它们完全产生兴趣。我对同伴们的玩乐很讨厌。当我对干活产生极大的反感时,我便对一切感到了腻烦。
这使我恢复了失之已久的阅读兴趣。干活时间偷看书,这成了我的新罪过,遭到新的惩罚。限制我读书,更激起了我的兴趣,以致很快便达到痴迷疯狂的程度。有名的租书店女老板拉·特里布租给我各类书籍。我好书坏书都读,也不加挑选,读起来都一样地如饥似渴。我边干活边读书,出去办事也读,上厕所也读,而且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读得头昏脑涨,仍旧忘不了读。师傅窥探我,抓住了我,把我狠揍一顿,书也收走了。有多少书被撕掉,烧毁,扔到窗外去了!拉·特里布的店里有多少残缺不全的书籍啊!当我没钱租书的时候,我便拿自己的衬衫、领带、衣物抵账。我每星期天那三个苏的零花钱全都送她那儿去了。
大家会对我说:看来金钱还是不可或缺的。的确如此,不过那是当我因为读书而别的什么事都不能干的时候。我全身心地沉醉在自己新的癖好之中,除去阅读,什么都不再干了,也不再偷窃了。
这仍然也是我的一个独特的性格。当某种习惯成为自然的时候,一丁点儿的东西便能使我分心,改变,迷恋,最后竟入痴入迷。于是,我忘了一切,一心只想着占据我心的新玩艺儿。兜里只要装了一本新书,我便急不可耐地要翻看它;剩我一人的时候,我便立刻掏出书来,也不再想到师傅的单间里去寻摸什么了。即使我有了耗钱的癖好,我甚至都不相信我会去偷。我脑子只想到眼前,不去想将来的事。拉·特里布肯赊账:押金不多。我装好书,其他什么都不想了。我的钱自然而然地全到了这女人的手里。当她催讨时,我随手拿起衣物去抵账:没比这更便当的了。我既不想先偷钱存着,也没有偷钱还债的欲念。
由于争吵、挨打、偷读未加选择的书籍,我的个性变得内向、孤僻了,精神开始不佳,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了。我因嗜书好读而读了一些平庸乏味之作,但幸好没有读到那些下流淫秽的书。倒不是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有所顾忌,不租给我,而是她为了提高淫书的价码,向我推荐时,总是神秘兮兮的,使我既厌恶又羞惭,反而没有租来看。而且,我生性腼腆,加上机缘巧合,所以三十多岁了,也没有对任何一本这类危险的书籍瞟过一眼。据一位上流社会的美丽贵妇说,这类书不登大雅之堂,只能偷偷地看。
不到一年,我便把拉·特里布小书店的书看完了。闲暇时,我便觉得百无聊赖。通过对读书的爱好,甚至通过我读的那些书,我改变了我无赖顽童的习气。尽管我对书未加选择,还常常读些坏书,但读书毕竟把我的心灵引回到比我的职业赋予我的情感更加高尚的那种情感。我对身边的一切感到厌恶,有可能诱惑我的一切又离我太远,所以看不见有什么可以使我动心的东西。我的肉欲早已燃起,渴求一种满足,可我又想象不出到底渴求什么。我如同一个从未有过性生活的人一样,对具体的要求一无所知。我已届青春期,很敏感了,可我有时只是在想我以前的癫狂,从未越雷池一步。处于这种奇怪的状态之下,我那焦虑不安的想象起了作用,拯救了我,平息了我那刚冒头的欲火。我尽量想象我读过的书中使我感兴趣的那些情景,追忆、变换、综合它们,把自己摆进去,成为其中的一个我自己设计的人物,按照自己的意愿,始终使自己处于最佳地位,最后,想到不能再想,这假想的境况使我忘却极为不满的真实状况。对于幻境的爱以及我很容易的投入使我对自己周围的一切彻底嫌弃了,更加地喜欢孤身独处。从此以后,我便始终形单影只了。大家随后将不止一次地看到其奇特的后果,也就是这种表面上极其愤世嫉俗、极其阴郁的禀性,实际上是源自一颗过分热烈、过分多情、过分温柔的心,因为找不到与自己相似的心,而不得不沉湎于空想。现在,我只需指出那个癖好的渊源和起始原因就足够了。这个癖好改变了我的所有一切欲念,而且因为它也包含一切欲念,所以始终使我因过于热衷于幻想而懒于行动了。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我六神无主,对一切、对我自己都不满意,对自己的行当没有兴趣,没有我这么大孩子的乐趣,满是没抓没挠的欲念,无端地流泪啜泣,无缘无故地便哀声叹气。总之,因为看不见周围有任何值得注目的东西,只好自作温柔梦了。每个星期天,做过礼拜之后,伙伴们总来找我去一起疯玩。而我是能躲则躲。然而一旦同他们玩上了,我便比谁都起劲,比谁都跑得远。鼓动我难,拉住我也难。这就是我惯常的脾性。当我们出城去玩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头里,除非别人提醒我,不然都忘了回去。我撞上过两次:我没能赶回来,城门关上了。第二天,如何处治我,是可想而知的;第二次,师傅说下不为例,否则就如何如何,吓得我不敢疏忽大意了。但是,极其可怕的第三次又来了。真是防不胜防,因为轮到那个该死的队长米努托里先生上岗的时候,他总是比别人提前半小时关城门。我和两个伙伴正往回返;离城半法里[326]时,我听见准备关城门的号角声了。我加快脚步。我听见鼓声响起,拼命跑起来,浑身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心怦怦直跳。我老远看见士兵们还守着岗位;我一边跑,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但太晚了。离前哨二十步时,只见第一座吊桥吊起来。当看见那些可怕的号角翘向空中时,我浑身发抖,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不可避免的命运就在此刻开始了。
我立刻痛不欲生,扑在平坡上,嘴啃着地。伙伴们对此不幸反倒哈哈大笑,他们当即拿定了主意。我也打定了主意,但与他们的不尽相同。我当场发誓永不再回师傅家去;第二天,城门打开时,伙伴们回城去了,我便与他们道了永别,只是求他们偷偷地把我的决定告诉一声我表哥贝尔纳,并告诉他在哪儿还可以见我一次。
在我当学徒以后,因为离他家较远,我很少见到他。不过,有一段时间,每逢星期天,我们总要聚一聚的。但是,不知不觉地,我俩便都各有所好,见面的机会就很少了。我断定,他母亲对此起了很大的作用。他是上城区的孩子,而我这样一个可怜的小徒弟,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孩子。尽管有血缘关系,但我俩已不再是平起平坐了。与我为伍,有失体统。不过,我俩之间并未完全断绝联系,而且,由于表哥心地善良,尽管得遵从母训,他有时还是要听凭自己良心的驱使的。得知我的决定之后,他赶来了,但不是为了劝阻我或是与我一起出逃,而是给我一点钱物,以备途中使用,因为就我那点点钱,是走不了多远的。他还送了我一柄短剑,我非常喜爱,一直带到都灵,为解决肚皮问题才脱手的。有人开玩笑说,我把它吃进肚里去了。后来,我对表哥在我那艰难时刻的表现越琢磨,越深信他是遵照自己母亲,也许还有他父亲的旨意行事的。因为就他本人而言,他不可能不想法拖我后腿,或者跟我一块儿出逃。但他并没这样做。他并没阻止我,反倒像是鼓励我依计而行,见我主意已定,便离我而去,没有流下多少眼泪。我们后来再没见过面,也没通过信。这真可惜:他的禀性本质上就很好;我俩天生是一对好友。
在我听天由命之前,请大家允许我想一想,假如我遇上的是一个比较好的师傅,我的命运会如何呢?一个好手艺人的那种安安稳稳、默默无闻的生活,特别是在某些阶层中,诸如日内瓦的雕刻匠阶层,对我的脾性是再合适不过了,更能使我幸福。这种行当虽不能发财致富,但日子总算富裕,能在我有生之年抑制我的野心,让我有适当的余暇培养一些有节制的爱好,使我囿于自己的小天地,而根本不可能摆脱出来。我想象力比较丰富,可以用奇思异想来装点各式各样的生活;而且,我的想象力比较强,可以说能把我随心所欲地从一种生活带进另一种生活,至于我究竟在其中是怎么个情况,也就无所谓了。我不论身在何处,都能很快地进入我的空中楼阁。就这一点而言,最简单的行当、最不烦恼操心的行当、让思想最自由的行当,就是最适合我的行当,而且也正是我的行当。
我本可以在我的宗教、我的故里、我的家庭和我的朋友中,过上一种宁静温馨的生活,这正是依照自己的心愿,适合自己的个性、工作与兴趣,与交际相一致的那种生活。我本会成为一个好基督徒、好公民、好父亲、好朋友、好工人、一切方面的老好人。我本会热爱自己的行当,也许还会为之增光添彩,在度过了默默无闻的平凡但平稳而安乐的一生之后,我将在亲人们的身边平静死去的。我想必很快会被遗忘,但我至少会被想到我的人追忆缅怀的。
但事与愿违……我将描绘的是什么样的图画?啊!先不忙叙述我一生中的不幸吧!这个悲惨的内容我会让读者知之甚详的。
第二节
当我因恐惧而计划逃跑时,我觉得凄惨悲伤,但真的逃跑了,反而觉得十分有趣。我还是个孩子,便离开故乡、亲人,无依无靠,没有经济来源;手艺只学了一半,尚未掌握谋生手段,便弃之而去;身陷穷途末路,不知何时才能摆脱;稚弱无辜的年纪,就得面临邪恶和绝望的各种诱惑;在一种比我以前所不能忍受的桎梏更加难以挣脱的桎梏的压迫下,去远方面对苦恼、谬误、陷阱、奴役和死亡:这些就是我当时要做的,也是我本该料想得到的前景。它与我想象的真是天壤之别!我以为已经获得的独立是唯一使我心暖的情感。我自由了,成了自己的主人了,我以为什么都可以做,而且可以做成:我只需纵身一跃,便腾空而起,在空中翱翔了。我安然地走进广袤世界;我将大显身手;每走一步,我都要碰上盛宴、财宝、奇遇、准备为我效劳的朋友、急于讨我欢心的情妇。我一出现,便要主宰世界,但我并不要整个世界,我可以说要放弃一些,因为我无需这么多。一个可爱的交际圈就足够了,不用为其他的东西受累了。
我的节制使我进入一个狭小的范围,但却是用心选定的,可保证我在其中的统治地位。我野心不大,一座城堡足矣,只要成为城堡的主人主妇的宠儿、小姐的情人、少爷的朋友、邻居们的保护人,我便心满意足,别无他求了。
我心盼这普通的未来,在城郊四周流浪数日,住在一些熟识的农夫家里,他们全都比城里人待我要好。他们欢迎我,留我食宿,待我真是太好了,让我受之有愧。这不能称为施舍,因为他们并没显出高人一等的神气。
我到处走,到处去,一直走到离日内瓦两法里的萨瓦境内的孔菲格农。当地神父名叫蓬韦尔先生。这个共和国历史上显赫的姓氏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好奇地想看看“羹匙”贵族[313]的后裔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我便去拜访蓬韦尔先生。他热情地接待了我,跟我谈起日内瓦的异端邪说和圣母会的威望,还留我用膳。我对于如此这般结束的谈话没什么好说的,而且,我觉得,在其家中吃得这么好的那些神父至少与我们的牧师难分伯仲。我肯定比蓬韦尔先生学问要深,尽管他是个贵族;但我当时只顾吃,便顾不上去当一个好神学家了。而且,他那弗朗基葡萄酒,我觉得味道醇美,能让他在辩论中取胜,所以,要是让这么一位好主人闭上嘴,我会汗颜的。所以我让步了,或者说,我至少是没有正面顶撞。就我的行为而言,有人可能认为我虚假。那就错了,我只不过是老实而已,这一点确实无疑。奉承,或者说迎合,不总是一种恶习,反倒常常是一种美德,尤其是在年轻人身上。我们对于善待我们的人是有感情的:我之所以谦让,并不是为了欺骗他,而是为了不让他败兴,不以怨报德。蓬韦尔先生接待我、盛情地款待我、有心说服我,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呢?除了我受益之外,他并无任何好处。我年轻的心就是这么寻思的。我对这位仁慈的神父感激和尊敬之情油然而生。我感觉出自己高他一筹,但我不想不知好歹,让他难堪。我这么做并无丝毫的虚伪动机:我压根儿不想改宗变教;我非但没有这么快就产生这一念头,而且只要心有此念便觉得可怕,使我在很长的时间里,对这一想法避之三舍。我只是想别惹恼那些想劝我改变信仰的人。我想维持他们对我的好心善意,显得不如实际上那样铁了心了,好让他们存有成功的希望。在这一点上,我的错误犹如正派女人的献媚,她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有时候既不允许什么,也不答应什么,但却善于使人产生一种得到比她们所愿意给的东西要多的希望。
理智、怜悯、喜欢明理,这肯定要求人们非但不赞同我的癫狂,而且要把我打发回家,以使我远离我所滑向的自毁之路。这才是一切真正有道德的人本会做或试图要做的事。但是,蓬韦尔先生尽管是个好人,却不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恰恰相反,他是一个信徒,只知道崇拜偶像和做祷告,不知道其他什么道德。他是一个传教士,为了维护信仰,除了写些小册子来反对日内瓦的牧师们之外,就想不出任何高招了。他压根儿就没想到要让我回家,反而趁我想离家出走,使我即使想回家也回不去。完全可以断定,他在把我往贫困潦倒或变成无赖的道上推。他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一点:他看见的是一个从异教中抢救出来并归还给天主教的灵魂。只要我去做弥撒,我是正派人或是无赖又有何妨呢?况且,别以为这种想法是天主教徒所独具的。只重信仰而非行为的任何独断的宗教例皆如此。
蓬韦尔先生对我说:“主在召唤您,去阿讷西吧。您在那儿会遇上一位非常仁慈的好夫人,国王的恩泽使她能够把别人的灵魂从她本人已摆脱了的错误中拯救出来。”他指的是新皈依的瓦朗夫人,神父们确实在迫使她同前来出卖自己灵魂的任何混蛋分享撒丁王赐给她的两千法郎年金。需要一位非常仁慈的好夫人的帮助,我感到十分丢人。我很希望别人提供我生活必需品,但我不想要别人施舍,而且一个女信徒对我没太大的吸引力。然而,由于蓬韦尔先生的催促和辘辘肌肠的驱使,也由于很高兴能去玩一趟,而且,还有一个具体的目标,尽管不甘心,我还是决定去阿讷西了。一天工夫就可以稳稳当当地到达的,但我不急不忙,花了三天才走到。
每每遇上路两旁有城堡时,我都要跑去看看,深信有奇遇在等着我。我既不敢擅自闯入,也不敢敲门,因为我非常胆怯。我会唱一些很优美的歌曲,是我的伙伴们教给我的,而且我唱得也很动听,于是我便在最有希望的窗下唱歌,但我非常惊讶,放声歌唱了半天,竟不见有贵妇或小姐被我美妙的歌喉或风趣的歌词吸引出来。
我终于走到了。我见到了瓦朗夫人。我一生中的这一阶段决定了我的性格,绝不能一笔带过。我已十六岁半了。我算不上人们所说的漂亮小伙儿,但是我长得小巧玲珑,腿细脚美,神态潇洒,容貌姣好,嘴很秀气,黑发黑眉,小眼深凹,喷薄出热血沸腾的光芒。
不幸的是,我对这一切全然不知,一辈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的风姿,等到想着它时,早已错过良机。因此,除因年龄小而胆怯以外,我还有着一种很重感情的人的那种胆怯,总是提心吊胆,生怕惹人不快。此外,尽管自己已有较为丰富的知识,但却不谙世事,根本不懂社交礼节,所以我的知识非但不能弥补我的不足,反而使我感到在这方面更加欠缺,更加使我畏首畏尾。
因此,由于害怕贸然造访多有不便,我便采取了于我有利的方法,以演说家的风格写了一封很漂亮的信,把书中的好词佳句与学徒的词语揉在一起,极尽自己的才华,以博取瓦朗夫人的好感。我把蓬韦尔先生的信夹在我的信里,然后前去进行这次可怕的拜访。
我没见到瓦朗夫人,人家对我说她刚出门,上教堂去了。那天是一七二八年的圣枝主日。我立即追了上去:我见到她,等了等,同她谈了话……我大概还记得那个地方;此后我在那儿洒下过不少泪水,亲吻过那个地方。我为什么不可以用金栏杆把这幸福的地方给围起来!为什么不让全球的人来朝拜它!但凡尊崇人类获救纪念物的人都应该跪行到它的面前。[300]那是她房后的一条走道,右首,房屋和花园之间,有一条小溪,左边是院墙,有一扇便门通向方济各会教堂。瓦朗夫人正准备进那扇门,听见我喊,便扭过头来。我一见,惊呆了!我原以为她是令人厌恶的老修女,以为蓬韦尔先生说的那个好女人只能如此。可我看见的是花容月貌,两只美丽的蓝眼睛柔情似水,脸色光彩照人,胸脯微露,美丽诱人。我这个小小新教徒——因为我就在这一刹那信奉了她的宗教,深信由这样的一些传教士宣扬的宗教肯定会把人引向天堂的——匆忙地把她看个一览无遗。她笑吟吟地接过我哆哆嗦嗦地递给她的信,打开来,看了一眼蓬韦尔先生的信,便在看我的信。她从头看到尾,要不是她的仆人催她进教堂,她是会再看一遍的。“唉!孩子,”她的声气让我一哆嗦,“您这么小就满世界跑,真是太可惜了。”然后,没等我答腔,她又说道:“去家里等着我吧。让他们给您预备饭,弥撒完了,我要同您聊聊。”
路易丝-埃莱奥诺·德·瓦朗是沃州沃韦市的一个古老贵族拉图尔·德·比勒家的小姐,很年轻的时候便嫁给了洛桑卢瓦家族维拉尔丹先生的长子瓦朗先生。这桩婚姻没有给夫妇俩带来孩子,不太美满,再加上一些家庭纠纷,瓦朗夫人便趁维克多-阿梅代王驾临埃维昂时,过湖去投靠这位国王。就这样,像我一样冒失地背离了丈夫、家庭和故乡。她为此总是哭哭啼啼的。这位国王喜欢装成热情的天主教徒,便收留下她,给了她一千五百利弗尔的皮埃蒙特[287]年金,这在一位不甚慷慨的国王来说,够可以了。可是,当他发现有人认为他此举是坠入爱河了,便派了一个卫队把她送到了阿讷西。在日内瓦名誉主教米歇尔·加布里埃尔·德·贝尔奈的主持下,在圣母往见会[274]修道院里,她发誓弃绝原来的宗教信仰。
我到的时候,她在那儿已经六载了。她与本世纪同时诞生,已经二十八岁了。她风韵犹存,因为她的美不再在于容貌,而在于其风姿,因此,她仍如少女时一般地窈窕。她神情亲切温柔,目光含情,笑如天使,嘴同我的嘴一般大小,灰白色的秀发少有地美,随便拢一拢便光彩照人。她身材不高,有点矮,虽不致不匀称,但稍许嫌胖。然而,她的脑袋、胸脯、两手、双臂,简直美不胜言,无与伦比。
她受的教育很杂。她同我一样,一生下来,母亲就死了,所以不知区别地有什么学什么。她跟家庭女教师学了一点,跟父亲学了一点,跟老师学了一点。但她从她的几个情人那儿学了不少,特别是塔韦尔先生,既高雅又博学,以此点化他所钟爱的女人。然而,这么多不同类型的教育在互相掣肘,而且她也没有很好地理清,所以学到的各种东西就不能正确引导她的才智的发展。因此,尽管她学到了一些哲学和物理学的原理,但父亲对江湖医学和炼丹术的爱好也影响了她。她常制造一些酏剂、酊剂、香膏和灵丹妙药,而且还声称掌握秘诀。走江湖的便利用她的弱点,抓住她,纠缠她,毁了她,在炉子和药剂中耗尽她的才智、天赋和风姿,她本可以此来风靡上流社会的。
诚然,卑鄙的骗子们利用她所受的未加引导的教育模糊了她理智的光芒,但是,她那卓绝的心灵却经受住了考验,始终如一:她那亲切温柔的性格,她那对落难者的同情,她那无尽的善良,她那欢快、开朗、坦率的脾性,从未改变。甚至在她接近晚年,贫病交加、灾难重重的时候,她美丽的心灵依然宁静爽朗,一直到死都使她保持着最美好时日里的那种欢快。
她的错误的根子在于她精力旺盛,总想老有事干。她所需要的不是女人们的那些偷情私通,而是创办和领导一些大事业。她生来就是干大事的。隆格维尔夫人[261]要是处于她的位置,只能是一个为小事奔忙的女人;而她要是处在隆格维尔夫人的位置,则能治国安邦。她怀才不遇。她若身处高位,本可以使她名扬天下的东西,却因她的生活环境而使她一败涂地。在她所处理的那些事情中,她总是把计划想得很大,把目标定得很高。因此,她采用的一些手段与想法符合,但力量达不到,由于别人的过错,便以失败告终。计划未能成功,她自己毁了,可别人却几乎毫无损伤。这种事业心给她带来了很多痛苦,但至少使她蜇居修道院时获得一个很大好处:使她不像她进来时想的那样,苦度余生。单调乏味的修女生活、接待室里的无聊谈话等这一切不能让一个始终活跃的思维满意。这思维每天每日都有新的方案,需要自由,使方案得以实施。好心的贝尔奈主教,脑子虽不如弗朗索瓦·德·萨勒,但在许多方面却与他很相像。而他称为孩子的瓦朗夫人却在其他许多方面很像尚塔尔夫人[248]。瓦朗夫人如果不是因为其爱好使之不安于修道院的无聊生活,而是乐于隐身其间的话,可能更加像她。如果这位可爱的女子没有做那些似乎符合一个新皈依的修女在主教指引之下做的修行小事的话,那并不说明她缺乏热情。无论她改宗的动机是什么,反正她对皈依的宗教是真心实意的。她可以因犯了一个错而懊悔,但并不想纠正它。她不仅死的时候是个好天主教徒,而且也在虔诚笃信之中度过了一生。我想我是看透了她的心思的,我敢说,她纯粹是因为厌恶装腔作势才不愿当众表现为虔诚信女。她的信仰非常牢固,用不着装模作样。不过,现在不是详谈她的信仰的时候;我会有机会谈谈这事的。
但愿那些否认灵犀相通的人,如果可能的话,解释一下,瓦朗夫人怎么第一次见面,第一句话,第一个眼神就使得我不仅深深地被她吸引住了,而且对她产生了从未消失的完全信赖,假定我对她感受到的确实是爱情的话(凡是注视着我同她今后关系的人至少将会觉得这是不可信的),那么,这种激情怎么会一产生就伴随着与爱情不沾边的心宁、气静、坦诚、安稳、信赖等情感呢?怎么会在第一次接触一位可爱、端庄、貌美的女人,接触一位地位比我高而我又从未接触过的贵妇,接触一位我的命运可以说取决于她的关怀之大小的女人,总而言之,在接触这么一个女人的当儿,我怎么会那么地无拘无束,那么地轻松愉快,仿佛我完全肯定能博得她的欢心呢?我怎么会丝毫没有感到局促、胆怯、拘谨呢?我生性羞怯、拘束,从未见过大世面,怎么会第一天、第一刻便同她谈话随便、言词亲切、语气亲热,仿佛十年老友,亲密无间呢?没有欲望的爱情我是不谈的,因为我有欲望,但是,没有焦虑、没有嫉妒的爱情存在吗?一个人难道不想至少问一声自己心爱的人爱不爱他吗?我一生中再没有想到过要问她这一问题,倒是我在问自己是否爱她,而且她也从未问过我这个问题。在我对这位美丽女人的感情中肯定有点奇特的地方,大家以后会发现一些没有料到的怪事。
我们要谈谈我的前途问题;为了谈得从容些,她留住我吃午饭。我一生中,这还是头一次吃饭时没有食欲。她的女佣在为我们上菜,也说她从未见过我这种年龄、这种体格的远方客人会没有食欲。她的话并没有使她的女主人对我产生不好的想法,倒是有点击中了同我们一道用餐的一个肥胖的乡下人。他狼吞虎咽,一人足足吃了六个人的饭。至于我,我是心花怒放,不想吃了。我的心里充满了一种全新的感情,遍及全身,脑子无法再考虑其他任何事情。
瓦朗夫人想知道我过去的一切。为了说给她听,我恢复了在师傅家丧失的满腔热情。我越是激发这位卓绝女人对我的关怀,她越是为我即将面对的命运抱屈。她的神情、她的目光、她的举动都透着她的亲切的怜悯。她不敢规劝我回到日内瓦去。处于她的地位,这么做则犯了亵渎天主教之罪。她不是不知道自己被严密地监视着,不能随便说话。但是,她以催人泪下的口吻谈到我父亲的痛苦,使我清楚地看出,我若回去安慰老父,她是会赞同的。她并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之中在反驳自己。除了我主意已定而外——这一点我认为已经说过了——我越是觉得她言之有理,令人信服,她的话就越是打动我的心,我也就越是下不了狠心离开她。我感到,若是回日内瓦,就在她和我之间筑起了一道难以逾越的堤坝,除非再采取已采取过的行动。倒不如横一横心,留下来为好。于是,我便留下来了。瓦朗夫人见劝说无用,也就没再说下去,免得连累自己,但她用一种怜惜的目光望着我说:“可怜的孩子,你应该到主召唤你去的地方去;但等你长大以后,你会想起我的。”我相信她自己也未曾想到她竟然残酷地一语成谶。
依然是困难重重。这么小就远离故土,怎么活法?我的手艺还没学到一半,根本谈不上精通。即使精通,也无法在非常贫穷、养不起手艺人的萨瓦赖以为生。替我们吃饭的乡下人,被迫停了一会咀嚼,歇歇颌骨。他说出一个看法,说那是来自上苍的,但从结果来看,不如说是来自地狱的。他建议我去都灵,说是那儿有一个收容所,是为训练初学教理者创办的,去了那儿,我的肉体和精神就有了着落,等到我进入天主教的怀抱之后,可以依靠善男信女们的仁慈找到一个适合我的位置。他继续说道:“至于盘缠,如果夫人向主教大人建议这一善行义举,他是肯定会善心大发,很乐意提供给你的,而且男爵夫人是那样地乐善好施,”他俯首向着餐碟说,“也一定会助您一臂之力的。”
我感到所有这些施舍都很让人难堪:我很揪心,一句话也没说,而瓦朗夫人对这建议没有提议人那么热心,只是说,对于善行义举,各人都得尽力而为,她将找主教谈谈这事。但是,那鬼家伙担心她按她自己的意思去说,再者,他在这件事情里,还有点小便宜沾沾,所以便先跑去通知神父们,跟这些善良的神父们都说通了,以致当瓦朗夫人不放心我去那儿而去找主教谈时,发觉事情已经定了,而且主教当时就把我此行的一点点盘缠交给了她。她不敢坚持要我留下:我已经大了,像她这么大年岁的女人把一个男青年留在身边是不成体统的。
我的旅行就这样由关怀我的人给安排好了,我只好服从,我甚至并无太大反感地就照办了。尽管都灵比日内瓦远,但我猜想,作为京城[232],它同阿讷西的关系和同一个不同宗、不同教的外国城市要更密切。再说,我是遵从瓦朗夫人之命前去的,所以我认为自己仍旧是在她的指引下生活,甚至胜于在她身边生活。再有,长途旅行很能满足我已经开始形成的漫游的癖好。我觉得,我这么大的人,翻山越岭,攀上阿尔卑斯山巅,俯视自己的伙伴们,真是美极了。对一个日内瓦人来说,四处看看是一个不可抗御的诱惑。因此,我答应了。那个乡下人两天之后便要同他妻子一起动身。我被托付给他们,一路上照顾我。我的钱也交给了他们,其中包括瓦朗夫人在千叮咛万嘱咐的同时,偷偷塞给我的一小笔钱。复活节前的星期三,我们便上路了。
我离开阿讷西的第二天,父亲同他的一个叫里瓦尔的朋友寻我来了。里瓦尔先生同我父亲一样,也是钟表匠。此人聪颖过人,很有学问,作的诗优于拉莫特[219],口才同后者也几乎不相上下,为人十分正派,但其文采未能得以发挥,只是把自己的一个儿子培养成了喜剧演员。
这两位先生见了瓦朗夫人,只是同她一起为我的命运长吁短叹,并没有去追赶我。他们骑马,我步行,很容易就能追上我的。我舅舅贝尔纳也是同样情况。他来过孔菲格农,知道我在阿讷西,便回日内瓦去了。我的亲人们似乎在同我的星宿串通一气,把我交给等待着我的命运。我哥哥就是因为类似的漫不经心而不知去向的,至今谁也不知其下落。
我父亲不仅是一个诚实的人,而且为人极其耿直。他有着一颗造就伟大美德的坚强的心灵。此外,他还是一位好父亲,尤其是对我。他很疼我,但他也喜欢自己玩乐。自从我远离他之后,其他的一些爱好有点冲淡了他的父爱。他在尼翁又结了婚。尽管继母已超过给我添弟弟妹妹的年岁,但她还有亲戚。这就组成了另一个家庭,有了另一种目标,过起了新的日子,所以父亲就不再常常思念我了。他老了,而且没有多少钱来养老。我哥哥和我,我们有母亲留下的一点财产,其收益在我们远离时应该归父亲所有。父亲并不是主动想要这个钱的,而且这并不妨碍他履行他的职责。但是这种念头在不知不觉之中发生了作用,连他自己也没有觉察出来,以致有时冲淡了他的热情,要不然他是会更疼爱我的。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他起先找我找到阿讷西,可又没有追到尚贝里,他肯定会在那儿找到我的呀。这也是为什么我出走之后,常去看望他时,我总是获得父亲的爱抚,却不见他竭力留住我。
我十分了解父亲的温柔和品德,他这么做,使我反省了自己,对我保持心理健康起了不少作用。我从中得到一个很大的道德准则,也许是可用于实际的唯一准则,那就是避免使我们的义务与利益相冲突的情况发生,避免使我们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情况发生。我相信,如果不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不管你是多么诚挚高尚,迟早都要不知不觉地气馁颓败,而且,尽管你内心依然公正善良,但实际上却变得不义和邪恶。
这一准则铭刻在我的内心深处,而且,尽管稍嫌晚了点儿,但仍贯穿在我所有的行为之中。它是使我在公开场合,特别是在熟人中间,显得最古怪、最愚蠢的众多准则之一。大家责怪我想独出心裁,标新立异。说实在的,我既不怎么想做得与他人一样,也不想不一样,我只是真心实意地想做好事而已。我总是尽力避免使我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相违背的情况发生,免得对他人的不幸产生一种虽不是有意但却是窃喜的心情。
两年前,元帅大人[206]想把我写在他的遗嘱上。我拼命反对。我对他说,我绝不列入任何人的遗嘱里,更不想列入他的遗嘱中。他依了我:现在,他想给我一笔终身年金,我没有反对。有人会说这么一来对我更合适;也许是的。但是,我的恩人和父亲啊,如果我不幸死于您之后,我知道,失去您,我就失去了一切,我也就一无所获。
我看这就是好的哲学、唯一真正符合人心的哲学。我天天在深刻体会它的深邃之处,并且在最近的著作中,我在以不同的方式加以阐述。但是,公众轻佻浅薄,并没很好注意这一点。如果本书完成之后,我还侥幸活着,能写另一部书的话,我想在《爱弥儿》续集中写一个有关这同样哲理的生动感人的实例,迫使我的读者加以注意。对一个漂泊者来说,反省已经够了,又该上路了。
我的旅途比我想象的要愉快,而且那个乡下人不像其外表那样粗鲁。他是个中年人,花白的头发结成一条小辫子,一副掷弹兵的模样,粗声粗气,人挺活泼,能走,更能吃。他什么行当都干过,可都一窍不通。我记得,他曾建议在阿讷西搞一个什么作坊。瓦朗夫人肯定是同意他的计划的,而且,他是为了试图让大臣批准才去都灵的,路上的大量花销也不用自己掏腰包。此人善于钻营,总是混迹于神父堆里,装出为他们效劳的殷勤样子。他曾在神父学校学到某种虔诚的行话,老在使用它,以伟大的预言家自诩。他学会《圣经》上的一段拉丁文,便装作知道成百上千似的,因为他每天都要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段拉丁文。此外,当他知道别人兜里有钱,他就很少缺钱花。他比骗子更精明,他以连哄带骗地招募兵丁者的口吻滔滔不绝,宛如隐士彼得腰悬佩剑在鼓动十字军似的。
至于他妻子萨布朗太太,倒是个好女人,她白天比夜里安静。
由于我一直与他们睡在同一间房里,她那夜间折腾的声响经常吵醒我,如果我知道是怎么回事的话,我可就更睡不着了。可我甚至都没猜想到,我在这一方面愚蠢透顶,只有让本能来开导我了。
我同我虔诚的向导及其活泼的妻子在愉快地赶路,一路上没发生任何意外。我的身体和精神都从未有过的好。我年轻力壮,朝气蓬勃,无忧无虑,对自己和别人充满信赖。我正处于人生中那短暂而宝贵的时刻,有一种外露的幸福感,可以说把我们身上的所有感官都扩展开了,用生活的魅力在我们眼前把大自然美化了。我那微微的不安心绪有了一个目标,使之不再飘忽不定,并稳定了我的遐想。我把自己看作瓦朗夫人的作品、学生、朋友,甚至情人。她对我说的亲切的话语、她对我的温柔抚爱、她似乎对我表现出的那极大的关怀以及她那我觉得充满了爱的愉悦的目光——因为那目光激起了我的爱恋——所有这一切,一路上,都萦绕在我的脑海之中,使我想入非非。对自己命运的任何担惊受怕都没有干扰我的这些梦想。我觉得,把我送往都灵,是保证我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我不用再操心自己了,有人在替我想着哩。因此,扔掉了这一重负,我步履轻快了。我心中充满了青春的心愿、美好的希望和光明的未来。我所看见的所有东西似乎都在证实我即将获得幸福。我在想象着家家户户的乡村盛宴、草场上疯狂的戏耍、水边的沐浴、漫步和垂钓、树上的美果、树荫下的男女幽会偷情、山间的大桶牛奶和奶油。简直是一派悠然自得、平和、单纯、轻松的景象。总之,映入眼帘的任何东西都给我的心灵带来了一种陶醉。景象的雄伟、多姿和自然美使得我的陶醉是合情合理的。这其中确实透着一点虚荣。
我觉得,自己这么年轻,便能去意大利,已经到过不少地方,踏着汉尼拔的足迹翻山越岭[193],这是超越我这么小小年纪的人的一种荣光。此外,还常在一些很好的驿站歇脚,还有好吃好喝来满足旺盛的食欲,因为,我其实犯不着客气,同萨布朗先生的吃法相比,我吃的就不值一提了。
我想不起我一生之中有过像我们这七八天的旅行那么无忧无虑的时候了。因为我们必须照顾走得慢的萨布朗太太,所以这一次简直就是在做长途散步。对这次旅途的回忆,使我对一切与之相关的东西,特别是对那些山峦,对那徒步旅行,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我只是在我美好的时日徒步旅行,而且总是乐此不疲。不久,因为各种职责、事务或行李拖累,我不得不摆出绅士派头,乘车外出。我一上车便提心吊胆、心烦意乱,不像从前那样只觉得走路的快活,而是立即想尽快赶到目的地。在巴黎时,我曾想找两个趣味相投的伙伴,各人掏五十路易,花上一年时间,一起徒步环游意大利,不带任何行李,只带一名背着睡袋的小厮。有不少人前来,看上去都对这一计划很感兴趣,但骨子里都把它当成异想天开,只是空谈一气,不愿身体力行。我记得,我兴致勃勃地与狄德罗和格里姆谈过这一打算,他们终于也想这么大干一场。我以为就这么说好了,但最后竟成了只想做一次纸上神游。格里姆觉得最有趣的是让狄德罗在这样的旅行之中犯下许多反宗教的罪行,而让我代他受过,打入宗教裁判所。
我很遗憾,这么快便到了都灵,但我看到的是一座大城市,有希望在此出人头地,因为脑子里已经为勃勃野心所弥漫,因此遗憾为之一扫。我看见自己已不再是从前那个小徒弟了,但我真的没有想到我马上就要连个小徒弟都不如了。
在往下叙述之前,就我刚才说的那些琐碎之事和我即将要叙述的读者觉得毫无兴趣的事,我得先请读者原谅,或者说要向读者表白一下。我已决心整个儿地展示给读者,所以就该说得一清二楚,不能有任何隐瞒。我必须始终暴露在读者面前,让读者看清我心中的所有迷惑,看清我生活中的犄角旯旮,眼睛一刻也不离开我,免得在我的叙述中发现最小的疏漏时,他们会纳闷:他这期间都干了些什么?因此他们便会指责我不愿意把一切全讲出来。我通过我的叙述展示了人的不少邪恶,不想因沉默而使之扩大。
我的一点点钱没了,因为我说漏了嘴。我的粗心对我的向导们来说是大为有利的。萨布朗太太竟然有办法把瓦朗夫人送给我配在短剑上的一条银丝带夺走了,那是我最心疼不过的。要不是我死不相让,连短剑也保不住了。一路上,他们倒是老老实实地替我付了账,但却一点钱也没留给我。我人到了都灵,但衣物、钱、换洗衣服全都没了,着着实实地把我逼到白手起家、发财致富的地步。
我带了推荐信,交给了收信人;我随即被带到初学教理者收容所,在那儿接受我被卖身的那个宗教的教育。我进门时,看见一扇大铁门;我一走进去,门立即给牢牢地锁上了。我觉得这个开头很沉重、不快活,并且使我在被带到一间大屋子里时,开始思索起来。
屋子里没什么家具,只是房间顶头有一个带有大十字架的木制祭坛,及其周围的四五把椅子。椅子也是木制的,仿佛打过蜡似的,其实是因为坐得久了,被磨得光溜溜的罢了。这间大厅里有四五个凶神恶煞,是我的学友,简直像是魔鬼的卫士,哪像要做上帝之子的初入教者。这帮混蛋中有两个是斯洛文尼亚人[186],自称是犹太人和摩尼人,他们告诉我说,一直是在西班牙和意大利漂泊流浪,只要有利可图,到处接受天主教义和受洗。另外一扇铁门打开了;铁门位于一个大阳台中间,朝向院子。我们那些初入教的姐妹们从这扇铁门进来。她们同我一样,不是通过受洗,而是通过庄重的改教宣誓来获得新生。她们是历来玷污基督羊圈[183]的最下贱、最淫荡的轻佻女子。其中只有一个我觉得漂亮,比较有点意思。她差不多与我年岁相仿,也许大个一两岁。她两眼狡黠,有时与我四目相对。
这使我产生一种想结识她的欲望。但是,她已在此呆了三个月了,在她还要呆下去的差不多两个月里,我绝不可能接触她,因为她被我们的那个监管老太婆看管得很严,而且那个神圣的传教士老缠着她,在努力让她改教,其热情超乎寻常。她尽管看上去不像,但一定是极其愚笨,因为对她的训导从未有过地长。那位神圣的人总觉得她没有达到宣誓弃绝的程度。但她腻烦这种禁锢生活,说是想出去,是不是基督徒并不在乎。必须趁她还愿意入教的时候,照她的话做,免得她恼起来,不愿意再入教了。
小团体集合起来欢迎我这个新来者。有人对我们做了一个简短的训话;对我,是督促我不要辜负上帝对我的惠顾,而对别人,则要他们为我祈祷,为我作出表率。然后,我们的贞女们回到自己的内院去了,我才有时间,怀着惊奇的心情,悠然自得地看看我待的地方。
第二天早上,又把我们集合起来训导,这时我才开始头一次琢磨要采取的行动以及把我引到这一步的前因后果。
我说过的、我现在重复的、而且也许还要再说的一件事、我日益深信的一件事,就是如果会有一个接受了合理而良好教育的孩子的话,那就是我。我出生于一个其习俗不同于一般人的家庭,接受的都是我所有亲人的明智的教育,以及他们贤德的榜样。我父亲虽然是个爱玩乐的人,但他不仅十分耿直,而且虔诚笃信。他在社交界是个风流人物,在家里却是个基督徒。他很早就用他的感情启迪了我。我的三位姑姑全都贤慧端庄。大姑和二姑都是虔诚信女。
三姑是一位风姿绰约、才华横溢、知书明理的女子,也许比大姑二姑还要虔诚,尽管表面上看不太出。我从这个应受尊重的家庭到了朗贝尔西埃先生家里。后者是教会中人和传教者,真心信奉上帝,可以说言行一致。他和他妹妹通过温和而明智的教导,培育他们在我心中发现的虔诚因子。这两位可敬的人为此使用了一些那么真诚、那么谨慎、那么合理的方法,使我对讲道毫不腻烦,而且听完之后,心里深受感动,决心好好生活。我常常想到自己的决心,很少食言。但我贝尔纳舅母的虔诚却让我有点厌烦,因为她成天就知道顶礼膜拜。在我师傅家里,我不再多想宗教了,但我的想法并没改变。我没有遇上什么拉我堕落的年轻人。我变成一个淘气包,但却不是放荡不羁的人。
所以,我当时对宗教的信仰完全是我那么大的孩子所可能有的信仰。甚至我的信仰更多些。为什么要在这里隐瞒自己的思想呢?小时候,我一点儿也不像个孩子。我总是像个大人似的去感受,去思考。只是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我才恢复常态。我生下来就不同凡响。大家见我把自己说得有点像个神童似的一定好笑。那就笑吧。但是,笑够了之后,请大家找出一个孩子,六岁就恋上了小说,对小说产生了兴趣,被小说感动得热泪涟涟。那样的话,我会感到我的虚荣心之可笑,我会同意说我错了。
因此,要想让孩子们有一天信仰宗教,就绝不能同他们谈宗教,他们是根本不可能按我们的方式去理解上帝的。我的这一感觉是从我的观察,而不是从亲身经验得出的,因为我知道我的经验是不适用于别人的。找几个六岁的让-雅克·卢梭来,在他们七岁的时候跟他们谈谈上帝,我保证绝对不成问题的。
我认为,大家都觉得对于一个孩子,甚至一个大人来说,所谓有信仰,就是生在哪儿就信哪个教。有时候,信仰会减弱,很少会加强。教义的信仰是教育的一个结果。除了这个把我拴在我先辈们的信仰上的一般道理而外,我还特别对天主教有着我故乡的人们所特有的那种厌恶。人们告诉我们,天主教是一种可怕的偶像崇拜,把神父们描绘得极其阴险狡诈。这种感情在我身上根深蒂固,以致开始时,我一进到教堂里面,一碰见一个穿着宽袖白色法衣的神父,一听见仪式队伍的铃声,便恐惧惊慌得颤抖不已。到了城里之后,就不这样了,但在乡村教堂里,常常旧病复发,因为它们同我最初产生这种感觉的教堂很相似。的确,这种感觉与日内瓦市郊的神父们喜欢爱抚当地的孩子的情景形成极其强烈的反差。送临终圣体的铃声固然使我害怕,但弥撒或晚祷的钟声却使我想到早餐、点心、新鲜黄油、水果和乳制品。蓬韦尔先生的美餐仍余香在口。因此,我很容易地便被所有这一切给麻痹了。我只是从好玩和贪馋的角度去考虑天主教,觉得不难习惯天主教的生活。但是,正式加入只不过是一闪念,是遥远的将来的事。此时此刻,再也没有办法可改弦易辙了:我怀着最为强烈的厌恶,看见我所许下的诺言及其不可避免的后果。我身边的那些未来的新教徒并不能以其榜样来鼓舞我的勇气,所以,我无法遮掩,我将从事的神圣事业归根到底只不过是一个强徒的行径罢了。尽管我还很年轻,但我感到,不管哪个宗教是正宗的,我可要出卖自己的宗教了,而且,即使我选择得很好,在内心深处我仍要欺骗上帝,应该受到世人的唾弃。我越是这么想,越是痛恨自己,而且悲叹命运不济,弄到如此地步,仿佛这不是我自作自受的似的。有时候,这些想法十分强烈,以致我一旦发现大门开着,我必逃无疑。但是我没遇到这样的时机,而且,我的决心也没有那么大。
有太多的私心杂念在搅和着,所以,总下不了决心。再说,坚决不回日内瓦的既定方案、羞涩惭愧、重新翻山越岭的艰难、离乡背井、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窘境等等,都使我视良心上的愧疚为一种为时已晚的悔恨。我假装谴责自己的所作所为,为自己即将要做的事开脱。我在夸大往日过错的同时,把将来的错误视为一种必然结果。我心里没在说:“你什么错也没犯,如果愿意,你可以成为清白的人。”而对自己是这么说的:“为你所犯下的和不得不犯的罪过悲叹吧。”
的确,我这么大的人,需要多么罕见的精神力量,才能推翻在此之前我所许诺或让人希望的所有一切,才能砸断自己给自己套上的锁链,才能义无反顾地勇敢宣称,我愿仍旧信奉我先辈们的宗教!我这种年岁的人是没有这种气魄的,而且侥幸成功的可能也是微乎其微的。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已无回天之力,而且,越是拼命抗争,越是遭到别人想方设法地压服。
毁了我的那种诡辩正是大多数人的那种诡辩;在为时已晚时,他们才来抱怨缺乏勇气。勇气对我们来说,只是在我们犯错误的时候才是可贵的,如果我们愿意始终审慎,我们就用不着什么勇气了。但是,一些易于克服的倾向在无法抗拒地吸引着我们,我们因忽视其危险而对一些微小的诱惑听之任之。我们不知不觉地便陷入一些危险境地,这本是很容易避免的,可是,陷进去了,就得惊人地英勇顽强才能摆脱。我们终于掉进深渊,这才祷告上帝:“你为什么让我这么软弱?”但上帝却不管这些,只是对我们的良心说:“我是把你造得太弱,爬不出深渊来,但我曾把你造得挺坚强,让你别掉进去。”
我还没明确地决定成为天主教徒,但我发现限期尚远,便从从容容地去习惯这一想法。其间,我在想象出现某种意料不到的事情,能使我摆脱困境。为了争取时间,我决心尽可能地进行最有效的防范。不久,虚荣心使我得以不再去想自己的改宗决定。自打我发现有时候我竟难倒了想开导我的那些人时起,我便觉得无需更多努力便可以完全驳倒他们。我这么做时,特别地起劲,挺滑稽的。
因为,在他们开导我时,我也想开导他们。我真的以为,只要说服了他们,就可以让他们改奉新教了。
因此,他们觉得我无论是在知识方面还是意志方面,都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么好对付。新教教徒一般来说要比天主教徒知识面广。这是必然的,因为新教教义要求讨论,而天主教则只要求驯服。
天主教徒应该接受别人对他做出的决定,而新教教徒则应学会自己拿主意。这一点他们清楚,但他们没想到凭我的身份和年龄,会给一些训练有素的人出了一些偌大的难题。再说,我连初领圣体还都没有,也没有受到与此相关的教育,这些他们都知道,但他们并不知道我可是在朗贝尔西埃先生那里受过良好教育的,而且,我还有一个让这帮先生们头疼的小存货,也就是《教会与帝国历史》,我在父亲那儿时就已背诵下来,后来又几乎忘得一干二净,但随着争论变得激烈,我又想了起来。
有一位老神父,个头儿很小,但却令人肃然起敬。他给我们大家一起讲第一讲。对于我的同伴们来说,这第一讲是一次教理问答,而不是辩论。他要做的是开导他们,而不是解答他们的疑问。
但对我这样就不行了。轮到我时,我便就一切问题难为他,把所能找到的难题全都向他提出来。第一讲因此拖得很长,使其他听众觉得很乏味。老神父说了很多,越说越火。他东拉西扯,最后,声称听不太懂法语,溜之大吉。第二天,因为害怕我的随随便便的诘问带坏了其他同学,他们便把我弄到另一间屋,同一个神父住在一起。
这个神父比较年轻,巧舌如簧,也就是说,夸夸其谈,而且自鸣得意,俨如圣师。但是,我并没太被他那威严的样子唬住。而且,我觉得,我反正是该干什么干什么,所以,我便能比较胸有成竹地回答他,并且尽可能地从各个方面噎住他。他以为用圣·奥古斯坦、圣·格雷戈里和其他圣人就能击败我,但他惊奇万分地发现,我对这些圣人几乎同他一样地了如指掌。并不是因为我曾读过他们的著作,也许他也没有读过,但是我记住了勒絮厄尔书中的许多片断。等他刚引述一段,我并不对其引证加以反驳,而是用同一圣人的另一段来回敬他,使他常常十分狼狈。但是,最后取胜的是他,原因有二:首先,他居高临下,可以说,我感到自己受制于他,尽管我很年轻,但却很明白不能把他逼得太紧,因为我看得出来,那个矮个子老神父对我的博学及我本人没有好感;再者,这位年轻神父有所研究,而我却根本没有。这就使得他论证时有他自己的一套办法,而我却听不懂,而且,当他一感觉到被一种出乎意料的反驳问住时,便借口跑题,拖至翌日再谈。他甚至有时把我的所有引文斥为错的,主动替我去找原书,硬说我找不到那些引文。他觉得自己并没冒多大风险,认为我尽管背得滚瓜烂熟,却不太会查寻书籍,而且我又不太通晓拉丁文,在一大厚本书中是找不到那段引文的,即使我确信就在其中。我甚至怀疑他用过他指责牧师们的不忠实手段,有时候编造一些引文,以摆脱遭到反驳、无言以对的困境。
当这些唇枪舌剑在继续的时候,当成天地争论、祈祷和耍无赖的时候,我遇上了一件小小的但却够令人恶心的事,差一点儿对我产生恶果。
任何一颗再卑鄙的灵魂、再凶蛮的心,也不可能没有产生爱恋之情的时候。自称摩尔人的两个恶煞中的一个,看上我了。他有意接近我,同我说些他那纯属莫名其妙的事,向我献点小殷勤,有时把自己的那份菜分点给我,特别是还经常热烈地吻我,弄得我很不对劲儿。他的脸好似香料面包,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目光火辣,好似暴怒而非柔情。尽管这张脸不免让我不寒而栗,但我还是承受着他的吻,心想:“这个可怜的人对我十分友爱,拂逆他是不对的。”他渐渐地越加放肆了,说些极为奇怪的话,以致我有时认为他是昏了头了。有一天晚上,他想来同我一起睡。我不干,说我的床太小。他就催逼我去他床上睡。我仍旧不干。因为这家伙实在太脏,一股嚼过的烟草味,我挺恶心。
第二天,一大清早,大厅里只有我们俩。他又开始动手动脚的,动作十分粗野,让人害怕。最后,他居然想干起最下流的狎昵事来,而且攥住我的手,逼着我也那么干。我大吼一声,拼命挣脱开来,向后跳了一步,但并没表示恼怒、气忿,因为我根本不懂那是什么事。
我十分坚决地表示我的惊愕和厌恶,他就没再逼我。但是,当他自我癫狂一阵之后,我看见有粘糊糊、白花花的东西向壁炉射去,落在地上,心里直恶心。我一辈子都没这么激动、慌乱甚至害怕过,我向阳台奔去,差点儿晕过去。
我无法理解那个可怜虫到底是怎么了。我以为他得了癫痫,或者是什么更为可怕的疯病,而且,说真格的,我不知道,对于一个冷静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看见这种肮脏下流的举动以及这张最淫荡的丑恶嘴脸更加恶心的了。我从未见过别的男人这样过。如果我们在女人面前如此这般地癫狂,她们一定对我们厌恶透顶,除非她们眼睛被迷住了。
我急不可耐地去把我刚刚遇到的这一切告诉大家。我们的老女总管叫我住嘴,我看得出这事让她非常不安,而且我听见她在咬牙切齿地嘟嘟嚷嚷:“该死坯!孽畜!”由于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许我声张,我仍旧不顾禁令四处嚷嚷,而且因为嚷得太凶,第二天一大清早,一个管理员便来把我狠狠地训斥了一顿,责怪我小题大作,败坏圣院名声。
他训斥了我很久,一边还向我解释许多我所不知道的事情,但是,他并不认为在教我懂这些事情,因为他相信我知道那人要跟我干什么,只是因为不同意才反抗的。他严肃地对我说,这种事同淫荡一样是不可为的,但对作为行为的对象的那个人来说,这种意愿并不算什么侮辱,被人看着可爱并没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他毫不隐晦地对我说,他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有过这种荣幸,由于来得突然,未及抵御,但他一点儿也没觉得那有多么可怕。他甚至恬不知耻地使用那些专门的词语,以为我不肯的原因是怕疼,便对我保证说这种担心是多余的,犯不着大惊小怪。
我听着这个无耻之尤的说法,非常地惊奇,因为他根本没在为自己辩解,好像是为我好才来开导我的。他觉得自己的话平常得很,用不着背着人躲着去说。我俩旁边还有一人,是一位教士,同他一样地认为这一切没什么可生气的。这种泰然自若的神气把我唬住了,以致我终于相信这想必是世间习以为常的事,只是我早先没有机会受教而已。因此,我在听他讲的时候,没有生气,但却不无厌恶。我所遭遇的,特别是我所看见的情景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回想起来的时候,心里仍觉恶心。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对那件事的憎恶竟波及到辩护者身上了,我实在是无法控制自己,以致让他看出他的教诲所产生的恶果。他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从此之后,他便不遗余力地让我在教养院里日子不好过。他完全达到目的了。
我看见只有一条路可走了,所以便像当初避之犹恐不及地那样,急不可耐地走了这条路。
这一经历使我日后不会再受到同性恋男人的引诱,而且,我一看见像是这种人的时候,便想起我那可怕的摩尔人的神情、举止,心里始终有着一种难以掩饰的憎恶。恰恰相反,与之相比,女人却大大地赢得我的心。我觉得我应该对她们温柔缱绻、深表敬意,以补偿我们男性对她们的非礼,因此,当我想起那个假非洲人的时候,最丑陋的女人在我眼里都成了可敬可爱的了。
至于那个假非洲人,我不知道大家对他会怎么说,反正我觉得,除了洛朗莎太太而外,大家仍一如既往地看待他。不过,他不再接近我,也不再同我说话了。一个星期过后,他隆重地接受了洗礼,浑身上下穿了一身白,以示其再生灵魂的纯真。第二天,他离开了教养院,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一个月后才轮到我,因为让我的训导者们获得使刺头儿皈依的荣誉,时间太短不能说明问题,而且,他们还让我把所有的信条过了一遍,以炫耀他们已使我服服帖帖。
最后,在充分地受教和充分地听命于我的训导者们之后,我被结队引向圣-让主教堂,去庄重地宣誓皈依,并参加洗礼的辅助仪式,尽管他们实际上并没有给我施洗礼,但是,辅助仪式与正式仪式几乎一样。这样做就是让人明白,新教徒并不是基督徒。我穿了一种专供这种场合穿戴的饰有白色花边的灰长袍,前后各有一人托着铜盆,用钥匙敲着,大家根据自己的虔诚或对新皈依者的关怀程度,往里面布施。总而言之,天主教的繁文缛节,应有尽有,以便更好地教育大家,而羞辱我。只有那件对我本是极其有用的白衣服,他们没有像对摩尔人那样让我穿,因为我没有荣幸成为犹太人。
这还不算完。随后要去宗教裁判所接受对异教徒的赦罪,再举行亨利四世由其钦差代行的同样的改宗仪式,回到天主教的怀抱。
可尊敬的裁判神父那神态、举止没能驱除我走进此屋时的那种内心恐惧。就我的信仰、职业、家庭问了好几个问题之后,他突然问道我母亲是不是下了地狱。我突然的愤怒被恐惧压住了。我只是回答说,我希望她没下地狱,上帝的光辉在她临终时可能照亮了她。
他没有吭声,但做了个鬼脸,看得出,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这一切结束之后,正当我寻思终于会按照我的意愿安排自己时,他们却把我逐出门外,只把布施得来的二十多法郎的零钱给了我。他们叮嘱我要像一个好的信徒那样生活,要忠诚于圣宠。然后,他们祝我好运,把门一关,一切就都消失了。
我的伟大希望就这样转瞬间便化为乌有了。我刚才所做的利害相关的一切,留给我的只剩下既是弃教者又是受骗者的回忆了。
不难想象,当我从飞黄腾达的美梦中落入贫困潦倒的境地时,当我早晨还对将要居住的宫殿挑三捡四,晚上就要露宿街头时,我的脑子简直是乱套了。有人会以为我开始陷入一种极其痛苦的绝望之中,尤其是因为自己悔不当初,怨恨自己亲手造就了自己所有一切的不幸。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我平生头一次被禁闭了两个多月。
我的第一个感觉便是重新获得了自由。做了长久的奴隶,又变成了自己以及自己行为的主宰之后,我发现自己跻身于一座繁华富庶、满是出身高贵的人的城市里,一旦我的聪明才智为人赏识,我不会不受到欢迎的。再说,我有的是时间等待,而且兜里的二十法郎对我像是一个取之不尽的宝库。我可以随意使用,不必向任何人报账。我这是头一次看到自己如此富有。我远没有垂头丧气,痛哭流涕,我只是改变了想法,但自尊心一点儿也没丧失。我从来没有感到这么自信和镇定过。我已经认为自己出息了,而且因为这全是靠了自己,所以我觉得挺美。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逛遍全城,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即使这只是为了表示一下我的自由。我去看卫兵上岗,因为我很喜欢军乐。
我跟着迎圣体行列看热闹,因为我喜欢听神父们唱圣歌。我去参观王宫;我战战兢兢地走过去,看见别人进去,我也跟进去,没人拦我。也许是因为我胳膊里夹了个小包才让我进去的。不管怎么说,进到王宫时,我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了,已经把自己几乎看作是居于宫中的人了。最后,因为老是走来走去的,我没劲儿了。肚子饿了,天气又热,我便走进一家乳品店。女店主给我端上来奶糕、凝乳和两个我最喜欢的皮埃蒙特长形小面包。我只花了五六个苏,便吃了我有生以来最美的一餐。
必须找个住处。因为我已经会说不少皮埃蒙特话,能让人听得懂,所以找个住处并不难。我挺小心,只是根据财力而非兴趣选择住处。有人告诉我,波河街有个士兵的女人,留宿闲散仆人,一夜一个苏。我在她家得到一张破旧空床,便安顿下来。那女人尽管已经有五六个孩子,但人很年轻,而且是母亲、孩子、客人,全都住在一个房间;我在她家时一直就这么住的。不管怎么说,她是个好女人,尽管满嘴粗话,总是衣冠不整,披头散发,但心地善良,嘘寒问暖,对我友好,甚至还帮过我的忙。
我好几天都完全沉湎于自由自在和好奇的快乐之中。我在城里、城外游荡,东张西望,观看我觉得好奇和新鲜的所有一切。而且,对于一个逃出樊笼、从未到过京城的年轻人来说,一切都是稀罕和新奇的。我瞻仰王宫准确无误,每天早晨都参加王家小教堂的弥撒。同这位王公及其随从呆在同一座小教堂里,我觉得美极了。但是,这种执著更多地是出于我那开始显露的对音乐的激情,而宫廷的排场很快便全看到了,而且总是老一套,不久也就失去了魅力。撒丁王当时拥有欧洲最好的交响乐队。索密士、德雅尔丹和贝佐齐父子交替地在乐队里大显身手。为了吸引一个年轻人,用不着这么好的乐队,只需把一个小乐器演奏好,就足以让他心花怒放了。毕竟,对于眼前的豪华气派,我只是惊愕赞叹而已,并非贪得无厌。在这王室的辉煌之中,唯一使我感兴趣的事就是看看其中是否有这么一位年轻公主,既值得我尊敬,又能与她风流一番。
我差一点干出一桩风流事来,那是在一种没有这么豪华的场合中,但是,如果我愿意的话,我本可以在其中寻找到极其美妙的乐趣的。
尽管我生活十分节俭,但钱袋不知不觉地瘪了。这种节俭毕竟不是出于未雨绸缪,而是纯属一种饮食的不讲究,即使今天,盛宴佳肴也没有使之改变。我以前没吃过,而且今天仍旧没吃过比粗茶淡饭更好的美餐。只要有乳制品、鸡蛋、蔬菜、奶酪、黑面包和一般的葡萄酒,人们就可以放心让我美餐一顿了。我胃口好,吃什么都香,只要没有膳食总管和仆人围着我,让我看腻了他们那讨厌的样子就行了。我那时花上六七个苏就能吃上一顿非常好的饭,可后来,花六七个法郎也吃不上。我因为没有受到饕餮的诱惑而饮食有节。但我把这一切称之为饮食有节是错误的,因为我只要有口福可享也是从不放过的。一吃上梨子、奶糕、奶酪、皮埃蒙特长形小面包和几杯掺合讲究的蒙斐拉普通葡萄酒,我就成了最幸福的贪馋的人了。但尽管如此节俭,我那二十法郎也快要用完了。这一点我一天天地看得更清楚了,而且,尽管我还年轻不懂事,但瞻念前程,不寒而栗。我的所有幻想就只剩下一个了:寻找一份能让我活下去的活计,但这又谈何容易。我想到了我以前的行当,但我的手艺不精,没有师傅会雇佣我的,而且干这一行的师傅都灵并不多见。于是,我一面等待好机会,一面决定逐个铺子地去毛遂自荐,在餐具上刻个姓名起首字母图案或徽记什么的,然后,听人赏赐,希望以廉价劳动吸引人。这个办法收效甚微,几乎到处碰壁,而且,即使找到点活儿干,工钱也微乎其微,仅够几顿饭费的。然而,有一天,我一大清早从孔特拉诺瓦街走过时,从一家店铺橱窗,看见一位风姿绰约、美貌迷人的年轻女老板,尽管我在女人面前羞怯腼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向她推荐我的雕虫小技。她没有拒绝我,反而让我坐下,让我说说我的简单经历。她很同情我,叫我鼓起勇气,说是善良的基督徒们是不会撇下我不管的。然后,她一面让人到附近的一家金银器店去找我说我需要的工具,一面到楼上厨房里去,亲自给我拿早点来吃。我觉得这个开端是个好兆头,以后的事也证明了这一点。她好像挺满意我的那点活计,而且对我稍微放松一点之后的一通闲聊更是满意;她亮丽可人、着意打扮,尽管态度和蔼可亲,但她那风采却让我望而生畏。然而,她好心的招待、同情的语气、温柔亲切的举止很快便使我不再感到拘束了。我看到自己成功了,而且这使我还会获得更大的成功。她尽管是意大利人,而且过于漂亮,显得有点妖冶,然而,她是那么地稳重,而我又是那么地胆怯,所以很难立即有所发展。我们也没来得及成全好事。每当我想起在她身边度过的那些短暂时刻,总感到极其欣慰,而且,我可以说,在其中尝到了初恋般的最甜蜜、最纯洁的爱的情趣。
她是个特别撩人的褐发女子,但她那漂亮脸蛋上显现的天生善良使她的活泼劲儿十分动人。她叫巴齐尔太太。她丈夫比她年岁大,而且醋劲儿不小,外出时,便让一个总阴沉着脸、不会讨女人喜欢的伙计看管她。此人也有自己的野心,只不过是用赌气来表示而已。他对我很不客气,尽管他笛子吹得不错,我很喜欢听。这个新埃癸斯托斯[180]看见我进了她女主人的店里之后,成天嘟嘟嚷嚷的。他一脸不屑地对待我;巴齐尔太太也没有好脸色给他看,甚至好像有意在他面前与我亲热,好折磨他。而这种报复方式极对我的胃口,要是单独在一起时她也这样那就更合吾意了。但她并没把事情推向这一步,至少方式方法上不尽相同。要么是她觉得我太小,要么是她根本不会主动进攻,要么是她确实想做个端庄贤淑的女子,反正她持一种矜持态度,虽非拒人千里之外,但不知怎么搞的,我觉得望而生畏。尽管我对她没有感到像对瓦朗夫人那样的既真实又温情的尊敬,但却觉得更加胆怯,不敢亲近。我窘迫局促、战战兢兢,不敢看她,在她身边大气也不敢出,但让我离开她,我觉得比死都可怕。我以贪婪的目光偷偷地瞅着我能看到的一切:她衣裙上的花、漂亮的脚尖、手套和袖口间露出的那一截结实雪白的胳膊以及有时脖颈和围巾之间显露的那块地方。每一部分都使我联想到其他地方。由于老盯着我能看见的地方,甚至看不见的地方,我竟眼花缭乱,胸口憋气,呼吸越来越急促,不知如何是好,而我所能做的只是在我们常常默不作声时轻轻地哀声叹气而已。幸好,巴齐尔太太忙着干活,我觉得她并没发现什么。然而,我有时看到她由于某种同情心使然,披肩起伏不停。这种危险景象让我魂不守舍,而当我准备听凭激情迸发时,她却以平静的口吻说上一句话,让我立即老实下来。
我多次和她这样单独地在一起,但从未有过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一个过分的眼神,表示我俩之间有任何灵犀相通的事。这种状况使我很苦恼,但却让我感到甜甜蜜蜜,我那颗单纯的心几乎无法想象得出我为什么如此地苦恼。好像这些短暂的二人独处她也并不讨厌,至少她在常常提供这种机会。在她那方面,这样做只不过是表示点关怀而已,没有任何其他意思,而且她也没容我借机有所表示。
有一天,她厌烦了那个伙计的无聊絮叨,便上楼回房去了。我正在店铺后屋,便赶忙把那点活儿干完,随后便上了楼。她的房门虚掩着,我进去了,她没有觉察到。她正背对着门,在一扇窗前绣花。她不可能看见我进来,而且因为街上马车隆隆,也听不见我进来。她总是很注意衣着,那一天,她的穿戴近乎妖艳。她姿态优美,头微微地低着,露出了雪白的粉颈;秀发雅致地盘起,还插了一些花。她整个外形透着一种魅力,我仔细地端详着,不能自已。我一进屋便跪倒在地,激动不已地把双臂向她伸去。我深信她不可能听见我,也没想到她能看见我。但是,壁炉上有一面镜子,让我露了馅。我不知道我的冲动在她身上产生了什么效果;她根本没有看我,也没跟我说话,只是侧转过脸来,用指头稍稍指了指她面前的垫子。我既颤抖又呼唤地奔向她指给我的地方。但是,人们也许很难相信的是,在这种状况之下,我竟没敢越雷池一步,既没说一句话,也没抬眼看她,甚至没有借此僵直的姿态,触摸她一下,好暂时靠在她的腿上。我一声不吭,一动不动,但心里肯定是不平静的:我身上的一切都显示出我的激动、高兴、感激,以及既捉摸不透对方又害怕引起对方不快的强烈欲望。我那颗年轻的心不能肯定她是否讨厌我。
她显得并不比我平静,而且好像比我还要胆怯。她看见我在那儿,心慌意乱,见我被引诱到如此地步,不禁手脚无措,开始感觉到一个想必是没有很好考虑的手势的严重性。她既没欢迎我,也没撵我,眼睛只是盯着自己的活计,竭力想装着没看见我在她跟前似的。我再怎么蠢也看得出来,她同我一样地尴尬,也许与我渴望相同,只是被与我一样的羞愧所阻遏。但这并没有给我以克服羞愧的力量。我觉得,她比我大五六岁,应该非常大胆才是。但我寻思,她既然没有用任何表示鼓励我壮起胆来,就是不愿意我胆大妄为。
即使今天,我仍认为我想的是对的,而且,她肯定很聪明,不难看出像我这样的一个小毛孩子不仅需要鼓励,而且需要引导。
如果不是有人打扰,我不知道这个激动无言的场面如何收场,也不知道我会这么既滑稽可笑又称心如意地一动不动地待多长时间。在我最激动的时候,只听见紧挨着我俩待的那间房间的厨房门开了。巴齐尔太太大吃一惊,赶紧连说带比划地慌急慌忙地冲我说:“快起来,罗吉娜来了。”我急忙站起来,同时抓住她伸给我的一只手,在上面印上了两个热烈的吻;在吻第二下的时候,我感觉出那纤纤玉手轻轻地按了按我的嘴唇。我有生以来,还没有过如此温馨的时刻。可惜,我失去的机会没有再来,我俩那不成熟的爱就此告终。
也许正因为如此,这位可爱的女子的形象才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了那么令人心醉的印象。甚至,随着我对世事和女人更好地了解,她在我心中变得更加美丽。只要她稍微有点经验,她就会是另一个做法,以激励一个毛头小伙子了。诚然,她的心很软,但却很诚挚。她不由自主地屈服于引诱她的那种念头,但完全可以看出,她这是头一次不忠贞,而我也许需要更大的努力才能消除自己的而非她的羞愧。我虽未能做到这一点,但却在她身边品尝到了难以描述的温柔甜蜜。占有女子的一切感觉都无法与我在她面前度过的那两分钟相比,尽管我连她的衣裙都没敢触及。真的,人们所爱的正派女子所能给予的快乐是任何快乐都比不上的。在她身边,一切都是恩宠。巴齐尔太太手指的微微一动、手在我嘴上轻轻地一按,都使我受宠若惊,而且,每当我想起这些细微的恩宠时,我仍旧心醉神迷。
这之后的两天里,我徒劳地窥视单独相处的机会。不可能再有此良机了,而且,我看不出她有任何创造这种机会的意思。她的态度并没冷淡,只是比平时更加矜持,而且我觉得她在躲着我的目光,担心自己乱了方寸。她那个该死的伙计比以前更加讨厌。他甚至在冷嘲热讽,说我靠着女人能飞黄腾达。我因自己的某种不谨慎而胆战心惊,而且,我认为自己已与巴齐尔太太串通一气,便想把一种一直无需过于遮掩的兴趣,用神秘笼罩起来。这使我在寻机满足自己的欲望时,变得更加谨言慎行,而且,为了万无一失,以致再也找不到机会了。
我还有另一种浪漫的怪癖,从未去除,而且,与我天生的腼腆加在一起,便大大地否定了那个伙计的预言。我敢说,我爱得过于实在,过于真挚,所以很难幸福。从未有过像我这么既十分强烈又十分纯洁的激情,从未有过更加温柔、更加真实、更加无私的爱情。
我宁可为了我心上人的幸福而千百次地牺牲自己的幸福;对我来说,她的名声比我的生命更加宝贵,我宁可放弃一切快乐,也不愿扰乱她片刻的安宁。这使得我在行动时非常地细心、隐蔽、谨慎,以致一事无成。我之所以在女人面前屡屡失败,全是因为我太爱她们的缘故。
再来谈谈那个会吹笛子的埃癸斯托斯吧。奇怪的是,这个阴险小人虽然越来越讨厌,但好像却更加殷勤。巴齐尔太太从对我青睐的第一天起,便想让我在店里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懂点算术,她便建议那个伙计教我管账,但那小子坚决反对,也许是害怕被我取而代之。因此,我在雕刻完活儿之后的全部工作就是,抄写几笔账目和账单,誊清几本账簿,或把几封意大利文商业信函译成法文。
突然,那家伙又想重提那个被他拒绝了的建议,说是他要教我记账,想让我在巴齐尔先生回来之后,能为巴齐尔先生效劳。在他的口气、神态中,有一种我说不清的虚假、狡诈和嘲弄,使我无法相信他。巴齐尔太太没等我回答,便生硬地对他说,我对他的好意是很感激的,但她希望我的命运最终会让我发挥聪明才智,认为这么聪明的人只当个小伙计实在是太可惜了。
她好几次对我说,想给我介绍一个可能对我有用的人。她想得比较明智,觉得是该让我离开她的时候了。我俩无言的心声是在那个星期四表露的。星期天,她请人吃午饭,我也在座。客人中有一位慈眉善目的天主教多明我教派的修士,她把我介绍给了他。这位修士待我很友善,祝贺我的皈依,还对我说了好几桩我个人经历的事,这使我得知巴齐尔太太曾把我的情况详详细细地告诉过他。然后,修士用手背轻轻地拍了两下我的面颊,叫我要听话,要有勇气,还叫我去看他,好一块儿更从容地聊一聊。从大家对他的尊敬来看,我断定他是个非同小可的人;再从他同巴齐尔太太说话时那慈父般的口吻来看,他是后者的忏悔师。我同样清楚地记得,他那亲切有礼的态度中夹杂着对他的忏悔者的器重,甚至尊敬,对此我今天回想起来比当时的印象要深刻得多。如果我当时更聪明点的话,我会为能让一个受到其忏悔师尊重的年轻女子动心而更加激动不已的!
我们人多,餐桌不够大,必须加一张小桌子。我同那个伙计大人便挺自在地单独在小桌子上吃了。从关怀和佳肴来看,我一点儿也没受损失;小桌子上端来了好多菜,那肯定不是冲着那个伙计的。到这时为止,一切都挺好的:女人们兴高采烈,男人们殷勤有加;巴齐尔太太以迷人的风采在款待客人。饭吃到一半,只听见门口停下一辆马车;有人在上楼,是巴齐尔先生。他进来的样子我仍历历在目:他穿着一件金色钮扣的鲜红上装。自那一天起,我便对这种颜色厌恶透顶。巴齐尔先生身材高大,英俊潇洒,风度翩翩。他腾腾地走了进来,一脸想吓住大家的神气,尽管在座的都是他的一些朋友。他妻子奔过去搂住他的脖子,抓住他的双手,百般地温柔抚爱,但他却并未有所反应。他向众宾客打了个招呼;有人给他添了一副餐具,他便吃了起来。大家刚开始谈起他这趟旅行,他便朝小桌子看过去,恶声恶气地问他所看见的坐在那儿的小男孩是什么人。巴齐尔太太天真无邪地告诉了他。他问我是否住在他家里。有人告诉他说不住。他又粗暴地诘问:“为什么不住?既然白天在这儿,那他晚上当然就会在这儿。”修士这时开了腔。他先对巴齐尔太太既认真又属实地赞扬了一番,然后又称赞了我几句,接着又补充说道,巴齐尔先生不仅不该呵斥他太太的仁慈为怀,反而应该积极地参与她的善行义事,因为这其中没有一丝一毫的过分之举。巴齐尔先生气哼哼地抢白了几句,但碍于修士的情面,忍住了火气,可这足以让我感觉到他对我已有所耳闻,而且他明白那个伙计弄巧成拙了。
大家刚一离席,那伙计便奉了他老板的旨意,神气活现地跑来告诉我,老板要我立即离开他家,而且今生今世不许再进他家的门。伙计的话里添加了不少恶言秽语,十分伤人、残忍。我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心里十分难受,倒不是因为离开了这位可爱的女人,而是因让她听任丈夫的虐待而痛心。他不愿让她不忠,这想必是对的。但是,她尽管端庄、出身良家,但她毕竟是意大利人,也就是说,既多情又好报复。我觉得他不该那样对待她,那反而会招致他所担心的不幸。
我第一次的艳遇就这么结束了。我曾试着在那条街上走了两三趟,盼着至少能再见一见我日夜思念的那个她。但是,我没看到她,反而看见了她丈夫和那个警觉的伙计。那伙计一发现我,便拿起店里的尺子,不是在表示欢迎,而是羞辱。我发现被严加防范,便泄气了,没再去过。我本想至少去看看她为我引见的那个修士,但遗憾的是,我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我在修道院周围转悠了好多次,希望能碰见他,但未能遂愿。最后,其他的一些事使我抛开了对巴齐尔太太的甜蜜回忆,而且,我很快地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以致我又同从前一样地单纯、一样地稚嫩,见了漂亮女人也不受其所惑了。
然而,她的馈赠却多少充实了一点我那小行囊。尽管礼物极其有限,但却是出自一个谨小慎微的细心女人之手。这个女人注重的是整洁,而不是华丽,她不想让我受苦,但也不想让我花哨。我从日内瓦带来的那件上衣,挺好的,还可以穿;她只是给我添了一顶帽子和几件内衣。我没有袖套,但她并不想给我,尽管我非常想要。她只是让我穿得干干净净的,而且,只要我在她跟前,不用多说,我都是这样的。
我的不幸过后不几天,我曾说过,待我挺好的那位女房东,告诉我说,她可能替我找到了一份差事,说是有一位有身份的夫人想见见我。我一听,满以为又有美妙的奇遇了,因为我总往这上面去想。那位夫人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引人注目。我是同曾跟她谈起过我的那个仆人一起去她家的。她问了问我,仔细地看了看我,觉得我并不讨厌,因此,我便立刻被留下来了,并不完全是她的宠儿,而是她的仆人。我穿着仆人的衣服,唯一的区别是,其他仆人衣服上有植绒,而我的没有。由于号衣上没有饰带,几乎像一件平民百姓的服装。这样,我所有的伟大希望终于出乎意料地结束了。
我来到的是韦塞利伯爵夫人家。她是寡妇,没有子女。她亡夫是皮埃蒙特人;而我一直以为她是萨瓦人,因为想象不到一个皮埃蒙特女人法语说得这么好,而且口音又那么地道。她人已中年,容貌高贵,很有才气,喜好并深谙法国文学。她写了很多东西,而且全是用法文写的。她的信札遣词造句颇似塞维尼夫人,而且文采也几乎相同,有几封信几乎可以以假乱真。我的主要活计——我倒并不讨厌这活——就是她口授,我记录,因为她身患乳腺癌,非常痛苦,不能亲自动笔。
韦塞利夫人不仅才华横溢,而且心灵高贵而坚强。直到她死,我一直在她身旁。我看见她痛苦到死,但她却没有流露出片刻的懦弱,没有丝毫挣扎的样子,没有失却女人的仪容,而且没有想到这其中竟有其哲学,因为这个词儿当时尚未传开,她也并不了解这个词儿今天所含有的意思。这种坚强的性格有时竟至生硬冷漠。我总觉得她无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都没有感情。当她为落难的人做点好事时,并不是出于一种真正的同情,而只是为做好事而做好事。我在她身边度过的三个月中,多少感受到了一点这种冷漠。她对一个常在她跟前的有点希望的年轻人,自然会有所怜爱的,而且她想到自己行将就木,这年轻人在她死后是需要帮助和支持的,但是,或许她觉得我不配受她青睐,或许缠着她的那些人使她只能想着他们,反正她没为我做任何事。
然而,我清楚地记得,她曾有点好奇地想了解我。她有时问问我:她很高兴我把写给瓦朗夫人的信给她看。很高兴我跟她谈谈心。但是,她了解我的心思的办法很不好,因为她从不向我暴露她的心思。我只要感觉到别人愿意听,就乐意倾诉自己的心扉。但韦塞利夫人只是生硬冷漠地询问,对我的回答既不表示赞同,也不表示反对,使我无法信赖她。当我看不出我的絮叨是讨喜还是讨厌时,我总是惴惴不安的,所以宁可少谈自己的心思,免得说出什么可能引起麻烦的话来。后来,我发现,这种通过干巴巴的提问来了解人的方法是自以为聪明的女人的共同毛病。她们以为在不暴露自己的点滴心思的同时,就能更好地洞悉对方的心灵,但是,她们没有看到这样反而使别人不敢说出自己的心思了。一个被人询问的男人就凭这一点便开始小心防范了,而且,如果他认为别人只是套他的话,并不是真正地关心他,那他便或撒谎,或缄默,或加倍小心提防,而且,宁可被当成一个傻瓜,也不愿上您那好奇心的当。总而言之,想洞察别人的心而又把自己的心思藏藏掖掖的,那总归是下策。
韦塞利夫人从未对我说过一句使我感到可心、怜惜、亲切的话。她冷冰冰地询问我;我有所保留地应答她。我的回答怯生生的,她一定以为无聊和讨厌。后来,她便不再问我了,跟我说话也只是交代干活。她对我的判断不是根据我这个人,而是根据她让我成为的人,在见我只像个仆人时,她便使我只能以仆人形象出现在她的面前了。
我觉得我自这时起,便对这种贯穿我整个一生的隐藏利己之心的、并对产生这种心思的表面逻辑的十分本能的厌恶,有所感悟。韦塞利夫人没有子女,只有她的外甥拉罗克伯爵作为继承人;后者对她一味地溜须拍马。除此而外,她的心腹仆人见她死之将至,也都没有闲着,而且,她周围还有那么多献媚取宠的人,所以她很难有工夫想到我。她家的总管名叫洛朗齐尼先生,是一个机灵人;其妻比他更加机灵,深得其女主人的恩宠,以致她在女主人家里不像是雇来的女人,而像一位女友。她把自己的侄女推荐给夫人当了侍女;她侄女名叫蓬塔尔小姐,是个机灵鬼,摆出一副贵妇侍女的架势,帮助她姑姑缠着女主人,以致后者完全被这仨人所蒙蔽,一切均由他们代行其事。我没有讨得他们仨的欢喜:我服从,但不巴结;我想象不出除了效命于我们共同的女主人而外,还得听她仆人使唤。再者,我是一种使他们不放心的人物。他们看得很清楚,我不是个甘居人下的人,担心夫人也看出这一点来,对我另有看顾,便减少了他们的份额,因为他们这种人太贪,心术不正,把遗嘱上赠给他人的一切东西都视为从他们的私人财产中剜去似的。因此,他们便串通起来,把我从夫人眼前支开。夫人喜欢写信;这是她病中的一种消遣。于是,他们便让她打消这个念头,并通过医生来说服她,说是这样太劳神。他们借口我不会服侍,便另雇了两名抬轿大汉在她身旁。总之,他们干得很漂亮,以致当夫人立遗嘱时,我有一个礼拜未能进她的房间。的确,在这之后,我是同先前一样进她房间了,而且比任何人都勤快,因为这位可怜的女人的痛苦令我心痛欲裂。她那始终强忍痛苦的精神使她极其令人崇敬和爱戴。我在她房中流下了许多真诚的泪水,但并没让她或其他任何人看见。
我们终于失去了她。我是看着她咽气的。她的一生是一个聪明且有见识的女人的一生;她的死是一位贤哲的死。我可以说,她以灵魂的宁静毫不懈怠、毫不做作地去完成天主教的义务,使我觉得天主教可爱了。她生性严肃认真。在她病危之际,她表现出的是一种非常正常的快乐,不像是装出来的,而且是理智对病痛的一种抗衡。她只是最后两天才卧床不起,还不断地同大家平静地聊天。
最后,她不再言语了,已经奄奄一息了。这时,她放了个响屁。她扭过脸来说:“好!”这就是她最后的一句话。
她遗赠了一年薪水给粗使仆人。但她家的花名册上没有我的名字,所以我什么也没摊到。但是,拉罗克伯爵让人拿三十利弗尔给我,还让我把身上穿的新衣服穿了走,洛朗齐尼先生原本是想让我脱下来的。他甚至答应设法给我找个差事,还允许我去看他。我去过两三次,但都没能同他说上话。我很容易气馁,所以就没有再去过。大家不久就会看到我错了。
我为什么没能把在韦塞利夫人家逗留期间的所有要说的都说出来!不过,尽管我表面上的情况依旧一样,但是我离开她家时与进她家时并不一样。我从那儿带走了对罪恶的长久回忆和内疚的无法承担的重负。直到四十年后,我良心上仍压着这种重负,而且,那种苦涩的滋味非但没有减弱,反而随着年岁越来越大而加重。谁会想到一个孩子的错误会产生这么残酷的后果?正是因为这些极为可能的后果,我的内心才不得安宁。我也许使一个可爱可敬、诚实正派而且肯定比我强过百倍的姑娘,葬送在贫穷屈辱之中。
一个家庭的瓦解难免不引起一点混乱,难免不丢失许多东西。
但是,由于仆人们的忠心和洛朗齐尼夫妇的警惕,财产清单上一样不少。只有蓬塔尔小姐丢了一条已经用旧了的银白相间的粉红小丝带。我可以拿着的更好的东西多的是,可我偏偏看中了这条丝带,便偷拿走了。由于我并没有怎么藏藏掖掖的,所以很快便被人发现了。大家想要知道我是在哪儿拿的。我慌神了,支支吾吾的,最后,我满脸通红地说是马里翁给我的。马里翁是一位年轻的莫里昂讷姑娘,当韦塞利夫人不再请客,把自己的厨师辞退了之后,便让她当了厨娘,因为韦塞利夫人需要的是鲜汤,而不再是精美佳肴了。马里翁不仅漂亮,而且有着一种只有山里人才有的健康的肤色,特别是她态度谦虚、温柔,人见人爱。此外,她还是一位乖巧、绝对忠实的好姑娘。当我供认是她时,人人惊诧不已。大家更多的是不相信我,所以认为应该查明到底我俩谁是小偷。有人把她叫来。
大家蜂拥而至。拉罗克伯爵也在场。她来了之后,有人把丝带拿给她看。我无耻地指控她;她愣住了,一声不吭,看了我一眼。这一眼让魔鬼都得屈服,可我那颗残酷的心却在顽抗着。她终于斩钉截铁地否认了,但并没激动。她训斥我,叫我凭良心,不要玷辱一个从未坑害过我的无辜女孩。可我却仍无耻透顶地一口咬定,当着她的面硬说丝带是她给我的。可怜的姑娘哭了起来,只是对我这么说道:“啊!卢梭,我原以为您是个好人,您坑苦了我了。但我不想学您的样儿。”她没再对我说什么,只是继续朴实而坚定地为自己辩护,绝对没有骂我一声。她的忍让,再加上我不松口,使她理亏了。一个是那么疯狂大胆,另一个又是那么如天使般地温柔,真是不可思议。大家好像拿不太定主意,但是偏向是她偷的。当时乱糟糟的,没有时间去深究,拉罗克伯爵把我俩一块儿辞掉了,只是说罪人的良心一定会为无辜者报仇的。他的预言并未落空,没有一天不在我身上应验。
我不知道这个受我诬陷的姑娘的下落,但是看来这事之后她不容易谋到差事了。她蒙受了一种使她名誉扫地的残酷罪名。偷的东西虽不值钱,但终归是偷,而且,更糟糕的是偷了去诱惑一个小男孩。总之,既撒谎又死不认账,对这种集各种恶习之大成的女子,人们是不抱任何希望了。我甚至没有看到我把她推进了贫穷、唾弃的最大险境。谁知道像她这么年纪轻轻的,因为无辜受辱而颓丧绝望,会有什么后果呢?唉!如果说我后悔不迭让她身遭不幸的话,请大家想一想,我竟然使她比我更糟,我又有多内疚呀!
这种残酷回忆有时让我心慌意乱,竟至在不眠之夜,看到这个可怜的姑娘前来责备我的罪孽,仿佛我昨天才犯下这罪似的。每当我生活平静时,这种回忆就不怎么使我苦恼。但是,当我命运多舛时,这种回忆便驱走了我那种无辜受害者的最甜美的慰藉:它使我深深地感受到我认为我在某本书里说过的:身处顺境,内疚沉睡;身处逆境,内疚激烈。但是,我从未与朋友促膝谈心时,把心思托出,以减轻内心负担。最亲密无间的友谊也未能让我把这个心思掏出来,连对瓦朗夫人也不例外。我所能做的只是承认我干过一件残忍的事,应该受到谴责,但是,我没有说究竟什么事。这一重负至今仍沉重地压在我的心头,而且,我可以说,稍稍摆脱这种重负的欲望,对我下定决心撰写忏悔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我刚才在直爽地忏悔,大家肯定不会觉得我在此掩饰自己的卑劣行径。但是,如果我不同时把自己内心的想法,以及因害怕被人认为诡辩不把当时的真实情况说出来,我就没有贯彻写这本书的目的。在那残忍的时刻,我并没有害她之心。当我诬告那个可怜的姑娘时,我是出于对她的友情,这挺奇怪,但又确实如此。她正萦绕在我的脑际,我随口把责任推到了她身上。我把自己想干的事嫁祸于她,说她把丝带送了我,因为我是心里想送给她的。当我看见她来了的时候,我的心碎了,但是,在场的人那么多,我不敢改口了。我怕的不是受罚,而是羞耻,害怕得胜过死亡、犯罪以及所有的一切。我无地自容,真想钻到地心里去憋死算了。无法抗御的羞耻心压倒了一切,使我无耻透顶的正是这羞耻之心。于是,我越是有罪,就越怕承认,就越是死硬。我心里最害怕的就是被认定为小偷,被公开宣布是一个小偷、撒谎者、诬陷者。大家全都慷慨激昂的,使我只剩下害怕了。如果大家让我冷静一下,我肯定会说出实话的。
如果拉罗克先生把我叫到一旁,对我说:“别毁了这个可怜的姑娘。
如果是您干的,就跟我实说了吧。”那我当即就会跪在他的面前,这一点我敢肯定。但是,必须给我打气的时候,大家却一个劲儿地吓唬我。再说,年龄问题也是应该考虑的。我刚迈出童年,甚至可以说我还是个孩子。年纪轻轻的就犯罪,比长大成人犯罪更加罪莫大矣。但是,因一时糊涂而干的坏事,不是什么大罪,而我的过错也就仅此而已。因此,回忆起这件事来,我难过的不是这事本身,而是这事可能造成的恶果。这件事对我甚至是件好事,使我常常回忆起我干过的这一坏事,而今生今世保证不再干出任何导致犯罪的事来。
我认为,我对撒谎的深恶痛绝,大部分原因是悔恨曾经说过如此卑鄙恶劣的谎话。如果这是一个可以弥补的罪行的话,我敢说,那么我晚年遭受那么多的不幸以及我四十年来在艰难的环境下,仍然正直和诚实,总该弥补它了。而且,可怜的马里翁在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为她报仇,所以就算我把她坑苦了,我也不太害怕死后再受惩罚了。这就是关于此事我所要说的。请允许我永远不再提起它。
第三节
我从韦塞利夫人家出来了,几乎与进她家时没有两样。我回到原先的女房东家,住了五六个星期。其间,因为年轻健壮又无所事事,常常脾气乖张。我心慌意乱,无精打采,胡思乱想。我常常哭泣,叹息,盼着尚无所知而又觉得被剥夺了的一种幸福的来临。这种状况难以描述,甚至很少有人能想象得出来,因为大部分人对这种既折磨人又美不胜言的无比幸福生活想入非非,留连陶醉,早有尝试。我热血沸腾,脑海里不断地涌现出姑娘和女人的倩影。然而,我并不真正知晓她们有何妙用,所以只是对她们恣意想象,浮想联翩,更多的就不知其所以然了。这番遐想令我的感官亢奋不已,难耐不适,幸好它们并未教我摆脱这种状态。我宁可丧命也想与戈桐小姐那样的姑娘再见上一刻钟。但是,现在已不再是儿童嬉戏的时候了。羞耻这个恶念的伴侣,随着年龄的增长,飘然而至,使我天生的腼腆有增无减,竟至难以克服。无论是当时还是以后,遇上女人,尽管我知道对方并不刻板,而且几乎深信自己稍有表示即可如愿,但除非对方可说是主动挑逗,逼我就范,否则我是不敢造次的。
我愈发躁动不安,以致欲念难平,竟用最荒唐的办法去激发它。于是,我便寻觅一些阴暗的小径、背静的角落,去远远地向异性展示我本想在她们面前表露的状态。我让她们看到的不是我的淫秽的前部(这我连想都没有这么想),而是我的屁股。我要如此这般地在女人面前暴露自己的那种蠢乎乎的快活劲儿简直难以描述。这与我所企盼的那事的感觉只有一步之差,我相信,如果我有胆量候着,是会有某个坚强女子路过身边,赐给我那种乐趣的。这种疯癫惹下了颇似喜剧的乱子,但对我来说,却并不有趣。
有一天,我来到一处天井尽头,那儿有一眼水井,这家人家的姑娘们常来井边汲水。此处有一小小斜坡,有好几个通道通向一些地窖。我在幽暗中探看了一下,发觉这些地道又长又暗,便判定深不见底,万一被人发现,好事败露,我可以安然地藏于其中。这么一想,我便向来井边汲水的姑娘们作出一些并非勾引而是荒唐的怪相。那些最老实的姑娘假装什么也没看见,而另一些姑娘却开始在笑,还有几个认为受到羞辱,叫骂开来。有人闻声而来,我赶忙逃向可藏身之处。我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喊叫,这我可真没想到,我吓坏了,顾不得迷失方向,忙往深处钻去。嘈杂声、喊叫声、那个男人的声音,紧随我身后。我原指望幽暗可以把我藏起来,可却见到了亮光。我颤抖不已,继续往里钻。一堵墙挡住了我的去路,无法再往前逃,只好呆在那儿听天由命了。转眼间,一个大汉追了上来,逮住我。那人留着大胡子,戴着一顶大帽子,佩着一把腰刀,身旁跟着四五个老娘儿们,每人手中拿着个扫帚把儿,在她们中间,我瞥见那个揭露我的小骚货,她想必是想看清我到底是谁。
佩刀大汉攥住我的胳膊,厉声问我搞什么鬼。可想而知,我不知如何对答。但我稳了一下神儿,在这危急关头,脑子里挤出了一条妙计,竟然奏效了。我哀求他饶恕我年幼无知,可怜巴巴。我说我是外地人,大家出身,脑子一时出岔儿了,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因为家里人要把我关起来;要是他让人认出我来,我就完了,而他要是放我一条生路,我也许日后会报答他的大恩大德的。没想到,我的这番话、我的表情生了效,那个吓人的大汉为之动容,只呵斥了我两句,没多加追问,便好心地放了我。从那年轻女子及几个老娘儿们见把我放走的神情,我看得出,让我胆战心惊的那个大汉可真帮了我的大忙了,要是落在这帮娘儿们手里,我就没那么便宜了。我听不清她们嘟囔些什么,我也不去管了,因为只要那把腰刀和大汉不掺合,凭着我的矫健壮实,我完全有信心很快摆脱那帮手拿扫帚把儿的娘儿们的。
几天过后,我同我的邻居、一位年轻的教士走过一条街时,正撞见那个佩腰刀的男人。他认出我来,戏谑地模仿我的腔调对我说:“我是王子,我是王子,可我是个笨蛋,请殿下别再来这儿了。”
他并没多说什么,我便低着头,溜之大吉,心里却感激他如此手下留情。我断定那帮可恶的老娘儿们对他的轻信大加羞辱了。不管怎么说,尽管他是皮埃蒙特人,但不失为一个好人,每忆及他时,我心里都充满了感激之情,因为那件事太有趣了,换了别人,单为取笑也会让我丢人现眼的。这件事尽管没造成担惊受怕的后果,但仍让我老实了很长时间。
我住在韦塞利夫人家时结识了几个人,常与之交往,希望他们将会对我有所帮助。我有时去看望其中的一位教士,他是萨瓦人,人称盖姆先生,是梅拉雷德伯爵的孩子们的家教。他还很年轻,交际不广,但极为理智、正直,才思横溢,而且是我所认识的最诚挚的人中的一位。我之所以去他那儿并非另有所图,因为他并没有什么威望,可以拉我一把,但我在他身上找到了使我受益一辈子的非常宝贵的东西:良好道德的教诲和至理名言。在我的兴趣及思想相继变化之中,我总是忽而过于伟大,忽而过于卑劣,忽而是阿喀疏斯,忽而是忒耳西忒斯,忽而是英雄,忽而是无赖。盖姆教士悉心教导我安分守己,认识自己,既不迁就我,也不打击我。他充分肯定我的天性和才智,同时也指出他从中看到的将会影响我发展的种种障碍。
因此,他认为,我的天性和才华不会帮我登上幸运的阶梯,而会成为我摆脱荣华的资本。他为我描绘了一幅我原先只有着一些错误想法的人生真实图景。他向我指出,聪明人怎么身处逆境总能走向幸福;怎么顶风向前,到达彼岸;怎么不明智审慎就没有真正的幸福;怎么在任何情况之下都可以做到明智通达。他向我阐明统治别人的人并不比被统治的人更明理、更幸福,从而大大地削弱了我对大人物们的仰慕。他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至今常常念念不忘。他说,如果每一个人都能看透其他所有人的心思,那么,乐于低就的人就会比想往上爬的人多。这番话,确凿感人,毫不夸张,我受用无穷,使我一生中得以心境平和,乐于安命。他使我对真诚有了真正的初步认识,而我那浮华的才智原先只是极端地去理解真诚。他使我感受到:在社会上,用不着对崇高德行激情满怀;过于激昂必然转而消沉;持之以恒、始终不渝地尽职尽责并不比完成壮举大业少费劲乏力,人们反倒可以从中获得荣誉和幸福;始终受人尊敬比偶尔让人仰慕胜过千百倍。
要确定人的各种义务,必须追根溯源。此外,我刚迈出的一步,以及我因此而处的现状,使我们不得不谈一谈宗教。大家已经知道,《萨瓦副本堂神父》至少绝大部分是以正直的盖姆先生为原型的。只不过是,由于谨行慎言,他不得不在说话时多有保留,所以就某些问题谈起来就不太直言不讳了。然而尽管如此,他的箴言、他的见解、他的想法甚至他劝我回归故国的话都一成未变,都同我日后所发表的一模一样。因此,我无需对任何人都能理解其要旨的一些谈话大加赘述,我只是想说一点,他的那些明智的但起初并不见效的教诲,是我心中德行和宗教的胚芽,从不枯萎,只等一只慧手去培护,便会开花结果。
尽管我那时改教尚不坚定,但我仍不免颇为激动。我对他的谈话非但不讨厌,反而兴趣盎然,因为他的话意简言赅,尤其是其中满含着某种真心的关怀。我原本就是重感情的,对希望我好的人比对为我做了好事的人更加热爱,而且在这方面我的感觉不太会出错。因此,我真心实意地热爱盖姆先生。我可以说是他的第二门徒,而这在当时,就给了我无法估量的好处,把我从因无所事事而引向的罪恶斜坡上拉了回来。
有一天,我压根儿没有想到,拉罗克伯爵会派人来找我。以前,因为不得不去,又跟他说不上话,所以挺腻味,就再没有去过他家。
我以为他早就把我给忘了,要不就是我给他留下了坏印象。我想错了。他曾多次看见我挺高兴地替他姑妈做事。他甚至还对他姑妈说过这事,而且,连我本人都忘到脑后的时候,他还跟我提起过。他热情地接待了我,对我说,他并没对我空许愿,而是在想法安排我,而且成功了,会让我逐渐有出息的,但以后的路就得靠我自己去闯了。他说他要送我去的那家人家有权有势,声名显赫,我无需其他保护人就能出人头地,尽管开始时就像我现在这样,仍是个普通仆人,但尽管放心,一旦人家看出我的思想感情及行为举止高于现在的身份地位,是会提携我的。这番谈话的末尾把我开始时所抱的很大的希望残酷无情地给摧毁了。我心里既苦涩又气恼地在想:什么!老是当仆人?但这一念头很快便被自信抹去了。我自觉非生就寄人篱下之人,所以不怕别人老把我当作仆人。
他领我去到古丰伯爵府第。后者是王后的御马房第一总管,是显赫的索拉尔家族的族长。这位尊敬长者气宇轩昂,他的礼贤下士更使我感动不已。他饶有兴味地问长问短;我老老实实地一一作了回答。他对拉罗克伯爵说我眉清目秀,一定有才气。他觉得我确实不乏才智,但这并不足数,尚需看看其他方面。然后,他转向我说:“孩子,几乎凡事都是开头难,但您开头却并不会太难的。要乖巧,要想法讨这儿所有人的喜欢。眼下您唯一要做的就是:无论如何都要有勇气。我会关照您的。”他随即领我去他儿媳布莱耶侯爵夫人住处,给我作了介绍,然后又把我介绍给他的儿子古丰神父。我觉得这个开端是个好兆头。我经历过许多,深知主人雇个仆人是没这么多客套的。他们确实没有把我当作仆人看待。我同管事人一起用膳,也没让我穿号衣;由于小冒失鬼法弗里亚伯爵曾想让我站在他的马车后面,他爷爷便不许我站在任何人的马车后面,并且不许我相随任何人外出。但我要伺候用膳,我在府里差不多是在干一个仆人的活儿。不过,我干活可以说是挺自由的,并没指定我专门伺候谁。除了记述几封口授的信和法弗里亚伯爵让我剪一些画片而外,我白天几乎可以完全自由支配我的时间。我没觉察到,这种日子肯定是很危险的,甚至是极没人味儿的,因为总这么懒散无聊会让我沾染上一些我本不会染上的丑行恶习的。
幸好,这种情况并未发生。盖姆先生的教诲深入我心,而且我对他的教诲极感兴趣,有时还偷偷地溜去听一听。我想,看见我这么偷偷溜出去的人猜不太着我去哪儿。没有比盖姆先生对我行为举止的教导再入情入理的了。我一开始工作极其出色,勤奋、精心、肯干,大家都非常高兴。盖姆教士曾明智地告诫我,要悠着点儿,担心我三分钟热度,被人看出,反而不好。他对我说:“人家将根据您开头时的表现来要求您的,所以要尽量节制,留有余地,但千万注意,切不可偷闲躲懒。”
由于大家没有怎么注意我的小小才气,只觉得我天资聪颖,有点小聪明而已,所以,尽管古丰伯爵曾对我谈起过,但大家似乎并没想到要取我所长。这时,又出了一些事,所以我几乎被遗忘了。古丰伯爵的儿子布莱耶侯爵当时是驻维也纳大使。宫廷突发变故,波及古丰伯爵府上,有几个星期工夫,大家都心神不定,便无暇顾及我了。然而此前,我一直没有偷懒懈怠。这时,有一件事发生了,对我产生了既有利又有害的影响,使我既远离外界的一切诱惑,又使我对自己的职责有些疏懒。
布莱耶小姐很年轻,几乎与我年龄相仿。她风姿绰约,相当漂亮,肤若凝脂,褐发秀美。尽管是褐发女郎,但她一脸金发女子的柔情,使我的心从来不得平静。非常适合年轻人穿戴的宫廷服饰衬托出她的漂亮身材,突现出她的酥胸和粉肩,而且,当时大家正在举丧,她的肌肤就愈发亮丽照人。有人会说,一个当仆人的是不该注意这类事情的。想必我是不对,但我毕竟如此这般了,而且也绝非仅我一人。膳食总管和男仆们有时在饭桌上粗俗下流地谈起这事,我感到像是刀扎似的难受。然而,我并没头脑发热,完全坠入情网。
我尚有自知之明,所以安分守己,不敢存此奢望。我喜欢看布莱耶小姐,喜欢听她说几句风趣、理智、诚挚的话。我的奢望只限于从伺候她中间得到快乐,并没有超越这一范围。吃饭的时候,我注意找机会服侍她。如果她的仆人暂时离开她的身旁,我便立即凑上前去。除此而外,我便站在她的对面,盯着她的眼睛,看她需要什么,窥伺她要换盘更碟的时机。她要是肯叫我干点什么,看一看我,说一句话,我什么都会干的。但是她并没有这样。我因在她眼里什么都不是而痛苦非常。我站在那儿,她甚至都没有理会。不过,她兄弟吃饭时有时候跟我说上几句。有一次,他说了一句什么有点不礼貌的话,我极其巧妙、极其委婉地回答了他,布莱耶小姐这才注意到,向我看了一眼。这一眼尽管短暂,但却让我好一阵激动。第二天,第二次机会又来了,被我抓住了。那一天,在举行一个盛宴,我头一次看见总管身配佩剑、头戴帽子,非常惊奇。碰巧,大家谈到了索拉尔家族的题铭,是绣在有徽记的壁毯上的:Tel fiert qui ne tuepas.由于皮埃蒙特人一般不精通法文,所以有一个人在这句题铭上发现了一个拼写错误,说“fiert”一词不应该加“t”。
古丰老伯爵正要回答;但他看了我一眼,见我光笑不敢吭声,便命我回答。于是,我就说:“我认为‘t’不是多余的,‘fiert’是一个古法文词,并非源自‘ferus’(自傲、威吓),而是从动词‘fiert’变来的,意为‘打击’、‘伤害’。因此,我认为这句题铭的意思不是‘威而不杀’,而是‘击而不杀’。”
大家都盯着我,又面面相觑。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惊奇的样子。但是,更使我得意的是,我清楚地看见布莱耶小姐脸上显出一种满意的神情。这位不可一世的人儿竟然朝我看了第二眼,至少同第一眼一样地可贵。然后,她转眼看看她的祖父,好像有点急不可耐地等着他夸我几句。他祖父的确是大大地夸奖了我一番,神情十分得意,以致众宾客全都竞相称赞起我来。这一时刻虽然短暂,但在各个方面都令人舒心畅然。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时刻,它恢复了事物本来的面貌,替我那因命运不济而被扭曲的才能出了口恶气。片刻之后,布莱耶小姐再次举目望着我,以既害羞又亲切的口吻请我为她拿点喝的。可以想见,我没让她久等,但是,因为杯子倒得太满,我把水洒出一点在盘子上,甚至洒到了她的身上。她兄弟唐突地问我为什么抖得这么厉害。这一问反而使我更加慌张,把布莱耶小姐闹了个满脸通红。
故事到此结束。大家可以看出,同与巴齐尔夫人以及我此生以后的情况一样,我的恋情结局都不美满。我喜滋滋地在布莱耶夫人的过厅伫立着,但毫无用处:我再也没有获得她女儿的一点点关注。她出来进去从不看我,而我也几乎不敢正眼看她。我那么地愚笨木讷,以致有一天,她走过时手套掉在地上,可我却没有立刻上前去拾我本会亲吻的那只手套,反而不敢挪动,竟让一个又笨又胖的男仆占了先。我真想把他砸死。我看得出,我没能幸运地得到布莱耶夫人的垂青,这更加使我惶恐不安。她不仅不使唤我,也从不接受我的效劳。有两回,我站在她的过厅时,她竟毫不客气地问我是否无事可干。我只好离开这个可爱的过厅了。我起先很是觉得可惜,但是事情一多,很快也就不再去想它了。
布莱耶夫人虽不屑于我,但她公公终于注意了我,他的好心使我总算可以聊以自慰了。我谈到的那次盛宴的当晚,他同我聊了有半个小时,他好像挺高兴,我也喜形于色。这位敦厚长者,颇具才华,尽管与韦塞利夫人相比,相形见绌,但却古道热肠,我在他身边称心如意。他叫我去跟随他的儿子、那个挺喜欢我的古丰神父,说是他儿子的爱,如果我不辜负的话,会对我有用的,会使我获得大家认为我缺乏的东西的。第二天一大早,我便向神父先生那儿奔去了。他根本没有把我当成仆人看待,而是叫我在他的火炉旁坐下来,极其和蔼可亲地询问我,而且很快便看出我的启蒙教育很杂,全都不深不透。他特别觉得我拉丁文很差,准备多教我一点。我们商定,我每天上午去他那儿,而且我第二天就开始去了。就这样,我一生中人们将常常看到的怪事中的一件出现了:我的身份不伦不类,在同一个人家里,既当门生,又当仆人,在做牛做马的同时,还有一位只有王子才有的出身名门的家庭教师。
古丰神父先生是最小的孩子,家里人想要让他升任主教,所以对他的教育比对其他名门子弟的一般教育要高深。他曾被送往锡耶纳大学深造了好几年,对语言纯洁主义造诣颇深,使他在都灵的地位与旦茹神父[177]以前在巴黎的地位几乎旗鼓相当。因为讨厌神学,他便致力于文学,在意大利,对于那些从事神职的人来说,这是极平常的事。他读过许许多多的诗,自己也能凑合写些拉丁文和意大利文诗。总之,他有着培养我和为我乱七八糟的脑子去粗存精所必需的那种兴趣。但是,也许我的饶舌使他错以为我有多大的学问,也许基础拉丁文可能使他索然寡味,他把教我的起点定得太高。他还没让我翻译多少菲得洛斯的寓言,便让我学维吉尔的作品,我几乎一点也听不懂。正如大家日后将看到的那样,我对拉丁文注定是学了又学,可始终没能学成。不过,我学的时候是相当卖力的,而且,神父先生也极其亲切,诲人不倦,至今仍令我感动。我同他一起度过大半个上午,既为了学习,也是为他效劳。但不是伺候他的衣食,因为他从不让我这么做。我只是记录他口授的东西和抄抄写写,而这种文书工作比做小学生对我更加有用。这样,我不仅学到了纯正的意大利文,而且对文学也产生了兴趣,也增加了对好书的鉴别能力,这是在特里布女租书商那儿所学不到的,对我日后独自写作帮助甚大。
这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没有胡思乱想,可以最为理智地盼着有所成就的时期。神父先生对我非常满意,逢人便夸奖我,而且他父亲对我也有着一种特殊的爱,法弗里亚伯爵告诉我说他已经跟国王提起过我。布莱耶夫人对我也一改往日那种蔑视神情。总之,我成了他家的某种宠儿,令其他仆人妒火中烧。仆人们见我有幸蒙受主人之子的教诲,清楚地知道我很快就要高他们一头了。
我从偶尔听到的只言片语中,可以悟出大家对我的看法,经过一番思忖之后,我觉得索拉尔家族想谋求大使职位,而且也许想预谋当上大臣,所以可能很乐意预先培养一个有才气、有能耐的人,完全依附他家,获得他们的信赖,忠心耿耿地为其效劳。古丰伯爵的这个打算是高尚、明智、伟大的,而且不愧是一位仁慈而有远见的大贵族的计划。然而,除了我当时并未看出其全部意义而外,这个计划对我那颗小脑袋来说也太高深莫测了,而且我还得过于长期地屈居人下。我那疯狂的野心只想通过奇遇寻求腾达。我看不见该计划中有任何女人的芳踪,所以觉得这办法缓慢、艰难和忧伤。其实,我本该觉得这办法越是没有女人掺合才越是高贵和稳妥,因为女人们所保护的才能肯定抵不上大家认为我具有的才能。
一切都很顺利。我得到了,甚至可说是夺得了大家的尊重:考验结束了;这家人都把我看作是一个最有出息、但又大材小用了的年轻人,都等着看我飞黄腾达。但是,我的位置不是人们指定给我的那个位置,而是我得通过迥然不同的途径取得的位置。我涉及了我所固有的特点中的一个,只要向读者摆出这一特点,就一目了然了,无需多加赘述。
尽管都灵有许多像我一样的新改教者,可我不喜欢他们,而且也从不想与他们来往。不过,我曾接触过几个没有改教的日内瓦人,其中有一个名叫朱沙尔,外号“歪嘴”,是个细密画画匠,同我沾点亲。这个朱沙尔先生打听到我住在古丰伯爵家里,便同另一个日内瓦人来看过我。后者名叫巴克勒,是我学徒时的一个伙伴。巴克勒是个很风趣、很活泼的小伙子。他由于年轻,所以满嘴的俏皮话,让人很爱听。我一下子就喜欢上巴克勒先生,竟至到了不能离开他的程度。他不久要回日内瓦去;这对我将是多大的损失啊!我深感损失之巨大。为了至少充分利用他走前的这段时间,我便与他形影不离,或者说他与我寸步不离,因为一开始,我并没昏了头地不经允许,走出府去整天与他在一起,但是不久,见他老缠着我,门房就不放他进来,而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把一切都置诸脑后,只想到我的朋友巴克勒,既不去神父先生那儿,也不去伯爵处,而且大家在府里也见不到我的人影了。他们训我,我不听;他们便用辞退来吓唬我。这一威吓毁了我:它使我窥见同巴克勒一起走的可能。自此之后,我再也看不到其他乐趣、其他命运和其他幸福,只想做这样一次旅行,而且只看见其中的说不尽的幸福,此外,在旅行结束之后,我还可以去看看瓦朗夫人,尽管这是很遥远的事。至于回日内瓦,我连想都没去想。山峦、草地、树林、溪流、村庄,以其新的魅力没完没了地相继出现;这种幸福的旅程似乎应该吸引了我整个生命。我喜滋滋地回想起,我来时一路上的景色是多么地迷人。而且,这一次,除了独立自主,还有一个年岁相仿、趣味相投、性格随和的好朋友作伴,无牵无挂、无事无责、无拘无束、想停则停、想走就走,那该是多么地美啊!只有疯子才会为了实现一些缓慢、艰难、不保险的野心勃勃的计划,而牺牲这样的一次机会,即使这些计划有朝一日得以实现,而且辉煌无比,也抵不上年轻时候片刻的真正欢快和自由。
我因为满脑子这种聪明的奇思异想,便想方设法,终于达到被赶走的目的。不过,也并不太容易。一天晚上,我打外面回来,管家通知我伯爵先生辞退我了。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因为不管怎么说,我总感觉自己的行为荒唐无礼,所以为了原谅自己,我便添了一种不讲道理、忘恩负义的想法,认为他们辞我,过错在他们,自己无可奈何,可以原谅。有人通知我说法弗里亚伯爵让我第二天上午走之前去跟他说一声。因为他们看出我昏了头了,可能不会去,所以总管说是在我去过之后,才把给我的一点钱交给我。这钱我肯定不该得的,因为主人不愿让我当仆人,没有给我确定佣金。
法弗里亚伯爵尽管很年轻、很冒失,但这一次却对我说了一番最入情入理的话,我几乎敢说是最亲切的话,因为他以一种殷切、动人的方式向我述及他伯父对我的关怀以及他祖父对我的期望。
最后,在激动地把我为了毁了自己而牺牲的所有一切摆出来之后,他主动提出和解,只有一个条件,就是别再同引诱我的那个小混蛋来往。
很显然,他这么说并不是他自己的意思,我就是愚蠢透顶,也能感觉得出来我的老主人对我的一片好意,因此我深受感动。但是,这次旅行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之中,什么也抹不去它的魅力。
我完全失去了理智:我态度死硬,铁了心了,豁出去了,傲慢地回答说,既然辞了我,我也接受了,改口也来不及了,即使我一辈子可能会怎样,但我主意已定,绝不让一家人家赶走两次。这时候,这个年轻人当然火了,骂了一通,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推出他的房间,砰地一声把门关上。而我呢,我像是刚赢得了最伟大的胜利似的,神气活现地出来了,而且,生怕还有架要吵,便极不光彩地走了,连对神父先生的好心说个谢字都没有。
为了想象我当时已经疯癫到什么程度,必须了解我的心对那些细小的事物狂热到了何种地步,以及它是以何种力量陷入对吸引着它的那个事物的想象之中的,尽管有时候这个事物是虚无飘渺的。最怪诞、最幼稚、最疯狂的计划都跑来诱惑我的得意念头,好像真能实现似的。谁能料到一个将近十九岁的人会把自己今后的一生寄托在一只小空瓶上?现在,我来说给你们听听。
几个星期之前,古丰神父给了我一件礼物,是一个埃龙喷水玩具,十分漂亮,我爱不释手。由于常玩这个玩具和谈论我们的旅行,聪明的巴克勒和我在想,这玩具可能对旅行有用,而且可以使旅行延长些日子。世界上有什么会像这玩具那么好玩的?于是,我们便把我们的美梦寄托在这上面了。我们想象着每到一个村子,便把农民们召集到我们的玩具跟前来,这样,好吃好喝就纷纷地摆在了我们面前,因为我俩都深信,对于收获粮食的人来说,粮食是算不了什么的,而如果他们不喂饱行路的人,那他们就是没有良心。到处是盛筵和喜宴,我们无需破费,只要费点唾沫和喷泉玩具的水,就能走遍皮埃蒙特、萨瓦、法国以及全世界。我们拟定了一些永无止境的旅行计划,先往北走,不是假设有必要在某处停留,而是为了翻越阿尔卑斯山的乐趣。
这便是我着手进行的计划。我毫不遗憾地抛开了我的保护人、我的老师、我的学习、我的希望以及对几乎是很有把握的一种幸运的等待,开始了一个真正的流浪汉的生活。再见了,京城!再见了,宫廷、野心、虚荣、爱情、美人儿以及所有去年我来时所怀有的一切伟大的奇思异想。我带着喷水玩具,同我的朋友巴克勒上路了,兜里虽然只揣了一点点钱,但心里却充满了欢乐,一心想着享受这游荡的幸福。我突然间把我所有的光辉计划都押在这个幸福上了。
不过,这个荒唐的旅行,同我预想的几乎差不多一样地快活,只是方式方法不尽相同。因为我的喷水玩具在小酒馆里虽然能使女店主和女招待们偶尔高兴一下,然而离开时,我们照样得付账。
但我们对此并不怎么烦恼。我们只是想等钱花光了的时候,再好好地利用一下这个宝贝。一个意外的事省了我们的麻烦了:在快到布拉芒的时候,喷水玩具碎了;碎得正是时候,因为我们虽没敢说,但却感到这玩艺儿讨厌了。打碎了反而使我们比以前更快活,我们大笑自己的愚蠢,大笑自己不介意衣服和鞋都穿破了,竟想靠我们的玩具来添置新的。我们像开始时一样轻快地继续往前走,只不过是不再七弯八绕了,因为钱快完了,必须尽快地赶到目的地。
到了尚贝里,我变得若有所思了,不是在想我刚刚干的蠢事,因为从未有人那么快、那么好地认清自己的过去的,我想的是瓦朗夫人见了我会是个什么态度,因为我完全把她家当成了自己父母的家了。我写信告诉过她我进了古丰伯爵府,她知道我在府里情况不错。她祝贺我,并谆谆告诫我应该如何报答别人对我的恩情。我以为如果我不因犯错而毁了自己的话,前途肯定无虞。要是她看见我来了,会怎么说呢?我当然可以肯定她是不会把我扫地出门的,但是,我担心会让她伤心。我害怕她责怪我,那比贫困更加难受。我决心默默地忍受一切,并尽力安慰她。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她一个亲人了,如果失去她的爱,那我就没法活了。
最让我担心的是我的旅伴;我不愿再给瓦朗夫人增加负担了,但我担心不容易摆脱他。最后一天,我对他比较冷淡,准备与之分手。那家伙明白了我的心思;他很疯,但却不蠢。我以为他会因我变心而痛苦,但我想错了,我的朋友巴克勒一点儿也不难受。刚进阿讷西城,他便对我说:“你到家了。”他吻了我一下,跟我说声再见,便一转身不见了。我再没有听说过他。我们的相识和友情总共保持了将近六个星期,但其后果却将影响我整个一生。
我走近瓦朗夫人家时,心跳得好厉害呀!我两腿发颤,眼睛雾蒙蒙的,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遇上熟人也认不出来。我不得不停下好几次,喘喘气,恢复一下知觉。是不是害怕得不到我所需要的周济,才慌乱到如此地步?我这样的年纪,至于害怕饿死到这种程度吗?不,不,我以真心和自傲这么说,我一辈子无论什么时候都从没有因为富贵或贫穷而得意忘形或忧心仲忡。在我那因曲折而坎坷难忘的一生中,常常是居无定所,食不果腹,但我始终以同样的眼光去看待富裕和穷困。迫不得已的时候,我也会像别人一样去讨去偷,但不会惊慌失措到如此地步!很少有人像我这样哀声叹气的,也很少有人一生之中流过像我这么多的眼泪的。但是,穷困也好,害怕穷困也好,都没能让我哼过一声,流过一滴眼泪。我的心灵虽深受命运的拨弄,但除了与命运无关的幸福与痛苦之外,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与痛苦,而且,只是当我并不缺衣少食的时候,我才感到自己是人间最不幸的。
我来到瓦朗夫人面前。一见到她的神情,我就放心了。她刚一开口,我便颤抖了,扑倒在她的面前,激动得狂喜不已地把嘴贴在她的手上。我看不出她是否听到了有关我的风声,她脸上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也看不出什么忧伤。她用温馨的口吻对我说:“可怜的孩子,你又回来了?我早就知道你太小了,不能跑这么远。不过,我还是挺高兴,没有像我所担心的那样糟。”然后,她便让我把经过谈谈;情况不多,但我说得老老实实,只是省略了一些情节,但并没宽恕自己,也没为自己开脱。
该解决我住的问题了。她问了问女仆。她们在商量的时候,我大气也不敢出。但当我听见让我住在家里时,我简直是得意忘形了。我看见我的小包袱被拿到我住的房间里去时,感觉就像圣普乐[174]看见自己的马车被赶进沃尔马夫人的车棚里去一样。此外,我高兴的是,听说并不是让我暂时住一住而已。在大家以为我在想自己的心思时,我听见瓦朗夫人在说:“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既然上帝把他又送还给我,我就决不抛弃他。”
我终于在瓦朗夫人家住了下来。但这还并不算是我一生中幸福时日的开始,而只是准备。尽管使我们真正地享受了人生的这种动情的心是大自然的杰作,而且也许还是机体的一种产物,但是,它还需要环境来发扬它。如果缺少这些偶然原因,一个生来就很重感情的人也不会感觉出什么,而且,到死也不曾体味到自己的生命。我此前几乎就是这样的人,而且,如果我从未认识瓦朗夫人,或者认识她,但却没在她身边久处,没受到她赋予我的温柔疼爱的感情的感染,我也许永远就是这样的人了。我敢说,只感受到爱情的人,并没感受到人生中更美好的东西。我还了解另一种感觉,它也许没有爱情强烈,但比爱情要甜蜜千百倍。它有时与爱情相连,但却又常常与之分离。这种感情也不单单是友情,它比友情更浓烈,更温馨。我认为它不可能产生于同性的人中间。我可说是好交朋会友的人,但至少我从未在任何男友中间感受到这种感情。这一点现在还不明确,但日后是会清楚的;情感只是通过其表现才能说得明白的。
瓦朗夫人住的是一幢旧房子,比较大,可以留出一间漂亮的空屋来作客厅。我就被安顿在这间客厅里了。这间房间朝向我提到过的过道;我俩第一次就是在那条过道上见的面。小溪和花园那边,可以看到田野。这番景致,住在屋里的年轻人是不会无动于衷的。离开博赛之后,我这还是第一次窗前呈现出绿色。我一直被墙壁遮挡着,眼前不是屋顶,就是灰蒙蒙的街道。这新鲜景像使我感到多么动情,多么温馨!它使我大大地倾心温情。我把这迷人的景色也看作我亲爱的保护者的一种恩情:我感到她是为我专门布置的;我悠然地置身景中的她的身旁;我看见她时时都在花红柳绿之中;她的风姿与春天的风韵融在一起,映入我的眼帘。我那颗此前一直压抑的心,在这个空间里舒展开来,我的呼吸在果树园中更加舒畅了。
在瓦朗夫人家看不见我在都灵所见到的那种奢华,但看到的却是清洁、体面以及和奢华不沾边的大户人家的殷实富足。她家没有多少银餐具,没有瓷器,厨房里没有野味,地窖里也没有外国洋酒。但是厨房和地窖中都储存丰富,足够大家享用,而且她还用陶制杯子斟上等咖啡给客人。但凡前来看她的人都被邀请与她一起用餐或单独用膳,从来没有哪一个工人、信差或过路人不吃不喝就走出她家的。她的仆人包括一个颇有姿色的弗里堡女佣,名叫梅塞莱;一个男仆,是她的同乡,名叫克洛德·阿内,以后将提到他;一个厨娘;两名她出门会客时用的轿夫,可她极少出门。两千利弗尔的年金,却要养活这么一大帮。不过,收入虽少,但安排得当的话,在一个土地肥美、钱也值钱的地方,本可以应付这一切了。不幸的是,她最不喜欢节省:她借债支付开销;钱借来就用,还没焐热就没了。
她持家的方式正好是我想选择的方式:大家可以相信我正好快活地享用一番。使我不太满意的是吃饭时间拖得很长。瓦朗夫人闻不得刚端上桌的汤和菜的味儿,几乎一闻便头晕,而且要恶心老半天。然后,逐渐缓过劲来,只是聊天而不吃一点东西。直到半小时之后,才试着尝第一口。这期间,我足可以吃上三顿饭了。她开始吃的时候,我早就吃饱了。我只好陪着再吃,这样我就吃了双份,但并没觉得太撑得慌。总之,我尽情享受在她身边的那份舒心甜蜜的感觉,因为我所享受到的这种甜蜜舒心丝毫用不着我去担心维系它的经济条件。由于不太了解她的家底,我还以为她家条件一直不错哩。后来,我在她家里仍旧感到乐呵呵的。但是,在进一步了解了她的实际情况之后,看到她寅吃卯粮时,我就不再那么心安理得地感到快乐了。预先的考虑总是扫我的兴。我看见自己将来必定一事无成,而且永远是在劫难逃。
从第一天起,我俩之间便建立起最亲密无间的关系,在她以后的一生之中,这种关系一直保持未变。她称呼我为“孩子”,我叫她“妈妈”,即使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俩年龄的差距几乎被抹去了,称呼仍旧未变。我觉得,这两种称呼绝妙地反映出我俩关系的真髓、态度的纯朴,特别是我们心灵的相通。她对于我来说是最温柔的母亲,从不寻求自己的欢乐,而只求我能幸福;而如果说我对她的爱掺杂了感官的色彩,那也改变不了这种关系的性质,而只能使之更加美好,并使我因有一位年轻美貌的母亲在抚爱我而陶醉。我说“抚爱”是就其字面意义来说的,因为她从没少亲我,没少给予我最温馨的母亲般的抚爱,而在我的心里,也从没有过非分之想。也许有人说,我们到最后有了另一种关系。这我同意,但请稍安勿躁,我不能一下子把什么都说完。
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一瞬间,是她使我真正感到心有所动的唯一时刻,再说,这一时刻也是因为惊奇所致。我的贼眼从未偷看过她脖子以下部分,尽管那地方没遮挡严实的丰腴之处可能很吸引人。我在她身边从未有过冲动或欲念。我极其平静自若,在享受着说不明道不白的快乐。我就是如此这般地待一辈子,甚至永生永世,也不会有片刻的腻烦。她是我与之谈话从不觉得乏味的唯一的一个人,不像出于礼貌同别人谈话时那么活受罪。我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在交谈,而是在没完没了地聊大天,非得有人来打断才会终止。因而,用不着逼我说话,倒是必须迫使我住嘴。她由于老在思考自己的计划,所以常常陷入沉思。好吧!我就让她沉思,我闭上嘴,凝视她,我成了世上最幸福的人。我还有一个极特别的怪癖。我虽不奢望这种单独相处的恩宠,但却不断地在寻求机会,而一旦有此机会,则欣喜若狂,若是有冒失鬼前来打扰,我便怒气冲冲。一有人来,不管是男是女,我便嘟嘟嚷嚷地出去,因为我容不得有第三者在她身旁。我来到过厅分分秒秒地算着时间,千百次地诅咒那些赖着不走的访客,想不出他们哪有那么多话要说,因为我还有更多的话要讲哩。
我只有在见不到她的时候,才感到我是多么地爱她。当我看见她时,我只是感到高兴而已,但她不在的时候,我的焦虑不安竟至达到痛苦的程度。同她生活在一起的那种需要,使我心意缠绵,常常潸然泪下。我将永远也忘不了,有一天,是个盛大节日,她正在晚祷,我便去城外散步了,心里满是她的倩影和同她一起共度时光的强烈欲望。我还较为理智,知道眼下这是不可能的,而且我尽享的一种幸福可能是短暂的。这么胡思乱想,使我徒生悲伤,不过,倒并没有沮丧,因为我看到一种令人欣慰的希望。那一直使我特别震颤的钟声、那鸟儿的鸣唱、那风和日丽、那我梦想着与她共住的、散落在乡间的房屋,都使我产生了极其强烈的、温馨的、忧伤的和感人的印象,以致我恍若置身于那美妙的时刻、美妙的仙境,我的心因能使她快乐而幸福,而且在难以言表的快意中享受着幸福,但并不含有任何情欲的成分。我记不得我曾像当时那样强烈地和充满幻想地去憧憬未来。最使我惊奇的是,当这一梦想实现的时候,我回忆起它时,竟然发现了一些完全与我当初想象一模一样的东西。如果一个清醒的人的梦想真的像是一种预感的话,那就是我的那个梦想。我感到失望的只是与想象的时间长短不一样,因为我想象着岁岁年年、日日月月、一生一世都在一种永不改变的宁静之中度过,而不是实际上的那样,只经过了一个很短的时间。唉!我那恒定不变的幸福原来只是幻想,刚一实现,我便如梦初醒了。
如果我把我不在这位亲爱的妈妈眼面前时,因对她的回忆而产生的种种疯癫一五一十地写出来的话,那就没个完了。我有多少次因想着她在上面睡过而亲吻我的床呀!有多少次因想着我屋里的窗帘以及所有的家具是属于她的,而且她那美丽的手触摸过而亲吻它们呀!就连地板,因为想着她在上面走过,我便有多少次匍匐其上呀!甚至有的时候,在她的面前,我竟忘乎所以,那似乎只有最强烈的爱情才会使然。有一天,吃饭的时候,当她把一块肉放进嘴里时,我看见里面有一根头发,便喊叫起来,于是她便把肉吐在盘子里,我如获至宝地抓起,吞进肚里。总而言之,我与最狂热的情人相比,只有唯一的一个差别,但也是根本的差别,它使得我的行为在情理上几乎是不可思议的。
我从意大利归来同我去时并不完全一样了,但是,像我这种年龄的人,也许从未有过像我这样回来的人。我带回来的不是童贞的心,而是童贞的体。我感觉到自己在逐年长大,我那躁动不安的气质终于显现出来,而它的第一次极不经意的爆发使我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惊恐,比其他什么都更好地表明在此之前我一直是在天真无邪之中生活的。我很快便安下心来,学会了那种危险的替代办法,它既能欺骗本性,又拯救了像我这种性情的年轻人,使之免于放荡不羁,但却损害了他们的健康,消耗了他们的精力,有时甚至他们的生命。羞惭和胆怯的人觉得非常之合适的这种恶习,对于想象力丰富的人还有着一种很大的吸引力:这就是可以说是随心所欲地占有整个女性,让迷惑他们的美人儿服务于他们的快乐,而又用不着征得她们的同意。我受到这种致命的便利的诱惑之后,便拼命摧残大自然为我造就的、我经年累月很好保养的良好体质。除此倾向而外,我当时的环境也在添乱。我住在一位美妇人家里,魂牵梦绕着她的倩影,白天又老是看见她,晚上被使我想起她来的东西所包围,睡在我知道她睡过的床上。有多少东西在撩拨着我呀!读者要是好生想想,会以为我已是病入膏肓了。恰恰相反,应该毁了我的东西正好救了我,起码是暂时救了我。我被在她身边生活的情趣所陶醉,满怀着永远生活在她身边的强烈欲望,不管她在与不在,我始终把她看作一位温柔的母亲、一个亲爱的姐姐、一个迷人的女友,而毫无其他。我始终如一地这么看待她,从未改变,而且眼里从来就只有她。她的形象一直深印在我的心里,没有给其他任何人留下地方。她对于我来说是世界上唯一的女性;她赋予我的极温柔的感情没有给我的感官留下时间去为其他女人而骚动,这保证了我不受她、也不受所有女性的诱惑。总之,我因爱她而老老实实。
这方面的事,我说不清楚,关于我对她的爱恋,谁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至于我,我所能够说的一切就是,如果这种爱恋已经显得非常特别的话,那以后则更显得离奇。
我极其愉快地度着时光,可做的却是那些我极不感兴趣的事:或草拟计划,誊清账目,抄写药方,或挑选草药,捣杵药材,照看蒸馏器。除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而外,还得接待过路人、乞丐,以及各种各样的访客。我必须同时与之打交道的有士兵、药剂师、议事司铎、贵妇人、不受神品的办事修士。对这帮该死的家伙,我咒骂,我嘟嚷,我诅咒,我让他们见鬼去。可是对她来说,她干什么都快快活活,我的火气让她笑得直流眼泪。而更让她好笑的是,我虽然生气,自己却也禁不住在笑。我喜欢叨叨的那些不长的时刻是很有趣的。
如果在我骂骂咧咧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讨厌的家伙,瓦朗夫人兴头更大。她狡黠地拖长会客时间,还故意用眼睛瞟我,我真想揍她。
当她见我迫于礼节,不敢造次,只是气哼哼地看着她时,才勉强敛起笑容。实际上,我心底里却不由自主地觉得这一切是十分有趣的。
这一切本身并不使我感到兴趣,但因为是构成我所喜爱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所以觉得有意思。我周围所发生的一切,人们让我做的所有一切,全都不对我的脾胃,但却都使我很称心。如果我对医学的厌恶没有造成一些不断使我们高兴的疯癫场面的话,我想我是会爱上它的,因为这也许是这门学问第一次产生这样的一种效果。我自认为凭气味就能辨出一本医书来,而且,有趣的是我很少出错。瓦朗夫人让我尝一些最恶心的药剂。我怎么躲,怎么抗,都无济于事。尽管我反抗着,做出可怕的怪相,咬紧牙关不张嘴,但当我看见她那沾有药汁的纤纤玉手靠近我嘴边时,我只好张开嘴,舔一舔。当她的那一整套制药家什集中在同一间屋里时,听见我们又跑又叫,哈哈大笑,人家还以为我们在屋里演闹剧,而不是在配制麻醉剂和兴奋剂。
但我并没有把时间全部消磨在这些玩笑之中。我在我住的房间里找到几本书:《目击者》、普芬道夫的书、圣·埃弗尔蒙的书和《拉·亨利亚德》。尽管我已不像从前那么疯狂地爱读书了,但无所事事时,我便翻翻这些书。我特别喜欢《目击者》,而且它使我受益匪浅。古丰神父先生曾教我别贪多嚼不烂,要细细咀嚼。这样,我读书的收效就好多了。我习惯于思索语句结构和优美文体;我在练习分辨纯洁法语和我的方言土语。例如,通过《拉·亨利亚德》的下面两句诗,我改正了我像所有的日内瓦同胞一样常犯的一个拼写错误:Soit qu'un ancien respect pour le sang de leurs maitres Parlât encor pour lui dans le coeur de ces traitres.[171]Parlât一词使我一怔,告诉我它的虚拟式第三人称单数结尾须加“t”,而以前我在拼写或读它时,都把它与直陈式简单过去时混同。
有时候,我同妈妈聊聊我所看的书。有时候,我在她身边朗读;对此,我兴趣大极了。我练习着好好念,而这对我也很有益处。我说过她很有才气,而当时,她也正处在才华横溢的时期。好几个文人争相博取她的欢心,指点她如何鉴赏上乘之作。照我看来,她有点新教的趣味。她爱谈论拜勒,对早已在法国故去的圣·埃弗尔蒙推崇备至。但这并不妨碍她对优秀文学的了解,也并没影响她对它的赞赏。她是在上流社会长大的:她小的时候便来到萨瓦,在同当地贵族的亲切交往中,丢掉了沃州那矫揉造作的情调。在故乡沃州,女人们把自命不凡当成上流社会的精髓,因此只知道说些俏皮话。
尽管她只是路过时看见过宫廷,但那匆匆一瞥已足以使她了解了宫廷。她在宫廷里始终有着一些朋友,而且,尽管有人眼红,尽管她的作风和债务引起风言风语,但她却从未失去年金。她对世事颇有经验,而且善于思考,能从这经验之中得到好处。这是她得意的话题,而且,由于我老爱胡思乱想,这也正好是我所最为需要的一种教诲。我们一起读拉布吕耶尔的作品。她喜欢拉布吕耶尔胜过拉罗什富科;后者的作品情调哀伤,令人惆怅,特别是那些不喜欢按本来面目看人的年轻人更是这么认为。当她说教的时候,有时有点不着边际,但是,我不时地吻吻她的嘴或手,也就耐下性子了,也就不觉得她的话长得烦人了。
这种日子过于温馨了,很难长此以往。我常感觉到这一点,因此好日子要到头的担忧便成了我唯一的心病。妈妈通过说笑研究我,观察我,询问我,为我的前途拟定了许许多多的我并未实践的计划。幸好,光了解我的倾向、我的兴趣、我的小聪明还不行,还必须找到或创造利用它们的机会,而这一切又非一朝一日的事。而这个可怜的女人对我的能力的偏爱因为使她难以决断,反倒延缓了使我的能力得以发挥的时机。最后,多亏了她的好印象,一切都遂了我的心愿,但是,心不能太高,因此,从这时起,我便一刻也安生不了了。她有一个名叫多博纳先生的亲戚前来看她。此人聪明过人,颇有心计,像她一样是个拟计划的能手,但他却没被计划搞垮,总之,是个冒险家。他刚向弗勒里红衣主教提过一个想得挺好的彩票计划,但未被采纳。于是,他便去向都灵宫廷建议,竟被采纳而且付诸实行了。他在阿讷西停留了一段时间,成了地方长官夫人的情人。这位夫人非常可爱,很合我的胃口,而且是我在妈妈家里最高兴见到的唯一的女人。多博纳先生看见了我,瓦朗夫人便跟他谈起我。他决定观察一段,看看我适合干什么,如果觉得我是块料,就想法安排我。
瓦朗夫人借口让我办点事,也不跟我透点风,连续两三个上午,派我去他那儿。他十分巧妙地让我开口,对我很亲热,尽可能地让我放松,跟我既谈些鸡毛蒜皮的事,又什么主题都聊到,而他这么做的时候,好像并没在观察我,毫不做作,仿佛他挺喜欢我,想同我随便交谈似的。我被他迷住了。他观察的结果是,尽管我外表挺好,神采奕奕,但是,即使算不上完全无能,至少是一个缺少才气、没有思想、几乎没有知识的人,总之一句话,在各个方面都很浅薄,所能指望的最高机遇就是有朝一日当上一名乡村的本堂神父。他对瓦朗夫人就是这么判定我的。我这是第二次或者第三次被人如此看待了,但这还不是最后一次,因为马斯隆先生的断语常常被人证实。
这些评语的原由与我的性格大有关系,所以有必要在此解释一番,因为,凭良心说,大家很清楚,我对这些看法,不能心悦诚服,而且,我会极其公正的,不会抓住马斯隆先生、多博纳先生和其他许多先生的话不放的,不管他们可能说了些什么。
有两件几乎毫不相干的东西在我身上合二为一了,而我却不知道是怎么搞的:一个是非常炽热的气质、狂热冲动的激情;另一个是迟钝、困惑的思想,总是过后而知。好像我的心和思想不是属于同一个人似的。我的感情急如闪电,涌入心中,可是,它并没有照亮我,反而使我激动、眩晕。我什么都感觉得到,可又什么也看不到。我激奋,但却愚笨,必须冷静下来才能思考。令人惊奇的是,只要给我以充分的时间,我是很有头脑,能够深入细致地分析的。从容不迫时,我能对答如流;但一着急,就做不出什么像样儿的事,也说不出恰如其分的话来。我通过书信能说出极其精彩的话,正如人们说的,西班牙人下棋时有高招儿。我读过萨瓦公爵的一段妙语,说他走在路上,突然回头喊道:“巴黎商人,当心你的小命。”我心想:我正是如此。
这种思维的迟钝和感情的活跃,我不仅在交谈时是这样,而且在我独自一人和工作时也是如此。我的思想在我脑子里要理出个头绪来简直难以想象地困难:这些思想在脑子里蹿来蹿去,再发酵激奋,直到让我激动不已,热烈发狂,心跳加剧;而在如此这般地激动时,我什么也看不清,写不出一个字来,必须等着心平气静。这巨大的狂澜不知不觉地在平静,这混沌在亮开,每件事又各就各位,但过程缓慢,要经过一段漫长而模糊的激荡之后。你们难道没有在意大利看过歌剧吗?在换场的时候,那些大剧场里乱哄哄的,令人心烦,而且持续的时间还挺长;所有的布景全乱堆在一起;到处都在扯过来拉过去的,真让人难受,好像要闹个天翻地覆似的。不过,渐渐地全都归置好了,一样不缺,然后,大家惊奇地看到,在这么长的混乱之后,精彩的演出又开始了。我想写作的时候,脑子里的情景差不多就是这样。如果我一开始就善于等待,然后再把这样描绘的事情的美表现出来的话,很少有哪位作家会超过我的。
因此,我觉得写作是极端困难的。我的手稿,涂来改去,增删取舍,弄得难以看清,证明我在上面下了多大的工夫。没有哪一部手稿,在付梓之前,没有誊抄过四五次的。我手握着笔,面对着桌子和纸,从未能写出点什么的。我只是在岩间林中散步时,夜不成眠躺在床上时,在脑子里打下腹稿。大家可以想象,尤其是对一个没有记性,一辈子也没能记牢六首诗的人来说,这有多么缓慢。所以,有的腹稿段落,我在写在纸上之前,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琢磨了五六次。正因为如此,我写那些颇费工夫的作品比写一挥而就的通信集之类的作品要成功得多,所以我一直没能把握住书信体的笔调,写的时候简直是活受罪。我每次写信,就连写些无关紧要的事,也要累上几个小时,或者,要是我想把想到的事立即写下来的话,我就不知如何下笔,也不知怎么收尾。我的信总是杂乱无章,废话连篇,别人读起来,不知所云。
我不仅表述思想挺费劲,而且领会思想也是如此。我研究人,而且自以为是个很好的观察家。然而,我对所见到的却熟视无睹,只看得清自己所回忆的事情,我的智慧只有在回忆中才表现得出来。对于别人说的一切、做的一切、我眼前发生的一切,我一无所感,理解不了。给我留下印象的只是外在的现象。但是,随后,这一切又回到我的脑子里:地点、时间、腔调、目光、动作和环境,我全回想起来了,什么也没漏掉。于是,我根据别人做的或说的,发现别人是怎么想的,而且很少搞错。
我独自一人的时候,连自己的思想都把握不住,可想而知,在与别人交谈时,为了说话得体,必须同时立即想到千百种事情,我该是什么德性了。一想到谈话时还有那么多清规戒律,而我至少要忘掉几条,这就足够吓住我了。我甚至不明白别人是何以胆敢在众人面前说话的,因为说话时必须字斟句酌,对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考虑到,为了有把握不说出什么可能冒犯什么人的话来,必须了解他们的性格,了解他们的历史。在这方面,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人有一大长处:他们知道得更清楚哪些不该说,所以对自己说的就更有把握;就这样他们还常常不留神说出蠢话来。可想而知,从云雾之中掉到这种场合的人会怎么样了:他几乎只要一开口说上一分钟,非受到驳斥不可。而在两人单独交谈时,我觉得还有另一种不对劲的地方,更加糟糕,那就是必须不断地说:对方跟您说话的时候,您必须回答,而当对方不说话的时候,您又得逗着说。单是这种难以忍受的拘束就让我厌恶社交了。我觉得没有比被迫立即说话、总要说话更加可怕的窘迫了。我不知道这是否与我对任何约束的深恶痛绝有关系,但是,硬是没话找话,那这就足以让我不可避免地要说蠢话了。
更加要命的是,当我无话可说,本该学会缄默不语的时候,我却像是早点还账似的,抢着说起来。我慌急慌忙地、结结巴巴地说出一些毫不连贯的话来,要是这些话一点意思都没有那倒也罢了。
可我本想掩愚藏拙,却偏偏很少不出丑的。这种例子成百上千,但我只举其中的一件。那不是我年轻时的事,而是我在上流社会生活了多年以后的事,那时节,只要可能的话,我总要摆出上流社会的从容不迫、谈笑风生的架势。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人和一个男子在一起,后者的名字说说无妨,他就是贡托公爵大人。房间里没有别人,我竭力地想插上几句话。在四个人中,有三个肯定不需要我多嘴多舌的,上帝知道我都说了些什么!女主人让人送来一剂软糖式药剂,因为她的胃不好,每天都要服上两次。另一位贵妇见她龇牙咧嘴,便笑着说:“是特隆桑[165]先生的软糖式药剂吗?”女主人以同样的腔调回答说:“我想不是的。”聪明的卢梭殷勤地插嘴说:“我想这种药不怎么有效。”大家全都愣住了,谁都没吭声,谁也都没有笑一笑。片刻之后,话题转了。这种蠢话要是冲着其他女人说的,可能也就是句玩笑而已,但是,对一位非常可爱、容易引人议论的女人这么说,就很可怕了,而我却是真的无意冒犯她的。我相信在场的一男一女见证人,是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的。这就是我没话找话时脱口而出的俏皮话。我很难忘掉这事,因为,除了这事本身就令人难忘而外,我想它产生了一些使我不得不常想起它来的后果。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让人一看就明白,我尽管不是个傻瓜,但却常常像个傻瓜似的,甚至连善于识别人的人也这么认为。特别不幸的是,我的相貌和眼睛都透着精明样儿,人们对我的这种失望使我的愚蠢变得更加讨厌。这件小事虽说是特殊情况造成的,但对了解今后的事情不是没有用的。它是了解人们看见我做的许多怪事的钥匙,人们把这些怪事说成是我的野性所致,其实我根本不是这么个性格。如果我不是深信自己在交际场上出现不仅会对自己不利,而且会失去自己的本色的话,我是会同别人一样喜欢交际的。
我决定写作和离群索居,这是最适合我的。我若出现在人前,大家可能永远不知道我价值几何,甚至都不会朝这方面去猜想一下。迪潘夫人的情况正是如此。尽管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尽管我在她家住过多年,但自那以后,她亲口对我这么说过许多次。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我以后再谈。
我的才能就这么确定了,适合我的行当也就这么定下了,剩下的就是再一次完成我的使命。困难的是我没有入过学,我拉丁文不甚了了,无法当神父。瓦朗夫人想让我去修道院受教一段时间。她跟院长商量了这事。修道院院长是个遣使会会士,名叫格罗,长得矮小憨厚,一只眼睛快瞎了,身材瘦削,头发灰白。他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而又最没学究气的遣使会会士,这样说实在是不算过分。
他有时来妈妈家里,妈妈款待他,抚爱他,甚至逗他,有时还让他替她系系衣服背后的带子,这是他很乐意干的。当他帮着系的时候,妈妈便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摸摸这个,弄弄那个。院长先生被带子牵着,不停地嘟嚷着:“喂,夫人,您停下来呀。”这倒是可以绘成一幅挺美的画。
格罗先生欣然同意妈妈的安排。他只要了很少的膳宿费,并负责教育我。剩下的就是等主教的恩准了。主教不仅同意,还愿意代出膳宿费。他还允许我穿世俗衣服,直到大家通过测验,认为我已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止。
变化多大呀!我不得不从。我宛如受酷刑一般地到修道院去了。修道院真是阴森可怕的地方,特别是对一个离开了一位可爱女人的家的人来说,尤为如此!我只带了一本书,是我求妈妈借给我的,它是我无限的慰藉。大家一定猜不着是什么样的一本书——一本乐谱。在她所培养的才能中,没有忘掉音乐。她嗓子挺好,歌唱得也可以,还会弹点羽管键琴。她还好心地教过我点音乐,但必须从最浅显的开始,因为我连圣诗乐谱几乎都一窍不通。一个女人给我上了八九十来课,还老是断断续续的,所以不仅没有教会我视唱,而且都没教会我四分之一的音乐符号。然而,我对这门艺术那么地热爱,以致想自个儿试着练练。我带走的乐谱并不是最浅显的,那是克莱朗博的合唱曲。我可以说是既不懂变调,也不懂时值,但竟然能识得、并不出错地唱出《阿尔菲和阿蕾土斯》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乐曲。大家可想而知我下了多大功夫,又是多么地刻苦执著啊。的确,这首曲子谱得极其准确,以致只要按照节拍诵诗,就能与音乐合拍了。
修道院里有一个该死的遣使会会士,尽同我过不去,使我对他想教我的拉丁文都感到厌恶。他一头服帖油滑的黑发,香料面包色的面孔,水牛嗓子,灰林鹗的眼睛,野猪鬃的胡须。他一脸奸笑;四肢动起来好像木偶似的。我忘记了他那讨厌的姓名,但他那吓人而又让人肉麻的面孔却深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我只要一想起他来,没有不颤抖的。我仍记得在走廊里遇见他的情景,他彬彬有礼地把他那顶油腻的方软帽一摆,请我到他房里去。我觉得他那房间比黑牢还要可怕。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么一位老师同当过我老师的宫廷神父相比,该有多大差别呀!
如果再听任这个恶魔摆布上两个月,我深信我非精神失常不可。但是,憨厚的格罗先生发现我很忧伤,吃不下饭,人在消瘦,便猜到了我苦闷的原因。这事并不难办。他使我摆脱了那畜生的爪子,而且干脆把我交到与之完全相反的一个最温和的人手里。此人是一个年轻的弗西尼神父,名叫加蒂埃,是来修道院深造的。出于对格罗先生的礼貌,而且我认为也是出于仁爱,他很愿意挤出时间来指导我的学习。我从未见过比加蒂埃先生相貌更动人的人了。
他一头金发,胡子近乎红棕色,风度宛如他家乡的人,大智若愚,但他身上真正突出的是心地善良、仁爱、热情。他那双蓝眼睛里,交织着温柔、亲切和忧伤,使人一看便注意上他。从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的眼神、声调看来,似乎他已预知自己的命运,感到自己生来就是不幸的。
他的性格与其相貌完全吻合。他非常耐心、非常温和地似乎在同我研讨,而非教育。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因为他的前任为他奠定了基础。然而,尽管他没少为我花费时间,尽管我俩都挺努力,尽管他教得挺好,可我虽然刻苦但长进不大。很奇怪,我虽然理解力不错,但从未能从老师们那儿学到点什么,除了我父亲和朗贝尔西埃先生以外。我所知道的那一点点,是我自个儿学来的,大家以后会明白的。我的思想忍受不了任何的束缚,不能屈从于时间的限制。而且,我担心学不会,所以无心集中精力。我害怕让讲课的人着急,便不懂装懂,因此对方在往下讲,我却一点也不懂。我的思想想按自己的节奏行进,而不能忍受他人的安排。
圣职授任礼的时刻到了,加蒂埃先生便回到本省去当六品修士去了。他带走了我的遗憾、我的依恋和我的感激。我祝愿他,但那些祝愿如同我对自己的祝愿一样,没有兑现。数年后,我听说他在当一个教区的副本堂神父时,同一位他以从未有过的、十分温柔的心爱上的姑娘生了一个女孩。这在一个管理十分严厉的教区里是一件可怕至极的丑闻。按常规,神父们只能同已婚妇女生孩子。
他因为违反了这条不成文的规定,被投进监狱,名誉扫地,被驱逐出境。我不知道他后来是否复职了,但是,他的不幸遭遇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在写《爱弥尔》时;我又想了起来,因此,我把加蒂埃先生同盖姆先生揉在了一起,把这两位可敬的神父变成了萨瓦副本堂神父的原型。我很欣慰,我的描写并没有损于我的两个原型。
当我在修道院的时候,多博纳先生被迫离开了阿讷西,因为地方长官大人认为他同自己的妻子有染有伤大雅。这其实就像是“园丁的狗”[162]一般,因为尽管科尔维奇夫人很可爱,但他同她夫妻不和,山外人的怪癖[159]又使她对他毫无用处,于是,他便粗暴地对待她,两人只好分居。科尔维奇先生是个无耻小人,阴险毒辣,狡猾奸诈,因为树敌太多,自己也被撵走了。据说,普罗旺斯人报复自己的仇人是唱歌:多博纳先生写了一出喜剧向自己的敌人报了仇;他把剧本寄给了瓦朗夫人,她让我看了剧本。我挺喜欢这个剧本,它使我产生了写一出剧的幻想,以便看看我是否果真如该剧作者所说的那么蠢。但是,直到我到了尚贝里之后,才实现这个愿望,写了《顾影自怜》。因此,我在该剧本的序言中所说的,我是十八岁时写的它,那是瞒掉了几岁。
差不多就在这一时期,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但却对我产生了一些影响,而且,当我已经忘了的时候,社会上却是风言风语的。我每周有一天可以外出;我无需说出我利用这一天干些什么。有一个星期天,我正在妈妈家里,与妈妈房子相连的方济各会的一幢楼房着火了。这楼里有个炉灶,还有堆得满满当当的干柴捆。转眼间,全烧着了。妈妈的房子很危险,被风吹过来的火苗盖住了。大家赶忙往外搬,把家具搬到花园里。花园正对我以前住的房间的窗户,在我所说的小溪那边。我慌了神了,便把拿到的东西,不分清红皂白,全都扔出窗外,甚至把一个大白臼都扔了出去,要是平时,我连抬都抬不动的。要不是有人拦我,一面大镜子也要被我扔出去了。善良的主教那天也来看望妈妈,他也没闲着,他把妈妈拉到花园,同她以及所有在花园里的人一起祷告。我因为来晚了点儿,看见大家都跪着,便也像他们一样地跪下来了。在主教祈祷的过程中,风向变了,变得那么突然,那么及时,以致盖住房屋而且已经蹿进窗户的火苗扑向院子的另一边去了,房屋丝毫没有受损。两年后,贝尔奈先生去世了,他的老会友——安多尼会修士们开始收集能够有助于他的列真福品的材料。我应布代神父的请求,把我刚才所说的事情作为见证加进这些材料里去,这是我做得对的;但我做得不对的是,把这件事说成了一个奇迹。我看见主教在祈祷,而在他祈祷的过程中,我看见风向变了,而且变得很及时,这就是我可以说和可以作证的,但是,这两件事中一件是另一件的原因,那我就不该说死了,因为我不可能知道。可是,就我记忆所及,我当时是真心实意的天主教徒,我没有胡诌瞎说。人们心中极其自然的对奇迹的喜爱、我对这位德高望重的主教的景仰,以及我也许以为自己对这奇迹的出现有所贡献的那种内心的骄傲,促使我自己迷惑了自己,而且,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这一奇迹确因最热烈的祈祷所致,那我完全可以说是有我一份功劳在里面。
三十多年后,当我发表《山中来信》时,我不知道弗雷隆先生是怎么发现这份证明材料的,并且还在他的文学刊物中引用了它。必须承认,这一发现很有利,恰逢其时,连我都觉得挺有意思。
我注定是一事无成。尽管加蒂埃先生尽其可能地把我的进步说得比较好,但大家看到我的进步同我的努力不成比例,这就无法鼓舞我继续学习了。因此,主教和院长灰心了,认为我不是做神父的料儿,把我还给了瓦朗夫人。但是,他们仍说我是个比较好的小伙子,一点恶习也没有。正因为如此,尽管人们对我有那么多令人讨厌的偏见,但她并没有抛弃我。
我神气活现地把我受益匪浅的乐谱带回她家。我那《阿尔菲和阿蕾土斯》曲子几乎是我在修道院里所学的全部东西。我对这门艺术的特别爱好使她产生了培养我当音乐家的想法:机会很好;她家里每周至少举办一次音乐会,而且指挥这个小音乐会的教堂乐师时常来看望她。他是巴黎人,名叫勒梅特尔,是一位优秀的作曲家,非常活泼开朗,还很年轻,仪表堂堂,才气不高,但毕竟是个很好的人。妈妈介绍我认识了他。我很喜欢他,他也不讨厌我。我们谈了膳宿费,一下就谈妥了。一句话,我到他那儿去了,愉快地过了一冬,因为他的训练班离妈妈家只不过二十来步,我们一会儿工夫便走到了,并常常一起在妈妈家吃晚饭。
大家很容易想象,训练班的生活总是充满欢歌笑语的,同音乐家们以及唱诗班的孩子们在一起,我感到比跟圣-拉扎尔修道院的神父们在一起的日子更有意思。不过,这种生活尽管更自由自在,但仍旧是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的。我生来就爱独立自主,但又从不过分。在整整六个月中,除了去妈妈那儿或是去教堂而外,我一次也没出去过,甚至都没想出去。这段时间是我生活得最平静的阶段之一,回想起来非常愉快。在我身处过的各种环境之中,有一些是我感到非常愉快的,回忆起来,仍旧其乐融融,宛如依旧置身其中。我不仅记得时间、地点、人物,而且还记得周围的所有东西、空气的温度、气味、颜色,那是只有在那儿才能感觉到的某种印象,对它的生动回忆又重新把我带到了那里。譬如,大家在训练班练习的所有曲子、大家合唱的所有歌子、大家在那儿所做的一切、议事司铎们的美丽而高贵的衣服、神父们的祭披、唱诗班成员的主教冠、乐师们的面容、拉低音提琴的瘸腿老木匠、拉小提琴的金发矮个神父、勒梅特尔摘下佩剑后披在世俗衣服外面的旧道袍,以及他去唱诗班时套在旧衣服外面的漂亮的高级宽袖白色法衣;我拿着一管短笛坐在乐台上,准备吹奏勒梅特尔先生专门为我写的一小段独奏曲的那份得意劲儿,等着我们的佳肴以及大家的好胃口。所有的这一切活生生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成百次地使我开心忘怀,比当时的高兴劲儿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对于抑扬婉转的《美丽的繁星之神》中的某一曲调始终怀有一种缱绻柔情,因为在圣诞节前四星期的将临期的某个星期日,天尚未明,我在床上听见人们按照那座教堂的规矩,在教堂台阶上唱这首圣歌。妈妈的女佣梅塞莱小姐略通音乐,我永远也忘不了勒梅特尔先生让我同她一起唱的《献礼》中的一小段经文歌,而她的女主人是那么兴致勃勃地在听。总之,所有的一切,包括让唱诗班的孩子惹得十分恼火的、心地非常善良的好女仆佩琳娜,在回忆这些幸福无邪时刻时,都常常萦绕脑际,令我陶醉,令我感伤。
我无可指责地在阿讷西生活了将近一年,大家对我都挺满意。
自从我离开了都灵之后,我没干过任何蠢事,而且只要是在妈妈眼前,我是不会干蠢事的。她引导我,始终在很好地引导我,我对她的依恋成了我唯一的激情;而且,可以证明这不是疯狂的激情的是,我的心培育了理智。的确,这唯一的情感可以说是吸去了我的所有才智,使我什么也学不成,连我花了全部力量去学的音乐也不例外。但这丝毫不是我的错;我是全身心地投入的,是勤奋刻苦地去学的。但我心不在焉,总走神,老叹气,像这种样子我有什么办法呢?为了进步,我本身能做的都做了,但是,只要有人来启发我,我便又干出新的蠢事来。这个人出现了。是偶然促成了这个机会,大家下面可以看到,我那不成气的脑袋抓住了它。
二月的一天晚上,天很冷,我们都围炉向火,只听见有敲大门的声音。佩琳娜拿起提灯,下楼去开门。一位年轻人同她一起走上楼来,从容不迫地自我介绍之后,向勒梅特尔先生简短而文雅地恭维几句。他自称是法国音乐家,因为手头拮据,想在音乐训练班找点活儿干干,挣点盘缠。善良的勒梅特尔先生一听是法国音乐家,心房一颤,因为他炽热地爱着自己的祖国和自己的艺术。他接待了这位年轻的过路人,留他住宿;年轻人看来很需要住的地方,没怎么客气就留下不走了。当他边烤火,边聊天,等着吃晚饭时,我细细地察看着他。他身材矮小,但却宽胸阔背。他并不特别畸形,但却有这么点我说不上来的不匀称,可以说是一个平肩驼背人,不过,我觉得他有点瘸。他穿了一件黑上衣,倒是不旧,但磨损得厉害,破烂得在掉碎片;一件质地上乘但却脏兮兮的衬衣,袖口挺漂亮,但已起毛边了;两条腿上绑着护腿套,一只就够放进他的两条腿去;腋下挟着一顶抗风雪的小帽。但在他这身滑稽装束中,透着他的某种风度,也表露出的高贵。他容貌清秀恬静,说话伶俐清晰,但不很谦逊。他身上的一切都显示出他是个受过教育的放浪青年,他不像一个要饭的叫花子,但却像个化缘的疯子。他告诉我们说,他叫旺蒂尔·德·维尔纳夫,从巴黎来,迷了路。而且,他有点忘了自己音乐家的角色,又补充说,他要去格勒诺布尔看在议会里的一个亲戚。
晚餐时,大家谈了音乐;他谈得很好。他知道所有的大演奏家、所有的名曲、所有的男演员、所有的女演员、所有的漂亮女人、所有的大贵族。大家谈到的一切他好像都清楚。但是,刚谈起一个话题,他便插科打诨,引得大家哈哈大笑,忘记刚才说什么了。那天是个星期六,第二天教堂里有音乐会。勒梅特尔先生建议他参加演唱,他回答说:“非常高兴。”问他唱哪个声部,他回答说:“男高音。”随即便把话岔开了。在去教堂之前,有人把他的那一部分给他,让他准备一下,他连看都没看一眼。他这么牛气令勒梅特尔先生非常吃惊。后者对着我的耳朵说:“您看吧,他不识谱。”我回答说:“我也非常担心。”我焦虑不安地跟在他俩身后。音乐会开始时,我的心狂跳不已,因为我很关心他。
我很快就放心了。他唱了两个独唱,字正腔圆,韵味十足,而且,嗓音美极了。我还未这么惊喜过哩。弥撒完了之后,旺蒂尔先生受到满教堂的教士和音乐家们的称赞;他玩笑随意地答谢着,但始终不失其风采。勒梅特尔先生真心诚意地拥抱他,我也同样地拥抱他:他见我愉快,因此他似乎也感到挺高兴的。
我相信,大家会认为,对充其量只不过是个大老粗的巴克勒先生我都迷恋过,那我对这位有教养、有才气、幽默风趣、深谙世事且又被看作是个可爱的浪荡公子的旺蒂尔先生自然会更迷恋了。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我想,任何一位年轻人,处在我的位置上,也会如此的,特别是他要是具有鉴赏他人特长的较强能力并对其才能十分仰慕,则更容易如此,因为毫无疑问,旺蒂尔先生就具有这种特长,而且,他还具有一种他这种年龄的人很少有的一个特长:不急于表露自己的才能。是的,他对许多他并不懂的事情自吹自擂,然而对于他知道的那些事情,而且知道得真不少,他却只字不提,等着机会去展示出来。他这是欲擒故纵,效果极大。由于他每件事都刚开个头就不往下谈了,大家也不知道他何时才全部抖落出来。
他谈话时爱开玩笑,放荡不羁,口若悬河,充满魅力,始终笑容可掬,却从不失声大笑,就是最粗俗的事,他谈起来也温文尔雅,让人听着顺耳。连最羞怯的女人都很惊奇自己竟能听得下去他的话。她们虽觉得应该生气,却又气不起来,因为没有力气去生气。他所需要的只是烟花女子,而且,我相信他并不是搞风流韵事的人,但却生就的是在交际场中,为有风流韵事的人增添无穷的乐趣的人。有这么多的讨人喜欢的才能,又是在一个了解而且欣赏这些才能的地方,让他长久地囿于音乐家的圈子里是困难的。
我对旺蒂尔先生的仰慕,其动机是很理智的,其结果也没非礼之处,尽管我对他的喜爱比对巴克勒先生更强烈,更持久。我喜欢见到他,听他说话;他所做的一切我都觉得可爱;他所说的一切,我都感到宛如神谕;但我并没迷恋到离不开他的程度。我身边有一很好的保险,使我不致过分。再说,我觉得他的格言警句对他很好,但对我却并无用处。我所必需的是另一种欲望,他连想都没有想到,而且我也不敢对他提起,深信他听了会嘲笑我的。然而,我真想把这种爱恋同支配着我的那种感情结合起来。我激动不已地同妈妈谈起他;勒梅特尔先生也对妈妈赞扬他。妈妈同意把他带来见她。
但这次会面毫不成功:他觉得她矫揉造作;她认为他放荡不羁。她为我有这么一个坏朋友而担忧,不仅不许我再带他来她家,还竭力地向我描绘我同这个年轻人在一起的种种危险,因此,我有点谨慎,收敛一些,而且,我们很快便分道扬镳了,这对我的品行和思想来说,真是万幸。
勒梅特尔先生对自己的艺术情有独钟。他还好喝酒,但在饭桌上,却很节制,只是在屋里作起曲来,就非喝不可了。他的女佣很了解他,所以,只要他一准备好谱曲的纸和拿起他的琴来时,他的酒壶和酒杯就立刻准备好了,而且一壶一壶地喝个没完。他虽从未酩酊大醉,但几乎总是醉醺醺的。这实际上挺可惜的,因为这是个本质上很好的小伙子,性格活泼开朗,妈妈则称呼他“小猫”。不幸的是,他喜爱他的艺术,工作玩命,酒喝得也太多。这影响了他的身体,最后也影响了他的脾性:他有时候多忌多疑,容易发火。他不会动粗,无论对谁又都不会失礼,所以从未说过一句粗话,连对他的唱诗班的孩子都没说过。但也不可对他无礼,这当然是合情合理的。糟糕的是,他不很聪明,分不清好话坏话,所以常常无端发火。
从前,那么多王公主教把能参与其间视为荣耀的日内瓦古老的教士会,在流亡中失去了它昔日的光华,但仍保留着它的高尚。
为了能被接纳,必须是贵族或索邦神学院的博士。如果说其中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那就是除了个人的才能而外,出身的高贵也使人自傲。再说,所有雇佣世俗人的神父通常对待俗人都是相当傲慢的。那些教士会成员常常就是这么对待可怜的勒梅特尔先生的。尤其是那个名叫维多纳的唱诗班的神父,他其实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但过于以贵族自居,所以对勒梅特尔先生的才能并不总是很尊重,而后者也不太买他的账。这年的圣周期间,主教照例邀请教士会成员们午餐,而勒梅特尔一向是在邀请之列的。席间,他俩发生了一场比往常更加激烈的争吵。维多纳神父对勒梅特尔先生有些失礼,对他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使之很难容忍。他立即决定第二天夜间离去,尽管他去向瓦朗夫人辞行时,夫人对他百般劝解,他仍旧义无反顾。他不能抛开报复这帮狂徒的乐趣,要让他们在大家最需要他的复活节期间丢人现眼。但是,他自己也有为难的事,那就是他要带走的乐谱足足有一大箱,沉甸甸的,无法挟上就走,挺犯难的。
妈妈所做的,我处在她的位置也会做,而且仍旧还会那么做的。见他仍旧执意要走,一再挽留无效,她便决定尽她一切可能帮助他。我敢说,她应该这么做。勒梅特尔可说是曾全身心地为她效劳。不论是有关他的艺术还是在照顾她方面,他都是完完全全地唯她之命是从,而且办事的热心劲儿为他的殷勤赋予了新的价值。因此,她所做的只是在关键时刻对一个三四年来对她殷勤效命的朋友的答谢。但是,她心灵高尚,在完成类似义务时用不着去想这是为了还愿。她把我叫去,命我至少把勒梅特尔先生送到里昂,只要他需要,不管多长时间都得伴随着他。她后来向我承认,她这么安排更多地是想让我离旺蒂尔远些。为搬运箱子的事,她征询过她忠实仆人克洛德·阿内。后者认为不能在阿讷西用牲口驮,那肯定会暴露我们的,必须等天黑,把箱子抬出一段路,然后再在一处村子雇上一头驴,把箱子驮到赛塞尔。那儿已到法国境内,我们就再没什么危险了。这意见被采纳了。我们当晚七点便动身了,妈妈借口替我出盘缠,往可怜的“小猫”的小钱袋里装了些钱,这对他可不无小补。克洛德·阿内、园丁和我,尽力把箱子抬到附近的一个村子,雇上一头毛驴驮着;我们当晚就到了赛塞尔。
我已经说过,我认为我有时候很不像自己,大家会把我看成是性格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我下面给大家举个例子。赛塞尔的本堂神父雷德莱先生是圣-皮埃尔的议事司铎,所以认识勒梅特尔先生,也是他最该躲着的人中的一个。可我的意见却恰恰相反,主张去见见他,找个借口要求借宿,仿佛我们到这儿来是经教士会同意的。勒梅特尔先生对这个想法挺赞赏,可以使他的报复又刺激又有趣。因此,我们便堂而皇之地去雷德莱先生家了;他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勒梅特尔对他说,是应主教之邀,去贝莱主持复活节音乐会的,说是打算过几天还要路过此地。而我为了帮着说谎,也编了不少非常自然的假话,以致雷德莱先生觉得我是个漂亮的小伙子,对我很友好,百般温柔亲切。我们吃住都安排得很好。雷德莱先生不知用什么佳肴来招待我们是好;分手的时候,我们成了世界上最好的朋友,答应回来路过此地多住些日子。等只剩我俩时,我们便憋不住纵声大笑起来,而且我承认,一想起来,我仍要忍俊不禁,因为谁也想不出比这更来劲、更有趣的玩笑了。如果勒梅特尔先生没有不停地喝酒和胡言乱语的话,如果他没有犯了后来常犯的好像癫痫的毛病的话,我们本会笑个一路的。他这样让我挺为难,我吓坏了,所以很快便考虑如何想法脱身。
我们像对雷德莱先生说的那样,去贝莱过复活节,而且,尽管我们是突然光临,但却受到了乐队指挥以及所有人的衷心欢迎。勒梅特尔先生在他这门艺术中有些名气,无愧于人们的尊敬。贝莱的乐队指挥炫耀地演奏了自己最优秀的作品,力图得到一位如此好的评判家的赞赏,因为勒梅特尔不仅是个行家,而且为人公正,毫不嫉妒,也不阿谀奉承。他比所有那些外省乐师高明许多,而他们自己也打心眼儿里这么认为,所以不是把他视为同行,而是他们的头头。
在贝莱愉快地过了四五天之后,我们又上路了。一路上,除了我刚提到的那点意外,再没出现过其他事情。到了里昂,我们住进圣母客栈。在等着我们用另一谎言,通过好心的保护人雷德莱先生,装上罗讷河的船上的箱子同时,勒梅特尔先生去看望熟人,其中有方济各会的卡东神父(他的情况以后再谈),和里昂伯爵多尔唐神父。他俩都很好地接待了他,但正像下面要说的,他们却使他露了馅,所以他在雷德莱先生那儿的好福气也就寿终正寝了。
我们到了里昂两天之后,当我们走过离客栈不远的一条小街时,勒梅特尔突然犯病,而且犯得挺凶,把我吓坏了。我大声叫着,呼喊救人,说出客栈的名字,央求大家把他抬去。然后,当人们围拢过来,在倒在街中间、不省人事、口吐白沫的他周围忙碌着的时候,他本可依赖的唯一的朋友却把他撇下了。我趁没人注意我的机会绕过街角,溜之大吉。感谢上苍,我终于把第三件难以启齿的事[156]坦白交代了。如果我有许多这类事要交代的话,那我开始写的这本书只好就此搁笔了。
我到目前为止所说的一切,都在我曾生活过的地方留下些痕迹,但我要在下一章里说的却几乎是完全不为人所知了。那是我一生之中最荒谬怪诞的事,幸而它们并未产生恶劣的后果。我的脑子里响着一种外来乐器的音调,忘乎所以,超乎寻常,后来,脑子自己恢复了常态,所以,我也就没再干荒唐的事,或者顶多只是干了些与我的天性较一致的荒唐事。我年轻时的这段时间是我记忆最模糊的时期。几乎没有什么较为有趣的事可以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回忆,而且,四处奔波,漂泊不定,所以很难不在时间或地点上出些差错。我是完全凭着记忆来写的,没有能够帮我回忆的遗物和材料。我一生中有一些事件仿佛是刚发生似的历历在目,但也有一些缺漏和空白,我只能用留在我脑子里的模糊记忆加以填补。
因此,我有时可能出些差错,而且,在我找到有关自己的更可靠的材料之前,我还可能在一些小的事上出些差错,但是,在真正重要的事上,我敢保证是准确无误,忠实可信的,就像我将在所有事情上始终尽力做到这一点一样。
我一离开勒梅特尔先生,便拿定主意回阿讷西去。我们出发的原因神秘兮兮,曾使我对我们回去的安全感到极大担心,而且,这种担心使我的一颗心完全悬着,有几天时间,竟至不再想到回去。但是,当我一觉得没有关系了的时候,主要的感情又涌了上来。没有什么能吸引我,没有什么能诱惑我,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只是想回到妈妈身边去。我对她的依恋之真挚而缠绵,把我心中所有一切幻想的计划、一切疯狂的野心全都连根拔除了。我除了看见在她身边的幸福而外,再也看不到其他的幸福,我感到每离她远一步,便远离这种幸福。因此,一有可能我便立即回到这种幸福中去。
我回去得那么匆忙,我的思想又是那么地恍恍惚惚,所以,尽管我回忆起其他的旅行时是那么地津津乐道,但对这一次的情况却毫不记得。我什么也回想不起来,只记得离开了里昂和回到了阿讷西。大家可以想见,这最后的一段时期我的脑子里该是多么地乱呀!我回去时,没再见到瓦朗夫人,她去巴黎了。
我始终没太弄清楚她这次旅行是怎么回事。我敢肯定,如果我追问的话,她是会告诉我的,但是,没有谁像我这样不愿意打听朋友的隐私了。我一心只想着眼前,整个心的容量与空间被眼前的事情装满了,除了可成为我今后唯一享受的往昔的欢乐而外,我的心没有一点空隙来装往事。从她对我提起的只言片语中,我认为可能是因为撒丁王退位在都灵引发的革命,她怕被人遗忘,想借多博纳先生的阴谋活动,在法国宫廷里得到同样的好处。她曾经常对我提起,她宁愿从法国宫廷得到好处,因为法国宫廷有许许多多的大事要做,没人讨厌地监视她。如果确实如此,那就很奇怪了,她回来以后,并没有人给她脸色看,而且,她一直享受着年金,从未间断过。有好多人认为,她曾负有什么秘密使命,不是受了本应亲自去法国宫廷办事的主教之托,就是受了一个更有势力的人的委托,所以她归来之后才受到很好的对待。如果真是这样,那可以肯定的是,这位女使者没有选错,她既年轻又美貌,具有从谈判中取胜的所有一切必备的才能。
第四节
我回来了,但却没见到她。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我是多么地惊诧,多么地难受呀!这时候,我对卑鄙地撇下勒梅特尔先生才开始感到愧疚;当我得知他的不幸之后,我更是羞愧难当。他那只藏着他全部财富的乐谱箱,那只费了那么多周折才抢救了的宝贵的箱子,到里昂的时候,被多尔唐伯爵吩咐人扣留了,因为教士会曾让人写信通知他我们携物潜逃。勒梅特尔徒劳地要求归还他的财产、他的衣食饭碗、他一生的辛劳。这只箱子的所有权至少应该通过诉讼解决,但根本没有。这事就按弱肉强食的逻辑当场解决了:可怜的勒梅特尔就这样失去了自己天才的结晶、青年时代的成果和晚年的依托。
我受到的打击沉重至极。但是,我正值不知愁为何滋味的年纪,很快便聊以自慰了。我希望很快得到瓦朗夫人的消息,尽管我并不知道她的地址,她也不知道我归来。至于我撇下勒梅特尔一事,说实在的,我并不觉得那有多大罪过。我帮助他逃走,这是我能帮得上他的唯一的忙。如果我同他一起留在法国,我也治不好他的病,也夺不回他的箱子,而只能加倍地花销,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
我当时就是这么看待这件事的,可今天我不这么看了。一件卑鄙的事刚做了,并不马上使人苦恼,而是在很久以后,当人们回忆起它来的时候,才会难受,因为回忆永不磨灭。
为了得到妈妈的消息,唯一可做的就是等待,因为我到巴黎什么地方去找她?这么远怎么去法?只有呆在阿讷西最稳妥,迟早会知道她在哪儿的。因此,我就留在那儿了。但我没有好好地为人处世。我没去看望曾保护过我并会继续保护我的主教。我的女保护人没在这儿,所以我怕他对我们的逃跑大声呵斥。我更没去修道院。格罗先生已不在那儿了。我没有去看任何熟人。可我本想去看看地方长官夫人的,但我一直都不敢去。我做了比这些更糟的事:我又去找旺蒂尔先生了。尽管我对他很佩服,但自我走后,连想都没想过他。我发现他在阿讷西大出风头,颇受欢迎,贵妇们争相邀请他。他的这一成就使我晕了头了。我眼里只有旺蒂尔先生,他几乎使我忘掉了瓦朗夫人。为了更方便向他求教,我提议同他住在一起,他同意了。他住在一个鞋匠家里;后者是个有趣逗乐的人,对妻子没别的称呼,只用方言称她为“骚货”。这称呼倒是挺般配的。
他同妻子常常吵嘴,而旺蒂尔好像想劝解,其实在故意让他们去吵。他冷漠地用其普罗旺斯口音说一些效果极大的话,让他俩吵得令人捧腹。整个上午就这么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到了两三点钟,我们才吃了点东西。然后旺蒂尔去他的交际场所,在那儿吃晚饭,我就独自一人去溜达,一边想着他的丰功伟绩,赞赏并艳羡他那稀世天才,诅咒我那颗该死的星宿不让我过上这种幸福的日子。唉!我对这种生活是多么不了解啊!如果我不那么蠢,如果我知道更好地享受,我的生活本来会好上一百倍的。
瓦朗夫人只带走了阿内,把我提到过的女佣梅塞莱留下了。
我发现她仍住在女主人的那套房间里。梅塞莱小姐比我年岁稍大一些,人不漂亮,但挺可爱,是一位心眼不坏的弗里堡姑娘。她除了有时候同主人有点犟以外,我没发觉她有什么缺点。我常去看她。
她是我的老相识。一看到她,就让我想起一个更可爱的女人,所以我也就爱她了。她有好几个女朋友,其中有一位吉罗小姐,是日内瓦人,我真是报应,她竟对我感起兴趣来。她老是催着梅塞莱带我到她那儿去。我也就跟着去了,因为我挺喜欢梅塞莱,而且她那儿还有其他一些我很愿意见到的女孩。至于吉罗小姐,她百般地挑逗我,使我厌恶透顶。当她把她那张干瘪黝黑、一股西班牙烟草味的嘴凑近我的脸时,我真恨不得啐她一口。但我忍住了;除此而外,我在所有这些姑娘中间快活极了,她们或者是为了讨好吉罗小姐,或者是讨好我,总之,全都争着热情地对待我。我把这一切只是看作友谊而已。我后来在想,要往深里发展,全在于我了,但我并没有那个心思,没想到这上面去。
再说,女裁缝、女佣、小女贩,我都不怎么感兴趣。我需要的是大家闺秀。人各有所好,我的所好一直与众不同,在这一点上,我的想法与贺拉斯[153]不同。但吸引我的并不是对门第和地位所具有的虚荣心。我喜欢的是保养得很好的皮肤、纤纤玉手、打扮高雅、整个人具有一种飘逸爽朗的神气、言谈举止落落大方、衣裙考究精美、鞋要小巧玲珑、丝带花边与秀发相得益彰。我向来宁可要个不太漂亮但须具备这一切的女子。我自己也觉得这种偏好十分可笑,但我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是这么想的。
真是巧极了!这种好事又出现了,而且是否享用就看我了。我是多么地想不时地重新回到我青年时代那愉快的时刻呀!我觉得那些时刻是那么地温馨,那么地短暂,那么地稀罕,而我又是毫不费力地就品尝到了!啊!只要一想起那些时刻,我的心中就又升腾起一种纯洁的欲念,而我正需要它来鼓起我的勇气,忍受晚年的烦恼。
有一天,我觉得黎明是那样地美,便赶忙穿好衣服,急匆匆地跑到野外去看日出。我尽情地享受了这一快乐。那是圣-让节后的一周。大地草木繁茂,鲜花似锦,一片生机盎然;夜莺几近啼春尾声,但却好像更加起劲地欢唱;百鸟齐唱,告别春天,欢唱美丽夏日的来临,欢唱我这么大年纪的人已看不见了的美丽的一天的来临,欢唱我今天生活在这凄凉的土地上的人们永远没有见到过的美丽的一天的来临。
我不知不觉地走出城外。热气在上升,我便在沿着溪流的一个山谷的荫凉中散步。我听见身后有马蹄声和姑娘们的声响。姑娘们好像遇到难处,但却仍旧笑个不停。我回过头去;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走上前去,看见是两个熟识的年轻姑娘——格拉芬丽小姐和加莱小姐。她俩骑马技术都不好,不知如何催马过溪。格拉芬丽小姐是一位非常可爱的伯尔尼姑娘,因为年轻,干了蠢事,被赶出伯尔尼,便效仿起瓦朗夫人来。我在瓦朗夫人家里见过她几次。但她不像瓦朗夫人,没有年金,所以非常高兴能与加莱小姐在一起。
后者对她很好,要求母亲让她做自己的女伴,直到替她安排个什么职位为止。加莱小姐比她小一岁,比她更漂亮。她有着一种我说不上来的优雅清纯。她既纤巧又丰腴,正值一个女孩子的青春妙龄。
她俩情投意合,而且性格也都温柔可爱,如果没有情人掺合,她俩这种友谊会长久地保持下去。她们对我说要去托讷,那儿有加莱夫人的城堡。她们自己无法让马涉溪,便央求我帮个忙。我本想抽赶她们的马,但她们担心马踢着我,也怕自己被掀下马来。于是,我又另想了一个办法。我揪住加莱小姐的马缰绳,牵马过溪,溪水没及腿肚。另一匹马老老实实地跟着过来。过溪之后,我便要向小姐们告辞,像个傻瓜似的离去。但她俩嘀咕了几句之后,格拉芬丽小姐便对我说:“不行,不行,我们不能就这么让您走。您为我们弄湿了衣服,我们理当为您弄干。对不起,您必须跟我们走,您已经成了我们的俘虏了。”我的心在跳,眼睛盯着加莱小姐。她见我惊呆的样子,补充说道:“对,对,您是战俘,骑到她马背后去,我们得把您押去交差。”“可是,小姐,我尚未有幸得识令堂大人,她见了我会怎么看呀?”格拉芬丽小姐接着说道:“她母亲不在托讷,只有我俩在;我们今晚回去,您同我们一起走。”
这几句话在我身上产生的效果比触电还来得迅疾。我纵身上了格拉芬丽小姐的马,高兴得发抖,而当我为了坐稳而不得不搂住她时,我的心在怦怦直跳,连她也有所感觉。她对我说,她的心也因害怕摔下马去而跳得厉害。这话几乎是在要我从后面摸摸她的心是否真的在跳,但我没那个胆儿,一路之上,我的双臂确实是像腰带似的紧搂着她,但一刻也没挪动地方。要是哪个女的看到这儿肯定会赏我一耳光的,而且打得有理。
旅途的愉快以及姑娘们的叽叽喳喳大大地刺激了我说话的劲头,所以一直到晚上,只要我们在一起,我们的嘴就一会儿也没停过。她俩让我无拘无束,以致我的舌头和眼睛全都在说话,尽管说的不一样。只有几次短暂时刻,当我单独同她俩中的一位在一起的时候,谈话有点尴尬,但离开的另一位很快便又回来了,没容我们有时间闹清为何窘迫。
到了托讷,等我衣服干了之后,我们便开始吃早饭。然后,就得正儿八经地准备午饭。两位小姐一边做饭,还不时地亲亲佃户的孩子,弄得我这个可怜的帮手只好馋兮兮地在一旁瞅着。食物已先从城里送来,足够做出一顿非常丰盛的午餐,特别是点心。但遗憾的是,忘了带葡萄酒来。对于不怎么喝酒的小姐们来说忘了就忘了,但我却挺不高兴的,因为我本打算借着酒劲壮壮胆子。她俩也挺恼火的,也许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但我并不相信。她们兴高采烈、惹人喜爱的快活劲儿真是纯洁无邪,再说,她俩能同我有什么呢?她们让人去附近到处寻找葡萄酒,但一无所获,因为这一带的农民很穷很苦。因此她们向我表示遗憾,我便对她们说千万别介意,她们无需酒就能让我醉倒。这是我当天斗胆说出的唯一一句殷勤话。但是,我相信那两个淘气鬼清楚地看出这句殷勤话一点不假。
我们在佃户的厨房里吃午饭。两位女友坐在长桌两头的凳子上,她们的客人则坐在她俩中间的一只三条腿的矮凳上。多么好的午餐!多么醉人的回忆!付出这么一点点,竟能尝到如此纯洁、如此真实的快乐,还会去寻求其他快乐吗?巴黎的美味佳肴也无法与这顿饭相比,我这并不是单指快乐、甜蜜,也是指的肉欲。
午餐后,我们节约了点东西:早餐剩下的咖啡我们没有喝掉,而把它留下来与她们带来的奶油和点心一块儿在下午享用。为吊胃口,我们还去果园摘樱桃,当作饭后甜食。我爬到树上,把一枝枝樱桃扔给她们,而她们则把樱桃核儿从树枝缝中扔还给我。有一次,加莱小姐伸开围裙,头往后仰,等着接;我看准了,正好把一束樱桃枝扔到她的怀里。我们哈哈大笑。我心里暗想:我的嘴为何不是樱桃!那我就非把嘴扔到那儿不可。
这一天就这样嘻嘻哈哈地度过了,毫不拘束,但又始终规规矩矩,没有一句出格的话,没有一句过分的玩笑。这么规规矩矩,我们并不是强装出来的,而是自然而然的,是我们的心定下的调子。总之,我很羞怯——别人会说是愚蠢——以致我情不自禁地干出的最放肆的行为只是亲了一下加莱小姐的手。说实在的,是环境提供给我这么个小小的恩惠。我俩当时单独在一起,我呼吸急促,她两眼低垂。我的嘴没有说话,而是无所顾忌地贴在她的手上。我亲了之后,她慢慢地把手缩回去,毫无怒意地看着我。我不知道我本会对她说出什么话来,可她的女友进来了,我当时觉得她的女友真丑陋不堪。
最后,她俩想起来,不能等到天黑了才回城。我们剩下的时间只够天黑前赶回去,所以赶忙像来时那样骑马上路。如果我胆子大的话,我本会调换一下位置的,因为加莱小姐的眼神让我的心非常激动,但我一声也没敢吭,而她又不便主动提出调换。一路上,我们一直在说,这一天不该就这么结束,但是,我们并没有觉得时间太短,而是觉得我们很好地利用种种游戏充实了这一天,从而掌握了使之延长的秘诀。
我几乎在她们抓住我的同一地方与她们分了手。我们是多么地依依不舍啊!我们又是多么高兴地约好再相见啊!一起度过的十二小时,对于我们有如几个世纪的亲密无间。对这一天的温情回忆使这两位可爱的姑娘并无什么不快;我们仨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有着更加强烈的欢乐,而且只有同这种欢乐一起才能存在。我们互相无猜,亲密无间地相爱着,而且愿意始终这样地相爱着。这种品行的无邪具有着它自身的肉欲,与另一种肉欲匹配相当,因为它没有任何的间断,永远继续着。对于我来说,我知道对这么美好的一天的回忆比对我一生中所品尝过的任何欢乐的回忆都更加使我感动、迷恋、心醉。我不太清楚我想从这两位可爱的人儿身上得到什么,但我对她俩却都非常牵挂。我不是说,如果我是自己行动的主宰的话,我的心就会一分为二。我感到我的心是稍有偏爱的。若有格拉芬丽小姐做情妇我会幸福的,但要是让我选择的话,我想我宁愿让她做我的知心朋友。不管怎么说,在离开她俩的时候,我觉得少了她俩的任何一个我都会无法活下去的。谁会说我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们了,我们的短暂爱情到此为止?
读到这儿的人肯定会笑话我的这些艳遇,因为他们发现兜了这么大圈子,最大的艳遇最后只不过是吻了一下手而已。啊,我的读者们,你们可别搞错了。我的爱虽以吻手而告终,但我感到的快乐却比你们在那顶多是以吻手开始的爱中所感受到的欢乐要多得多。
旺蒂尔昨晚睡得很晚,我回来不一会儿,他也回来了。这一次,我没有像往常那样饶有兴趣地看他,我小心得很,没有告诉他我这一天是怎么度过的。那两位小姐同我谈起他时一脸不屑,当知道我同这么坏的人交往时,我看得出她们很不高兴。这就使他在我心目中失去了分量,而且,凡是使我对她俩分心的所有一切都只能让我觉得不快。然而,当他跟我谈起我的处境时,很快又使我想到他,也想到我自己。我的处境十分严峻,难以为继。尽管我节衣缩食,但我的一点点钱已经告罄。我已穷途末路了。一点妈妈的消息也没有;我不知道会落到什么地步,而且,想到我这个加莱小姐的朋友会沦为乞丐,我感到一阵揪心。
旺蒂尔对我说,他已经跟首席法官先生谈起过我,说明天要领我去法官家里午餐,还说这位法官是一个能通过朋友帮我忙的人,再说,认识一个又聪明又有学问的人、一个和蔼可亲的人、一个既有才又喜欢有才之人的人,毕竟也是一件好事。然后,他像平时那样,把最琐碎的小事同最严肃的事搅和在一起,让我看一段很美的歌词,是来自巴黎的,谱上了当时正在上演的穆雷的一出歌剧的曲调。西蒙(首席法官的名字)先生非常喜欢这段歌词,所以想根据同一曲调和上一首。他要旺蒂尔也来一首,而这家伙心血来潮,也要我来一首,说是让大家第二天像是看见《滑稽故事》里的马车似的见到歌词络绎不绝地来。
夜晚,因为无法成眠,我便尽自己所能在写歌词。就我头一次写诗而言,还算可以,可以说是挺好的,或者至少可以说,比当晚写的话要更有味道,因为主题是围绕着一种我的心已经投入的极其温情的情景。到了早晨,我把歌词给旺蒂尔看;他觉得写得挺美,便装进兜里,也没告诉我说他是否也写完了。我们去西蒙家午餐,受到盛情款待。他俩谈得挺投机:两个有才气又博览群书的人,谈起话来当然有趣得很。而我,我当好听众,只听不说。他俩都没谈到歌词的事;我当然也不会提起,而且,据我所知,他们一直都没提过我的那段歌词。
西蒙先生好像对我的举止挺满意:这差不多就是他在这次相见之中所注意到的我的全部。他在瓦朗夫人家见到过我好几次,但并没太注意我。因此,我可以说是自这顿午餐开始结识他的,就许给我的诺言来说,与他相识对我并没有什么用处,但却为我日后带来了其他好处,使我想起他来仍很高兴。
我若不谈他的外貌是不对的,因为他身为法官,而且沾沾自喜于自己的才华,我若不说,大家是想象不出他长得什么样的。西蒙首席法官先生肯定不足两法尺。他的腿又直,又细,甚至还比较地长,要是挺直了,会使他显得高一些的,但却岔开着,像支得很开的圆规。他的上身不仅短小,而且精瘦,从各方面看都小得可怜。如果脱光了,他大概很像一只蚂蚱。他的脑袋倒是正常大小,脸蛋长得也很不错,神态高雅,眼睛挺美,很像是插在树桩上的一个假脑壳。他倒是用不着花钱修饰,因为一顶大假发就把他给完完全全地罩上了。
他有两种迥然不同的声音,谈话时不停地变来倒去,反差极大,起先听着挺有趣,但很快便让人难受了。一种声音沉重而洪亮,如果我敢于这么说的话,是脑袋里的声音。另一种声音清晰,但尖锐刺耳,是他身体里的声音。当他自鸣得意地慢吞吞地讲话,语气沉稳,注意呼吸匀称的时候,他总是能够用他那粗嗓门说话的。但是,只要他稍微激动,一种更激越的声调掺杂进来时,这声调就变得有如谱号的尖音,他就很难再恢复他那低音了。
西蒙先生虽然有着一副我刚才毫不夸张地描绘的尊容,但却是一位风流雅士,很会甜言蜜语,衣着讲究到了轻佻的程度。他由于尽量发挥优势,便喜欢早上在床上见客,因为当人家看见枕头上的一颗漂亮的脑袋时,谁也不会去想光是脑袋漂亮而已。有时候,这也引起一些笑话,我相信阿讷西的人还全都记得的。一天早上,他在被窝里,或者说是在床上,等着诉讼人。他戴着一顶非常考究、非常白净的睡帽,饰有两个粉红色大丝带结。一个农民来了,敲了敲门。女佣没在。首席法官听见不停地敲门,便喊道:“进来。”但因为这一声说得太用力,发出了尖声。农民进来,在寻找这女人的声音是哪儿来的,当他看见床上的人戴着一顶修女帽,还饰有女用丝带结,便连连地向“夫人”致歉,准备折身出去。西蒙先生火了,叫得更尖。那农民认定床上是女人,觉得自己受到侮辱,便骂骂咧咧地说她不过是个娼妇,首席法官先生竟在家里干出这等事来。首席法官怒气冲天,因为没有别的武器,便操起自己的夜壶,正要向那个可怜的农民脑袋砸去,她的女佣回来了。
这个侏儒身体上虽未得大自然的宠幸,但从智力上得到了补偿。他生性聪颖,自己又刻意增加智慧。他虽然像大家说的是一个比较好的法学家,但却不爱自己那一行。他致力于文学,而且颇有成就。他从文学中特别汲取了那种华丽的外表,他把那艳词丽句用在交际中,甚至与女人的交往之中,使谈吐妙趣横生,大受欢迎。他把嘉言集一类书中的妙语背得滚瓜烂熟。他有本事巧妙地运用这些妙语,把一件六十年前的事叙述得栩栩如生,委婉动听,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似的。他通音乐,唱起男声来很动听。总之,对于一位法官来说,他够多才多艺了。由于老向阿讷西的贵妇们献媚取宠,他在她们中间成了大红人。她们也把他当成身边的一只小卷尾猴。他甚至声称有过一些艳遇,使贵妇们听了挺开心。有一位名叫埃巴涅的夫人说,对他这种人,让他吻一下女人的膝盖就是最大的恩惠了。
由于他熟谙佳作,又喜欢谈及,所以他的谈话不仅有趣,而且有益。后来,当我喜欢学习的时候,我与他保持关系,受益匪浅。我有时从我当时所在的尚贝里去看他。他对我的好学精神既赞扬又鼓励,在阅读方面给了我很好的指点,我常从中得益。不幸的是,在他那瘦弱的身躯里藏着一颗很敏感的心。几年之后,我不知道他遇上了什么糟糕的事,使他忧心仲仲,竟至死去。这真可惜;他真的是一个好矮人,大家一开始会笑话他,但最终会喜欢上他。尽管他一生与我关系不深,但由于我从他那儿得到一些有益的教诲,所以我认为应该出于感激之情,为他写下一小段回忆。
我一得空,便跑到加莱小姐住的那条街上去,盼着能看见有人进出,或者至少有扇窗户打开。可是没有,连一只猫也没见,我等了很久,只见那幢房子关得严严实实,仿佛没人住似的。那条街狭窄寂寥,有人走过便很显眼。偶尔有个人走过,也是进出邻舍的。我等在那儿,脸色十分难看,觉得大家猜到我为什么来了。想到此,我像是在受酷刑一般,因为我一直看重我心爱的女子的名声和安宁,而宁可不顾自己的快乐。
最后,我不想继续扮演西班牙式情人了,而且我根本也没有吉他,所以决定去写封信给格拉芬丽小姐。我本想写给她的女友的,但又不敢,所以还是先写给她,因为我是通过她认识另一位的,而且,我跟她更熟一些。写完信后,我便像我同两位小姐分别时约好的那样,把信送到吉罗小姐那儿。这办法是她们替我想出来的。吉罗小姐是位缝纫女工,有时去加莱小姐家干活,所以进她家挺方便。我觉得这个信使选得并不太好,但我又害怕,如果对她过于挑剔,她们也没法替我找个别人。此外,我也不敢说她是想为自己打算的。我感到耻辱,她竟敢自以为与那两位小姐一样,对我来说,都是女性。总之,我是退而求其次,只得铤而走险,找她送信了。
我刚一开口,吉罗小姐便猜出了我的意思;这其实并不难的。
托人捎信给姑娘本身便不言自明,何况我那副狼狈的蠢相更是不打自招。可想而知,这差使使她老大地不乐意,但她还是答应下来,并忠实地去办了。第二天早上,我跑到她那儿,见到了回信。我多么急于奔出去看信,并尽情地亲吻它啊!这是用不着说的,但更需要说的是,吉罗小姐的态度,我可真没料到她是那么地善解人意。
她挺明智,知道自己年已三十七岁,一双兔子眼,一个破鼻子,嗓子尖,皮肤黑,同两位风姿绰约、如花似玉的姑娘没法相提并论,所以既不愿坏了她们的好事,也不想为她们效劳,宁可失去我,也不愿把我留给她们。
梅塞莱小姐不见女主人的音讯,早就想回弗里堡去了。吉罗小姐让她下了决心。更有甚者,她还提醒梅塞莱,最好有个人送她回她父亲那儿去,并且提议让我送她。小梅塞莱也挺喜欢我,觉得这主意切实可行。她俩当天便把这事像定了似的跟我说了。由于我觉得这么使唤我并没什么让我不痛快的,所以我也就同意了,认为这一趟顶多不过一个星期。吉罗小姐可没这么想,她另有打算。我不得不讲明我的经济情况;她们也考虑过了:梅塞莱小姐负担我的盘缠,而且,为了把我所花的费用挤出来,在我的要求下,我们决定把她的小包袱先寄走,我们则慢慢地徒步而行。后来就是这么做的。
我很遗憾,竟让这么多姑娘爱上了我。但是,由于我从这些爱情中并没有得到什么值得沾沾自喜的好处,所以我认为可以无所顾忌地把真相说出来。梅塞莱小姐与吉罗小姐相比,人年轻而又单纯,从未对我说过过分的挑逗的话。但她却爱模仿我的口吻、腔调,重复我说的话,对我表现出我本该对她表示的关怀,而且,因为非常胆小,她总是想着晚上我俩要睡在同一间屋里。人在旅途中,又是在一个二十岁的大小伙子和一位二十五岁的姑娘中间,这界限就很少能把握得住了。
但这一次她却把握住了。我非常单纯,所以尽管梅塞莱小姐并不讨厌,但一路之上,我脑子里都没往这上面去想,连一句献媚的话都没说过,也没动过要说这样的话的脑筋。而且,即使有此想法,我也因为太蠢,不知如何趁机行事。我想象不出,一个姑娘和一个小伙儿怎么会睡在一起的,以为必须经过几个世纪的时间才能准备好这一可怕的安排。如果可怜的梅塞莱小姐通过替我出盘缠而另有图谋的话,那她可是错了。我们同从阿讷西动身时一样,规规矩矩地到了弗里堡。
路过日内瓦时,我没去看任何人,但到了桥上时,我开始受不了了。我每每见到这座幸福之城的城墙时,我每每进入这座城市时,因过于激动而无时不感到心力衰竭。在自由的崇高形象使我灵魂升华的同时,平等、团结、道德风尚的形象则使我不禁潸然泪下,激起一种失却了这所有一切幸福的强烈的后悔。我身在何等的错误之中啊,可这又是多么自然的事啊!我一直以为在自己的祖国看见了这一切,因为它们一直装在我的心中。
尼翁是必经之地。就这么走过不去看看老父亲!如果我有这个胆量,那我会愧悔而死的。我让梅塞莱小姐留在客栈里,便不顾一切地去看望父亲。唉!我害怕他真是没有道理!一见到我,他那颗充满父爱的心便敞开了。我俩拥抱着,流下了多少的泪水啊!他先还以为我回到他身边不走了。我把自己的情况和打算告诉了他。
他不同意,但并不坚决。他向我指出我这样做的种种危险,说是荒唐的时间越短越好。不管怎么说,他并没打算硬留住我不放;我觉得他在这一点上是对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并未尽其所能地挽留我,这也许是他自认为我走了这一步之后,已不该回头了,也许是他不知道对我这么个年龄的人该如何办是好。我后来得知,他对我的旅伴有一种很不公正、远离实际但却是很自然的看法。我的继母是个好女人,稍稍有点假情假意,她假装要留我吃晚饭。我没吃,但我对他们说,回来的时候,打算同他们多待些日子,并把用船运来的我的小包袱存在他们那里,因为我觉得是个累赘。第二天,我一大早便走了,很高兴见到了父亲,并敢于尽了为子之道。
我们平安抵达弗里堡。旅行快结束时,梅塞莱小姐的热情稍稍减退。到了地方之后,她对我相当地冷淡,而且,她父亲生活并不宽裕,也没盛情款待我。我去客栈住了。第二天,我去看了他们父女;他们留我吃午饭,我答应了。我们分了手,并未流泪。晚上,我回到小客栈。到达后的第三天,我又动身了,但并不太清楚打算去往何方。
这是我一生之中上帝给我的又一次机会,让我过上正是我所需要的几天幸福时日。梅塞莱小姐是个很好的姑娘,虽不靓丽美貌,但一点儿也不难看。不太活泼,但却很明理,顶多会使点小性子,哭一阵子就完,从不闹个天翻地覆。她确实是很喜欢我,我要娶她也不犯难,并可继承其父业——我对音乐的爱好是会使我喜欢上她父亲的。那我就会在弗里堡安家立业了,弗里堡是个小城,不漂亮,但居民们却是些好人。我无疑会丧失一些大的乐趣,但却可以平安无事地生活到死。然而我比谁都清楚,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任何的摇摆。
我没回尼翁,而是去了洛桑。我想欣赏那个美丽的湖,在那儿看湖可以饱览无遗。我决定性的秘密动机大部分都不是很坚定的。
遥远的希望很少有足够的力量能促使我行动的。前途莫测总是使我把需要长期努力的计划视为骗人的诱饵。我同别人一样地投身于希望,只要它无需我费劲乏力就成。但是,如果必须长期坚持的话,我就受不了了。眼前的任何微小的欢乐都比天堂的快乐更吸引我。不过,我是把事后伴随着痛苦的快乐排除在外的;这种快乐对我没有诱惑力,因为我只喜欢纯净的快乐,而当人们知道要追悔莫及的话,则无快乐可言。
我急需赶到任何地方,越近越好,因为我途中迷了路,晚上到了姆东,除留下十个克勒蔡尔外,所剩的一点点钱全花掉了;这十个克勒蔡尔第二天也付了午饭钱。晚上,我到了洛桑附近的一个小村子,身无分文,不顾一切地走进一家小客栈。我饿极了,但装出落落大方的样子,叫人上晚饭,仿佛付得起饭钱似的。我什么也不想地就去睡了,睡得还挺踏实。早晨,吃过早饭之后,与店主结账,总共七个布兹,我想把外衣留作抵押。正直的店主没收,说是感谢上苍,他从未扒过谁的衣服,也不想为了七个布兹开这个头,叫我留着衣服,方便时再还钱不迟。他的好心让我感动,但并没感动得什么似的,也没有我回想起此事时那样地感动。我很快便让一个可靠的人还了他的钱,并连声道谢。但是,十五年后,当我从意大利回来又路过洛桑时,我着实后悔,竟忘了客栈及其店主的名字。我本会去看看的,我会真的高兴地向他提及他做的好事的,还要向他证明他没有白做好事。我觉得,无疑是更为重要的但却是招摇过市的帮助,并不比这位诚实的人的简单而不宣扬的善行更值得感激。
走近洛桑,我在想象着我那潦倒落魄状,考虑着如何才能摆脱窘迫,别让继母看出来,我把在这徒步朝圣中的我,比作刚到阿讷西的我的朋友旺蒂尔。这么一想,我有了劲头,没考虑我既不像他那么俏皮,也没他那份天才,竟想在洛桑充作小旺蒂尔,教授我并不通晓的音乐,还要自称是从巴黎来的,其实我从未去过巴黎。由于那儿没有音乐训练班,找不到代课的活儿,而且,我也没胆儿闯到音乐圈中的人堆里去,所以,按照我那美好的计划,我先打听有没有一家价廉物美的小客栈可供食宿。有人告诉我说,有一个叫佩罗泰的人,留宿过往客人。这个佩罗泰是世界上最好的人,非常热情地接待了我。我把事先编好的瞎话向他说了一遍。他答应为我张罗,设法为我找点学生,并对我说,等我挣了钱之后再结他的账。他的膳宿费是五个白埃居[150],这价钱实在不高,但对我可不是个小数目。他劝我先入半伙,即午餐只有一个浓汤,没有别的,但晚上却可美餐一顿。我同意了。这个可怜的佩罗泰以菩萨心肠对我关怀备至,竭尽全力为我效劳。为什么我年轻时候尽遇上好人,而年纪大了就见不到什么好人了呢?是好人死绝了?不,我今天需要找好人的那个阶层已非我当年遇上好人的那个阶层了。在平民百姓中,澎湃的热情只是偶然为之,但自然情感却常常流露。在上流社会,这种自然情感被彻底窒息了,在感情的幌子之下,从来只有利益或虚荣在支配着。
我从洛桑给父亲写了封信;他把我的包袱寄了来,并附信向我提出一些很好的忠告,我本该更好地从中得到教育的。我已经提到过,我有时候神志不可思议地混乱,自己都不再是自己了。下面又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为了弄清楚我当时头脑错到什么程度,只需看看我一下子都干了多少荒唐事就行了。我连谱都不识竟当起音乐教师来了。我是曾同勒梅特尔一起待过六个月,可能使我有所得益,但六个月是远远不够的。而且,我又是师从一位大师,这就注定我是学不成的。我是日内瓦的巴黎人,又是新教国家的天主教徒,我认为应该改名换姓,就像我改变宗教和祖国一样。我始终在尽可能地向我所模仿的那个大人物靠拢,他名叫旺蒂尔·德·维尔纳夫,因此,我便把卢梭这个名字的字母倒腾一下,变为沃索尔,这样,我就叫沃索尔·德·维尔纳夫了。旺蒂尔会作曲,尽管他毫不夸耀;而我,尽管不会,却跟谁都吹嘘会作曲,而且,我连最简单的讽刺民歌都记不下来,却以作曲家自诩。这还不算。我被介绍认识法学教授特雷托伦先生,他喜欢音乐,常在家里举行音乐会。于是,我就想向他显示一下自己的才能,就想煞有介事似的为他的音乐会胆大妄为地作起曲来。我坚持着一连写了半个月,把这个精品写好,誊清,标定音部,信心满怀地划分乐章,仿佛这真的是一部管乐佳作似的。最后,大家很难相信,但却实实在在的是,为了无愧于这部上乘之作,我在最后给它加上了一段优美的小步舞曲,竟然广为传唱,大家也许还记得这几句当时无人不知的歌词:
简直是水性杨花!
简直是无情无义!
怎么!你的克拉丽丝
会欺骗你的爱情?……
这有低音的曲子是旺蒂尔教我的,原词猥亵下流,因此我才记住了。我便把这支小步舞曲及其低音放在我的作品的末尾,但删去了歌词。我就像是对月球居民说话似的那么斩钉截铁地说,这曲子是我作的。
大家聚集起来演奏我的作品。我向每个人解释速度快慢、演奏风格、各音部的反复,忙得不亦乐乎。大家调音时的五六分钟,对我来说,犹如五六个世纪。最后,一切准备就绪,我用一卷漂亮的纸卷,在我那指挥台桌上敲了五六下,让大家注意了。大家安静下来,我便严肃地打起拍子。开始了……不,自从法国歌剧存在以来,人们从未听到过这么不协调的音乐。不管大家对我所谓的才能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反正这次的效果似乎比人们想象的要糟糕得多。
乐师们憋着,免得笑出声来;听众们睁大了眼睛,而且可能真想堵上耳朵,但又无法办到。我的那些刽子手般的演奏员们,故意凑热闹,弄出很大噪音,连聋哑人的耳膜都能穿透。我始终坚持指挥着,当然,满头大汗淋漓,但因脸面关系,不敢溜之大吉,也不敢撂下不管。可结果是,我只听见周围的听众在窃窃私议,或者是对我悄声在说:“简直是受不了!多么疯狂的音乐!真是群魔乱舞!”可怜的让-雅克,在这残酷的时刻,你根本想不到有一天,你的音乐在法国国王及其整个宫廷面前会激起惊叹和掌声;想不到有一天,你周围包厢里的最可爱的女人们会窃窃私语:“多么动听的音乐!多么迷人的乐声!所有这些歌曲是多么地扣人心弦啊!”
但是,使大家乐不可支的是小步舞曲。刚演奏出几个节拍,我便听见四面八方爆发出笑声来。每个人都就我歌曲的优美韵味祝贺我,并肯定地说这小步舞曲必将使我名声鹊起,一定到处受到赞颂。我无需描述我多么苦恼,也无需承认我是自作自受。
第二天,我的一个名叫吕托尔的演奏员前来看我,他挺厚道,没有对我的成就表示祝贺。我深感愚蠢,羞愧难当,追悔莫及,对落到这步田地十分沮丧,所以不可能把那么大的痛苦憋在心里,便向他敞开了心扉。我任由眼泪哗哗流淌。我不仅向他承认自己对音乐一窍不通,还把前后经过全告诉他了,只是要求他别讲出去。他答应了,但他是否真的保守了秘密,大家可想而知。当天晚上,全洛桑的人都知道我是什么货色了,但了不起的是,没有谁在我面前表露出来,连好心的佩罗泰也没有,而且仍旧供我食宿。
我继续活着,但十分悲伤。有了这么个开端,那对我来说,今后洛桑就不是个久留之地。学生没几个,而且没有一个女的,都不是本城的人。总共只有两三个肥胖的德国人,同我的无知一样蠢笨,让我烦得要死,在我手里成不了大音乐家的。只有一家请过我。这家有个狡猾的女孩,故意拿出许多乐谱让我看,可我连一个谱也不识,她随即便在老师大人面前唱了起来,让老师知道该怎么唱。我毫无一看便知的识谱能力,所以,在我提到的上面那次辉煌的音乐会上,我不可能一下子就跟上演奏,不知道大家是否把我眼前摆着的、我亲自作的曲子演奏得很好。
我陷于这么多的羞辱之中,但却因不时地获得两位可爱的女友的信息而得到一些温馨的安慰。我一直能在异性中找到一种巨大的慰藉,在我倒霉的时候,没有什么比一个可爱的女子的关心更能抚平我的痛楚了。但这种鸿雁往返,不久便停止了,而且再没续上。那是我的过错。我换了住处,竟忘了把地址告诉她俩,而且由于我被迫常常考虑自己,竟然很快便把她俩给抛诸脑后了。
我好久没有提到我那可怜的妈妈了。但如果大家以为我也把她给忘了,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一直想念着她,总想重新见到她,不仅仅是为了我的生计,而且更是我的心的需要。我对她的依恋,不管多么强烈,多么温馨,都不妨碍我去爱别人;但那不是同一种方式的爱。所有别的女人受到我的钟爱皆因其姿色使然,一旦没了姿色,我的爱也就随之消失;但妈妈却不然,尽管她会变得又老又丑,可我的爱却不会减退。我的心已经全然把它起先对她的美貌的崇敬转移到她本人身上。不管她有何变化,只要始终是她,我的感情就不会改变。我很清楚,我欠她的情,但我实际上却没这么去想。不管她为我做了什么或没做什么,反正都是一样的。我之所以爱她,并不是出于义务、利益,也不是因为中意,而是因为我生来就是爱她的。当我爱上了别的女人时,我会分心,这我承认,而且对她思念得也少了些,但我仍旧是以同样的愉快心情去想着她。不管我爱没爱上别的女人,反正我想到她的时候,总感到只要离开她,我的生活中就从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
虽然那么久没有一点她的消息,但我从没以为我会完全失去她,也没认为她会忘掉我。我寻思,她迟早会知道我漂泊无着的,会告诉我她的一点音讯的。我坚信,我将能与她重逢。在此期间,能住在她的故乡,能走在她走过的街道上,能在她曾住过的那些房子前走过,对我来说,是一件美事。但这一切全都是触景生情,因为我有一种荒谬的怪癖,不敢打听她,也不敢说出她的名字,除非迫不得已。我觉得,一提她的名字,我就把我对她的一片痴情暴露出来了,嘴便管不住,道破了心中的秘密,这样也就可能连累她。我甚至认为,这其中夹杂着某种恐惧,怕人家对我说她的坏话。人们对她的出走议论纷纷,对她的行为举止也有所谈论。我害怕别人不说我愿听的有关她的话,所以我宁可别人根本别谈论她。
因为我的学生占用我的时间不太多,而且她的出生地离洛桑也只有四法里,我便在那儿玩了两三天,心情始终愉快极了。日内瓦湖及其湖岸的绮丽风光映入眼帘,有着一种我难以形容的特殊魅力,但这并不单单是因为景色之美,而是因为我说不出的更加有趣的东西,在使我忘怀,使我钟情。每当我走近沃州,我便浮想联翩,回忆起在此地出生的瓦朗夫人、在此地生活过的我的父亲、在此地使我情窦初开的维尔松小姐以及我童年时在此地作过的好多次愉快的旅行。而且,除此而外,我觉得还有某种比这更加秘密、更加强烈的原因。当我强烈渴望的那种从我手中逃逸、而且我为之而生的幸福甜蜜的生活前来刺激我的幻想时,我的思绪总是定在沃州那地方,定在那临湖之地,定在那迷人的田野。我只需要在这湖边而非别处有座果园;我需要有一个可靠的男友、一个可爱的妻子、一头奶牛和一条小船。只要有了这一切,我就会感到幸福美满。
我笑话自己的单纯,曾多次去到那地方,单单是为了去寻找这种想象中的幸福。我一直很惊讶,在那儿看到的全是与我寻找的人性格迥然不同的居民,特别是女人。我觉得这是多么地不相称啊!我始终感到那地方与那地方的人是很不协调的。
在我去沃韦的旅途中,我沿着那美丽的湖岸而行,心中充满着最温情的忧伤。我激情满怀,心儿扑向无数纯朴的幸福:我动情,我叹息,还像个孩子似的哭起来。有多少次,为了哭个痛快,我驻足停步,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心满意足地看着自己的眼泪掉进水里。
我到了沃韦,住在拉克莱客栈,两天中,谁也未见。我对该城有了一种爱,使我在所有的旅行中都心往神驰,终于使我把我小说的主人公安排在了这里。我会很乐意地对那些具有品位、富于感情的人说:“去沃韦吧,去看看那地方,观赏一番它的景色,在湖上荡舟划船,然后,你们说说看,大自然是不是为了朱丽,为了克莱尔,为了圣普乐而造就的这个宝地。但是,别去那儿寻访他们。”现在,我还是回到自己的事上来吧。
由于我是天主教徒,而且自认不讳,我便大大方方、无所顾忌地遵从我所信奉的宗教的祭仪。每个星期天,当天气晴和时,我便去离洛桑两法里的亚森做弥撒。我通常同其他一些天主教徒,特别是同一个巴黎绣花工一起去的。后者的名字我忘了。他不是像我这样的巴黎人,而是一位正宗的巴黎人,一个献身上帝的地道巴黎人,是个像香槟省人一样的好心人。他非常热爱自己的故乡,因此,从不愿意怀疑我是不是巴黎人,担心失去谈论家乡的机会。副司法行政官克鲁扎先生有一名园丁,也是巴黎人,但人不随和,认为无缘成为巴黎人而胆敢冒充巴黎人,那是在损害自己故乡的荣誉。他常以一种肯定会让我露馅的神气询问我,然后便诡谲地笑笑。有一次,他问我新市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想而知,我胡诌了一通。在巴黎度过了二十年后,我现在该是很了解这座城市了,但是,如果有人今天还问我这个问题,我仍旧是答不上来,而且人家可能也会据此认为我从未到过巴黎。即使事实明摆着,人们也会根据一些错误的原则判断事物的。
我说不准究竟在洛桑呆过多久,我对这座城市没有太深的印象。我只知道因为在那儿找不到办法生活下去便去了纳沙泰尔,并在那儿过了一冬。我在纳沙泰尔还挺顺利,收了几名女生。尽管我欠我的好朋友佩罗泰不少钱,但他还是诚恳地把我的小行李寄还给了我,所以挣到钱后,我还清了他的债。
我边教音乐,边不知不觉地在学音乐。我的生活挺适意,一个有理智的人本会感到满足的,可我那颗不安分的心却向我要求别的。星期天或闲暇时日,我便跑到附近的田野和树林中去,没完没了地游来荡去,冥思苦想,唉声叹气。每当我一出城,非等天黑了才返回不可。有一天,在布德里,我进了一家小酒店吃午饭,看见一个长着大胡子的男子,穿着一件希腊式的紫衣服,戴着一顶皮帽,服饰和仪表相当高贵,但是说的却是一种几乎听不清的方言,简直使周围的人全都听不明白,有点近似意大利语。可他的话我几乎全听懂了,而且只有我一人听得懂。他只能连说带比划地同店主及当地人表明自己的意思。我同他说了几句意大利语,他全听懂了。他站了起来,激动地走过来拥抱我。我俩立刻成了朋友,而且,从这时起,我便充当了他的翻译。他的午饭挺丰盛;可我的却连一般都谈不上。他邀请我同他一道吃,我也就没有谦让。我们边吃边说,很是投机,等吃完饭,已经是难舍难分了。他对我说。他是希腊正教的主教、耶路撒冷修道院院长,是为修复圣墓而来欧洲募捐的。他拿出俄国女皇和奥国皇帝的漂亮的证书给我看;他还有许多其他国家君主给他的证书。他对自己到目前为止所募捐到的挺满意。但在德国曾遇到一些难以想象的困难,因为他德语、拉丁文和法语一句也听不懂,只好说希腊语、土耳其语,实在没法还得说法兰克语。
这就使他在德国一筹莫展,所获甚微。他建议我陪伴他,做他的秘书兼翻译。尽管我穿着一件新买的紫色小外衣,跟我的新职位倒也般配,但是看上去穿得很不怎么样,所以他认为把我弄到手并不烦难。他确实没有想错;我们很快便谈妥了。我没提任何要求,但他却许了不少愿。我一无保人,二无保证,三无熟人,却跟了他去,第二天便动身去耶路撒冷了。
我们的旅程从弗里堡州开始,在那儿没有什么大的收获。主教的身份要紧,不能去乞讨,也不能去向个人募捐。他向元老院陈述了自己的任务,获得了一小笔钱。我们从那里到了伯尔尼。这里手续繁杂,检查他的证件一天是办不完的。我们下榻在当时的上等旅馆——雄鹰旅馆,里面住的尽是上流社会的人,就餐的人很多,饭菜一流。我长期以来一直是粗茶淡饭,很需要补补身子,这次有了机会,当然不能放过。主教大人也是一位上流社会的人,喜欢边吃边聊,性格又开朗,跟听懂他的话的人很能聊。他知识面较广,卖弄起自己渊博的希腊知识时很是津津乐道。有一天,在吃饭后甜食时,他在夹榛子的时候,把指头夹破一道很深的口子。由于血流如注,他便把破手指伸给同桌的人看,一边笑哈哈地说:“先生们请看,这是古希腊人的血啊!”
在伯尔尼,我对他还是挺有帮助的,不像我起先担心的那么糟。比起替自己办事来,我胆子大得多,说话也更流利。这里的事没有在弗里堡时那么简单。必须同邦首脑们不断地进行长谈,而且审查起他的证件来也是慢腾腾的。最后,一切手续全办妥了,他才被允许拜谒元老院。我作为翻译同他一起进了元老院,而且有人还叫我发表谈话。这真出乎意料,我压根儿没有想到,同元老们分别长谈之后,还必须当众说一番,仿佛先前什么都没谈起似的。可想而知,我多么窘迫啊!对于一个非常腼腆的人来说,不仅要当众发表谈话,而且是面对伯尔尼的元老们,又是即兴发言,事前没有一分钟的准备,这真够要我的命的。但我并没被吓住。我简明扼要地阐述了希腊主教的使命。我赞扬了一番对他前来募捐有所贡献的王公们的善行义举。为了激起元老们的劲头,我以激将的口吻说,我对他们没少抱希望,因为他们一向乐善好施。然后,我竭力证明对所有的基督徒来说,不论他是哪个教派,这都同样是一件善事。
我最后还说,上苍将会赐福于愿意参与这一义举的人。我不敢说我的演讲产生了效果,但可以肯定的是,我的话受到了赞赏,所以从元老院出来,希腊主教获得了一笔像样的捐赠,而且,他的秘书的才能也得到赏识,把赞扬我的话翻译出来当然是件快事,但我没敢逐字逐句地翻给他听。这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当众说话,还是当着权贵们,而且也是我平生头一次说得这么大胆,这么好。同样一个人,才能竟有如此大的差别!三年前,我去伊弗东看我的老友罗甘先生时,我曾接见过一个代表团,因为我向该市图书馆赠过一些书,该代表团是来向我表示感谢的。瑞士人善于夸夸其谈,他们对我大大地感谢了一番。我不得不致答词,但我却窘迫不已,不知说什么是好,脑子里乱糟糟的,想不出词儿来,出尽了洋相。我尽管生性腼腆,但年轻时有时候也挺胆大的,年纪大了反倒不行。我越是见多识广,越是不能适应世事。
我们离开伯尔尼,去了索勒尔,因为主教打算再走德国,经匈牙利或波兰回国。这就绕大圈子了,但是,由于一路上,他的钱袋进多出少,所以他不怕绕远。至于我,我是骑马或步行几乎都喜欢,如果能如此这般地漫游一生一世,我真求之不得。但命中注定,我走不了那么远。
到达索勒尔,我们做的头一桩事,就是去拜会法国大使。对于我的主教来说,不幸的是这位大使是博纳克侯爵,曾任驻土耳其苏丹宫廷的大使,有关圣墓的一切事情他大概都一清二楚。主教拜会了一刻钟,我没被允许进去,因为大使先生听得懂法兰克语,而且意大利语说得起码同我一样好。当我的那位希腊人出来时,我正想跟上去,但被拦住了:该我去拜会大使了。我既然自称是巴黎人,就该像巴黎人一样地受大使阁下的管辖。大使问我是何许人也,要我向他说实话。我答应了,但要求与他单独谈;他同意了。大使先生把我领到他的书房,随即关好门。我立即跪倒在他的面前,说出了实话。即使我没许诺,我也不会少说的。因为我一直盼着随时能把满腹心思倒出来,而且,我已经向乐手吕托尔毫无保留地敞开了心扉,就用不着再向博纳克侯爵藏藏掖掖的了。他对我的简短经历以及我叙述时所流露出的激动心情很满意,便抓住我的手,走进大使夫人屋里,把我介绍给她,并向她简略地谈了谈我的经历。博纳克夫人亲切地接待了我,并说不能让我同那个希腊教士走,因此,决定让我留在使馆,等着看看如何安置我。我本想去向我那可怜的希腊主教告别,因为我对他已经产生了好感,但没得到准许。他们派人去通知他我被留下了。一刻钟过后,我看见我的小行李送来了。
大使馆秘书拉马蒂尼埃先生看来是负责照管我的。他把我领到我住的房间时说:“这间房间,在迪吕克伯爵时期,是一个与您同姓的名人住的,您应该在各个方面都能取他而代之,等到有一天,能让主人说起来,称为‘大卢梭’,‘二卢梭’。”我当时并不怎么想这么比试,如果我能预见我每天要为此付出多大代价的话,我是更不会跃跃欲试的。
拉马蒂尼埃先生对我说的话引起了我的好奇。我便读起我住了其房间的那人的作品。因为受到别人的赞扬,以为自己有写诗的天分,我便写了首诗,作为试笔,颂扬博纳克夫人。但写诗的兴趣未能持久。我不时地写些平庸的诗句,对于熟悉优美的倒装句以及学会更好地写散文来说,这倒是一种较好的练习。但是,我从来没有在法国诗歌中发现较大的魅力,使我完全投身其中。
拉马蒂尼埃先生想看看我的文笔,要我把对大使先生说过的同样内容写下来。我给他写了一封长信。听说这封信后来被马利亚纳先生保存过。后者早就一直跟随博纳克侯爵左右,后来在库代伊任大使的时候,接替了拉马蒂尼埃的职位。我曾求马尔泽布尔先生想法替我弄一份这封信的抄件。如果我能通过他或其他人得到抄件,那大家就可以在我的《忏悔录》的附集中找到它。
我开始取得的经验逐渐抑制了我的浪漫计划。例如,我不仅没有爱上博纳克夫人,而且一开始就感到我在她丈夫的手下是不会有大的发展的。拉马蒂尼埃先生是现任秘书,而马利亚纳先生可以说正等着补他的缺,所以我的最大希望顶多是当个助理秘书,这对我可没多大的吸引力。所以,当人家问起我想做什么的时候,我便表示很想去巴黎。大使先生很赞赏这个想法,这至少可以使他摆脱掉我。使馆的秘书兼翻译梅韦耶先生说,他的朋友戈达尔先生是一位瑞士籍上校,现在法国服役,正在替他那个很小就入军营的侄子找个伴儿,认为我可能挺合适的。我根据这个轻率地提出的主意便决定动身了。我想到的是旅行,而且目的地是巴黎,所以打心眼儿里觉得高兴。他们交给我几封信和一百法郎盘缠,还千叮咛万嘱咐的,然后,我便上路了。
这趟旅行我用了半个月,可以归入我一生中的幸福时日。我年轻,身体又好,身上还带着不少的钱,心中满怀着希望地走呀走,徒步地走,独自地走。不了解我性格的人看到我把这也算作好事,会很惊讶的。我的甜美梦想伴随着我,而我那丰富的想象力从未产生过这么美妙的幻想。当有人的车上有空座,请我上车,或者有谁在途中凑近我,我会因看见我在步行途中建起的空中楼阁在倾覆而生气恼火。这一回,我想象的是军旅生活。我将依附一位军人,自己也要成为军人,因为他们已经安排好让我从当一名士官生开始。
我已经看到自己身着军官服,军帽上还有一支漂亮的白羽饰。一想到这副气派,我心花怒放了。我粗通几何学和筑城术,又有个舅舅是工程师,所以可以说是行伍家庭出身。我视力弱,多少有点麻烦,但这也难不住我,因为我深信,沉着镇静和不屈不挠是能弥补这一缺陷的。我曾读到过,森贝尔格元帅视力就很弱,那为什么卢梭元帅就不许近视呢?我的心为这些奇思怪想激奋着,眼前闪现的尽是军队、城防、堡垒、炮台,而我却在炮火硝烟中,手握望远镜,镇静自如地下达命令。然而,当我走在美丽的田野上,看见树林和溪流时,那动人的景色使我因惆怅而叹息。在这份光荣辉煌之中,我感到我的心并不适应那连天炮火,而且,不知怎么搞的,我很快便又回到了我的那些亲爱的田园诗中去,永远抛弃了战神的活计。
走近巴黎时,那情景同我所想象的相去甚远!我在都灵看见的美丽市容:漂亮的街道、房舍的对称和整齐,使我想着在巴黎见到更好的东西。我想象着巴黎是一座美丽宽广、庄严气派的城市,人们见到的全是壮丽的街道、金碧辉煌的宫殿。当我从圣-玛尔索市郊进城时,看见的只是肮脏发臭的狭窄街道,丑陋墨黑的房舍,一幅不洁、贫困的景象,乞丐、车夫、缝补女、叫卖药茶和旧帽的女人随处可见。这一切一开始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以致我后来在巴黎所见到的一切真正的富丽堂皇的东西都没能消除我这第一印象,并且厌恶这个都城的那种没有说出的情绪就一直留存在我的心中。可以说,我后来在巴黎生活的整个时期,都在竭力寻找办法让自己能够远离它而继续生活。这就是太活跃的想象的结果,它夸大了人们已经夸大的东西,看到的总是比人们对他说的还要多得多。人们曾对我大吹特吹巴黎,以致我把它想象成了古老的巴比伦。不过,如果真见了古老的巴比伦,与自己想象的大相径庭,我也许也会对它大加贬损的。我到的第二天就急着去歌剧院了,我同样也感到非常扫兴。后来去看凡尔赛宫以及再后来去观海,我也都有同感。总之,在观看人们对我过于夸赞的东西时,我始终都觉得非常败兴,因为要使我的想象的东西更加丰富多彩,是人力所不能为之,也是大自然难以为之的。
从我手持推荐信去拜访的所有的人对我的态度来看,我认为我时来运转了。我被最极力推荐给的那个人反倒对我最不亲切。他就是苏贝克先生,已经退役,乐天知命地住在巴涅,我去看望过他好几次,但他连杯水都没请我喝过。使馆翻译的弟媳梅韦耶夫人以及他那位当近卫军官的侄子对我倒是挺热情,母子俩不仅殷勤有加地接待我,而且还留我吃饭,因此,我在巴黎期间常去叨扰。我猜想梅韦耶夫人从前一定很漂亮,她秀发乌黑,按老式盘成鬟,紧贴两鬓。她风韵虽减,但十分令人喜爱的才智却未消失。我觉得她也很欣赏我的才气,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我。但没有一个人支持她,所以我很快便清醒了,知道人们只是表面上对我表示极大关怀而已。不过,也得还法国人一个公道,他们并非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没完没了地保证,但是,他们所做的保证几乎总是真心实意的。可是,他们常做出好像很关心您似的样子,这比嘴上说的更能骗人。瑞士人笨拙的恭维只能骗傻瓜,而法国人的态度在这方面则更加迷人,因为他们的态度比较单纯,人们会以为他们没有把想做的一切全对您讲出来,以便让您更惊喜,更惬意。我还认为,他们在流露感情时,并非矫揉造作,他们生性亲切、仁爱、和蔼,而且,不管别人怎么说,他们甚至比别的民族更加纯真,但却比较轻佻浮华、见异思迁。
他们确实是有向您表示的感情,但这种感情却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们在同您说话的时候。对您满腔热情;但等您一走,他们就忘掉了您。他们心里不存事,全都是五分钟热度。
因此,我受了不少恭维,但却没得到什么帮助。我被派到其侄子那儿去的那位戈达尔上校,是一个坏透了的老守财奴,尽管腰缠万贯,但见我一副穷困潦倒样儿,反而想白使唤我。他声称,我是他侄子身边的一个不拿薪俸的仆人,而不是一名真正的家庭教师。我老要跟着他侄子,因此就不用去干勤务,但我必须靠我的士官生,也就是士兵的薪饷过活。他很勉强地答应给我一套制服,他本想让我穿军队发的兵服就行了。梅韦耶夫人对他的提议很愤慨,亲自劝我不要答应。她儿子也是这个态度。他们为我另想法子,但一无所获。而我已开始吃紧了,我做盘缠的那一百法郎所剩不多,维持不了多久。幸好,我从大使先生那儿又得到了一点钱,派上了用场。我在想,如果我当时再耐心点就好了,他是不会撇下我不管的。但是,苦恼、等待、恳求,我是办不到的。我灰心丧气,不再愿意抛头露面,所以一切都完了。我没有忘记我可怜的妈妈,但又怎么去找她呢?
去哪儿找她?梅韦耶夫人知道我的情况,倒是曾帮我找过,而且找过很久,但毫无结果。最后,她告诉我说,瓦朗夫人两个月前又走了,但不知道是去了萨瓦还是都灵,而且有人说她回了瑞士。我一听,立即决定找她去,深信不管她在何方,我都能在外地找到她,比在巴黎找她容易得多。
动身之前,我试了试我新的写诗才能,给戈达尔上校写了一封诗体书简,尽情地损了他一通。我把这篇涂鸦之作拿给梅韦耶夫人看;她非但没像应该做的那样批评我一顿,反而对我那尖刻的讽刺大笑不已。她儿子也笑个不停。我想,她儿子也不喜欢戈达尔先生。
应该承认,戈达尔是不讨喜。我想把这封信寄去;他们也怂恿我。于是,我把信装好,写上地址。但由于当时巴黎尚不收寄本市信件,我便把它装在兜里,路过欧塞尔时才发出去。每当我想到他读到这篇他被描绘得惟妙惟肖的颂诗该是什么嘴脸时,我不禁仍要哈哈大笑。那颂诗是这么开头的:
你个老东西,自以为你的疯狂念头,
会让我乐意把你侄子辅导。
这首小诗实际上作得很差,但却挺有味,说明我的讽刺天才,然而却是出自我的手笔的唯一一篇讽刺诗作。我太不记仇,所以这方面的才能显现不出来,但是,我认为,从我为了辩护而不时地写的一些论战文章,大家可以断定,如果我生性好斗的话,攻击我的那些人是很少有笑的时候的。
我最为遗憾的事情是,没有写旅行日记,所以生活中的许多细节都记不起来了。我敢说,我从来没有像在独自徒步旅行中想得那样多,生活得那么充实,那么有意义,那样充分地表现自己。徒步时,有某种东西在启迪和激发我的思想。我呆着不动时,几乎不能思考。为了使脑子动起来,就得使我的身体活动起来。田野的风光、连绵的秀丽景色、清新的空气、步行增进的食欲和健康、小酒馆的自由、远离使我感到依赖的所有一切的轻松、远离使我联想到我的处境的所有一切的愉快,全都在解放我的心灵,给我以更大的勇气去思考,可以说是把我投入世间万物之中,让我随心所欲地、无拘无束地、大胆地去组织,去选择,去占有。我主宰着整个大自然。我的心从一个事物飘荡到另一个事物,遇上称心如意的东西便与之融汇,浑然一体,它被一些美妙的形象围绕着,被一些醇美的感情陶醉着。如果我有兴趣在我心中把它们描绘出来,以便使之永驻,那我要赋予它们何等遒劲的笔触、多么亮丽的色彩、多么生动的语言呀!据说,在我的著作中,尽管是晚年写的,也能发现这一切。啊!
要是大家能读到我青春年少时写的东西,看到我旅行中写的,看到我构思好了但从未写出的东西,该有多好啊!……你们会问:“为什么没把它们写下来?”那我将回答你们:“干吗要写下来呢?”为什么要为了告诉别人说我曾享受过而剥夺自己实际的美的享受呢?当我在空中翱翔时,读者、公众以及整个世界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再说,我身上有纸和笔吗?如果我考虑到这一切,那什么灵感也没有了。我也没预料到我会有灵感。灵感是自己高兴来则来,而不是看我高兴才来的。灵感有时一点也没有,有时则又蜂拥而至,数量之多,重量之大,令我喘不过气来,就是每天写十本书也写不完。那哪有时间去写呀?每到一处,我想到的只是好好美餐一顿。上路时,我想的只是走得顺当。我感到门外有一个新的天堂在等着我。我只想着去寻找它。
我只是在我要谈到的这次归途中才非常清楚地感到这一切。
在来巴黎的时候,心里想着的只是与去巴黎要做的事有关的事。我奔向即将投身的工作,心里美滋滋地想象着在做好自己的工作。但是,这项工作并非我的心召唤我去做的那种工作,而且在这个工作中,真实的人损害了我想象中的人的形象。戈达尔上校及其侄子与一个像我这样的英雄很不相称。感谢上苍,我现在摆脱了这一切羁绊:我可以随心所欲地闯进梦幻之乡,因为在我面前只有它了。我在梦幻之乡徘徊徜徉,竟至真的多次迷了道。但是,如果走直路,我反倒会很气恼的,因为我感到一到里昂,我就又回到现实中来了,所以真想永远也走不到里昂。
特别是有一天,我故意绕道去仔细看一个我觉得美极了的地方,我是那样地开心,那样地绕来绕去,终于完全迷了路。我白绕了好几个小时,疲惫不堪,又渴又饿,便走进一户农家。这家农户的房子外表不漂亮,但周围只此一家。我以为同日内瓦或瑞士[147]一样,所有生活富裕的居民都能招待客人。我请那个农民给我准备午饭,我照价付钱。他给我端上撇掉奶皮的牛奶和粗糙的大麦面包,说这是他家仅有的。我美滋滋地喝着奶,啃着面包,连渣渣都没剩下。但对于一个筋疲力尽的人来说,这点东西太少了。那农民打量着我,看我那狼吞虎咽的样儿,知道我说的情况是真的。他立即对我说,他看得出来,我是个正直的好小伙子,不会出卖他的。然后,他打开厨房旁边的一个活动门,走下地窖,不一会儿,便拿了一个精粉好面包、一段虽已切过但却很馋人的火腿和一瓶葡萄酒回来。
我一见那酒,顿时心花怒放,比什么都来劲。他还替我摊了一大盘鸡蛋,因此,我吃了一顿除了徒步旅行者外谁也吃不上的好饭。当我吃完付钱时,他又焦虑不安、胆战心惊了。他坚决不收我的钱,极其惊慌地把钱推开。有意思的是,我不知道他到底害怕什么。最后,他哆哆嗦嗦地说出了“税吏”和“酒耗子”这可怕的字眼儿。他告诉我说,他把酒藏起来是怕征间接税,把面包也藏起来是怕征人头税,如果被人看到自己饿不死,那他就算完了。他对我说的这一切,我连想都没有想到过,给我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从此,对可怜的百姓们所受的欺压以及对其压迫者那难以平息的仇恨的种子便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了。这个农民,虽然富裕,但却不敢吃他用汗水换来的面包,而且只能装作与他周围的人一样地穷困才能幸免于难。我从他家出来时既愤懑又怜悯,为这片沃土的命运而悲叹,大自然赋予它的恩泽竟然成了残酷税吏的猎物。
这就是我这次旅行中给我留下的最清晰的唯一的记忆。
我仅记得快到里昂时,我憋不住又往前走,去看看里格农河岸,因为在我同父亲一起读过的小说中,我没忘记《阿丝特莱》一书,其内容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打听去弗雷斯的路。在同一位女店主聊天时,她告诉我,那是工人谋生的好去处,有很多的炼铁厂,打制的铁器非常精美。这番赞扬突然给我那浪漫的好奇心泼了凉水,认为到铁匠堆里去寻找黛安娜和西尔芳德尔[144]那样的情侣是不可能的。那位好心的女人这么鼓励我,肯定是把我当成了一名锁匠小伙计。
我去里昂并不全是毫无目的的。一到里昂,我便去沙佐特修会拜访夏特莱小姐。她是瓦朗夫人的朋友,我同勒梅特尔先生一起来的时候,瓦朗夫人曾让我带过一封信给她。因此,我们也算是老相识了。夏特莱小姐告诉我说,她的女友确实来过里昂,但她不知她是否往前,去了皮埃蒙特了,而且瓦朗夫人走的时候,自己也不能肯定要不要在萨瓦停留。夏特莱小姐还说,如果我愿意,她可以写信打听消息,认为我最好还是在里昂等着。我接受了这个意见,但我没敢对夏特莱小姐说,我急于得到消息,而且我的小钱袋已快告罄,没法让我等得太久。我没敢直言,倒并不是怕她会对我冷淡。恰恰相反,她对我百般安慰,完全是平等待人,反倒使我没有勇气让她看出我的窘境,从一个很好的朋友的地位降为一个可怜的乞丐。
我觉得我对这一章中所记述的一切的来龙去脉,都记得比较清楚。但我认为好像在此期间,我还去过一次里昂。我记不起是到里昂的什么地方去了,但却记得我当时已是山穷水尽了。有一个难以启卤的小插曲使我永远也忘不了那次旅行。有一天晚上,简简单单地吃过晚饭之后,我坐在贝勒古尔广场上,冥思苦想着如何摆脱困境。这时候,一个头戴便帽的男人走来坐在我的旁边。这人像是在里昂人们称之为塔夫绸工人的丝织行业的工人。他先同我搭话,我答了腔,我俩这就聊上了。我们刚聊了不到一刻钟,他便仍旧冷静从容地提议一起玩玩。我等着他告诉我玩什么,可他二话没说,便要示范给我看。我们几乎挨在一起了,而且天也并不怎么黑,我完全能看见他在捣什么鬼。他并不想触及我的身子,至少,看不出任何这种迹象,再说也不是个地方。正如他所说的,他只是想他玩他的,我玩我的,互不相扰。他觉得这很简单,根本没想到我会不像他那样去想。这下流举动把我吓坏了,所以我二话没说,猛地站起来,撒腿就跑,以为那个混蛋在屁股后面追着。我如此地惊慌,以致没从圣-多米尼克街回到住处,而是向河岸奔跑,过了木桥才停下,像是犯了什么罪似的抖个不停。我自己也有此恶习,可这奇遇使我改掉了它,有很长时间没有再犯。
在这次旅行中,我还有一桩奇遇,几乎与此性质相同,但却使我处于更大的危险之中。我感到钱快用完了,便省来省去。我不常在客栈里吃饭了,很快就根本不吃了,而是花上五六个苏,在小饭馆凑乎上一顿,省得在客栈里去花二十五个苏。我不在里面吃,因此不知道怎么去睡觉,并不是我欠了多少店钱,而是不好意思占着一间房间,让女店主没点赚头。季节很美。一天晚上,天气很热,我便决定在广场上过夜,而且,已经在一张长椅上躺下了。这时,一位神父走过,看见我这么躺着,便走上前来,问我是否没有落脚的地方。我向他承认是的;他显得挺同情,便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们便聊上了。他说话挺和气;他对我谈的一切使我对他产生了最好的印象。他见我已经上钩,便对我说,他住得并不宽敞,只有一间屋,但绝对不会让我在广场上过夜的,还说现在天色已晚,不好找住处,提议今晚同他在一张床上先凑乎一夜。我接受了他的好意,因为我已经想要结识这位可能会对我有用的朋友。我们去到他的住处;他打火石点灯。我觉得他的房间虽小,但很整洁。他文质彬彬地招待了我。他从一只衣橱里取出一只玻璃瓶,里面盛着醉樱桃,我俩各吃了两粒,便躺下了。
这人与以前教养院的那个犹太人有同样的癖好,但表现得却不那么粗野。或许是不敢逼我,怕我反抗,嚷起来会让人听见,或许他确实对自己的计划没有把握,不敢公然建议我一块干,想既刺激到我,又不让我恼火。我比第一次有经验了,立即明白了他的企图,浑身发抖。我不知道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落入何人之手,害怕一嚷会送命的。我假装不知他想要我干什么,但对他的抚爱显得很讨厌,而且决心不让他得寸进尺。我处理得很好,他不得不收敛了。这时候,我便尽我所能,极其亲切、极其坚定地同他聊天。我没有显出任何狐疑,只是把我过去的那个遭遇说给他听,借以说明我方才的不安。我故意用极其厌恶、憎恨的词句向他讲述那件事,因此,我认为我让他自己心里也挺恶心的,所以他也就完全抛弃了他那下流企图。然后,我俩挺安生地过了一夜。他甚至对我说了许许多多很好的、很有道理的话。他肯定不是一个没斤两的人,尽管他是个大流氓。
早晨,神父先生不想流露出不高兴的样子,说是要吃早饭,便请女房东的女儿中的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送早饭来。她对他说没空。神父便求她姐姐;后者竟不屑于搭理他。我们只好等着,但就是不见送早饭来。最后,我们走进两个姑娘的房间。她俩对神父先生很不客气,也没给我好脸色看:姐姐转过身去,尖后跟踩在我的脚尖上,而我那地方正好长了个鸡眼,疼极了,所以不得不把鞋划破开来;她妹妹见我正要坐下来,突然过来从后面把椅子抽走;她们的母亲把水泼出窗外,顺势洒了我一脸。我不管站哪儿,她们总借口找东西,把我撵开;我一辈子也没受过这样的气。我看得出她们那羞辱、嘲讽的眼神中含着一种愤怒,可我竟蠢得不知是怎么回事。我惊讶、困惑,以为她们全都魔鬼缠身了,真的开始害怕起来,而神父却装着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料到没有早饭吃了,只好走出房去,我也赶紧尾随其后,很高兴从这三个泼妇手中逃脱。在路上,神父提议去咖啡馆用早餐。尽管我很饿,但我没接受他的邀请,他也没太坚持,于是,拐过三四条街之后,我们便分手了。我很庆幸看不见属于那座凶宅的一切了;而他呢,据我看,他也很高兴那座凶宅离得比较远了,我不容易认出它来了。由于在巴黎和在其他任何城市,我都没遇到过类似这两个遭遇的事,因此,里昂人就没给我留下什么好印象,而且我始终视这座城市为腐化堕落透顶的欧洲城市。
一想到我被逼到穷途末路,对这座城市也就很不以为然。如果我同别人一样,有本事在客栈里赊账,背债,我是会轻易摆脱困境的,但我对此既做不来,也讨厌去做。我一生几乎全处于穷困潦倒之中,常常是食不果腹,可我从未有过一次让债主讨债而不立即还账的,这就足可以看出,我对于赊账背债的无能和讨厌达到了何种程度。我从未借过催命债,我一直是宁可忍饥受寒而不愿欠债。
在街头露宿肯定是很难受的,而我在里昂就有过好几次。我宁可用剩下的几个苏买吃的,而不愿找住处,因为不管怎么说,困死的危险小于饿死。令人惊奇的是,虽身处逆境,但我却既没焦急也没忧伤。我对未来丝毫也不担忧,我等待着夏特莱小姐将得到的回音。我在露天底下过夜,或席地而眠,或睡在长椅上,如同睡在舒适的床上一样地踏实。我甚至还记得,在城外的罗讷河畔或索恩河畔——因我记不得是其中的哪一条河了——的一条道上过了美妙的一夜。河对岸的路上,都是一些垒成高台的花园。那一天,天很热,夜色迷人,露水滋润了发蔫的青草,没有一丝的风,万籁俱寂,空气清新,一点不冷。太阳落山之后,在天空中留下了一片片红霭,余辉把水面映照成粉红色。高台上的树木上栖息着夜莺,歌声此起彼伏。我遛达着,恍如梦游仙境,任感官和心灵去享受这一切,只是稍微有点遗憾,因为是孑然一身在享受着。我沉浸在我那温馨的幻梦之中,在夜色中越走越远,并没感觉到自己已很疲乏了。我终于感觉累了,便惬意地在花园的某种壁龛的搁板上或它的一堵墙里的一扇假门上躺下,头顶上方被树的枝头遮住了,一只夜莺突然飞上去,我听着它歌唱,入了梦乡。我睡得很香甜,醒来后更觉得舒畅。天已大亮。我睁开眼睛,看见的是水和绿,一片绝妙的景色。我站起来,抖抖身子,只觉得饥肠辘辘,便快快活活地向城里走去,决定用还剩下的两枚银币好好地吃顿早饭。我情绪好极了,一路上唱个不停,我甚至还记得,唱的是巴蒂斯丹的一支曲子,名字叫《托梅利的温泉浴场》。这支曲子我当时记得很熟。真该感谢善良的巴蒂斯丹和他那首优美的曲子,使我吃到了一顿比我打算吃的更好的早餐,而且还吃到了一顿我压根儿没想到的更加好的午餐。在我得意地边走边唱时,听见身后有人,便回过头来,看见一位安多尼会教土在跟着我,好像饶有兴趣地在听我唱。他走上前来,向我问好,问我是否懂音乐。我回答说“懂一点儿”,意在表示“挺懂”。他继续询问我;我便把自己的经历说了一部分。他问我是否抄过乐谱。我说“经常抄”。而且这是真话,我学音乐的最好方法就是抄谱。他就说:“那好,跟我去吧,我可以管您几日,只要您同意不出房间,这几天保您什么都不缺。”我欣然从命,随他而去。
这位安多尼会教士名叫罗里松先生。他喜欢音乐,挺懂音乐,还同朋友们一起组织小型音乐会,唱上几曲。这都是挺好挺正当的事情,但是这种爱好明显地变成了狂热,所以他不得不有所收敛。
他把我带到一间小屋,让我住下,我看见里面有许多他抄写的乐谱。他拿出另外一些让我抄,特别是我唱过的那首曲子,他过几天也要唱。我在那儿住了三四天,全部时间都在抄乐谱,除了吃饭之外,因为我一生之中从未那么饿过,也从未吃得这么好。他从他们的厨房里亲自把饭菜给我端来。如果他们平日里也这么吃法,那他们的伙食一定很好。我一辈子对吃从未这么感兴趣,但也得实话实说,这些美餐来得正是时候,因为我已经骨瘦如柴了。我几乎像吃饭一样地心甘情愿地在干活。这么说也许有点夸大其词。的确,我勤勉有余,但细心不足。几天之后,我在街上见到罗里松先生,他告诉我说,我抄写的乐谱没法演奏,遗漏、重复、颠倒之处太多。说实在的,我随后在那儿选择的职业对我是最不合适的。倒不是因为我抄写的音符不美,也不是抄得不清不楚,而是因为长时间工作使我厌烦,思想老集中不起来,刮擦的时间都比抄谱的时间还要长。如果我不集中最大的注意力仔细对照着抄写的话,那乐谱必然永远是无法演奏的。我想好好抄,却抄得很差劲儿,而且越是想快,就越是抄个一塌糊涂。但罗里松先生直到最后仍对我很好,我临走的时候,还给了我一枚小埃居,真是受之有愧。这枚埃居又使我完全挺直了腰板。几天之后,我得到了妈妈的消息,她在尚贝里,而且我还收到了点路费,我兴奋不已地去找她了。从此以后,虽然我仍手头拮据,但从不至于到挨饿的地步。我感激涕零地把这段时期归功于上帝的恩泽。这是我一生中最后一次受穷挨饿了。
我在里昂又呆了七八天,等着妈妈委托夏特莱小姐办的几件事办完。这期间,我比以前去夏特莱小姐那儿更勤了,因为我很乐意与她聊她的女友,而且我也不再担心她知道我的境况,用不着对她藏藏掖掖的了。夏特莱小姐既不年轻也不漂亮,但却不失其风韵。她和蔼可亲,而且人很聪明,为其亲切态度增添了光彩。她喜欢观察人,研究人;我之所以也有这种爱好,最早是受她的影响。她喜欢勒萨日的小说,尤其是他的《吉尔·布拉斯》。她跟我谈起过这本书,还借给我看了,我饶有兴趣地读完了它。但我尚不成熟,读不懂这类作品;我所需要的是一些充满激情的小说。我就这样地在夏特莱小姐家里消磨了时光,既兴致勃勃又受益匪浅。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培养一个年轻人来说,同一位有教养的女人进行有趣益智的谈话,胜过书本上的那番迂腐的说教。我在沙佐特修会结识了一些寄宿修女及其女友,特别是其中一位十四岁的少女,名叫塞尔小姐,当时我没太注意她,但是,八九年后,我却狂恋上了她,这是不无道理的,因为她是个可爱的姑娘。
我一心盼着不久就能见到我的好妈妈,所以幻想稍有收敛,等待着我的那真实的幸福使我不去胡思乱想。我不仅又要见到她了,而且我将留在她身边,并通过她重新找到一份适意的差使,因为她信中提到已为我找到一份工作,希望能适合我,而且还使我用不着离开她。我绞尽脑汁在猜想到底是什么工作,但却怎么也猜不出来。我有足够的钱,可以舒服惬意地去她那儿。夏特莱小姐想要我骑马去,我没能同意,而且我是对的,否则我就会失去一生中最后一次徒步旅行的乐趣。我在莫蒂埃时,也常在附近走走,但我并不认为这是徒步旅行。
我的想象只有在我境况最差时才多姿多彩,但当我周围的一切都笑逐颜开之时,却又没了情趣,这真是怪事一桩。我那差劲的脑袋无法屈从现实事物,它不会美化,只想创造。真实的事物顶多在我脑子里被如实地描绘出来。它只会装点想象中的事物。如果想描写春天,我就必须置身冬季;如果想描绘一片美景,我就必须囿于斗室。我曾说过上百次,如果被投进巴士底狱,我将会在狱中绘出表现自由的画来。离开里昂时,我看见的只是一个美好的未来。我很高兴,而且完全有理由高兴;而我离开巴黎时是很不高兴的。可是,在这次旅行中,我一点也没有像上次旅行中的那些美妙的幻想。我的心很平静,仅此而已。我心情激动地接近我要去看望的最好的女友。我事先就品味了在她身边生活的乐趣,但并未陶醉。这一乐趣始终未出我的意料,所以仿佛没有任何的新奇之感。
我为我要去干的工作而忐忑不安,仿佛那工作十分令人焦虑似的。
我的思想平静而温馨,并不卓越盖世、美不胜言。一路上所见到的所有的东西都令我目不暇接。我留连那美色佳景;我注目那些树木、屋宇、溪流;我在交叉路口反复寻思,生怕迷路,但却并未迷路。总之,我已不再是天马行空,而是忽而心在所在之处,忽而心往所去的地方,并没飞得更远。
我在叙述自己的各次旅行时,就像正在旅行途中一样,不想到达目的地。离我亲爱的妈妈不远时,我的心高兴地跳动着,但我并未因此而加快步伐。我喜欢信步前行,想停则停。漂泊的生活正是我所需要的。天气晴和,徒步走在美丽的地方,从容不迫,旅行尽头有一个美好的事物在等待着:这就是所有的生活方式中我最喜欢的。再说,大家已经知道我所说的美丽的地方是什么。一处平原,景色再美,在我眼里从来就不是美丽的地方。我需要激流、巉岩,苍松翠柏、茂密森林、山峦叠嶂、崎岖山路、令我望而生畏的两侧深谷。我有了这种乐趣,而且在快到尚贝里时,我尽情地饱览了这番风光。离人称厄歇勒峡的峭壁悬崖附近的名叫夏耶的地方,在岩石中开凿的一条大路下方,有一条小溪,在骇人的深谷中湍湍奔流,仿佛是经过数千世纪才辟出这条道似的。路旁设有栏杆,以防不测:这使我得以俯视谷底,头晕目眩而又尽兴,因为在我对峭壁悬崖的喜爱中,最得意的便是看得头晕目眩。我喜欢这种头晕目眩,只要身在安全地带。我紧靠在栏杆上,探着身子往下看,一看几个小时,不时地望见水花四溅,碧水湍湍,咆哮奔流。脚下二百来米处,有乌鸦和猛禽在岩间树丛中翻飞。乌啼水吼,交织融汇。在地势较平、树丛较稀的缓坡处,我去找了一些搬得动的大石头,排放在栏杆上,然后一块一块地推下去,十分快活地看见石块滚跳着落下去,还没落到谷底,便已砸得粉碎。
离尚贝里更近时,我看见一处与此截然不同的类似景致。路从我一生中所见过的最美的瀑布脚下穿过。山势极为陡峭,水离山倾泻,呈弧形远落于路外,人可从瀑布与岩石间走过,有时还不致沾湿衣裳。但是,如果没有看好距离,是很容易上当的,就像我一样,因为水从很高很高的地方流下,飘散成蒙蒙细雨,如果离这雨雾太近,起先还不觉得,不一会儿便湿透了。
我终于到了,又看见她了。她并非一个人。我进去时,宫廷总管先生正在她那儿。她没跟我说话,只是拉起我的手,以其使所有人倾心的风度把我介绍给他。她说:“先生,这就是那个可怜的年轻人。他值得您关怀多久就请您关怀他多久吧,我也就无需再为他今后的一生操心劳神了。”然后,她又转而对我说:“孩子,您是国王的人了。快谢谢总管先生给了您一个饭碗。”我大睁起眼睛,一声未吭,也不清楚该说些什么。刚产生的野心差点儿让我晕头转向,以为自己已经成了小总管了。我的命运没有一开始想象的那么辉煌,但在当时,已足够生活下去,对我来说,这就非常之好了。事情是这样的。
国王维克多-阿梅代根据以往历次战争的结局以及江山社稷的状况,认为祖业有朝一日会落入他人之手,便想尽办法搜刮民脂民膏。没几年之前,他决定要贵族纳税,号令全国搞一次土地普查,以便真正课税时,可以使完税更加公平合理。这项工作在其父王统治下已着手进行,在他手中完成。这项工作动用了二三百号人,有人称几何学家的土地丈量员,也有唤作文书的录事。妈妈就是把我安插在文书中了。这职位进项不大,但在这个国家足够宽裕地生活了。不好的是,这只是个临时性工作,但却可以等待机会,另谋出路。妈妈是因为有远见才竭力从总管先生那儿替我谋求特别的关照,以便这项工作完了之后,我能找到什么更牢靠的差事。
我到后不几天就开始工作了。这工作没什么难的。我很快便掌握了。就这样,自我离开日内瓦之后,经过四五年的奔波、疯狂和痛苦,我头一次开始正儿八经地挣饭吃了。
我进入青年时期的冗长的细枝末节会让人觉得非常幼稚,我对此也很恼火。我虽然在某些方面,生就像个大人,但却久久地是个孩子,而且我现在在其他许多方面仍旧像个孩子。我没有向读者许诺介绍一位顶天立地的人物,我只答应如实地描述自己,而且,为了了解年长时的我,就必须很好地了解年轻时代的我。由于事物一般不如回忆那样对我印象深刻,而且我的思想整个儿地充满幻想,所以我脑子里深印下的最初的印象始终保持着,而后来的印象可以说是与之交织在一起,而不是把它们抹了去。先前的感情和思想有着某种连续性,会改变以后的思想感情,必须了解前者才能很好地判断后者。我竭力地处处都很好地阐明最初的原因,以便说明与后果的关连。我想用某种方法能把自己的灵魂暴露在读者的眼前。为此,我尽力向读者展示我灵魂的方方面面,用每天每日的事来阐明它,以便使读者看清我灵魂的每一次颤动,使读者得以亲自判断产生这些震颤的起因。
如果我自下结论,并对读者说:“这就是我的性格,”读者以为我如果不是在欺骗他们,那至少是自己搞错了。但是,我若单纯地把自己所发生的一切,把自己所做的一切,把自己所考虑的一切,把自己所感受到的一切,一五一十地说给读者听,就不会使读者产生误解,除非我有意那样做。再说,即使我有意如此,也不容易就这么得逞。该由读者来把这些因素聚集起来,再确定它们组成的人是什么样的:结论应由读者来下,如果读者弄错了,那一切错误全是读者的事。然而,为此目的,我的叙述光忠实还不够,还必须详尽。事情的重要与否不取决于我,我应该把它们统统讲出来,让读者去取舍。到目前为止,我一直是鼓足勇气这么做的,我以后也不会有所懈怠。但是中年时的回忆总不及青年时期来得鲜明。我开始时尽可能地利用对青年时期的回忆。如果中年时的回忆也同样鲜明地映入脑际的话,没耐性的读者也许将会感到厌烦,但是,我对自己的工作却是不会不满意的。在这一点上,我只有一件事觉得担心:不是怕说得太多,或者是在撒谎,而是怕没全说出来,把一些真相给隐瞒了。
第五节
我想,正如我上面说的,我是一七三二年到的尚贝里,开始在土地普查处为国王效忠。我当时已过二十岁,将近二十一岁了。就我这个年岁而言,我的智力比较地发达了,但判断力却欠缺些,我非常需要有人教我如何为人处事,因为几年的经验并没能够彻底根治我那浪漫的幻想,而且,尽管我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苦难,但我仍旧不很了解世事人情,好像我并未从苦难中得到什么教益似的。
我住在自己家里,也就是说,妈妈家里,但住的不是像在阿讷西那样的一间房间,没有了花园,没有了溪流,没有了景色。妈妈的这幢房子阴暗凄凉,而我那间房间又是整幢屋子中最阴暗、最凄凉的一间。窗外是一堵高墙,窗下是一条死胡同,空气不流通,光线暗淡,地方狭窄,蟋蟀、老鼠猖獗,地板腐烂。这一切使人住着很不舒服。但我住在妈妈家,在妈妈身边,而且常在办公室或是在她房间,所以很少注意我房间的丑陋不堪。我也没有时间去想这些。似乎很奇怪,她为什么在尚贝里故意住这么一所破房子。这正是她聪明的地方,我得说一说。她是带着厌恶的心情去都灵的,非常清楚在最近的变故之后,在宫廷仍动荡不定之时,去都灵不是时候。但是,她个人的事情使她不得不去。她担心被人遗忘,或断了接济。她尤其知道财政总监圣-洛朗伯爵对她不很照顾。后者在尚贝里有一座旧宅,造得很不好,而且地段又很糟糕,所以一直空着。妈妈租下它来,住下了。这样做比跑一趟都灵要有效得多。因此,她的年金一点没少,而且,圣-洛朗伯爵从此便一直是她的一位朋友了。
我觉得她家里的布置差不多同从前一样,而且忠心耿耿的克洛德·阿内始终同她在一起。我记得曾经说过,阿内原是蒙特勒的一个农民,童年时便在汝拉山中采集植物,制作瑞士茶。妈妈因为要配制药物,便雇佣了他,认为有一个懂药草的仆人挺合适。阿内非常热衷于此,而妈妈又鼎力相助,以致他竟成了一名真正的植物学家,而且,如果他不是英年早逝的话,他本会在这门科学中有点名气的,正如他作为一个诚实的人已经享有的声誉一样。由于他不苟言笑,甚至很严肃,而我又比他小,所以他对我来说有如一位家庭教师,让我少干了不少的蠢事,因为我觉得他很威严,不敢在他面前忘乎所以。连他的女主人都觉得他威严。她了解他的远见卓识、他的正直以及对她忠贞不二,她也并没有亏待他。克洛德·阿内毋庸置疑是个少有的人,而且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一个他那样的人。他慢条斯理、沉着稳重、深思熟虑、谨言慎行、态度冷漠、言词简洁干脆。他热情似火,虽从不外露,但却在体内烧灼着他,使他一生中干下了唯一但却是可怕的一件蠢事——服毒自杀。这个悲剧是在我到达后不久发生的。通过这件事,我才了解到这个小伙子同他女主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因为如果不是她亲口告诉我,我是怎么也想不到的。无疑,如果爱恋、热情和忠贞能够获得如此回报的话,他是应该得到这种回报的,而且这也证明,他受之无愧,他从未得寸进尺。他俩很少争吵,即使争吵,最后也总是和好如初。但是,有一次,争吵的结果很不好:他的女主人在气头上说了一句侮辱他的话,他受不了了。他颓丧绝望,身旁正好有一瓶鸦片酊,他便吞下了,然后在床上静静地躺着,希望永不醒来。幸好,瓦朗夫人自己也烦躁不安,激动不已,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发现药瓶空了,猜到是怎么回事。她赶忙向他奔去,一面大声喊叫。我听见了,便也赶了过去。她把一切都告诉了我,恳求我帮忙,费了很大的劲才让阿内把鸦片呕吐出来。目睹这一场面,我挺惊叹,我竟然愚蠢到对她告诉我的他俩的关系没有丝毫的觉察。不过,克洛德·阿内非常谨慎,比我眼睛更尖的人也不一定看得出来的。他俩又言归于好了,连我都非常感动,从此以后,我除了对他钦佩之外,又增添了尊敬,可以说是变成了他的学生,但我并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得知有人能够比我更亲密无间地与她生活在一起,我是很难过的。我虽然并没想到过自己要得到这个位置,但看到这位置被另外一个人占去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一点是很自然的。然而,我非但没有怨恨夺去我这位置的人,反而真正感到自己把对她的爱恋延伸到那人的身上。我把她的幸福置于一切之上,既然她需要有他才能幸福,那我很高兴他也能幸福。就他而言,他完全尊重自己女主人的意愿,真心实意地对待她选择的我这个朋友。他对我并不摆出他的职位使之有权摆出的架子,而是很自然地利用其理智高于我的那种优势。我不敢做任何他似乎不赞成的事,而他只是不赞成那些坏事。因此,我们生活在一种大家都很幸福的和睦之中,而只有死亡才会摧毁这种和睦。这位可爱的女人的卓越秉性的证据之一,就是所有爱她的人都彼此相爱。嫉妒,甚至争风吃醋都让位给了她所启迪的高尚情感,我还从未见过她身边的任何人彼此交恶。
但愿读者们能稍停片刻,想一想这段赞美,如果能找到也能受此褒扬的另一个女人的话,为了生活的安宁,就去爱她吧,哪怕她是最最下贱的女人。
从我到尚贝里直到我于一七四一年离开去了巴黎,这八九年的一段时期开始了。在这期间,我没多少事可说的,因为我的生活既简单又温馨,而这种安生的生活正是我所最为需要的,以便彻底铸就我的性格。因连续不断的纷扰,我的性格一直未能定型。正是在这段宝贵时期,我的繁杂而不系统的教育才稳定下来,使我在日后的风风雨雨中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本色。这种进步,是不知不觉的,是缓慢的,没有什么可资回忆的事情,但却是值得详细叙述的。
一开始,我只是一心忙着干活。办公室的繁忙使我无暇他顾。
我仅有的那一点点空闲时间也只是在好妈妈身边度过的,而且,我甚至连读书的时间都没有,所以也想不到去读书。但是,当工作成了一种熟套,无需太动脑筋的时候,我就又不安分了,又渴望读书了,仿佛这种兴味总是越难以满足就越来劲似的,如果没有其他兴趣跑来打扰而有所转移的话,它一定又要像在我师傅家那样,变成一种狂热。
尽管我们的丈量工作无需太高深的算术,但毕竟是需要一些的,所以有时我挺犯难的。为了克服这一难题,我买了一些算术书,认认真真地学,因为我是独自在学。如果要做到十分精确的话,搞算术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有些运算极其繁难,有时我看到一些优秀的丈量员在运算过程中也给搞糊涂了。思考与运用相结合,就能思维清晰,就能找到一些简便的算法。创造简便算法能满足自尊心,而其准确性又能开发智力,使人乐意去做那让人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我对此十分投入,所以凡是用数字可以解决的问题都难不倒我了。而今,我所熟悉的一切都一天天地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但事隔三十年,这算术知识却还有一部分留在脑子里。几天前,我在去达温浦作客时,在主人家里,我看着他的孩子们在做算术,我便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兴趣,演算了最难的题中的一道题。我把答数写出来的时候,感到自己又回到了在尚贝里的那些幸福的时日。
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了。
丈量员们对图形的渲染使我对绘画也产生了兴趣。我买了些颜料,开始画起鲜花和风景来。可惜,我对这门艺术缺乏天才,而又却乐此不疲。我可以几个月不出门,一心摆弄铅笔和画笔。我对此太上心了,大家只好硬逼我住手。我开始入迷的任何爱好都是如此。
爱好越来越强烈,入痴入迷,很快便对世上的其他事都不闻不问,心全用在迷恋的事上。年龄大了,这毛病也没改掉,甚至都没有有所减轻。就是现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是个说话颠三倒四的人了,却又迷上了另一种无用的学问。我对它一窍不通,即使那些青年时代投身其中的人,到了我开始研究的这个年龄,也都不得不弃之不干了。
当时可能是研究那门学问的最好时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我看见阿内采集了许多新植物回来时眼睛里闪着喜悦的光芒,有两三回,我真想跟着他一起去采集。我几乎敢肯定,如果我跟他去过一次,便会爱不释手,我今天也许就成了一名伟大的植物学家了,因为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学问比研究植物更合乎我的天性了,而且,我十年来在乡间的生活也就是不停地采集植物,只是说实在的,是漫无目的的,也就没有任何长进。不过,那时候,我对植物学一窍不通,对它可说是挺蔑视,甚至讨厌,只把它看作是药剂师的事。妈妈喜欢它,但她也没有对它另有研究,只是寻找有用的植物,用来配药。因此,植物学、化学和解剖学在我脑子里混在一起成了医学,只是成天给我提供些有趣的讽刺话,还不时地给我招来几记耳光。不过,另一种不同的、与之截然相反的爱好在逐渐发展起来,很快便压倒了所有其他的爱好。我指的是音乐。我一定是生来就喜欢音乐,因为我打小就开始喜欢,而且是我一生中唯一始终喜爱的。奇怪的是,我生来就喜爱的那种艺术却让我学起来费了牛劲儿。进步十分缓慢,练了一辈子,也从不能很有把握地翻开乐谱就唱。尤其使我喜欢它的是,我可以同妈妈一起练唱。我们兴趣不尽相同,而音乐却是联系我们的一根纽带,我当然不会放过。妈妈也不反对。我当时程度几乎与她相同。一支歌练上两三次便可试唱了。有时候,看见她在炉边忙个不停时,我便对她说:“妈妈,这是一支优美的二重唱曲,我看您一定喜欢,准把药熬焦了。”她回答我说:“啊!好啊,你要是让我把药熬焦了,我就让你把它吃了。”我一边耍贫嘴,一边将她拉到她的琴旁。我们沉浸在音乐里,刺柏或苦艾浸膏熬成焦炭了。她便往我脸上抹;这一切真是其乐无穷。
大家可以看到,我虽空闲时间很少,但却利用来做了许多的事。而且我又有了一种新的玩法,比其他所有的娱乐都更加带劲。
我们住的地方像地牢,闷死人了,需要经常地到户外去吸点新鲜空气。阿内鼓动妈妈在市郊租了一个园子,栽培植物。这园子有一个小农舍,挺漂亮的,我们简单地添置了些家具。我们在屋里安了张床;我们常去那儿吃饭,我有时也在那儿过夜。我不知不觉地便迷上了这个小小的隐避所;我在里面放了些书,挂了不少的版画;我花了一部分时间去布置它,还为妈妈弄了点新奇玩艺儿,好等她来玩时感到惊喜。我离开她,跑来关怀她,在这儿更加快活地思念她。
这是我的又一个怪癖,我既不辩解也无需解释,但我要坦白出来,因为事情就是这样的。我记得,有一次,卢森堡夫人冲着我打趣地说,有一个男人离开了他的情人,好给她写信。我对她说,我真愿做这个男人,而且可能要补充一句,我曾经就是这么个男人。但是,我在妈妈身边时,却从未感到这种为了更加爱她而离开她的需要,因为同她单独在一起时,我同独自一人时一样地无拘无束,而我在任何其他人面前,不管是在男人或女人面前,都从未这样过,无论我对他们感情有多深。然而,她身边经常不断人,而且是我极看不惯的人,因此,我既厌恶又心烦,便跑去隐避所,去随心所欲地思念她,用不着担心讨厌的人跑来打扰我们。
当我如此这般地用心于工作、娱乐和学习的时候,我生活得极其地恬静,但欧洲却没我这么平静。法兰西和皇帝刚刚互相宣战,撒丁王卷了进去,于是,法国军队便途经皮埃蒙特,开进米兰省。有一个纵队从尚贝里通过,其中的香槟团是由上校特利姆耶公爵大人率领的,我被引见给他,他对我许了很多愿,当然,他后来肯定没再想到过我。我们的小园子正好在市郊高坡上,军队打那儿过,我十分开心地跑去看过队伍,而且对这场战争的胜利很关心,仿佛与我有很大的关系似的。在这之前,我从不敢去想国家大事,而现在,我头一次开始看报了,心里极其偏袒法国,以致它稍微得胜,我的心便快活得直跳,而一旦它有所失利,我就愁眉不展,好像自己倒了霉似的。如果这种癫狂只是很短暂的话,我也就不屑去说它了,但它却无端地在我心中扎下了根,以致当我后来在巴黎成了反君主派和坚定的共和派时,我对这同一个我觉得奴颜卑膝的民族和这个我喜欢责难的政府,不知怎么搞的,心里暗自喜爱着。有趣的是,我对与我的准则背道而驰的这种倾向感到羞耻,不但不敢对任何人言及,而且还要嘲笑法国人的失败,但心里却比法国人还要难受。生活在一个善待他而他又崇拜的民族之中,可又却装着不屑于它的,肯定我是独一无二。总之,这一倾向在我是那样地忘我,那样地强烈,那样地坚定不移,那样地不可战胜,以致即使我离开了法兰西王国之后,在政府、法官、作家联合起来,疯狂地打击我的时候,在对我大事诬蔑诽谤蔚然成风的时候,我也未能根除掉这一怪癖。我情不自禁地热爱他们,尽管他们虐待我。看到我在英国繁荣昌盛时便预言的它的衰败开始显露时,我便痴迷地盼望着法兰西民族该强盛了,也许有一天会把我从我忧伤的羁绊中解救出来。
我对这种偏爱的原因寻找了很久,而只是在产生它的环境中才找到其根源。不断增强的对文学的爱好使我迷上了法国书籍,迷上了这些书的作者,进而迷上了这些作者的国家。就在法兰西军队在我眼前通过的时候,我正在读布朗多姆的《名将传》。我的脑子里装满了克利松、贝亚尔、罗特莱克、哥里尼、蒙莫朗西、特利姆耶等人物,而且喜欢上了眼前的士兵,把他们看作是名将们的后裔,是他们的功勋及勇敢的继承者。我从走过的每个团队中,好像又都看到了从前在皮埃蒙特有过那么多丰功伟绩的那些著名的黑带军。
总之,我把从书中汲取的想法用在了我所看见的东西上。我不断地读书,而且又总是法国书,这就培养了我对法国的感情,以致最后成了一种盲目的狂热,什么也无法战胜。后来,我有机会在旅行中发现,有这种感情的并非我一人,而且,在所有的国家中,凡是爱好阅读并喜欢文学的人,都或多或少地受到这种感情的影响,使得他们摈弃了由于法国人的倨傲而产生的普遍仇视。法国小说比法国男人更吸引各国的女人,法国的戏剧杰作使年轻人迷上了法国剧院。巴黎剧院的大名吸引了大批外国人,令他们看后赞叹不已。总之,法国文学的美妙情趣使所有有文学头脑的人折服,而且,在那场惨败的战争里,我看见法国的作家和哲学家们仍在维护受到军人们玷辱了的法兰西名字的荣誉。
因此,我是个激情满怀的法国人,而且这使我成为爱打听消息的人。我同一群轻信的糊涂虫一起跑去广场等候邮件押送人的到来,而且比拉封丹寓言中的驴还蠢,竟急不可耐地要知道我将荣幸地套上哪个主人的驮子,因为当时大家都在说,我们将属于法国了,萨瓦要同米兰对换。但应该承认,我是有一些担心的理由的,因为,假如这场战争对同盟国不利的话,妈妈的年金就很悬了。但我对我的好友们充满信心,而且,这一次,尽管布洛格利元帅遭到偷袭,但多亏了我未曾想到的撒丁王,我没有看错。
当人们在意大利打仗时,在法国却是歌舞升平。拉摩的歌剧开始名声大震,使他的那些因其晦涩难懂而少有人知的理论著作也引人关注了。我偶然地听人谈到他的《和声学》,于是便四处寻找,买到了这本书。又一次偶然之中,我病倒了,得了炎症,来势凶猛,烧退得也快,但康复期却挺长,我有一个月出不了门。这期间,我先初略地读,后便啃起我那本《和声学》。这本书冗长紊乱,编排很糟,我感到必须花很多时间才能搞懂弄通它。于是,我就没再读下去,而练起音乐来,以便让眼睛得到休息。我练习的贝尼埃的合唱曲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我记熟了其中的四五支曲子,尤其是那首《眠中的爱神》,我虽自那以后再没看过,但至今仍几乎全部记得,还有克莱朗波的优美的合唱曲《被蜜蜂蜇了的爱神》,我差不多也是在那时候学会的,也还记得。
更来劲的是,从瓦尔奥斯特来了一位年轻的管风琴演奏家,名叫帕莱神父,是一位优秀的音乐家,一个好人,羽管键琴弹得很好。
我与他相识之后,两人便形影不离了。他师从一位伟大的管风琴家兼意大利神父。他同我谈了他的乐理,我把它们同拉摩的理论作了比较。我脑子里满是伴奏、谐音、和声。必须训练到耳朵熟悉这一切。我建议妈妈每月搞一次小型音乐会,她同意了。我一心扑在这个音乐会上,没日没夜地干着,无暇他顾。这事确实够我忙的,要收集乐谱,邀请演奏员,寻找乐器,分配声部等等。妈妈要唱;我提到过的和还要提到的那个卡东神父也要唱;一位名叫罗什的舞蹈教师及他儿子拉小提琴;在土地普查处工作、后来在巴黎结了婚的皮埃蒙特音乐家卡拉瓦拉大提琴;帕莱神父用羽管键琴伴奏。我有幸拿指挥棒担任指挥,大家可以想见,这一切有多美呀!虽说比不上特雷托伦先生的音乐会,但也相差无几了。
瓦朗夫人是新近改的教,据说又是依靠国王的恩赐生活的,所以一伙虔诚信徒对她的小型音乐会便颇有微词。但好些正直的人却视它为一种快活的娱乐。大家猜想不出我要让谁来主持这个音乐会吧?让一位教士,一位有才甚至很可爱的教士,他后来的不幸使我十分悲痛,我一想到他便想到我那些美好的时光,所以我至今仍在怀念他。他就是卡东神父,方济各会修士。他同多尔唐伯爵一起让人在里昂扣留了“可怜的小猫”的乐谱,这是他一生中最不光彩的一页。他毕业于索邦神学院,在巴黎生活了很久,常出入上流社会,特别是与当时的撒丁王国大使昂特尔蒙侯爵过从甚密。他身材高大,仪表堂堂,气宇轩昂,眼睛凸出,头发墨黑,未加修饰地鬈曲在额边。他神态高贵,开朗,谦和,显得单纯而风雅,既无教士们的那种伪善或无耻的样子,也没有时髦人的那种放浪形骸,尽管他也是个时髦人物。他有的却是正派人的那种自信,不以穿着黑袍为耻,而是自尊自爱,在正直的人中间始终感到如鱼得水。尽管卡东神父的学问不深,够不上一位博士,但作为交际场中人,他的学识富富有余。而且,他从不急于卖弄学问,而是看准时机,因此就更显得有学问。他因为长期生活在交际场中,所以对有趣的才能比对扎实的知识更加喜爱。他很聪明,会作诗,善谈吐,唱得更好,嗓音很美,会弹风琴和羽管键琴。为了讨人喜欢是用不着这么多长处的,可他就是有这么多长处,但他并末因此而忽略了本身的职务,所以,尽管有许多嫉妒的竞争者,他仍被选为他那个省的参议,或者像大家所说的,成了其修会中戴金项链中的一位。
这位卡东神父是在昂特尔蒙侯爵家里认识妈妈的。他听说了我们的音乐会,便想参加;他参加了,使音乐会成绩辉煌。我们很快便因对音乐的共同爱好而结下了友谊。我俩对音乐都非常狂热,但不同的是,他真的是音乐家,而我只不过是滥竽充数罢了。我同卡纳瓦和帕莱神父常去他屋里玩乐器,有时候,节日里,还去他的管风琴台演奏。我们常常分享他的那一点点的吃食,因为,作为一名教士,他还有其惊人之处:豪爽侠义,慷慨大方,享乐而不粗俗。在我们举办音乐会的日子里,他便在妈妈家晚餐。晚餐气氛欢快、舒畅,大家神聊胡侃,还来个二重唱什么的;我也无拘无束,才思敏捷,妙语连珠。卡东神父和蔼可亲;妈妈令人崇敬;帕莱神父因一副粗哑嗓子常遭众人取笑。疯狂的青年时代那如此甜蜜的时光呀,你早已飘逝而去了!
对这位可怜的卡东神父我没什么更多的可说了,我现在就简单地说几句,以结束他那悲惨的经历。其他教士见他才华横溢、道德高尚、无丝毫教士的堕落之风,便嫉妒他,或者应说是对他很气愤。他们非常仇视他,因为他不像他们那样可恨。头头们串通一气整他,煽动那些觊觎其位而以前又不敢正眼看他的小教士与他作对。他们百般地侮辱他,贬谪他,把他从那布置朴实无华但别致高雅的房间里赶出去,我不知他被放逐到了何方。最后,这帮无赖对他实在无礼之极,使他那颗正直而傲岸的心实在无法忍受了,这个在最可爱的社交场上风流倜傥的人,终于痛苦不堪地死在某个监房或地牢的破床上。但凡认识他的正直的人无不感到遗憾,痛哭不已,认为他没别的错,就是不该当教士。
我这么悠哉游哉地生活着,不久便完全沉浸在音乐之中,无心去想其他事情了,去办公室也老大的不乐意,工作的繁难和艰辛对我简直是难以忍受的酷刑,终于使我想要辞工不干,全身心地投入音乐中去。可想而知,这种荒唐想法不会不遭到反对的。丢掉一份像样的、有固定收入的职位,去教不保险的音乐,简直太欠考虑,妈妈当然会不高兴的。即使我将来真的如自己想象的那么功成名就,但把自己的一生局限于当一名音乐家,那也太禁锢自己的雄心壮志了。妈妈总是设想一些辉煌的计划,而且已不再完全同意多博纳先生对我的评语了,看见我一心扑在她认为不值一提的一种技艺上,心里极其难受,便常常对我唠叨那句不太适合巴黎的外省谚语:“能歌善舞,没有出路。”另一方面,她也看出我被一种无法抗拒的爱好拖下了水,我对音乐的激情已经达到疯狂的程度,我很可能因工作不专心而遭人辞退,倒不如主动辞职的好。我还对她说,这工作长不了,我得有个手艺谋生,所以,通过实践,把我爱好的、又是她为我选定的技能完全掌握才更加保险,免得仰人鼻息,或另起炉灶,弄不好,一事无成,再过了学习的年岁,那就只有不名一文,忍饥挨饿了。总之,我是通过软磨硬泡,而不是她所喜欢的道理使她不得不同意的。我立刻跑去向土地普查处的总头柯赛利行政管理自豪地致谢辞行,仿佛是干了一件最英雄的业绩似的。我无缘无故地也没找个借口,就自愿辞去了工作,同不到两年前我就任此职时一样高兴或更加高兴。
这一行动虽然十分荒唐,但在当地却给我赢得了某种尊敬,对我很有用处。有的人猜想我有钱,其实我并没有;另一些人见我全身心地投入音乐,以我的牺牲来判断我有此天才,认为我如此热衷这门艺术,必定造诣很深。“山中无老虎,猴子成大王。”当地只有几个差劲的教师,所以我便成了佼佼者了。我毕竟歌喉尚可,再加上年轻,脸蛋又漂亮,所以很快便有了不少女学生,比当文书挣得还要多。
就生活的快乐而言,肯定没人能这么快地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在土地普查处,每天八小时埋首于最讨厌的工作之中,而且还是同更加讨厌的人在一起,关在一间破败不堪的办公室里,闻着这帮乡下人的臭气和汗味,大部分人又都是头也不梳,澡也不洗的,所以,我有时由于紧张、臭气、不安和烦躁而头晕目眩。与此相反,我现在完全置身于上流社会之中,受到上等人家的邀请和欢迎,到处是笑脸相迎,亲切款待,一派节日气氛。一些花枝招展的可爱的小姐在等着我,殷勤地接待我;我看见的尽是些可爱的东西,闻到的全是玫瑰和橘花的芬香;大家在唱,在聊,在笑,在玩;我出这家到那家,遇见的都是一样的情景。即使两种工作报酬相同,但可以肯定,谁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因此我对自己的选择十分满意。从没有过后悔,即使现在我在用理智去衡量我一生中的行为的时候,即使我已摆脱了支配我的那些缺乏理智的动机,我对此也毫不后悔。
几乎唯有这一次,我听任自己爱好的支配而没有使期望落空。
当地人的殷勤接待、平易近人、性格随和,使我同上流社会交往愉快,而我当时在其中感到的兴趣向我清楚地证明,如果说我喜欢离群索居,那错不在我,而在别人。
真遗憾,萨瓦人不富有,或者说他们要是富有的话,也许就真遗憾了,因为他们现在的这个样子,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和最可交往的人。如果说世界上有一座小城,人们可以在愉悦而安全的交往中享受生活的甜蜜的话,那就是尚贝里。聚集在该城的外省贵族,仅有的财产仅够生活,并无足够的资财可以致富,又因为不能野心勃勃,就只好听从西尼阿斯的劝告[141]。他们年轻时从军,年老时归来安度晚年。荣誉和理智支配着这两种生活。女人们美丽动人,而且可以无需这么美,她们有着一切办法增加自己的魅力和弥补美中不足。奇怪的是,我因职业关系,可以见到许多少女,我记不得在尚贝里有哪一个姑娘不是楚楚动人的。有人会说,我因有心才觉得她们美丽的,这么说可能是对的,但我无需为此而加上主观因素。
说真的,每当我回想起我的那些年轻女学生,我便感到快乐。我在此提及可爱的女学生时,恨不得把她们同我一起带回到我在她们身边度过温馨无邪时光的那幸福的岁月!第一位是梅拉雷德小姐,她是我的邻居,是盖姆先生的学生的妹妹,是一位非常活泼的褐发姑娘,活泼得非常可爱,娇媚而不轻佻。她稍微有点瘦,如同大部分与她同龄的姑娘一样,但她明眸闪亮,身材苗条,神采迷人,无需丰腴就很惹人喜爱。我早上去她家里,她一般还穿着便服,头发未梳,只是随便往上一拢,插了几朵花,那是为我的到来插上的,待我走后便取下来梳头。我最害怕在交际场上看见穿便服的漂亮女子;如果她打扮好了,我就不怎么害怕了。我常是下午去她家的芒东小姐总是打扮得很齐整,给我的印象也是很甜美的,但却又不一样。她一头灰黄的金发,十分娇小,腼腆,皮肤白皙。她嗓音清脆,吐字清楚,声如银笛,但却不敢放开嗓门说话。她胸前有被开水烫过的伤疤,一条蓝绳绒丝围巾没能完全遮住。这块伤疤有时把我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但我的注意力很快便不是集中在伤疤上了。我的另一位邻居夏尔小姐是一位成熟的少女。她身材高挑,宽肩美丽,体态丰满,曾是个漂亮女子。她已不再是个美人儿了,但却是个值得一提的人儿,因为她风度翩翩,性格平和,生性温厚。她姐姐莎丽夫人是尚贝里最美的女人,已不学音乐了,但叫她女儿在学。她女儿年岁尚小,但已显得将与其母的美貌并驾齐驱,只是很遗憾,她的头发略呈棕红色。我在圣母往见会还有个学生,是一位年轻的法国小姐,她的名字我忘了,但她应该列入我喜爱的学生的名单。她说话的腔调如修女们一样,慢条斯理,有气无力,但说出话来却是非常俏皮,与她的举止似乎不甚相称。另外,她人挺懒,不肯轻易表现自己的才智,而且,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她的这份恩宠的。只是在教了她一两个月的课之后,她才从漫不经心到开始用心,我也就更加努力地去教她,光靠我自己,我永远做不到这一点的。我在教课时,总是很高兴的,但我不喜欢被迫去教,也不愿受时间的约束。在任何事情上,我都忍受不了约束和屈从,它们会让我对高兴的事也感到嫌恶的。据说,穆斯林中间,拂晓时分,有一个男人走街穿巷,命令丈夫们对妻子尽自己的义务。要是我处在这种时刻,肯定是个不好的土耳其人。
我在有产者中间也有几个女学生,特别是其中的一个,成了我的某种关系变化的间接原因,既然我应该什么都说出来,那这事我是要谈一谈的。她是香料商的女儿,名叫拉尔小姐,简直就是希腊雕塑的模特儿。如果世界上真有什么无生命、无灵魂的美人儿,我就会把她看作我所见过的最美貌的姑娘。她的麻木不仁、淡漠冷峻、无动于衷,简直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既无法使她高兴,也无法让她动气。我深信,要是有个男人作践她,她也会任其摆弄,这并不是因为她有此情趣,而是因为她麻木不仁。她母亲怕她生出这种事来,对她寸步不离。她母亲想尽一切办法来使她高兴,让她学唱歌,还给她请了一位年轻的教师,但都毫无成效。当教师逗女儿时,母亲就逗教师,但这也收效甚微。拉尔太太在自己那天生的活泼中增加她女儿本该有的轻佻劲儿。她是一个矮个小脸蛋的女人,笑吟吟的,面带倦容,并有几粒细麻点,两只眼睛火辣辣的,稍微有点红,因为她几乎总在害眼。每天早上,我到的时候,咖啡奶都摆好了,母亲从不忘记亲吻我的嘴巴,以示欢迎,而我出于好奇,真想用这个亲吻回敬她的女儿,看看她作何反应。毕竟这一切做起来如此简单而又无甚下文,所以即使拉尔先生在场,挑逗与亲吻仍照行不误。
拉尔先生是一个老好人,是他女儿的好父亲,他妻子并不欺骗他,因为无此必要。
我以平常那愚蠢态度去对待所有这一切爱抚,把它们干脆都看作纯粹友谊的表示。但是,有几回,我也感到厌烦了,因为活泼的拉尔太太要求越来越高,而且,如果我白天路过店前不进去的话,那废话可就多了。当我有急事时,我不得不绕道走另一条街,深知进她那里容易出来难。
拉尔太太太关心我了,所以我也对她关心起来。她的关怀深深地打动了我,所以我就像谈一件没什么神秘的事一样把这事告诉了妈妈。其实,就是有什么神秘的地方,我也同样会说给她听的,因为不管是什么事,我都不可能对她保密的。我的心在她面前如同在上帝面前一样,是敞开的。但她看待此事不完全像我那么简单。我只看作是友谊,她却认为其中必有蹊跷。妈妈断定拉尔太太想脸上有光,让我变得不像她觉得的那样蠢笨,她会用这种或那种办法成功地让我明白她的苦衷。而且,妈妈还认为,除了不应该让另一个女人来开导自己的学生而外,她还有更适合她的理由来保护我,不致使我落入我的年龄和处境使我面临的陷阱。就在这时候,有人给我设下了某种更加危险的陷阱,我是逃脱了,但她感到危险在不断地威胁着我,她觉得有必要尽一切可能防患于未然。
我的一位女学生的母亲芒东伯爵夫人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人,但人们说她非常地坏。据说,她曾引起许多家庭的不和,而且特别是给昂特尔蒙家带来了致命的后果。妈妈曾与她关系很好,所以了解她的为人。妈妈曾很无辜地引起了芒东夫人爱上的某个人的青睐,尽管她并未让这男人上过手,也没让他登过其门,可芒东夫人却非要把这份冤孽债加在妈妈身上。这以后,芒东夫人便耍了很多花招对付对手,但一次也未能得逞。我来举一个最可笑的例证吧。她俩同附近的好几个绅士一起到野外去,其中就有上面所说的那个人。芒东夫人有一天对这帮绅士中的一位说,瓦朗夫人只是一个矫揉造作的女人,毫无情趣,衣着不整,总像有产者女人那样遮起胸部。那位先生是个爱逗趣的人,便对她说:“至于最后那一点么,她是自有道理的。我知道,她酥胸上有一块印记,像一只讨厌的大老鼠,栩栩如生的,好像会跑似的。”恨和爱使人轻信。芒东夫人决心利用这一发现。有一天,妈妈在同芒东夫人的那个荡情宠儿玩牌,芒东夫人趁机走到其对手身后,把她的椅子往后掀起,灵巧地揭起妈妈的围巾。但那位先生并没有看见大老鼠,而只是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东西,而且见到容易忘掉难,这使芒东夫人大失所望。
我不是芒东夫人要关心的人,她需要的只是一些有名气的人在她身边。然而,她对我也有点关心,倒不是因为我的脸蛋,她肯定对它毫无兴趣,而是因为大家所说的我的才气使我可能对她的爱好有用。她对于讽刺有着一种较强烈的喜好。她喜欢用歌曲和诗词来讽刺不讨她喜欢的人。如果她果真觉得我挺有才,能帮她诌点诗,并乐意写下来的话,我俩很快就能把尚贝里闹个天翻地覆。要是追究起这些诽谤调词句的作者的话,芒东夫人就可牺牲我而保全自己,那我后半生也许就会被关起来,去省悟同贵妇们装腓比斯[138]的教训。
幸好,这一切并未发生。芒东夫人只是为了聊天,留我吃过两三次饭,发觉我只不过是个傻瓜。我自己也觉得确实如此,而且为此而悲叹,深羡我的朋友旺蒂尔的才华,其实我倒是应该感谢我的愚蠢,把我从种种危险中解救了出来。我在芒东夫人眼里只是她女儿的音乐教师,仅此而已,但我在尚贝里却生活得很平静,始终受人欢迎。这比成为她眼中的才子而成为当地其他人的蛇蝎要强得多。
不管怎么说,妈妈看到,为了使我摆脱年轻人的危险,是该把我当大人看待的时候了,而且她也这么做了,但方式方法却很奇特,是一个女人在这种情况下从来也想不到的。我发觉她神情比以前更加严肃了,言谈话语比平时更有说教味了。她通常在教诲中夹杂着的那种说笑突然不见了,代之以一种总是很肯定的口气,既不严厉也不亲切,但好像是在准备做一番解释似的。我自己琢磨了好久为什么有这种变化,但终不得其解,只好问她,她也正等着我问哩。她建议我第二天一起去小园子里散散步,我们一清早就去了。
她做了安排,以便我俩一整天单独在一起。她用了整整一天让我享受她要给予我的恩情,但不是像别的女人那样,通过诡计和挑逗,而是通过充满感情和理智的谈话。她的那番话不是在诱惑我,而是在教导我,对我心灵的触动大于对感官的刺激。然而,无论她对我说的话多么精采,多么有用,尽管这些话既不冷酷也不忧伤,反正我并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也没像从前那样铭记在心。开始谈话时那预作准备的神态已经让我有点不安,因此,在她谈话的过程中,我不由自主地胡思乱想,心不在焉,不注意听她说些什么,而是寻思她到底想干什么。一旦我明白了她的用意——这对我来说并不容易——我同她在一起时从未想到过的她那新奇的想法就完全吸引住了我,容不得我再去想她所说的话了。我只顾想她了,也就没再注意听她。
老师们想让年轻人注意听要对他们说的话时,常犯一个毛病,就是让他们看到最后会有一个很有趣的东西在等着他们。我在《爱弥儿》中也未能避免这一毛病。年轻人被别人告诉他的那个东西吸引了,心里只想着它,于是便死乞白赖地奔向那个东西,而不去耐心地听你慢慢腾腾地引他走向那个东西而作的长篇大论了。当你想让他注意力集中,就不要先露了底,妈妈在这一点上弄巧成拙了。她性格奇特,凡事有板有眼,总是白费心思地去说明情况,但我一旦看出其中的好处,就不去听她说些什么,急忙满口答应了。我甚至怀疑,在这种情况下,世界上还有没有一个坦率或者比较勇敢的男人敢于讨价还价,有没有哪个女人会原谅这么做的男人。由于同样古怪的脾气,她对这个协议的手续是最为郑重其事,还给了八天时间让我考虑,而我却假惺惺地说我用不着考虑,其实,简直是怪到极点了,我真想好好考虑一下,因为她那些新奇想法使我很激动,脑子里简直乱了套了,需要时间来理一理。
大家会以为这八天对我来说简直是八个世纪。恰恰相反,我还真希望能延长这么久。我不知如何描绘我的心境,我心里充满了某种夹杂着烦躁的恐惧,很害怕我所渴望的事情,竟至有时在脑子里真的在寻找某种正当的办法,避免幸福。大家想一想我那激情似火和贪恋女色的气质、我那沸腾的血液、我那充满爱的心灵、我那充沛的精力、我那强健的体魄、我那青春年少。请想一想,我心中渴望着女人,可却连一个女人也没触及过。请想一想,想象、需求、虚荣、好奇交织在一起,使我急切地渴望成为一个男人,表现出男子气概。大家特别要想到,因为这是绝不该忘记的,我对她的那份激烈而又缠绵的依恋远没有减弱,反而在与日俱增。我只有在她身旁才感到惬意,我的远去是为了想念她。我的心不仅充满了她的恩情、她的可爱的脾性,而且充满了她的女性、她的容颜、她的肉体,总之,充满了这个在各个方面对我都可能是宝贵的她。大家别以为我比她小十到十二岁,她就老了,或者我就觉得她老了。自我头一次遇见她便感到激动不已的五六年以来,她的确没怎么变,而且我觉得她也一点儿没变。我觉得她始终那么迷人,而且大家也都这么觉得。只是她的身体稍微有点发福。其余的都没有变,同样的眼睛、同样的肤色、同样的酥胸、同样的容颜、同样的金黄秀发、同样的欢快,一切的一切,甚至那声音也都一样,仍旧是充满青春气息的银铃一般的声音,始终给我以深刻的印象,使我至今,只要听见一个姑娘的甜美声音,便感到激动不已。
当然,在等待占有一个非常心爱的人儿时,我所担心的是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想象,管不住自己,提前下手。大家将看到,在我年岁大些的时候,只要一想到有个可爱的人儿正在等着我,她那微不足道的恩惠也会使我热血沸腾,以致我都无法心里坦然地走完我和她相隔的那短短的一段路[132]。在我如花年华时,我怎么会活见鬼了,对于人生初次欢乐那么地不上心呢?我怎么会见到那一时刻临近时反而是痛苦多于快乐呢?我怎么会感觉不到那使我陶醉的癫狂,反倒几乎感到厌恶和害怕呢?毫无疑问,如果我能得体地摆脱这种幸福的话,我是会心甘情愿地这么做的。我说过在我对她的依恋之中有一些离奇的东西,而这肯定就是大家未曾想到的一件。
读者一定很气愤,认为她已委身于他人,却又夹在两个男人中间,在我心目中她已堕落了,这种鄙夷不屑的心情减弱了我对她的爱:这么想就错了。的确,这种两男一女的状况令我十分难受,既是因为这种敏感极其自然,也是因为这对她对我都很不相称。但是,我对她的感情却并没因此受到影响,而且,我可以发誓,当我不怎么想占有她时,我则更加缠绵缱绻地爱着她。我太了解她那颗纯洁的心及其冷漠的气质了,我从未想到过在她这种放任自流之中有任何的感官快活的成分。我完全确信,她只是想使我摆脱几乎肯定不可避免的危险,使我完全洁身自好,忠于自己的义务,才使她违背了自己的一个义务。对此她与其他所有女人的看法不同,我在下面将要谈到。我怜惜她,也怜惜自己。我本想对她说:“不,妈妈,没这个必要。不这样,我也不会辜负您的。”但我不敢这么说,首先,这不是该说的一件事,其次,我由衷地感到这不是真话,而且确实是只有一个女人能够使我能抵御其他女人,不受她们诱惑。我不想占有她,但我很高兴她使我抛弃了占有别的女人的欲望,因为我把一切可能使我与她疏远的事都看作是一种不幸。
长久无邪地生活在一起的习惯,非但没有减弱我对她的感情,反而使之增强,但与此同时,也给了它另一种情调,使之更加亲切,也许更加温柔缱绻,但却更少肉欲。因为总叫她妈妈,而且总像儿子那样地亲切,所以,我已习惯把自己看作她的儿子了。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虽然她对我非常宝贵,我却不怎么想占有她的原因。我记得很清楚,我最初的情感虽然不太强烈,但却更加色迷。在阿讷西时,我如醉如痴;在尚贝里时,我就不再这样了。我对她的爱强烈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但我爱她更多地是为了她而不是为了我,或者说,我在她身边寻求的更多的是我的幸福而非享乐。她对我来说,超过一个姐姐,超过一个母亲,超过一个女友,超过一个情妇,而正因为如此,她却不是我的情妇。总之,我太爱她了,不会占有她,这一点在我脑子里是再清楚不过的。
我所害怕而非渴望的那一天终于来到了。我什么都答应了,也就不想言而无信。我的心认可了我的保证,但并不希望得到报偿。
然而我却得到了报偿。我头一次投入到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我所崇拜的女人的怀抱里。我幸福吗?不,我感到的是肉欲。我不知道是什么无法克服的忧伤毒化了它的魅力。我仿佛犯下了乱伦之罪。
有两三次,我在激动地拥抱她时,泪水浸湿了她的酥胸。而她却既无忧伤也不激动,只是温柔和平静。由于她不是个淫荡的女人,根本没有寻求过肉欲,所以并没有那种陶醉,也从未因此而悔恨。
我再说一遍,她的一切过错全来自她的行为,而非她的情欲。
她出身良家,心地纯洁,喜欢正经的事,习性正直高尚,情趣高雅,生来就是她一直喜爱的那种道德高尚的女人,但却从未能遵守这一高尚道德,因为她没有听从会把她引向正道的心灵的忠告,而是听从了理智,把她引向了歧途。当一些谬误的准则迷惑了她时,她的真正感情一直在抵御着,但不幸的是,她喜欢炫耀自己的哲学,而她为自己所定下的道德却损害了她的心灵让她遵守的道德。
她的第一个情人塔维尔先生是她的哲学老师。他灌输给她的准则则是他所需要用来引诱她的准则。他见她忠于丈夫,恪守妇道,总是冷冰冰的,颇有理智,无法通过色欲攻破她,便用一些诡辩之词向她发起进攻,竟然向她表明她如此恪守的妇道,只不过是用来哄小孩的教理问答式的瞎话,把两性的结合说成是其本身无关紧要的,夫妻之间的忠实只是为了防止流言的一种表面文章,使丈夫安心是妇道的唯一标准,所以偷人养汉只要不为人知,就根本不是在欺骗自己的丈夫,也并不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总之,他说服了她,说事情本身并没什么,只是传出去才成了问题,而所有的所谓贤德的女人,说实在的,只是做得隐蔽而已。就这样,那个坏家伙终于得逞了,腐蚀了一个年轻女人的理智,但却未能腐蚀她的心灵。
他因此受到了最强烈的嫉妒心的惩罚,因为他深信她像他教她对待她丈夫的那样对待他自己。我不知道他在这一点上是否弄错了。
佩雷牧师被看作是他的接替者。我所知道的是,这位年轻女子的冷漠性格本该使她不接受这种妙计的,但却使她在日后欲罢不能。她无法想象,人们把她认为的区区小事看得那么重。她从未把她认为毫不费事的节制冠之以道德的美名。
因此,她并没有为了自己而怎么滥用这一错误的准则,但却为了他人而这么做了,她那是根据另一条几乎同样错误的道理做的,但这道理却与她善良的心更加吻合。她一直认为,没有什么比占有更能使一个男人紧紧地依恋着一个女人的了,虽然她对自己的男友们的爱纯属友谊,但这种友谊是那么地缠绵,以致她动用她力所能及的所有办法使他们更加紧紧地依恋着她。奇特的是,她几乎总能成功。她的确非常可爱,人们越是与她亲密无间,就越能发现新的爱她的道理。另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是,第一次失足之后,她宠幸的几乎全是不幸之人。名人显贵在她面前全都是白费心思。一个男人若是开始被她怜惜,但最后却没被她爱上,那这男人一定是太不可爱了。如果她所选择的人配不上她,那绝不是出于与她那高贵的心灵不搭界的卑鄙欲念,而仅仅是因为她的心太慷慨、太善良、太富同情、太敏感,以致不总是能够头脑较清醒地把握得住。
诚然,几个错误的道理把她引入歧途,但又有多少值得赞美的原则她从未背离过啊!如果人们可以把肉欲成分极少的一些错误称之为弱点的话,她用了多少美德去弥补了它们啊!那在某一点上欺骗了她的同一个男人,在其他许许多多方面却绝妙地教导了她。
因为她那不是狂热的激情使她能够始终沿着正道走,所以只要诡辩哲学没有迷惑她,那她便平安无事。即使她做错了事,她的动机也是值得称赞的。由于误解,她可能做错事,但她不可能有意干坏事。她厌恶口是心非、撒谎骗人。她为人正直、公正、仁爱、无私,她信守诺言,忠于朋友,忠于自己认为应该遵守的义务,对人既不报复也不仇恨,甚至想象不出宽容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总之,就拿她那不可饶恕的错误来说,她并不太看重给予他人的宠爱,也从未以此来做一种肮脏的交易。她滥施恩宠,但并不出卖它们,尽管她常常为生计犯愁。我敢说,苏格拉底如果能看重阿斯帕西,那他就能尊敬瓦朗夫人[129]。
我早就知道,说她生性多情,性格冷淡,有人会像通常那样指责我自相矛盾,而这又是不无道理的。也许错在大自然,不该一身兼有两种对立的性格。我只知道她确实如此。但凡认识瓦朗夫人的人,而且至今仍有不少人尚健在,都可以证明她就是这样的人。
我甚至敢补充一句,她只知道世上只有一种乐趣,那就是让她所爱的那些人快乐。不过,就这一点,大家可以各抒己见,可以高明地证明这不是事实。我的任务是说出真情,而不是非让人相信不可。
我在我俩关系更亲密之后的谈话中才逐渐地了解了我刚才所说的一切;单单这些谈话就使我俩亲密无间。她不无道理地希望她的怜爱会对我有所帮助。就我的教育来说,我从中得益匪浅。在这之前,她在对我谈论我个人的事时就像是在对一个孩子说话。她开始把我当成大人看待,也跟我谈谈她自己了。她对我说的所有一切我都非常地感兴趣,使我非常地感动,以致在反躬自省时,我从她的知心话里比从她的教导中所得到的益处要大得多。当你真的感觉到对方说的是肺腑之言时,你会敞开心扉去接纳对方的真情流露的。一个学究的说教永远也抵不上你所爱恋的一个聪明女人那缠绵缱绻的话语。
我同她的亲密相处使她对我能够比以前更高地评价我。她认为,尽管我貌似笨拙,但值得教育,可进入上流社会,而且,如果我有一天在上流社会有了一定的根基,则可飞黄腾达。根据这一看法,她不仅专心培养我的判断力,而且也注意我的仪表以及言谈举止,使我既可亲可爱又受人尊敬。如果在上流社会里真的能将成功与道德相结合的话——我可是不相信这一点的——我至少坚信,除了她所选择的并想教给我的那条路而外是没别的路径的,因为瓦朗夫人了解人,为人处事技高一筹,既不虚伪也不冒失,既不欺骗人也不惹恼人。但是,她的这种艺术更多地是存在于她的性格里,而非她的教导之中。她善于运用它而不善于传授它,而且我是世界上最学不会这一艺术的人。因此,她在这上面花的一切功夫几乎全都付之东流,甚至她延师教我跳舞和剑术的心思也白费了。我虽然身轻体健,但连小步舞都学不会。我因为长有鸡眼,所以非常习惯用脚后跟走路,罗什都没能改掉我这个坏毛病,所以,我看上去步履轻健,但连一条小沟都蹦不过去。在剑术练习厅里就更加糟糕了。经过三个月的训练,我仍旧只会招架,不会进攻,而且手腕很不灵活,胳膊无力,所以,剑术师想打掉我的剑,易如反掌。再者,我对这种训练以及想教我的剑术师讨厌得要死。我从未想到过,人们会对杀人的技巧如此地自豪。剑术师为了使我掌握他的巨大才能,就专用他一窍不通的音乐作比较。他发现剑术的第三、第四式与音乐的第三、第四音程极其相似,当他想佯攻时,便让我注意那升半音符号,因为从前升半音符号与“佯攻”是同一个词。当他把我的剑拨掉时,便大笑着对我说,这是“休止符”。总之,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比头戴羽饰、胸有护甲的这个可怜虫更加令人难以忍受的好为人师者了。
因此,我的剑术长进不大,不久,便纯粹是因为厌恶而弃之不顾了。但是,我在另一种更有用的艺术上却颇有进步,那就是知足常乐,不去追求我开始感到不是那块料儿的更有出息的前途。我一心想着让妈妈生活幸福,在她身边我总是喜滋滋的,而当我为了进城教音乐而必须离开她时,尽管我对音乐很喜爱,但我却开始感到教音乐很没劲儿了。
我不知道克洛德·阿内是否看出我俩的亲密关系。我有理由相信,这事没能瞒过他。阿内是一个目光敏锐而又十分审慎的小伙子,从不说违心的话,但也不总是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他丝毫没表现出知道内情的样子来,但从他的行动来看,他似乎已经知道了。
他的行为肯定不是源自灵魂的卑贱,而是因为他赞成其女主人的准则,所以不能反对她因此而采取的行动。尽管他同她一样年轻,但他却非常老成持重,把我俩视为两个应予宽恕的孩子,而我俩则把他看作一个可尊敬的大人,对他应该有所尊重。我是在她对他不忠之后才完全弄明白她对他爱得有多深。由于她知道我的思想、我的感情、我的生命全属于她,所以她才告诉我她是多么地爱他,以便我也同样爱他。她着重说明的倒不是她对他的爱,而是对他的尊敬,因为这是我最能充分与她分享的感情。她常对我俩说,我们两人对她生活的幸福都是缺一不可的,这使我俩常常感动不已,互相拥抱,痛哭流涕。但愿读到这儿的女性不要讪笑。以她那样的性格,这种需要毫不暖昧,那完全是她心灵的需求。
就这样,在我们三人中间建立起一种世上绝无仅有的关系。我们的所有愿望、关注、心灵都互相沟通的,什么也没有超出这个小圈子。一起生活的习惯、不许他人介入的习惯,已十分强烈,以致在我们吃饭的时候,三人中有一个不在,或者又来了第四个人,那就全乱套了,而且,尽管我们之间有着个别联系,但二人单独在一起总没有三个人在一起那么愉快。使我们之间不致产生烦恼的是相互间的一种极端的信任,而不致厌烦的是,我们大家都很忙。妈妈总是在计划着、忙碌着,不怎么让我俩得着空闲,而且我俩各自又都有自己的事,占满了我们的时间。据我看,无所事事同孤独寂寞一样,都是社会的灾难。长时间地面对面地呆在一间屋里,无事可干,只好神吹瞎聊,这是最会使人思想偏狭,无中生有,惹是生非,忧心仲忡,造谣诬蔑的了。如果大家都很忙的话,只有有事说才说;而如果什么也没有,那就要没话找话了,而这就是最最讨厌和最最危险的事。我甚至还敢说,而且我坚持己见,为了使一个小圈子真正快乐,不仅每个人都必须为它做点什么,而且应该是做点需要用点心思的事。打花结就等于是什么事也没做,因为对打花结的女人和抄着双手的女人都得陪着同样的小心去逗她们开心。但是,当一个女人在绣花时,那就是另一码事了。她专心绣花,无暇去搭理人家。在这种时候,看到十多个傻大个儿起来坐下,走来走去,转来绕去,不停地把玩着壁炉上的瓷人,绞尽脑汁去没话找话——这叫什么事!——那真是既烦人又可笑。这种人不管做什么,始终都是别人和他们自己的累赘。在莫蒂埃的时候,我常去一些芳邻家里编束带;如果我回到交际场合,我总是在口袋里装一只比尔包开[126],整天地玩,免得没话找话说。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做,人就不会变得那么坏了,他们的交往也就更加可靠了,而且我还认为,也就更加地有趣了。总之,如果谁觉得可笑,那就让他笑吧,反正我是认为适合现在这个时代的唯一的道德就是比尔包开道德。
再说,人们也不怎么让我们自己费心去避免烦恼,那些讨厌的客人走后,总是给我们留下太多的麻烦,所以当剩下我们三人时,也就够我们忙一气的了。这些人以前使我感到的不耐烦并未减少,唯一不同的是,我没时间去不耐烦了。可怜的妈妈一点儿也没丢掉她那种爱干事和有板有眼的老毛病。恰恰相反,家庭所需越是紧张,为了生计,她就越是浮想联翩。眼前越是拮据,她越是憧憬未来。年岁的增长反倒使她的这种怪癖愈演愈烈。随着社交乐趣和年轻人的乐趣的失去,她代之以寻秘方定计划的乐趣。家里总是不断江湖郎中、制药商、方士以及形形色色的承办人,他们吹嘘会有成千上万的钱财,可最终连一个埃居都不放过。每个人离开她家时,手里都没空着,可我有一事总挺惊奇的:她老这么大的开销,可就是没有囊空如洗,也从不拖欠债务。
我谈到的那个时期,她最热衷的计划,而且也不是她所制定的最不合理的计划,就是在尚贝里建造一座皇家植物园,外带一位领薪俸的技师,而且大家早就清楚这个位置是留给谁的。该城位于阿尔卑斯山中间,很适合进行植物研究,而且妈妈又总喜欢用一个计划促使另一个计划的实现。她同时提出创建一个药物所的计划,这倒真的是很有用的,因为这地方很穷,药剂师几乎就是那仅有的几位医生。维克多国王驾崩之后,御医格洛希退隐尚贝里,因此她认为这对她的想法大有帮助。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她才有此想法的。
不管怎么说,她开始对格洛希下工夫了,可后者并不太吃这一套,因为他是我所认识的最刻薄和最粗鲁的先生了。我下面举两三个例子,大家可以看一看。
有一天,他同其他几位医生一同会诊,其中有一位是从阿讷西请来的,是平常给那位病人看病的医生。这个年轻人尚不太懂医生这一行的规矩,竟敢不同意御医大人的意见。御医没说别的,只是问他回去时,打哪儿走,乘什么车。年轻医生回答了御医的问话之后,也问他有什么可以为他效劳的。格洛希说:“没有,没有,我只是想在您走过时,站到窗前,高兴地看看蠢驴坐马车。”御医十分富有,但为人吝啬,冷酷。他的一位朋友有一天问他借点钱,并有可靠保证。他攥住朋友的胳膊,咬牙切齿地说:“我的朋友,就是圣·彼得从天上下界来问我借十个皮斯托尔[123],并以三位一体作担保,我也不会借给他的。”有一天,他应邀前往萨瓦地方长官、十分虔诚的比贡伯爵家午餐,他提前到了。长官阁下当时正在念玫瑰经,便建议他一同祈祷。御医不太知道如何回答是好,便做了一个可怕的鬼脸,跪了下来。但是,当他刚念了两句圣母经,便耐不住了。他猛地站了起来,拿起手杖,一句话没说就走了。比贡伯爵赶忙追上去,冲他喊道:“格洛希先生!格洛希先生!别走呀,那边铁扦上正在为您烤一只美味山鹑哩。”他扭过头来回答说:“伯爵先生!您就是给我一个烤天使,我也不等了。”这就是妈妈想拉拢而且终于笼络住的那个御医格洛希先生的德性。他尽管非常地忙,但却已习惯经常来妈妈家,同阿内关系挺好,显得很赏识阿内的知识,谈起来不无敬重,而且,大家没有料到的是,他这么个粗暴无礼的人,为了消除过去的印象,竟能装作很器重阿内的样子,因为,尽管阿内已不再是仆人了,但大家知道他曾经当过仆人,因此,必须御医大人率先以其威望来使大家对阿内另眼相看。克洛德·阿内身穿黑上衣,假发梳得整整齐齐,举止端庄有礼,行为乖巧谨慎,医学和植物学知识渊博,再加上医学泰斗的垂青,只要计划中的植物园能够建立,理所当然地有望担任皇家技师之职,并受到欢迎。实际上,格洛希很是欣赏并采纳了这一计划,只等着恢复和平,可以考虑公益事业的时机的到来,好筹划一笔经费,再向宫廷提出。
如果这一计划得以实行,我本会投身植物学的,我觉得我生来就该搞这一行。可是一个能把最精心策划的计划打乱的意想不到的打击使它落了空。我是注定要逐步沦为苦命人的典型的。好像上苍有意让我经受这些巨大的考验,把所有妨碍我成为苦命人典型的一切全用手推开了。阿内有一次去高山顶上寻找一种山蒿,这是一种稀有植物,只生长在阿尔卑斯山,是格洛希先生要的。这可怜的小伙子爬得浑身大汗淋漓,得了胸膜炎。据说山蒿专治此症,但并未能救活他。尽管堪称医术高手的格洛希医道高明,尽管有他那好心的女主人和我对他的悉心照料,他在第五天上,异常痛苦地挣扎之后,仍在我们面前死去了。临终之时,只有我在劝慰他。我悲痛欲绝、声泪俱下,如果他能听得见的话,他是会得到一些慰藉的。就这样,我失去了我一生之中最忠实的朋友,一个值得尊敬、不可多得的人,一个大自然弥补了他的教育的人,一个地位卑微但却具有伟人的一切美德的人,一个若能活着并且有了身份地位,则可让众人看到是个伟人的人。
第二天,我怀着异常沉痛和真挚的心情同妈妈谈起了他。突然间,谈着谈着,我产生了一种卑鄙可耻的想法:我可以得到他的衣服,特别是那件令我生羡的漂亮的黑上衣。我这么想着,因此也就说了出来,因为在妈妈跟前,我总是怎么想就怎么说的。我这句卑鄙丑恶的话比什么都更使她感到痛失亲人,因为无私与心灵的高尚是死者所具有的最优秀的品质。可怜的女人没有吭声,只是扭过脸去哭了起来。可亲可贵的泪水!我明白这眼泪的含义,它们全都滴在了我的心上,涤尽了我那卑鄙龌龊的感情。从此,我就再也没有产生过这种念头。
阿内的死给妈妈带来了痛苦,也带来了损害。从这时候起,她的事便江河日下了。阿内是个一丝不苟、有板有眼的小伙子,把女主人的家料理得有条不紊。大家都害怕他盯着,谁也不敢浪费。连妈妈都怕他查问,有所克制,不敢挥霍。对她来说,单有他的爱恋还不够,她还需要他的敬重,而且她很害怕他的正当指责,因为他见她挥霍他人和她自己的钱财时,有时是敢于直言不讳的。我同他想法一样,甚至也会说出来,但我对她没有他那样的影响力,所以我的话就不像他的那么顶用。他不在了,我只好顶替他的位置,但我对此既不擅长,也无兴趣,所以很不称职。我很不细心,又很腼腆,只知背地里咕哝,不敢上前阻止。再说,我虽获得同样的信任,可却没有同样的权威。我看见杂乱无章,只知摇头叹息,怨天怨地,没人听我的话。我太年轻,又太浮躁,所以做不到合情合理,当我想干预一番时,妈妈就亲热地拍拍我的脸蛋,叫声“我的小老师”,我就又只好回到适合我的那个角色中去。
我深深地感到她那毫无节制的花销迟早要把她抛向穷困潦倒的境地,因此,成了她家的监督之后,我亲眼看到她入不敷出。我心中那一直存在着的吝啬的倾向就是从这时开始养成的。我除了心血来潮,从未疯狂地挥霍过,但在这之前,却从未太担心过有钱还是没钱。我开始注意这事了,开始关心起自己的钱袋了。我出于一种崇高的动机,变得吝啬可鄙了,因为,实际上,我只是想给妈妈省点钱,以防我所预见到的不测。我担心债主们会扣住她的年金,或者年金被完全取消,而且,根据我的狭隘看法,我以为我的那一点点积蓄到时候会帮她的大忙。但是,为了攒钱,特别是为了保住它,就必须背着她,因为当她东挪西借的时候,让她知道我有私房钱那就不妙了。因此,我便到处找些隐秘的地方,藏上几个金路易[120],想着不断地越藏越多,到时候再拿出来给她。但是,我在选择藏匿点时太笨了,全被她给发现了。然后,为了使我得知她发现了我的秘密,她便把我藏的金路易取走,再放上更多的一些别的钱币。我很难为情地把那点私房钱放回公用钱袋中去,但她总是用这些钱来为我添置衣服和用品,如银剑、怀表或其他类似的东西。
我深信,攒钱对我来说永远不会成功的,而对她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所以我终于感到,为了防止我所担心的不幸发生,在她要揭不开锅,无法养活我时,我没有别的办法,只有自己想法来供养她。不幸的是,我只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出发拟定计划,疯狂拼命地在音乐上找机会,感到脑子里装满了主题和歌曲,认为一旦从中得益,马上就能成为名人,成为当代的俄耳甫斯[117],美妙的歌声能把秘鲁的银子全吸引了来。我已开始能凑乎看懂乐谱了,关键的是要学会作曲。因难在于要找到人来教我才行,光靠那本拉摩的书,甭想无师自通,但自从勒梅特尔走了之后,萨瓦没人懂和声了。
在这里,大家将看到我一生中充满轻率的又一例证,即使在我认为要达到目的了,它们也常常让我朝相反的方向走去。旺蒂尔曾经常常跟我谈起他的作曲教师布朗夏尔神父。他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可尊敬的人,当时是贝藏松大教堂的音乐指挥,现在在凡尔赛宫小教堂任音乐指挥。我想着去贝藏松向布朗夏尔神父求教。我觉得这个想法合情合理,并且终于使妈妈也认为可行。于是,妈妈便为我准备起行装来,样样都弄得挺铺张浪费的。因此,尽管我总想使她免遭破产,想将来弥补她因浪费造成的亏空,但在当时,我却一开始就让她破费了八百法郎:我原想救她,却反而加速了她的毁灭。不管这一行动有多么荒唐,但她也好,我也好,都充满了幻想,我深信我的所作所为对她有好处,而她却坚信她所做的对我有益。
我本以为仍能在阿讷西找到旺蒂尔,让他为我写封举荐信给布朗夏尔神父,但他却已不在那儿了。我的全部证明只有他留给我的他亲自创作、亲手誊写的一个四声部弥撒曲。我便带上它去贝藏松了。路过日内瓦时,我去看了几位亲戚。途经尼翁时,我去探望了父亲,他像往常一样地接待了我,并负责把我随后而来的箱子运到贝藏松去,因为我是骑马来的。我到了贝藏松。布朗夏尔热情地接待了我,答应教我,并尽量关照我。我们正准备开始的时候,父亲突然来了一封信,说是箱子被设在瑞士边境的法国鲁斯哨卡扣住并没收了。我顿时傻了眼,便托在贝藏松结识的熟人们打听为何没收,因为我深信没有走私,想象不出他们根据什么没收箱子。最后,我知道了。我得说一说,因为这事挺滑稽。
我在尚贝里认识一个年老的里昂人,是个敦厚长者,名叫迪维维埃,曾在摄政时代的检验局[114]供职。他因为赋闲在家,便来土地普查处做事了。他在上流社会生活过,有才气,有学问,温良恭谦,彬彬有礼,还懂音乐,由于我俩同一个办公室,在我们周围那帮粗俗不堪的人中,我俩关系最好。他在巴黎有一些通信的朋友,常给他寄点小作品,一些随生随灭的新奇之作。这些作品为什么传播开来,又是怎么消声匿迹的,无人知晓,如果没人再提时,就再也想不到它们了。我因为有时领他到妈妈家吃饭,所以他有心讨好我,为了显得投机,他便尽力让我喜欢这些无聊作品,其实我对这类东西一直非常嫌恶,一辈子也从未一个人单独看过。为了不扫他的兴,我便接过这些宝贵的手纸,装进口袋,不再去想它们,只等专门需要它们时,才拿出来用。不幸的是,这些该死的纸片中有一张却留在了一件新礼服上衣口袋里了。这衣服我只是在与同事们应酬时穿过两三次。这篇东西是一篇冉森教派的滑稽模仿之作,平淡乏味,模仿的是拉辛的《密特里达德》中的最美的一幕。我连十句诗都没读完,便把它遗忘在口袋里了,因此,我的行李被没收了。办事员们在我行李清单的前面加了个洋洋洒洒的笔录,认为这篇东西源自日内瓦,想在法国印刷和散发,便大作文章,抨击上帝和教会的敌人,并对自己的虔诚与警惕大书特书,认为是制止了这一罪恶阴谋的实现。他们想必以为我的那些衬衣上都有异教的气味,因为他们根据这张可怕的纸,把我的东西全部没收了。我想不出什么招儿来,所以我始终也不知道我那可怜的行李到底如何处理了。我去找过税所的人,可他们又要说明,又要清单,又要证明,又要记录,弄得我晕头转向,只好作罢。我真的很后悔没有把鲁斯哨卡的那篇笔录保存下来。要是把它收入本书的附集中,那可真是一篇绝妙的材料。
没了行李,我只好立即回到尚贝里,并没有跟布朗夏尔神父学点什么,而且,我看到干什么都不顺,经过再三考虑,决定专心一意地跟妈妈在一起,与她相依为命,不再去为一个我无力左右的前途无谓地操心了。她好像我带回了财宝似的欢迎我,渐渐地替我添置起了衣物,所以对我和对她都是挺大的那个不幸,几乎刚一发生便被忘却了。
尽管这个不幸给我的音乐计划泼了凉水,但我仍旧在继续研究拉摩的那本书。由于艰苦努力,我终于弄懂它了,并且还试作了几曲,成绩不错,勇气倍增。昂特尔蒙侯爵之子贝勒加德伯爵在奥古斯特国王死后从德累斯顿回来了。他在巴黎生活过很久,极其喜爱音乐,对拉摩的作品爱得发狂。他的兄弟南济伯爵会拉小提琴,他们的妹妹图尔伯爵夫人歌唱得不错。因此,音乐在尚贝里成了时尚。他们还举办了一种公开的音乐会,起先想让我来指挥,但他们很快便发现我不能胜任,就另做安排了。我依然把我作的几首小东西也拿去演奏,其中的一支合唱曲很受欢迎。它并非一首佳作,但却充满了新的曲调和效果极佳的东西,大家想象不出我能写得出来。这帮先生们无法相信,识谱能力很差的我,竟然能够作出不错的曲子来,所以怀疑我是不是拿着别人的东西充当自己的。为了辨明真假,有一天早上,南济先生拿着克莱朗波的一支合唱曲前来找我,说是他移了调的,以便于演唱,但因移了调,克莱朗波的曲子就无法用乐器演奏了,所以必须另写一个低音部。我回答说这是个大工程,无法立即完成。他以为我想溜,便逼我至少写一个宣叙调的低音部。我写了,但无疑写得很差,因为不管什么事,要做好的话,我必须是从从容容、自由自在的才行,但这一次我至少是按规则写的,而且又是当着他的面,所以他就不能怀疑我懂作曲的基本原理了。这样,我没有失去我的女学生们,但我对音乐的热情有所减退,因为我看到他们在举办音乐会,却没我的份儿。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和平恢复了,法国军队翻山回国了。好几位军官前来探望妈妈,其中就有奥尔良团团长洛特雷克伯爵,后来担任驻日内瓦全权大使,最后升任法兰西元帅。妈妈把我介绍给他。他根据她的介绍,对我似乎很感兴趣,并给我许了不少愿,但直到他临死的那年,我已不再需要他的时候,他才想了起来。其父为当时驻都灵大使的年轻侯爵塞内克泰尔也在同一时候路过尚贝里。他在芒东夫人家吃饭;我那天正好也在。饭后,谈起了音乐;他很懂。当时歌剧《耶弗大》正走红;他谈起了它,有人便把本子拿了来。他提议我们俩一同演唱,使我颤抖不已。他打开乐谱,正翻到那段著名的二重唱:
人间、地狱,甚至天堂,
全都在主的面前不安惊惶。
他对我说:“您想唱几个声部?我唱这六个声部。”我还不习惯这种法国式的急促节奏;尽管我有时也勉强地唱一唱,但我并不明白同一个人怎么能够同时唱六个声部,即使两个也不成。在音乐演唱中,我最犯难的就是从一个声部轻快地跳到另一声部,而眼睛却同时要盯着整个乐谱。塞内克泰尔先生见我推托的样子,一定是在怀疑我不懂音乐。也许是为了弄个明白,他才建议我把他要献给芒东小姐的一支歌记录下来。这我就不好推辞了。他唱了这支歌,我记了下来,都没请他重唱一遍。然后,他看了一遍,认为记录得很准确,一点不差。他先前见我挺尴尬,所以便有意对这小小的成绩大加赞扬一番。其实,这事挺容易的。我实际上深谙音乐;我所欠缺的只不过是一看就会的机灵劲儿,我在任何事情上都没这个能耐,而在音乐方面,只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才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不管怎么说,我很感激他的正直关怀,把我在他人和我思想上的那点小小羞耻给抹去了。十二年或十五年之后,我在巴黎不同的人家又见过他,我多次想向他重提这段往事,以便向他表明我仍记忆犹新,但他自那时起,便双目失明了,我害怕向他提及他当年擅长的事而使他伤感,所以没有吱声。
我已接近开始把往昔同今朝相连接的时刻。一直保持至今的往日的友情变得对我十分宝贵。它们常常使我留恋那幸福却默默无闻的时期,自称是我的朋友的那些人,之所以与我交往,并爱我这个人,纯粹是出于善意,而非出于与一名人交往的虚荣心,或者居心叵测地想寻找更多的机会来伤害我。我就是从这时开始结识老友戈弗古尔的。尽管有人挑拨离间,他却永远是我的好友。永远是!唉,可惜啊!我刚刚失去了他。他只是在停止呼吸了才终止了对我的爱,我俩的友谊只是随着他的逝去才结束的。戈弗古尔先生是世上最可爱的人中的一个。只要是见到他,没有不喜欢他的,不可能同他在一起而不结下深厚的友谊的。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有谁比他更开朗,更可亲,更恬静,更聪明,更富有感情,更可信赖。不管你有多么审慎,一见到他,你便与他亲切得有如相识二十年的老友。就连我这个一见生人便脸红的人,也同他一见如故。他的举止、他的声音、他的言谈同他的仪表相得益彰。他的嗓音清脆、饱满、洪亮,是一种带有乐声的雄浑的优美男低音,灌满你的耳朵,震颤你的心扉。没有人比他更欢快,更和蔼,没有人比他的风度更真挚,更纯朴,没有人比他的才华更质朴而且修养更高雅。除此而外,他还有一颗爱着所有的人的心,但爱得稍许有点过分。他生性殷勤,但助人不看对象。他热心帮助朋友,或者说是成为他所能帮助的人的朋友,而且在十分热情地帮助他人的同时,又非常巧妙地办好自己的事情。戈弗古尔是一个普通钟表匠的儿子,自己也曾做过钟表匠。但是,他的仪表及才干召唤着他进入另一圈子,他很快便踏入其中。他结识了法国常驻日内瓦的代表克洛苏尔先生,后者对他很好,替他在巴黎介绍了另一些对他十分有用的朋友。他通过这些人有幸得到瓦莱州食盐专供的差事,每年有两万利弗尔的进项。他在男人方面相当不错的机缘到此为止,但在女人方面,却是有点应接不暇,必须加以挑选,遂其心愿。最罕见而且是最值得称道的是,他与三教九流都有交往,但到处都受到欢迎,大家都趋之若鹜,从未遭人嫉妒和憎恨。我相信,他一直到死,一辈子都从未有个仇人。真是个有福之人!他每年都来埃克斯温泉浴场,附近的上流社会的人们也就随之聚集在那儿。他同萨瓦的所有贵族过从甚密,所以他从埃克斯到尚贝里来看望贝勒加德伯爵及其父昂特尔蒙侯爵。妈妈就是在后者家让我同他相识的。这种一面之交似乎不会有什么结果,而且还中断了多年,但却在我将要谈到的场合中又续上了,而且竟成了莫逆之交。单凭这一点我就得谈谈这个我与之相交甚笃的朋友了。即使我不从个人利害去缅怀他,此人也是个十分可爱、生逢其时的人,为了全人类的荣誉,我也始终认为应该永远怀念他。不过,这位如此可爱的人同别人一样也有缺点,大家以后是会看到的。然而,如果他没这些缺点,他也许就没那么可爱了。为了使他尽可能地引人注目,必须让人有点可原谅之处。
在这同一时期,我还同另一个人过从甚密。这种交往至今仍在诱惑着我去追求那种在一个人的心中很难泯灭的短暂幸福。此人名叫孔济埃先生,是萨瓦的贵族,当时既年轻又可爱,因心血来潮想学音乐,或者说是想结识教音乐的人。孔济埃先生除了对艺术有天赋和爱好而外,性格很温柔,很能联络人,而我正好对这种人也是非常喜欢的,所以很快便成了朋友。开始在我头脑里拱动的文学和哲学的胚芽,只需要一点点培养和激励,就可茁壮成长起来。我在他身上找到了这种培养和激励。孔济埃先生对音乐无甚天资,这对我来说倒是件好事,教课的时间全用在视唱以外的其他事情上了。我们一起吃早点,聊天,读点新出版物,就是不谈音乐。当时伏尔泰与普鲁士皇太子的通信正名噪一时,我们便常常谈论这两位著名人物。后者不久前登基,已经露出他快要成为的那种人的峥嵘,而前者所受的诋毁如同现在所受到的赞颂一般,使我们打心眼儿里为紧盯住他不放的不幸而悲叹,而这种不幸是所有伟大天才都必然会有的。普鲁士皇太子年轻时不幸福,而伏尔泰好像生来就永远是幸福不了的人。我们对他俩的关注扩展到与他们有关的一切事情上去。伏尔泰所有的作品我们全都读了。由于饶有兴味地读了他的著作,我萌生了学习以优雅的文笔写东西的愿望,也渴望竭力模仿让我着迷的这位作家的绚丽隽永的风格。不久之后,《哲学书简》出版了[111]。
尽管这不是他的最佳之作,但却是最吸引我去探索的作品,而且这个新产生的兴趣自此便再没有消失过。
但是,我全身心地投入其中的时刻尚未到来。我的性情仍旧有点浮躁,东奔西跑的欲望只能说是有所收敛,尚未泯灭,而且瓦朗夫人家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我虽喜欢孤独,但却静不下心来。每天都有许多陌生人从各处涌来,我深信这帮人都各有高招儿,旨在欺骗妈妈,使我住在这儿十分地难受。自从我接替克洛德·阿内,成了妈妈的心腹之后,我更加注意她的经济状况了,我发现它每况愈下,十分惊恐。我一再地忠告她,恳求她,催逼她,哀求她,但都无济于事。我跪在她的面前,强烈地向她说明迫在眉睫的灾难,竭力地要求她紧缩开支,可以先从我开始,并告诉她年轻时受点苦不要紧,免得到老的时候,背了一身的债,让人追逼着,愁苦不堪。她为我的真诚热情所感动,同意了我的劝告,口口声声表示照我说的做,但是,只要来个无赖,她便立马全忘了。我一再发现自己全是白费口舌,除了视而不见我无法防范的恶运而外,我还能做什么呢?
我只好离开看守不住的家门,去尼翁、日内瓦、里昂小兜了一圈,这虽然使我压抑住心中的苦恼,但却因花销而更增加了烦恼的缘由。
我可以发誓,要是妈妈真能好好使用我省下的钱的话,我是宁愿不花一分钱的。但我确信,即使我再省,钱也会跑到一些骗子手中的,所以我只好滥用她的慷慨,与骗子们分享了。我就像是从屠宰场回来的狗,既然无法保住肉,那我就先把我的那一份叼了走。
就这些旅行而言,我是不乏其借口的,而且单单妈妈就可以给我提供,因为她到处都有关系,都有事要接洽、商谈,都有事要委托可靠的人去办。她只想派我去,我也正想去,这就必然使我过着一种东奔西跑的生活。这些旅行使我结交了一些人,日后或成了我的好友,或对我大有裨益。其中,在里昂,我认识了佩里松先生,我深悔没有与他深交下去,因为他对我非常之好。我认识的那位好心的巴里索先生,我将在适当时候再谈。在格勒诺布尔,我认识了代邦夫人和巴尔多南什议长夫人。后者是一位极有才气的女人,要是我能常去拜望,她本会对我产生好感的。在日内瓦,我结识了法国常驻代表克洛苏尔先生,他常跟我提起我母亲,尽管她已去世很久,但他对她仍念念不忘。另外,我还结识了巴里约父子;老巴里约称我为他的孙子,是一位很喜欢交际的人,也是我所见过的最让人尊敬的人之一。在共和国动荡时期,这两位公民参加了对立的两派:儿子投身了平民党,父亲加入了行政官员党。一七三七年,当人们拿起武器的时候,我正在日内瓦,看见父子俩全副武装地从同一幢房子里走出来,父亲前往市政厅,儿子则去自己的街区,两人都知道两小时之后将要相逢,面对面地准备厮杀。这一可怕的场面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以致我发誓,一旦我恢复了公民权,我绝不参加任何内战,绝不在国内用自己的行动或言论,支持通过武力的自由。我可以证明自己在一个微妙的情况下遵守了这一誓言[108],这种克制态度,至少我认为,大家应该觉得是了不起的。
但是,我尚未感觉到拿起武器的日内瓦在我心中激起的这初期的爱国主义。大家将可以看到我由于一件责任在我的严重事件,离这种爱国主义相去甚远。这一事件我忘了谈了,现在不能不补上。
我舅舅贝尔纳几年前为了建造他所设计的查尔斯顿城去了卡罗来纳。他不久就在当地去世了,我可怜的表兄为效忠普鲁士国王也死了,这样我舅母几乎同时失去了儿子和丈夫。这使她对我这么个仅存的亲戚增加了点热情。当我去日内瓦时,便住在她那里,饶有兴味地寻找舅舅遗留的书籍和文件来翻看。我发现了许多有趣的书以及肯定没人会料得到的书信。舅母对这些故纸堆不屑一顾,只要我愿意,她是会让我全拿了走的。我只拿了两三本我外祖父贝尔纳牧师亲手批点的书,其中有一本罗奥的四开本“遗著”,空白处写有密密麻麻的精湛的旁注,它使我对数学产生了兴趣。这本书放在瓦朗夫人的藏书中了;我因为未能保存它而一直很恼火。除此而外,我还拿了五六本论文手稿,唯有一本刊印成书,那是著名的米舍利·杜克莱的作品。杜克莱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一个开明的学者,但过于好动,遭到日内瓦的行政官员们的极其残酷的迫害,最后死于阿尔贝要塞。据说,他因参与伯尔尼的阴谋在里面关了多年。
这是一篇对已在日内瓦部分地执行了的巨大而荒唐的筑城计划的檄文。筑城术专家们不了解议会实施这一庞大工程的底细,都极力地讽刺这一计划。因谴责该计划而被逐出筑城委员会的米舍利先生认为,不用说自己是二百人委员会的成员,就是作为公民,也可以充分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因此,便写下了这篇檄文,很欠考虑地把它印了出来,尽管并未发行。他只印了二百份,分发给成员们,但却被邮局奉小议会之命给扣留了。我在我舅舅的文件中找到了这份东西以及他负责写的答辩书,把两份文件全拿走了。我的这次旅行是在离开土地普查处不久进行的,我同担任律师领导的戈克赛利律师有点交情。此后不久,关税局长竟然求我作他的一个儿子的教父,并请戈克赛利夫人作教母。荣誉使我利令智昏,并因与这位律师大人关系如此密切而颇为自豪,因此我尽力地装出大人物的派头,以显示自己应该享有这个荣耀。
有了这种念头,我便认为我所能做的,最好莫过于让他看看我手里的那份米舍利先生的刊印件,那的确是一件稀有文件,以向他证明我是属于知道国家机密的日内瓦名人之列的。然而,我也说不清为什么存了个心眼儿,没有把我舅舅的那份答辩书给他看,也许是因为那是手稿,而给律师大人看的必须是工工整整的。他可是非常清楚我傻乎乎交给他的东西的价值的,所以我再没有能收回它来,也没再见过它,而且,我深知怎么也要不回来了,就干脆做个人情,把他抢夺的东西当作礼物送给了他。我一刻也没怀疑过,他把这份稀奇多于有用的文件在都灵宫廷大肆宣扬了,想尽办法根据它应有的价值大大地捞了一笔。幸好,在未来所有的风云变化中,最不可能的是有一天,撒丁王围攻日内瓦。但是,凡事都有可能,我将永远要责怪自己愚蠢的虚荣心,竟把这座要塞的那些最大的缺陷告诉了它的最大宿敌。
我就这样在音乐、药剂、计划和旅行之间度过了两三年,经常从一件事跳到另一件事上,很想做成一事却又不知干什么好,但也逐渐地对学问有所爱好,常去拜望一些文人,听他们谈论文学,有时自己也插上几句,但却不是去了解书的内容,而更多的是学点书中难懂的话。在去日内瓦的旅行中,我不时地顺便去探望一下我往日的好友西蒙先生,他用从巴耶或哥罗米埃斯文学界得到的最新消息大大地刺激了我初生的求知欲。我在尚贝里时,还常去看望一位天主教多明我教派的修士,他是一位物理学教授,一位和善的教士,我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他常搞一些小试验,我极其感兴趣。我曾想照他的办法配制密写墨水。我把一只瓶子装了大半瓶生石灰、雌黄和水,然后把瓶口塞紧。几乎就在同时,瓶内闹开了锅,我赶紧跑过去想把瓶塞拔掉,但却来不及了,瓶子像炸弹似的炸着了我的脸,我咽进了一些雌黄和石灰,差点儿送了命,整整六个多星期两眼看不见东西,因此,我明白了不懂物理试验原理就别胡来。
这次意外对我的身体影响很坏,因为我的健康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每况愈下。我原本身体挺好,又无任何不良嗜好,不明白为何身体会一天不如一天。我身材魁梧,虎背熊腰,呼吸本该通畅,但却常常胸闷气短,不由得就气喘吁吁,而且有时还心动过速,咯血,后来又常有低烧,从未好过。正值青春年华,又无任何脏器毛病,又没干过任何糟蹋身子的事,何以落到这步田地?
俗话说,“英雄反被英雄误。”我的情况正是如此。我的激情使我精力充沛,但也伤害了我。有人会问:“什么激情?”就是对无足轻重的事的热衷:世界上最幼稚的那些事,却使我激动,宛如占有海伦[105]或登上统治全世界的宝座一般。首先是女人。当我有了一个女人时,感官是安生了,但心却从不安分。在肉欲中,我的爱的渴求却在啃噬我。我有一位温柔的母亲、一个亲爱的女友。但我需要一个情妇。我把她想象成我的情妇,我把她想象成各种各样的情况,以迷惑自己。如果我在拥抱她时以为拥抱的是妈妈,虽然我搂得仍然紧紧的,但我所有的欲火却都熄灭了,我会因动情而抽泣,但却没有快感。快感!男人生来就该有快感吗?啊!如果我一生中哪怕有这么一次尝到爱的全部美酒,我想我那羼弱之躯也消受不了,也许会当场毙命的。
因此我受着爱的煎熬却又无处消火,这也许是最伤人的。我可怜的妈妈的景况不佳,她的大手大脚很快便会使她彻底破产,这使我忧心忡仲,焦虑不堪。我那可怕的想象力总是杞人忧天,成天想着那可怕的情景及其全部后果。我预想到自己不得不因贫困而离开我为她献身而且离了她我就享受不到生活乐趣的女人。我的心就是如此这般地惶惑不宁,欲望和担忧轮番地撕咬着我。
音乐对我来说是另一种激情,虽然不太炽热,但却不少费心劳神,因为我对它很入迷,刻苦钻研拉摩的晦涩难懂的书,越是记不住,越是拼命地去强记硬背,还要因教授音乐不停地东跑西颠,以及通宵达旦地誊抄编写大量的乐曲。所有那些经过我那不安分的脑子的荒唐事、所有那些仅只一时的短暂乐趣——旅行、音乐会、晚餐、散步、读书、看戏等等这些最不必去事先考虑即可随时享受或办到的事——对我来说都能变成强烈的激情,以致荒唐可笑,都能把我给害苦了,我又何必要提那些经常干的活儿呢?我疯狂地但又时断时续地阅读的《克利夫兰》中的那些虚构的不幸,我认为比我自己的不幸更加让我悲从中来。
有一个日内瓦人,名叫巴格莱先生,曾在彼得大帝的俄国宫廷供过职,是我所见过的最卑鄙、最荒唐的人中的一个,总是满脑子同他的人一样荒唐的荒唐计划,把几百万看成小事一桩,而一无所有他也毫不在意。这家伙是因某件纠纷要找元老院来尚贝里的,理所当然地抓住了妈妈,向她吹嘘他那些一本万利的计划,也就把她的那点点可怜的银币给一枚枚地骗走了。我很不喜欢他;他也看出来了,因为对我这种人,看出来并不难,因此,为了巴结我,他使出了所有的卑鄙伎俩。他竟然建议教我下棋,可他也只会一点点。我差不多是勉勉强强地试试的,而且凑乎着会走棋之后,进步就十分地快,没等第一局下完,我便以他开始的那一招儿对付了他。这一下,我的劲头来了,立刻成了棋迷。我买了一副棋,买了加拉布莱的棋谱,关起门来,没日没夜地一个人没完没了地在摆棋,潜心研究所有的路数,生记硬背下来。经过这么两三个月的苦心钻研和无法想象的努力,我便到咖啡馆去了,人是又瘦又黄,几乎呆头呆脑的。我要试试自己,就又同巴格莱先生杀了起来:第一盘我输了,第二盘又输了,连输了二十盘;我脑子里的棋路全搅和在一起了,想象力也完全没了,眼前是一片迷雾,什么也看不清楚。每次,我拿起菲里多尔或斯达马的棋谱想好好研究一下棋路,同样的情况又发生了。由于疲劳过度,我比以前更差劲了。再说,不管我扔下棋或是继续紧张地钻研,我都同第一次一样,毫无长进,始终停留在第一场棋终局时的水平。我即使练上千百年,最终顶多也只能将巴格莱一军而已。大家会说,真是瞎耽误工夫!是的,我是没少花时间。
我只是在无力继续时才结束这最初的尝试。当我走出房间露面时,活像是从坟墓中出来的人似的。要是继续这样下去,我很快也就甭想出坟墓了。大家可以想见,像我这种头脑的人,特别是年轻气盛之时,是很难始终保持健康的体魄的。
健康不佳也波及到我的性情,抑制了我奇思异想的狂热。因为感到身体虚弱,我变得安分了,稍许减少了旅行的热情。我更加地深居简出了,感到的不是烦闷而是忧伤;气郁代替了激情,颓丧变成了忧愁;我常常无端流泪和叹息;我感到尚未尝到人生的欢乐生命就要离我而去;我为把可怜的妈妈撇在眼见她将陷入的悲惨景况之中而哀伤;可以说,我唯一遗憾的就是离开她,让她处于凄凉境地。最后,我完全病倒了。她胜过于母亲照料自己的孩子那样照顾我,这对她本人很有好处,可以不再去想那些计划并远离制订计划的人。如果就在此时此刻死去该有多美啊!诚然,我很少尝到生活的乐趣,但我也很少尝到生活的苦水。我平静的灵魂可以在没有痛感到毒害着生和死的人间不平而离去了。我可以因永远活在我最好的另一半中而聊以自慰,虽死犹生。如果我无需为她的命运担忧,那我死的时候,犹如安然入睡,而且这种担忧本身因有一个爱恋和温情的对象而能减轻痛苦。我对她说;“您是我整个人的保管者,您让我幸福吧。”有两三次,当我病得最厉害的时候,我竟然在夜里下了床,拖着病体,来到她的房间,就她的行为提出忠告。我敢说,这些忠告都是既正确又明智的,而最为突出的就是我对其命运的关怀。仿佛眼泪是我的食粮和药物,我坐在她的床上,两手攥住她的双手,在她的身旁,同她一块儿流泪,精神为之振作。这夜间交谈长达数小时,返回时,身体比去时好多了。我因她对我的许诺以及她给予我的希望而高兴,而安详,便带着平静和听天由命的心情安然入睡了。经历了那么多人间恨事之后,经历了那么多使我生活动荡、使我感到生活犹如重负一般的刀霜箭雨之后,愿上帝在将结束我生命的死亡时能让我同那一时刻一样地感到没有多大的痛苦。
由于她精心照料、悉心看护和难以置信的操心,我被她救活过来,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只有她能够救我。我不太相信医生们的医术,但却深信挚友们的照料。我们的幸福所依赖的事情做起来总是比其他任何事情要好。如果说生活中有一种甜美的感觉的话,那就是我俩所感受到的相依为命的感觉。我俩相互间的依恋并末因此而增长,那是不可能的,但在这种极其质朴的依恋中,却产生了一种我说不清的更加亲密、更加感人的东西。我完全成了她的工作,完全成了她的孩子,她比我的亲生母亲还要亲。我们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开始谁也离不开谁了,开始把我们的生命可说是揉在了一起,而且我们感到我俩相互之间不仅是需要,而且满足,已习惯于不再去想与我们无关的事情,把我俩的幸福以及我俩所有的愿望绝对地局限于这种相互的、而且也许是人间唯一的占有之中,这根本不是我曾说过的那种爱的占有,而是一种更加根本的占有,不是基于感官、性别、年龄、相貌,而是基于人之为人的、只有到死才会丧失的那所有的一切。
由于什么原因这一宝贵的骤变未能为她和我的余生带来幸福呢?原因不在于我,我深信这一点,并因此而聊以自慰。也不在于她,至少不是她的意愿。命中注定的是,不可战胜的本性很快便恢复了影响。但这不幸的结局并非一下子发生的。感谢上苍,这中间有个过程,一个短暂而宝贵的过程,它不是因为我的过错而终止的,而且我也不用后悔自己没有很好地利用它!
尽管我大难不死,但精气神却没有恢复。我仍旧胸闷气短,始终低烧不退,浑身无力。我对什么都不再感到兴趣,只想在我亲爱的人身边了却一生,使她永远不放弃自己的恒心,让她感到幸福生活的真正魅力究竟是什么,并尽我的可能让她生活幸福。但是,我认为,甚至感到,在一个阴森凄凉的家里,总这么寂寞对视最终也会忧伤烦闷的。治疗这种状况的药方不请自来。妈妈曾命令我喝牛奶,并要我去乡下喝。只要她陪我去,我就同意。她二话没说就答应了,问题就是选什么地方了。市郊的园子谈不上是真正的乡下,因为周围有房子和其他园子,根本没有乡间退隐所的魅力。再说,阿内死后,为了节省,我们离开了这座园子,已无心种植,而且因为有其他的事缠身,所以丢开这破地方也就没什么惋惜的。
现在,我发现她厌恶城市,便趁机劝她干脆离开,住到一处幽静的地方去,找间偏僻的小房子,避开那些讨厌的人。如果她这么做了,那她和我的守护神给我出的这个主意就真的会保证我们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直到死神来将我俩分开。但我们注定要过的并非是这种生活。妈妈在过惯了奢华的日子之后,不得不经受穷困潦倒的所有痛苦,以便使她死而无怨。而我,因为是集各种苦难于一身,所以应该有朝一日成为任何只热爱公众利益和正义,不靠阴谋诡计,不靠党派的保护,单凭自己的纯真而敢于公开向人们说真话的人的一个榜样。
一种不幸的担心使她犹豫了。她不敢离开她那座破屋子,生怕得罪房东。她对我说:“你的隐居计划挺美,很合我的胃口,但隐居也得活呀。离开我这座监牢,我很可能没了接济,而在乡下没了吃的时,我们就又得返回城里来找。为了减少回城的需要,我们还是别完全离开它。我们照旧会给圣-洛朗伯爵房租,以便他别扣我的年金。咱们去寻一处离城既不远又不近的去处,既可安安静静地生活,又可在必要之时回城里来。”这事就这么定了。经过一番寻找,我们便选定沙尔麦特村的孔济埃先生的领地,离尚贝里不远,但却偏僻幽静,仿佛有百里之遥。两座较高的山丘之间,有一个南北向的小山谷,涧水在乱石和树丛中流过。沿着山谷的半山坡上,散落着几座房屋,对于喜爱荒野偏僻处所的人来说,是极其合适的。我们看了其中的两三处,最后,选中了最漂亮的那所房子,那是属于一位名叫诺厄莱先生的正在服役的贵族的。那所房子住着很合适。
前面是一处高台式园子,上层种着葡萄,下面是果园,正对面是一个小小的栗树林,不远处有一眼泉。更高处的山上,有草地可放牧。总之,对于我们想建立的田园式小家庭来说,应有尽有。据我记忆所及,我们是将近一七三六年夏末住过去的。我们睡在那儿的头一天,我兴奋极了。我拥抱着我亲爱的女友,温情、快活的泪水沾湿了她;我对她说:“啊,妈妈!这真是幸福和纯洁的日子啊。如果我俩在这儿找不到幸福和纯洁,那就甭想再去别的地方寻找了。”
第六节
这就是我的企盼:一个不太大的地产,
内有花园,宅旁有一眼活泛的泉,
外加一个小树林……[99]
我不能再说:“诸神给了我更多更好的。”[96]但没关系,我无需再多了。我甚至不要所有权,只要逍遥自在就足够了。我早就说过,并且深有体会,即使暂且不谈丈夫和情人的区别,所有者和占有者也大相径庭。
我一生中的短暂幸福便从这儿开始了。使我有权说我未曾虚度此生的那平静而飞逝的时刻光临了这里。宝贵而又令人极为留恋的时光啊!啊!但愿您能倒流,请您尽可能地在我的记忆中慢慢地流淌,尽管您实际上在飞快地流逝。我怎么才能随意地延长这极其动人、极其单纯的一段回忆,以便总是重复同样的事情而又不让读者和我自己因反复唠叨而厌烦呢?再有,如果这一切都是事实、行动、言谈的话,我是可以描述,并以某种方式复述的,但是,那些既没说过,也没做过,甚至都没想过,只是品味过,感觉过的事,我除了这份感觉而外也无法说出我幸福的所以然来的事,我又怎么去说呢?我日出即起,幸福快乐;我散步溜达,幸福快乐;我看见妈妈,幸福快乐;我离开她,幸福快乐;我在树林山丘闲荡,在山谷中游逛,我读书,我无所事事;我在园子里劳作,我采摘果子,我帮忙家务。幸福到处在尾随着我:它不存在于任何明确的事物之中,它就在我的心中,一刻也不离开我。
在这段幸福时日里我所发生的一切,在这段时期我所做、所说、所思的一切,全都铭刻在我的记忆之中。在这之前或之后的事只是间断地浮现在脑子里,记忆不清不楚、模模糊糊。但是那段时间的事却记得完完全全,仿佛历历在目。年轻时,我的想象力总是超前的,现在却只能回首往事,以那些甜美的回忆来补偿我永远失却的希望。我再也看不到未来有什么可以引诱我的,只有缅怀往事才能给我以欢悦,而且,对我所谈到的那个时期的生动活泼、栩栩如生的回忆使得尽管多有不幸,却常常快快活活。
就这些回忆,我将只举一个例子,可以让人看到它们是多么强烈,多么真实。第一次去沙尔麦特过夜的那一天,妈妈坐轿我步行。
我们走的是一条上坡道。妈妈身体较重,担心轿夫们太累,走到将近一半时,她想下轿步行。走着走着,她看见篱笆里有蓝的东西,便对我说:“那是长春花,还开着哩。”我没有弯下身子去查看,而且视力又太弱,直着身子是分不清地上的植物的。我只是边走边朝那东西瞟了一眼,而且,将近三十年过去了,我再没见过,或者留意过长春花。一七六四年,我同友人佩鲁在克莱希埃的时候,我们爬上一座小山,顶上有一个漂亮的小亭,佩鲁不无道理地称之为“美景亭”。当时,我开始采集一点植物标本。上山时,我朝树丛中看着,突然高兴地喊了起来:“啊!长春花!”那确实是长春花。佩鲁瞧出我很激动,但不知究里。我希望他有一天读到这里时能知道原因何在。通过我对这么一个极小的事的印象,读者可以看出与那个时期有关的所有一切给我留下了多么深刻的印象。
然而,乡间的空气并未使我健康如初。我原来就浑身乏力,现在更厉害了。我喝不了牛奶,只好不喝了。当时流行水治百病,所以我便开始喝水,大量地喝,以致病没治好,差点把命搭上。每天早上,我一起床,便拿着一只大杯子到泉边去,一边散步,一边不停地喝,足足喝上两瓶。我吃饭已完全不喝酒了。我喝的水像大部分山中的水一样,有点硬,不易消化。总之,喝得太多,不到两个月,一直很好的胃全给弄坏了。我知道,胃吃什么也消化不了了,别指望治好了。与此同时,我又出了点事,不论其本身或是它对我一生的恶劣影响,都是很奇特的。
一天早上,身体并没比往日差,在支起一张小桌子的时候,我觉得体内产生一种突然的、几乎是不可思议的震动,好比是血液里起了一股风暴,立刻遍及全身。动脉跳动得异常激烈,我不仅感觉,甚至听到它的跳动声,特别是颈动脉的跳动。同时,耳朵里也响得厉害,有三种或者可以说是四种声音:粗而沉的声音,像流水似的较清晰的潺潺声,很尖的哨声和我刚才说的、不用按脉也无需手触身体便能数出次数的跳动声。耳朵里的声响那么厉害。使我失去了以前那种敏锐的听觉,使我虽未成为聋子,但却自此之后便重听了。
大家可以想见我是多么吃惊,多么恐慌。我以为要死了,便躺到床上去。医生请来了;我哆嗦着向他叙述病症,认为自己是没救了。我认为他也是这么看的,但他尽了自己的职责。他向我讲了一大套,我一点儿也没听懂。然后,他按照他的高明理论,开始在我那“贱体”上进行他所喜欢的那种试验疗法。那疗法极其难受,极其恶心,而且效果极差,所以我很快便厌烦了。几个星期之后,我看到既不见好也不见坏,便下床了,恢复了日常生活,不去管动脉的跳动和耳鸣了。从那以后,也就是说三十年来,这毛病一分钟也没好过。
在这之前,我是个很能睡的人。出现所有这些症状之后,我至今一直严重失眠。当时我就想,我已来日无多。这反倒使我有一段时间不再去操心治病的事了。既然活不了多久,我便决心尽可能地充分利用我剩下的一点点时间。多亏了大自然的特别恩宠,使我在这么悲惨的状况之下,得以免除似乎本该遭受的痛苦。我虽受到嗡嗡声的干扰,但却并未感觉难受:除了夜晚失眠和总是气短而外,并未给日常生活带来其他任何不便,而且气短也未发展成气喘,只是在我想跑步或活动稍微激烈点时才有所感觉。
这个病本该摧毁我身体的,却只是扑灭了我的激情,为此,我每天都因它在我心灵上所产生的良好效果而感谢上苍。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我只是在把自己看作一个死人时才开始活着的。我对我要抛开的东西给予了真正的重视,开始关心更加崇高的事情,仿佛要提前完成应该很快完成而一直疏忽至今的事一样。我常以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宗教,但却从未完全抛开宗教。回到这个题目上来对我并没费什么事,而这个题目对那么多人是极其悲伤的,但对以此作为一种慰藉和希望目标的人来说则是极其亲切的。在这个问题上,妈妈对我来说比所有的神学家都更为有用。
她对所有的事都有一整套看法,所以对宗教也不例外。这套看法包括一些很散乱的观念,有的很健康,有的则很荒唐;还包括一些与她的性格有关的见解以及源自其教育的偏见。一般来说,善男信女们总是把上帝看作同自己一样:好人把上帝看成是善良的;恶人视上帝为凶恶的;愤懑易怒的信徒看见的只是地狱,因为他们想把所有的人打下地狱;仁爱温情的人则不怎么相信有地狱。有一件事令我惊诧不已,善良的费讷隆在他的《忒勒马科斯历险记》中谈论地狱时,仿佛他真的认为它存在似的。但我可希望他当时是在撒谎,因为不管你是多么诚实,在你当了主教的时候,你有时也不得不撒谎。妈妈对我不撒谎,她那颗无怨的心灵不可能把上帝想象成为凶神恶煞,信徒们看到的是正义与惩罚,而她看到的则只是宽容与仁慈。她经常说,上帝如要求我们行为端正,那它就无正义可言了,因为它并没有给过我们这么做的条件,所以那就等于是强人所难了。奇怪的是,她不相信有地狱,但却相信有炼狱。这是因为她不知道如何处置恶人的灵魂,既不能把它们打下地狱,又不能在它们脱胎换骨之前把它们与好人放在一起。应该承认,不管是在阳世还是在阴间,恶人的确总是十分难办的。
还有一件怪事。大家看到原罪与赎罪的整个理论被这套看法推翻了,普遍的基督教基础被动摇了,而且至少天主教是不能存在了。可是,妈妈却是个好的天主教徒,或者她自称是的,而且她这么自诩肯定是诚心诚意的。她认为人们对《圣经》的解释过分刻板,过分生硬。人们在其中读到的所有一切永恒的苦难在她看来都是吓唬人的,或者是假想的。她认为耶稣基督之死是真正的上帝的怜爱的榜样,以教诲人们去爱上帝和彼此相爱。总之,她是忠于她所信奉的宗教的,她真诚地接受教会的全部信条,但是,要是逐条讨论的话,尽管她始终服从于教会,她却与它看法大相径庭。
在这一点上,她有着一种纯朴的心,一种比无端指责更为雄辩的坦诚,常常使她的忏悔师都感到难堪,因为她什么都不对他隐瞒。她对他说:“我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我想永远如此,我以全部心灵的力量接受圣母教会的决定。我不能把握自己的信仰,但却能把握自己的意志。我毫无保留地使我的意志服从于教会,而且愿意相信一切。您还要我怎样?”
我认为,即使根本没有基督教的道德,她也会遵奉它的,因为它很符合她的性格。她在做一切命令做的事,但即使没命令她也照样会去做。凡是无足轻重的事,她都喜欢服从。如果没有允许甚至命令她开斋,她是会自觉自愿地守斋的,根本用不着去监督她。整个这种道德是从属于塔维尔先生的准则的,或者说她认为其中并没有任何抵触的地方。她每天可以同二十个男人睡觉而仍然心安理得,除了情欲而外,不感到鲜廉寡耻。我知道,有很多的虔诚女子在这一点上并非更加有所顾忌,但不同的是,她们是被她们的情欲所诱惑,而她却仅仅是被其诡辩哲学所蒙骗。在最感人的谈话中,我敢说是最有教益的谈话中,她在谈到这一点时,面不改色心不跳,并没感到自相矛盾。如果因事中断谈话,她随后照样会同以前一样平静地接下去谈,因为她打心眼儿里相信,这一切只不过是社会管理的一条准则,每个有理智的人都可以根据情况去理解、执行或摈弃,而绝不致冒犯上帝的。尽管在这一点上我肯定与她看法不同,但老实说,我并不敢驳斥她,因为我羞于扮演为此而必须扮演的不高雅的角色。我倒是很想为他人确立规范,而尽量把自己排除在外。但是,我知道,她的气质使她不致过于滥用自己的原则,而且她也并不是一个容易上当受骗的女人,如果我要求把自己排除在外,那就是让她把她喜欢的所有的人都当作例外。再说,我在这里只是在谈到她的其他不一致时才提到这种自相矛盾的地方的,尽管它对她的行为并没太大影响,而且在当时一点儿影响也没有。
但是,我答应过要如实地阐述她的原则的,所以我要遵守诺言。现在我再来谈我自己。
我从她身上找到了我为了使灵魂摆脱死亡的恐惧及其后果所需要的所有准则,于是便安详地在这信任的源泉中去汲取。我比从前更加紧紧地依恋着她,我真想把我感到行将别我而去的生命完全交付于她。从这种对她的加倍的爱恋中,从我将不久于人世的认定中,从我对未来命运的处之泰然中,产生出一种十分平静甚至十分快活的经常性状态,缓和了使我们陷入极大恐惧和希冀的所有的激情,让我无忧无虑、安安生生地享受我那来日无多的时光。
有件事有助于使这时光更加甜美,那就是我在尽一切可能想法开心解闷,以培养她对乡间生活的情趣。我在让她爱上她的园子、家禽、鸽子、奶牛的同时,自己也喜欢上这一切了,而这一切琐事占去了我整天的时间,但并未弄得我不得安宁,它们比牛奶和所有药物都更有效地维护我那可怜的机体,甚而使之最大程度地恢复了健康。
收葡萄、摘水果使我们快活地度过了那年的剩下的时日,使我们在周围的好心人中间,对乡村生活日益依恋了。我们十分遗憾地看到冬季的来临,好像被流放似的将回到城里去。特别是我,因为怀疑自己能否见到春天的到来,以为是永远告别了沙尔麦特了。我离开时,亲吻着大地和树木,走远了还一再地回首眺望。我和我的女学生们离开已有很久,而且我已失去对城市娱乐和交往的兴趣,所以便闭门不出,除了妈妈和萨洛蒙先生而外,再没见过任何人。
萨洛蒙先生不久前成了妈妈和我的医生,他是一位正直而有才华的人,有名的笛卡儿派,对宇宙体系有独到的见解,听他的有趣而又有益的谈话,对我来说,胜过他开的药方。我从来就无法忍受那些愚蠢而幼稚的泛泛的谈话,但有益而内容丰富的谈话总是让我心花怒放,我从不拒绝作这样的交谈。我对萨洛蒙先生的谈话感到极大的兴趣,我觉得我同他一起在提前获取我那本会摆脱羁绊的心灵行将获取的高深知识。我对他抱有的这种兴趣扩展到他所谈的所有主题,并开始寻觅书籍,以便帮助我最大程度地理解它们。
把虔诚融于科学的那些书籍对我最合适了,特别是奥拉托利会[93]和波尔-洛雅勒修道院[90]的书籍。我开始读它们了,或者说是在啃书了。我碰巧弄到了一本拉密神父的书,书名叫《科学杂谈》。这是介绍科学论著的一种入门读物。我反复地读了上百遍,决心以它为我的科学指南。最后,尽管我健康不佳,或者说是正因为健康不佳,我感到自己逐渐地被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拉向研究道上,而且,虽然我把每天都看作我的末日,我仍热情不减,仿佛应永远活下去似的在研究着。人家说这对我身体不利,可我却认为这对我挺好,不仅对我的心灵,而且对我的身体都有好处,因为这样孜孜不倦地读书成了我的一种极大乐趣,使我不再去想我的病痛,也因此而大大减轻了我的痛苦。诚然,的确什么也无法真正地减轻我的痛苦,但是,因为没有剧烈的疼痛,我便习惯了虚弱无力,习惯了失眠,习惯了去思考而非去活动,最后,也就习惯了把我机体的逐渐缓慢的衰竭看作是不可避免的过程,只有到死才会终止。
这种想法不仅使我摆脱了对生活的所有无谓的挂牵,而且使我免除了一直强迫我服用药物的厌烦。萨洛蒙知道他的药救不了我,便饶了我,不让我再喝苦药了,只是开一些既让病人怀有希望又可维护医生信誉的无关痛痒的药来安慰可怜的妈妈。我不再严格节食了,又喝起酒来,而且在体力允许的范围内,恢复了健康人的生活习惯。我对任何事情都挺节制,但却什么也不禁忌。我甚至外出了,又开始去看望熟人,特别是我很喜欢与之交往的孔济埃先生。总之,也许是我感到生命终结是件美事,也许我内心深处潜藏着一线活下去的希望,等待死亡并没有减少我对研究的兴趣,反而好像更加激发它,我急切地为去另一个世界而积累点滴知识,仿佛我认为能带走的只有这点知识。我喜欢上了一些文人常去的布沙尔书店;由于我曾以为过不了的春天临近,我便买了几本书,以便万一侥幸能回沙尔麦特的话,带回去。
我得到了这个幸福,因此便尽情地享受它。当我看见蓓蕾初开时,我的喜悦是难以言表的。对我来说,重见春天就像是在天国复活一般。雪刚开始消融,我们便离开了我们的“牢房”,很早便去了沙尔麦特,好听夜莺的头几声鸣唱。从这时起,我便相信自己死不了了,而且说来也真怪,我在乡间从未得过大病。我在乡下感到过难受不适,但却从未卧床不起。在我感觉比平时难受时,我常常说:“当你们见我不行了,就把我抬到一棵橡树下面去,我保证死不了的。”
尽管身体虚弱,但我还是恢复了乡间活动,不过是量力而行的。不能独自侍弄园子,我着实挺难受。但是,挥几下锄,我便气喘吁吁,汗流如注,干不动了。我一弯腰,便心跳加快,血便凶猛地往脑袋上涌,必须赶紧直起身来。我只能干点不太费力的活,所以主要是照管鸽子,而且兴趣极大,一干就是好几个小时,一刻也不觉得厌烦。鸽子胆子极小,很难驯化,但我却终于使我的那群鸽子对我非常信任,到处跟着我,我想抓便能抓到。我每次一到园子里去,胳膊上,脑袋上,总要飞来两三只。末了,尽管我很喜欢它们,但它们老这么跟着却不是个事儿,所以只好不让它们再跟我这么亲近了。我素来就特别喜欢喂养动物,特别是那些胆小而野性的。我觉得能让它们信任是挺有意思的事,我从未欺骗过它们。我想让它们自由自在地喜欢我。
我前面说了,我带了几本书来。我读起书来,但读起来不是在受益,而是在玩命。我对事物的错误想法使我深信,要有效地读一本书的话,就必须具有书中涉及的所有知识,根本就没想到作者本人常常也没这些知识,他们是需要时,从别的书籍里现趸现卖的。
有了这种荒唐想法,我便看看停停,不得不老是从一本书翻到另一本书,有时候,我想研究的那本书还没看到十页,我却把书架翻了个遍。我死抱着这种荒唐办法,浪费了无数的时间,把脑子都差点儿给搞糊涂了,到了再也无法读什么和弄通什么的程度了。幸好,我发现自己走上歧路,要钻进巨大的迷宫了,在没有完全迷失之前,便走了出来。
人们只要是真正喜欢做学问,投身其中时所感觉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各种学问间的联系;这种联系使得它们互相牵制,互相补充,互相阐明,谁也离不开谁。尽管人的脑子不能掌握所有的学问,必须从中选择一门主要的,但是,如果对其他学问没有一点概念的话,即使在自己所研究的那门学问中,也常常是茫茫然的。我感到我所做的本身是好的、有用的,只要把方法改变一下就行。我首先看《百科知识》[87],分门别类地加以研读。我发现必须反其道而行之,我把它们分别开来,一个个研究,直到使它们汇集到一个点上。这样,我又回到通常的综合法上来,但这时,我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在这一点上,我的深思熟虑弥补了我知识上的欠缺,而一种很自然的思考帮我指明了方向。不管我还要活或者是就要死,反正我是没时间可浪费了。活到二十五岁还一无所知,并且想着掌握一切,那就必须决心充分利用时光。我不知道命运或死神什么时候打断我的勤奋好学,所以我无论如何也要对一切事物有一些概念,既是为了测试我的天赋,也是为了亲自判断究竟什么最值得研究。
在执行这一计划的过程中,我得到了另一个原先未曾想到的好处,那就是充分地利用了时间。我肯定不是天生就是做学问的人,因为太用功我就累得不行,无法连续半小时地考虑同一个问题,特别是在顺着别人的思路时。有时候,顶着自己的思路,我反倒能思考得更久,甚至还挺有成果。当我在读必须认真阅读的某个作者的著作时,没读上几页,就走神了,脑子也迷迷糊糊的。假如继续读下去,反而累得精疲力尽,一无所获,头晕目眩,什么也看不明白了。但是,即使连续不断地研究不同的问题,我也无需间歇,能够轻松地思考下去,因为一个问题可以消除另一个问题所带来的疲劳。我把这一发现用在了自己的学习计划上,交替地研究着各种问题,以致整天在研究却从未觉得累。的确,田园和家务活是有益的消遣,但是,由于我学习的积极性在增长,我很快便找到挤出时间学习的办法,可以同时做两件事,没考虑哪一件会做得不好。
在这么多使我陶醉而使读者常常觉得厌烦的琐碎小事中,我还留了一手,如果我无意向读者道出,那他们是猜想不到的。譬如,我现在非常快活地回想起,为了既轻松愉快又尽可能充分得益,我在时间的分配上做了种种的尝试。可以说,在我隐居的那段日子里,尽管总是病病歪歪的,但却是我一生中最不闲散无聊、最不厌倦烦闷的时期。在转瞬即逝的两三个月里,我既是在摸索自己的思绪轨迹,又是在一年中最美的季节里,在一处这季节使之生机勃勃的地方,享受着我深感其宝贵的人生乐趣,享受着既无拘无束又温馨甜蜜的伴侣的乐趣——如果能对如此美满的结合称之为伴侣的话——享受着我一心想着获取的美好知识的乐趣,因为对我来说,仿佛是我已经拥有了这些知识,或者说是有胜于此,既然学习的乐趣在我的幸福中占有很大比重。
这些尝试是不值一提的,但它们对于我来说全都是一种享受,只是太普通了,没什么好说的。再说,真正的幸福是描写不出来的,只能去体会,而且越是体会得深就越是描写不出,因为它不出于一些事实的总汇,而是一种永久的状态。我常这么说,而且如果这同样的事浮现在脑海里时,我还要千遍万遍地更加去这么说。当我那经常变化的生活最终有了一个不变的规律时,我的时间大致就像下面那样分配的了。
我每天早上日出前起床,从邻近的一个果园,在葡萄园上方的一条很美丽的小道上,沿着山坡一直往上走到尚贝里。一路上,我一边散步,一边默祷,并不是嘴巴随便地嘟囔几句,而是心诚意笃地向往着创造出我眼前这片美丽可爱的大自然的造物主。我从来就不喜欢在室内祈祷,我觉得墙壁和人造物件把上帝和我隔开了。
我在其创造物中瞻仰他,而我的心则向他飞去。我可以说我的祈祷是纯真的,因此上帝应该遂我心愿。我只是为我自己和我永远为之祝福的女人祈求一种无辜的、平静的生活,没有邪恶,没有痛苦,没有生活所迫,祈求虽死犹荣,并在未来命如正直的人。另外,这种行动更多的是赞美和瞻仰,而不是祈求,而且,我知道,在福祉的施与者面前,获得我们所必需的真正幸福的最好办法不是祈求,而是在于受之无愧。返回时,我常常兜个大圈子溜达着回来,饶有兴味、贪婪不辍地饱览周围的田间作物,那是我的眼睛和心灵永不感到厌烦的唯一的东西。我老远望去,看看妈妈起床了没有。看到她的外板窗已经打开,我便高兴得发颤,跑步归去。如果外板窗没有打开,我便走进园子去等着她醒来,一面以复习头一天学到的东西以自娱,或者侍弄一下园子。外板窗打开了,我便跑到她床前去拥抱她,那时她还似醒非醒,而这种拥抱既纯洁又温情,就在其天真无邪中,有着一种从不与肉欲有关的魅力。
我们早餐一般是喝点咖啡奶。这是我俩一天中最平静的时刻,我们最无拘无束地闲聊着。这种闲谈通常很长,使我对早餐产生一种强烈的兴趣,因此,我非常地喜欢英国和瑞士的习惯,早餐是正儿八经的一顿饭,大家都坐在一起,而不喜欢法国的习惯,各自在自己的卧室用早餐,而且经常是根本不吃早餐。闲谈一两个小时之后,我便去看书,一直看到吃午饭。我开始看的是哲学书籍,诸如波尔-洛雅勒修道院出的《逻辑学》、洛克的评论,以及马勒伯朗士、莱布尼茨、笛卡儿等的书籍。我很快便发现,这些作者的著作几乎总是互相矛盾,我妄想着将他们的学说统一起来,这可把我累苦了,而且浪费了我许多的时间。我弄得头昏脑胀,一无所获。最后,我还是丢开了这个办法,换了一种好得不能再好的方法,尽管我能力很差,但我却能取得进步,功劳全在于它,因为可以肯定的是我很少有做学问的能力。我在读一个作者的著作的时候,便自行规定,接受和遵从其全部思想,不掺杂自己或他人的观点,也从不与之争论。我寻思:“先在我脑子里存下一些观点,不管它们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只要明确就行,等到脑子里装得差不多了,再进行比较和选择。”我知道,这个方法并非十全十美,但它使我成功地获取了知识。有几年工夫,我一直是完全照着别人那样去想的,可以说不加思考,而且几乎是不去推理。但这之后,我便有了相当深厚的知识基础,可以独立思考而无需求教他人。这样,当我因旅行和办事而无法看书的时候,我便饶有兴味地把自己看到的东西加以复习和比较,用理智的天平去衡量每一件事,有时也对自己的老师们进行评判。尽管我很晚才开始运用自己的判断能力,但我并没觉得它已失去了其敏锐性。当我发表自己的见解时,人们并没指责我是一个盲目的门徒,只会人云亦云。
此后,我又学了初级几何。因为我一心想要克服自己记忆力差的毛病,老是翻来覆去地不断从头学起,所以始终长进不大。我不欣赏欧几米得的几何学,他偏重一连串的证明而不是概念联系。我更喜欢拉密神父的几何学,从那时起,他就成了我所喜爱的作者之一了,我重读他的著作时仍旧兴趣不减。然后,我学起代数来,仍旧是以拉密神父的著作为指导。当我学得深一些的时候,我便学习雷诺神父的《计算学》,然后,还随手翻翻他的《题解》。我的水平一直不高,不知如何把代数用到几何学上去。我根本不喜欢这种看不到目的的运算方法,我觉得用方程式来解几何题,犹如用手摇风琴演奏乐曲。我头一次通过计算发现二项式的平方等于二项式数字的各个平方加上两数的乘积的二倍。尽管我的计算很正确,但我仍不愿相信,直到我做出图形为止。我并不是因为认为代数只求不名数而对它没多大兴趣的,而是因为我想根据图形看出运用在面积上的计算,否则我就搞不明白了。
此后,我学起拉丁文来。这是我最困难的课程,从未有过多大的进步。我先运用的是波尔-洛雅勒的拉丁文入门,但毫不见效。
那些怪癖的诗句让我讨厌至极,怎么也不能入耳。那一大堆规则把我搞得糊里糊涂,使我学了后面忘了前面。研究文字学对一个记忆力很差的人来说是不可能的事,而我正是想增强记忆力才这么干的。最后,不得不放弃了。我对句型比较明白了,借助字典,可以读简易读物。我就照这么做下去,感觉挺好。我致力于翻译,不是笔译,而是心译,也仅此而已。由于长期的练习,我终于较顺畅地读拉丁文著作了,但却始终不能用这种语言说或写。当我不知怎么搞的卷进文人堆中时,这常常弄得我很狼狈。这种学习方法造成的另一个缺陷是,我始终不懂拉丁文的韵律学,更不懂其诗词格律。但是,我却想品味这种语言在诗句和散文上的韵味,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想弄通它,但我深信,无师自通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学过作所有诗体中最容易的那种六音节诗,便极有耐心地把几乎全部维吉尔的作品都给标出格律,注上音节和音长。然后,当我对某个音节的长短分不清时,便去查维吉尔的著作。大家可以看到,由于诗词格律中允许有一些特殊,所以这使我常常错误百出。诚然,自学有它的长处,但也有一些很大的缺点,特别是非常费劲。对此,我比任何人体会都深。
我中午前放下书本,如果午饭尚未准备好,我便去看望我的朋友——鸽子们,或者去侍弄一下园子,等着开饭。
一听见喊我,我便极其高兴,食欲旺盛地跑去。这也是一件值得一提的事,因为不论我病得如何,食欲却从未差过。我们非常愉快地边吃边聊我们的事,以便妈妈能吃点东西。每星期有两三次,当天气晴和时,我们去宅后的一个凉亭里喝咖啡。凉亭周围草木茂盛,我种了一些忽布,天热时,来此乘凉特别舒服。我们在那儿待上大约一个小时,欣赏我们的蔬菜、花木,谈谈我们的生活情况,越谈越觉得生活的甜美。我在园子尽头还有一个小家庭:蜜蜂。我不会忘了去看望它们,妈妈也经常陪我一起去。我很喜欢看蜜蜂们忙忙碌碌,看着它们采蜜归来时,腿上沾得满满的,几乎飞不动,我觉得开心极了。头几天,出于好奇,不小心,挨蜇了两三回,后来,我们彼此很熟了,即使靠得再近,它们也不蜇我了,蜂房里蜜蜂多得必须分群,弄得我有时手上脸上都沾满蜂蜜,但从没有一只蜜蜂来蜇我。所有的动物都提防着人,而且这样是对的,但是,当它们一旦相信你不会伤害它们时,它们对你就非常信赖,只有野蛮成性的人才会欺骗它们。
下午,我继续看书,但却不能说是在工作或学习,只能称作休息和娱乐。午饭后,我从来就没能习惯闭门读书,而且,一般来说,白天天热时,干什么我都觉得累,但我却无拘无束地,几乎是毫无一定之规地随便看点书。我最认真读的是历史和地理,由于它们无需集中精力,所以凭着我那点记忆力却记住不少。我想研究佩托神父的著作,因而陷入纪年学的迷宫中去。我讨厌深不见底、远不着边的批判部分,而偏爱准确的计时和天体的运行。如果我有仪器的话,我甚至会对天文学产生兴趣的,但是我只能满足于书本中得到的一些知识以及只是为了了解天空的一般情况而用望远镜进行的一些粗浅的观察,因为我的近视眼使我无法用肉眼较清楚地辨别星星。谈到这一问题,我记起一桩使我一想起来就好笑的事。我买了一幅平面天体图,以便研究星座。我把它放进一个框架里,天清气朗的夜晚,我到园子里去,把框架置于四根同我一般高的木桩上。天体图是冲下的,为了照亮它而又不让风把蜡烛吹灭,我便把它放在四根木桩中间的一只着地的桶上。然后,我交替地用眼睛看图和用望远镜看天,练习识别星星和星座。我想我已经说过,诺厄莱先生的花园是在高台上的,从路上可以看见在那上面干的所有一切。一天晚上,很晚才收工回来的几个农民,看见我正用一大堆装备在聚精会神地观察。他们并不知道照在天体图上的是烛光,因为被桶边给挡住了,再加上那四根木桩,那画满图形的一张大纸,那只框架,那移来动去的望远镜,使他们觉得我在施魔法,可把他们给吓坏了。我的那身打扮也让他们惊魂难定:我头上的便帽上又套了一顶帽檐下垂的帽子,身上穿着妈妈非要我穿上的她的一件齐腰短棉睡衣。他们见了确实认为我是个真正的巫师,而且又时近午夜,他们毫不怀疑这是巫魔夜会[84]的开始。他们不敢再看,仓惶地逃走,赶快叫醒众乡邻,把所见到的事向大家叙述一遍,这事便不胫而走,第二天,附近的人全都知道巫魔会议在诺厄莱家举行了。要不是目睹我施魔法的农民中有人当天便去向来看我们的两位耶稣会士抱怨的话,还不知道最后要闹成什么样子呢。两位耶稣会士也不知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好言安慰了他们一番。他俩把这事告诉了我们,我便把事由说了一遍,大家不禁哈哈大笑。不过,我害怕旧事重演,便决定今后观天时不再点蜡烛,回屋查阅天体图。我相信,凡是读过《山中来信》中那段威尼斯幻术的人,会以为我早就具有当巫师的巨大天赋了。
这就是没有任何田间劳作时,我在沙尔麦特的生活。我总是很喜欢田间劳动,只要是力所能及,我就像个农民似的在干活,但是,我身体极其虚弱,心有余而力不足。再说,我想同时干两种工作,因而哪一样也干不好。我认为强记就能记住,便拼命地去背很多东西,为此,我总是随身带着几本书,以难以置信的毅力去边干活边研究和复习。我不知道这些无谓的、不间断的顽强努力怎么最后竟没把我弄成傻子。我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反复学习维吉尔的田园诗,可一句也没记住。我因习惯于到处随身带着书,不论是去鸽舍、园子,还是去果园、葡萄园,所以书不是丢了,便是弄破了。一干别的活儿,我便把书放在一棵树下,或者篱笆上;到处都有我忘了拿的书,而且,经常是半个月之后,我又发现了它,已经是霉烂不堪,或是被蚂蚁或蜗牛咬烂了。这种学习热情变成了一种怪癖,使我像傻子似的,一边干活还一边嘴里不停地嘟哝点什么。
波尔-洛雅勒修道院和奥拉托利会的著作是我最常读的,这使我成了半个冉森派信徒了,尽管我非常自信,但是他们那严酷的神学有时还是让我惊恐。我此前不以为然的地狱的恐怖也渐渐地弄得我心神不定了,要不是妈妈在安慰我的心灵,那可怕的学说最后一定会让我完全不得安宁。我的忏悔师也是她的忏悔师,他也在尽力地安抚我。他就是埃迈神父,一位耶稣会士,敦厚睿智的老者,一想起他来我总是肃然起敬。他尽管是个耶稣会士,但童贞未灭,而他的道德观不是宽容而是温情,这正是我为了减轻对冉森教派的阴森印象所必需的。这位善良老人及其同伴科皮埃神父常来沙尔麦特看我们,尽管对他们这么大年纪的人来说,那条路很不好走,又比较地远。他们的来访使我受益匪浅:但愿上帝使他们的灵魂也得到这种回报吧,因为他们当时年事已高,我猜想他们今天已不在人世了。我也常去尚贝里看望他们,渐渐地同他们熟悉了,他们的藏书我也可以用了。每当我回想起这段幸福的时光时,必联想到耶稣会,以致我因前者而喜欢上了后者,而且尽管我始终觉得耶稣会的学说是危险的,但我从来也没能打心眼里真正地憎恨它。
我很想知道,别人是否同我一样,有时候心里会产生一些幼推的想法。在我忙于学习和过一个所能过的无邪的生活中,不管别人怎么对我说,我心里总是害怕地狱。我常常思忖:“我现在处于一种什么状况?如果我立刻死去,会不会下地狱?”按照我的冉森教派信徒们所说,那是必定无疑的,但根据我的良心,我觉得又不是这样。
我总是这么战战兢兢的,而且总是不明白到底如何,为了摆脱烦恼,我便求助于最可笑的办法。要是我看见谁也像我这么干的话,我真会把他当成疯子给关起来的。有一天,我一边想象着这个恼人的问题,一边机械地练习着朝树干上扔石头,照我平常那笨样儿,我几乎是一次也击不中的。我这么练得正起劲儿的时候,竟然想以此来占卜一下,以打消我的忧虑。我自言自语:“我要用这块石头砸正对着我的那棵树,要是能击中,就升天堂,击不中,则下地狱。”我一边这么说着,一边用颤抖的手把石头扔出去,心跳得可怕极了。但真是巧极了,石头击中树干正中。其实,这并不难,因为我专门挑了一棵很粗很近的树。从此以后,我就不再怀疑我能升天堂了。回忆起这段往事时,我不知道应该笑还是应该哭。你们这些伟大的人物,你们一定会好笑的,那你们就庆幸自己吧,但请别嘲笑我的可怜,因为我向你们发誓,我感到自己是很可怜的。
这些惊慌、这些惶恐也许是与虔诚分不开的,但毕竟不是一种经常的状态。通常,我是比较平静的,想到死之将至对我心灵的影响,不是悲伤,而是一种平静的忧郁,其中甚至包含着温馨。我刚刚在故纸堆中又找到我为劝诫自己而写的一篇东西,我在文中庆幸自己能在有足够勇气面对死亡的年岁死去,而且,在我的一生之中,身体或精神都未经受大的痛苦。我说的多么在理呀!我预感到活下去要受苦受难,所以很害怕。似乎我预感到了晚年等待着我的是何种命运。我只是在这段幸福时期才与明智贴得很近。我对往事无可悔恨,也摆脱了对未来的挂牵,心灵中经常占着主导的想法就是及时享乐。虔诚笃信者通常有着一种小小的但却十分强烈的欲火,使他们乐滋滋地品尝允许他们享受的无邪的欢乐。世俗者则认为他们这是犯罪,我不知道为什么,或者不如说是我很清楚,他们在嫉妒别人享受他们已不感兴趣的那些普普通通的快乐。我就有这种兴趣,而且我认为能心安理得地满足它是一件美事。我的心清白如纸,对一切都是以一种童趣去投入其中的,我甚至敢大言不惭地说,是带着一种天使般的欢乐,因为实际上,这种无忧无虑的享受有着天堂般的宁静的欢乐。在蒙塔纽勒草地上午饭,在绿廊下晚餐,摘果子,收葡萄,同仆人们一起梳麻熬夜,凡此种种,对我们来说,如同过节一般,妈妈也同我一样兴致勃勃地参加进来。两人单独散步更有魅力,因为可以更加自由地敞开心扉。尤其是有一次散步,我印象特别地深,即妈妈的命名日圣-路易节那一天。天刚破晓,一名加尔默罗会修士来到我们住处附近的一个小教堂主持弥撒。我俩做完弥撒之后,早早地便一块儿外出了。我建议到我们对面的那座山上去,因为我们还从未去过。我们已经让人先把吃食送过去了,因为要玩上一整天。妈妈尽管有点又圆又胖,但走起路来却不困难。我们翻过一道道山岗,穿过一座座树林,有时走在太阳下,而经常是走在浓荫之中,我们走走歇歇,不知不觉地走了有几个小时了。我们聊着我们自己、我俩的结合、我们命运的甜美,并为长此以往而祈祷,但却并未遂愿。仿佛一切都在为这一天的幸福效力。刚下过雨,没有一点尘土,溪水潺潺,清风吹拂着枝叶,空气清新,万里无云,天空像我们的心一样地宁静。我们在一个农民家里,同他们全家一起吃的午饭;他们衷心地祝福我们。这些可怜的萨瓦人真是善良极了!午饭后,我们来到一些大树罩起的浓荫下,我在摘拾干枝生火煮咖啡,妈妈则高兴地在荆棘丛中采集草药。她还拿着我在路上为她采集的花束,让我注意它们结构上的许多新奇的东西,使我感到极大的兴趣,这本该使我对植物学产生兴趣的,但时机不巧,我当时正因其他过多的研究而分心。一种使我感触良深的思想转移了我对花、草的注意力。我的精神状态、我们那一天所说、所做的所有一切、使我印象深刻的所有事物,全都使我回忆起七八年前我清醒时,在阿讷西所做的、而且在前面已经谈到过的那种梦想。两者何其相似乃尔,每每忆及,我便会激动得流泪。我在动情时,拥抱了这位亲爱的女友,激情满怀地对她说:“妈妈,妈妈,我早就盼着这一天了,除此而外,我别无他求。多亏了您,我才幸福无比。但愿能永远如此幸福!但愿能长此以往,永葆此情!只有到死幸福才会终止。”
我的幸福时光就这样地流淌着,而尤其令人幸福的是我看不到任何东西会干扰它,我确确实实认为它将只会同我的生命同时结束。这并不是因为我忧虑的源泉已完全干涸了,但我看见它在改道,我在尽力地把它引向有益的事物上,从而使我得到它的治疗,妈妈当然喜欢乡下,她的这种喜好没有因为同我在一起而有所减退。她渐渐地对田间劳作有了兴趣,喜欢利用土地增值,而且,她在这一方面是懂行的,也乐意加以利用。她不满足于那点宅旁地,不是租块田,就是租片草地。总之,她把心思放在了农事上,没有在家赋闲,而是在大干一场,很快就要成为大农庄主了。我不太喜欢看她这么扩展,尽可能地提出反对意见,因为我深信她又会上当的,而且,她那豪爽、慷慨的秉性总是使她支出大于收益的。然而,想到这种收益起码多少会有点,不无小补,我也就聊以自慰了。在她所能干的种种事情中,我觉得这件事是风险最小的,我并没像她那样以为这会有多大收益,而是把这看成一种经常性的活动,可使她摆脱糟糕的事情和骗子。这么一想,我便急切地想着恢复足够的体力和健康,以照管她的事业,做她的监工或管家,而且,我因此要跑前跑后,当然就常常丢下书本,也不去想自己的病体,反而身体变好了。
这年冬天,巴里约从意大利回来,给我带了几本书,其中有邦唐比的《音乐史》和邦齐里神父的《音乐论文集》,使我对音乐史以及对音乐的理论研究产生了兴趣。巴里约同我们一起住了一段时间。因为我已成年好几个月了,我决定翌年去日内瓦要回我母亲的遗产,或者在得知我哥哥的下落之前,至少先领回归我的那一份。
事情就像决定的那么办了。我去了日内瓦,我父亲也去了。他早就去过,没人找他的麻烦,尽管对他的判决并未撤销。但是,由于人们对他的勇敢挺钦佩,对他的正直很尊敬,所以就假装忘了他的那件案子,而且,政府官员们正忙于不久即要实施的重大计划,也不愿让市民因回忆起往日的不公正,而过早地激怒他们。
我担心有人因我改教而刁难我,但什么事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日内瓦的法律没有伯尔尼的严厉。依照伯尔尼的法律,凡是改教的,不仅丧失其身份,而且连财产也保不住。我继承的财产并未引起争议,但不知道怎么搞的,变成很少的一点了。尽管人们几乎肯定我哥哥已不在人世,但却没有丝毫的法律证据。我缺乏足够的资格来领取他那一份,因此毫不遗憾地把它留给了父亲,以补贴他的生活;父亲一直享用到去世。一办完法律手续,拿到我那一份,我便花了一些钱买书,然后带着余下的钱飞快地回到妈妈身边。一路上,我的心愉快地跳动着,当我把这笔钱交到她手中时,我觉得比拿到这钱时还要快活千百倍。她无所谓地接过钱去,就像所有灵魂高尚的人那样,他们对这类事司空见惯,并不觉得激动不已。这笔钱几乎全用在我身上了,用的时候仍旧是那样地无所谓。如果这钱是打别处来的,她也会这么使用的。
然而,我的健康丝毫未见恢复,相反,却明显地坏下去。我面如死灰,骨瘦如柴,脉搏跳得可怕,心跳加速,常常感到胸闷,到后来,虚弱得几乎不能动弹,稍走快点便喘不上气来,一弯腰就头晕,手无缚鸡之力,像我这么好动的人,什么也干不了,真是遭大罪了。这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神经过敏,这是幸福的人的毛病,也正是我的病。我常常无缘无故地落泪,树叶和鸟的声响也能吓我一跳,生活宁静安适,情绪却不稳定,这一切都表明我对可以说是让我多愁善感到无以复加的程度的那种舒适的厌倦。我们很少是生来就为在世间享福的,所以当心灵或肉体不同时受折磨时,就必须让其中的一个受折磨,这一个的良好状态几乎总要有损于另一个。
当我可能美美地享受生活时,我那糟糕的机体便阻止我去享受,而且你也说不出你到底哪儿有毛病。后来,尽管我已垂垂老矣,真的患了一些严重疾病,可我的身体反而恢复了活力,以便更好地感受自己的不幸,而且,我现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已届六十,垂暮之人,各种疾患缠身,但我却觉得,这受苦的晚年,体力和精神比青春年少、享受真正幸福时更加充沛。
后来,在顺便读了点生理学之后,我开始研究起解剖学来,并反复琢磨构成我机体的多种零件及其运动,准备着每天都能从身上找出许多毛病来。我远没有对我的半死不活感到惊奇,而是对我还能活着觉得诧异,而且我每看到对一种疾病的描述时,便认为说的就是我。我敢肯定,即使没有病,研究了这该死的学问之后,也非病不可。由于我在每种疾病中都发现我的病症,所以我以为自己什么病都有,而且还染上了一种我原以为自己没有的更加严重的疾病:治病癖。凡是读医书的人,都难免要患此症。我由于反复研究、思考、比较,便想象我的病根是心脏上长了息肉,而且萨洛蒙似乎对这一想法也挺震惊。按理说,我应该根据这一判断坚持我先前的决心。我没这么做。我绞尽脑汁去想怎样才能治好心上的息肉,决心进行这种不可思议的治疗。在阿内去蒙彼利埃参观植物园并看望其技师索瓦热时,有人告诉他菲兹先生曾治好过这样一个息肉。
妈妈想起了此事,并告诉了我。我闻听,立刻想去找菲兹先生看病。
治好病的希望使我重新鼓起了勇气和力量跑这一趟。日内瓦带回的钱正好可以当盘缠。妈妈非但没劝阻我,反而敦促我去,因此我便前往蒙彼利埃了。
我用不着跑那么远去找我所需要的医生。因为骑马挺累人,我在格勒诺布尔换乘了一辆马车。到了莫朗,有五六辆马车随后接踵而至。这一来,倒真的像马车队那喜剧故事了。这些马车大部分是伴送一位名叫科隆比埃夫人的新嫁娘的。同她在一起的是另一位女子,名叫拉尔纳热夫人,没有科隆比埃夫人年轻美貌,但与她同样可爱。科隆比埃夫人到罗芒就要停下来,而拉尔纳热夫人则须继续赶路,直到圣灵桥附近的圣-昂代奥勒镇。大家知道我很腼腆,想象得出我是不会很快就同有身份的女人及其周围的人熟识起来的,但是,最后,由于同路,住的又是同一家客栈,又不得不同桌用餐,所以必须与之结识,否则就会被人看成是性情孤僻乖戾的人。因此,我们就认识了,甚至比我所想的要早认识,因为周围的吵嚷对一个病人,尤其是像我这种性格的病人不怎么合适。但是,好奇心使那些妩媚的女人变得极其狡猾,为了能认识一个男人,她们先开始把他搞得晕头转向。我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科隆比埃夫人被她的那些美少年缠得分不开身,没工夫来挑逗我,而且也没这个必要,因为我们很快就要分手了。但拉尔纳热夫人则没多少人纠缠,需要找点人在路上为她解闷。因此,她便笼络起我来了。再见了,可怜的让-雅克,或者不如说,再见了,寒热、气郁、息肉!在她身旁,所有这一切都不见踪影了,只剩下她不愿替我治愈的心跳。
我的病体是我俩结识的第一个由头。人们看出我有病,知道我要去蒙彼利埃,但想必是我的神态和举止不像一个浪荡公子,因为后来很明显,大家并没怀疑我是去蒙彼利埃治性病的。尽管对一个男人来说,有病是不很受女人们垂青的,但是这两位夫人却因此而对我发生了兴趣。早上,她们派人来问问我的身体。请我同她们一起喝巧克力饮料,还问我夜里睡得好不好。有一次,我好似习以为常地那样不加思索地便回答说不知道。这个回答使她们以为我是个傻子,便仔细地端详我,这倒对我毫无害处。有一次,我听见科隆比埃夫人对她女友说:“他不懂为人处事,但却挺可爱。”这句话让我很踏实,所以便尽力做到真的挺可爱。
人一熟识了,就得谈谈自己,说说从哪里来,是干什么的。这使我挺为难,因为我深深地感到,在上流社会,又是同高雅女子在一起,新改教这个词是很难说得出口的。我不知怎么鬼使神差,竟想装起英国人来,我自称詹姆士二世党人,大家还真的相信了。我说我叫杜丁先生,大家也就称呼我杜丁先生。在座的有一位该死的托里尼昂侯爵,同我一样,也是有病之人,而且人老脾气大,竟和杜丁先生攀谈起来。他同我谈到雅克国王,谈到觊觎王位的那人,谈到圣-日耳曼宫。我真是如坐针毡,因为我对这些事知之甚少,只是从汉密尔顿伯爵的书里和报上读到一些,但我充分地利用了这点材料,效果挺好。幸运的是没人问我英语上的问题,我连一个英文字也不认识。[81]大家在一起甚是相得,眼看要分手了,都有些依依不舍。我们像蜗牛似的慢慢地向前走。有一天,星期日,我们来到了圣—马尔赛兰。拉尔纳热夫人想去做弥撒,我便同她一起去了,这差点坏了我的事。我的举止同往常一样。她见我谦恭自省的样子,认为我很虔诚,便对我产生了极坏的印象,她两天之后向我说了出来。我只好陪着小心,好抹去她的坏印象。或者说,拉尔纳热夫人作为一个城府很深的女人,而且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她很想冒冒险,向我表示好感,以便看我到底是如何收场。她向我大献殷勤,以致我不相信她是看中了我的相貌,而认为她是在嘲笑我。这么乱猜想,我便干了不少的蠢事,比《遗产》[78]中的那位侯爵还要糟糕。拉尔纳热夫人不动声色,不断地挑逗我,说些极其温柔的话,一个大不如我蠢的男人是不会把这一切当成真的的。她越是这样,我越是信以为真,更可恼的是,最后我还真的坠入了情网。我自言自语,但也朝她叹息道:“啊,为什么这一切竟不是真的!否则我将是最幸福的人。”
我相信我这初出茅庐的小子的单纯更激起她的奇思异想,她也不愿道破真情。
我们在罗芒与科隆比埃夫人及其随从分手了。拉尔纳热夫人、托里尼昂侯爵和我,继续慢慢腾腾地、自由自在地往前走。侯爵尽管有病,爱抱怨,却是个相当好的人。但他不甘寂寞,喜欢凑凑热闹。拉尔纳热夫人并不隐瞒她对我的兴趣。连侯爵都比我本人更早地看出了这一点。如果不是因为只有我才有的心眼儿,我猜疑他俩串通一气促狭我的话,她的旁敲侧击至少会使我真的相信她那我不敢奢望的美意的。这种愚蠢的想法使我完全晕头转向了,而且,我已真心爱上了她,本可以扮演一个挺漂亮的角色的。可它却让我成了最平庸的人物。我想象不出拉尔纳热夫人怎么会没有厌恶我那阴郁愁苦的样子,怎么会没有鄙夷不屑地把我撵走。但她是个聪明女人,善解人意,很清楚在我的态度中愚蠢多于冷淡。
最后,她终于让我明白了她的心意,而且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我们到瓦朗斯吃午饭,而且,按照我们值得称颂的习惯,我们在那儿消磨了下半天。我们在城外的圣-雅克客栈下榻,我将永远记住这家客栈,以及拉尔纳热夫人住的那间房间。午饭后,她想散散步。
她知道托里尼昂先生去不了,而她早就决定我俩能单独在一起,这正好是个好机会,因为时间不多了,机不可失。我俩沿着护城河绕着城溜达。这时,我又向她絮絮叨叨我的那些悲痛来。她声音极其温柔地应答着,有时还把她挽住的我的胳膊按住她的胸口,只有像我这么蠢到家的人才会克制自己,不去证实她说的是不是真心话。
最滑稽可笑的是,我自己也非常地激动。我说过她挺可爱,而爱情使她变得迷人,使她回到了青春少女的亮丽可人,而且她那高超的挑逗手段就连能征善战的男人也会被迷住的。我已魂不守舍,总想放浪一番。但我又怕冒犯她,让她不快,更怕遭到嘲骂、羞辱、促狭,害怕成为人家饭桌上的笑料,害怕无情的托里尼昂借机挖苦我一番,所以不敢造次,以致自己都对自己愚蠢的羞耻心感到气愤,而且尽管责骂自己,却无法克服这种羞耻心。我痛苦极了:我早已丢掉我那些塞拉东[75]式的情话了,我觉得在如此美好的路上,它们实在是荒唐可笑的,可我又不知如何行事,也不知说些什么,所以只好默不作声。我一脸跟人赌气的样子。总之,我的所做所为势必招来我最害怕的对待。幸而,拉尔纳热夫人做出了一个很人道的决定。她用一条胳膊搂住我的脖子,而嘴也顺势贴在我的嘴上,她的态度很明确,容不得我再有所疑虑,一下子打破了沉默。这一骤变再及时不过了。我变得和气可爱了。这正是时候。她给了我那种缺了它我就总也无法表现自我的信任。于是,我成了原来的我。
我的眼睛、我的感官、我的心和我的嘴从没这么好地道出自己的心思。我也从未如此完美地弥补我的过错。诚然,这个小小的胜利让拉尔纳热夫人费了些心思。但我有理由相信,她对此是不会后悔的。
即使我成了百岁老人,我也会永远愉快地怀念这个可爱的女人的。尽管她既不美丽也不年轻,我还要说她很可爱。但她也并不丑也不老,脸上无丝毫妨碍她充分地发挥她的才智和风雅的地方。
与其他女人相反的是,她脸色不太鲜嫩,我想那是为胭脂所害。她的轻佻是自有道理的,那是表现她全部可贵之处的方法。人们可以看见她而不爱她,但不可能占有她而不崇拜她。我觉得,这就证明她并不总是像同我那样地滥舒慧腕。她过于突然、过于强烈地爱上了我,虽说是不可原凉的,但其中心灵和肉体的需要至少是相等的。在我在她身边度过的那个短暂而甜蜜的时光里,从她强迫我有所节制来看,我有理由相信,尽管她性欲很强,但她却珍惜我的健康胜过她自己的欢乐。
我俩的好事是瞒不过托里尼昂侯爵的。他并未因此而少嘲讽我,恰恰相反,他比任何时候都更把我当作一个可怜的多情人,一个泼妇的受难者。他从没有一句话、一个笑容、一个眼神使我能怀疑他猜到我们的事。如果看得比我清楚的拉尔纳热夫人没对我说他知道了,而他又是个知趣的人的话,我还以为他被我们给瞒住了。的确,没有人会像他那样心地善良,始终那么温文尔雅,即使对我也是如此,除了爱开我几句玩笑,特别是我交了好运之后。他这样做也许是给我面子,并且认为我不像以前那样愚蠢。大家都看见了,他搞错了,但这并没有关系,我利用了他的错误,而且,说真的,当时大家嘲笑的并不是我,所以我也很乐意故意让他来打趣几句,有时我也较为巧妙地顶他一下,因为我很自豪,能在拉尔纳热夫人面前炫耀一番她所赋予我的智慧。我已判若两人了。
我们身居一处沃土,又是置身丰饶的季节,多亏了托里尼昂先生的细心看顾,我们到处都大快朵颐。可他的细心竟然用到了用不着他操心的房间安排上了,他事先派他的仆人去订房间,而那个混账仆人或者是自作主张,或者是受其主子指使,总把他安排在拉尔纳热夫人隔壁,而却把我塞到房子的另一头。但这并没怎么难住我,我俩的幽会反而变得更加刺激。这种甜蜜的生活过了四五天,我饱尝了并陶醉于最最甜蜜的情欲之中。我品味着那清纯、强烈、不掺杂任何苦痛的情欲,那是我如此这般品尝的最初的和唯一的情欲,而且,我可以说是多亏了拉尔纳热夫人才没有没尝过快乐就死去。
如果说我对她感到的不完全是爱情的话,那至少也是一种对她向我表示的爱的极为温柔的回报,是快乐中极热辣的一种肉欲,是交谈中的一种极温馨的亲昵,有着激情的全部魅力,却无使人晕头转向、不知如何消受的癫狂。我一辈子只感到一次真正的爱,但不是在她的身旁。我从没像先前或以后爱瓦朗夫人那样地爱她,但正因为如此,我占有她时感觉快活千百倍。在妈妈身边,我的快乐总是被一种忧郁的感情、一种我费劲乏力才能克服的隐隐的痛心所扰乱。我没有因占有她而沾沾自喜,反而因辱没她而自责。而在拉尔纳热夫人身边则恰恰相反,我因是个男子汉并拥有幸福而自豪,我在高兴地、充满自信地纵情享乐,我在分享给予她的同样欢乐。我方寸不乱,既虚荣又色迷地赞赏自己的成功,并想从中获得更大的胜利。
我记不得就是当地人的托里尼昂侯爵是在何处离开我们的,但在我们抵达蒙泰利马尔之前,就只剩下我俩了。从这时起,拉尔纳热夫人便让她的女仆坐到我的车上去,我便坐到她的车里来了。
可以肯定,这样旅行我们是不会厌烦的,而且我都搞不清楚我们经过的地方是什么样子。在蒙泰利马尔,她有事要办,待了三天,但在这三天中,她只离开过我一刻钟,去拜访一个人。这次拜访给她招来一些令人讨厌的干扰和邀请,但她并没接受,借口身体不适。可我们却借机每天单独地在最美丽的地方和最晴和的天空下散步。
啊!多美的三天啊!我有时回想起来还颇觉留恋,这样的日子是不会再有了。
旅途中的爱是长不了的。我俩必须分手了。而且,我承认,是时候了,并不是因为我已心满意足,或即将心满意足了,我是一天比一天地更加恋恋不舍。但是,尽管她十分节制,可我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而在我们分手之前,我想用我剩下的那点精力尽情享受一番,她为了防止我同蒙彼利埃的姑娘们鬼混,也就遂了我的心愿。为了减轻惋惜,我们拟订了一些重逢的计划。我们决定,既然这种调养法对我有益,我将继续采用,并去圣-昂代奥勒镇过冬,由拉尔纳热夫人来照料我。我只需在蒙彼利埃待五六个星期,让她有时间准备一下,以防流言蜚语。她详尽地教我该知道的事,该怎么说,该怎么做。这之前,我们应该多通信。她认真地嘱咐我要多保重身体,劝我找些好医生看看,要谨听医嘱,等我回到她身边时,她负责让我遵守医生的规定,不管它们有多么严格。我认为她说的是真心话,因为她爱我:她给了我比宠爱更加可靠的种种爱的证明。她通过我的行囊断定我并不富裕。尽管她也并不富有,但她从格勒诺布尔带了不少的钱来,想在我俩分手的时候强迫我与她分享,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推辞掉。最后,我离开了她,心全被她给掳去了,而我觉得我也让她留下了对我的真心的爱。
我一边从头回忆一边继续赶路,当时,我很高兴能坐上一辆舒适的马车,可以尽情地回味我所品尝到的快乐,并憧憬她答应我的快乐。我只想着圣-昂代奥勒镇以及那儿等待着我的日子。我看到的只是拉尔纳热夫人及其周围的一切,世间其余万物我全都不在意了,连妈妈也给忘掉了。我专心致志地在脑海中把与拉尔纳热夫人相关的所有细节组合起来,使我对她的住所、邻里、朋友以及整个生活方式事先有个印象。她有个女儿;她经常充满母爱地跟我谈到她。她女儿已满十五岁,活泼可爱,性格随和。她向我保证她女儿会喜欢我的。我没有忘记她的这句话,而且十分好奇,想知道拉尔纳热小姐将如何对待她母亲的好友。我从圣灵桥到勒木兰,心里尽想着这些事了。有人让我去看看加尔大桥;我去看了。早餐吃了几粒甘美的无花果之后,我找了一位向导,去看了加尔大桥。这是我所看见的古罗马人的第一项工程。我一心想看看无愧于建造者之手的一项建筑。突然间,那建筑物超出了我的意料,而且是我一生中唯有的一次,只有古罗马人才能产生这样的效果。这项朴素而宏伟的工程的气派使我叹为观止,尤其是它建于荒野之中,寂静和孤独使得这一建筑物更使人印象深刻,更令人惊叹不已,因为这座所谓的桥只不过是一个渡槽。人们会想,是什么力量把这些巨大的石头从那么远的采石场运来,并把成千上万的人手聚集到他们谁都不住在那儿的地方来的。我把这壮丽的工程的三层都走了一遍;崇敬之情使我几乎不敢迈步去践踏它。我的脚步声在那些巨大的拱形下回荡,使我觉得听见了修建它们的人的粗大嗓门。我像一只昆虫似的迷失在这庞然大物中。我一边感到自己的渺小,一边感到不知什么东西使我的灵魂飞升,我在叹息,我在想:“我为什么不是古罗马人呀!”我在那儿呆了好几个小时,心旷神怡地瞻仰着。归来时,我心不在焉,恍恍惚惚的。这种幻想对拉尔纳热夫人是没好处的。她早就想到让我别被蒙彼利埃的姑娘们把魂勾了去,但她未曾想到让我提防加尔大桥。谁都不能料事如神。
在尼姆,我去参观了竞技场。这是一个比加尔大桥壮观得多的建筑,但给我的印象却不很强烈,或许是我对第一个建筑惊叹了个够,或许是后一座位于市中心,难以引起激动。这座宽广壮丽的竞技场,周围是一些破旧的小房子,而且,场内还有一些更小更破的房子,致使整体感觉零乱不堪,令人遗憾、生气,失去高兴、惊奇之感。我后来又参观过维罗纳的竞技场,比尼姆的要小得多,也没它漂亮,但维护和保存得十分完美,异常整洁,光这一点,就给我以一种更加强烈、更加愉悦的感觉。法国人对什么都不上心,毫不爱护古物。他们开始干时总像一团火,但却草草收场,也不会保存。
我大变样了。我那被勾起的欲念完全燃烧了起来,以致有一天,我进了吕奈尔桥酒店,好同在那儿的旅伴美餐一顿。这家酒店是欧洲最有名的,当时确实不辱其名。店家很会利用酒店的优越条件,供应最丰富、最精美的菜肴。荒郊野外,有这么孤零零的酒店,供应丰富的海鱼和河鱼,供应精美野味、好酒,而且服务又细心周到得如同在王公显贵之家,并且只需三十五个苏就可,这真是一件稀罕的事。但是,吕奈尔桥酒店没能长此以往,由于沽名钓誉,终于一败涂地。
一路上,我连自己有病都忘了,到了蒙彼利埃才想了起来。气郁症已经全好了,但所有其他病痛却依然如故,只是习以为常,不当回事了,换了别人,突然患上,准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的确,这些病倒不是疼痛而是吓人,使得精神的痛苦大于它们似乎预示其崩溃的肉体上的痛苦。这样,我便因强烈情欲的分心而不再去想我的病痛了,但它并不是凭空想象的,所以我一旦安分下来,便又感觉有病了。因此,我认真地考虑起拉尔纳热夫人的忠告和我此行的目的来。我去看了最有名的那些医生,特别是菲兹先生,而且为了小心谨慎起见,我在一位医生家里包了伙。他是一位爱尔兰人,名叫菲茨莫里,有许多医科学生在他家搭伙。病人在他家搭伙有一个好处,菲茨莫里先生收的膳食费很合理,而且在为搭伙者看病时分文不取。他负责按菲兹先生的处方抓药,并照料我的身体。他在节食疗法上是尽职尽责的,人们在他那儿搭伙是不会消化不良的,而且,尽管我并不觉得这种节食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可比较的事就在眼前,所以我有时心里不禁觉得,托里尼昂先生与菲茨莫里先生比较起来是一个更好的食品供应者。然而,由于大家也并不会饿死,而且所有的年轻人都快快活活的,因此,这种生活方式对我确实有好处,使我不致再陷入慵懒倦怠之中。我每天早上服药,特别是喝些我不知道是什么水,我想是瓦尔斯矿泉水,再就是给拉尔纳热夫人写信,因为我俩一直有书信往来。而且我卢梭是负责在收转其友杜丁的信件。中午时分,我便同共餐者中某一青年去拉卡努尔格遛一圈;这帮年轻人都是些很好的小伙子。然后,我们聚集在一起,去吃午饭。饭后,我们当中大部分人都有件重要的事,一直要干到晚上,那就是到城外去打两三场木槌球,输者请吃午茶。我不玩,因为我体力不够,球技欠佳。但我下注,而且,由于事关输赢,我跟着球员和木球在凹凸不平、满是石头的道上跑来跑去,这倒是一种既有趣又有益的运动,对我非常合适。我们在城外的一家小酒店吃午茶。不用说,这些午茶吃起来都挺快活的,但我要补充一句,虽然小酒店里的姑娘们很漂亮,可我们都是规规矩矩的。菲茨莫里先生球艺高超,是我们的头头。我可以说,尽管学生们名声不佳,但我觉得这帮年轻人的道德和正直是成年人中很准看到的。他们喧闹而不浪荡,活泼而不放纵。如非强逼,我是很容易适应一种生活方式的,如果它能永远这么继续下去,我真求之不得。这帮学生中,有好几个爱尔兰人,我试图跟他们学点英语,以备去圣-昂代奥勒镇之所需,因为离我去那儿的时间不远了。拉尔纳热夫人每次来信都催我去,而且我也准备听从她的吩咐。显然,给我看病的医生们一点儿也不明白我的病痛,把我看作一个无病呻吟的人,因此,便拿豨莶、矿泉水和炼乳来应付我。同神学家完全相反,医生和哲学家只把他们能解释的看作真的,而且以自己的智慧作为可能与否的尺度。这帮先生对我的病一无所知,所以我就算是没病了吧,因为怎么能怀疑医生不是无所不知的呢?我看到他们是想糊弄我,想把我的钱骗光,而且,我觉得圣-昂代奥勒镇的她将不会比他们差;甚至更强,我便决定去投奔她,并抱着这一明智的意愿离开了蒙彼利埃。
我大约十一月末动身的,在这座城市住了六个星期或两个月的时间,花去了大约十二个金路易,可身体未见任何好转,而且也没获取什么知识,除了那点解剖学课,那是跟菲茨莫里先生学的,刚刚开了个头,就不得不弃之不学了,因为解剖的尸体臭气熏天,我实在是受不了。
我内心里对我所做的决定很不自在,一边照旧在往圣灵桥走,一边心里直犯嘀咕,因为这条道既通圣-昂代奥勒镇,也通向尚贝里。对妈妈的想念以及她的书信——尽管没有拉尔纳热夫人写得勤——唤起了我心中来时一直强压住的懊悔。但归途中,这些懊悔变得十分强烈,抵消了我寻欢作乐的兴趣,使我只听见理智的声音。首先,在我就要重新扮演的冒险家的角色中,我可能没有头一次那样地幸福;在整个圣-昂代奥勒镇里,只要有一个人在英国待过,了解英国人,或者会说英国话,我就露馅了。拉尔纳热夫人全家也可能对我很反感,对我很不客气。她的那个女儿,我不由自主地比应该的还要想得多些,更使我惴惴不安:我担心会爱上她,而且,这种担心已经决定了事情的一半。难道我能勾引她的女儿,与之干下卑鄙的勾当,从而使她的家庭不和、丢丑、受辱、遭难,以此来报答她的一片好心吗?这个想法使我不寒而栗。我决定只要这个可悲的苗头一露头,便坚决抵制并战胜它。但是,我又何必去没事找事呢?同我将会腻烦的母亲生活在一起,心里又热恋着女儿,却又不敢向她倾诉衷肠,那日子可怎么过呀!我有什么必要去这么干呢?有什么必要为了我已享尽其最大魅力的快乐而去自寻烦恼,自寻羞辱,自寻懊悔呢?因为很明显,我的奇思异想已失却其最初的活力,寻欢作乐的兴趣尚存,但激情已不在其中了。除此而外,我还考虑到我的处境、我的职责以及那个极其善良、极其慷慨的妈妈,她已经负债累累,我的胡花乱用更增加了她的欠债,她为我而操碎了心,可我却如此卑鄙地在欺骗她。这种自责变得如此强烈,最后终于占了上风。快到圣灵桥时,我决定过圣-昂代奥勒镇而不停,径直走过去。我毅然决然地这么做了,但我承认,不免有所叹息,但内心却怀着我平生头一次品尝到的满意在想:“我是自珍自爱的,知道把职责看得重于欢乐。”这是我从书中得到的第一个真正的恩泽。是书本教会我去思考,去比较。我不久之前才采纳了那些极其纯洁的准则,给自己订立了理智和道德的标准,而且为能遵循而深感自豪,但我羞愧,竟如此地没有恒心,这么快、这么明目张胆地否定了自己的格言。这种羞愧战胜了情欲。傲岸也许同道德一样,在我的决心中占了同样的比重。但是,如果说这种傲岸并不就是道德的话,那它也有着一些极其相似的效果,混淆了也是可以原谅的。
善良行为的好处之一就是使灵魂升华,并使之产生更加美好的行为,因为人都是有弱点的,在受到诱惑而要去干坏事却又戛然而止,这也就可入善行之列了。我一下定决心,便变成另一个人了,或者说是我变回到从前的我了,变回到一时的沉迷使之消失的那个我了。我心中充满了美好的情感和善良的决心,在继续前行,一心想着补赎过错,今后定按道德标准约束自己的行为,毫无保留地为母亲中最好的那一位效劳,向她献上如同我对她的爱恋一样深的忠贞,不再听对自己职责的爱以外的任何其他爱的驱使。唉!我改邪归正的真诚似乎许给我另一种命运,但我的命运早已注定,而且已经开始,当我的心对美好而正直的事情充满着爱,一心奔向那纯洁和幸福的生活的时候,我却接近了要给我带来一连串不幸的悲惨时刻。
由于急于赶到,我比预计的要早到达。我在瓦朗斯时写信告诉她我到达的日期和时间。我比预计的早了半天,便在沙帕雷朗停了半日,以便按我说的时刻准点到达。我想尽情地享受与她重逢的欢乐。我还愿意把这一时刻稍稍错后一点,以便再加上点企盼的乐趣。这种心计一直很成功。我发现我每次归来总像是一种小小的节日。这一次我也希望如此,所以尽管归心似箭,但是稍稍推后一点是值得的。
因此,我准点到达了。我老远地便眺望着,看她是否在路口等着我。我越走近,心儿跳得越发厉害。我到的时候已气喘吁吁了,因为我在城里便下车步行了。院子里,大门前,窗户前,不见人影,我开始慌神了,担心出了什么事情。我走进去,一片寂静,几个雇工在厨房里吃点心,一点没有等我到来的架势。女仆见到我时大吃一惊,她不知道我要回来。我上楼去,终于看见了我极其温情、极其炽热、极其纯真地爱着的妈妈。我跑上前去,扑倒在她的面前。她拥抱着我说:“啊!你回来了,孩子,一路上好吗?身体好吗?”这番问候让我不知所措。我问她是否收到我的信。她说收到了。我说:“我还以为没收到呢。”我们没再说下去。一个年轻男子同她在一起。我认识他,因为我走时在家中见过他,但这一回他好像已住下了,而且的确如此。总之,我发觉我的位置被抢占了。
这位年轻男子是沃州人氏,其父名叫温赞里德,是希永城堡的看门人,自称城堡上尉。上尉先生的儿子是个小小假发师,以此身份来往于上流社会。他就是以此身份前来瓦朗夫人家的,而且受到了很好的接待,正如她盛待所有的过往客人,特别是家乡人那样。
他是一个平平庸庸的金发高个子,体格相当不错,但相貌平平,智力亦然,说起话来像是漂亮的利昂德[72],常以他那个行当人的腔调和趣味叙述自己的一连串风流韵事,列举了半数同他睡过觉的侯爵夫人的大名,而且声称凡是经他理过发的漂亮女子,其丈夫都被他戴上了绿帽子。他自负、愚蠢、无知、粗鲁,总之,是上流社会最好的孩子。这就是我不在时的那个替身,也是我归来后推荐给我的合伙人。
啊!如果摆脱尘世羁绊的灵魂还能从永恒之光中看见人世间发生的一切的话,亲爱的、可尊敬的幽灵啊,原谅我吧,如果我只苛求于您而宽恕自己的过错的话,如果我把您和我的错误一起暴露在读者面前的话。不管是对您还是对我自己,我应该并愿意说实话:您在其中的损失总是大大地小于我的。啊!您那可爱而温柔的性格、您那永不枯竭的善心,您的坦诚和您所有的一切卓绝的美德难道还补赎不了您的弱点吗,如果能把这些仅是您理智造成的事称之为错误的话!您有错,但并无恶习。您的行为应受指摘,但您的心始终是纯洁的。如果把好和坏放在天平上,而且公平判断的话,有哪一个女人,假如把她的隐私像您的那样亮出来,敢于同您相提并论的?
新来者对于交给他的通常是很多的所有小事,都表现得积极,勤快,一丝不苟。他成了她的雇工们的监工。与我的闷声不响不同,他喜欢嚷嚷,不问是在田间、草堆、柴房、马厩或禽场,他总让人看见他的人,而且听到他的声。只有园子他不操心,因为那是件慢工细活,不出声音。他最大的乐趣是装车、运物、锯木、劈柴。只见他始终斧头或锄头不离手;只听见他跑来跑去,敲敲打打,扯着嗓门喊。我不知道他在干多少人的活儿,但他总是弄得像是有十多人在干活似的。这番吵嚷着实蒙住了我那可怜的妈妈,她认为这个年轻人是帮她干活的一个宝贝。她想拴住他,因此便运用了她认为能达到目的的所有办法,而且没有忘记动用她最信赖的一手。
大家应该了解我的心思,了解我那坚贞不渝、真实执着的感情,特别是使我此时此刻回到她身边的那份感情。这对我的整个身心是多么迅猛而沉重的打击啊!大家设身处地地替我想一想,顷刻间,我看到我所描绘的整个幸福未来永远化为乌有了。我所极其温柔缱绻地怀着的一切美好想法全都消失殆尽,而我是自小时候起,便把自己的生命与她的结合在了一起,可我头一次感到形单影只了。这一时刻太可怕了,而随后的日子也总是黯然的。我还年轻,但是,那使青春永驻的充满快乐和希望的温馨感觉却永远离我而去了。从这时起。我这个多情人儿已经是半死不活的了。摆在自己面前的只是一种索然生活的悲惨余生,而且,即使有时还会有一个幸福的倩影闪现在我的欲念之中,那幸福已不再是我所熟悉的了,我感到即使获得了,我也不会真正幸福的。
我是那么地愚蠢,又是那样地自信,所以尽管新来者语气亲切,但我却视之为妈妈性格随和所致,因为她跟任何人都很亲近。
如果不是她亲口告诉我,我不可能猜得出其中的真正原委的。但她急切地向我捅破了,其坦率真能让我气上加气,假如我的心会朝生气的方向转的话。她认为这事是极其简单不过的,她责怪我不把家里的事放在心上,还怪我老不在家,就好像她是一个欲火旺盛的女人,容不得一时的空缺。我揪心似的疼,我对她说:“啊!妈妈,您告诉我的是什么呀!我对您的一片痴情就是这么个报应吗!您无数次地挽救了我的生命,难道就是为了剥夺使生命变得可贵的一切吗?我将因此而死去,您将会惋惜我的。”她回答我时的平静口吻让我发疯。她说我是个孩子,人们是不会因这种事而死的,我什么也不会失去的,我俩仍旧是好朋友,在所有方面都亲密无间,她对我的爱不会减少,也不会终止,除了她死去。总而言之一句话,她让我明白,我的一切权利依然未变,在同另一个人分享时,我并没因此而失去它们。
我从未像此时此刻那样更深地感到我对她的感情是那么地纯净、真切、执着,我的心也从未如此地真诚和正直。我扑倒在她的面前,搂住她的双腿,泪如泉涌。我激动地对她说:“不,妈妈,我太爱您了,不能玷辱您。占有您对我来说太宝贵了,不能与人分享。我得以占有您时那伴随着的悔恨,随着我的爱增加了。不,我不能以同样的代价来保持这种占有。我将永远崇拜您,但愿您别让我失望:对我来说,尊敬您比占有您更重要。啊,妈妈!我把您让给您自己,我要为我俩心灵的结合而牺牲我的所有快乐。我宁可死上千百遍,也不愿享受贬损我所爱的人的那种快乐!”
我持之以恒地抱着这个决心,我敢说,那是与促使我做出这一决定的感情相一致的。自此之后,我便只以一个真正的儿子的目光看待这位极其亲切的妈妈了,而且,应该指出的是,尽管如我所极清楚地看到的那样,她私下里并不赞成我的决定,但却从未为了让我改变态度而运用一些暗示、爱抚,也没有运用女人们善用的那些既无损于自己又百发百中的任何巧妙的挑逗。我被迫自寻独立于她的一种命运,但却又想象不出是什么命运,所以很快便走向另一极端,完全从她的身上去找我的出路。我一门心思地在那么寻找着,几乎达到忘我的境地。我热切地盼着她幸福,不管需要付出多大代价。我的情感全部注入这一渴望之中。她徒劳地想把她的幸福与我的分开,我却不管她的愿望,视她的幸福为自己的幸福。
就这样,我心灵深处的道德种子随着我的不幸开始萌芽了,那是我通过学习培育的,一旦受到逆境的孕育便会开花结果。这种极其无私的心情结下的第一个果实就是使我的心灵摆脱了对那个取我而代之的人的任何仇恨和嫉妒的感情。我甚而愿意真心实意地与这个年轻人修好,愿意培养他,愿意致力于对他的教育,让他感到他的幸福,尽可能地别辜负了他的幸福,总之,要为他做阿内在类似情况之下为我所做的一切。但我比不上阿内。尽管我更温和,书读得更多,但却没有阿内的那种沉着和坚定,也没有他那种让人起敬的气势,而要想成功,则少不了这种气势的。而且,我觉得那个年轻人没有阿内在我身上发现的那些优点:温顺、勤勉、知恩,特别是他感觉不出我需要他的关怀,缺少助人为乐的强烈愿望。这一切他都缺乏。我所想要培养的那人只把我看作一个讨厌的学究,只会唠叨个没完,而他却觉得自己是这个家的重要人物,以自己的嗓门来衡量干活的多少,把他的斧头和锄头看得比我所有的破书有用千万倍。从某些方面来看,他是不无道理的,但他却以此为据,装出了不起的样子,真让人笑死。他以乡绅的派头对待农民,很快,对我也如此了,最后,对妈妈也这样了。他觉得温赞里德这名字不够高贵,便弃之不用,自称德·库蒂耶先生,而且,后来,他正是以此大名在尚贝里以及他结婚的莫里昂讷出名的。
最后,这位显赫人物成了家里的主宰,而我则不名一文。当我不幸地惹他讨厌时,他不训我,而训妈妈,我害怕妈妈受到他的粗暴对待,因此,便对他服服帖帖。每当他无比自豪地干他那劈柴活儿时,我都必须在一旁傻站着,默默地观赏他的丰功伟绩。但这小伙子也并不是一个本质很坏的人。他爱妈妈,因为他不可能不爱她;他甚至对我也并无恶意,而且,在他没发脾气,能同他谈话的时候,他有时也能比较耐心地听我们说话的,并能直率地承认自己只是个蠢人。但承认归承认,蠢事仍旧没少干。而且,他智力太有限,趣味又太低级,所以很难同他讲道理,而且几乎不可能同他友好相处。他已经占有了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却还要加点佐料,找一个棕发缺牙的老女佣玩玩,妈妈还只好忍气吞声地继续接受她的讨厌的服侍,尽管妈妈看见她就心里不是滋味。我发现了这一勾当,简直把肺都气炸了;但是,也发现了另一个情况,它更加刺痛了我的心,比以前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更使我颓丧绝望,那就是妈妈对我冷淡了。
我强迫自己做到而且她也像表示赞同的克制,是女人们丝毫不能原谅的那些事中的一件,不管她们表面上如何。那并不是因为她们的情欲被剥夺了,而是因为她们从中看到你对她们的激情无动于衷。就拿一个最理智、最豁达、最少情欲的女人来说吧,即使她最无所谓的男人对她所能犯的最不可饶恕的罪过,也莫过于能消受她而却偏偏不去消受她。这是绝没有例外的,因为我对妈妈出于道德、爱恋和尊敬,不敢造次,但她对我的那片极其纯真、极其强烈的真情却起了变化。从此,我在她身上再也找不到那种总是使我的心感到十分甜蜜的心心相印了。她只是要抱怨那个新来者的时候,才向我敞开心扉;而当他俩相处甚得的时候,她就很少同我说心里话。最后,她逐渐地采取了一种不再包括我的生活方式。我在她身边她还是高兴的,但她已不再需要我了,我即使整天整天地不去看她,她也不予理会。
不知不觉地,我感到自己在这个家里孤单寂寥了,可是从前我可是这个家的灵魂,可以说是过着一种两人的小家庭生活。渐渐地,我习惯了摆脱这家中发生的所有一切,甚至躲着这家里的人,而且,为了免受揪心的痛楚,我闭门读书,或者跑到树林里去痛痛快快地悲叹和哭泣。很快,这种生活便令我难以忍受了。我感到人在而心却远离我那极其亲切的女人,这更增加我的痛苦,而如果不再见到她的话,我就不会觉得如此地孤单。我计划着离开她的家。
我把这话同她说了,可她非但不反对,而且热心促成。她在格勒诺布尔有一位女友,名叫代邦夫人,其丈夫是里昂大司法长官马布利先生的朋友。代邦先生建议我去教马布利先生的孩子,我接受了,动身去了里昂,既未留下也几乎丝毫没有感到以前一想到就犹如生离死别似的遗憾。
我几乎有了作为一名家庭教师所必备的知识,而且认为自己有此才能。在我在马布利先生家度过的一年里,我有的是时间认识自己。如果不是我那急脾气搅和的话,我那温柔秉性会使我适于干这一行的。只要一切顺利,只要我看到自己毫无保留的心思和劳动有所收获,我就像个天使;但若事情不如人意,我则成了魔鬼。当学生们听不懂时,我便怪里怪气,而当他们淘气时,我真想杀了他们。
这不是使他们成为学者和智者的方法。我有两个学生,性情迥然不同。一个八九岁,名叫圣马利,眉清目秀,相当活泼开朗,但大大咧咧,贪玩,调皮,然而调皮得挺有趣。另一个小,名叫孔狄亚克,显得傻乎乎的,不好学,驴脾气,什么也学不会。可想而知,同这么两个货色在一起,我的活儿轻松不了。如果我有点耐心,再冷静些,也许会成功的,但我既无耐心又不冷静,所以没有任何成效,而且两个学生变得很坏了。我不乏勤勉,但却不心平气和,特别是缺乏审慎。
我对待他们只会使用对孩子始终无效且常常有害的三招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生气发火。忽而,我劝诫圣马利竟至自己也伤心落泪,我想感动他,仿佛孩子是真能打心眼儿里受到感动似的;忽而,我说破了嘴地同他讲道理,仿佛他能听懂我说的似的,而且,他有时也向我说出一些很微妙的道理,我便真的把他当作一个明理的人,因为他挺会推理。小孔狄亚克还要叫人头疼,因为他什么也不懂,一声不吭,对什么也不动心,讲什么也不听,弄得我火冒三丈,他反倒胜利了;因此,是他成了老师,我倒成了学生了。我看到了我的所有这些缺点,也感觉到了。我研究了我的学生的思想,了解得很透彻,而且相信一次也没被他们的诡计骗到。但是,看到缺点,却不知如何对症下药,又有什么用呢?我虽看清楚了一切,却束手无策,一筹莫展,而且,我所做的恰恰是我所不该做的。
我教学生不成,自己的事也没办好。我是被代邦夫人举荐给马布利夫人的。她曾请后者对我的举止言谈进行指导,以适应上流社会。马布利夫人倒是花了些工夫,想让我能够为她的门庭增辉,但是,我太笨拙,太腼腆,太愚蠢,因此,她泄气了,撇下我不管。但这并没妨碍我故态复萌,爱上了她。我多有表示,以使她有所觉察,但我从不敢向她求爱,而她也不是那种主动的人,因此,我常常偷看她,常常唉声叹气,但我发现这样并没任何结果,所以很快也就不了了之。
我在妈妈那儿把小偷小摸的毛病完全改掉了,因为全都属于我,没必要去偷了。再说,我为自己订下的崇高原则也使我今后不能干这类下贱事,而且,自此之后,我平常也确实没有干过,但是,这并不是我学会了抵制诱惑,而是我断了这种劣根,而且,我真担心,如果再遇上这种诱惑,我会像小时候那样去偷。这一点,我在马布利夫人家得到证明。我周围尽是一些可偷可拿的小玩艺儿,我连看都不看一眼,但竟然瞄上了一种阿尔布瓦产的挺美的名贵白葡萄酒,我曾在吃饭时偶尔喝过几杯,醇美可口。此酒有点浑浊,我以为自己会用鱼胶把它澄清,并且还自我吹嘘,人家就把这事交给我办了。我干起来,但弄坏了,不过只是不好看而已,喝起来仍旧很醇美。因此,我趁机不时地为自己留下几瓶,以便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畅饮。不幸的是,我从来不能不吃东西光喝酒。如何才能弄点面包呢?我不可能存下点面包的。让仆人们去买,等于是不打自招,而且可以说是在侮辱主人。自己去买吧,我又从来不敢。一位腰配佩剑的体面绅士,去面包店买块面包,这成何体统?最后,我想起了一位大公主的可笑办法。有人告诉这位公主,说农民没有面包吃,她便回答说:“那就让他们吃奶油圆球蛋糕吧!”我买了点奶油圆球蛋糕。办这么点事可不容易!我为此独自出门,有时候跑遍全城,经过三十家糕点店门前,却一家也没进去。只是在店中只有一个人,而且模样儿也挺和善的,我才敢跨进店里。不过,当我一买到那可爱的奶油圆球蛋糕,插好门栓,去衣橱顶里头找出我的那瓶酒来时,我便一人自斟自酌,再看上几页小说,那有多开心啊!因为没人谈心,边吃边看便成了我的癖好。书就代替了我所缺少的朋友。我看一页书,咬一块蛋糕,宛如书在与我一同用餐。
我从不是放浪形骸、寡廉鲜耻之人,一辈子从没喝醉过。因此,我的这种小偷小摸也并不起眼。但是,事情还是败露了,是酒瓶子坏了我的大事。大家都装着不知道,但没再让我管酒窖。在这方面,马布利先生做得漂亮、审慎。他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外表一如其职务,严厉冷峻,但性格却十分温和,心地也少有地善良。他判断力强,为人公正,而且,出乎意料的是,作为一名司法长官,他甚至非常厚道。由于感到他的宽厚,我对他更加敬重了,这使我在他家多呆了些日子,否则我不会待这么久的。最后,由于我对我不适应的一种行当厌烦了,由于我对一种我感觉不出任何乐趣的尴尬处境厌倦了,经过一年尽心尽力的尝试之后,我决定不教了,因为我深信我永远也无法真正提高这两个学生的水平。马布利先生同我一样,也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然而,我相信,如果我不先开口,他是永远不会主动辞退我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这种过度的好心当然是我所不赞成的。
使我更难以忍受的是,我不断地把眼前的情况与我离开了的情况相比较,我总是怀念我亲爱的沙尔麦特,怀念我的园子、树木、泉水、果园,而尤其怀念的是我为之而生、赋予这一切以生命的那个女人。我一回想起她来,回想起我俩的快乐、我俩那纯洁的生活,总不免感到揪心地疼,感到压抑憋闷,再没精神干些什么。我无数次恨不得立刻动身,走回到她的身旁。只要能再见上她一面,就是立刻死去也心甘情愿。最后,我无法抵御那些召唤我不惜任何代价也要回到她身边去的极其甜蜜的回忆,心想,我以前不够耐心,不够体贴,不够温存,而如果我现在在这些方面比以前做得更好些,那我还是会幸福地生活在一种很温馨的友谊之中的。我琢磨出世界上最美好的计划,急于付诸实行。我抛开一切,放弃一切,动身飞跑,像少年时那么激动不已地到了家里,跪倒在她的面前。啊!如果我在她的欢迎中,在她的爱抚中,总之,在她的心中,重新见到我以前所感受到的、仍旧念念不忘的情意的四分之一,我就高兴得要命了。
人生事是多么可怕的幻想啊!她仍旧用她那与生俱灭的卓绝的心迎接我,但是我来寻求的那个过去已不复存在,也不可能再生了。我刚与她在一起待上没到半个小时,就感觉到我往日的幸福已经永远消失。我重新陷入被迫离去时一样的辛酸境地,而对此我却不能说是谁的过错,因为,实际上,库蒂耶并不坏,而且见到我回来,好像高兴多于不快。但是,我又怎能忍受成为她身边多余的人呢?我曾经是她的一切,而且她也不能不始终是我的一切呀。我怎能在一个我曾经是它的一个孩子的家中作为一个外人生活下去呢?目睹是我往日见证的那些物件,我感到失落,好不是滋味。换个地方住,我也许痛苦少些,但总是回忆那么多甜蜜的往事,也要刺激我的若有所失之感的。我空怀遗憾,悲苦忧伤,所以除了吃饭时间,我又总是一个人待着了。我闭门读书,在书中寻找有益的消遣,而且,我感到以前一直担心的危险迫在眉睫,我便冥思苦想,从自己身上想办法,当妈妈没了经济来源时,好接济她。我曾把家中的事安排好,免得越来越糟,但自打我走后,全都变了。她的管家是个挥霍的家伙,喜好排场,要骏马好车,爱在邻居们面前摆谱儿,在继续搞些他并不懂行的事业。妈妈已在寅吃卯粮;四季收益作了抵押;房租拖欠滞付;欠债日见增多。我猜想,她的年金很快便会被扣押,也许会被取消。总之,我看到的只是破产和灾难,而且为期不远,所以我瞻念前程,不寒而栗。
我可爱的小屋是我唯一的消愁解闷之所。我因为在屋里寻求医治心灵创伤的药物,竟也同时在寻找办法,以防范我所预见到的灾难。因此,我在重新考虑我以前的那些想法时,又在建造一些新的空中楼阁,以便把可怜的妈妈从我看到她正要跌入的可怕境地中解救出来。我觉得自己才疏学浅,又无足够的才华,难以名噪文坛,无法通过这条途径发财致富。浮现在脑海中的一个新念头使我有了我那平庸的才能所不能给与我的信心。我虽不再教音乐,但并未放弃音乐。恰恰相反,我没少研究音乐理论,至少可以自视为这方面的博学者。我在寻思学习辨认音符以及依谱唱歌的艰难时,突然想到,这种困难完全可能源自音乐本身,也源自我自己,特别是我知道,一般来说,学音乐对谁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在研究音符结构时,常常觉得它们创造得很不好。我早就想到过用数字来记谱,免得在记哪怕很小的曲子也总得画一些线和符号。但八度音的问题以及节拍和时值的问题把我给难住了。以前的这个想法又回我的脑子里来,我在重新考虑它时,发现这些困难不是不可以克服的。我冥思苦想竟成功了,竟能用我的数码极其准确地,而且可说是极其简单地把任何乐曲记录下来。从这时起,我认为我已经发财了,一面高兴异常地想着与我欠她一切的那个女人分享,一面想着赶快去巴黎,深信把我的方案呈交法兰西学院,准能引起一场革命。我从里昂带回来点钱,我还卖掉了我的书。半个月工夫,我的决心已定,并付诸实行。最后,我满怀着启迪我这一计划的那些美好念头,始终像任何时候那样,带着我的乐谱方案从萨瓦动身了,宛如我以前带着我的埃龙喷水玩具从都灵出发那样。
这些就是我青年时代的错误和缺点。我以我内心很满意的忠实,把经历讲述了出来。假如日后我以一些美德来为我成年时期增姿添彩的话,我也会以同样坦率的态度去写的,而且,这就是我的打算。但我必须就此搁笔。时间会揭开许多帷幕。如果我的名字能流传后世,也许后人将得知我所要说而没说的话。那时候,大家将会知道我为何缄默不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