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施工总布置

1.2.3.1 施工总体布置规划原则

(1)在保证现场施工需要的基础上,尽量少占耕地。

(2)多方利用社会潜力,最大限度地压缩一线生产生活设施。

(3)根据作业面相对集中的特点,本着便于生产生活、方便管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左、右岸分别集中布置生产、生活设施。

(4)在保证生产、生活的前提下,作好三废处理,保护施工环境,达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

(5)在工程土石方弃渣规划时,场地选择应满足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尽量提高可利用开挖料的用量。

(6)主要施工工厂设施和临时设施的布置应考虑施工期洪水的影响。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工期、沁河水文特性,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

1.2.3.2 施工交通布置

除了对外交通外,根据工程布置、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规格和对外交通运输要求等特点,按照前期施工与后期施工、临时道路与永久道路、施工与运行管理三结合的原则,进行场内交通道路规划,共新建干线施工道路12条,总长15.9km,道路等级为矿-Ⅱ级、矿-Ⅲ级,采用泥结碎石路面;矿-Ⅱ级道路路面宽7m,矿-Ⅲ级道路路面宽6.5m。

1号道路:在三孔窑接对外交通道路,经河口村,终点至金滩沁河大桥桥头,长约1.5km,连接沁河两岸的交通运输,主要承担外来物资运输、大坝左岸及泄洪系统开挖出渣、泄洪系统混凝土浇筑、大坝填筑、混凝土面板浇筑等交通运输任务,该道路后期改建为水库运行管理的永久道路。

2号道路:起点在金滩沁河桥,经过泄洪洞出口上部、溢洪道左侧、左坝肩,终点为泄洪洞进口附近,主要承担大坝左岸岸坡、溢洪道、泄洪洞进出水口高部位的开挖、混凝土浇筑、金属结构安装等交通运输任务。该道路后期改建为大坝、溢洪道、泄洪洞进水口运行管理的永久道路。

3号道路:起点在金滩村口现有的乡村公路,终点为泄洪洞出口,主要承担泄洪洞及其进出口的开挖出渣、混凝土浇筑等运输任务。

4号道路:起点为对外交通道路的终点三孔窑,经沁河河口电站、余庄、余铁沟,到达右坝肩,为右岸上坝的高线道路;主要承担大坝坝肩开挖、填筑、面板浇筑的交通运输任务。该道路后期改建为大坝运行管理的永久道路。

5号道路:在建设管理营地接1号道路,沿沁河右岸逆流而上,终点为大坝坝址。截流前该道路主要承担岸坡开挖出渣等运输任务;截流后,通过下游围堰,连接水电站厂房,为厂房开挖、低线坝体填筑、混凝土浇筑、机组安装施工的运输道路;后期改建为水电站运行管理的永久道路。

6号道路:在坝址接5号道路,沿沁河右岸河滩至2号临时堆料场,主要担负大坝右岸下部岸坡开挖、基坑开挖,围堰填筑、坝前石渣铺盖填筑等交通任务。

7号道路:起点为右坝肩,终点为2号临时堆料场,并连接6号道路,主要承担大坝右岸岸坡的开挖、弃渣、河床段趾板、连接板、高址墙、坝前压盖黏土、粉煤灰填筑等交通运输任务。

8号道路:起点接3号道路终点,沿左岸逆流而上,至泄洪洞进口,主要承担大坝左岸下部岸坡开挖、发电洞、泄洪洞开挖、混凝土浇筑等交通运输任务。截流后,8号道路被大坝、导流洞截断,仅能部分继续使用。

9号道路:起点接1号路,终点为石料场,担负上坝石料、混凝土骨料等运输任务。

10号道路:起点接2号路,终点为2号弃渣场,主要担负左岸岸坡、泄洪洞、引水发电洞等开挖弃渣任务。

11号道路:起点为下游围堰,终点至小水电站厂房,施工期为小水电站施工道路,后期改建为小水电站运行管理永久道路。

12号道路:起点为1号路,终点至变电站,为水电站施工道路,后期改建为变电站运行管理永久道路。

场内主要临时道路的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后期改建为永久道路的,按公路三级防洪标准考虑,采用25年一遇洪水重现期。

1.2.3.3 砂石料加工布置

河口村水库工程混凝土总量57.73万m3(其中主体工程50.55万m3,导流工程7.18万m3),大坝填筑垫层料、反滤料21.65万m3,下游排水、F11断层及围堰填筑反滤料3.37万m3,土工布砂垫层7.50万m3,需加工成品砂石骨料约138.74万t(其中粗骨料91.15万t,细骨料47.59万t),成品垫层料51.92万t。

根据施工总进度安排,混凝土浇筑高峰强度出现在第三年8—10月,在此期间,混凝土浇筑月平均高峰强度3.0万m3/月,考虑施工过程中的不均衡性,按每日2班制(14h),每月生产25d,确定砂石加工系统处理能力为250t/h,成品生产能力为200t/h。

砂石加工系统布置在3号渣场附近,紧邻9号施工道路,系统距离河口村石料场400m,系统占地面积36700m2

1.2.3.4 土石料场布置

(1)土料场。主要用于坝前黏土压盖,上下游围堰,有松树滩土和谢庄两处土料场,均在库区内。松树滩土料场位于坝址上游沁河右岸,松树滩村旁,距坝址3km左右,储量约16万m3。松树滩产地土料岩性比较复杂,质量不稳定,含有较多的钙质结核和碎石,黏粒含量低,由于坝前铺盖土料和围堰防渗体用土料要求较低,但适当筛选后应能满足坝前铺盖土料和围堰用土料要求。

谢庄土料场位于坝址上游沁河左岸,谢庄村旁,距坝址4~5km,储量为15万m3,谢庄土料为非分散性土。谢庄土料场除天然含水量小于最优含水量外,其余指标均符合规程要求,应能满足坝前铺盖用土料和围堰防渗土料要求。

(2)石料场。河口村石料场主要为大坝坝体堆石料和人工混凝土骨料,位于坝址下游河口村村南冲沟两侧,储量1700万m3。用料取自上部马家沟组(O2m2)灰色厚层状白云岩、白云质灰岩和灰岩等;岩石基本裸露,岩层厚度及质量较稳定,风化轻微,为Ⅱ类料场。无地下水出露,施工场地开阔,距坝址直线距离2~3km,开采运输比较便利,料场石料用作人工混凝土粗骨料时,其干密度、饱和抗压强度、吸水率、冻融损失率(硫酸盐及硫化物含量)等指标均满足技术质量要求,同时碱活性试验结果表明,岩石不具有碱活性,满足块石料及混凝土粗骨料的质量技术要求。

坝体大部分填筑料来源于河口村石料场,部分次堆料取自溢洪道、泄洪洞及电站开挖料。

1.2.3.5 堆渣、弃渣场布置

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418.1万m3,其中利用311.3万m3;弃渣86.8万m3,折合松方126.6万m3。共设弃渣场3个,容量148.0万m3;设临时堆料场2个,容量271.0万m3

1号弃渣场位于2号路起点附近的左侧山沟,主要堆存泄洪洞出口石方明挖弃渣。

2号弃渣场位于2号路起点附近的右侧山沟,主要堆存泄洪洞进口石方明挖弃渣和出口覆盖层开挖弃渣。

3号弃渣场位于石料场东侧的冲沟内,主要堆存石料场的覆盖层和无用层开挖弃渣。

1号临时堆料场位于大坝下游800m处右岸的河口滩,临时堆存部分大坝垫层料和大部分开挖可利用料,其中后者主要用于大坝次堆石区、大坝坝后压戗和下游围堰、泄洪系统建筑物石渣回填。

2号临时堆料场位于大坝上游500m处右岸河滩,堆存小部分开挖可利用料,主要为上游围堰和大坝坝前压盖填筑料。

上述3个弃渣场施工后期都按照水保要求进行了水土保持整治及绿化。1号临时堆渣场在大坝回采后也按照水保要求进行了治理及绿化;2号临时堆渣场位于库区内,施工期进行了临时防护,水库蓄水后淹没于库区内。

大坝基础开挖料及部分溢洪道开挖料,作为坝后压戗堆积在坝脚至下游围堰之间,后期也按照水保要求进行了水保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