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实训须知

1.实训课的目的与要求

测量实训可以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是学习测量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基本技能的有效措施。实训课着眼于测量学的最基本训练,与其他教学环节有着密切的联系。

为了使实训课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对学生要求如下:

(1)实训前应做好准备,包括阅读指定的实训指导书,预习教材中有关章节,准备好必要的表格和文具等。

(2)实训前应了解实训的内容和要求,弄清有关的基本理论和方法。(3)实训课无论在室外或室内进行,都必须遵守上课纪律。

(4)实训课上应认真完成教师所布置的任务。

(5)实训应按统一安排的地点进行,不得擅自改变。

(6)实训中应爱护仪器工具,严格遵守《测量仪器使用规范》。(7)实训中必须重视记录,严格遵守《测量资料记录规则》。(8)实训中应爱护树木花草和农作物,不得任意损坏。

2.仪器的借用方法

(1)每次实训借用仪器设备时,应按实训指导规定或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并应遵守测量仪器室的规定,由各组组长按顺序领取并办理借用手续。

(2)测量仪器室每次均根据实训的任务,按组配备仪器,填好仪器的借用单,将仪器排列在发放台上。各组组长对照仪器借用单清点仪器及附件等,若无问题,由组长在借用单上签名,并将借用单交还仪器管理人员后,方可将仪器借出实训室。

(3)初次接触仪器,应先看指导老师进行操作、讲解后,再架设仪器进行操作,以免弄坏仪器。

(4)实训完毕应由仪器管理人员暂时验收,由于交还仪器时间过于集中,不可能将仪器详细检查一遍,待下次清点借给他人使用前(最长不超过一周)方可算前者借用手续完毕。

(5)测量仪器属贵重仪器,借出的仪器必须有专人保管,如发生损坏或遗失,应按照学院的规章制度办理。

3.测量仪器使用规则

(1)测量仪器多为精密、贵重仪器。为保证仪器安全,延长使用寿命及保持仪器精度,使用仪器时,需按本规则要求进行。

(2)对光学仪器要严格防潮、防尘、防震,在雨天及大风沙气候下不得使用,在搬运途中必须有人扶持。

(3)仪器应尽可能避免架设在交通要道上,在架好的仪器旁必须有人看守。

(4)在架设好仪器后,必须检查脚腿螺旋及连接螺旋,是否确已拧紧。

(5)在使用过程中搬动仪器,应将上盘制动螺旋松开。对于经纬仪,还要将望远镜竖置,将仪器抱在胸前,一手扶住基座部分,不得将仪器扛在肩上。

(6)拧动仪器各部的螺旋,要用力适当,在未松开制动螺旋时,不得转动仪器的照准部及望远镜。

(7)在取出仪器后,必须将干燥剂放于盒内,并将盒子盖好,以防干燥剂失效。

(8)工作时不得坐在仪器盒上。在仪器装在盒内搬运时,应该检查搭扣是否扣好,皮带是否安全。

(9)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转动失灵,或有异样声音,应立即停止工作,对仪器进行检查,并报告实验室。

(10)仪器的光学部分如沾有灰尘,应用软毛刷刷净,不得用不洁及粗糙的布类擦拭,更不得用手擦拭。

(11)如仪器沾有水珠,应将仪器在通风干燥处晾干后再装入盒内。(12)工作过程中,不得将两腿骑在脚架腿上。

(13)使用仪器后,均应详细检查仪器状况及配件是否齐全。

(14)仪器装箱时应保持原来的放置位置,且将制动螺旋拧紧。如果仪器盒子不能盖严,不能用力按压,应检查仪器的放置位置。

(15)在使用钢尺时,切勿在打卷的情况下拉尺,并且不得脚踩、车压。(16)钢尺在用完后,必须擦净、上油,然后卷入盒内。

(17)丈量距离时,应在卷起1~2圈的情况下拉尺,且用力不得过猛,以免将连接部分拉坏。

(18)花杆及水准尺应该保持其刻划清晰,没有弯曲,不得用来扛抬物品及乱扔乱放;水准尺放置在地上时,持面不得靠地。

(19)垂球应保持形状对称,尖部锐利,不得在坚硬的地面上乱用乱碰。(20)测钎应保持没有弯曲,不得用来作为拉钢尺的把手。

(21)对特殊贵重及精度仪器,应按专业的规定使用。4.光电仪器使用规则

(1)光电仪器为特殊贵重仪器,在使用时必须有专人负责。

(2)仪器应严格防潮、防尘、防震,在雨天及大风沙气候下不得使用,长途搬运时,必须将仪器装入减震箱内,且由专人护送。

(3)工作过程中搬移测站时,仪器必须卸下装箱,或装入专用背架,不得装在脚架上搬动。

(4)仪器的光学部分及反光镜严禁用手摸,且不得用粗糙物品擦拭;如有灰尘,宜用软毛刷刷净;如有油污,可用脱脂棉蘸乙醚混合液或哈气擦拭。

(5)仪器不用时,宜放在通风、干燥、而且安全的地方。如果在野外沾水,应立即擦净、晾干,再装入箱内。

(6)仪器在阳光下使用时必须打伞,以免曝晒,影响仪器性能。(7)发射及接收物镜严禁对准太阳,以免将管子烧坏。

(8)仪器在不使用时应经常通电,以防元件受潮。电池应定时充电,但充电不宜过量,以免损坏电池。

(9)使用仪器时,对于操作按钮及开关,不要用力过大。

(10)使用仪器前,应检查电池电压及仪器的各种工作状态,看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实验室,不得继续使用,更不得随意动手拆修。

(11)仪器的电缆接头,在使用前应弄清楚构造,不得盲目的乱拧乱拨。(12)仪器在不工作时,应立即将电源开关关闭。

(13)每次使用完毕,应在使用记录上登记使用人,使用时间及使用日期。(14)学生实习使用仪器时,教师必须在场指导。

5.测量记录与计算规则

测量记录是外业观测成果的记载和内业数据处理的依据。在测量记录或计算时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遵守下列规则:

(1)在测量记录之前,准备好硬芯(2H或3H)铅笔,同时熟悉记录表上各项内容及填写、计算方法。

(2)记录观测数据之前,应将记录表头的仪器型号、日期、天气、测站、观测者及记录者姓名等无一遗漏地填写齐全。

(3)观测者读数后,记录者应随即在测量记录表上的相应栏内填写,并复诵回报以资检核。不得另纸记录事后转抄。

(4)记录时要求字体端正清晰,数位对齐,数字对齐。字体的大小一般占格宽的1/3~1/2,字脚靠近底线;表示精度或占位的“0”(例如水准尺读数1.500或0.234,度盘

读数93°04′00″)均不可省略。

(5)观测数据的尾数不得更改,读错或记错后必须重测重记,例如:角度测量时,秒级数字出错,应重测该测回;水准测量时,毫米级数字出错,应重测该测站;钢尺量距时,毫米级数字出错,应重测该尺段。

(6)观测数据的前几位若出错时,应用细横线划去错误的数字,并在原数字上方写出正确的数字。注意不得涂擦已记录的数据。禁止连环更改数字,例如:水准测量中的黑、红面读数,角度测量中的盘左、盘右,距离丈量中的往、返量等,均不能同时更改,否则重测。

(7)记录数据修改后或观测成果废去后,都应在备注栏内写明原因(如测错、记错或超限等)。

(8)每站观测结束后,必须在现场完成规定的计算和检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9)数据运算应根据所取位数,按“4舍6入,5前奇进偶舍”的规则进行凑整。例

如对1.4244m、1.4236m、1.4235m、1.4245m这几个数据,若取至毫米位,则均应记为1.424m。

(10)应该保持测量记录的整洁,严禁在记录表上书写无关内容,更不得丢失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