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征地

第一节 征地范围

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主要有施工区、水库淹没区、塘英办公及生活基地(简称塘英基地)、南丹物资转运站、库区专项建设等5个部分。

一、施工区征地

涉及天峨县3个乡镇的6个村17个村民小组,征用面积1.1768万亩(不含水面、库区淹没重叠部分)。其中农用地1.046万亩,建设用地0.0249万亩,未利用土地0.1059万亩。

二、水库淹没区征地

正常蓄水位375米时,水库淹没涉及广西区的天峨、南丹、乐业、田林、隆林5个县,贵州省的罗甸、望谟、册亨、贞丰、镇宁5个县。贵州、广西两省 (区)共10个县,48个乡(镇),233个村,867个村民小组。征用面积54.9779万亩。其中农用地44.3814万亩,建设用地0.9543万亩,未利用土地9.6422万亩。

三、塘英办公及生活基地征地

龙滩公司在天峨县六排镇塘英区建设办公及生活基地,征用土地214亩,其中:旱地168.50亩、宅基地38亩、交通用地7.50亩。

龙滩公司天峨塘英基地场平

四、南丹物资转运站征地

据龙滩水电工程施工规划设计,在南丹县建设物资转运站,征用南丹小场镇土地113.37亩,其中:水田81.41亩、旱地11.85亩、陡坡地19.15亩、水塘0.96亩。

五、库区专项建设征地

迁建集镇、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点、机耕路、企业复建等建设征地由地方政府负责征地工作。

等级以上专项公路建设征地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地方政府或项目主管单位协助配合开展建设征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