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是我发在QQ空间和朋友圈里的说说。
今天想精心选一些出来。
所以这些是去年或者今年写的,今年写的较多。
这些文字大都篇幅短小,有些错字,我也没有改。
反映了我的心情,其中趣味很多。我主要以抒情为主。
其中这些不同的小小说,没有名字,是我偶然间发在QQ空间的!有些没有收录,或许以后会在收录一些。这十三篇是我最爱的。
可抒情是最重要的。
本来想写一部新的散文集子,奈何所开小说太多。
奈何生活不容易。
假如有人读了我这些闲散文字,而高兴。我也满足了。
山水之间,谁不羡慕呢?
可我竟然收录很少的山水的文字,以前有些文字幼稚得很。不敢收录,包括,现在我的文字,也幼稚。
可每一次伤心我都写下那些文字。
不是诗歌,也是诗歌。
人会有离愁别绪,所以产生了文字。
文字应该是带给人快乐的。
我直到写了这些文字,我才知道!
以后的创作应该是给人带来欢乐,这样的文字才有意义。
这是一本杂文,
是我生活时的随笔。
有高兴的。
有伤心的。
然而却不是人所喜欢的!
就让这本书给你们带来欢乐吧。
有一天晚上,我自己在街上散步,忽然的失落和对自己的不满,渐渐产生了,一次我的心情也随着失落。
有时候失恋也会写一些,这样下来竟然渐渐的多了起来。
我心里想这些文字虽然不是什么上乘佳作。但却是用了我最华丽的文字书写的,选的过程中也没有仔细。
可太过华丽,过分诗意的篇章我是删掉的。其中有一篇小说,和工人工资的文章没有发出。
我觉得遗憾,这两篇应该是我所写最好的两篇!
反映了现实,映射了当下。
还是不写为妙,可我的良心告诉我,有些题材我必须写。
文章应该要写实一点,长篇小说应该写得浪漫一点。
这是我的感觉。
这是我的初心!好在我还有初心。
我曾幻想过找出版社出版我的书,可细细想来,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我的书。因为幼稚,因为不成熟!
可总有一天会成熟的,我心想我崇拜古龙大师。假如能走古龙大师的武侠或奇幻之路自然好,要是不能的话,就走纯文学的路。
因为读了古龙,我也想在作品中描写男女两人的关系!读了贾平凹先生的《废都》和村上春树先生《挪威的森林》后我更加觉得,关于男女的描写,应该要全面一点。
虽然俗,可也美。先写俗的,以后等风格成熟以后,在写得雅致些。
因为文学和小说的创作不应该有局限性,追求自由和艺术应该是自由的。是任游作者驰聘,天马行空的创作。我觉得这样才能叫文学,要是限制多了。反而影响质量。
我励志要成为文学家!当然也是小说家……
最好像古龙大师一样。
假如赚不了钱的话,不如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假如以后有出版社愿意出版我的书就好了!
因为印在纸上的才能算做书籍。
我现在年轻,看不上一些框框套套。
大概以后五年我都会在作品中,尽情写男女,互相的爱恋。接着写他们的激情。
这是我梦想的,也是我所追求的艺术!
至于什么是好小说,什么是坏小说,什么是低俗的,什么是恶劣的。我没有一个标准。像《红楼梦》那样的小说自然是艺术的巅峰,可有点艺术性的小说都是应该让人知道的。
所以我对出名十分的渴望,因为我啥也不会。
只能在文字上面找寄托了!
写性的小说或许是低级的!
可写十年后的性,那一两部小说却可能高级的!
不能谈政治!那写作书籍和小说的意义就没有了。不说现代的鲁迅,单说古代就有杜甫了!
鲁迅和杜甫名垂青史!
永垂不朽!
现在是一个自由的时候,无论思想言语都是比较自由的。
何况是小说的内容,小说不能服务于政治!
在中国,莫言绝对是一代宗师。他的作品,反映了现实,中国改革开放以前的社会。他不仅没有坐牢,反而得了诺贝尔奖文学奖。真的让人羡慕。
我觉得少谈政治是对的!
谈一点政治也是可以的!
因为这是中国自古的文学传统。
谁能背离这样的传统呢?
毛主席号召,实事求是!
……
我自小学开始读了十年的书,其中获得了大智慧。与朋友相交,尽是真心真意……
虽然并没有显现出才华,可却多了一股傲气!虽然平时的我看上去,有些猥琐。可深交后一种傲气,和脾气忽然的上来。我以为这就是文人风骨。
文人应该是要有风骨的,但却不能把风骨看得太重要。
我相信我以后一定会有名的,要是没有名的话,也会向陶渊明一样。
文学自由了,才能兴盛发达。假如限制的越猛,就越会有模式化。
可惜我不是古龙,做不到创新!
创新好难!
因为创作已经够难的了,创新就更加的不容易。
我不是走的纯文学道路,我走通俗道路。
我也十分渴望,我的小说被拍成电影和电视剧。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人,谁不喜欢电视剧和电影呢!
这写作之路确实难矣!往往有风险而回报少!
可是谁不喜欢读好一点的文字呢?
谁不想读经典的作品?
我的不是,
希望以后我的书,在一千年后一样有人记得。就像一千年以前的李白那样。
著作不能藏在深山,要流传于后世。
因为文章是千载的事!
写文的大概也是吧!
可惜我打工,学历低,没有稳定的创作时间和收入。
想要达到我上述的成就几乎不可能,因为好的小说已经被人写尽了。
自己在写,就会被说成抄袭!
抄袭!
好可怕的抄袭!
文学作品可以借鉴,取决于借鉴的成度和被借鉴者的态度!
假如胸坏宽广的会一笑了之!为了金钱的人会追究到底!
现在浮躁的人心,谁不渴望金钱呢?
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是对的,要是抄袭没有新意。完全照搬的话,那样就该告他。
这是我们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是对自己创作的一种肯定。假如被人抄是要让后人借鉴,觉不是当下的人为了金钱,为了名气去抄袭。那样会形成一股抄袭的风气,反而不利于文学的创作!
可《金瓶梅》于《红楼梦》就是一个过度借鉴的榜样。至于成就,则仁者见仁了!
为了提高自己的创作能力,即使抄了又有什么关系!
因为一个写者在,最开始的时候都会借鉴别人的作品!这是没有办法的,古往今来的作家都是这样的,这种情况也发生在国外。
一个作家长期摸索后,才能形成自己的风格!
——枯蓉蓉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