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亨

隨「元亨」,謂之「大亨」,蠱「元亨」,仍曰「元」者,人情説隨,无所阻礙,事已遂矣,故謂之「大亨」,蠱壞之時,凡事創始,亨自此始,故曰「元亨」。「大亨」者,恐其蕩也,故繼之以「利貞无咎」。「元亨」者,方經營之,既欲其爲之勇,又欲其慮之周,故曰「利涉大川」,又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蠱甲 巽庚

巽九五之變爲蠱,巽者,事也,事變至蠱則當復始,故於蠱謂之「甲」。甲者,日之首、事之始也。蠱之六五復變爲巽,蠱既始事,巽又申之,事之申重者,非更則續,故於巽謂之「庚」。庚,更也,續也。蠱以全卦言,故於卦辭言「甲」,巽至上卦而後爲重,故於九五言「庚」。甲、庚者,十日十二辰之綱也,戊己分王四時,自甲歷乙丙丁三日而至庚,自庚歷辛壬癸三日而至甲,故取以爲「三日」之象也。

三日

甲、庚之「先」「後」皆稱「三日」,「先」「後」者,上下卦也。「三日」者,三爻也。「先甲三日」,蠱之下三爻,巽以行事也;「後甲三日」,蠱之上三爻,止而不行,又將復蠱也,天道自巽而艮,復自艮而巽,故曰:「終則有始,天行也」,明事未有不蠱,蠱未有不復造者,此以天道言也,故不言吉凶。「先庚三日」,巽之下三爻,行事之初,我與民皆未敢信也。「後庚三日」,巽之上三爻,行而又行,我與民皆信之矣,故曰「後庚三日,吉」,明初猶未吉,至終而後吉,此以人事言也,故以「吉」終之。

大象

「振民」象風在下,「育德」象山在上。山下者,人禽草木之所聚,風於其閒鼓蕩回薄,飛走動植爲之紛然,事莫盛於斯矣。

父母

晁公武氏曰:「蠱非一日之積,必世而後見,故諸爻皆以父母爲言。」

初六

初六陰柔,本非幹蠱之才,然蠱之成卦,乃因坤之上六來爲初六,則初六者成卦之主也,故聖人於此爻詳言治蠱之事,專取卦主爲義,不論其才也。又去柔居剛,亦有志於治蠱者,故取其意而爻戒其危焉。初六有幹蠱之志,九二有内幹之才,九三有外幹之才,大抵蠱下三爻皆能幹者,以其巽體,主於行事也。

意承考也

「幹父之蠱」,迹若不順,意則承之也。迹隨時而遷,久則有敝,何可承也?孝子之於父,不失其忠愛之意而已。

不可貞

相承謂「幹母」者不可太剛,非也。夫謂之「幹母」,則已明其居柔用柔,止可幹陰事,自无太剛之慮矣。「不可貞」者,言其[12]自「幹母」之外,他事不可守此以爲常法也。若幹父事如此,則不勝其任矣。母道失則强,故當以柔濟。父道失則弱,故當以剛舉也。

往見吝 裕蠱

蠱主於作事,故「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往有事」爲利,則「往未得」爲「吝」矣。晁公武氏曰:「裕,益也,秦二世以就始皇之宫室爲孝,衛州吁以脩先君之怨爲孝,皆裕蠱也。」安世按,裕者,長其惡也,若二人則逢其惡,不止於吝而已。

六五

六五之才,雖不足於幹,然得尊位、行大中,能以令名掩前人之蠱者也,故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言不以才幹而以德幹也。大抵蠱之上三爻皆非能幹者,以其艮體,主於止也。

上九

居蠱之終則无事之時也,在蠱之外則不當事之人也,然當事者以幹蠱爲事,不當事者以高尚爲事,亦各事其事也,故不曰无事而曰「高尚其事」,事得其宜,非宜幹而不幹者,故曰「志可則也」。六四在事中而不事,則可吝矣。

六爻

蠱六爻皆以剛爲貴,初與五以爻[13]位剛,亦得「吉」「譽」。九三剛而不中,在他卦多凶,而於蠱獨「無大咎」。惟六四一爻,位與德俱柔,遂以「見吝」。以此見幹蠱、涉川,非剛不濟也。上九无預於事,亦以剛介爲「高」。

卦爻總義

蠱卦之體,巽伏而不動,外剛而内柔,有致蠱之象,而其諸爻乃有治蠱之才。九二以柔行剛,能「幹母之蠱」者也。九三以剛行剛,能「幹父之蠱」者也。初六、六五皆資柔而志剛,亦有幹蠱之志,初在下而承乾,故爲「意在承考」,臣之事也。五在上得中而應乎乾,故爲德足以承考,君之事也。初當治蠱之始,故爲「厲」。五享治蠱之成,故爲「譽」。方承繼之初,驟有所改,以迹言之,但見其危,安得有譽?惟識者察之,知其意非悖父爾。及事定之後,人被其德,乃始信其爲孝而稱譽之,治蠱之難蓋如此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