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报告2020:大变局下的高质量发展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3226字
- 2021-09-29 14:15:11
第一节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演进逻辑
通过四十多年的改革,中国经济已经走向“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形态。然而,受意识形态的影响,中国的所有制结构调整往往是以实践推动效率改进为突破口,以政策推广改革成效,以理论深化定型改革成果。一般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作用在于开启了一个时代,而党的十四大则为这个时代的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了主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这也进一步加速了我国所有制结构调整的进程。但这两次划时代的重要会议和理论的形成都是在前期改革实践已经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开启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时,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的农村经济改革和向下放权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初步显现成效;党的十四大时,改革转向城市,国有企业改革成为城市改革的重点,同时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初具规模,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对于一些困扰的问题,亟须在政策和理论上予以解决。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从思想上突破了“姓资姓社”的困扰,最大限度地在党内外形成了发展的共识,而判断改革开放工作的标准就是“三个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为党的十四大的召开扫清了思想障碍,奠定了理论基础,以后的改革都是沿着这一工作标准展开的。党的十四大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大幕正式拉开。开启所有制调整序幕的是对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和补充地位的确定,即“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尽管只是补充,但实际上这是以党的决议的形式给予了非公有制经济合法地位。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对公有制主体地位进行了说明,即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这种对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界定可以最大限度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也为公有制经济大规模退出奠定了政策基础。此后,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调整的方针被确定为,“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地位进一步提高,从有益补充演变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说明的是,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从理论上阐释了所有制结构多样性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所决定的。这为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此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就成为所有制结构调整的主要方针。
2002年,“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被写入党的十六大报告。至此,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不再是对立存在的,而是共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个部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放宽市场准入,即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是这次决议的一大亮点。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也进一步体现了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的平等地位。不仅如此,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5年国务院通过并下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36条”),并开始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垄断行业(除关系经济安全的行业外)大都在理论和政策层面上已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新36条”),旨在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向更多领域发展。对非公有制经济而言,能放开的领域基本上都放开了。由此可见,从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七大,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着力点都是构建不同所有制经济公平发展的环境、强调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物权的方向上展开的。
2012年,党的十八召开,标志着中国经济改革发展进入新时代,新时代需要凝聚新共识,即通过制度化和法治化巩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成果,促成中国经济体制从不定型逐渐向确定型转变。表现在所有制结构调整上,就是在“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享有平等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强调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意味着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共同托起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此外,《决定》还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就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奠定了思想和政策基础,也为非公有制经济赢得了公平发展的环境,为废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和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扫清了制度障碍。显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必须完善所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样才能在一个制度体系内进行监管。不仅如此,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在准确界定企业功能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监管,并通过管资本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竞争性环节,将国有资本投资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价值在于确立了法律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而要真正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并确保不同主体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即坚持以公平为核心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党的十九大勾勒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从党的十九大报告看,已经把基本经济制度(主要是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以及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这三项内容已经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统一在基本经济制度中,显然,这是一个政策制度化的过程。应该说市场经济体制、所有制和分配制度是三位一体的有机整体,既体现了生产力标准——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体现了社会主义特色——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只有把两个方面讲全了才能避免误解,也才能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优势的同时,避免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重要决议中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演进过程,可以清晰地发现,无论是放权让利还是“两个毫不动摇”,乃至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三位一体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都是在凝聚各方面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只有凝聚最广泛的共识才能真正促成并推进所有制结构深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