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选编(2018年度)
- 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 5056字
- 2021-09-09 18:26:02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调研
莱芜市政府研究室
一、莱芜市质量工作现状
(一)产品质量持续提升,但总体水平仍然不高
经过多年发展,莱芜市涌现出了一批优质产品、知名品牌、优秀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但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仍然不高。
在产品合格率方面,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由2014年的90.5%提高到96.23%,高于山东省平均合格率3个百分点。莱芜市产品质量平均抽查合格率虽然较高,但主要是市本级抽样合格率相对较高拉动,从国家、省抽样的情况来看,产品质量合格率偏低,如2017年国家、省抽样合格率仅为25%、80%。部分产品虽然是我市特色优势产品,但质量水平却不尽如人意。像节水灌溉装备产品,上年省抽检合格率仅为40%。
在品牌建设方面,多年来,莱芜市培育了一些知名品牌,但品牌数量偏少、发展后劲不足、行业影响力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品牌数量来看,中国驰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等数量均排在山东省末位,像山东名牌产品仅占山东省总数的2.47%。从品牌分布看,主要集中在钢铁、特色农业等传统行业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品牌很少,例如,山东名牌产品涉及的23家企业,22家属于传统行业,客观反映了莱芜市产业转型升级进展不快的现实。从品牌创建时间看,大多数品牌创建时间较早,新品牌新商标出现断层,像我市5件驰名商标都是在2012年之前认定的。从品牌层次看,莱芜市品牌价值偏低,行业影响力偏小。
在标杆企业培育方面,目前全市培育省长质量奖1个、市长质量奖23个,29家企业确认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家企业产品标准被评为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但质量标杆企业数量仍然偏少,以省长质量奖企业为例,山东省共有44家,而莱芜市仅有莱钢1家。以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为例,我市29家,日照市达到68家。特别是缺少像海尔、潍柴、万华等全国知名的质量标杆企业,对全市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较弱。
(二)质量基础逐年加强,但支撑能力仍然偏弱
在标准化方面,目前全市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117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9项、国家标准56项。但从标准数量看,莱芜市主导和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山东省份额少、影响小,分别仅占山东省的1.6%、2.1%、2.3%。从行业分布看,莱芜市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主要集中在钢铁、农业和机械行业,占全部标准的近80%,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以及服务业领域标准较少。从参与程度看,主要以参与为主,主导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分别仅占全部标准的25%、38%和36%。这表明莱芜市大部分企业仍处于跟跑地位,核心竞争力不足,在行业内的话语权较弱。
在计量方面,目前全市共有计量检定法定和授权机构4家,其中,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具备了包括长度、温度、力学、光学、化学、时间频率在内的101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可开展120多种计量器具的检验检测工作。但与发展需要相比,莱芜市计量设备检定能力仍然不足,像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有60项,莱芜市只能检定32项,其他需要到省计量院或国家计量院进行检定。
在检验检测方面,莱芜市检验检测机构总量较少,并且层次较低,目前全市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仅33家,并且全部为市级实验室。从结构布局来看,莱芜市检验检测中心大部分集中在机动车、建筑工程、疾病防疫、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传统产业领域,除节能环保行业有3家检验检测中心外,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市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领域还没有成立检验检测机构,说明莱芜市检验检测服务新经济的能力还比较弱。从检测能力方面看,现有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不强,部分检验机构投入不足、设备陈旧、检验人员知识老化,存在“检不了、检不出”的问题,远远满足不了产品检验检测需要。例如,对农产品农残含量、土壤重金属含量、食品色素含量等一些常规项目的检测,也需要委托省农科院、青岛、泰安等外地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在认证认可方面,总体来看,莱芜市认证认可水平得到了提高,但从产品认证方面分析,全市获得认证的企业数仅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10.5%,而且平均每家企业通过认证的产品仅有4.2种,与山东省平均每家认证企业7.3种认证产品的水平差距较大,说明莱芜市认证企业规模小,产品种类少,认证能力弱。从管理体系认证方面分析,莱芜市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和证书数量分别仅占山东省的1.1%和1.2%,排在山东省末位,说明莱芜市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还亟须提高。
(三)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建立,但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近年来,莱芜市质量管理工作已经具备良好基础,但仍需进一步提升完善。例如,在监管体系方面,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整合工商局、质监局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市场监管,但仍需要继续完善有关体制机制,对质量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组织体系方面,整合编制资源,设立市标准经济质量强市办公室,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组织协调,但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考核体系方面,2014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标准引领竞赛,实行一月一调度汇总、一季一通报评比,市委、市政府将标准工作纳入重点考核事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得不好,质量导向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二、制约莱芜市质量提升的因素分析
第一,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大部分企业对质量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不够,普遍存在“重规模扩张轻质量提高、重发展环境轻质量自律、重产品销售轻品牌培育”等问题,没有把质量管理贯穿于生产、销售、服务的全过程;大部分企业都把投入的重点放在扩大生产、项目建设、市场推广上,在质量方面的投入则明显不足。据初步统计,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质量方面的年均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不足1%;全市企业特别是传统行业企业生产设备较为落后,运行稳定性较差,对产品质量造成很大的影响。
第二,科技人才支撑能力不强。从科技创新能力来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拥有成果、专利的不到13%,发明专利仅占专利申请总量的18.54%,低于山东省22.96个百分点;近5年全市仅获得1项国家级成果。从人才数量看,莱芜市企业普遍存在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匮乏的问题,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仅占企业职工人数的3.2%,明显低于山东省12%的平均水平。同时,企业普遍缺乏精通工艺和操作的工匠或技工,一线产业工人的技能水平不稳定,流失率高,存在“设计是高工、生产是民工”的畸形现象。
第三,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大。从政策引导来看,东营市对创建品牌、制定标准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但数额较小,激励作用不够明显。例如,江苏无锡等国内先进地市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单位奖励100万元,而莱芜市仅为10万元。从经费保障来看,2017年莱芜市仅安排产品质量抽查经费50万元,抽查产品543批次,抽检率较低。从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来看,莱芜市信用制度、信用平台建设滞后,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现象时有发生,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
第四,质量发展环境不够优化。从生产者来看,一些生产经营者诚信缺失、唯利是图,甚至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直接导致产品质量不高。从消费者来看,部分群众存在贪便宜的心理购买价廉商品,有的甚至知假买假,客观上助长了低劣产品的生产,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从政府部门来看,个别地方质量发展理念仍比较淡薄,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和数量,忽视质量和效益,助长了轻质量的不良风气。有些部门单位片面认为质量只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行业监管职能发挥不充分,没有形成质量发展的合力。
三、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建议
第一,抓住标准建设这个“牛鼻子”,以先进标准促质量提升。要坚持全面发展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发展”,就是要在全社会开展“标准化+”行动,坚持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政府建设全领域推进标准化建设,从产业协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军民融合全链条推进标准化建设,更好地释放“标准化+”的强大效应,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标准化水平。“重点突破”,就是要强化企业标准理念,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并严格执行先进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提高标准覆盖率和执行率。在此基础上,选择一批发展基础好的产业和企业,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试点和产品标准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制定先进标准,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加快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通过以点带面,尽快提升整体质量水平。东营市钢铁、粉末冶金、节水灌溉、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等优势比较突出,可以在这些领域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一批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标准,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
第二,抓住品牌培育这个“突破口”,以品牌打造促质量提升。要引导企业创品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力度,制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当前,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老品牌的挖掘,让我市塑机、食品、工艺品等一批老品牌重新焕发生机,使老树发新芽。另一手抓好新品牌的培育,在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发展一批“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打造高端品牌,形成层次化、梯队化的品牌建设格局。要聚集资源创品牌,完善品牌扶持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自主品牌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资本、技术、人才向品牌建设集聚,实现“培育一个品牌、发展一个行业、振兴一方经济”。要优化环境创品牌,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科技等方法手段和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政策,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完善市长质量奖为主体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建立退出机制,提高公信力,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夯实品牌建设基础。
第三,抓住基础建设这个“支撑点”,以完善设施促质量提升。要坚持建提并举、管用并重,为质量提升打下坚实基础。建提并举,就是建设提升一批质量发展平台。坚持高点定位,对标先进标准,提升现有农产品、食品药品等检验监测平台功能,补齐短板弱项,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要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实验室、中心、基地,打造集计量检定、产品质量检验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质量技术服务。同时,要对标先进标准,提升现有农产品、食品药品等检验监测平台功能,补齐短板弱项,发挥更大的作用。管用并重,就是管好用好发挥好平台的作用。要努力打破行业区域界限,促进质量基础设施有效整合,面向社会开放共享,为企业发展和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完善的质量服务。加快培育产业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新兴质量技术服务业态,为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支撑。例如,我市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中心在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向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企业开放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第四,抓住质量监管这个“紧箍咒”,以严格管理促质量提升。要突出重点领域,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对农资、建材、电线电缆、汽车零部件和日用生活品等领域的监督抽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障安全运行。要创新监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推动质量由“管治”向“规治”转变;完善质量信用红黑名单制度、质量失信联合惩戒和质量守信联合奖励机制,让守信企业受尊重、有市场、得实惠,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提高抽查的频率和范围,提高对高风险产品、进口商品等抽查的针对性。要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生产行为,让质量造假无处可逃。
第五,抓住发展环境这个“软实力”,以优良环境促质量提升。要更加强化政策支持,特别是要强化质量促进地方立法研究,完善对质量发展的鼓励和引导,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质量激励惩戒制度等,为优质优价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要更加强化经费投入,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将质量技术基础的共性研究和应用重点研发任务纳入科技计划,为质量提升提供资金支持。要更加凝聚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中介组织等加强监督,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惩罚性赔偿等制度,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质量违法行为,引导行业诚信自律。要更加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质量知识宣传教育,坚决曝光企业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宣传优质产品、优秀企业,大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
(调研组:潘大海、魏勇、玄睦、王正、卞东浩、冯希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