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用版(2019年版)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286字
- 2021-09-27 14:38:59
第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男女平等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理解与适用
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妇女同男子一样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不能因为是妇女而不许其承包土地,也不能因为是妇女而不分配给其应有的承包地份额。二是妇女结婚的,其承包土地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三是在妇女离婚或者丧偶的情况下,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该妇女已经取得的原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