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实用版)(2018年版)
作者名:
中国法制出版社
本章字数:
99字
更新时间:
2021-09-18 15:03:35
第十四条 设定行政强制的民主程序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