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解读
- 陆浩
- 317字
- 2021-09-18 14:48:38
立法背景
核设施运行许可的目的是确认核设施已按照认可的设计和质保要求建造完成、调试结果满足设计要求、相应的运行规程能够满足安全管理的要求,确定其在首次装投料(运行)后应该遵循的许可条件等。
在我国以往的核安全监管法规体系中,将核设施首次装投料作为一项单独的许可,与核设施选址、运行、退役并列。核安全法将核设施首次装投料许可和运行许可合并为运行许可,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在首次装投料前应当申请核设施运行许可。由于核设施装料后就产生了现实核风险,因此从核安全角度看,国际上普遍认为核设施首次装投料即是运行的开始。因此,为确保核设施运行安全,核设施首次装投料及调试运行就应当遵循运行安全要求。同时,也可以简化许可,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监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