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著作权与版权的关系】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第五十八条 【出版的含义】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

第五十九条 【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六十条 【追溯力】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

第六十一条 【施行日期】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1]参考答案A

[2]参考答案D

[3]参考答案ABD

[4]参考答案C

[5]参考答案ABC

[6]参考答案ABD

[7]参考答案AB

[8]参考答案AC

[9]参考答案A

[10]参考答案ABCD

[11]参考答案B

[12]参考答案ABC

[13]参考答案A

[14]参考答案ABCD

[15]参考答案CD

[16]参考答案B

[17]参考答案D

[18]参考答案D

[19]参考答案ABD

[20]参考答案BC

[21]参考答案C

[22]参考答案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