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摩易筋经(修订本)
- 严蔚冰整理导读
- 742字
- 2024-11-05 00:46:39
易筋经内外神勇序
予武人也,目不识一字,好弄长枪大剑,盘马弯弓,以为乐。值中原沦丧,徽钦北狩,泥马渡河,江南多事。予因应我少保岳元帅[1]之幕,署为裨将,屡上战功,遂为大将。
忆昔年奉少保将令出征,后旋师还鄂。归途忽见一游僧,状貌奇古,类阿罗汉像,手持一函入营,嘱予致少保。叩其故,僧曰:“将军知少保有神力乎?”予曰:“不知也,但见吾少保能挽百石之弓耳。”僧曰:“少保神力,天赋之欤?”予曰:“然。”僧曰:“非也,予授之耳。少保少尝从事于予,神力成功。予嘱其相随入道,不之信,去而作人间勋业事,名虽成,志难竟,天也、运也、命也!奈若何,今将及矣。烦致此函,或能返省获免。”
予闻言不胜悚异,叩姓氏,不答,叩所之,曰:“西访达师。”予惧其神威,不敢挽留,竟飘然去。
少保得函,读未竟,泣数行下,曰:“吾师神僧也,不吾待,吾其休矣!”因从襟袋中,出册付予。嘱曰:“好掌此册,择人而授,勿使进道法门,斩焉中绝,负神僧也。”不数月,果为奸相所构。
予心伤于少保,冤愤莫伸,视功勋若粪土,因无复人间之想矣。念少保之嘱,不忍负,恨武人无巨眼,不知斯世,谁具作佛之志,堪传此册者。择人既难,妄传无益,今将此册传于嵩山石壁之中,听有道缘者自得之,以衍进道之法门,庶免妄传之咎,可酬对少保于天上矣。(按:宋名将牛皋[2],目不识文,兹序疑系将军口授,幕室为之也。)[3]
时 宋绍兴十二年
鄂镇大元帅少保岳麾下
宏毅将军汤阴牛皋鹤九甫序
[1] 岳元帅:岳飞(公元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人。官至太子少保,抗金名将,孝宗时追谥“武穆”。宁宗时追封“鄂王”。绍兴十一年被害。
[2] 牛皋(1087—1147):字伯远,汝州鲁山(今河南)人。跟随岳飞屡立战功,官至承宣使。
[3] 凡正文内括号中的文字,系原著中藏书者手书,为保持原貌予以保留,加括号以示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