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主义者认为,婚姻这种典型的男权社会机构,准确地反映了男性通过交换女性来达到压迫女性的目的。在农业社会中,女性由于缺乏经济能力而不得不依附于男性。一般来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由于女性在男权社会中所处的社会及经济的边缘地位,所以缺乏经济能力的女性要在社会中安身立命,唯一可选择的便是走入婚姻。然而,曹雪芹笔下的贾惜春却是社会的反叛者,绝不会屈就于命运的压迫,也绝不向男权社会的婚姻低头。为此,贾惜春没有像三个姐姐一样嫁人,没有婚姻悲剧,而是出家为尼。
就像《榆树下的欲望》里的爱碧,贾惜春也是男权社会的反叛者。贾惜春年龄较小,出身却不低。清代王雪香《石头记论赞》评曰:“人不奇则不清,不僻则不净,以知清净法门,皆奇僻性人也。惜春雅负此情,与妙玉交最厚,出尘之想,端自隗始矣。”在大观园中,除邢岫烟外,与她交厚的都是些出家人,在第7回中就提及她经常与小尼姑智能儿交往,还戏言要剃了头做姑子去。她的孤僻是与妙玉志趣相投的内因。这里也能看出惜春代表的唐朝武则天和吐蕃的关系好不错。前期的描写和伏笔,都预示着妙玉“缁衣乞食”的结局。抄检大观园时,她的丫头入画因私传东西受到谴责,这时惜春不但不为入画辩解讨情,反而催促道:“或打,或杀,或卖,快带了她去。”她说:“古人说得好,‘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勖助’……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又说:“不作狠心人,难得自了汉。我清清白白一个人,为什么给你们教坏了我!”大嫂子尤氏说她是心冷口冷心狠意狠的人。实际上她只是逃避现实,以求个人的精神解脱而已。促使惜春最后落发为尼的是目睹贾府的衰败,于是作者安排她走上“了悟”的道路以求躲过“生关死劫”,最终也仍是归入薄命司了。
鲁迅曾说:“当浑浊成为一种常态时,清白便成了一种罪”。如同《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又如同《长明灯》之中的‘疯子“。因为在一群浑浊的人中间,清醒者属于异类,所以清醒便成了一种错误。在乌鸦的世界里,天鹅也是丑陋的。贾惜春的了悟是对社会的反叛,颇有一种”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对于社会,无论美丑,无论出世或入世,都有太多纷纷扰扰、阴暗潮湿,每一种选择都值得被尊重。对于封建社会的包办婚姻,贾惜春用自己的一生相对抗。这是一场觉醒和愚昧的对抗,输了家底境遇,赢了精神追求。放在历史上看,贾惜春代表的武则天确实也令当时女性的地位得到提升。
也许主流社会的种种是繁华美好的,但是贾惜春却决定在另一条人迹罕至的道路上,用自己的青灯照亮这个世界的那一个小角落。”我们都生活在阴沟里,但仍有人在仰望星空。“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贾惜春这样的反叛者,都需要一些疯狂去对这个社会的不公正的安排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