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原书为竖排繁体,今改为横排简体,采用规范的标点符号,以便读者阅读。

二、原书异体字、古字、俗字等,除因文意酌情保留外,径改为规范汉字,不作另外说明。

三、原书部分旧时词语与现行通用规范词语不同,如“崛强”(倔强)、“眼花撩乱”(眼花缭乱),读者能够理解意义,予以保留。

四、专有名词,如“亚力山大王”(亚历山大王)、“歌白尼”(哥白尼)、“亚玛逊河”(亚马逊河)等,按民国惯例保留。前后称谓不一者,酌情统一。

五、词作标点一仍原书,偶有不妥者,依词律订补。

六、原书手写之歌谱符号,今据《词话丛编》例,重新排版,统一写法。

七、原书对引文有所省改、删并,或仅括述大意,凡不影响文意者,均不作校改。

八、明显错讹误植者径改,必要时出按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