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初识他的时候还是2019年初。那是印象不深,只记得他很爱说话,上课经常回答问题,总傻傻的笑,也没有多余的交集
开始了解他是今年3月份,就感觉他好像突然冒出来融入到了我的生活,慢慢了解多了,好感上升,就好喜欢。
之前一直因为喜欢,为了让他对我有好感,做了些傻事,现在收不了场了,成了人尽皆知的笑话。现在想想像我这种喜欢,这种太自私了。如果在青春年华里喜欢一个人要不留遗憾的话,就非得搞得人尽皆知吗?那样如果没有结果的话,会很难收场吧。
这么久,才懂得一句话。“喜欢是放肆,但爱是克制。”喜欢一个人很容易喜欢,就像你在路边看到一朵很美的花,很不计后果,不管它的死活,就要得到它。但爱不一样,爱可能就是,看到那朵花后每天跑老大远只为看它一眼,为它浇浇水,精心照料它。就算以后它枯萎了也没关系,起码有过一段故事。那朵花也会停留在你的记忆里很久吧。
我用花比喻人的喜欢和爱。可人不一样。就像你喜欢他。你对他表达爱意。但如果他明确表示不喜欢,你再死缠烂打就不好了。爱可能就是让他明白你心意就好,珍惜能看到他的时光,即使在人群中做一个路人丙也没关系。遇见认识就已经是最幸运的事。这样也好收场。就算他会在你追他的那些日子里,有喜欢的人了或有女朋友了,你间接的让他明白你为他哭,因为他而影响情绪,明白心意就好了。或许他会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但你不要做那些以后会后悔的事,默默的站在人群中祝福他就好了。
在这个时代,你我欢欢渝渝平安顺遂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