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人生之最后

李叔同

岁次壬申十二月,厦门妙释寺念佛会请余讲演,录写此稿,于时了识律师卧病不起,日夜愁苦,见此讲稿,悲欣交集,遂放下身心,屏弃医药,努力念佛,并扶病起,礼大悲忏,吭声唱诵,长跽经时,勇猛精进,超胜常人。见者闻者靡不为之惊喜赞叹:谓感动之力有如是剧且大耶!

余因念此稿虽仅数纸,而皆撮录古今嘉言及自所经验。乐简略者,或有所取。乃为治定,付刊流布焉。

弘一演音 记

第一节 绪言

古诗云:“我见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

人生最后一段大事,岂可须臾忘耶!今为讲述,次为六章。如下所列。

第二节 病重时

当病重时,应将一切家事及自己身体悉皆放下。专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能如是者,如寿已尽,决定往生。如寿未尽,虽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专诚,故能灭除宿世恶业也;倘不如是放下一切、专意念佛者,如寿已尽,决定不能往生。因自己专求病愈,不求往生,无由往生故。如寿未尽,因其一心希望病愈,妄生忧怖,不惟不能速愈,反而增加痛苦耳。

病未重时,亦可服药,但仍须精进念佛,勿作服药愈病之想;病既重时,可以不服药也。余昔卧病石室,有劝延医服药者,说偈谢云:“阿弥陀佛,无上医王,舍此不求,是谓痴狂。一句弥陀,阿伽陀药,舍此不服,是谓大错!”因平日既信净土法门,谆谆为人讲说,今自患病,何反舍此而求医药,可不谓为疾狂大错耶!

若病重时,病苦甚剧者,切勿惊惶,因此痛苦,乃宿世业障。或亦是转未来三途恶道之苦。于今生轻受,以速了偿也。

自己所有衣服诸物,宜于病重之时,即施他人。若依《地藏菩萨本愿经·如来赞叹品》所言:供养经像等,则弥善矣!

若病重时,神识犹清,应请善知识为之说法,尽力安慰。举病者今生所修善业,一评言而赞叹之。令病者心生欢喜,无有疑虑。自知命终之后,承斯善业,决定生西。

第三节 临终时

临终之际,切勿询问遗嘱,亦勿闲谈杂话,恐被牵动爱情,贪恋世间,有碍往生耳。若欲留遗嘱者,应于康健时书写,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则可顺其所欲而试为之;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须强为。因常人命终之前,身体不免痛苦,倘强为移动,沐浴更衣,则痛苦将更加剧。世有发愿生西之人,临终为眷属等移动扰乱,破坏其正念,遂致不能往生者很多很多;又有临终可生善道,乃为他人误触,遂起嗔心而牵入恶道者。如经所载:阿耆达王死堕蛇身,岂不可畏。

临终时,或坐或卧,皆随其意,未宜勉强。若自觉气力衰弱者,尽可卧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卧时本应面西,右胁侧卧。若因身体痛苦,改为仰卧,或面东左胁侧卧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强制。

大众助念佛时,应请阿弥陀佛接引像,供于病人卧室,令彼瞩视。助念之人,多少不拘。人多者,宜轮班念,相续不断。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须预问病人,随其平日习惯及好乐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随默念。今者助念者皆随己意,不问病人,既已违其平日习惯及好乐,何能相随默念?!余愿自今以后,凡任助念者,于此一事,切宜留意!

又寻常助念者,皆用引磬小木鱼。以余经验言之,神经衰弱者,病时甚畏引磬及小木鱼声。因其声尖锐,刺激神经,反令心神不宁。若依余意,应免除引磬小木鱼,仅用音声助念,最为妥当;或改为大钟大磬大木鱼,其声宏壮,闻者能起肃敬之念,实胜于引磬小木鱼也。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此事必须预先向病人详细问明,随其所好而试行之。或有未宜,尽可随时改变,万勿固执。

第四节 命终后一日

既已命终,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动。虽身染便秽,亦勿即为洗涤,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紧!惟望广劝同人,依此谨慎行之。

命终前后,家人万不可哭。哭有何益?能尽力帮助念佛,乃于亡者有实益耳。若必欲哭者,须俟命终八小时后。顶门温暖之说,虽有所据,然亦不可固执。但凡平日信愿真切,临终正念分明者,即可证其往生。

命终之后,念佛已毕,即锁房门,深防他人入内误触亡者。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谆嘱。切记切记!)因八小时内,若移动者,亡人虽不能言,亦觉痛苦。

八小时后着衣,若手足关节硬,不能转动者,应以热水淋洗。用布搅热水,围于臂肘膝弯,不久即可活动,有如生人。

殓衣宜用旧物,不用新者;其新衣应布施他人,能令亡者获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坟。此等奢侈事皆不利于亡人。

第五节 荐亡等事

“七七”日内,欲延僧众荐亡,以念佛为主。若诵经、拜忏、焰口、水陆等事,虽有不可思议功德,然现今僧众视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实益。《印光法师文钞》中屡斥诚之,谓其惟属场面,徒作虚套。若专念佛,则人人能念,最为切实,能获莫大之利矣!

如诸僧众念佛时,家属亦应随念。但女众宜在自室或布帐之内,免生讥议。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众生,则其功德乃能广大。而亡者所获利益,亦更因之增长。

开吊时,宜用素斋,万勿用荤,致杀害生命大不利于亡人。

出丧仪文,切勿铺张!毋图生者好看,应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后,亦应常行追荐,以尽孝思。莲池大师谓:年中常须追荐先亡,不可谓已得解脱遂不举行耳。

第六节 劝请发起临终助念会

此事最为切要!应于城乡各地,多多设立。《饬终律梁》中,有详细章程。宜检阅之。

第七节 结语

残年将尽,不久即是腊月三十日,为一年最后,若未将钱财预备稳妥,则债主纷来,如何抵挡?吾人临命终时,乃是一生之腊月三十日,为人生最后,若未将往生资粮预备稳妥,必致手忙脚乱呼爷叫娘,多生恶业一齐现前,如何摆脱?

临终虽恃他人助念,诸事如法。但自己亦须平日修持,乃可临终自在。奉劝诸仁者,总要及早预备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