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100问(修订版)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294字
- 2021-05-17 10:31:39
如何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
根据《条例》第6条与《物权法》第10条的规定,首先,不动产登记工作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其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行政部门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负责本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最后,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因此,在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时,一要遵循“属地原则”,确定不动产所在的行政区域,即属于哪个人民政府管辖范围;二要确定该行政区域相对应的登记机构的行政级别。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县级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