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范围

案例名称:王德钦诉杨德胜、泸州市汽车二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要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的“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既包括死者生前实际扶养的人,也包括应当由死者抚养,但因为死亡事故发生,死者尚未抚养的子女。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