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领域法律纠纷实战方略
- 广州市律师协会
- 114字
- 2021-05-20 10:11:23
三、本案争议焦点
1.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及《项目说明书》是否无效;2.涉案工程是否已竣工;3.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变更后,是否仍按照原合同约定总价确定工程结算价款;4.施工方案变更后,增加的工程调试工作是否属于增加工程量的范围。
1.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及《项目说明书》是否无效;2.涉案工程是否已竣工;3.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变更后,是否仍按照原合同约定总价确定工程结算价款;4.施工方案变更后,增加的工程调试工作是否属于增加工程量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