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案争议焦点

本案主要围绕如下三个争议焦点:一是G公司主张的欠付款项的滞纳金(违约金)应如何计算以及按何币种支付?二是G公司仲裁申请是否超出法定的诉讼时效?三是第二被申请人J公司是否应当作为本案主体?即G公司主张非合作合同签订方的项目公司J公司向G公司支付欠款和滞纳金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各方就前述争议焦点在多次庭审时激烈交锋,互不相让,据各自理由而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