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行政法类

宪法的核心在于通过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行使;所以宪法规范主要包含两部分的内容:其一为国家权力的划分和国家机构的设置,其二为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所谓国家权力的限制,主要是针对行政权力的限制,对于司法权力和立法权利而言,他们对于公民的侵害不是直接的,其危害程度也不如行政权力那么广泛的深入。因此限制行政权力是限制国家权力的核心。

而行政法正是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行政法通过对行政权力的限制防止行政机关侵害公民利益,同时行政法也通过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证行政机关履行服务社会、管理社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