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年传承:中山大学法科学人(1924—1953)
- 黄瑶 王薇 黎翀等
- 824字
- 2021-04-30 19:40:05
四、离开中大
1948年,薛祀光离开了任教二十年的中山大学法学院,[71]回到故乡浙江温州。因其在学界名望极高,很受尊敬,当年就被上海暨南大学聘为法律系教授,后转聘为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并出任法学院代理院长。[72]
1951年,薛祀光调任厦门大学法律系教授,次年兼任厦门大学副教务长、教学计划委员会主任、速成俄文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为各方贡献良多。[73]薛祀光一如既往专注法学,涉猎广泛,对旧法学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努力探索,大胆进行法学的教学改革,成果显著。[74]
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厦门大学法律系停办,薛祀光再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任教。据薛祀光家人回忆,当时受极“左”思潮影响,传统法学被全盘否定,在1958年“插红旗、拔白旗”极“左”运动中,薛祀光不幸被错误当作“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的“白旗”加以批判。对此,他深感郁闷不解、心灰意冷,焚去了自己以前的全部著述、讲义。1958年冬,武汉大学法律系、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合并建成湖北大学,薛祀光也调入湖北大学,任法律系教授。1962年春,周恩来、陈毅主持召开知识分子座谈会,使薛祀光的“白旗”得到平反。同年,薛祀光应特邀而列席全国政协会议。他欢欣鼓舞,再次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不幸的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湖北大学被撤销停办,薛祀光亦再次遭遇极“左”路线的冲击和迫害。直到1968年,毛主席发表“七二一指示”,明确指出“大学还是要办的”之后,高校内的政治环境才有所改善。1972年,薛祀光得以退休定居于故乡浙江温州。至此,他从事法律教育事业已45年。
薛祀光教书育人多年,可谓桃李满天下,家中子女亦各有一番成就。他一生爱好学习,总是密切关注国家大事,尽管年事已高,对来客仍热情接待。有忆述薛祀光晚年时“斟酒论世事,品茗谈学术,英锐之气,现于眉目之间。到紧要处,刚棱四注,令人起敬。其观察之敏锐,说理之透彻,使人心悦诚服。暇时喜爱围棋,棋艺甚高而不好胜,与人对弈,常赢二输一,或但求和局”。[75]
薛祀光于1987年病逝,享年87岁。四方吊唁,怀念一代宗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