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管理文化市场 完善文化领域治理[1]

——2018年中国文化改革发展报告

本报告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2018年中国文化体制改革:蓄势待发的一年”,对2018年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情况进行了简要梳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整治偷税漏税、天价片酬与中国影视业变局”“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网络移动游戏业”,分析了2018年我国文化市场的两个热点问题,着重探讨如何推进文化领域改革、完善文化治理。

一 2018年中国文化体制改革:蓄势待发的一年

2018年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特点可以用“蓄势待发”四字来概括。

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是为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文化领域涉及意识形态,文化体制改革也敏感和复杂。因此,文化体制改革相较于经济领域的改革历来较为谨慎。同时,上一轮文化体制改革(2003~2012年)的任务尚未全部完成,遗留问题尚待解决。[2]上述两方面原因的存在,使得2018年文化领域体制改革总体上仍处于营造环境、创造条件阶段。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2018年的文化改革完全无所作为。为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文化领域也适时推出了一些改革举措。这些改革举措促进了文化领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新调整,既有利于激发文化活力,也在为更大的改革积蓄力量。

2018年文化领域的改革开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文化娱乐市场的对外开放有所突破;第二,文化经济领域的机构变革是热点;第三,整合国有文化资源是重点。

(一)文化娱乐市场的对外开放有所突破

为适应对外开放新格局,2018年,中央决定在一些特定区域,进一步放开文化娱乐市场,这是文化领域改革开放引人注目的举措。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意见》提出,允许外资在海南试点设立在本省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允许外资在海南省内经批准的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节目需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

2017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发布,该决定允许北京从2018年5月15日开始,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设投资比例的限制;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的限制;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等等。[3]与《意见》相比,该决定允许外资可以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涉及的文化行业更多。

这两份文件对扩大文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文化领域的开放政策主要集中在影院建设、报刊发行、广告发布等方面。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涉及文化内容的对外开放均十分谨慎。改革开放以来涉及文化内容开放的有三个比较重要的决策。一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在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开展中外媒体合作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1980年,由信息产业部所属电子科技情报所与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合作出版报纸《计算机世界》,这是改革开放以后第一份,也是唯一的中外机构合办的报纸。值得一提的是,《计算机世界》一度名列全国报业十强。二是20世纪80年代,允许中外合资机构从事影视产品制作。三是2001~2003年,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允许部分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饭店和专供境外人士办公居住的涉外公寓等落地,允许部分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户珠三角地区等。[4]

很长时间里,围绕应该不应该允许迪士尼主题公园和环球影城主题公园落户中国争议颇多,一个很大的争议点就是演艺市场能不能对外开放。有关部门对迪士尼主题公园和环球影城主题公园落户中国一直持反对态度,理由之一就是反对迪士尼和环球影城自行开展演艺活动。此次发布的《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在演艺娱乐市场对外开放和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方面做出了调整,在进一步开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二)文化经济领域的机构变革是热点

2018年,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文化部、国家旅游局进行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组建后,文化和旅游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31个省份文化和旅游部门已经全部完成整合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趋势凸显。文化资源、文化创意能够提升旅游品位、丰富旅游业态,旅游则是文化传播、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和纽带。长期以来,文化和旅游分属于两个政府部门管理,文旅融合存在行政障碍。此次机构改革为文化和旅游优势互补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目前,新成立的文化和旅游部正在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思路,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工作。

近些年,文化和旅游融合问题一直受到高度重视。2009年,文化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1年”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中国文化游”主题旅游年,“2011年5月19日”还被确定为第一个“中国旅游日”,主题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政策文件,目的就是推动文化和旅游等融合发展。此次成立文化和旅游部则是从政府机构上为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整合国有文化资源是重点

国有文化单位掌握着大量的文化资源,但这些文化资源普遍存在机制不活、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盘活国有文化资源始终是国有文化单位改革的重点。2018年一项重要的改革就是整合国有文化资源,包括整合国有媒体资源和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

1.整合国有媒体资源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媒体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冲击下不断萎缩,陷入生存压力大、影响力减弱的双重困境。整合传统媒体资源,改善其生存境遇,提升传统媒体影响力是国有媒体改革的紧迫问题。整合媒体资源就是将原来独立运营的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整合在一起,实现资源共享,发挥综合效能。

整合传统媒体资源包括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

2018年4月19日,由原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原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共同组建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正式揭牌亮相。这拉开了中央层面媒体融合的序幕。根据中央要求,省一级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之前进行提交,2019年3月底之前完成。

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也在同步推进。2018年9月,中宣部召开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要求2020年底基本实现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全覆盖,2018年先行启动600个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不同于以往历次改革着眼于市场化,此次组建融媒体中心,旨在回归新闻宣传主业,去除商业化目标,打造融媒体中心的公信力与影响力,做好基层的信息与舆论传播渠道拓展工作。同时,有少数经济发达地区通过组建媒体集团走上市场化经营之路。

以北京延庆区融媒体中心为例。2018年6月16日,延庆区融媒体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在人民日报媒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持下,延庆区融媒体中心成为国内首家“广电+报业”模式的“中央厨房”,是集报纸、电视、广播和新媒体于一身的全媒体发展平台。

再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传媒集团为例。2011年4月,长兴传媒集团由原来的广播电视台、宣传信息中心、县委报道组、政府门户网站四个单位整合组建而成,成为全国第一家县级传媒集团;2012年,集团整合报社等的采访资源,成立了全媒体采访中心;2016年搭建了融媒体中心,整合采编人员;2017年实行全域融合,打造“中央厨房”;2018年进一步深化融合,将内容生产与经营进一步融合,进一步拓展指挥平台的功能。[5]

2.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

(1)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缺乏统筹

由于分业管理的格局,我国公共文化设施长期存在多头建设、各自为政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多头建设。目前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上只是宣传文化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他部门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系统等所拥有的众多公共文化设施,因不受宣传文化系统管辖,也就没有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既不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支持,也不接受相关的考核监督。这些非宣传文化部门其拥有的公共文化设施数量众多,规模很大。据统计,全国文化系统县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群艺)馆共有6377所;而工会系统的工人文化宫、共青团系统的青少年宫、妇联系统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协系统的科技馆、教育系统的中小学课外活动基地,共有6681所,超过文化系统公共图书馆、文化(群艺)馆的数量。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存在一个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宣传文化系统一直在呼吁要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度;另一方面,工、青、妇、科、教等系统的公共文化设施只为本部门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履行不到位,设施闲置情况严重。

第二,各自为政。宣传文化系统同样存在各自为政、缺乏统筹的问题。一是不同宣传部门各搞一套,自成一体,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文化部建设乡镇社区图书馆,原新闻出版总署建设农家书屋;又比如在农村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党员教育网、远程教育网、数字农家书屋等各自为政,未能产生综合效益。二是分级建设。一级政府建设一级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分级管理,只对本级政府负责,横向整合不够,这使得文化资源无法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

(2)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第一,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协调机制,首先是统筹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重点是把工、青、妇、科、教等系统的公共文化设施纳入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盘活存量资源,优化设施网点布局,完善设施网络体系。

第二,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统筹各级各类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以浙江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为例。浙江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就是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的一种实践。浙江农村文化礼堂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改变了传统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局限于文图两馆、基层文化中心的状况,将目光投向具有地方特色的祠堂、礼堂、庙堂等设施,以现代文化要素的注入使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建筑物焕发新的生命力,也延续了传统乡土社会的风俗,兼顾了当地百姓独特的文化生活习惯。

二是通过对乡村传统礼堂、祠堂等设施进行改建、扩建,盘活存量资源,把有限的公共文化服务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应建则建,能改则改,实现一次投资达到多重目标的效果。

三是尊重文化设施建设自主性,建设以文化为核心的农村发展新地标。在农村文化礼堂主题的挖掘上,重视农村自然禀赋,挖掘各村的特色文化资源,注重“一村一特”“一堂一品”,避免了“千村一面”。

建设农村文化礼堂的目的是提升农村文化礼堂服务效能。将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成满足群众多方面需求的集学习、礼仪、娱乐等于一体的文化设施综合体,要求文化礼堂做到“五有”,即有场所、有展示、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

浙江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重塑了农村社会公共空间。一是农村文化礼堂的集会议事功能可以增进村民对农村公共事务的理解与关注,有助于保障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权利,有助于农村公共事务的决策民主,培养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农村治理主体。二是农村文化礼堂打造了村民公共交往空间,村民通过参与集体活动与集体决策增进彼此认同,形成文化共识,有助于和谐邻里关系。三是农村文化礼堂促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比如,农村文化礼堂对农村最美人物和道德榜样的展示,有助于在农村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6]

二 整治偷税漏税、天价片酬与中国影视业变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市场是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观察中国文化发展的晴雨表。近些年,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精神文化消费快速增长,文化市场日趋活跃。但是,我国文化市场体系还很不健全,问题频出。“如何科学管理文化市场,完善文化领域治理”是文化建设中的一个重点问题。

影视业一直是文化领域中受众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文化行业。2018年“范冰冰事件”以及中国影视业监管新政,将影视圈推向了风口浪尖。“偷税漏税”“阴阳合同”“国家税务总局介入”“巨额罚单”“治理天价片酬”,这些都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中国影视业引发了强烈震动,也对未来的影视业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整治偷税漏税

2018年,以整治偷税漏税和天价片酬为抓手,有关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影视业的监管。

2018年10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点是整治影视娱乐企业的偷漏税行为。

1.明令禁止地方实行对影视业的税收优惠

地方政府对影视业实行的税收优惠是影视娱乐工作室和企业被追究偷税漏税责任的一个主要问题。

近年来,为了大力扶持影视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多部门在2014年共同发布了《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同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与此同时,多地开始针对影视业推出落地优惠政策。

许多地方为了发展影视业,成立了影视产业园区,采取了一些税收优惠和财政奖励措施,吸引文化企业和影视人才到当地落户。其中,知名度较大的有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浙江东阳横店影视基地、上海松江区影视基地、新疆霍尔果斯影视产业园等。

目前,各地针对影视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分为两种。

其一,税收减免。一些地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对高新技术企业采取的“五免五减半”政策,吸引影视企业和其他文化企业到当地落户。[7]

所谓“五免五减半”政策,是指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不仅如此,许多地方还出台了增值税返还、上市公司奖励等多项吸引文化企业落户的政策。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为例。霍尔果斯是一个县级市,人口不到10万人,与哈萨克斯坦毗邻。该市在2010年被国务院确立为经济特区。根据霍尔果斯的税收政策,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霍尔果斯新办的《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享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增值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办公用房补贴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根据《目录》可知,霍尔果斯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农林、水利、煤炭等需要扶持的领域,也包括文化领域,比如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游戏、广告行业、创意投资以及广播影视全链条。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全面推行后,霍尔果斯新设立企业还可享受增值税及附加税按比例奖励返还政策。由于注册成本低、税收回报率高,霍尔果斯吸引了大批外地影视、娱乐、广告企业前来注册。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共有上千家影视公司落户霍尔果斯。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基地也是最早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影视等文化企业落户的地区之一。2008年,中共东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36号)。《关于加快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对政府鼓励类的新办的影视文化企业免征3年的企业所得税;对区内影视集团符合规定的可给予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建设影视文化企业,作价入股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40%。

横店影视基地良好的拍摄条件,加上优惠政策,吸引了许多影视、文化企业到当地落户。华谊兄弟、光线传媒这些国内顶级影视公司把公司注册地由北京迁到了东阳市。据称,多年前东阳市就在该市市委、市政府门前的宣传栏上,张贴了当地企业纳税前20名的光荣榜。其中,华谊兄弟、光线传媒都赫然在列。但众所周知,这两家影视公司创办于北京,公司主管、主创人员、签约演员等主要活动地也还是北京。由于税收优惠等因素,这些公司把东阳市作为其纳税的地方。

上海市则对按国家规定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上海电影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二,税收奖励。比如在江苏省无锡市,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实行税收贡献度奖励。前三年其征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照市级留成部分的80%由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后两年按50%进行奖励。在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内影视文化企业从入区之年起前两年增值税留市部分按100%、后八年按60%的比例每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从获利之年起前两年企业所得税留市部分按100%、后八年按60%的比例每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

尽管全国各地采取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做法吸引影视文化企业落地已有多年,但这种做法没有得到中央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支持,因此严格来说,这是一种违规行为。

实际上,为了坚持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2014年国务院曾针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集中清理,明确提出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起草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但此政策对新疆霍尔果斯并不适用。因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有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新疆作为我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其自治州、自治县决定的减税或者免税政策,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即为有效。此次“范冰冰事件”中,霍尔果斯之所以也被作为清理对象,很重要的原因是后来霍尔果斯成为避税的地方。许多外地公司在当地注册分公司,通过分公司“合理避税”。有媒体报道,鼎盛时期,霍尔果斯有300多家“一条龙”代理注册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这些公司生意在当时都十分火爆。

由于注册审查不严以及监管不规范,这些在霍尔果斯注册的影视公司多数是空壳公司。很多艺人工作室虽注册在霍尔果斯,但注册资本只有1万元,实为空壳,只用于财务运作,享受税收优惠。此次国家税务总局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引发了霍尔果斯影视公司注销潮。据媒体报道,仅2018年8月27日一天《伊犁日报》就刊登了25则“注销公告”。[8]

2.对艺人工作室税收征收由定期定额征收改为查账征收

影视税务新政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不再承认艺人(演员、编剧、导演等)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属性,对艺人工作室税收征收方式由定期定额征收改为查账征收。

众所周知,按照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个税起征点由原来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我国采取累进制所得税管理办法,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不同级数,收入越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就越高。如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适用)不超过3.6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适用)超过5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见表1、表2)。

表1 个人所得税税率(综合所得适用)

表2 个人所得税税率(经营所得适用)

知名影视娱乐明星收入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其每年须缴纳的所得税税率自然也高。为了少缴税,近些年一些影视娱乐明星纷纷成立工作室。一些地方为吸引影视娱乐艺人工作室入驻,将这些艺人工作室定性为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规模小,无法建账。于是,由税务部门按照一定方法进行核定,实施定期定额征税。这种征税方式由纳税人自报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款,再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核定一定时期的税款征收率或征收额。于是,收入不菲的明星通过设立工作室,可以少缴不少税。

业内人士透露,在2018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下达《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之前,霍尔果斯、无锡、东阳、上海青浦区都有企业优惠扶持政策。原来国内有很多人在横店开公司,上海青浦区有优惠政策后,有的演员、编剧、导演也会在这些有优惠的地方建立工作室,工作室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税率为3%,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税率为6%。[9]

《华夏时报》记者2018年6月调查得到的霍尔果斯税收数据显示,单单霍尔果斯,在影视公司数量猛增之外,每年会有40亿元税收流失,而落户浙江东阳的,也有一个影视公司落户10年节税3000万元的说法。范冰冰、李晨、刘诗诗、赵丽颖、王宝强等业内知名明星演员都有影视公司落户于此。

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书显示,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艺人工作室已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条件,从2018年6月30日起将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要求艺人工作室在45天内按照定额终止前执行期内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分月汇总申报,未按规定期限如实申报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处理。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后,征收方式将改为查账征收。一位地方税务系统人士谈到,影视行业是监管的重点之一,改为查账征收主要是出于加强监管的考虑,这要求相关企业编制完整的财务报表,经营更加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艺人工作室除了终止定期定额缴税方式,征收方式改为查账征收以外,还须补缴2016~2018年的税款。有媒体报道,2018年11月29日上午,有部分艺人工作室陆续接到税务部门通知,补税工作正式实施,共分为四个阶段:自查自纠、约谈补税、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以及重点检查(税务抽查)。工作室需要根据2016~2018年三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如总收入为100万元的,100万×70%为个人补缴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同时扣除之前已经缴纳过的税款金额,最终补缴税款为192500元。总体而言,工作室补缴税款需按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计算。[10]

3.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大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就法律层面而言,签署“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风险。最常见的风险便是“阴阳合同”会导致其中的某些甚至全部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该行为常见于建筑施工和房屋买卖经营活动中。在中国,一般来说按照行规,影视演员获得的片酬通常是税后报酬,因此,“阴阳合同”主要是影视公司采用的避税行为。在早期,各个行业在税收征管方面的要求都不是很严格,管理也不够规范,很多行业采取“阴阳合同”的方式避税,影视行业也是如此。毫无疑问,“阴阳合同”是违反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和惩罚。但范冰冰等演艺明星的主要收入是演出的片酬,按照行规,一般来说,片酬通常是税后收入,因此,“阴阳合同”并不是范冰冰等影视明星被追究偷税漏税的关键。

(二)治理天价片酬

天价片酬是中国影视业的一个老问题,各界呼吁多年但其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长期以来,中国演员的片酬占据一部电视剧总投入的50%~80%。其中,明星演员又占片酬的绝大部分。而韩国与美国演员的片酬一般不超过整体投资的30%。国内影视剧为保证流量,将大部分投入放在主演片酬上。编剧、制作等方面的投入偏少,这是中国影视作品粗制滥造的一个重要原因。

针对影视业天价片酬问题,2018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业天价片酬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划定了“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的政策红线。8月1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三大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制片公司,发出《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共同抑制演员“天价片酬”,倡议: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单集片酬不超过100万元,总片酬不超过5000万元。

中国演员片酬整体偏高是不争的事实。对比中韩两国同等级别的演员单集片酬和年收入就会发现,中国演员的片酬明显高于韩国演员的片酬(见表3)。

表3 中韩电视剧演员片酬对比

问题不在于中国演员片酬高,而在于演员片酬在总制作成本中占比过高。中国演员的片酬一般要占电视剧总投入的50%~80%,而韩国与美国演员的片酬均不超过整体投资的30%。演员片酬占比过高,其他费用支出自然就少,比如编剧。优秀的剧本是保证影视剧作品质量的关键,韩国尤为重视编剧的作用,知名编剧的费用比主演费用高的现象非常常见。

因此,在实际上,中国影视娱乐业有两个问题同时存在:一是演员特别是主要演员片酬占影视制作总投入的比例过高,二是投入不足。以国产剧《那年花开月正圆》为例。该剧总投资为2.2亿元人民币,总计74集。其中,几位主演的片酬加一起就将近1亿元,占比将近50%,单孙俪一个人的片酬就超过6000万元。虽然,美国顶尖演员的片酬和收入属各国之最,但无论是美剧还是美国电影,其影视投入远远大于国产剧和国产电影。以《权力的游戏》为例。《权力的游戏》每集投入600万~800万美元,第6集、第7集更是突破了1000万美元,高出大多数国产电影投资水平。而A级演员在前5集片酬占投资的比重不到10%,加上B级、C级,演员总片酬也不会超过总投资的20%。后2集演员片酬占比有所上升,但也只占三成左右。[11]

同时,要理性看待演员片酬偏高问题。正如著名影视评论家尹鸿所说,从合理的薪酬结构上来讲,演员片酬应控制在总投资的50%以下,但演员片酬很大程度上确实取决于供求关系,因为明星在电影市场上属于稀缺资源。中国是世界文创产品数量最多的国家,文创产品数量越多,对明星的依赖性就越强,因此明星就变成了稀缺元素,这导致明星价格的高涨。这种现象需要一个过程来调整。当一个行业的成本高到难以维系的时候,市场会调整供求关系,这部分成本也可能会在演员的薪酬里面去消化。这个博弈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可能短时间之内对中国的影视行业的生产状况、产业结构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但从长期来看,也许褪去泡沫之后,影视行业会在一条更健康的道路上往前走。[12]

(三)科学管理影视市场,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1.加强中国影视市场监管势在必行,但应避免运动式整治

从某种角度看,中国影视业有活力、发展快,但又浮躁、乱象丛生。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资金以投机心态进入影视业,破坏了商品价值规律,造成影视产品价格与价值的背离;二是一些影视娱乐明星,借助于中国庞大的娱乐市场和互联网平台,在很短的时间里获得了惊人的财富,同时想方设法偷税漏税,这自然引起舆论的不满。此次有关部门对影视业施以重手,加强监管,得到了民意的鼎力支持。而影视市场的诸多乱象,也引起业内人士的严重不安。这也说明了此次影视业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影视市场整治势在必行,但要注意科学整治、依法整治,防止运动式整治、选择性整治。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监管机构惯于将“运动”思维运用于监管活动中,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则通常以集中检查、专项整治、专项执法等形式出现。这种执法方式有一个标准化的运作流程,即“出现问题—上级发出集中执法命令—运动式执法解决问题”,其管理重心在于防止问题的蔓延,是一种典型的应急管理式监管思路。

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看,运动式治理有利于短时间内高效地整合资源、集中精力解决当前严峻的社会问题并取得显著成效。但是,这种监管思路仍是使问题以个案的方式得到解决,无法将个案的执法成效上升到更高层次的制度安排,进而指导其他类似问题的社会治理。集中突击式的执法模式不仅无法弥合执法漏洞,也损害了执法的公信力。运动式执法扰乱了正常的政府与市场关系。[13]这种执法方式存在以下三大突出问题。

第一,行政成本高。以这次国家税务总局规范影视业税收秩序的行动为例。此次规范影视业税收秩序的行动从2018年10月开始,到2019年7月底之前结束,时间长达近一年,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自查自纠、督促纠正、重点检查、总结完善,规范对象涉及数千家影视娱乐企业。工作量之大、行政成本之高可想而知。

实际上,影视娱乐企业在税收缴纳上存在的问题早已有之,也是人所皆知。国家税务总局在2011年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指出,“加强对个人从事影视表演、广告拍摄及形象代言等获取所得的源泉控管,重点做好相关人员通过设立艺人工作室、劳务公司及其他形式的企业或组织取得演出收入的所得税征管工作”。只是这个文件提出的问题在此后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并没有被解决,致使问题越积越多并形成痼疾。

第二,对影视娱乐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据媒体报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艺人工作室全部改为查账征税,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原先的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即利润的35%。一些地方相关企业暂停开票,静等国家税务总局出文。有律师透露,他的顾问单位很多是影视公司。这次税收严查引发的“地震”,使得有的影视公司乱成一锅粥。不只是以前的项目补税与否尚不确定,现在的项目也难以进行。很多项目已经签约,对方要毁约,因为根据现在的税率可能要亏,还不如不做。[14]

第三,影响政府公信力。根据2018年10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53号),江苏、浙江、上海、新疆等地地方政府多年实行的影视产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失效。享受了第一种直接税减免的影视公司都需要按要求补缴过去三年因为优惠政策而被减免的税款。尽管根据上位法的原则,国家的税收主管部门有权力纠正地方政府针对产业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这种措施毕竟对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负面影响,也影响了中央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税收优惠政策突然被作废,同时被要求补缴原本被免除的税款,引起了影视从业者的反弹。多位知名编剧及影视人纷纷发表意见表示不妥。国税、地税合并统一后,针对工作室税收的问题,若有新规,应先广泛调研、定位试点,然后提请全国人大审读,通过之后确定实施日期。[15]

2.影视娱乐业税收整治应做到既统一标准,又尊重行业特点

据媒体报道,影视娱乐业在按照“明星—导演—编剧—影视公司—老板”这个顺序通知补缴。此次整治行动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还会发布影视娱乐业税收征收标准。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既要做到全国统一、令行禁止,又要调动影视娱乐业的积极性,这是核心问题。

税率必须统一标准,各地不能自行其是,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同时应该尊重影视娱乐业的特点,不搞“一刀切”,这对尊重影视从业人员的劳动,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同样至关重要。

以艺人工作室为例。在现代社会,知名影星、歌星的从业活动早已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团队化运营的结果。就是说,明星背后通常有一个专业化的运营团队,这个团队专门负责演艺明星的各种经纪活动,包括演出、唱片制作、媒体宣传、广告策划、危机公关等。因此,影视娱乐明星的片酬并不完全是个人所得,而是以明星为核心的团队收入。因此,在核定艺人工作室所得税时,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征收固然不妥,但如果完全按照明星个人收入征收所得税,也不符合实际。对此,应该有一个更加合理的核定标准。

又如影视编剧所得税税率的核定,如果完全按照个人收入来核定也未必妥当。因为电视剧编剧的收入往往是多年积累所得,而且电视剧创作往往有一个工作周期,有的甚至长达数年。固然知名电视剧编剧一个剧本往往价值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编剧收入不菲,但如果仅仅把编剧的收入以一次性收入来计算所得税,也不一定合理。要考虑到编剧过程的较长时间段。从这个角度考虑,数百万元的收入也并不算很多。同时,现代编剧往往也是采取团队合作方式。这些都是一些行业和专业的特点。

须知税收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文化市场的兴衰。国外多次出现过因为税制不合理文化市场发生反弹的情况。主演《一夜风流》的演员克劳黛·考尔白,曾经一部影片片酬15万美元,要是每年拍三部影片,则税后片酬可能只剩3万美元,第四部、第五部影片的税后收入更是少得可怜。大牌明星纷纷减少接戏数量,一年只接一两部戏,好莱坞一级大片因此爆发“用工荒”。

1951年,美国政府鼓励本国民众到国外勘探石油,规定若每18个月里公民有17个月的时间待在国外,则可免除国外收入的个税。好莱坞明星大喜过望,纷纷赴国外拍起独立电影,《罗马假日》等赴欧洲取景的影片应运而生。

2012年出演《大鼻子情圣》的法国国宝级演员德帕迪约为了逃避高额税收公开宣布放弃法国国籍,加入俄罗斯国籍。这位大鼻子情圣在移民前给法国当局写过一封公开信,他最后干脆说:“法国我不住了,我把护照还给你们,还有那张从未用过的社会保险卡一并还给你们。从今以后,井水不犯河水,我是欧洲公民、世界公民。”2012年有超过5000名企业家和名人离开法国。[16]

令人欣喜的是我国税务部门考虑到了这一点。2018年11月29日各地工作室收到补税通知后,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雍正王朝》《北平无战事》编剧刘和平在29日下午发布微博称:29日跟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沟通交流得很好,国家对影视业的扶持政策不变,只会更好,关于这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总局对编剧行业已给予明确答复,按国税发〔2002〕52号文件缴纳16%的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17]这次沟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3.影视娱乐业税收整治需区别明星高收入群体与一般文化企业,文化娱乐行业总体应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精神

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进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包括大幅度下调增值税的税率。[18]同时强调,根本上还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此背景下,包括影视娱乐业在内的文化行业减税降费势在必行。吊诡的是,据媒体报道,在此次影视娱乐业税收整治行动中,相关部门一度考虑采取的一个做法就是除了要对艺人工作室由核定征收变为查账征收外,还决定将影视行业工作室个人所得税税率从6%大幅度地提升到42%,从2018年8月开始执行。涉及的工作室和个人,一次性需补缴6个月的税款。而且有的地方税务局已经下达了相关通知,但后来又取消执行。[19]从现实情况看,这个没有实施的通知显然很不妥当。

应该明确,此次影视娱乐业税收整治的主要目的是治理影视娱乐市场的不规范经营方式,纠正偷税逃税行为,要求影视娱乐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并不是一味地提高影视娱乐业的税率,以此增加税收。

从笔者对文化产业的调研分析看,与其他行业一样,包括影视娱乐在内的文化企业同样普遍地存在经营成本高、税负重等困扰。

2018年底,笔者受北京市委宣传部委托,就文化企业经营状况在国家文旅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共建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发放了调查问卷,共回收问卷210份。

从对调查问卷的分析中笔者发现,经营困难是文化企业的普遍感受。调查发现,文化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第一是房租、人员工资等经营成本过高(占调查企业的57.46%);第二是税负过重(占54.70%);第三是资金紧张(占48.07%);第四是人才匮乏(占48.07%);第五是市场不稳定(占43.09%)(见图1)。

图1 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部分文化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在希望政府提供的8项支持中,74.03%的受访企业希望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此项支持居首位。可见,减轻税负是文化企业最迫切的诉求(见图2)。

图2 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部分文化企业希望政府提供的8项支持的占比情况

在对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210家文化企业税收方面的诉求调查中笔者发现,87.85%的企业希望适度返还企业所得税;44.75%的企业希望适度返还高管个税;39.78%的企业希望扩大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的范围;28.18%的企业希望落实对重点鼓励的文化产业的出口退(免)税政策。

文化企业之所以感觉税负重,是因为创意、时间、原创产品等因素在税收中没有体现。文化产品的特性是不可复制的,无法以工业化商品来衡量。文化产品的一些核心制造成本往往难以计算,如创意、思想、时间等。如果剧本不再以成交时的商品税来计算,而是以时间单位来计算,按月申报,时时统计税额,将会存在如何计算的困难。一部作品的创作需要历时几年,而作品完成之后,市场在确定其商业价值之时,也存在估值困难的问题。这就导致了如果不计算出一个可行的、包含风险成本在内的可计算生产成本,那么对文化产业是不公平的。社会科学研究也一样。由于没有解决文化产品的核心价值问题,我国实行的一些减税措施,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文化企业来说并没有起到降费的作用。不仅如此,由于文化创意类小企业往往没有多少前端成本环节,无法获得进项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所以其实际税负不减反增。这个问题不解决,将极大地制约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不利于高端文化服务业的发展。

4.影视娱乐业税收整治的背后是各种博弈

第一,影视娱乐业的税收整治反映了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从中央政府角度看,保持全国税收标准统一,是维护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税收稳定的基础。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总是想方设法吸引外来企业落户,而吸引外来企业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税收优惠。一些地方对艺人工作室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并根据其收入情况将税率定为3%和6%两个标准,就是在考虑影视娱乐业的特点的基础上以税收优惠吸引影视娱乐企业落户的普遍做法。这种做法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但地方政府能从中受益。

第二,影视娱乐业税收整治也反映了城市之间的博弈。在中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文化资源的集中度总是与行政资源的集中度成正比。越是行政权力集中的地方,越是集聚着更多的资源和要素。影视娱乐业也是如此。北京市是行政权力最集中的城市,也是影视娱乐业资源最集中的地方。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都承担着经济发展的巨大压力。为了经济发展,一些城市必须与中心城市争夺资源。就影视娱乐业来说,最重要的资源当然是文化企业和影视娱乐明星。各地要发展影视娱乐业,首要的自然是吸引文化企业和明星入驻。这些地方要想对企业和明星有吸引力,最重要的就是让利,包括税收优惠和土地优惠等。在城市发展的博弈中,有条件的城市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来吸引企业和明星。

此次税收整治风暴虽有助于解决偷税逃税问题,但并不能缓解城市之间的竞争压力。因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压力还在,地方吸引企业和明星的渴望也没有消除。税收优惠这条路走不通,还有其他路径可选,比如土地优惠等。税务部门可以调整的主要是地方的税收减免政策,而针对税收奖励补贴,税务部门是无法干涉的,因为这属于财政补贴范畴,其管理权归属财政部门。比如青岛市为吸引影视公司到当地影视基地拍电影,明确给在青岛影视基地拍电影的影视制作公司数千万元的拍摄制作补助。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情况。

5.强化自律是艺人获得尊重的前提,尊重艺术劳动是文化繁荣的基础

一是娱乐明星应强化自律,公众人物就要承担公共责任,中外皆然;二是落实管理部门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市场,把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一律归咎为文艺界从业人员是不客观的;三是尊重艺术劳动,科学劳动、艺术劳动都是创造性的劳动,有助于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两者并无高下之分,那种不分青红皂白、把从事艺术工作的人一律蔑称为“戏子”,认为艺术劳动天然就要低于科学劳动的观点是不可取的,也是有害的。

三 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网络移动游戏业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提供的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人,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7.7%。巨大的网民规模推动了数字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则是其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

随着互联网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加深,推动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和扩大数字消费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

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把“数字创意产业”[20]列为五大关键产业之一。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进一步明确了数字创意产业的具体类别。2017年,由中办、国办发布的《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提出,要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发展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创意设计、3D和巨幕电影等新兴产业。2017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将“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纳入了未来我国消费发展的重点领域,同时提出了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优化信息发展环境三大重点任务,明确了互联网消费是下一步扩大消费的重点领域。

但国家宏观政策对数字创意产业的重视,与对数字创意产业的核心产业——网络游戏行业发展的限制性措施构成了很大的反差,这也成为2018年的一个突出的文化现象。

(一)加强网络移动游戏监管是2018年的基调

这一轮整治网络游戏行动在很大程度上起因于移动游戏取代PC端游戏(电脑游戏),成了网络游戏的主体。

2016年5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规范行业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为由,出台了《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针对移动游戏上线运营设置了前置审批环节。该通知要求移动游戏在上线前必须申领版号,否则不允许上线。市面上已有的游戏也必须补领版号,否则将被作为非法出版物处理。由于移动游戏上线需要申领版号大大延缓了游戏上线运营的时间,增加了游戏公司的成本,该通知招致移动游戏企业的普遍不满。

随后,管理部门强化网络游戏监管的措施迭出。

2017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开展针对网络游戏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内容的集中整治。从以往经验看,采取集中整治的做法,加强对娱乐业和游戏业的监管,通常是行业存在严重问题而采取的非常之举。

整个2018年,文化市场不断释放出对网络游戏业不利的消息。

2018年3月,《游戏申报审批重要事项通知》明确表示,因机构改革将影响游戏审批工作,网络游戏版号从3月开始停发。停发网络游戏版号的做法,在网络游戏界产生了极大震动,网络游戏界哀鸿一片,许多中小企业被迫停工或停产,一些网络游戏企业因此倒闭,直到9月份网络游戏审批才恢复。网络游戏版号停发持续了大半年。

后来尽管恢复了审批版号,但游戏业界普遍对网络游戏业前景持悲观态度。一是由于停发了7个月,恢复审批版号后审批数量也并没有增加,大量游戏产品积压待批。有媒体统计,按照业内过往每个月700款新游戏算,版号停发期间大约积压有7000款游戏等待过审。[21]二是恢复审批版号后,审批版号实行总量控制,提高新增游戏上线门槛已经成为既定要求。

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探索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方案》印发后,游戏公司股价应声下跌。腾讯公司的股份一天蒸发市值1300多亿元。美股挂牌的网易股价下跌超7%,创下2016年6月1日以来的新低。

2018年12月,网络游戏道德委员会在北京成立。网络游戏道德委员会是在中宣部指导下,由有关部门以及高校、专业机构、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的研究网络游戏和青少年问题的专家、学者组成的组织,负责对存在道德风险的网络游戏进行评议。12月7日,网络游戏道德委员会对首批存在道德风险的网络游戏进行了评议。据媒体报道,根据网络游戏道德委员会的意见,网络游戏主管部门对其中11款游戏责成相关出版运营单位认真修改,消除道德风险;对其中9款游戏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网络游戏道德委员会的成立遭受一片质疑之声。正如一篇文章所说:“游戏玩家和从业者怕的,并不是监管压力,而是一项新的监管机制出炉了,但没人知道它的标准是什么。如果规则不公开透明,那么所有游戏都是刀俎鱼肉。”[22]

2018年9月5日,《南方都市报》发布了题为《未来每款游戏或将征收35%的税款》的报道,报道指出,有关网络游戏的管理除总量控制外,未来还将有游戏版号配额制和游戏行业专项税,后者类似于烟草税,每款游戏可能将会征收35%的税款。

管理政策的变化对网络游戏业产生了重大影响。《2018年1~6月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18年上半年,游戏市场整体收入1050亿元,同比仅增长5.2%,而与过去三年21.9%、30.1%、26.7%的增幅相比,行业增长速度大幅减缓。

2018年暂停游戏版号审批,加上正在实施的网游数量总量管控,将给2019年游戏行业带来深刻影响。舆论认为,2018年将成为网络游戏业的转折点。

管理政策的调整对网络游戏企业造成极大的冲击。以腾讯公司为例。2018年2月,腾讯公司的股价攀升到475.72港元的高点,市值达4.3万亿港元。随着一系列政策调整,腾讯公司股价一路下跌,至10月26日,腾讯公司控股收于260港元。腾讯公司股价下跌近一半,市值缩水45%,市值蒸发1.8万亿港元(约合1.6万亿元人民币)。

面对各种压力,2018年9月30日,腾讯宣布正式启动第三次重大组织架构调整,将原先七大事业群改为六大事业群。其中,网络媒体事业群、移动互联网事业群、社交网络事业群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新设立的云与智慧产业事业群以及平台与内容事业群。这被认为是腾讯有意降低互动娱乐事业群在腾讯营收的比重,以削弱腾讯的“游戏公司”标签。

2018年中国游戏业罕见的正面消息是,11月3日在韩国仁川举行的2018年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S8)中,王思聪的中国iG战队3 ∶0击败强大的对手欧洲豪门FNC,这是中国内地战队第一次在英雄联盟的最高舞台拿下冠军,创造了中国电竞的新历史。这为萎靡的网络游戏行业涂上了一点亮色。

(二)促进网络游戏业健康发展需要正确认识娱乐的价值

1.正确认识娱乐的价值和功能,客观评价网络游戏

首先,娱乐是繁荣文化市场的主要驱动力。现代社会,人的精神消费需求上升为主要需求,而休闲、追求刺激、满足好奇心、激发想象力等娱乐需求是人的精神消费需求中一个基础性的需求,也是推动文化市场繁荣的主要力量。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市场的发展轨迹,文化市场尽管产品花样翻新、热点不断,但满足消费者的娱乐消费需求是不变的主题。音乐茶座、舞厅、卡拉OK、电子游戏、台球、保龄球、主题公园、流行歌星演唱会、电影大片、韩流电视剧、小品相声、网吧、网络游戏等无不如此。这些娱乐产品之所以能风靡一时就是因为满足了一定时期公众的娱乐消费需求,而娱乐产品之所以升级换代迅速也是因为娱乐消费需求在不断变化。因此,娱乐消费需求是文化市场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实际上,娱乐与人类相伴随,游戏即生活,游戏即创造。古往今来,许多创造性的劳动都发源于娱乐。德国著名美学家席勒认为:只有当人在充分意义上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

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大都支持和鼓励网络游戏业的发展。

美国对游戏文化有较高的认同度和接受度。美国实施游戏产业促进政策,为促进企业研发活动、提高国际竞争力,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研发税收抵免政策(R&D Tax Credit),给予包括游戏软件开发商在内的相关研发企业以较大的税收优惠,类似于中国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虽然是临时性立法,但发布以来已经历了15次延长,且仍在实施。[23]

韩国游戏区别于其他各国游戏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得到了政府的各方面支持,这在世界上十分罕见。韩国政府对游戏产业的支持包括很多方面,包括把网络游戏产业作为文化产业中的一个重要的支柱性产业来发展,设立游戏产业振兴院,由文化观光部出面组建韩国游戏支援中心,向韩国游戏产业提供从资金到技术的多方面支持等。

从国土面积和人口来说,芬兰是一个小国;但从网络游戏来说,芬兰又是一个大国。芬兰不仅诞生了Supercell和Rovio这样世界游戏公司的标杆,还拥有超过250家的游戏公司。芬兰游戏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芬兰实施的游戏产业支持政策。芬兰通过制定“Skene Game”计划,在多方面支持网络游戏企业发展。芬兰政府的创业扶持机构——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Tekes),从1995年起便对芬兰游戏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累计投资额超过1亿欧元,为公司产品开发阶段及国际化阶段提供补贴及低息贷款,并为私人投资提供跟投资金。

我国舆论对网络游戏的负面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对娱乐需求的排斥。中国传统社会的正统观念轻视和排斥娱乐,把娱乐与进取对立起来,“玩物丧志”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在当代社会,繁荣文化市场首先要正确认识娱乐活动对于身心调节和愉悦的巨大作用。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满足公众精神文化消费需求,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正确认识娱乐的价值,努力做到寓教于乐。

其次,既然网络游戏提供的是娱乐产品,就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对娱乐产品中人物、场景的历史真实性予以苛求。只要不涉及政治理念,不会激发民族矛盾和宗教冲突等重大问题,对娱乐产品中历史人物的一些夸张的、变形的处理,简言之,不完全符合历史真实的艺术处理,应该以宽容的态度待之。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向古人学习。在《西游记》里我们看到,作者对中国民间尊崇的神话人物如玉皇大帝、太上老君、海龙王等有许多变形、夸张甚至搞笑的描写,但古人不以为意,并不认为这是在亵渎神灵。同样,《西厢记》《牡丹亭》中主人公私订终身、偷尝禁果的做法违背了当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主流道德伦理,我们的先人尽管并不赞成,但认为其是文学作品,仍予以宽宥。在许多保留下来的明清时期大户人家的木雕装设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以这两出经典戏曲为素材的雕像。就是说,在我们的先人那里,他们把娱乐产品与现实生活分得很清楚。在现实生活中必须遵从社会道德伦理规范,但在艺术世界、娱乐世界里,人们享有一定的想象的空间和自由,允许在娱乐世界和艺术世界有一定程度的对现实世界的突破和逾越,这在较长的历史时期特别是文人世界里是被认可的。这种包容性,正是中华文化的魅力和伟大之处,值得当代人借鉴和汲取。

至于这种突破和逾越的边界是什么,需要在社会的接受程度、艺术家的表现技巧之间求得一个平衡,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平衡点才使得我们能够看到社会的活力所在、包容性所在。

以《王者荣耀》为例。该游戏对历史人物做了一些不符合史实的处理,尽管不值得肯定,但也并非什么重大过失,没必要上升到歪曲历史、误导未成年的高度。何况,在媒体对《王者荣耀》戏说历史人物的做法提出批评以后,制作方专门做了调整,对每个人物的真实历史身份做了说明,以澄清游戏世界与史实之间的区别。

最后,客观认识以新媒体为平台的亚文化。文化市场的消费主体是年轻人,年轻人总是有属于自己的文化表达和文化消费方式。而文化市场要保持活力总是要不断地推出新的文化表达和文化消费热点。这正是文化市场的活力所在。在现代社会,由于技术进步的推动,新媒体层出不穷,这使得新的文化表达和文化消费方式以更快的速度出现在文化市场。由于这些新型文化突出体现了亚文化的特点——不同于主流文化,亚文化发端于“草根”,有自己的价值观,有自己的观察社会的方式和表达方式,往往亦庄亦谐,内容混搭,形态复杂。比如,近些年大热的网络直播就是如此。在充满生机活力、轻松诙谐的同时,也夹杂着一些低俗的内容。这也是一段时间里,主流媒体对网络直播的一些不健康的内容做了一系列曝光的缘由。毫无疑问,这些批评是必要的,有助于网络直播业健康发展。但我们在曝光不健康内容的同时,还要对网络直播等新兴社交媒体上积极健康的内容、节目予以鼓励、支持,支持其健康、快速发展。“草根”性、以年轻人为主体、有生命力是以互联网为依托的亚文化的基本特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的社交媒体是最有吸引力的新的信息传输平台,这也体现新的文化消费方式。

应该看到,其一,从历史上看,一个健康社会的文化总是多元的,文化市场就是多元文化消费的组合,亚文化往往是一个社会最有生机、最有活力的文化;其二,亚文化不同于主流文化,但并不意味着对抗主流文化;其三,既要摒弃亚文化中的庸俗内容,也要积极吸收亚文化中的有益成分,丰富主流文化。天下无不可变之风俗,主流文化只有不断吸收亚文化的有益部分,才能保持活力和生命力。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完善文化治理

强调重视娱乐的价值,客观看待网络游戏的作用,并不意味着对文化市场中的娱乐活动放任自流,对网络游戏同样如此。

近些年,网络游戏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参差不齐、粗制滥造、侵权盗版、侵犯消费者利益、涉黄、涉暴、涉赌等问题。这些都说明迫切需要加强对网络游戏的管理,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需要强调的是,加强对网络游戏的管理,应该遵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体现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完善文化治理的要求。

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是法治和共治,有四个主要特征。第一,权力中心分散化。治理包括政府、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第二,合作机制。强调在国家与社会合作的过程中国家与社会组织间的相互依赖。第三,参与性。治理强调管理对象的参与。第四,效率导向。强调管理方式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近年来,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动“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文化领域同样要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对文化管理来说,“放”就是下放文化行政权,降低文化市场准入门槛,厘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文化行政权;“管”就是文化行政部门要创新监管职能,利用新体制、新技术加强监管机制创新,促进文化市场公平竞争;“服”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文化行政部门对文化市场的干预和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行为,降低市场主体运营的行政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创新能力。

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完善文化治理,就要避免采用多年来我们常用的行政化的治理整顿方式的做法,实践证明,单纯的行政化的治理整顿方式短期内确实能起到作用,但从长期看不利于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文化市场是在20世纪80年代形成的。20世纪90年代,我国文化市场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各个文化市场门类相继出现、快速发展并遍及全国城乡。但文化市场也面临“黄赌毒”问题、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等四大突出性问题。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税收政策不完善,政府部门常常迫于社会舆论压力,把治理整顿的行政手段作为文化市场纠偏的主要方式。从舞会、音像市场、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直至网吧和网络游戏等均是如此。治理整顿是一剂猛药,也是一柄双刃剑,虽然对遏制文化市场乱象能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但如治理整顿的范围、分寸把握不好,就会给文化市场、文化企业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最典型的例子是2000年禁止网吧经营和禁止国内电子游戏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以电子游戏为例,文化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数次与电子游戏相关的专项治理工作:1996年取缔有奖电子游戏机;1998年取缔经营性电脑游戏活动;2000年开展电子游戏专项治理;2002年、2004年开展网吧整治;2005年开展净化网络游戏工作;等等。

其中,200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近10年来最大规模的文化市场领域治理整顿行动,对全国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娱乐服务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停止审批新的娱乐场所,压减场所总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总的来说,经过治理,娱乐场所非法经营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电子游戏场所和娱乐业也元气大伤:根据文化部统计,电子游戏场所和娱乐场所的总量从1998年的约18万家减至2002年的8.1万家(不包括网吧),5年之内减少了近10万家。

同时,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还转发了文化部的一个文件,即除加工贸易外,禁止任何企业、个人从事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销售活动,严格限制以其他的贸易方式进口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这一条禁令使得蓬勃发展的电子游戏设备行业基本消亡。直到2013年才取消上述禁令,电子游戏设备行业恢复生产。这十几年间,国外电子游戏行业突飞猛进,很多电子游戏企业异军突起。美国微软公司就是既做软件也做游戏主机研发的企业。而这十几年里,中国电子游戏产业处于“四无”状态——无新设备、无新产品、无新技术、无专利,电子游戏设备产业发展停滞了十几年。直到2013年有关部门取消电子游戏设备生产的禁令后,广东中山、番禺等地电子游戏生产基地才重新兴起,电子游戏设备出口数量也不断增加。

这件事情给我们的警示是,在文化市场管理上,各级政府应慎重决策,采取任何行政措施都要充分考虑成本和代价,应坚持“统筹”原则,既要解决眼前问题,又要考虑可持续发展。

(四)各类市场主体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首先,文化企业的责任是提供依法合规的文化产品。比如,在对《王者荣耀》的批评声中,有文章指责《王者荣耀》出品方腾讯公司在“防沉迷”上没有尽到社会责任。这种观点就似是而非。客观地讲,企业的责任是为社会提供依法合规的文化产品。人们往往只看到网络游戏给腾讯带来的丰厚利润,却忽视了腾讯同时对税收做出的巨大贡献,为年轻人就业提供的众多机会。仅就这两点而言,腾讯就是一家值得尊重的企业。至于如何“防沉迷”,严格地说,游戏生产方并不承担直接责任。

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游戏生产厂家对“防沉迷”可以熟视无睹。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尤其如腾讯这样一家为网络游戏提供平台资源的企业应该在这方面尽责。

客观地讲,腾讯公司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大努力。该公司专门设计了“防沉迷”的系统,建立了未成年人守护平台,家长可以绑定未成年人的手机,一旦未成年人玩游戏时间过长,家长即可通过提示等方式予以限制。比如针对《王者荣耀》,腾讯跟其他企业一起做了一个“成长守护平台”,强化实名认证,没有完成实名注册的玩家一律不能玩。同时,对孩子们玩游戏的时段、时长做出了规定。从2018年7月18日开始,12岁及以下的孩子每天只能玩一个小时,晚上9点到第二天上午8点是不能玩的时段。此前,未成年人守护平台只对手游进行管理,而新平台涵盖了微信小游戏,可以对各种游戏进行全方位管理。

此外,腾讯公司跟中央文明办合作,设立了呼叫中心,一旦家长认为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游戏时出现问题,就可以向呼叫中心求救,呼叫中心可以一对一进行心理辅导。此外,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腾讯公司还开发了人脸识别和实名认证系统。在《王者荣耀》最火爆、受到批评最多的时候,腾讯公司用《王者荣耀》做试点,跟公安部合作,购买公安部的数据,对每个登录游戏的人进行身份强制认证,通过与公安部的数据进行比对,符合的人才能上线,不符合的人不能登录上线。为防止消费者买假身份证号注册,腾讯又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来鉴别消费者。《王者荣耀》的试点内容就是强制实名认证和人脸识别,至2018年底,已经推广到15款热门游戏。可以想见,上述工作的背后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财力。

有舆论认为,腾讯是靠赚未成年人的钱来发财的。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笔者调研发现,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上的支出,实际不足腾讯公司整体收入的2%,占比是非常少的。据腾讯内部人士透露,在《王者荣耀》受到的批评最激烈的时候,腾讯总裁马化腾也倍感压力,一度跟主管部门商议采取措施,不向13周岁以下的孩子提供游戏服务。但上述建议提交给监管部门后,监管部门不同意。监管部门的回复是,腾讯是大企业,大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如果腾讯不对未成年人开放游戏,“防沉迷”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就更没有企业来做了。因为未成年人不玩腾讯游戏,还可以玩其他游戏产品,可以“翻墙”去玩国外的游戏。

其次,政府部门的责任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政府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途径有二:一是明确提倡什么、允许什么、反对什么和禁止什么,并通过法律法规予以保障;二是对消费者的文化娱乐消费行为予以正确的引导。

以网络游戏为例。政府部门对接网络游戏监管职责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要做到内容健康;二是对未成年人来说时段和时长要合适,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文章所说,网络游戏不是洪水猛兽,不要谈游色变,[24]保护未成年人不在于争论能不能玩网络游戏,而在于什么时间玩、玩多长时间;三是合理付费,不能纵容网络游戏企业把网络游戏作为吸金工具;四是树立标杆,支持、鼓励优质的网络文化产品,引导网络文化产品生产和消费;五是明确底线,营造健康的网络文化消费环境。

据媒体报道,有关政府部门正在着手组织实施“中国原创游戏精品出版工程”。这值得赞许,但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部门在引导文化消费上不能一厢情愿,而是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文化消费规律。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政府部门往往一厢情愿地强调文化产品要体现教育功能。必须看到,文化市场的基本功能是满足消费者的娱乐和欣赏需求,而不是开展群众教育。在娱乐市场,消费者掏钱消费更多是出于满足轻松、愉悦的需求,而不是掏钱来获得教育。因此,应该努力倡导文化产品做到寓教于乐,而不是以教育为首要目的,否则其结果将事与愿违。

最后,家长应承担监督未成年人的主要责任。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家长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家长作为监护人,提供有意义的陪伴是从手机游戏中将其拉出来的最有效的力量。这是因为,第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家长有教育子女的义务;第二,现在无论中小学,学生在校期间均禁止玩游戏,甚至禁止带手机。因此,实际上对未成年人来说,“防沉迷”主要是在放学以后和节假日期间。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问题最严峻的地方是乡村。这既有父母外出打工难以尽到监护子女的责任问题(如在求学上面临的困难),也有父母不愿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问题(如把教育子女的责任转移给孩子的爷爷奶奶等)。

但是,人们的思维习惯常常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仍习惯于政府包办一切,希望政府解决所有问题。而政府部门迫于社会压力,又将压力转移给企业,于是造成企业不堪重负。

问题在于,我们建立了一套市场经济运行体系,但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本来这并不是多大的问题,在中国可能就成为严重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西方发达国家明确了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有监护子女的责任,对于那些未能尽到监护子女责任的父母,发达国家有相关法律予以严厉惩戒。同时,对父母作为监护人的利益予以维护,包括子女就学地点的选择等。在中国,我们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尽到监护子女的责任,但又不能为他们提供与城里小孩一样的就学便利,于是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包括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而这正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解决的。

总之,网络游戏健康发展需要综合治理。国家应进一步推动对于手机游戏的监管;游戏开发平台应肩负起社会责任,让“防沉迷”系统真正发挥作用;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要有更多的关爱,让孩子在现实中感到快乐;家长应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其中,最后一点是最重要的。

(五)对网络游戏产品实行分级制管理

对网络游戏产品实行分级制管理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国内文化界多年来的呼吁,但出于种种原因其在中国内地难以实行。世界上尚没有实行文化娱乐产品消费分级制管理的国家已为数不多。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文化娱乐产品是否实行分级制管理,是衡量一个国家文化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标志。

娱乐产品消费分级制最早源于电影,后来延伸到电视剧等娱乐产品。世纪之交,随着网络游戏的快速发展,参照影视产品消费分级制,网络游戏消费分级制应运而生。

1.以美国为例

美国作为世界上网络游戏起步最早的国家之一,其分级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完整的体系,以分级制管理为核心,制定了网络游戏管理政策。

(1)设立专门机构

美国的游戏分级组织“娱乐软件分级委员会”(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ESRB)成立于1994年,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主要是对游戏软件、网络游戏、网站等进行审核,根据游戏的内容决定其适合的年龄群体,目的是使消费者在购买或者租借软件时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2)制定游戏分级制度

首先,明确等级分级流程。具体包括发行商提供最终版本、ESRB评估员独立进行评级、上诉委员会接受发行商对评级结果的上诉等。值得一提的是,ESRB评估员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和领域,有退休的学校校长、家长、专家,也有不同年龄段的玩家,而且评估员与互动娱乐业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ESRB评估员代表着不同的背景,具有异质特征,以确保评估的代表性、公正性。每个游戏软件的发行都需要首先获得ESRB的等级认定。

其次,明确具体级别划分。美国网络游戏的级别划分以年龄为基础,根据“强烈暴力”“血腥”“色情”等,分EC、E、E10+、T(Teen)、M(Mature)、AO(Adults Only)、RP(Rating Pending)等七个等级(见图3)。

图3 美国网络游戏分级等级、图标及说明

2.以世界网络游戏大国韩国和芬兰两国为例

韩国负责电影与游戏内容分级管制的“韩国媒体评等委员会”,全名为Korea Media Rating Board,简称KMRB。尽管KMRB是仿效美国ESRB的产物,但KMRB分级思路带有浓厚的韩国特点。韩国实施自律分级制度,以用户年龄作为主要考量标准,分为四级:全体用户、12+、15+、18+。

芬兰实施的是欧洲游戏信息组织(Pan European Game Information,PEGI)统一游戏分级制度,分级方式和分级标识包括年龄种类和内容类型两部分。年龄分五个类别,即3+、7+、12+、16+、18+;内容分七种类型,即粗话、歧视、药品、恐怖、赌博、性、暴力。芬兰专门设立了投诉委员会负责处理来自网络游戏企业和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事宜。

在我国,网络游戏作为大众娱乐方式,同样迫切需要实行分级管理,这有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多年前,我国相关行业协会已经研究并发布了网络游戏分级制度,如2011年9月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与游戏工委联合推出的国内第一套以游戏推广为目的的游戏分级制度《中国绿色游戏评测与推荐制度》。该制度将游戏划分为五级,分别为“全年龄段”“初中生年龄段以上”“高中生年龄段以上”“18岁年龄段以上”“危险级”。无论是游戏评定标准还是评定程序等均较为成熟,基本能够作为推行的基础。但出于种种原因,该制度没有付诸实施。

随着《王者荣耀》引发的争议,对网络游戏实施分级管理再度成为媒体和业界呼吁的热点话题,也成为“两会”的热门提案。


[1]该报告收入张思平主编《2018中国改革报告——新时期,新挑战,新机遇》(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深圳创新发展基金会编,2019),收入本书时有改动。

[2]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激发国有文化单位活力,提高竞争力的需要,从2003年开始,文化领域进行了大规模的体制机制改革。这次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可以概括为“两属性、两分类、一重点、四分开”:“两属性”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包含两种属性,即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两分类”是指根据国有文化单位的服务功能,把国有文化单位划分为公益性文化单位与经营性文化企业两类,并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思路;“一重点”是指此次机构改革的重点是以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为目标;“四分开”是指改革要坚持事企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这次改革历时约10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引发了许多问题。有些问题随着中央人事的变动而被搁置下来,尚未完全解决。

[3]参见《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发〔2017〕55号),中国政府网,2017年12月22日,http://www.gov.cn/zhhengce/content/2017-12/22/content_5249525.htm。

[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从2001年到2004年先后出台了三部管理办法,分别是:2001年12月通过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8号),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2003年制定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2号);2004年制定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7号)。

[5]《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这些案例值得借鉴》,搜狐网,2018年8月31日,http://www.sohu.com/a/251188924_451230。

[6]参见祁述裕、孙博《文化礼堂 精神家园——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案例评析》。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8]《范冰冰重罚后霍尔果斯“大逃离”:1天登25则注销公告》,中华网,2018年10月9日,https://news.china.com/domestic/945/20181009/34112762.html。

[9]《影视税打击的是谁?偷漏税者、高收入人群和承诺代缴税的甲方公司》,搜狐网,2018年8月3日,http://www.sohu.com/a/244941977_330259。

[10]《影视工作室接补税通知编剧行业缴纳16%税款》,新浪网,2018年11月29日,http://ent.sina.com.cn/v/m/2018-11-29/doc-ihpevhcm3153978.shtml。

[11]《看了〈权力的游戏〉演员片酬,终于知道为什么美剧质量那么高了》,新浪网,2018年3月4日,http://k.sina.com.cn/article_6435189023_17f91311f001004j69.html?from=ent&subch=oent。

[12]《专访清华教授尹鸿:范冰冰事件对中国影视产业的影响》,搜狐网,2018年10月15日,http://www.sohu.com/a/259051127_100160903。

[13]刘天永:《税案观察:影视行业补税117亿,最大税务风险点仍是税收筹划》,搜狐网,2019年1月30日,http://www.sohu.com/a/292393520_665862。

[14]《影视税打击的是谁?偷漏税者、高收入人群和承诺代缴税的甲方公司》,搜狐网,2018年8月3日,http://www.sohu.com/a/244941977_330259。

[15]《税收地震再袭影视圈17名艺人被约谈,产业税收优惠就此作废?》,36氪网,2018年12月1日,https://36kr.com/p/5164935。

[16]《国家要提高影视行业税率,最后为什么不提了?》,搜狐网,2018年8月27日,https://www.sohu.com/a/250365851_824915。

[17]《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回应影视行业补税:编剧按16%缴纳》,搜狐网,2018年11月29日,http://www.sohu.com/a/278671346_436725。

[18]减税降费措施主要有:一是大幅度下调了增值税的税率,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

[19]《国家要提高影视行业税率,最后为什么不提了?》,搜狐网,2018年8月27日,https://www.sohu.com/a/250365851_824915。

[20]数字创意产业是指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为依托,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为支撑,所形成的网络文学、游戏、影视、音乐、摄影、美术、创意设计、出版发行、在线教育、VR等新型文化业态。

[21]《面对“网络游戏道德委员会”,人们在害怕什么?》,搜狐网,2018年12月11日,http://www.sohu.com/a/281170554_120052689。

[22]《面对“网络游戏道德委员会”,人们在害怕什么?》,搜狐网,2018年12月11日,http://www.sohu.com/a/281170554_120052689。

[23]参见《干贷分享:美国移动游戏市场你知多少?》,搜狐网,2015年8月24日,http://mt.sohu.com/20150824/n419606785.shtml。

[24]《人民日报海外版:游戏不是洪水猛兽 不要谈游色变》,搜狐网,2018年6月26日,http://www.sohu.com/a/237842772_10002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