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仲裁特色

1.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性。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隶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高度专业性,在知识产权资料和数据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该中心仲裁员具有知识产权领域高度的专业性和中立性。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仲裁方面享有较高的声誉和权威。

2.单一程序。通过ADR,双方可以约定在一个程序中解决涉及在许多不同国家受到保护的知识产权的争议,从而避免多重司法管辖权诉讼带来的巨额费用和复杂性,以及结果不一致带来的风险。

3.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联合国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一般规定承认与国内法院判决相同的仲裁裁决,不对案情进行审查。这极大地促进了跨境裁决的执行。

4.中立。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可以对当事人的法律、语言和制度文化保持中立,从而避免了在法院诉讼中因熟悉适用当地的法律和程序而拥有策略优势的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主场优势的情况。

5.保密。ADR程序是私法性质的,因此,双方可以协商一致保持程序和任何结果的机密性。这使他们能够专注于争议解决,而不用担心其公共影响,这在涉及商业声誉和商业秘密的情况下显得特别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