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兴黎朝的避讳习俗和讳字的史料来源

关于越南的避讳习俗,最早提到避讳字和避讳体例的文献是《大越史记全书》。《大越史记全书》历经陈朝的黎文休、黎初的吴士连、中兴黎朝的范公著和黎僖方编撰完成,首次刻印于正和十八年(1697)。根据《大越史记全书》记载,从1232年(陈朝)到1527年(黎朝初期),总共有18次避讳令颁布与讳字有关。《大南实录正编》记载了1803年至1886年阮朝颁布的22次避讳令。

陈、黎初和阮朝的避讳字和避讳体例记录最为完整。从1232年(陈朝)到1886年(阮朝)各代君主共40次颁布避讳令或者取消避讳令。但从1533年到1788年,即中兴黎朝时期,史书中没有颁布避讳令的记载。

中兴黎朝是越南历史上一个漫长的时期,始于癸巳年(1533),结束于戊申年(1788)。1527年莫登庸篡位建立莫朝,1533年老臣阮淦辅佐黎庄宗复国,年号为元和(1533~1548)。1592年复国成功,直到黎愍帝昭统年间(1787~1788)亡国入清,黎朝灭亡。

1533~1592年,中兴黎朝与莫朝对峙并存。1592年至1788年,中兴黎朝陷入分裂,南方由阮氏割据,北方由郑主辅佐黎皇,双方大战多次,历史上称为“郑阮纷争”。因为郑主在中兴黎朝秉持朝政,因此在黎中兴时代的碑文上,不仅出现了黎皇的避讳字,而且还有郑主的避讳字,例如世祖郑检(1539~1569年在位)、成祖郑松(1570~1623年在位)、昭祖郑根(1682~1709年在位)、睿祖晋光王郑柄(?~?)、毅祖恩王郑楹(1740~1767年在位)、圣祖盛王郑森(1767~1782年在位)等。

黎中兴(1533~1788)的史书记录显示,中兴黎朝皇帝没有颁布避讳令而是继承前朝的避讳字。因此,我们需要了解黎朝初期在正史上记载的已经颁布的避讳令以及避讳字字样。根据《大越史记全书》记载,在黎初八十九年中,共颁布了10项避讳令。哪些避讳令直接影响黎中兴时代的避讳字?如果想得到正确的答案,我们应该更多地了解黎初朝(1428~1517)已经颁布的避讳令,这是研究黎中兴时期避讳现象的基础和前提。

(一)黎初的避讳体例(1428~1517)

黎初有3次颁布避讳令,并直接提到避讳字的书写方式。

1428年,在行文的过程中凡避讳字的正体字不可写用,如果同音异词则不用避讳(本纪10,58a)。这种避讳体例比陈朝更为简单,在陈朝时期的碑文文本中,同音异义字必须写避讳字,从而创造出具有多样化和复杂性的避讳字系统。

1435年,凡遇到庙号和御名的正体讳字不许写用。名称与讳字相同者都要改名,如恭慈皇太后的讳字“陈”需要改成“程”(本纪11,23b-24a)。为了避免“陈”讳字而改姓成“程”,这使得研究古籍变得困难,给确认历史人物的姓名带来了障碍。

1462年,国朝的讳字如果两个字相连都不许写用,如果是单独的字允许写用,用其他字形代替并在外面加小圈(本纪12,11b)。根据此项法令,避讳字根据特定原则而改变,此类讳字在黎中兴的碑文中是看不到的。

1517年,凡书籍皆不禁止,声读皆应回避,连字如“征在”之类,不得写用(《大越史记全书》15,4b)。据此体例,虽不避讳书写,却要避忌读音,因而在全国范围发生了大规模的更改地名,而在书籍特别是碑文文本中避讳字则无须遵守,在同一个文本中有些字按照避讳令,有些不避讳。这一点对中兴黎朝的碑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成为研究的一个难点。

(二)黎初的讳字字形(1428~1517)

根据《大越史记全书》1428年至1517年颁布避讳字的命令,我们统计17个字,包括:汀、郭、蒼、曠、利、陳、學、基、英、龍、誠、瑤、鏳、咺、恒、椅、譓。

此外,某些命令有庙讳但是没有写是什么字,如1433年的谕令记载:“颁布两个讳字,其中皇帝名字是‘基’,皇太后的讳名是‘英’,以及庙讳,包括七个字。”1517年的命令记载:“令礼部尚书修订庙讳和御名,庙讳20个字,御名是椅和譓字。”

根据吴德寿《越南历代避讳字研究》(第61页)的研究结果,已经确立的《大越史记全书》的讳字,具体包括14个字:民、暉、、環、濬、諠、瑾、萦、周、鑌、瑄、漴、彎、桩。

在中兴黎朝的碑文文本中,我们看到九个避讳字与《大越史记全书》记载的避讳字相吻合:利、陳、基、英、龍、誠、瑤、恒、瑾。

通过考察,我们发现中兴黎朝没有颁布任何避讳令,也没有修改前朝的避讳规制。因此,对黎朝中兴时期文本的避讳要求不是强制性的,这意味着是否写避讳字是作者的权利。这导致了书籍文本和碑记的复杂性。这是解决文本问题的“钥匙”,特别是碑记的文本。如果避讳字是一把锁,则避讳字的不同字形就是其钥匙。除了吴德寿在《越南历代避讳字研究》中提出的讳字,我们在研究过程中不断发现新的避讳字字形以及新的避讳字,下文将具体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