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信与新时代文化产业的功能定位

文化自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文化自信与文化产业之间有水乳交融的联系,如何发展有利于提升文化自信的文化产业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文化产业也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捋清文化产业与文化自信的关系,并找准新时代文化产业的功能定位,对于进一步发展文化产业以及增强文化自信都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 文化自信的溯源

学界对于文化自信大体上有两种层面的定义:一种认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2];第二种认为“文化自信是个人对所属国家和民族文化的积极态度和充分肯定,标志着对所属国家和民族文化的价值取向认同和身份认同”。[3]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国家民族的角度还是从个体的角度,文化自信都反映出主体对于客体的肯定和认同,主体包含国家、民族、政党以及国民个人和海外华人,客体则体现出共同的价值取向和思想传承。追溯文化自信的来源,要联系两个紧密相关的层级关系,一是文化客体的具体内涵,即什么值得我们自信;另一个是认同机制和传播机制,即什么令我们相信它。

首先,文化客体的构成有三种。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段话阐述了文化创新中“文化客体”的主要构成,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生成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源头,党领导人民进行的革命、建设、改革是熔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土壤。历史上,中国“文化软实力”曾在世界上独领风骚,例如唐代中国成为世界“文化中心”,八方来朝;宋元时期文化和科技水平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是世界文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华文化是当时许多国家竞相学习和模仿的对象。但这种高度自信的状态从清朝末期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遭受了较大的挫折。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中国人民摆脱了被殖民和奴役的命运。从改革开放到今天,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逐渐富裕起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不断发展,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越来越近,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逐渐复苏。由此,应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于民族复兴、文化兴盛的重要支撑和推动作用,从而更加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内涵,是复兴民族、重塑自信的关键力量。

其次,从认同和传播机制来看,文化自信是一种文化自觉的过程,而非一个强制灌输的观念。费孝通先生说:“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首先要认识自己的文化,根据其对新环境的适应力决定取舍;其次是理解所接触的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加以吸收。各种文化都自觉之后,这个文化多元的世界才能在相互融合中出现一个具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形成一套各种文化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同守则。”[4]可见,如何构建高度统一的认同机制和强力有效的传播体系,关键在于文化主体如何认知自己的文化以及如何对待外来的文化。进一步而言,认知的途径和形式或许比原本的内容更为重要。当下文化产业是传播文化观念和激发文化自信的一个重要载体,因此重视新时代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是经济层面的必然,还是民族精神层面的需要。

二 文化自信与文化产业的关系

从文化产业的角度阐释,文化自信来自繁荣文化产业所传达的共同价值和一致信念。文化产业越繁荣,成果越丰富,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越高,国人的文化自信就越强,这符合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的基本理念。一个拥有文化自信的国家,必然有繁荣强盛的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构成完整的文化格局,并为人民生活提供越来越丰富的文化商品。反言之,并非发达的文化产业就一定能带来文化自信,文化产业纯数量上的增长对培育民族文化自信是一种必要而非充分条件。文化产业最大的特征是一定价值观指导下的产业形态,文化产品不仅是商品,更是内在价值与思想的附属,这是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根本不同。若一个文化产业体系以外来思想为发展潮流、以低俗趣味为填充内容、以物质收益为唯一动力、以复制加工为主要形态,则不仅无益于提升文化自信,反而会伤及文化根基、破坏文明传承。故就文化自信而言,“发达的文化产业”不仅是指产品丰富和产值增加,还要能在形而下的物质生产过程中实现形而上的精神凝聚和思想培育,体现出对价值观的维系和发展。

文化产业更像是文化自信的一种物质映射,二者是互为渊源、互相促进的显象与隐象关系。从当下实际来看,政府扶持仍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文化企业缺乏从传统文化和主流价值观中汲取养分的自觉,导致文化产业对文化自信缺乏有力的烘托与回馈。近20年来,政府大力推进的文化产业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绩,从国务院到各省市的文化产业规划促使文化产业从萌芽起步到逐渐发展壮大。同时应注意到,虽然我们拥有庞大体量的文化产业,但几乎没有创造出影响世界的文化品牌,没有为世界贡献出令人称道、令人景仰、让人虚心学习的文化产业运作模式,没有诞生一批具有世界影响的文化产业理论专家和享誉世界的艺术大师,这反映的是物质增长与精神增长之间的巨大鸿沟。

表象上文化产业面临品牌不响、模式不新、大师不多的问题,本质上是缺乏思想传承和文化创新。文化的复兴,终究是以人为中心、以思想为核心的人文精神再生。因此在新时代,文化产业仅靠政府推动还远远不够,还应挖掘来自人的精神内涵的新动力,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精神需求,尤其是对于优秀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热切渴望。改革开放初期,以欧美、日韩文化为风向标是我国文化产业长期的发展窠臼,但近年来文化产业导向出现了新的转变。如《白鹿原》《人民的名义》《战狼2》等优秀的国产影视作品获得了大量的粉丝;莫言、刘慈欣等作家令中国文学又一次走向世界,并鼓舞了一大批中国青年作家。诸如此类的事例说明我国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有了自主意识和自我生长的根基,“国产”不再是低端、模仿、粗劣的代名词,以民族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为核心价值的文化产品受热捧,逐渐成为新时代的消费趋势,暗含了人民群众美好精神需求的新取向。民众的创造力是文化产业的新动力,以此为基础可构建一个文化自信与文化产业虚实相衔、双轨并行的体系,即生产内容迎合民众的新需求以提升文化自信,进而以文化自信再深化需求、再推动内容创新与发展,往复循环,持续渐进,政府则从推动者逐渐转变为监管者和引导者。

三 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对文化自信的约束

要构建“文化自信—文化产业—文化自信”的循环体系,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能量,释放文化需求的强大动力。然而纵观新时代现状,文化产业的发展面临多种不平衡,从不同层面约束了文化自信的提升。

(一)产业供需不平衡限制精神产品的丰富度

首先,从数量上看,文化产业供需不平衡体现在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与文化生产增长之间的缺口。“1994~2014年20年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由1054.24亿元增长至14915.39亿元,年均增长14.17%;城乡文化消费人均值由88.46元增长至1093.29元,年均增长13.40%……在协调性方面,城乡文化消费增长极显著高于产值增长,显著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5]此外,一般发达国家文化消费均占整体消费的30%以上,按此标准中国文化消费规模至少应达到10万亿元以上,而我国实际消费规模却不足2万亿元。一方面,文化产业产值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无法匹配文化消费的增长,另一方面,文化消费的总量远未达到发达国家的一般规模,这正反映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巨大的待填补空间。其次,供需不平衡还体现在文化资源利用效率与文化服务水平之间的不对等。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文化大国,5000年的历史积淀了丰富的文化宝藏,但是当前对这些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却是九牛一毛。目前大部分地区文化资源利用仍停留在建筑遗址、历史遗迹等有形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阶段,对无形文化资源市场化开发不足;并且在资源配置形式上注重外延式,注重文化资源数量的增长,而忽视内涵的挖掘,缺少艺术性、参与性、概念性衍生产品。这些均反映了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即有大量的文化企业却不能提供创新高效和有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两个方面的不平衡均约束了精神产品的丰富,文化的生产还无法满足全民的精神需要,即使存在局部的充足也还是处于规模化工业复制的阶段,缺乏有机的文化延续与生长,因而难以促进文化自信的提升。

(二)效益与价值不平衡削弱核心价值的凝聚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逐渐与文化事业分离并主要承担经济功能,由此引发了社会层面大众文化的中心化现象。市场经济过分注重功利性和随之产生的盲目性,是其自身始终无法克服的弊病,大众文化作为市场经济的直接衍生物,成为与市场经济二重性相关的双刃剑。马尔库塞就此批判道:“大众传播媒介几乎毫无困难地把特殊利益当作一切懂事的人的利益来兜售。”[6]这种商业的功利性造成了文化独立性的丧失。文化产业以市场为主导必然导致以大众文化为核心生产和消费内容的经济呈现。然而近几年来,中国的大众文化特别是流行文艺呈现一种低俗粗糙、缺乏艺术性和思想性的趋势,主流价值观与流行文化之间存在高低并行、互不交融的错位。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如作家韩少功所言:“大众文化不是大众原生的文化,而是大众从少数文化制作商那里所接受的潮流文化,充其量也只是大众被潮流改造之后再生的文化。”[7]尤其是在数字传播大行其道的新时代,越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就越容易掩盖大众自发的、原生的、独立的文化创造。以近年流行的网络游戏《王者荣耀》为例,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这无疑是一款极为成功的文化产品。但正如《光明日报》所评论的,其“历史背景和人物经历并无挂钩,内容和精神被架空,有名无实”,因此对于青少年教育和社会价值观的引导毫无积极作用。文化本身是一种有连贯性和一致性的社会产物,有文化的人才会有文化的需求,如果人民大众都没有正确的历史观、独立的价值判断和理性的文化认知,又何谈自发性的文化消费,更何谈提升文化自信?虽然文化产品可以通过价格来界定经济价值,但从被创造的那一刻起它们就附带着文化价值传播的社会功能,忽视文化内涵的产品就像缺乏灵魂的生命,终究只能成为应时的消费物。因此,文化产业经济效益与价值引导功能的不平衡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冲淡文化整体认同感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总体与传统的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相一致,即呈“东—中—西”的阶梯分布。从产量上看,三大地区的差异较大:2015年广东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3648.8亿元,而位于中部的安徽省为833.71亿元;与此相比,云南省虽然为西部地区文化产业较发达省份,文化产业已成为该省支柱产业,但是同年其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只有425.05亿元。产值的差异或许还无法反映出结构和资源利用上的矛盾,事实上,安徽省2013年公共文化机构数(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的总数)有1372家,广东省只有864家,文化产业产值相对不高的云南省也有613家。[8]从这两组数据对比中可以发现,很难判定文化强省究竟是广东还是安徽,因为文化资源的丰裕程度并没有从产值上体现出来,即不同区域的文化资源利用效率各有高低。在我国区域文化资源利用中,存在“热衷于打造人工文化景观和文化复制物的做法,满足人们廉价的审美需要,而对真实形态的文化资源利用重视不够,体现出较强的政绩色彩和经济利益的追求”[9],导致一些富含文化资源的地区因为资金不足、政府不重视、人才匮乏等原因无法充分挖掘文化产业潜力。文化产业的区域不平衡还体现在城乡不平衡上,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在文化设施数量、文化服务质量和文化消费水平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差距。以广州市为例,2016年城市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为3325.77元,而农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仅为1666.58元,文化产业的城乡二元化问题凸显。无论是地区的不平衡还是城乡的不平衡,都不利于加强人民对于中华文化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感知与共鸣,甚至可能由物质生产的矛盾引发文化认识的隔阂。文化自信是由内至外的统一认知,文化产业在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会冲淡作为其基础的文化整体认同感。

(四)产业结构不平衡消减文化多维的传播力

文化产业依靠不同的业态连接不同文化观念到文化产品,成为文化的传播载体。文化产业结构的失衡导致文化内容的传播不全面以及文化创新的激励不足。尤其是在数字时代,科技企业具备更强的文化影响力,文化产品形成重感官刺激、轻文化内涵的趋势,技术越来越发达,文化价值却越来越难以有效传播。这种不平衡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细分行业的发展阶段不同。世界上各国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各有差异,国家统计局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中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及细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统计上可以发现诸如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比重越来越高,而一些如出版、演艺、广播电视等传统范畴的行业相对日渐式微。对于这种结构失衡的一种争论是,信息传输途径的变迁究竟会创造更多文化精品还是带来更多文化垃圾,如果是后者,那么它的不利影响是需要政府规制和引导的,这在文化产业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中是尤其值得注意的。二是大企业与小企业分工失衡。由于互联网的规模经济特质,大型企业占据着客户和流量优势,小型企业不得不在产业链末端的狭小空间生存。然而文化生产与一般工业生产不尽相同,尤其是人的文化创意更多来自个人灵感而非集体协作,因而大小企业分工的失衡会导致小型文化企业的创造力受到实物资本的严重冲击,不利于产业创新乃至文化创新。三是文化创意的融合不充分。从内容上说,文化产业未能充分融合中华优秀文化,未能通过经济效应促进优秀文化的传播,增强文化的凝聚力;从形态上说,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程度不深,文化产业尚未能充分释放文化内含的创造潜力。这些结构失衡消减了文化的传播维度,因而也影响文化自信的提升。

四 提升文化自信目标下的文化产业定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文化产业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找准文化产业的功能定位,不仅是协调供需不平衡、价值不平衡、区域不平衡、结构不平衡的基本前提,而且是从经济层面和产业层面提升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新时代文化产业应能化解传统物质生产方式与新型消费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提升文化自信的物质基础;能协调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关系,成为传播文化自信的社会载体;能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技术、实现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深化文化自信的思想根源;还应能推动世界文化新秩序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成为文化自信的外部表达方式。因此,着眼提升文化自信和建设文化强国,新时代文化产业的功能定位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融会传播主流价值、持续浇筑精神文明和柔性增强国际影响。

(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

文化产业具有鲜明的经济属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新时代文化产业推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功能是提升文化自信最根本的保障。一要作为经济增长支撑力,二要体现出创新力和融合力。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2016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3025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07%。未来还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十三五”末期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到2020年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预计会提高到5%以上,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文化产业对经济的推动不仅是单维度的,还应是创新融合式的多维发力,新时代文化产业要能利用文化的“创新、创造、创意”优势,与科技、信息、旅游、体育、金融等产业融合衍生出新业态,创新驱动、创意转化,加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人民的经济获得感和参与感。

(二)融会传播主流价值

文化产业应承担传播主流价值观的社会功能,并成为连接主流文化、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的桥梁。如上文所述,我国文化产业市场化改革导致了经济效益与价值引导功能不平衡的弊端,长期以来文化产业游走在民众兴趣与政府管控的边缘,当下部分文化企业有动力避开监管,却无积极性去创造核心价值观与大众审美情趣结合的产品。数字化程度越高,信息传播能力越强,一些污泥浊水的负面影响就越大。新时代文化需求多元纷呈,社会热点和舆论风潮也应接不暇,但事实证明无论文化思潮如何涌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是历史长河的正确流向,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低俗、消极、阴暗为价值主导和以哗众取宠、故弄玄虚为营销手段的文化企业终会被淘汰。因此,不管是从产业自身成长需要还是从社会发展要求的角度,新时代文化产业都应是有责任心的产业,有平衡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能力的产业,有融会和传播主流价值观态度的产业。

(三)持续浇筑精神文明

文化产业是精神文明的物质呈现,新时代要能通过产业化的物质手段和物质动力来传承和发展精神文明。如果把中华文明比喻成一棵大树,持续的浇灌令其根系扎得更深、干茎生得更壮、枝叶长得更茂;类比在精神文明的生态体系中,文化产业承担着三种作用:保护和发展传统文化、扩充和加强主流文化、促生和培育新兴文化。中华文明有5000多年的历史,而我国文化产业兴起才不到30年,科技的推动一度掩盖了内在文化的光芒,文化产业远未从丰富的文化积淀中汲取足够的养分。面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解读思想内涵和选择表达方式同等重要。例如,国产电影《大鱼海棠》的创意源自,《庄子·逍遥游》,虽然在构思上把神韵写意的古典文学以动画形式搬上银幕,上映之前一度备受关注,但是尚不成熟的动画和剧情制作导致票房不尽如人意。可见传承离不开创新,以新的技术手段、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市场运作来发扬中华文化是文化产业的使命之一。中国的文化产业应克绍箕裘,踵武赓续,不断为精神文明发展提供新养分。

(四)柔性增强国际影响

文化产业应在生产合作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促进文化交流,树立国家文化品牌,增强中国文化软实力。虽然我国的文化贸易常年处于贸易顺差状态,但是其中文化产品装备和辅助材料占据了绝大部分,如果剔除文化制造业,电影、电视、出版、创意设计等传统意义上的核心文化产业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仍存在逆差。龙永图在一次演讲中曾经说道:“我们暂且不讨论中国经济总量什么时候能够超过美国,先问问另外三个‘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全球的精英把孩子送到中国留学,而不是像今天把他们的孩子送到美国、欧洲留学?什么时候全球的年轻人最欣赏中国的电影、文化、图书,而不是像今天他们最喜欢的是美国、欧洲的电影、音乐、图书?什么时候全球的消费者选择产品时,首选中国的品牌?”[10]这三个问题反映出要增强中国的文化影响力,还有很艰巨的任务待完成,文化产业是建成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抓手。新时代的中国文化产业是站在全人类文化发展高度的产业,应通过文化产业建立一套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世界潮流的文化价值体系,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进。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自信与其文化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前者是后者的内在动力,后者是前者的外在表现。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过程中,要有效利用文化产业与文化自信之间的显隐关系,就要进一步完善现代化的文化产业体系,发挥文化产业的正面推动和侧面辅助功能。从四个维度确定新时代文化产业的功能定位,有助于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有利于通过文化产业形成文化自觉,最终提升文化自信。

[原载《深圳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创刊号)]


[1]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27日。

[2] 云杉:《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对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考(中)》,《红旗文稿》2010年第16期。

[3] 廖小琴:《文化自信:精神生活质量的新向度》,《齐鲁学刊》2012年第2期。

[4] 费孝通:《文化的生与死》,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第268页。

[5] 王亚南主编《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第2页。

[6] 转引自朱效梅《大众文化研究——一个文化与经济互动发展的视角》,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第31页。

[7] 韩少功:《哪一种“大众”?》,《读书》1997年第2期。

[8] 文化部:《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16》,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

[9] 张胜冰:《从区域文化资源利用看地方文化产业发展观——以中国为例》,《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10] 周文彰:《文化自信需要发达的文化产业》,《人民政协报》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