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結繩
如何用結繩的方法表示意思呢?唐孔穎達《周易正義》引東漢鄭玄的話,説:「事大,大結其繩;事小,小結其繩。」説得比較簡單;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九家易》説:「古者無文字。其有約誓之事,事大,大其繩;事小,小其繩;結之多少,隨物衆寡。各執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就比較詳細了。這些尚近情理的推測啟示我們:
1.結繩的目的
代替文字以爲約誓的記録。
2.結繩的方法
(1)大的事物,結大結;
(2)小的事物,結小結;
(3)結的多少,表示事物的多少。
3.結繩的判斷
(1)各關係人分執繩結相同的繩子;
(2)届時共同回憶繩結代表的事物;
(3)確定繩結的意義。
4.結繩的效用
使人民的約誓有繩結作憑據,而減少糾紛。
林勝邦《涉史餘録》記載琉球所用之結繩,分指示、會意兩種:「凡物品交换,租税賦納,用以記數者,則爲指示類;使役人夫,防護田園,用以示意者,則爲會意類。」他們結繩的材料,據説多用藤蔓、草莖或樹葉。蔣善國《中國文字之原始及其構造》記載祕魯人利用「結子」的記事方法:「凡人民之統計,土地之界域、各種族及兵卒之標號、命令之宣布、刑法之制定,以及死者之墓誌,莫不賴之。甚至由遠省來者,無論觀風進貢或宣戰等,必須帶結子以爲通告之符信。其法以一主繩繫有定距離之各色繩子。於各小繩上,因事之種類,而各異其結,且以各種顔色以代表等等事項。如紅色代表軍事及兵卒,黄色指明黄金,白色表明銀及和睦,緑色象徵禾穀等類;又單結表示十,雙結爲二十,重結爲百,二重結爲二百,其餘類推。古祕魯各城中皆有專門講解結子之官吏,名爲『結子官』。此種官吏對於結子講解之技藝極爲嫻熟,惟須藉口語之助,始能將意思達出。現今祕魯南方之印第安人尚有精通古代所遺留之結子者。」這些材料,都可以使我們對結繩的情形有更詳細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