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报告

推进黄河流域宁夏段高质量生态保护研究——2019年宁夏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总报告

李文庆 李晓明 师东晖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共同向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宁夏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2019年12月,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提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三个进一步”,担当新使命;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新路子;始终抓好“三个着力”重点,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建设美丽新宁夏。我们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的生命线,推进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好转,推动宁夏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9年宁夏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一)大气环境状况

宁夏大气环境质量整体呈改善趋势,重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宁夏生态环境厅坚持源头治理,聚焦燃煤、扬尘、机动车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实施一系列强化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煤质管控专项行动,加大对煤炭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全面清理非法售煤网点,加强用煤单位储备煤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的违法行为。严格建筑施工工地、矿采区、道路扬尘治理与管控,压实秸秆焚烧污染管控责任,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平均达到64%,各地均出台重型车辆绕城方案。严格落实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工方案,停工工地和裸露地面全覆盖。继续加快老旧车淘汰,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重点对高污染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加强监管。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2019年1—10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如下:

1.5市和宁东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同比改善幅度排名

2019年1—10月,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进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是:固原市、中卫市、吴忠市、宁东基地、银川市、石嘴山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进行评价,银川市、中卫市、石嘴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吴忠市、宁东基地、固原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见表1)。

表1 2019年1—10月5市和宁东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

数据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网站。

2.8个市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同比改善幅度排名

2019年1—10月,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进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是:原州区、沙坡头区、利通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惠农区、大武口区。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进行评价,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沙坡头区、惠农区环境空气质量均改善,利通区、原州区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见表2)。

表2 2019年1—10月8个市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

数据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网站。

3.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同比改善幅度排名

2019年1—10月,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进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是: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西吉县、灵武市、海原县、红寺堡区、盐池县、永宁县、青铜峡市、中宁县、贺兰县、同心县、平罗县。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进行评价,同心县、青铜峡市、中宁县、贺兰县、红寺堡区、永宁县、灵武市、平罗县环境空气质量下降。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西吉县、海原县、盐池县六项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见表3)。

表3 2019年1—10月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

数据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网站。

(二)水生态环境

宁夏以沿黄生态经济带作为重点区域,以保护黄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等为重点,深化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安排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11亿元,大力支持黄河干支流、重点入黄排水沟、“一河两湖”综合治理和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实施黄河干支流、重点入黄排水沟、“一河两湖”综合治理,全区3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工程建设,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2个工业园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8条重点入黄排水沟建成投运人工湿地工程,11条黑臭水体已消除或基本消除黑臭。为了不断改善黄河水质,宁夏坚持流域上下联动治理,全力以赴治差水、保好水,主要措施包括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污染,排查取缔“九小”企业和直排口;采取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末端治理等措施,加强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平。在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宁夏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摸清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底数,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定期监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供水厂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宁夏各地将通过改造排水管道、封堵排水口、敷设截污管道、设置调蓄设施等措施,大力实施排污口专项整治,并因地制宜选择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净化等措施,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2019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如下:

1.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

2019年10月,黄河干流宁夏段监测的6个国考断面水质总体保持良好(见表4)。

表4 2019年10月黄河干流宁夏段各断面水质类别比较

注:①国家考核断面数据均采用国家采测分离数据;②叶盛公路桥断面2018年10月因水量大,无法到达监测点位,未监测。

2.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水质

2019年10月,宁夏境内9条黄河支流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

清水河。二十里铺断面(上游源头)为Ⅱ类(优)水质,三营市界断面(固原—中卫)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冬至河入清水河断面(清水河支流)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海原三河县界断面(原州区—海原县)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王团水文站(原吊堡子断面调整至此)县界断面(海原县—同心县)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石炭沟桥县界断面(同心县—红寺堡区)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泉眼山入黄口断面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

苦水河。苦水河省界断面(甘肃—宁夏)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孙家滩县界断面(红寺堡区—利通区)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苦水河入黄口断面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

葫芦河。玉桥省界断面(宁夏—甘肃)为Ⅱ类(优)水质。

泾河。龙潭水库断面(上游源头)为Ⅱ类(优)水质,弹筝峡省界断面(宁夏—甘肃)为Ⅱ类(优)水质。

渝河。峰台断面(上游源头)为Ⅱ类(优)水质,联财省界断面(宁夏—甘肃)为Ⅱ类(优)水质。

蒲河。石家河桥省界断面(宁夏—甘肃)为Ⅱ类(优)水质。

茹河。乃家河水库断面(上游源头)为Ⅰ类(优)水质,沟圈省界断面(宁夏—甘肃)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

洪河。常沟省界断面(宁夏—甘肃)为Ⅱ类(优)水质。

都斯兔河。内蒙古—宁夏省界(石嘴山)断面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乌陶公路桥断面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

3.沿黄重要湖库水质

2019年10月,全区8个沿黄重要湖库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

阅海。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营养状态属轻度富营养。

典农河。南绕城高速公路旁(西夏区—金凤区交界)断面为Ⅱ类(优)水质,营养状态属中营养;亲水大街桥断面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营养状态属轻度富营养;贺兰山路与唐徕渠交接处(金凤区—兴庆区交界)断面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营养状态属轻度富营养;阅海闸以北1千米处(金凤区—贺兰县交界)断面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营养状态属重度富营养;洪西干沟桥(典农河汇入第三排水沟前)断面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营养状态属重度富营养。

鸣翠湖。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营养状态属轻度富营养。

沙湖。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营养状态属轻度富营养。

星海湖(中域)。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营养状态属中度富营养。

香山湖。为Ⅲ类(良好)水质,营养状态属中营养。与上年相比,水质类别由Ⅱ类降为Ⅲ类,水质有所下降,营养状态无明显变化。

鸭子荡水库。为Ⅱ类(优)水质,营养状态属中营养。

(三)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

在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宁夏在全国率先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并首批通过国家审核,率先在全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地方立法;连续两年扎实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开展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紧紧依托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扎实推进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等工程,生态面貌不断改善,优美生态环境成为宁夏亮丽名片。始终把防沙治沙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地推进防沙治沙工作,稳步推进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积极培育壮大沙产业,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实现沙退民富。

二、2019年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201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自治区出台了《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河湖管理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验收评估办法(试行)》《宁夏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二)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

2019年以来,自治区加快编制《宁夏沿黄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黄河宁夏段岸线保护利用管理规划》,进一步明确了黄河保护的红线、底线,从全局和战略上谋划宁夏沿黄生态经济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全区804条河流和118个湖泊实现河长、湖长全覆盖。今年重点实施了13条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沙湖、星海湖以及清水河、葫芦河、渝河等重点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全区重点入黄排水沟建成适宜地段人工湿地工程,11条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全区56个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全部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2个工业园区废水全部实现集中处理,全面取缔了58个入河流、湖泊排水沟工业企业直排口,彻底切断了水污染源,不断改善黄河流域宁夏段水生态环境。

(三)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自治区级环保督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宁夏强化对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督查督办,严禁降低标准、杜绝变通走样。充分运用一报一台一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反馈问题整改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取得阶段性明显进展。2019年10月,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启动了首轮自治区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重点督察被列入督察的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宁夏加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采取联合属地环境保护执法,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夜间突击、分组进行的方式,重点对沿黄生态经济带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部分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并对企业外排口水样进行取样,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渗坑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黄河宁夏段水质安全。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共立案调查水生态违纪问题576件,问责处理922人。自2017年以来,黄河宁夏段干流实现了二类进二类出,有效保护了母亲河。

(四)推进大气环境治理

启动燃煤锅炉污染排查、高污染燃料销售使用排查、散煤销售使用排查、工业道路及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等11项专项整治行动;对污染严重的制药及生物发酵企业停产整改。全面完成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全力推进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建成投产了中卫热电、吴忠热电、西夏热电二期等热电联产项目;银川市“西热东送”一期工程顺利供暖,二期工程加紧推进;完成了全区铁合金、电石矿热炉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全区启动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重点针对工业企业污染、大气污染、机动车污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部署防治工作,实行差别化管理,严禁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粗暴行为。

(五)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019年,宁夏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集中开展“两处理、两改造”,建设提升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置处理项目,推进“卫生厕所”“清洁厨房”建设。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工程、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工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坚持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统筹推进,协调下达厕所改造和污水协同处理补助经费6.08亿元,试点示范农村卫生厕所1.1万户,坚持村庄清洁与垃圾处理同步治理,强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实现了村级整治全覆盖,参与群众达85.6万人次,清理生活垃圾32.8万吨、村内沟渠1.2万公里、农业生产废弃物39.2万吨、乱堆乱建6.1万座、废弃房屋及残垣断壁7.3万处,绿化植树12.3万株,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全区55%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基本治理。争取中央项目资金6000万元,支持利通区、沙坡头区、隆德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利通区被列为全国19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区),被国务院通报表扬。

(六)推进生态治理和修复工程

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加大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力度,确保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8%、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2019年,宁夏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共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345万亩。2019年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封山禁牧工程,全区天然草原面积为3132万亩,比2010年增加117.9万亩。全区补播改良退化草场面积702万亩,重度沙化草原面积由643.4万亩减少到246.8万亩。全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43.9%,其中,宁南黄土丘陵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50%—70%,每年减少入黄泥沙量4000万吨。

(七)土地沙化趋势实现逆转

多年来,宁夏大力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全区荒漠化面积由2009年的4348万亩减少到现在的4183万亩,沙化面积由1743万亩减少到1686万亩,实现了由“沙逼人退”向“人逼沙退”的历史性转变,成为全国首个“人进沙退”的省区。宁夏治沙模式已经成为世界防风治沙的典范,得到越来越多沙漠化国家及地区的借鉴。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42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其中“治沙英雄”、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局原党委书记王有德被授予“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这既是对治沙英雄的褒奖,也是对宁夏防沙治沙工作的肯定。

(八)湿地保护和恢复成为新亮点

全区湿地面积达到20.7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1.6%。近年来,先后建成中卫腾格里湖、吴忠滨河、银川典农河、石嘴山星海湖等重点湿地示范区,建设国家湿地公园14处、自治区级湿地公园10处,建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1处。

(九)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全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5286.5平方千米。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面积为4595.5平方千米;省级自然保护区5个,面积为691平方千米,全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7.9%。截至2018年底,全区有脊椎动物471种、各种野生植物1909种,野生动植物得到全面保护与有效恢复,宁夏平原湿地已成为亚欧大陆鸟类迁徙的重要通道之一。

三、2019年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短板与差距

宁夏主要依靠高强度投资、资源能源开发的发展模式,过去几年实现了经济较高速增长,但也付出了大量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的代价,积累了许多生态风险和矛盾。

(一)生态环境压力较大

宁夏产业结构单一化、重型化、资源型的特征明显,倚重倚能的发展模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一部分老工业企业距离城区比较近,城市居民区与部分工业区混杂,城市环境治理难度较大,重化工的产业结构又给区域水环境质量带来严峻挑战。尤其是一些具有污染性的生物制药、化工和建材等企业,对城市的大气环境和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城市扩张带来的城市人口的增多,城市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一些城市大气污染比较严重。

(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尚有差距

宁夏生态文明建设起步较晚,与先进省区相比,在生态文明治理能力方面尚有差距。一是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误区,如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两张皮”现象,不同部门各自强调自己的重要性,甚至有的部门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影响了经济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还有差距;二是生态环境执法简单粗暴,如在工业企业污染、大气污染、机动车污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部署防治工作中存在“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粗暴执法行为;三是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还有差距,通过中央环保督察情况以及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事项来看,宁夏还有一些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整治,如药企恶臭扰民、贺兰山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特别是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给宁夏造成不良影响,生态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三)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呈现碎片化现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宁夏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自治区本级自筹,布局了一大批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但从调研发现在市县层面,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分布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以及农业、水利等部门,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呈现碎片化现象,尚未形成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合力。

(四)工业园区环境治理滞后

工业园区已经成为宁夏工业布局的主要载体,重点布局了现代能源化工、现代纺织、装备制造、冶金、建材等工业,成为全区产业最为密集的区域。各类工业园区中电石、铁合金、电解铝等高耗能产业比重较高,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五)资源利用效率较低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大量的生态环境资源被低效占用。大多数单位工业用地产出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开发区亩均产出强度不足50万元,只有全国的38.5%,而单位GDP能耗却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较低的资源利用效率相对应,单位工业产值的废水排放率、单位工业产值SO2排放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

四、2020年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展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为宁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一)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是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承担起维护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二是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以发展绿色经济体系为途径,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推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着力解决高投入、高污染、低产出的产业现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三是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黄河流域宁夏段的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构筑以贺兰山、六盘山、罗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三山”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封山禁牧、退耕还林还草、防沙治沙等生态建设工程,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四是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必须把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着力破解制约宁夏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障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不断完善。

(二)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见成效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郑州市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打造集聚度高、竞争力强、绿色低碳的宁夏沿黄生态经济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美丽新宁夏 共圆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结合点,以创新理念发展生态经济,成为全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路径。要按照国家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全力打造生态优先、产城融合、人水和谐的黄河流域宁夏段。

(三)国家生态环境督察常态化、规范化

自2015年开始,中央开展了生态环保督察。2017年,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全覆盖。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20个省份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2019年上半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正式启动,新一轮督察首次纳入央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首次实施容错机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展以来成效显著,各地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督察严肃查处一些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甚至是假装整改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解决了老百姓身边的问题约15万个,推动各地解决了2100多个影响比较大的生态环境问题。2020年,黄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将作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推进沿黄九省区“三线一单”编制,推进黄河流域污染治理,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随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也将纳入国家生态环境督察,今后几年国家生态环境督察将更加常态化和规范化。

(四)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明显好转

宁夏适宜的气候环境、清洁的空气、良好的水质、丰富的物种、美丽的自然景观,是一笔难得的生态财富,保护好这笔财富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宁夏将认真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达标治理、自备电厂超低改造、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强化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继续抓好冬春季大气攻坚。狠抓黄河支流治理,加强不达标水体达标建设,深化重点入黄排水沟整治,推进“一河两湖”、固原“五河”等骨干工程建设,巩固扩大治理成效,确保水质持续好转。推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依法实施分类管理。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将明显好转。

(五)农业、农村环境不断改善

建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保障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持续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改善。

(六)生态移民迁出区大力实施生态修复

我国到2020年,将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宁夏脱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努力打造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和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生态移民搬迁后,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明显减少,大大减轻了迁出区的生态环境压力,既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又达到了恢复生态的目的,实现了脱贫致富与生态建设的“双赢”,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2020年,对生态移民迁出区通过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全面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建设与修复,将改善生态移民迁出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五、宁夏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建议

2020年,全区上下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宁夏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黄河流域宁夏段高质量生态保护;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的生命线。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宁夏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宁夏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既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法治宁夏建设的重要基础,更是全面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历史选择,必须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最需要坚持与落实的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黄河流域宁夏段高质量生态保护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郑州市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宁夏沿黄生态经济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照国家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大力建设生态产业带、生态城市带,高质量打造生态优先、产城融合、人水和谐的黄河流域宁夏段。

(三)构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促进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

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并不是对立的,人们既要经济发展的成果,更要青山绿水的良好环境,建设美好生态环境倒逼产业升级,必须构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一是综合治理技术,即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治理的技术措施;二是专项治理技术,如重污染天气应对技术、黑臭水体治理技术以及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技术、某一行业污染治理技术、农村环境治理技术等;三是不同企业环保设施应用技术以及节能环保应用技术、企业“三废”治理技术等,推动宁夏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黄河流域宁夏段高质量生态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关系宁夏发展未来。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各部门、全社会积极行动,形成部门和社会合力,以制度建设筑牢生态文明根基,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简介 李文庆,宁夏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生态文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晓明,宁夏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师东晖,宁夏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生态文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