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3.灰土桩、砂石桩、碎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三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5.高压喷射水泥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6.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7.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8.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以桩断面以体积计算。

二、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面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m,以体积计算。

(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墙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

2.钢板桩。

打拔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以面积计算。钢筋、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4.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